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427

[推理谜题] 白宫大厦杀人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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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发表于 2008-6-8 18:48:21
小Q啊。。标题写错字了。。
427
楼主| 发表于 2008-6-9 13:38:04

回复 12楼的 使用中文注册 的帖子

我知道了,马上改正。
558
发表于 2008-6-9 14:17:37

回复 9楼的 使用中文注册 的帖子

“用词是你是刺杀王小姐的凶手,也就是说,在恐吓信发出之前王小姐已经死了,这样理解应该没问题吧。”中文,你这样的推理真的没有问题吗?介意不介意仔细想一下啊?
558
发表于 2008-6-9 14:33:11
楼主,介意不介意给一个推翻你答案的猜测?
我们假设郑小姐是凶手。她下午的行踪没有交代,偶们可以推理她是去将写好的恐吓信投递到李先生那里,故意用被刺死的这个词语。因为她可能之前就将所有的计划准备好了,当然也包括将死者刺杀的计划。这样一来,我们来分析一下你的答案:
“凶手先杀死王小姐再安置定时引火装置显然是希望掩盖死者是被刺杀死而并非烧死的迹象. ”这句话本来应该是用火烧死来掩饰刺死,是吗?相信是楼主不小心大错了吧,不过没有关系。
"调查显示是验尸之后才被发现的.也就是说这个真相除了凶手和警察其他人是不知道这个细节的"这里的凶手不能说明是谁,郑小姐和李先生都有可能,刚才我的假设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相信LZ你也没有什么意见。
“郑小姐的口供是说烟雾对于刺杀一概不知 ”这个完全可以伪装。自己刺死别人伪装说不知道,说得过去吧。。
“而 李先生的信则说(我知道你是刺杀王小姐的凶手)可以肯定的是凶手就是写这封恐吓信的人”到这里用我的假设还是可以解释的,不是吗?接着来分析
“最后提示的时间很有趣5月1日下午6时交钱
离案发就3小时也就是说案件发生时间5月1日下午3点,只有三个小时的时间,李先生是不会收到信的,所以说这封信是李先伪造的”我相信没有人会用邮票寄发这样的信件吧,一般都是凶手自己送过去的,用邮票寄发怎么知道什么时候回送到呢?要是迟一天,不久露馅了吗?所以信件可以是李先生自己写的,也可以是郑小姐送过去的。
综上:凶手是李先生并不能肯定。郑小姐也可以。我也没有证据说谁,就自己的看法分析一下,呵呵,LZ不要见怪啊,交流嘛。。。。。。。。。。。。。。。。
683
发表于 2008-6-13 00:58:09
是不是可以这么理解
    信是先发出的,有人欲知王小姐会被人刺杀,那么,收信人李先生就成了最大的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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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
楼主| 发表于 2008-6-13 08:27:50

回复 15楼的 夜里哭泣的狼 的帖子

如果信不出寄出来,而是直接送过去的话,那么那个送信的人肯定有很大的嫌疑,而题中李先生收到的信如果是由其他人直接送过去的话,那么他有那么傻被怀疑了还不把送信人抖出来。
691
发表于 2008-6-13 23:34:26
郑小姐是凶手
691
发表于 2008-6-13 23:38:23
郑小姐李先生
692
发表于 2008-6-14 01:22:18
就觉得是那郑小姐。
632
发表于 2008-6-14 17:52:04
李先生  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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