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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谜题] 白宫大厦杀人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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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
发表于 2008-6-7 17:01:44
深夜,“白宫大厦”失火。125房间里浓烟滚滚,住在一间套房里的郑小姐逃了出来,而另一面套房里的王小姐则烧死在里面。
  经过验尸,发现王小姐在起火前已经被刀刺中心脏而死。她的房间里还发现有一个定时引火装置。  
  郑小姐说:“我因为有点事很晚才回去,看到王小姐已经睡了,就回自己房间里休息。刚刚睡下,便感觉胸部郁闷而醒来,发现四周弥漫着烟雾,急忙大声喊叫王小姐,然后跑到室外。”
  人们又找到平素与王小姐不睦的李先生。  
  李先生说:“也难怪你们怀疑,我还收到一封恐吓信呢。”  
  他拿出一封信来,上面写着:“我知道你是刺杀王小姐的凶手,如果不想被人知道,必须在5月1日下午6时,带100万现款,到xx车站的入口前。”这时,离案发时间只有3小时。
  聪明的警察立即发现了凶手。凶手是谁?为什么?

答案
引用
凶手先杀死王小姐再安置定时引火装置显然是希望掩盖死者是被刺杀死而并非烧死的迹象.
调查显示是验尸之后才被发现的.也就是说这个真相除了凶手和警察其他人是不知道这个细节的
郑小姐的口供是说烟雾对于刺杀一概不知
而 李先生的信则说(我知道你是刺杀王小姐的凶手)可以肯定的是凶手就是写这封恐吓信的人
最后提示的时间很有趣5月1日下午6时交钱
离案发就3小时也就是说案件发生时间5月1日下午3点,只有三个小时的时间,李先生是不会收到信的,所以说这封信是李先伪造的,凶手就是李先生!!!  
433
发表于 2008-6-7 17:40:59
我认为凶手是李先生,(错了别鄙视我哟)
448
发表于 2008-6-7 17:41:03
是郑小姐吧
570
发表于 2008-6-7 21:13:09
闷人啊
573
发表于 2008-6-7 23:11:55
应是郑小姐吧...好果李先生是凶手,收到恐吓信不会告诉警方吧
346
发表于 2008-6-8 00:21:03
郑小姐吧。。
430
发表于 2008-6-8 02:56:14
李先生··
422
发表于 2008-6-8 07:20:45
恐吓信上说的是知道你杀了王小姐。用词是你是刺杀王小姐的凶手,也就是说,在恐吓信发出之前王小姐已经死了,这样理解应该没问题吧。而我想这中间的三个小时的话应该都处于比较惊慌的状态,一般都在外面稳定情绪之类的,不可能还坐在桌子旁边悠闲的写信吧。。所以信是开始准备的,凶手就是李。。不知道对不。。
564
发表于 2008-6-8 09:24:50

回复 1楼的 小Q 的帖子

560
发表于 2008-6-8 12:32:48
是那个女的,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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