匿名
发表于 2019-8-12 19:53:06
凶手不是陈俊峰,第一他没有杀人的时间,第二如果是他想杀人灭口(很明显不是因为争执临时起意杀人)没有必要把u盘留下。
我觉得杀人凶手是周睿博。19号晚上周睿博从D市赶回来,告诉死者有人在卫生间进行交易,没有说明是哪个卫生间,于是死者开始打开的是两个三楼的卫生间,但是都没人,于是死者考虑到可能是二楼的,就下去了。在死者进去二楼男卫生间后,凶手将他捂嘴杀害,脱了雨衣手套等,戴上新的手套,然后用死者手机发送微信,(可能是拿手机的手戴了手套,打字的手没有),擦掉指纹,拿走u盘,此时他的衣袖附近可能沾有血迹,紧接着去了三楼的男厕所。最后进入会议室,在黑暗中凶手可能被电线绊倒了,他以为自己把连接线给拌开了,所以在用电脑删完u盘里的东西后将电脑和投影仪的连接线连上了,但是因为他最近一次的晨会没有参加,不知道连接线本来就是分开的。接着回到二楼把u盘放进死者口袋,标签被撕可能是上面留下了证据。陈俊峰能得到APP的资料也许是周睿博暗中帮忙的,为的就是把杀人嫌疑转给陈俊峰。
匿名
发表于 2019-8-12 19:53:12 | 2019-8-12 19:59编辑
首先,根据从死者林霄“胃中发现了一些已经差不多消化的食物”这一点,我们可以知道林霄在6月19日晚上并没有吃张晨拿给他的宵夜。既然如此,那么在当晚的22点07分的时候,林霄离开隔间急匆匆地往办公室外跑,并不是因为脾胃不好要去方便,而是为了去见“某人”。而林霄当时捂着肚子故意让办公室的同事们认为自己是要去上厕所,可能是因为林霄或者约见林霄的那个人不希望他们的会面被其他人知道。
       其次,根据指纹检测的结果,“2楼男卫门外把手有林霄的右手指纹及部分掌纹”“字节跃动公司的两个卫生间门外把手上均有死者林霄的完整右手指纹以及其他人被覆盖过的残缺指纹”,我们可以知道林霄在当晚似乎开过正方写字楼2、3楼所有卫生间的门,就连3楼的女卫生间也不列外。这是为什么?显然在3楼的字节跃动公司上班的林霄不可能把3楼男女卫生间的位置搞反。我认为这其中的原因是——林霄要找人。那么,当晚约见林霄的那个人其实并没有把见面的具体地点告诉林霄,那个人很可能只是说让林霄到正方写字楼的卫生间里见面,至于是哪个卫生间并没有明说。

       上面推测得出了林霄在当天晚上曾经去写字楼里的各个卫生间找过人。那么在晚上找人必须要做的事情是什么呢?答案是——开灯。再看谜题中给出的线索,“6月20日当天提取指纹之前公司其他人都没去过卫生间,因为发生命案后大家对上卫生间似乎有些恐惧和抵触”。结合以上两点,我能得出的结论是——3楼男卫电灯开关最上方的指纹应该是林霄的。
       然而实际情况却是,3楼男卫电灯开关最上方的是包志的左手食指指纹。这种有违逻辑的情况只能说明一点,那就是案发当晚包志在林霄去各个卫生间找人后,去了3楼的男卫生间,并且打开了卫生间里的电灯开关。由此我推测,杀害林霄的凶手正是包志。

       案发当晚的22点11分,林霄来到写字楼的二楼。林霄打开2楼男卫的门,再打开该卫生间的电灯开关,随后他在卫生间内草草搜索了一番。草草搜索未见有人后,林霄转身想要离开2楼男卫。此时,身穿雨衣,戴着手套和鞋套,手持匕首的包志从后袭击杀死了林霄。接着,为了防止仍在办公室加班的同事对林萧久出未归产生怀疑,包志拿出林霄的手机,用林霄的微信发了在22点11分时发的那条消息(有点事我先走了哦,你们别做的太晚,注意安全),随后删除了他约见林霄的QQ聊天记录。然后,包志脱掉雨衣,鞋套以及最外层的手套,打开2楼男卫的门离开。
       做完这些的包志溜进3楼的会议室,用会议室里的电脑清空了从林霄身上拿出的U盘里的内容。然后关上电脑离开3楼会议室,在此之前,包志还多此一举地把投影仪和电脑之间的连接线插了回去。离开会议室后,包志又进入3楼的男卫,还打开了该卫生间的电灯开关,此时的包志已经把他内层的手套也摘了下来,因此把自己的指纹留在了3楼男卫电灯开关最上方。22点12分45秒,包志走出卫生间,离开了写字楼。
匿名
发表于 2019-8-12 19:55:23
凶手周睿博。
匿名
发表于 2019-8-12 19:55:36
我的答案
       周跟陈x峰一起策划了倒卖源代码的事。然后晚饭的谈话中陈察觉到了林已经知道了真相,于是告诉了周。周用钥匙锁上了三楼的两个厕所门。
      22:07林肠胃不好,去上厕所。发现两边都打不开,于是下楼。就在二楼的厕所里被周杀害。然后周用林的手机发送了消息,并拿了u盘上楼,他想到自己的私人办公室去。但是走到女厕门口时,发现工作室里有人(张晨)出来,就躲入会议室。
(这就是张发现灯开着的原因)并查看了U盘又将其格式化。再将手机跟U盘一起放回。
匿名
发表于 2019-8-12 19:55:58 | 2019-8-12 19:59编辑
可控条件:①赵连鹏加班都习惯帮大家买宵夜。②林霄肠胃不好,每次进食后不久都要去厕所。
不可控条件:①二楼的千度公司大半年来刚好是命案发生这天加班。

线索:1.陈俊峰今天赶着下班,而且他因为母亲的病身体和财政上都弄得焦头烂额。
2.在五点半下班的时候,李羽天在厕所“摸鱼”出来时,厕所应该和平时一样,没什么引人注意的地方。
3.谈成投资这天,林霄的行为与平时不同,张晨去他的办公室时看到他“眉头紧锁,表情很是凝重”,但很快就掩饰过去;在全福得时,一反往常地对陈俊峰发脾气,后来气氛也不好。
4.林霄肠胃不好,在饭店就去了趟厕所。
5.从张晨给林霄送宵夜过去不久,约10分钟林霄就捂着肚子出去。但从后来的尸检结果的食物消化程度来看,林霄当时并没有吃宵夜或者吃得很少。如果林霄因为肠胃的原因出去厕所没回来,那么当时他的电脑应该还没关。
6.从现场和现场留下的作案工具来看,凶手应该是从背后捂着林霄的嘴鼻,用匕首精准地刺中心脏位置;这样看来,左手持刀会更加顺手,而且行凶者不比被害者矮的可能性更高。而且凶手的准备很充分,在厕所留下工具可能是不够时间处理,不方便带出去恐怕容易被人看见,毕竟二楼可能会遇到人。
7.陈凯最早到公司,称是离得近但也要半小时,其他人则应该上班路上花费超过半小时。
8.张晨吸烟时看到走廊灯亮着,这说明之前可能有人,从熄灯顺序来看,应该是LOGO往楼梯方向过去。而张晨刚好在那人消失在尽头时出来,时间是22:13:00。
9.那人可能忘楼梯和会议室方向,随后4、5分钟没人出现。
10.从现场看,尸体有被拖行痕迹,血迹是从门口拖拽过去,林霄当时应该是在门口位置遇害,尸体可能阻碍门打开。
11.从结构上来看,尸体被发现的厕所和会议室的门在外一般用右手打开,在内一般用左手打开。
12.从现在普遍使用的触屏手机及其性能来看,使用时正面屏幕一般都有指纹残留,不然就被可以擦拭过。
13.从手机残留的血迹位置来看,手机被人用右手操作过。从血液的存在和衣服口袋痕迹看,是死后被人放进去就没移动过。
14.U盘的容量来看本不像是刻意用于工作,里面文件创建的时间是案发前一天。
15.白色胶带掩盖后,U盘表面只有“证据”两字(被撕去)。
16.从员工资料上看来,能接触源码的是名单前面八个人,从他们的职位来看,他们和产品经理王木斯应该都知道U盘格式化后能复原,但忘木斯有不在场正面。所以还是那八个能接触到源码的人知道U盘可以恢复。
17.U盘和手机留在一起是可以被留下。
18.离开公司大楼时如果走楼梯会避开监控。
19.老板周睿博当时已回B城,他和林霄其实是平级关系。
20.可以确定艾德佳的盗用和内鬼的倒卖。但“内鬼”陈俊峰下班前都没作案时间,也没有支走林霄的机会。
21.现场保护很好,连血迹都没破坏,有利于警方侦查。
22.从丁蕾的信息和崔文思的视频还有颜莹颖的情况来看,22:09~22:10二楼这层没有其他异常。可能除了那晚特别要加班之外,那时候这层没其他人,而她们加班时由于关着门开空调有人来过她们没发现,那人发现今晚二楼竟然有人加班。
23.公司有三个观音像,办公室那个焚完香不久。
24.投影仪在谈投资之后和李本亦来之前这端时间有使用过,可能是谈投资那晚,准确是林霄死前使用过。
25.从厚地毯和排插压痕来看,排插最近移动过。可能是在笔记本用过之后,又把连接线换成会议室那台电脑插上。而插上的人没参与投资商的会议,不知道本来是没插在那台台式上的。
26.干干净净的键盘可鼠标可能连周五使用过的人的指纹都没有,因为被人擦过。
27.林霄曾想趁没人使用女厕,因为他很急。但后来因为某些原因,三楼男女厕都是用不了,不得已去二楼。
28.周睿博取钱的数目尾数像是商业用途,可能是保险。

还原
凶手:周睿博
过程:周睿博回到B市后想杀害林霄,可能与地位或意见分歧有关。当晚看到老赵的信息之后算好时间约林霄出去,以重大事缘为由。本来他想在二楼动手,发现二楼有人,不方便,遂将其约至会议室或外面,待办公室加班完,林霄吃宵夜,锁厕所,不得已去二楼,动手。
匿名
发表于 2019-8-12 19:56:00
凶手是老板,作案过程,根据收费站的记录他是提早回来的,然后用钥匙把卫生间的门锁住,这样死者去卫生间时就会打不开门从而去了二楼的卫生间,解释了三楼外把手上有死者的指纹而里边没有,然后凶手穿着雨衣,防止血溅到自己,躲藏在了卫生间里,趁死者准备出去时捂住嘴杀了他,死者挡住了门还将死者拖了一段,拿出死者手机发送了消息所以红色的点会沾到手机上,后上三楼把锁上的门打开,那时11分58,上楼三十秒,锁好后灯刚好被张晨看见。
死者带了钥匙钱包工作卡等证明是他不是去上厕所而是要出去,会议室凶手进去插了连接投影仪的线,u盘凶手本来可以带走然后销毁,但是却选择了格式化让警方还原,是想嫁祸给陈俊辉。
匿名
发表于 2019-8-12 19:56:54 | 2019-8-12 19:58编辑
贝克街大赛第四题《While True:Kill()》解答:
结论:
凶手是周睿博。

一、案发现场

原文:
1.【这里并未设有传统写字楼必备的门卫、传达室,大门设定为定时开启和关闭,分别是早上8点开启与晚上23点关闭。为了保障各家公司内的财产设备安全,每家公司的办公室门锁均为政府免费提供的特制电子锁,需要该公司的员工卡才能打开。】
2.【林霄,男,30岁,于6月19日的22点~6月20日0点遇害,身上只有一处伤口,为背部心脏位置,一击致命。心】。
这里我们可以得知死者死亡时间,根据2我们可以进一步的减小死亡时间22:00~23:00。

原文:
1.【心脏被匕首从后刺入导致胸腔内大量出血在短时间(5秒内)内迅速休克,最终失血过多而亡。死者的口鼻处残留有些许毛线纤维,尸体正面未沾有血迹。
尸体体内没有任何药物残留,胃中发现了一些已经差不多消化的食物。】
2.【尸体被发现时仰面朝上,双脚朝向门口,凶器被遗留在尸体右手边,凶器上未发现任何指纹。在卫生间的垃圾桶中发现了一次性雨衣、防水鞋套和沾了血的毛线手套,手套材质与死者口鼻中的纤维一致。雨衣和鞋套推测是凶手行凶时所穿,可惜未能在雨衣和鞋套内找到有效的线索。手套内未发现残留的人体组织、毛发,推测凶手可能戴了不止一个手套以避免留下线索。】
从1我们可以得知仰面朝上,双脚朝向门口。根据推测如果死者站着背对门它的背后刺的话,如果是向前倒,那么必然仰面朝下,如果是向后倒,那么双脚不应该会朝门,大致可以推测死者肯定是正对门。所以当时死者应该进入厕所后正要关上门(手应该当时没有碰到),突然凶手背后偷袭刺向死者。而胃中发现了一些已经差不多消化的食物,我们可以大致推测死者肯定没有去上过厕所。而这是一起预谋杀人。

原文:
1.【续检查确定U盘上只有林霄的指纹,手机背部有林霄与其女友的指纹,正面则没有任何指纹。】
首先凶手必然是碰到了死者的手机,如果他是要死了出来他可能会用微信与死者约时间或者是手机上有凶手的指纹,所以凶手要清除。

原文:
1.【字节跃动公司的两个卫生间门外把手上均有死者林霄的完整右手指纹以及其他人被覆盖过的残缺指纹,女卫门内把手上只提取到徐青敏的左手指纹,而男卫门内把手最上方的是李羽天的完整左手指纹,男卫电灯开关最上方则是包志的左手食指指纹。】
其实本来最关键的就是为什么男女厕所的门把手都有死者完整的指纹?根据死者胃中还有未消化的食物,还有两个厕所的门把手内并没有写有没有死者,因此我可以判断出死者可能根本没有进入过三楼的厕所。而女厕所里只有一个人的左手指纹,而且还是内部的,更能说明上说肯定对门把手做过什么。

二、进一步分析

原文:
1.【“写字楼的几个保洁员和每个公司的老总都有吧。”张晨的语气有些不太确定,好在旁边的几名同事也给出了相同的结论。】
我觉得凶手就是周,他可能把男厕所的门给锁了。导致死者只能去二楼上厕所。因为做保洁员跟老总才有钥匙,所以就他才能完成。

原文:
1.【李本亦测试了一下,从女卫生间门口快步直线距离走到会议室门口需要9秒,在这过程中如果只是走出2号灯感应区域则需要4秒。
“刚刚我从2楼男卫最快速上楼到3楼男卫大概是30秒……这么说来……”李本亦自言自语到。“卫生间的钥匙谁有?”】
2.【“这个嘛……卫生间前的灯正好是我拿出手机看到时间从12分变成13分的时候关闭的,也就是22点13分0秒吧,之后过了应该是5秒,楼梯前的灯也关闭了。”】
首先13分,这个时候肯定会存在人,但肯定不是死者,我们不妨假设一下死者在十二分的时候说有事出去办一下那么13分的那个人必然不是死者,那么只能是凶手了。
通过计算再一步推算,22:12: 45至少有人在二号灯区,但在22:12:50至少有人在一号灯区。又或者那个人是在一二重合区,但是不管怎么样,凶手要去的方向要么是楼梯,要么就是会议室。

原文:
1.【张晨忍不住也凑近看了一下,门内把手上什么都没有,他又朝李本亦注视的位置仔细地看了看,在靠近把手末端的位置隐隐约约有一点红色。】
2.是案发现场图片上二楼厕所门把手内的血迹。
我们可以得知,凶手肯定是去了会议室。但为什么会去会议室?我觉得可能是为了连接那个插座。

原文:
1.【李本亦低头看了一眼,脚边正好有一根电源线,从墙壁插头处连接到桌子底下的10插位插排,掂量了一下插排还有点小重。上面只插着两个插头,一个连接着投影仪,另一个连接着电脑。插排旁边的地毯上还有一块被按压的痕迹,大小与插排差不多。】
所以凶手杀完人之后,出于某种动机,将连接线给插回去。其实那个时候我们可以不难推断,凶手杀完了人之后,用手机发了条消息,也就是图片中的。推算一下,23:11:58至23:12:28到三楼男卫,23:12:28至会议室23:12:37。时间只相差了一分钟不到,在推算清理手机这些,所以凶手应该是这样子完成作案的。
至于凶手为什么要返回三楼厕所,应该是之前给厕所上锁把锁给解锁用钥匙。

三、凶手的动机以及还原案发

原文:
1.【会议室地面全部铺着红色地毯,就算是穿着高跟鞋走过也是悄无声息,在门对面的角落里放着一个观音像】
2.【“他父亲病重,所以周五中午就回去老家D镇,后来通过微信群告知其他员工他大概周二回来。不过其实他昨晚8点左右就驾车回到本市,在收费站有记录。他说是因为父亲病情大有好转,而公司APP要上线新版本事务又多所以就连夜赶回,只是没有通知其他员工。”】
我觉得凶手的动机应该离不开他的父亲,可能是自己面临缺钱的问题,我觉得让另一个公司提前有短视频App,可能不仅仅是陈俊峰在帮忙。也有可能周为了钱来治父亲的病,而帮助对手公司。
至于这个观音像,我们开一个脑洞,我倒觉得凶手不像是个信佛的人,这个观音像可能里面装有什么摄像头来观测死者的App进程。

案件还原:
凶手得知app要上线的这件事情,为了防止上线连夜就赶回来,当然为了防止上线,所以可能会产生杀机,要杀害死者。
于是凶手准备好作案的工具,应该拿了多个手套,得知死者胃不好,会上厕所的习惯,用钥匙将厕所的门锁住。于是,无奈之下死者只能到二楼男厕,到达二楼男厕之后,凶手立马杀害了死者。但同时外面有三个正在下班的女生,为了防止尸体被发现,将尸体拖到里面,而三个女生自然不会仔细观察男厕所。所以并没有发现尸体,凶手可能去拿死者手机,但是可能用手套不方便打字,于是摘掉手套打字发微信让人误以为11分之后死者还活着,于是凶手到了三楼将厕所的门打开,如果锁上的话,这样会误以为凶手是有钥匙的人。然后再去会议室,可能是为了把app的进度数据给手公司。

四、左撇子

根据图片我们可以知道,凶手可能在杀人的时候,手套还占有一定的血迹,所以在会议室和厕所的门把手内有摩擦状的血迹,应该是可以证明凶手可以打开了房间,如果是右手的话血迹应该可能不会在门把手的末端,而文中有一个女卫由女生左手指纹,但不能判断他是左撇子。

而且除了楼梯有监控摄像头之外,另外都没有监控摄像头,所以可能观音像里面真的放有摄像头。

另外凶手脖子上有观音的吊坠,我个人认为可能是保佑自己的父亲快点好起来。

文中并没有描述谁是左撇子,但有可能是凶手因为某些原因使用了左手开门。

当然在脑补一种动机:怕死者太优秀,取代他的位置,当然这种可能性太低了。

当然至于证据只要测试一下凶手是不是左撇子就行了。

当然死者的感情生活没有问题,所以不可能是情杀。
匿名
发表于 2019-8-12 19:57:11
疑问&线索:
我们加班都是轮流的,而且早就定好了,虽然临时要求加班的话大家应该也不会有意见,但是周总还是想尽量让我们不要那么辛苦,身体比较重要,所以一周也只有工作五天。
嗯……后来……大概是21点40分的时候老赵也就是赵连鹏出去买宵夜。这是他的习惯了,每次他加班一定会帮大家买宵夜。”
老赵习惯,其他人也可以从微信群里得知
但死者离开办公室的时间是22点07分,差不多是同一时间,千度公司加班的三名女员工下班,她们都表示没有看到过死者也没有发觉男卫有人。
也没发觉,意思是没人?
技术员检查了U盘,里面空无一物,经过复原后发现里面原本存放着一个加密过的压缩包以及一张密码图,或许与压缩包的密码有关,现在他们正在尝试破解。
是谁删除的,为什么删除u盘内容?
李亘亦继续翻看着关于这个U盘的资料,U盘是和死者的手机一起被发现,均放在尸体上衣外侧右侧口袋中,手机上部朝着口袋外。手机机身为黑色,机身背部中央偏左下的位置沾到了一些林霄的血迹,椭圆形状带有往上方向的摩擦,血迹已经干透,衣服口袋内对应位置也沾有血迹,形状及摩擦痕迹基本相同。发现时U盘粘在了手机屏幕上,后续检查确定U盘上只有林霄的指纹,手机背部有林霄与其女友的指纹,正面则没有任何指纹。U盘黏着的部分原本应该贴着标签,标签被撕掉后残留的黏着物使得U盘粘在了同样放在口袋里的手机上,手机机身除了这两样痕迹外没有其他任何痕迹,据死者女友及同事说这部手机是上周四刚买的。
从标签原本位置的颜色对比以及黏着物的粘性,警方确定这个标签是很久以前贴上,残留的黏着物本身粘性就不大且与手机分开后几乎就不再有粘性。U盘的容量仅仅只有1GB,外形小巧甚至有些女性化,外壳的其中一部分还贴着白色胶布用作固定。对U盘进行检查后确定该U盘曾被人手工改装过,无法修改和写入任何数据,但可以进行格式化。U盘内被复原的文件是一个压缩包和一张图片,创建时间均为2017年6月18日3点13分。
正面没有任何指纹,说明正面被凶手擦拭过,应该是戴着手套不好使用手机,但擦拭手机又说明凶手不在乎警方知道自己动过手机,那么那条微信作用只是为了当晚员工不去找林霄。
大门设定为定时开启和关闭,分别是早上8点开启与晚上23点关闭。
据他说是因为他家是离公司是最近的所以习惯每天都最早来,不过虽说是最近但也要30分钟的车程。
如果果那条短信是林霄本人发的,他不太可能再去公司。
真是的,公司大半年都没加过班,一加班就遇上这种事了。”急性子的丁蕾率先发难。
千度公司没有加班的习惯
什么事?那根连接线吗?”
“差不多,他们当中没人去动过连接线。”
谁动的线?
手机机身为黑色,机身背部中央偏左下的位置沾到了一些林霄的血迹,椭圆形状带有往上方向的摩擦,血迹已经干透,衣服口袋内对应位置也沾有血迹,形状及摩擦痕迹基本相同。
现场门内把手上靠近末端位置沾染到了一丁点死者的血迹,呈现摩擦状,门外把手上没有血迹。门外把手有林霄的右手指纹及部分掌纹,门内把手没有门外把手有林霄的右手指纹及部分掌纹,门内把手没有。
字节跃动公司的两个卫生间门外把手上均有死者林霄的完整右手指纹以及其他人被覆盖过的残缺指纹,女卫门内把手上只提取到徐青敏的左手指纹,而男卫门内把手最上方的是李羽天的完整左手指纹,男卫电灯开关最上方则是包志的左手食指指纹。经询问包志在上周五晚加班时曾去过卫生间。而6月20日当天提取指纹之前公司其他人都没去过卫生间,因为发生命案后大家对上卫生间似乎有些恐惧和抵触。
但是到会议室后李本亦并未询问什么而是在门内把手上仔细查看,张晨忍不住也凑近看了一下,门内把手上什么都没有,他又朝李本亦注视的位置仔细地看了看,在靠近把手末端的位置隐隐约约有一点红色。
林霄当晚似乎三个卫生间都去了一趟(女厕由于唯一的女员工不在,应该也是可以用的),但是三楼厕所门内把手都没有指纹,只能是门无法使用,也就是被锁上了,所以他只能下楼用二楼测所。
卫生间的钥匙谁有?”
“写字楼的几个保洁员和每个公司的老总都有吧。”张晨的语气有些不太确定,好在旁边的几名同事也给出了相同的结论。
时间线:
  
22:07
[align=left]22:09
[/align]
[align=left]22:12
[/align]
[align=left]22:13
[/align]
[align=left]22:30
[/align]
[align=left]林霄走出办公室
[/align]
[align=left]千度公司下班,
男厕所无异样
[/align]
[align=left]林霄发微信
[/align]
[align=left]张晨走出办公室,走廊灯亮
[/align]
[align=left]字节跃动公司下班
[/align]
时间有限,这两天打了不少时间游戏,没时间作答了,凶手是周睿博,当晚回到本市后,他回到公司,先把三楼厕所门锁上再穿好衣服在二楼男厕等候,因为千度公司没有加班的习惯,所以他才选择这个方案,但当晚有人,不过没有影响他的计划,因为人在他杀了人之后才出来,他就耐心等候人离开时,再发微信给其他人,防止其他人来寻找,不过他左手上粘了一点血,而他没有发现。之后去三楼解锁,听到有人冲进会议室,顺手插了电脑?
匿名
发表于 2019-8-12 19:57:37 | 2019-8-12 19:59编辑
1.路过卫生间他们正准备敲门叫李羽天,恰好对方就从里头冒出来,脸上洋溢着摸鱼成功的喜悦。
分析:李羽天刚从厕所里出来。换而言之,李羽天是天黑前最后一个使用男厕的员工

2.“嗯……后来……大概是21点40分的时候老赵也就是赵连鹏出去买宵夜。这是他的习惯了,每次他加班一定会帮大家买宵夜。”张晨看到李亘亦试图发问,便先补充了一句。“他应该是过了15分钟左右就回来了,带了一些烧烤和饮料,我拿了一些给隔间的林组长送去,之后我们四个就打算先休息一下吃了宵夜然后继续工作。宵夜快吃完的时候,应该是22点7分我那时正好看了一眼手机时间,林组长离开隔间急匆匆的直接往办公室外跑去。”
分析:整理一下几点线索:①赵连鹏每逢加班就会主动为大家买夜宵
②死者肠胃不好,吃完东西一般都会去上厕所。当天晚上吃完夜宵后死者也去上厕所了

3.正方写字楼2楼男卫为第一案发现场,地上的血迹和死者的衣服肩膀处褶皱显示凶手曾经双手抓住尸体肩膀将其拖行了一段距离。现场门内把手上靠近末端位置沾染到了一丁点死者的血迹,呈现摩擦状,门外把手上没有血迹。门外把手有林霄的右手指纹及部分掌纹,门内把手没有。
分析:该部分确认了二楼男卫是第一案发现场,并且凶手曾刻意将尸体往厕所里面拖,应该是为了防止被千度公司的人发现

4.手机机身为黑色,机身背部中央偏左下的位置沾到了一些林霄的血迹,椭圆形状带有往上方向的摩擦,血迹已经干透,衣服口袋内对应位置也沾有血迹,形状及摩擦痕迹基本相同。发现时U盘粘在了手机屏幕上,后续检查确定U盘上只有林霄的指纹,手机背部有林霄与其女友的指纹,正面则没有任何指纹。U盘黏着的部分原本应该贴着标签,标签被撕掉后残留的黏着物使得U盘粘在了同样放在口袋里的手机上,手机机身除了这两样痕迹外没有其他任何痕迹,据死者女友及同事说这部手机是上周四刚买的。
分析:U盘在死者的口袋里,并且黏在了手机屏幕上。手机屏幕上为何会没有指纹呢?显然是被凶手刻意擦拭过

5.林霄在22点12分发出的微信记录确为其本人微信账号发出,与企鹅公司联系后确定该账号自从上周四开始就在该手机登录,并未在其他设备上登录过。微信聊天记录的准确发送时间是22点11分58秒。林霄的手机并未设置锁屏密码可以直接使用,警方查看后确定他的手机上确实有该段聊天记录,因为是新手机所以其他微信聊天记录还很少,没有异常。
分析:微信消息确确实实是在死者手机上发出的,但发信息的究竟是死者自己还是凶手便不得而知

6.“又有什么事呀,我们早上不是已经都说了嘛,没有见过那个人。真是的,公司大半年都没加过班,一加班就遇上这种事了。”急性子的丁蕾率先发难。
分析:千度公司加班属于不可预测的意外事件

7.“当然是关着。”丁蕾压低声音,“悄悄告诉你,昨晚我们偷偷开了空调。”
“嗯,昨晚是挺热的。这门是用电子锁是吧?开关方便吗?”
“用员工卡碰一下扫描器锁就打开了,1秒都不用。”丁蕾拿起挂在脖子上的员工卡晃了晃,“关门也很简单,只要带上门就行。”
分析:总结一下,两个线索:①昨晚加班的时候千度公司是关着办公室门的,即没人知道里面有人
②用员工卡开房间门非常快

8.“这个嘛……卫生间前的灯正好是我拿出手机看到时间从12分变成13分的时候关闭的,也就是22点13分0秒吧,之后过了应该是5秒,楼梯前的灯也关闭了。”
分析:按照灯十五秒左右灭进行计算,22:12:45时凶手走出了二号灯感应区,22:12:50时凶手走出了一号灯感应区

9.“我们昨天上午在这里和投资商开会,当时连接线拔下来连到了林组长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上,而且会议结束后也没有插回去,今天因为林组长的事公司的晨会取消了,没有人进来过。这怎么会又插上了……”
“会不会是昨天其他参加会议的人顺手给插上了?”
“不会,会议结束后我们是一起离开的。”
李本亦低头看了一眼,脚边正好有一根电源线,从墙壁插头处连接到桌子底下的10插位插排,掂量了一下插排还有点小重。上面只插着两个插头,一个连接着投影仪,另一个连接着电脑。插排旁边的地毯上还有一块被按压的痕迹,大小与插排差不多。
分析:通过这里的描写,很显然可以看出在昨日早上会议开完后有人使用过会议室的投影。但在下班前使用的话必定会被发现,所以应该是有人在晚上加班时使用的

10.字节跃动公司的两个卫生间门外把手上均有死者林霄的完整右手指纹以及其他人被覆盖过的残缺指纹,女卫门内把手上只提取到徐青敏的左手指纹,而男卫门内把手最上方的是李羽天的完整左手指纹,男卫电灯开关最上方则是包志的左手食指指纹。经询问包志在上周五晚加班时曾去过卫生间。而6月20日当天提取指纹之前公司其他人都没去过卫生间,因为发生命案后大家对上卫生间似乎有些恐惧和抵触。
分析:为什么死者会在同楼层的女厕外侧把手上留下指纹?为何男厕里面把手上没有指纹?

11.李本亦测试了一下,从女卫生间门口快步直线距离走到会议室门口需要9秒,在这过程中如果只是走出2号灯感应区域则需要4秒。
“刚刚我从2楼男卫最快速上楼到3楼男卫大概是30秒……这么说来……”李本亦自言自语到。“卫生间的钥匙谁有?”
“写字楼的几个保洁员和每个公司的老总都有吧。”张晨的语气有些不太确定,好在旁边的几名同事也给出了相同的结论。
接着李本亦再次要求去会议室,大家也都跟了过去看戏。但是到会议室后李本亦并未询问什么而是在门内把手上仔细查看,张晨忍不住也凑近看了一下,门内把手上什么都没有,他又朝李本亦注视的位置仔细地看了看,在靠近把手末端的位置隐隐约约有一点红色。
分析:这一段共有四条线索:①从女厕所门口走到会议室要9秒,4秒就能走出二号灯感应区
②从2楼男厕到3楼男厕大约需要半分钟
③除保洁员外,公司老总也有厕所钥匙
④会议室内侧门把手也沾有微量血迹

接下来,分析开始:
根据题目中的线索,三楼男厕内部灯的开关上最上面的指纹是属于包志的,而内侧门把手上的指纹是属于李羽天的。根据片段1,我们得知李羽天是天黑前最后一个使用男厕的员工;根据片段10,我们得知李羽天是发现尸体前最后一个使用男厕的员工,而包志是最后一个打开男厕灯的员工。综上所述,在案发当晚没有人使用过男厕。
但这样就和片段2产生了矛盾,根据片段2,死者理应在天黑后使用过三楼的男厕才对,但根据上述推理我们得出了死者天黑后没使用过三楼男厕以及女厕。也就是说,死者当晚使用的是二楼的男厕。
但死者为什么不使用三楼的男厕呢?明明案发当晚死者试着开过三楼男厕以及女厕的门,却反而去了二楼排泄,这又是为什么呢?结合片段11,我们不难推出:死者想去排泄时,三楼的两间厕所门都被锁上了。
那么为何两间厕所的门都被锁上了呢?结合片段6,我们可以得知千度公司一般不会安排加班。换而言之,案发当晚二楼本该是没有人的。也就是说,只要将三楼两间厕所的门锁上,死者必定只能去二楼上厕所,也就给凶手创造了一个理应无人的谋杀环境!而根据片段2,我们可以得知当赵连鹏加班时,给大家买夜宵属于必然事件,而死者吃完夜宵后会去厕所也是必然事件。也就是说,只要锁上三楼两件厕所的门,即使凶手不是当晚加班的员工,也能诱使死者百分百去二楼上厕所!
那么能操纵这一切的是谁呢?结合片段11,拥有三楼厕所钥匙的只有保洁员和周睿博。排除打酱油的保洁员,则凶手只能是字节跃动的老总——周睿博。
根据题目条件我们可知,周睿博当日里确实于八点驱车返回了本市,他拥有充足的作案时间。可以一直摸黑潜伏在女厕所——毕竟当晚加班的都是男员工,女厕所应该无人使用。然后等赵连鹏出去买夜宵回来后锁上三楼厕所的门,这样的话既能保证不会打扰到其他员工上厕所,也能确保死者用厕所时一定会选择二楼的男厕。
然后,做完这一切的他走楼梯下到二楼,潜伏在二楼男厕里,等死者到来时使用匕首刺穿他的心脏,就完成了杀人。
但是,二楼千度公司的加班是他始料未及的,他没能想到当晚二楼竟然还会有人。于是,在她们下班时,凶手只能慌张地把尸体向里拖,然后关上男厕的门和灯,伪装成没人的样子。
那么死者微信的消息到底是他自己发的还是凶手发的呢?死者体内没有迷药的痕迹,而在二楼三名女生离开时如果死者还活着,一定会出生求救,所以这只能说明22:09时死者已经确认死亡。也就是说,微信的消息一定是凶手发的——这也恰恰解释了为什么手机屏幕上没有指纹,因为凶手在操纵手机时一定摘下了手套,这样会留下自己的指纹,于是在作案后擦去了所有指纹。死者离开办公室是出去上厕所的,如果不再回去很可能会让人起疑。万一办公室的人出来寻找死者,那么凶手很可能会被发现,这就是他发信息的理由。而他在发信息时碰巧注意到了死者兜里的U盘——兴许是感到好奇,也兴许是死者和他提过里面有陈俊峰出卖公司机密的证据,总之,凶手U盘揣在了自己的口袋里。
接下来,在22:11:58发完消息后,凶手必须返回三楼,因为他还有一项任务必须完成——那就是打开三楼两间厕所的门锁。上楼大约需要半分钟,打开门锁也需要十五秒,于是,出来看手机抽烟的张晨很不巧地就看到了还未灭的走廊灯。
根据片段8以及片段11,再进行小学数学运算,我们可以得出,从离开二号灯感应区到进入会议室大约需要5秒时间,这也正是张晨看到的灯五秒后灭的原因:凶手在锁完厕所门后,溜进了会议室。至于他为什么不去自己的办公室,因为进入自己的办公室需要经过职员办公室,这样会被当晚加班的其他职工发现。
在会议室里,凶手用电脑连上投影,查看了U盘内部的内容。而U盘中的文件正好说明了陈俊峰出卖公司的事,所以凶手将里面内容删去,并在事后把U盘放回了死者的口袋中。而他在离开会议室时又习惯性地将连接线插在了电脑上,这才造成了疏忽。而将U盘放回去的时候一不小心将黏性面朝下,才致使U盘黏在了手机屏幕上。
至于二楼厕所和三楼会议室门把手末端的血痕,我们只能理解为是凶手在里侧开门时无意中沾上的。根据题目描述,凶手有两层手套,而在离开厕所时凶手显然手上剩的是里面那层手套,那么为什么还会有血呢?
我们再来看看片段4,死者的手机背部中央左下沾上了血液。结合前面的分析,身为右撇子的凶手要如何在摘下右手手套的情况下只在手机屏幕而不在背部留下指纹呢?情况只能是这样的:凶手带着手套的左手托着手机,而摘下手套的右手在划动屏幕。这样的话,凶手左手手套小拇指外侧处便会接触到手机背部的血液,然后沾上血液。由于这个位置是视觉盲区,所以凶手不会注意到左手手套小拇指外侧处已经被血染上。于是,凶手在后续开门时,左手上的手套便会陆续在内侧门把手末端留下血迹。一般人习惯性都会用右手去开外侧门把手,左手去开内侧门把手,这也是为何各扇门外侧门把手末端没有留下血迹的理由。

案件还原:周睿博在案发当晚八点回到小关村,躲在公司三楼的女厕中。在赵连鹏买夜宵回来之后,锁上三楼两间厕所的门,然后前往二楼男厕埋伏。在死者来到二楼男厕上厕所时用匕首将其杀害,将尸体往里拖并关上男厕的门和灯以避过外面三位女生的耳目,然后操纵其手机发出微信消息假装他还活着。在处理完现场后前往三楼打开两扇厕所的门,并于22:12:45左右离开厕所进入会议室,用会议室的电脑删去U盘内部的文件,顺手把投影仪连接线插在电脑上,然后离开会议室将U盘放回死者口袋,并离开现场。
至于凶手的动机,或许与周睿博每月卡里的支出有关,兴许他一直被死者勒索,才需要每个月都给死者汇款。然后这个月开始死者提高了勒索的金额,才让他起了杀心。

P.S.关于地摊上按压的痕迹,这点应该是会议室的观音像造成的。观音像在会议室、职员办公室、周睿博办公室内都有,它应该不仅仅是观音像这么简单,而很可能是类似于监控之类的东西。死者把观音像拿开放到一边的地摊上,应该是为了防止观音像拍到自己。他甚至有可能在离开会议室后顺手带走了内置摄像头的观音像,然后将其换成了真正的观音像作为掩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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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9-8-12 19:58:20
一、倒卖源代码之人——陈俊峰

【另外对于压缩包的破解和陈俊峰的调查也已经出来,技术人员经过一晚上加班加点的暴力破解终于解开压缩包密码,确定陈俊峰就是倒卖快音源码的内鬼,压缩包内的证据足够给他定罪。他的母亲在一个多月前被查出癌症,手术因为一直未缴纳费用而一再拖延,直到5月10号陈俊峰的账户突然打进了一笔巨额资金替他解决了燃眉之急。】
破解林霄口袋中发现的U盘里的压缩包之后,证实陈俊峰就是倒卖快音源代码的内鬼,而他倒卖源代码是为了快速筹集母亲的手术费。
【“那我先去叫林组长一起吃饭。”说罢张晨就往办公室左侧的隔间走去,那里算是开发组组长林霄的个人办公室。走进隔间的瞬间张晨看到林霄眉头紧锁,表情很是凝重。但也仅仅只是那一瞬间,随即林霄便转换成了平日里温和的模样。】
【“拉倒吧,能按时发工资就不错了,都不知道能撑多久。”陈俊峰趴在桌子上冷不丁的说了一句。
“你是不是巴不得公司快点倒哦?”嘈杂的人群中传来林霄的声音,他板着脸死死盯着陈俊峰,随后便把原本在陈俊峰旁边的空椅子拉到张晨旁边再坐下。】
林霄平日十分温和,当天明明已经成功谈成一笔投资合作,张晨去找林霄时后者却眉头紧锁、表情凝重,显然是有些事情让他开心不起来。在餐馆,虽然陈俊峰说了一句比较泄气的话,但林霄的反应却有些过于强烈,他板着脸死死盯着陈俊峰,还特意拉走陈俊峰旁边的椅子坐到别处,显然是要和陈俊峰保持距离。从林霄对陈俊峰的态度可以看出,林霄已经知晓了陈俊峰出卖公司的事情,张晨去林霄办公室的时候,或许林霄正在看陈俊峰倒卖快音源代码的证据照片。
但是,林霄虽然表现出了对陈俊峰的不满,却并没有当场拆穿,也没有报警等做进一步的行动,而且根据陈俊峰的动机,陈俊峰是为母亲治病才不得已而为之,所以推测林霄并没有拆穿陈俊峰的打算,只是想通过自己的反应让陈俊峰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迷途知返。林霄死后,U盘中陈俊峰出卖公司的证据被格式化删除,可能是凶手所为,也可能是林霄自己删除。

二、林霄案凶手——周睿博
【林霄,男,30岁,于6月19日的22点~6月20日0点遇害,身上只有一处伤口,为背部心脏位置,一击致命。心脏被匕首从后刺入导致胸腔内大量出血在短时间(5秒内)内迅速休克,最终失血过多而亡。死者的口鼻处残留有些许毛线纤维,尸体正面未沾有血迹。
尸体体内没有任何药物残留,胃中发现了一些已经差不多消化的食物。
尸体被发现时仰面朝上,双脚朝向门口,凶器被遗留在尸体右手边,凶器上未发现任何指纹。在卫生间的垃圾桶中发现了一次性雨衣、防水鞋套和沾了血的毛线手套,手套材质与死者口鼻中的纤维一致。雨衣和鞋套推测是凶手行凶时所穿,可惜未能在雨衣和鞋套内找到有效的线索。手套内未发现残留的人体组织、毛发,推测凶手可能戴了不止一个手套以避免留下线索。】
根据以上线索可以得知,凶手提前埋伏在2楼男卫门,身着雨衣、鞋套,手带两副手套(外层为毛线手套),林霄打开厕所门进入男卫(凶手此时在门后,所以林霄看不到),然后转身关门(是先否开灯无法确认,按照习惯理应先开灯再关门,但未提及2楼男卫开关上的指纹),此时凶手突然袭击,一手捂住林霄的嘴巴,防止林霄发出声响,一手持刀从背后刺入林霄的心脏。心脏位于人体偏左的位置,从背后捂住林霄的嘴巴需要借助身体的力量,如果用右手刺杀难以操作,因此凶手极有可能是用右手捂住林霄嘴巴,左手持刀刺杀林霄。之后凶手将死者拖至发现尸体位置(作案位置挡住了厕所门,凶手无法离开),并故意把刀丢在尸体右侧,并把雨衣、鞋套及外层毛线手套丢在厕所内的垃圾桶中。
【李亘亦继续翻看着关于这个U盘的资料,U盘是和死者的手机一起被发现,均放在尸体上衣外侧右侧口袋中,手机上部朝着口袋外。手机机身为黑色,机身背部中央偏左下的位置沾到了一些林霄的血迹,椭圆形状带有往上方向的摩擦,血迹已经干透,衣服口袋内对应位置也沾有血迹,形状及摩擦痕迹基本相同。发现时U盘粘在了手机屏幕上,后续检查确定U盘上只有林霄的指纹,手机背部有林霄与其女友的指纹,正面则没有任何指纹。U盘黏着的部分原本应该贴着标签,标签被撕掉后残留的黏着物使得U盘粘在了同样放在口袋里的手机上,手机机身除了这两样痕迹外没有其他任何痕迹,据死者女友及同事说这部手机是上周四刚买的。】
【正方写字楼2楼男卫为第一案发现场,地上的血迹和死者的衣服肩膀处褶皱显示凶手曾经双手抓住尸体肩膀将其拖行了一段距离。现场门内把手上靠近末端位置沾染到了一丁点死者的血迹,呈现摩擦状,门外把手上没有血迹。门外把手有林霄的右手指纹及部分掌纹,门内把手没有。】
【到会议室后李本亦并未询问什么而是在门内把手上仔细查看,张晨忍不住也凑近看了一下,门内把手上什么都没有,他又朝李本亦注视的位置仔细地看了看,在靠近把手末端的位置隐隐约约有一点红色。】
以上线索中3次提到红色血迹(证实为林霄的血),分别为林霄手机背部中央偏左下位置、2楼男卫门内把手、3楼会议室门内把手,而且血迹量依次减少。林霄手部没有伤痕,也不可能在身体大量出血的情况下大范围移动,因此使3处沾上血迹的只有凶手。使按照常理,内开的门都是往靠墙一侧,开通过楼层平面图可以得知,写字楼上所有房间的门都是往一侧开,即从外面进门往右侧开,一般用右手,从房间出门往左侧开,一般用左手。因此,握门外把手的为右手,握门内把手的为左手(2楼男卫外把手、3楼男卫及女卫外把手都有林霄的右手指纹,3楼男卫内把手有李羽天左手指纹,3楼女卫门内把手有徐青敏左手指纹,都印证这一点)。2楼男卫与3楼会议室全部为门内侧把手沾有血迹,可知凶手是左手沾了血迹。前面已经分析,凶手是一手捂住林小嘴巴,一手持刀刺杀林霄,捂住林霄嘴巴的手不可能沾上血迹,由此可以确定凶手使用左手持刀刺杀的林霄。以上三处血迹并未发现可疑指纹,说明凶手并未摘下手套,而是左手内层手套在刺杀时沾上了血迹。
根据三处留下的血迹位置可知,凶手左手手套沾上林霄血迹的大致位置如图:(血迹应在左手手套上,此处只说明血迹位置,且血迹上下位置因个人习惯会略有差异)

林霄的手机背面有林霄与女友的指纹,那正面也应用两人的指纹,但是警方在手机正面没有检测到任何指纹,说明凶手故意将指纹擦去了。凶手为什么要擦掉手机正面的指纹呢?最有可能的就是手机正面沾上了凶手的指纹。林霄的微信号曾于22:11在工作群内发了一条消息,说自己有事先走了,但那时林霄很可能已经遇害,所以发送信息的应该是凶手。凶手要发送信息,必须摘掉手套(虽有触屏手套这种东西,但此处凶手所戴的应该不是,否则也不用擦去正面所有指纹),这就导致正面会留下凶手的指纹,凶手为了消除自己的指纹,只能把正面所有指纹全部擦去。
根据血迹量可以推测,凶手丢掉外层毛线手套后,戴着沾有死者血迹的内层手套依次先拿了死者林霄的手机,在林霄手机背面留下较多的血迹,然后将手机上部朝外放回死者口袋,手机与口袋摩擦造成血迹的摩擦痕迹。然后凶手用左手转动2层男卫门内把手开门,在把手上留下较少量的血迹,右手拉动门外把手关门离开。之后凶手来到3楼号会议室,右手转动门外侧把手开门进入,左手握住门内侧把手关门,在把手上留下微量不明显的血迹。
但除此之外,2楼男卫门内把手血迹还有摩擦的痕迹,很大可能是凶手又返回过2楼男卫,此时凶手左手手套沾的血迹已经十分微量且已干透,没有再留下血迹,但导致原来门内把手留下的血迹呈现为摩擦状。
凶手再次返回的原因后面分析。
【字节跃动公司的两个卫生间门外把手上均有死者林霄的完整右手指纹以及其他人被覆盖过的残缺指纹,女卫门内把手上只提取到徐青敏的左手指纹,而男卫门内把手最上方的是李羽天的完整左手指纹,男卫电灯开关最上方则是包志的左手食指指纹。经询问包志在上周五晚加班时曾去过卫生间。而6月20日当天提取指纹之前公司其他人都没去过卫生间】
【“卫生间的钥匙谁有?”
“写字楼的几个保洁员和每个公司的老总都有吧。”张晨的语气有些不太确定,好在旁边的几名同事也给出了相同的结论。】
①3楼字节跃动公司只有一名女员工徐青敏,所以3楼女卫门内把手只提取到徐青敏的左手指纹正常;
②根据证词,李羽天最后一次进入3楼男卫是6月19日17:30左右,门内把手最上方是李羽天的完整左手指纹,那么有两种可能,一是李羽天撒谎,在林霄22:07左右进入3楼男卫之后又进去过,二是李羽天17:30左右出了3楼男卫之后没有人再进入3楼男卫;
③3楼男卫电灯开关最上方是包志的左手食指指纹,包至在上周五晚加班时曾去过卫生间,也是有两种可能,一是包志撒谎,在案发当天又进过男卫,二是包志上周五进过男卫之后,没有人在晚上再进过男卫(李羽天是白天进入男卫,不需要开灯);
④3楼男卫、女卫门外把手上均发现林霄的完整指纹,其他人的指纹被覆盖,门内把手却不是这种情况,这看起来很奇怪,如果林霄进入了卫生间,除非不关门,要么门内把手上不可能不留下痕迹,但是林霄再怎么着急也不可能不关门不开灯而且也不会先后进两个卫生间,所以,林霄应该只是转动了门把手,但是由于某些原因没能进入,最后跑到2楼男厕解决问题。
根据②③,除非李羽天和包志都撒谎,否则,案发当天确实是没有人再进入过男卫,再结合①④,就能得出唯一的结论,林霄当天22:07冲向卫生间,触碰了外侧门把手,但却没有进入,而是直接冲向了2楼男卫。
是什么原因导致林霄必须到2楼男卫呢?显然不可能是有人在2楼男卫约他,否则他也不会去碰3楼男女卫生间的门把手。根据张晨及几位同事的确认,写字楼上的厕所是可以用钥匙锁上的,且钥匙掌握在保洁员与每个公司的老总手上。这样一来所有一切就可以解释了,林霄之所以没有进入3楼男女卫生间(3楼只有一名女同事,且当天不在单位,情急之下想进入女卫解决问题也在情理之中),是因为有人把门给锁上了,而锁门的人就是掌握钥匙的人之一。李羽天17:30左右曾待在卫生间,所以锁门是在这个时间之后。
根据前面的分析,林霄时进入2楼男卫之后立即被袭击,所以可以推测锁门之人便是凶手,而凶手锁门的目的就是迫使林霄去2楼男卫。林霄之所以第一个去卫生间,是因为他自身脾胃不好,凶手既然利用这一点,自然是与林霄十分熟识之人。既掌握钥匙,又与林霄十分熟识,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的只有一人,就是字节跃动公司的老板——周睿博。
【会议室地面全部铺着红色地毯,就算是穿着高跟鞋走过也是悄无声息,在会议室中央是一个圆角矩形的会议桌,会议桌左侧放着一台一体机(键盘在显示器前,鼠标在键盘右侧,表面均无痕迹)以及一个投影仪,会议室左侧的墙上则挂着白色幕布用作投影,而在靠近走廊的墙顶端安置了一排封闭的玻璃窗,高度约30cm。三人一起来到电脑旁由张晨进行开机。
可是屁股刚一碰到椅子张晨就发出了一声疑惑。“这个怎么……”张晨拿起投影仪和电脑之间的连接线检查起来,“没道理啊。”
“怎么了?”
“我们昨天上午在这里和投资商开会,当时连接线拔下来连到了林组长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上,而且会议结束后也没有插回去,今天因为林组长的事公司的晨会取消了,没有人进来过。这怎么会又插上了……”
“会不会是昨天其他参加会议的人顺手给插上了?”
“不会,会议结束后我们是一起离开的。”
李本亦低头看了一眼,脚边正好有一根电源线,从墙壁插头处连接到桌子底下的10插位插排,掂量了一下插排还有点小重。上面只插着两个插头,一个连接着投影仪,另一个连接着电脑。插排旁边的地毯上还有一块被按压的痕迹,大小与插排差不多。】
6月19日上午公司人员和投资商开完会时,电脑与投影仪的连接线是没有插在电脑上的,只有没有人在用过会议室开会,而且平时没有人打扫地毯,电脑与投影仪的电源线是长期插在插排上,一般情况下动不到插牌,而此时插牌显然移动了位置。两处异常都说明有人悄悄来过,而且应该目的应该是用会议室的电脑。前面已经分析过,凶手曾进过会议室,并在门内把手留下林霄的血迹,那造成这两处异常的极有可能就是凶手,留下破绽说明并未凶手故意为之,根据现场情况,一定是凶手不小心碰到了插排线,扯动了电脑或投影仪,之后以为电脑和投影仪本身是连着的,把电脑和投影仪归为后顺手把连接线给连上了。这也说明凶手并没有参与6月19日早上的会议,再次印证凶手是周睿博。
警方在林霄口袋里除了发现手机外,还发现一个U盘,凶手碰过手机,显然也见过U盘。根据李亘亦所说,附近没有网吧,而有电脑的除了办公室只有周总办公室和会议室,凶手为什么选择用会议室的电脑呢?前面之所以造成一些列事故,留下破绽,说明当时凶手并没有开灯,因为会议室靠近走廊的一侧是有窗户的,一旦开灯很容易被人发现,因此说明当时公司还有其他人在,也正因为有其他人在,只有会议室相对安全一些,所以凶手才会选择用会议室的电脑。
凶手查看了U盘内容之后,可能发现内容与自己无关(也可能没有解密成功),但为了误导警方,故意将U盘格式化(也可能林霄自己将U盘格式化),然后删除电脑开机记录,再次回到2楼男卫将U盘放回林霄口袋。

三、案件还原
下面理顺一下时间线:
21:40-21:55 赵连鹏出去买夜宵
21:55 众人开始吃夜宵,并且给林霄送了一份夜宵
22:07 林霄急匆匆离开办公室出去
22:09 颜莹颖离开办公室最先冲到厕所,她到达的时间比两位同伴早几秒钟,随后在厕所停留的时间约1分钟,三名女生离开的时间为22:10左右。
22:11 林霄发微信说自己先走了(准确的时间是22点11分58秒)
22:13 张晨去走廊抽烟,总共约花了约5分钟。刚到走廊时他发现走廊灯亮着,情况描述为:22点13分0秒卫生间前面的灯熄灭了(也即2号灯),约5秒钟后,即22点13分05秒 楼梯间前面的灯熄灭了(也即1号灯)
22:30 张晨,赵连鹏,陈俊峰,李羽天下班回家
根据前面的分析,以及上述时间线可以还原当天案发经过:
周睿博在21:40之后将3楼男女卫生间门锁死(赵买东西回来前锁门也行,但是无法确定别人会不会用,锁门时间越长风险越高),然后带上行凶道具去2楼等待。
10:07林冲出去上厕所,先去3楼男卫,发现被锁死,再试女卫也锁死,便直接冲到2楼男卫,时间大概在10:08,开门进去后背身关门,穿雨衣带手套躲在男卫门后的周从背后右手捂住林的嘴,左手持刀刺向林的心脏,很快林休克,周将林向厕所内部拖,以便离开时开门。然后周将毛线手套摘掉,和雨衣、鞋套一起扔进垃圾桶。周拿出林的手机,10:11在群里发了有事离开的微信,又放回林口袋,并取走U盘。10:09千度公司三女生准备下班时,周正在作案。然后周快速来到3楼,时间大约在11:12,依次将女卫男卫门锁打开,然后径直进入会议室(根据李本亦的测试结果推测,从男卫走出2号灯区域大约5秒钟)。用会议室的电脑查看了U盘内容,发现和自己无关,然后明知可以恢复数据,还是将U盘格式化,并处理了会议室电脑开机记录。之后周在楼道无人的时候再将U盘放回林的口袋。

四、周睿博杀人动机分析:

【“你们还信佛啊?”李本亦在办公室内游荡了一圈后指着门口附近红漆雕花木架子的白瓷观音以及墙上的一幅从未见过而且画风诡异的观音画像说,“架子上那尊奇怪的观音像,前面的香炉里还插着刚烧完不久的香火。程序员还信这些的吗?”
“这是周总弄来的,会议室和周总办公室也有一个,而且周总办公室的墙上还贴着符咒什么的。不过他说这只是为了图个心安讨个吉利,反正也不碍事。”】

【李本亦第一次见到了这个曾经是一名程序员的创业公司老板——周睿博。刚到而立之年的他外表看起来有着与年纪不相符的沉稳,脖子上还挂着一个与他的工作不太契合的奇怪观音吊坠,身上还有一股香火的气味。】

我们可以看到周睿博在办公室会议室都放上观音像供了香火,自己身上也挂着观音吊坠,看似笃信佛教。然而那些观音像显得很奇怪,观音画像也是画风诡异,可见和平常见到的不一样,他信奉应该不是我们常见的佛教。

【周睿博从前公司离职前半个月开始每月定期会从银行取出1888元,一周多前还取了一次4888元,至于当初辞职的原因他说是因为厌倦了给别人打工。】

周睿博离职前开始每个月固定支出1888元,这笔钱做什么用了呢?这个数字显然带有图吉利的色彩(结合周说过讨安心图吉利的话),这些钱很可能是贡献给了他信的教,他觉得交纳贡金可以让他讨吉利保平安。一个让信徒固定纳贡而且佛像画风诡异的教,会让人联想到邪教。也即是说周睿博从离职创业前夕开始信奉某个“异教”,并且从他的言行和不惜纳贡来看他是笃信的。而一周多前他取出的是4888元,比原来的数额翻了一倍多。这表明他想图吉利保平安的想法更加迫切了,所以增加了贡金数额。那么是有什么事情让他变得这么急切?有两种可能,一是三周前艾德佳公司抢先推出app和他们竞争,二是周睿博的父亲病重。艾德佳公司的事发生在三周前,如果他要求吉利大概不会等到一周多以前,所以第二种可能性更大一些。

周睿博和林霄之间看起来并没有什么矛盾,按理说两人应该感情深厚。周睿博有什么动机杀他呢?我们认为周睿博有以下几种可能的动机:
1、         【“他父亲病重,所以周五中午就回去老家D镇,后来通过微信群告知其他员工他大概周二回来。不过其实他昨晚8点左右就驾车回到本市,在收费站有记录。他说是因为父亲病情大有好转,而公司APP要上线新版本事务又多所以就连夜赶回,只是没有通知其他员工。”】
周五中午周睿博父亲还病重,以致于他不得不放下当天的工作回去,周一就突然大有好转这应该是不太可能的。周睿博周一晚上回到市区之后马不停蹄的去公司杀人,似乎就是为了杀林霄回来的。前面我们分析过周睿博为了父亲的病求平安,不惜把贡金翻倍,他如此迷信,他就很可能会抱有用朋友的命换取父亲长命的想法,这大概就是他杀林霄的动机。
2、        另一个可能的动机是,林霄在公司算半个老板,他在公司也有投资,公司的资产他也占据了一部分,因此公司不是周睿博一个人说了算,也不是完全属于他。周睿博和林霄在公司经营方面或许有分歧,或者是周睿博想除掉林霄把整个公司和所有的钱掌握在自己手里。
3、        第三个可能是周睿博信教的事林霄知道,林霄认为程序员不应该信奉这些,劝说周睿博,周已经被该教完全洗脑,对林霄的干预感到恼怒。
我们认为以上几个动机都在合理范围内,我们认为第一种的可能性是最大的。

凶手左手血迹示意

凶手左手血迹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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