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3-1-6 23: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c 于 2013-1-7 22:27 编辑

首先,庆祝每迷归来~(会有加分么

这次的人物分析:A:文中说是厨师,且右手上有刀伤,故不难推测其为左撇子,且他与死者的交集在于没有被拿走的现金~
                       B:推销员,映像中会打领带,另外其右肩微高,推测他与死者身上的勒伤有关~因为右肩略高可能是长期背单肩包造成,而单肩包恰好
                   成为勒人的工具...
                       C:死者女儿,在案件是唯一有钥匙的人,并且恨死者(即杀了死者也不需要动机什么的....)

然后,这次案件先令我不解的是死者被发现时的姿势,因为文中提到了尸体的背上插着一把刀,且头有粘在了地板上,故推测尸体是背朝上被发现的~
确定了这一点后,疑点就变成尸体在变成这样之前,经历了什么?

根据尸体的描述,可以确定的是刀伤是最后造成的(因为血液还未凝固,并是唯一的致命伤),而之前的伤害顺序不好判断。
关于那个6cm的勒痕应该是书包带造成的,而两厘米的痕迹则应该是由书包带上那个调节长短的东东造成的。
还有手臂、大腿上的伤痕累累明显是有虐待的迹象,所以是女儿所为的可能性巨大~
最后是很重要的硬物砸伤,明显这是用花瓶敲击死者头部所造成的,并造成了大量出血......但根据有一条从门到直角的血迹,可以推测死者再被砸伤后仍努力去开过一次门,从而判断先受到砸伤在受到勒伤的可能性较大(勒晕后就不一定能再开门了...)

关于现场的描述:
1、“在那个有缺失直角的血滩旁的地上还有几个模糊的直角血迹。”再结合借据不见了这一条件,可以推测本来直角的地方是借据的一个角,应该是先有鲜血落到直角处,后凝固了,最后有人(应该就是推销员)取走借据后,留下直角。并且要形成这个血迹,一定是在头部被硬物敲破的时候。
2、“阳台的安全网有一个安全门,但是上面的锁没了。在安全门旁有一条水管一直通到一楼。水管较为干净。”“今天早上下过雨,地面较为泥泞”结合这两点应该可以确定没有人通过水管爬上了,不然会留下痕迹,但是文中提到了安全们的锁坏了,被扔在臭水沟里,而死者又是个很周密的人是不会任由锁坏掉不管的,故必定是他人所为。所以脱了鞋子爬或是擦干净鞋子再爬还是有可能的...
3、还有门开关六次,以及作案时间上都有疑点,具体见重建部分~

重建:
那天15:00,A来到死者家(第一次开关门,并惊动了邻居)打算向死者借钱,但由于某种原因借钱失败(或者是成功了,但所借金额小于保险中原有现金数,即保险箱中有现金剩余~)于是A离开(第二次开关门)。
接着在A离开后至15:30之间C来到死者家(或许由于15分钟的限制,两人会相遇,但是,因为两人互不认识,所以大丈夫~),用钥匙开门进人(第三次开关),见使者正在检查保险箱中的物品,就用花瓶砸了使者的头,然后呵呵一笑(病娇的世界正常人是不会懂的...),此时大量的血就沾到了飞散出的文件、借据之上,接着C就离开了(第四次开关门)。
第三个到是B到了,就是15:50记录的人,B敲了门,被砸伤的死者努力开了门(第五次开门,注意,没有关哦!!),同时留下了到门口的血迹,B见死者这幅样子又本来就有赖账记录,变起了歹心,他用背包带勒住了使者,死者于是陷入了昏迷,这是B听到有人来了(此时门为开),于是马上拿了借据、身份证、以及死者的钥匙(安全们),冲到凉台,脱下鞋放到包里,接着打开安全门,甚至把钥匙都拧断了,于是就逃走了...
其实C在到小区门路上时,又折返了,于大概16:00到达使者家。这也是B听到声音的原因。C见门开着就进入,并关上了门(第五次关门),然后对着使者用陶瓷碎片虐待了一番,最后一刀解决了使者(病娇的世界正常人是不会懂的..),最后撒上白纸后离开(第六次开关)~接着就是17:30,发现尸体。


几点说明:
1、其实最后那一刀应该让A来补,但由于根据我的推理,应该是先砸人,所以此时保险箱已开,里面的前已经露了出来,但最后这些钱没有丢,所以A在死者受伤后就没有出现过,故让A打了个酱油,而然C去补了个刀...
2、总觉得这次的每米,A、B、C三人环环相扣,找不到线头,于是强行从病娇入手,故觉得最后的结果有些牵强..(好吧..没看懂,那就无视第二点吧...)



最后,庆祝每谜归来~(有加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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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 2013-1-8 00: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至于凶手。。。。。。。。
    首先如作者所说门开关各自6次,三人都承认今天来过死者,但都说来时和去时什么人都没看见。接着就是三人进出时间问题,小区只有一个入口,且只有一条小路通往死者所在楼,小路什么都没有,只有两堵高墙。从门口走到死者家至少15min。最早开门大概是在15:00开的第一次(死者邻居是一名夜班工人,他说今天15:00被那大门吵醒),而死者死亡时间为16:10。
    这就意味着,假设第一人至少于14:45进入大门,15:00进入死者家,假设至少呆了5分钟则于15:05离开,15:20到达大门口。第二人,15:20进入,15:35到达死者家,同上则于15:40离开,并于15:55到达大门口,至于第三人(小区门进来时须按一按钮。今天小区门处电路故障,15:30才恢复。在16:10前,小区门记录只有15:50有一人进去。),所以这三人务必有两人会遇见,这时三人的证言便与之相矛盾(三人都承认今天来过死者,但都说来时和去时什么人都没看见)这里即是一个疑点。
    然后是案发现场,即使是完美的犯罪也依旧会有瑕疵落在现场。“死者竟流了如此多的血。死者背后靠近心脏的部位插着一把水果刀,从这一伤口流出的血尚未凝固。再看了下周围,除了纸张外还有很多的陶瓷碎片,其中有几片沾满了血”“我走到密码保险箱旁,拿开了地上的白纸,发现地上竟然有一摊奇怪的血,已经凝固,却有一个缺失的直角。我再看了看拿开的白纸,异常的干净”
    继而是死者的伤势,这也是疑点之一。死者所受致命伤与额头上伤相差时间之久,和伤痕可以得出,凶手应为男性,毕竟死者曾经是军人,女性很难制服,况且其很谨慎。且凶手是右撇子(在下巴到两耳间有着很深的压迫痕迹,这一伤势让死者有一段时间处于窒息状态,痕迹很宽,约6cm。在右耳下面垂直于原来的痕迹还有一条更深的痕迹,约2cm),至于那血迹上缺失的角应是对于凶手很重要的东西。又因死者死前昏迷,和三人到来的时间问题,也许真正致死的那一刀并非一人所为。
    接下来是故事还原;
    1:首先应是A15:00先到达死者家中并离开,并未行凶(因为厨师A,死者是其债主,且这是他第一次向死者贷款。右手的指背上有很多刀伤,一般人厨师多刀伤的那只手应是左手,故而A是左撇子,与凶手不符)
    2:B于15:20到15:30之间进入大门并前往死者家,大概是说要还钱之类的,让死者打开密码箱并取出借据和被扣押的身份证,趁其不备将花瓶砸在死者头上,但死者并未昏迷,于是又用手掐住其脖子致其窒息昏迷,因死者大概倒下时压住B的身份证,于是B将其移动并取走身份证和借据(在那个有缺失直角的血滩旁的地上还有几个模糊的直角血迹)B准备离开。
    3:这时C于15:50进入大门,并于16:5分左右来到死者家,用钥匙打开了门。B发觉后藏到阳台,打开锁准备从那里离开。而C发现死者昏迷但并未抢救,因对其的恨而将其杀害,并离开现场,B随后也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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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 2013-1-8 12:0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hzhggggg04 于 2013-1-10 16:35 编辑

      首先排除外贼作案和嫁祸给外贼的可能性,因为只丢了借据。那么凶手就在他们三个人之中。
      还有着一条尚未凝固的血迹连着那滩血延伸至门口  
      推测凶手花瓶重击死者后,害怕死者并没有死去,就用绳索勒住死者,但死者确实装死。这时门口响起了敲门声,凶手急忙用死者身上的钥匙,从阳台的安全门逃离。待凶手离去,死者便向门口移动。
      1.雪白的纸张到处都是2.拿开了地上的白纸,发现地上竟然有一摊奇怪的血,已经凝固3.保险柜中有推销员的指纹
      上面是从文中提取的,翻保险柜的人应该就是推销员B了,血迹并没有渗透到纸张,初步判断他是在死者死后进入房间的。但是推销员B并没有房间钥匙,那他是怎么进入死者的房间呢?难道他知道阳台的安全门被破坏了?嗯,他就是企图杀害死者的第一人。
      死者女儿有房间的钥匙。推销员离去后,门外的人是厨师A,厨师A木有报警,而是选择了杀害死者,那么女儿进入房间,应该会报警。杀害死者的凶手就是他女儿,厨师A在死者死后敲门没反应后离开,或是在推销员B之前到达死者房间交谈。但从开关门的次数来看,在推销员之前到死者房间的可能最大。
      推销员B看见死者家木有什么异常,决定再次进入死者房间,取出借条和身份证。这时血已经凝固了,掉落在血迹一旁的身份证被取走,所以血滩就缺失了一角。
      15点死者进,厨师A进出,推销员进,安全门逃跑,女儿进出,然后推销员安全门进出。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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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 2013-1-11 20:58:27 | 显示全部楼层
        凶手有2个
        厨师的右手指背上有许多刀痕,说明了厨师是左撇子,又基于是第一次借钱,所以动机并不明显。所以,凶手是推销员和伯伯女儿。
        1·保险柜中有推销员的指纹,而地上的直角血迹是文件先掉在地上,然后血液再流到文件的边缘与地板接触形成的。因为保险柜中放有借据一类的,所以推销员是带走了借据。但血液已凝固,时间应该有2小时以上。
        2·致命伤是心脏部位的那一刀,但血液尚未凝固,最多是1小时前发生的。而致命伤以前,死者是一直保持深度昏迷状态,说明了在16:10以前死者已经受伤并昏迷。
        基于以上2点,我得出事件经过:
        13:00 厨师来访,同时惊醒了隔壁的工人,这时,门开关了4次,来时开关2次,走时开关2次。然后,厨师走。离开花费15分钟。
        13:15~13:30,推销员来访,因为小区门停电,所以未记录,推销员来是想通过交谈,向死者要回身份证,并拖延还债时间,死者不同意,推销员便用陶瓷花瓶向死者前额砸去,但并未将死者砸晕,推销员见状,又上去扼住死者咽喉,然后死者陷入昏迷,但此时死者并未死亡,然后推销员开始在死者家中寻找借据与自己的身份证,但并未找到。
        13:50 死者女儿来访,于14:05到达死者家中,此时推销员并未走,推销员听见开门声后害怕,便躲藏了起来,死者的女儿进入后发现死者死者躺在地上不省人事,死者女儿以为死者死了,就为了宣泄一下心中对死者的怨恨,用水果刀向死者的心脏部位插了一刀,随后打开保险柜,想找一些对她有用的物品,但什么都没有,就空手而归。
        随后推销员出来,发现保险柜中的借据与身份证,便带走,又怕死者的女儿离开后又回来,就从窗户逃走。

        推销员虽将死者击晕,但并未致死,所以因判故意伤害罪和偷窃罪(非法带走借据与身份证)。而死者的女儿虽未谋其财物,但将昏迷的被害人致死,因判杀人罪。2者都应判处10年以上3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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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 2013-1-13 13:45: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小c的嫌疑最大
          | 发表于 2013-1-13 16:5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是C先来的,然后是B,他与死者因为贷款问题产生了争执,于是用陶瓷花瓶把死者砸晕了,这时死者还没有死,处于深度昏迷,B后来打开了保险柜,想拿走自己的身份证,离开了。最后来的是A,他来时,死者正处于清醒状态,想爬起来,他出于恐惧以及对死者的憎恨,又上前补了一刀,正中要害,他杀了人后本想从阳台逃跑,结果由于慌张,钥匙被弄断了,他只好从大门出去,走时顺手把钥匙丢在了臭水沟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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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 2013-1-13 17:56: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bcxiaoheiren 于 2013-1-13 18:01 编辑

            感觉思路不甚清晰,论证也不完全,暂且用这货凑数:
            这个谜题中,关键是三人来访的顺序。有以下六种顺序:厨师A,推销员B,女儿C
            ABC    ACB    BAC   BCA   CAB   CBA
            接下来,将要排除几个不可能的顺序。
            …………………………………………………………………………………………
            “死者身上有四个个受伤部位。额头有很严重的伤势,根据现场推测应是由硬物敲砸造成的,这一伤口造成时会大量流血,且会持续近1min的时间,之后继续缓慢流血,但这伤口尚不足以让死者陷入昏迷。在下巴到两耳间有着很深的压迫痕迹,这一伤势让死者有一段时间处于窒息状态,痕迹很宽,约6cm。在右耳下面垂直于原来的痕迹还有一条更深的痕迹,约2cm。第三个伤口就是那一刀伤,是致命伤,且属于一击必死型。第四个是死者的手臂和大腿部分上的累累伤痕,上面还沾有许多陶瓷碎片。死者在受致命伤前处于深度昏迷状态。”
            因为死者额头伤不足以致使其昏迷,死者又没有处理额头伤势,这说明死者额头被打伤后仍处在凶手控制中,因为手上和大腿上的伤与额头上同时发生,且致命伤晚于脖颈伤,所以死者接着受到的伤是脖颈伤。
            因为脖颈处的伤痕使死者一段时间处于窒息,所以凶手此时应该以为死者已经死了。就算不放心,也应该继续用力勒紧死者脖颈,而不应该再在死者背后刺入一把刀。
            那么,造成死者的致命伤——也就是刀伤的人,同造成其他伤的人应该不是同一个人。
            现在我们称造成致命伤的人为“凶手”,造成其他伤的人为“施暴者”(话说有什么不同吗)
            因为“施暴者”认为死者已经死了,那么他没有理由回到现场,也没有理由继续留在现场,所以“施暴者”不是“凶手”。又因为死者背上的伤口血迹并未凝固,而死者头上的伤已凝固,进一步证明“施暴者”不是“凶手”。
            因为死者受致命伤前处于深度昏迷状态,如果凶手是推销员或厨师,那么因为死者已经处于无意识状态,所以他们是无法进入房间的。退一步说就算他们进了房间,只要到保险箱内拿出借据即可,没有必要再捅一刀。而且因为后来者不是“施暴者”,就算死者再醒过来,也只会记得“施暴者”而不会知道后来者,所以“凶手”不可能是推销员或厨师,只有可能是对死者怀有仇恨的女儿(同时她还有钥匙)。因为从小区门口到死者家需要15分钟,且在16:10前,小区门记录只有15:50有一人进去,这个人到达死者家的时间大概就是16:05。因为死者死亡时间是16:10,所以这个人大概就是“凶手”女儿。
            女儿不是施暴者的佐证:女儿较瘦小,不能将魁梧的死者勒至窒息。
            现在再看看我们的顺序:
            ABC    ACB    BAC   BCA   CAB   CBA(厨师A,推销员B,女儿C)
            条件:除女儿以外,其他人都没有钥匙。
            门开关共六次(一人两次)。
            三人互不相识。
            来人都是从门入内的。因为地面泥泞,而阳台下的落水管很干净,说明没有人从落水管爬入。
            推测:ABC、ACB可排除,因为女儿是在“施暴者”之后来的。
            BAC、CAB可排除,因为女儿走后门是关着的,其他人无法进入。
            现在只剩下两种情况:BCA  CBA
            因为保险柜里有推销员的指纹,所以他一定进入了屋子。
            如果是CBA,那么很明显推销员是不能进门的。
            剩下的只有BCA。
            还原案发过程:
            死者在家。厨师来拜访,厨师离开。在15;00左右推销员来拜访,趁死者打开保险箱取借据的时候先用花瓶殴打死者,再用腰带勒住死者至窒息,掉在地上的借据阻挡了一部分血迹,然后推销员在保险箱中翻找借据留下指纹。最后女儿进入,用刀造成致命伤,伪造现场,欲将阳台上的锁摘下,但钥匙断在锁里,最后同锁一起扔到臭水沟。
            这样,开关门的次数都是六次,乍看是一个合理的解释。
            不过,其实这种推论存在着几种疑点:
            1、        死者脖径处勒伤。凶器的形状大概是腰带,但有一点比较奇怪——在右耳下面垂直于原来的痕迹还有一条更深的痕迹,约2cm。这应该是腰带绕一圈再套着的那个小圈状物(不知道那东西学名)造成的勒痕。且死者下巴到耳朵都有勒痕,所以死者是被从后面绞杀。但实践后发现,解下腰带后一般在左手边是那个圈状物。施暴者的举动很奇怪——除非他是个左撇子。而恰巧,因为厨师的右手背有切痕,他就是个左撇子。所以施暴者是厨师。
            2、        死者曾是军人,行为谨慎,怎么会在保险柜开着的情况下退后几步然后被打中呢?
            所以,又诞生了一种新的推论:BCAB
            还原案发过程:
            推销员先去拜访过被害人。然后在15:00左右,厨师来了,做出要还钱的样子。死者打开保险箱,拿出借据,关上保险箱,向厨师走去,被厨师用花瓶击中,借据掉在地下。厨师用腰带勒住死者直至窒息。死者的头在地板上流出血液,被借据阻挡。大概额头上的伤造成一分钟过后厨师拿着借据离开,在捡借据时借据的边在地上留下了血迹。
            之后女儿回来,发现死者躺在地上,本以为死者已经死了,却发现死者还活着。她杀死死者,打开保险箱(她可能知道密码),伪造成被借债者杀掉,再把阳台上安全锁打开,结果打开后钥匙断在了锁孔中。于是她把锁扔在了臭水沟里,离开。
            最后推销员不知出于什么目的回到小区,可能看见了死者女儿向下扔锁,或者发现阳台上安全窗开着,下定决心要偷走借据。他脱掉鞋子从落水管爬上去,留下掌印,然后发现保险柜开着,翻找到借据偷走。
            但还是有疑点:为什么推销员没有把现金拿走呢?可能是因为要从落水管爬下,双手拿不了那么多东西。那么他又为什么一定从落水管爬下呢?可能是因为他的鞋在落水管下,从大门处的话走到鞋子那里需要经过泥泞地——也有可能只是害怕在楼道里被人撞见,或者单纯的思维定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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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 2013-1-13 18:5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Oceannagirl 于 2013-1-13 18:59 编辑

              凶手一共有三人:厨师、推销员和女儿

              照片.JPG

              屏幕快照 2013-01-13 下午6.25.48.png

              本案最关键的是两个问题:
              1.死者身上的伤痕形成的时间顺序——伤口的顺序
              2.死者身上的伤痕分别是谁造成的——凶手的顺序

              首先是伤痕:背部的伤痕是致命伤,而且血迹未干,推断是最后一个伤痕,死者在收到致命伤之前一直深度昏迷,因此第三个应该是脖子上的掐痕,而额头和手臂腿上的伤都是花瓶造成的,腿部和胳膊是擦伤,因此可以推断额头的伤是第一个,其后是腿上的擦伤。

              其次就是凶手的顺序
              这里先要弄明白凶手是怎么逃跑的。从门口的血迹连接到保险箱且已经干了的情况下,推断出第一个凶手(也就是用花瓶的那个)是从大门走的。而第三位(水果刀)也是从大门走的,因为凶案现场被发现时门是锁着的,说明最后一位凶手把门锁了,而且凶手也完全没必要走阳台。那么第二位(掐脖子)就是从阳台走的了,因为他无法从大门离开,唯一的原因就是大门口有人,而那个人正在用钥匙开门,所以凶手为了不被人撞见,只能从阳台逃走。
              那么,凶手的顺序就可以推断了:
              1.比较好判断的是腿部和手臂的伤痕,这个应该是死者自己造成的,因为死者处于清醒状态,这就排出了凶手拖着昏迷的死者碰到瓷器碎片而擦伤这种可能性。
              2.根据逃跑的顺序,我们注意到第二个凶手是听到第三个凶手开门的声音而从阳台逃走,所以用水果刀杀人的就是唯一拥有钥匙的女儿
              3.根据保险箱附近留下的血迹干了,但是遮在上面的白纸却没有任何血迹,这说明死者在遭受花瓶重击的时候,保险箱的门并没有打开,所以白纸也没有受到血迹的污染。而保险箱里有推销员的指纹,因此可以推断第一个伤痕只能是厨师或者女儿造成的,而女儿已经在第二点中排除了,所以凶手是厨师
              4.最后剩下从阳台跑掉的凶手,也就是推销员。

              案件还原:
              案发日当天下午三点,厨子到达死者家,和死者因为金钱关系起了争执,于是用花瓶敲打死者额头后匆忙逃走了。之后死者打开了保险箱,就在这个时候,推销员来了,看到死者受伤,就起了歹心,关上门,从背后掐住死者的脖子(死者当时应该是趴着的,这一点可以从死者手臂和腿部的伤痕,以及死者脖子上6cm宽的掐痕——这应该是从背后掐脖子才会留下的痕迹),然后在保险箱里翻找借据和自己的身份证,本来想把钱也拿走的,但是就在这个时候他听到了钥匙开门的声音,于是匆忙之下只能选择从阳台逃走。而最后一位死者的女儿,开门后看到父亲昏迷,出于恨意又补上了致命的一刀,然后关门离开。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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