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1-11-16 15:56:03




我经常想,是一连串奇异的际遇导致了我与本时代最独特、最优秀的一位人物的长期关系。如果我有哲学家那样的头脑,就会怀疑我们每个人能在多大程度上掌控自己的命运;或者,我们能不能预见当时看似完全微不足道的行为,会产生怎样深远的影响。
譬如,最初是我表哥亚瑟推荐我到诺桑伯兰第五明火枪团担任外科助理医生的,他认为对我来说这是一种不可多得的历练,然而他不可能预见,一个月后我就被派往阿富汗。那个时候,后来被称为第二次英国-阿富汗战争的冲突还没有开始。在迈万德,那个回教徒士兵用手指一扣扳机,把一颗子弹射进了我的肩膀。当天有九百个英国人和印度人丧命,他无疑希望我也是其中之一。但他的子弹射偏了,我虽然身负重伤,却被我忠实而善良的勤务兵杰克穆里所救,他背着我穿越两英里的敌占区,返回英军阵地。
当年九月,穆里死于坎大哈,他永远不会知道我被遣送回家,在伦敦社会的边缘虚度了几个月——算是对他聊表敬意。之后,我曾认真考虑过搬到南海岸去,这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形势严酷,我很快感到手头拮据,而且有人提出海风有益于我的健康。不过,在伦敦选择较为便宜的住房,似乎更值得考虑,我几乎已经租下尤斯顿路一位股票经纪人的公寓。面谈不太顺利,紧接着,我做出了决定,地点是黑斯廷斯,也许不如布莱顿那样舒适宜人,但价格便宜一半。我收拾好个人物品,准备搬过去。
然而,亨利斯坦弗出现了,他跟我关系并不密切,只是一个熟人,在圣巴特成衣店当过我的服装师。如果他前一天没有喝酒喝到深夜,就不会头疼;如果他不头疼,那天就不会请假,不去他化学实验室上班。他在皮卡迪利广场溜达,决定到摄政街的亚瑟利伯蒂东印度大楼去给太太买一件礼物。想起来真是匪夷所思,如果他走了另一条路,就不会碰到从基准酒吧出来的我,那样,我也就永远不会见到歇洛克輠尔摩斯。
我在别的地方曾经写过,是斯坦弗建议我跟另一个人合住,他说那人是一位分析化学家,跟他在同一家医院工作。斯坦弗把我介绍给了福尔摩斯,当时福尔摩斯正在试验一种分离血迹的办法。我们俩的第一次见面很别扭,令人感到困惑,当然也是值得纪念的……这似乎正预示着后来发生的一切。
这是我人生的重要转折点。我在文学方面从来没有什么抱负。真的,如果有人说我会成为一位发表作品的作家,我肯定付之一笑。但我认为,可以非常公道、毫不自夸地说,我因为记录福尔摩斯这位伟人的事迹,已经变得颇有名气。我被邀请在威斯敏斯特教堂中他的追悼会上讲话。这让我感到不小的荣耀,但我婉言拒绝了这份邀请。福尔摩斯生前经常嘲笑我的写作风格。我忍不住想,如果我站在讲道坛上,会感到他站在我身后,从另一个世界轻声取笑我所说的话。
他总是坚信我夸大了他的才华和他卓越大脑的非凡智慧。我的叙述方式是把结论放到最后,对此他大加嘲笑,发誓说他在一开始就推断出来了案情。他不止一次指责我是庸俗的浪漫主义,认为我比街头的三流作家强不了多少。总的来说,我认为他有失公允。我认识福尔摩斯这么长时间,从没看见他读过一篇虚构作品——除了最糟糕的滥情文学——虽然我不敢夸耀自己的描写能力,但我可以负责任地说,我的文字表达了它们所要表达的意思,换了他本人也不可能做得更好。确实,当福尔摩斯终于拿起纸笔,用他的话说,开始描述哥德弗莱埃姆斯沃斯的那桩奇案时,他自己也差不多承认了这点。这个故事后来取名为《皮肤变白的军人》,其实我认为这个题目是有缺陷的,“变白”用来形容一颗放久了的果仁肯定会更加合适。

[发帖际遇]:  福尔摩丝自作聪明偷走埃勒里奎因的眼镜被奎因找到,赔偿奎因英镑3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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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11-16 15:56:22
我说过,我在文学方面的努力获得了一定的承认,但那绝对不是关键所在。经过我刚才讲述的这些曲折经历,上天选择了我把这位世界顶级侦探大师的成就公布于众,向热情的读者呈现六十多桩神奇案例。然而,对我更有价值的,则是我跟这个伟人长久不衰的友谊。
就在一年前,福尔摩斯在当斯街的家中被发现已经死去,那颗杰出的大脑永远沉默了。噩耗传来,我意识到自己不仅失去了最亲密的同伴和朋友,而且从许多方面来说,失去了生活的理由。两次婚姻,三个孩子,七个孙儿,医学事业有成,一九○八年还获得了爱德华七世陛下亲自颁发的功绩勋章,换了任何人都会认为成就非凡。但我不这么想。我至今仍在怀念他,有时梦中醒来,似乎又听见了那句熟悉的话:“好戏开场了,华生!”这只会让我想到,我再也不能握着那把值得信赖的佩枪,一头钻进贝克街黑暗朦胧的缭绕迷雾里。我经常想,福尔摩斯就在我们都要前往的黑暗王国中等着我,说实在的,我也渴望去找他。我很孤单。旧伤一直折磨着我,欧洲大陆爆发了一场可怕但毫无意义的战争,我发现自己再也不能理解我生存的这个世界。
那么,我为何还要最后一次拿起笔,重提那些最好被遗忘的旧事呢?也许我的理由是自私的。也许,就像许多生命即将完结的老人一样,我在寻找某种慰藉。照顾我的护士对我说,写作也是一种疗法,能防止我陷入那时时袭来的抑郁情绪。然而,还有另外的原因。
“戴圆帽的男人”和“丝之屋”从某些方面来说,是歇洛克輠尔摩斯生涯中最耸人听闻的两个案子,但是当时我不能把它们讲出来,其中的原因读者很快就会知道。这两个案子相互交织,错综复杂,很难分开。我一直渴望把它们记录下来,完成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在这点上我就像化学家在寻找一个公式;或像一位珍稀邮票收藏家,知道还有两三张珍品没有到手,因而总是对自己的藏品不能满意。我无法克制自己。必须把它们写下来。
以前我不能写——不仅是因为众人皆知福尔摩斯一向讨厌宣传自己,而且还因为我即将描述的事情实在太诡异、太令人震惊,几乎无法见诸文字。今天仍是这样。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它们会使整个社会震惊。我不敢冒这样的风险,特别是在眼下的战争时期。完稿之后——倘若我有足够的精力完成此事——我要把这份手稿包裹起来,送到查林十字街考克斯联合公司的保险库里,那里还存放着我的另外一些私人文件。我会留下指示:一百年内不得打开包裹。很难想象到了那时候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人类会有怎样的发展。也许将来的读者跟我们时代的读者相比,对丑闻和腐败更加习以为常。我要把歇洛克輠尔摩斯先生的最后一幅肖像遗留给他们,那是一番从未有人目睹过的景象。
我已经在我自己的顾虑上浪费了太多精力。我早就应该打开贝克街221B号的门,走进那个许多神奇案件开始侦破的房间。我看见了窗户后面的灯光和那十七级台阶正在召唤街上的我。它们看上去多么遥远,我已经多久没有去过那里了。是的。我看见了他,手里拿着烟斗。他转向我,脸上露出笑意:“好戏开场了……”
发表于 2011-11-16 16:16:10
我对小说不是很了解,
阿瑟·柯南·道尔都已经死了,为什么还会有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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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6 16:36:31
楼主的三楼四楼是什么意思~是占楼吗~小心被删哦~有严重灌水之嫌疑~
发表于 2011-11-16 16:40:57
没看懂。。说实话,看开头完全懵的。。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7 11:33:40
第一章(1)

温布尔顿画商




“流感非常讨厌,”歇洛克•福尔摩斯说,“不过你的考虑是对的,在你妻子的照料下,那孩子很快就会恢复健康。”
“但愿如此。”我回答,接着突然顿住,目瞪口呆地望着他。茶还没送到嘴边,我把它又放回桌上,放得太重,茶杯和托盘差点儿分开。“可是看在老天的分上,福尔摩斯!”我惊叫道,“你说的正是我脑子里想的。我发誓我一个字也没有和你提到过那个孩子和他的病情。你知道我的妻子出门了——那恐怕是你看到我上这儿来而推断出来的。可是我并没有向你提及她离开的原因,而且我相信我的行为举止不可能向你提供任何线索。”
这段对话发生的时间是一八九○年的十一月底。伦敦正值隆冬,街道上非常寒冷,汽灯似乎都被冻得凝固,那一点点微弱的灯光已被无边无际的浓雾吞没。外面,行人像幽灵一样飘过人行道,低着头,挡着脸。四轮马车辘辘地驶过,拉车的马儿迫不及待地往家赶。我庆幸自己待在室内,壁炉里烧着旺火,空气里弥漫着熟悉的烟草味儿——虽然我朋友喜欢把屋子里搞得乱七八糟——却让我感到每件东西都在它合适的地方。
我拍了封电报,说打算到福尔摩斯这里来,在我原来的房间里住一段时间。我很高兴得到了他的默许。我的诊所没有我也能行。我暂时不需照料家人,只是惦记着我的朋友福尔摩斯,我要看着他完全恢复健康。福尔摩斯故意让自己饿了三天三夜,不吃不喝,为了让一个冷酷无情、报复心强的对手相信他已经离死不远。他的计谋得逞了,那个人如今落入了苏格兰场莫顿检察官的铁掌。但我仍然担心福尔摩斯给自己的压力太大了,认为最好照看他一段时间,直到他的身体完全恢复。
因此,我很高兴看到他津津有味地一边喝茶,一边蘸着紫罗兰蜂蜜和奶油吃一大盘烤饼,还有一大块蛋糕,所有这些都是哈德森夫人用托盘端来给我们俩的。看样子,福尔摩斯确实在逐渐好起来。他舒舒服服地躺在大扶手椅里,穿着晨衣,两只脚一直伸到炉火前。他一向非常瘦削,体格像死人一样单薄,一双犀利的眼睛配上鹰钩鼻更显得锐气逼人,不过他的脸色至少有了一些红润,而且他的声音和举止说明:原来的那个福尔摩斯又回来了。
他刚才热情地跟我打招呼。我在他对面坐下时,有一种异样的感觉,似乎刚从梦里醒来。似乎这两年什么事也没发生,我没有遇到我心爱的玛丽,也没有跟她结婚并搬到肯辛顿的家里,那是我们用阿格拉珍珠的收益买下的房子。我似乎仍然是个单身汉,跟福尔摩斯一起住在这里,分享他追踪和破解一个又一个谜案时的激动。
我突然想到,他大概也更喜欢这样。福尔摩斯很少谈及我在家庭方面的安排。我结婚时他在国外,我当时就想到这恐怕不完全是一种巧合。也不能说我结婚的话题是个禁区,但我们之间似乎有一种默契,不会过多谈论这个话题。我的幸福和满足对福尔摩斯来说是一目了然的,他能做到不嫉妒就已经很大度了。我刚进来时,他问候了华生夫人,但没有再追问更多的情况,我当然也没有主动再说什么,这就使他说的那段话显得更加匪夷所思。
“你这么看着我,就好像我是个魔法师。”福尔摩斯笑着说,“看来,你不再研究埃德加•爱伦•坡①的作品了?”
“你是指他笔下的那个侦探卢平?”我说。
“他用到一种他称之为推理的方法。按照他的观点,无需说话就能读出某人内心深处的想法。只要研究他们的举止,比如眉毛的轻轻一挑,就能很容易看透一个人。当时这种观点非常吸引我,但我记得你好像有点鄙视——”
“毫无疑问,我现在付出代价了。”我赞同道,“可是,请你认真地告诉我,福尔摩斯,你真的能从我面对一盘烤饼的反应,就推断出一个你从未见过的孩子的病情?”
“不仅如此,还有更多。”福尔摩斯回答,“我还知道你刚从霍尔邦高架桥回来。你匆匆离开家门,但还是没赶上火车。这也许是因为你目前没有女佣。”
“不,福尔摩斯!”我喊了起来,“这太不可思议了!”
“我说错了吗?”
“没有,你说得一点儿不差。可是这怎么可能……”
“很简单,观察和推理,一件事揭露出另一件事。如果我解释给你听,你会发现其实都很幼稚。”
“我一定要你给我解释解释。”
“好吧,既然你这么好心地过来探望我,我就只能照办了。”福尔摩斯打了个哈欠回答,“我们先说说是什么风把你吹到这里来的吧。如果我的记忆没出差错,你的第二个结婚纪念日快要到了,是不是?”
“确实如此,福尔摩斯。就在后天。”
“你在这个时候跟妻子分开就很反常了。正如你刚才说的,你决定跟我住在一起,而且不是一天两天,这说明你妻子出于某种原因不得不跟你分开。那会是什么原因呢?我记得,玛丽•摩丝顿小姐——她婚前的名字——从印度来到英国,在这里没有亲朋好友。她曾在坎伯韦尔当家庭教师,照顾一位塞西尔•福莱斯特夫人的儿子,当然,你就是在那里认识她的。福莱斯特夫人对玛丽非常好,特别是在她需要的时候给她帮助,我可以想象她们俩的关系一直很密切。”
“确实如此。”
“所以,如果有谁能把你妻子从家里叫走,应该非她莫属。接着我就开始琢磨,在这样冷的天气,她把你妻子叫去会是什么原因呢?小孩生病的想法突然跳到了我脑子里。我相信,让病中的孩子看到他以前的家庭教师,对他来说肯定是很大的安慰。”
“那孩子名叫理查德,今年九岁。”我赞同道,“但你怎么能够这样肯定地说是流感,而不是某种更加严重的疾病呢?”
“如果病情很重,你肯定会坚持亲自给他治疗。”
“到现在为止,你的推理从各方面来说都很清楚。”我说,“可是,你并不能解释你怎么知道我的思绪在那一刹那转向了这些事情。”
发表于 2011-11-17 14:35:55
米有了么?貌似哪儿看到过,不过还是很想看下去
发表于 2011-11-17 21:05:29
已经购书了,正在运送途中。实话说这么一大本书没必要这么弄吧,相信不久的将来马上就会有免费电子书的。楼主这是何苦。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8 12:49:18
“亲爱的华生,请原谅我这么说:你对我来说就像一本摊开的书,你的每个举动都像翻开了书的另一页。你坐在那里喝茶时,我注意到你把目光投向了身旁桌上的那张报纸。你扫了一眼大标题,就伸手把报纸反了过去。为什么呢?也许是那篇关于几星期前诺顿•菲茨沃伦火车相撞事件的报道让你感到不安。十位遇难旅客的第一批调查结果今天公布,你刚把妻子送到火车站,当然最不愿意读到这样的内容。”
“那确实让我想到了玛丽的行程。”我表示同意,“可是孩子生病的事呢?”
“你的注意力离开报纸后,转向了书桌旁的那块地毯,我清楚地看到你暗自微笑了一下。你曾经把你的医药包放在那里,这肯定使你联想到了你妻子去探望那个孩子的原因。”
“这都是猜测,福尔摩斯。”我仍然不服气,“比如,你说是霍尔邦高架桥,其实伦敦的每一个火车站都有可能啊。”
“你知道我不赞成猜测。有时候必须用推理把一些证据串联起来,但这跟猜测完全不是一回事。福莱斯特夫人住在坎伯韦尔,前往伦敦查塔姆和多佛火车站的列车定期从霍尔邦高架桥出发。我认为从逻辑上来说,玛丽会从那里上车,其实你把自己的箱子放在门口,已经帮了我的忙。从我坐的地方能清楚地看到箱子把手上系着霍尔邦行李寄存处的标牌。”
“其他的呢?”
“你没雇女佣,而且是匆匆离家?你左边袖子上的那块黑色鞋油清楚地说明了这两点。你自己擦鞋,而且擦得很马虎。还有,你着急赶时间,忘了拿手套——”
“哈德森夫人拿走了我的大衣,也可能同时拿走手套。”
“如果是那样,那么我们握手时,你的手怎么会那么凉?不,华生,你的整个状态都说明了你很慌张,没有秩序。”
“你说的每一点都对。”我承认道,“但是还有一个疑惑。你怎么这样肯定我妻子没有赶上火车?”
“你刚一进来,我就注意到你衣服上有很浓的咖啡味儿。你很快就要到我这里来喝茶了,为什么还要喝咖啡呢?我的推理是你们误了火车,你不得不多陪妻子一会儿。你把箱子寄放在行李处,跟妻子一起去了咖啡屋。是不是洛哈特咖啡屋?我听说那里的咖啡特别香。”
片刻的沉默之后,我突然大笑起来。“好吧,福尔摩斯。”我说,“看来我没有理由担心你的健康了。你的风采不减当年。”
“这都是最基本的。”大侦探懒洋洋地挥挥一只手,回答道,“不过,也许一件更加有趣的事情正在逼近。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前门……”
果然,哈德森夫人又进来了,这次领进一个男人。他进门时的姿态好像正在登上伦敦舞台。他穿得很正式,黑色燕尾服,尖翻领,白领结,肩头披着一件黑色的斗篷,此外还有马甲,手套,定制的真皮皮鞋。他一只手里拿着一双白色手套,另一只手拄着一根银头银柄的红木手杖。乌黑的头发长得惊人,从高高的额头上往后梳,脸上没有一点胡子。他肤色苍白,脸庞略长了一点,谈不上英俊。他的年龄估计在三十五六岁,然而他那副一本正经的样子,以及对于自己来到这里的明显的不安,使他显得更老相些。他让我立刻想起几个向我问诊的病人。他们不愿相信自己有病,一定要等症状出现了才无话可说,结果到头来他们总是病得最重的人。这位来访者站在我们面前,也是这种心不甘情不愿的样子。哈德森夫人把他的名片递给福尔摩斯时,他站在门口,焦虑地打量着四周。
“卡斯泰尔先生,”福尔摩斯说,“请坐吧。”
“您必须原谅我这样冒昧来访……不打招呼,没有通报。”他说起话来短促而生硬。他的目光仍然没有跟我们对视。“实际上,我根本没打算到这里来。我住在温布尔顿,靠近绿地,到城里来看歌剧——其实我对瓦格纳并不是特别喜欢。我刚到俱乐部去见了我的会计师,我已经认识他很多年,现在把他当成朋友。我跟他谈到目前遇到的麻烦,谈到使我的生活变得苦不堪言的那种压力。他提到了您的名字,建议我来向您咨询。正巧,我的俱乐部离这里不远,就决定从他那儿直接来找您了。”
“我很高兴为您效力。”福尔摩斯说。
“这位先生是?”来访者转向我。
“约翰•华生医生,是我的私人顾问,我向您保证,您对我说的每一句话,都可以当着他的面说。”
“很好。我的名字您已经看到了,是埃德蒙•卡斯泰尔,我的职业是画商。我有一个画廊,卡斯泰尔和芬奇画廊,在艾比马尔街上,已经营业六年。我们专营大师的作品,主要是上世纪末和本世纪初的:庚斯博罗、雷诺兹、康斯特布尔和透纳。我相信他们的画作对您来说并不陌生。这些画售价很高。仅仅这个星期我就卖了范戴克的两幅肖像给一位秘密客户,总价为两万五千英镑。我们生意做得很成功,画廊兴旺发达,虽然周围的街面上出现了很多新的——可以说档次较低的画廊。这么多年来,我们为自己树立了严谨、可靠的名声。画廊的客户中有不少贵族,我们看见自己画廊卖出的作品挂在全国最气派的豪宅里。”
“您的搭档是芬奇先生?”
“托比亚斯•芬奇比我年长许多,但我们是平等的合伙人。要说我们之间有什么分歧,就是他比我更加谨慎和保守。譬如,我对欧洲大陆的一些新作品有浓厚的兴趣。我指的是被称为‘印象派’的那些画家,如莫奈和德加。就在一星期前,我得到一幅毕沙罗的海景作品,我认为非常漂亮,色彩丰富。然而我的合伙人却有截然不同的看法。他坚称这样的作品只是一片模糊的色团。确实,有些景物近距离看很难分辨。我设法说服他,让他明白自己没有抓住关键。不过,我不想高谈阔论艺术,让两位绅士厌烦。我们是一家传统画廊,应该,至少目前,保持着我们的风格。”
福尔摩斯点点头,说:“请继续。”
“福尔摩斯先生,两个星期前,我意识到自己受到监视。我的家宅名叫‘山间城堡’,坐落在一条狭窄的小路一侧,不远处的小路尽头是一片救济房屋,那就是离我们最近的邻居。家宅周围是一片公共用地,从我们家的更衣室能看到村里的绿地。一个星期二的早晨,我在更衣室里,突然意识到有个男人抱着双臂、叉着双腿站在那里——他一动不动,很是反常,立刻引起了我的注意。他离我太远,看不真切,但我能看出他是个外国人。他穿着一件长长的带垫肩的男士大衣,那款式肯定不是英式的。其实,我去年去过美国,要让我来猜,我会说他是一个地道的美国人。不过,最让我感到震惊的,是他还戴着一顶帽子,一顶有时被称为奶酪刀的低顶圆帽。至于我震惊的原因,我很快就会解释。
“首先吸引我注意的,是这顶帽子和这个人站着的姿势。我感到惶恐不安,我敢发誓,即使是个稻草人,也不可能比他静止得更加彻底。那时候下着小雨,从公共用地刮来一阵风,但他似乎根本没有注意到。他的眼睛盯着我的窗户。我可以告诉你们,他的眼球黑亮,似乎能一直看到我的心底。我凝视了他至少一分钟,也许还要更久,然后下楼去吃早饭。不过,在开始吃饭前,我派洗碗的男孩出去看看那个人是不是还在那儿。他已经不在了。男孩回来告诉我草地上没有人。”
“真是咄咄怪事。”福尔摩斯说,“但我相信,‘山间城堡’是一座漂亮的住宅,到这个国家来的游客可能觉得它值得好好观赏一番。”
“我也是这样告诉自己的。可是几天后,我第二次看见了他。这次是在伦敦。我和妻子刚从剧院出来——我们去了萨伏伊剧院——就看见他站在马路对面,还是穿着那件大衣,戴着那低顶圆帽。我本来不会注意到他的,福尔摩斯先生,可是他像上一次那样,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任凭来来去去的人群绕过他的身边。他就像湍急水流中一块坚硬的磐石。很遗憾,我没法把他看清,他虽然选了一个路灯很亮的地方,但灯光在他脸上投下的阴影如同一道面纱。也许这正是他的意图。”
“您能肯定是同一个男人?”
“毫无疑问。”
“您妻子看见他了吗?”
“没有。我不愿意提这件事,以免让妻子受到惊吓。我们的马车等在那里,我们立刻就离开了。”
“非常有趣。”福尔摩斯说,“这个男人的行为毫无道理。他站在村庄绿地上,站在一盏路灯下。一方面,他似乎想方设法让别人看见他。另一方面,他却并没有企图接近您。”
“他接近我了。”卡斯泰尔回答,“实际上就在第二天,我回家很早。我的朋友芬奇在画廊里,把塞缪尔•司各特的一批绘画和蚀刻编入目录。他不需要我的帮助,同时我仍然为两次看见那个男人感到不安,因此快到三点钟时,我就回到了‘山间城堡’——幸亏我这么做了。那个无赖居然又来了,正朝我的前门走去。我大声喊他,他转过身看见了我,立刻拔腿朝我跑来。我以为他肯定是想来攻击我,甚至想举起手杖准备自卫。但是他并没有使用暴力。他径直走到我面前,我第一次看清了他的脸:薄薄的嘴唇,深褐色的眼睛,右边脸颊上有一道青紫色的伤疤,似乎最近中过子弹。他刚喝过酒——我能闻到他嘴里喷出的酒味儿。他一句话也没说,只是把一张纸条举起来,塞进了我手里。然后,没等我拦住,他就跑走了。”
“那张纸条呢?”福尔摩斯问。
“我带来了。”
画商拿出一张折了四折的方纸,递给福尔摩斯。福尔摩斯小心翼翼地展开。“华生,劳驾,把镜子递给我。”他说。我把放大镜递到他手里,他转向卡斯泰尔,问道:“没有信封吗?”
“没有。”
“我认为那是最关键的。不过让我们看看……”
纸上只有九个粗粗的黑体字。

圣玛丽教堂。明天。中午。

“纸是英国的,”福尔摩斯说,“虽然那位游客不是英国人。你注意到他写的是粗黑体字,华生。你认为他的目的会是什么呢?”
“掩盖字体。”我说。
“有可能。不过此人从未给卡斯泰尔先生写过信,以后或许也不会给他写,他的字体可以看作无关紧要。卡斯泰尔先生,纸条递给您的时候就是折着的吗?”
“没有。我认为没有。是事后我自己折起来的。”
“线索越来越清晰了。他所指的这所教堂,圣玛丽教堂,应该是在温布尔顿吧?”
“在暖房巷。”卡斯泰尔回答,“从我家走过去只要几分钟。”
“这个行为同样缺乏逻辑,您不认为吗?那个人想跟您说话。他把表达这一愿望的纸条递到您手里,却并没有说话。一句话也没说。”
“我猜想他希望跟我单独谈谈。过了一会儿,我妻子凯瑟琳从家里出来了。她一直站在餐厅里。餐厅朝着车道,她看见了刚才的事情。‘那是谁?’她问。
“‘不知道。’我回答。
“‘他想干吗?’”
“我把纸条拿给她看。‘肯定是想要钱,’她说,‘我刚才在窗口看见他了——一个相貌粗野的家伙。上个星期公共用地有一些吉普赛人。他肯定是其中的一个。埃德蒙,你千万别去和他会面。’”
“‘你不用担心,亲爱的,’我回答,‘我并没有打算去见他。’”
“您向妻子做了保证,”福尔摩斯轻声说,“但您还是在指定时间去了教堂。”
“确实如此——我还随身带了一把左轮手枪。他不在教堂。教堂管理不善,冷得要命。我踏着青石地板徘徊了一个小时,然后就回家了。从那以后,就没有他的消息,也没有再看见他,但是我怎么也没法把他从我脑海里驱赶出去。”
“您认识这个男人。”福尔摩斯说。
“是的,福尔摩斯先生。您说到点子上了。我相信我知道此人的底细,不过必须承认,我不知道您是怎样推理,得出这个结论的。”
“我认为这是不言而喻的。”福尔摩斯回答,“您只见过他三次。他提出见面,却没有出现。从您的描述来看,此人没有对您构成任何威胁,可是您一开始就告诉我们,您是因为焦虑不安才来到这里,而且您必须带着手枪才敢去见他。另外,您还没有告诉我们低顶圆帽的意义。”
“我不知道他是谁,但知道他想要什么。他竟然跟踪我到了英国,这令我震惊。”
“从美国?”
“是的。”
“卡斯泰尔先生,您的故事充满趣味,如果您的歌剧开演前还有时间,或者,如果您同意放弃序幕,我认为您应该把这件事的来龙去脉详细地告诉我们。您提到一年前去过美国。您就是那时候见到这个戴低顶圆帽的人的?”
“我从没见过他,但我是因为他的缘故才去那儿的。”
“你不会反对我把烟斗装满吧?不反对?那么,把我们带到过去,跟我们说说你在大西洋彼岸的经历吧。我本来以为画商不是那种给自己树敌的人。但您似乎恰恰相反。”
“确实如此。我的仇敌名叫奇兰•奥多纳胡,我真希望这辈子没听过这个名字。”
福尔摩斯伸手去拿那只装烟草的波斯拖鞋,开始填他的烟斗。与此同时,埃德蒙•卡斯泰尔深深吸了口气,讲了下面这个故事。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1 17:31:14
第二章

圆帽帮




“一年半以前,我经介绍认识了一位名叫康奈利斯•斯蒂尔曼的非凡人物。他在欧洲游历很久,最后来到伦敦。他的家在美国东海岸,他被人称为波士顿的精英,也就是属于那种名门望族。他靠卡鲁梅和赫克拉的矿业发了财,还投资铁路和电话公司。他年轻时显然有志成为一个艺术家,这次出访的部分原因是参观巴黎、佛罗伦萨、罗马和伦敦的美术馆和画廊。
“像许多富裕的美国人一样,他内心充满值得称道的公民责任感。他在波士顿的后湾区购置土地,已经开始建造一个艺术画廊,取名为帕台农神庙,计划在里面挂满他这次旅行购得的精美画作。我在一次晚宴上和他相识,发现他是一个活火山似的男人,精力充沛,充满热情。他的衣着有些老派,留着胡子,戴着单片眼镜,说流利的法语和意大利语,略通古希腊语。他的艺术知识和审美感觉使得他跟美国民众大相径庭。福尔摩斯先生,您是否认为我有过分狭隘的民族主义呢?他亲口跟我说过他成长过程中熟悉的那种艺术生活的诸多弊端——譬如伟大的杰作跟人鱼和侏儒等自然界的怪胎放在一起展览,莎士比亚话剧演出中穿插着走钢丝和柔体杂技。这就是波士顿当时的状况。帕台农神庙将会完全不同,他说。它会像这个名字所暗示的那样,成为一个艺术和文明的神殿。
“斯蒂尔曼先生同意到我们艾比马尔街的画廊来看看,我非常高兴。我和芬奇陪了他好几个小时,给他看我们的作品目录,还拿出最近在全国各地拍卖会上购得的几幅作品让他过目。最后,他从我们手里买下了罗姆尼、斯塔布斯和劳伦斯的作品,还买了约翰•康斯特布尔的一套四幅风景画,这可以说是我们画廊的骄傲。都是湖区风景,绘于一八○六年,跟画家其他作品的风格迥然相异,其中蕴含着深刻的情感和精神,感人至深。斯蒂尔曼先生保证,它们将被放在一间专门设计的光线明亮的大展厅里展出。我们在愉快的气氛中分手。我应该补充一句,此后我在银行里存入了一笔数目可观的钱。确实,芬奇先生也说,这无疑是我们一生中最成功的一次交易。
“接下来要做的就是把作品寄往波士顿。作品被仔细包裹,放在一个箱子里,交给白星航运公司从利物浦运往纽约。真是造化弄人,一点小小的波折当时以为不算什么,结果却是后患无穷。我们本打算把它们直接运往波士顿的。皇家邮政‘冒险家号’走这趟路线,可是我们差几个小时没有赶上,就选择了另一艘船。我们的代理人,一个名叫詹姆斯•德沃伊的机灵小伙子,在纽约提取邮件,带着它登上波士顿至奥尔巴尼的列车——行程一百九十英里。
“可是画作没有被送到目的地。
“当时波士顿有大批的黑帮组织,在南城的查尔斯顿和萨默斯维尔尤其猖獗。其中许多都起了花哨的名字,如‘死兔子’、‘四十大盗’等等,黑帮成员最初来自爱尔兰。想起来令人悲哀,这些人被欢迎来到那个伟大的国家,而他们竟然以犯罪和暴力作为回报。但情况就是这样,警察也无力遏制他们,或将他们绳之以法。其中最活跃、最危险的一个帮派名叫‘圆帽帮’,领头的是一对爱尔兰双胞胎兄弟——罗尔克和奇兰•奥多纳胡,来自贝尔法斯特②。我会尽量详细地向你们描述这两个恶魔,因为他们是我故事中的核心人物。
“这两个人总是形影不离。虽然出生的时候一模一样,但罗尔克更加魁梧结实,虎背熊腰,拳头很大,随时准备打架。据说他还不满十六岁的时候,就在玩牌时把一个男人活活打死。他的双胞胎弟弟正好相反,似乎是他的一个影子,身材瘦小,性格安静。是的,他几乎很少说话——有传言说他不会说话。罗尔克胡子拉碴,奇兰脸上总是刮得干干净净。他们俩都戴着低顶圆帽,他们黑帮的名字便由此而来。人们还普遍相信,他们的胳膊上文着对方姓名的首写字母,两人在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密不可分。
“至于帮内其他成员,只要听听他们的名字,就能了解得八九不离十。有‘疯狗’弗兰克•凯利、‘刀片’帕特里克•麦克林。还有一位名叫‘幽灵’,跟任何超自然的鬼怪一样令人闻风丧胆。他们做的坏事五花八门,街头犯罪、抢劫、偷盗、收保护费。然而,他们在波士顿的许多穷苦居民心中却有很高的地位,这些贫民似乎无法把他们看成是毒害社会的坏人。有些人认为他们是受压迫者,向一个对他们漠不关心的体制发起进攻。我无需向你们指出,自从人类文明初期,双胞胎就出现在神话传说中。譬如罗慕路斯和勒莫斯③,阿波罗和阿耳忒弥斯④,卡斯托耳和波吕丢刻斯⑤,他们都作为双子星座永远存在于夜空。奥多纳胡兄弟似乎也有这种特性。人们相信他们永远不会被捕,不管做什么都能逍遥法外。
“当时我对‘圆帽帮’一无所知——从没听说过他们。我在利物浦把画作送上轮船,可是不知怎的,就在那个时候,有消息说几天后将有一大笔现金从纽约的美国纸币公司转入波士顿的麻省第一国家银行。这笔款子据说是十万美元,就在波士顿至奥尔巴尼的火车上。有人说罗尔克是‘圆帽帮’的智囊,也有人相信奇兰才是其中出谋划策的。总之,他们俩想到一个主意,要在火车到达城市前上去抢劫,把现金卷走。
“当时车匪路霸在美国西部边疆,在加利福尼亚和亚利桑那还很盛行,但是这样的事情发生在比较发达的东部沿海,几乎是不可想象的。因此,列车离开纽约的中央火车站时,只有一个警卫带着武器看守邮政车。现金装在一个保险箱里。真是上天跟我们作对,那批画作也装在箱子里,碰巧跟现金放在同一个车厢。我们的代理人詹姆斯•德沃伊坐的是二等车厢。他一向恪尽职守,选了一个尽量靠近邮政车的座位。
“‘圆帽帮’选择皮茨菲尔德郊外的一个地区施行抢劫。铁路线从这里陡直向上,然后穿越康涅狄格河。有一条两千英尺的隧道,根据铁路规则,火车司机要在出口时检查刹车。因此火车开出隧道时速度非常缓慢,罗尔克和奇兰•奥多纳胡很轻松地跳到了一节车厢的顶上。他们从那里爬过煤水车,突然拔出手枪,出现在驾驶室,令火车司机和司闸员大吃一惊。
“他们命令把货车停在一片林中空地上。周围都是高耸入云的五叶松树,构成天然的屏障,掩盖他们的犯罪行为。凯利、麦克林和帮里其他成员骑马等在这里——带着他们从一个建筑工地偷来的炸药。他们都全副武装。火车放慢速度,罗尔克用他的手枪把司机砸晕。奇兰没说一句话,拿出一些绳子,把司闸员绑在一根金属柱子上。这个时候,帮里其他成员也爬上了火车。他们命令乘客留在座位上,然后朝邮政车走去,并在门口放了炸药。
“詹姆斯•德沃伊看见了这一切,对事情的后果感到绝望。他肯定猜到强盗来这里不是为了康斯特布尔。毕竟,知道这些画作的人寥寥无几,即使这些强盗有智慧,有修养,认出一位年迈大师的作品,也不会知道向谁兜售这些画作。周围其他乘客都战战兢兢。德沃伊离开座位,顺着过道走来,想向土匪求求情。至少我认为他是打算那么做的。但没等他开口说一个字,罗尔克•奥多纳胡就扑过来,开枪把他撂倒了。德沃伊胸口中了三枪,死在一摊血泊之中。
“在邮政车里,警卫听见了枪声,我只能想象他听见外面土匪活动时感到的恐惧。如果土匪下令,他会把门打开吗?我们永远不会知道了。片刻之后,巨大的爆炸声划破空气,车厢的整个车皮都被炸飞。警卫当场丧命。装钱的保险箱暴露在外。
“第二次小规模的爆炸把保险箱炸开,土匪们这才发现他们的情报不准确。运往麻省第一国家银行的现金只有两千美元,对这些流浪汉来说是一笔巨款,但与他们所期待的数额相差悬殊。不过他们还是狂喜地欢呼着,把钞票抢劫一空,毫不顾忌身后留下的两具尸体,也没有意识到他们的爆炸彻底毁掉了四幅油画,其价值是他们拿走钱款的二十倍。这些油画和其他作品被毁,是英国文化不可估量的损失,在当时和现在都是这样。直到今天,我还提醒自己不要忘记那天死去的那个忠于职守的年轻人;但是我很羞愧地承认,若是实话实说,我对那些画作的损失也同样痛心疾首。
“我和我的朋友芬奇得知这一消息后大为惊恐。起初以为画作被盗走了,我们倒情愿是那样,至少那些作品还有可能被人欣赏,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能重新找到。然而,造化弄人,为了追求区区一点钞票,致使这些画作毁于一旦!我们深深地懊悔不该选择那条路线,并为此痛苦自责,同时还要考虑经济方面的损失。斯蒂尔曼先生为画作支付了一大笔保证金,但是根据合同,在画作送到他手上之前,我们负有全部责任。幸亏我们在伦敦的劳埃德保险公司上了保险,不然就彻底破产了。除了还钱别无选择,还要考虑怎么安抚詹姆斯•德沃伊的家人。我后来才得知他有妻子和一个年幼的孩子。必须有人去照顾他们。
“为了这些原因,我决定前往美国。我几乎立刻就离开了英国,首先来到纽约。我见了德沃伊夫人,向她保证她会得到一些赔偿金。她儿子九岁,你想象不出比他更漂亮更可爱的孩子了。然后我去了波士顿,从波士顿再去普罗维登斯,康奈利斯•斯蒂尔曼在那里建有避暑别墅。我必须说,虽然我跟这个人一起待了好几个小时,但眼前的景象还是让我始料不及。‘牧童湾’规模很大,由著名建筑学家理查德•莫里斯•亨特按法国城堡的风格建造。光是园林就有延绵三十公顷,别墅内部的富丽堂皇,远远超出我的想象。斯蒂尔曼坚持亲自带我到处看看,一路的所见所闻令我终生难忘。大厅里豪华气派的木质楼梯,藏书室里的万卷藏书,曾经属于腓特烈大帝的棋盘,以及放着普赛尔弹奏过的古老风琴的小礼拜堂……当我们来到带游泳池和保龄球道的地下室时,我已经筋疲力尽。还有艺术!我还没有走到客厅,就已经见识到了提香、伦勃朗和贝拉斯克斯的作品。就在我掂量所有这些财富,细想我的东道主能够调集的无限资金时,一个主意在我头脑里形成。
“晚餐时——我们坐在一张中世纪风格的特大餐桌旁,由穿着殖民地风格服装的黑人上菜——我提起了德沃伊遗孀和遗孤的话题。斯蒂尔曼向我保证,尽管他们不是波士顿居民,他也会提请城市元老对他们多加关照。我大受鼓舞,接着谈起了‘圆帽帮’的问题,问他有没有办法把他们绳之以法,因为波士顿警方一直没有取得什么显著进展。我提议,是否可以高额悬赏,追查他们的下落,同时雇请一家私人侦探机构,替我们去抓捕他们。这样,不仅替惨死的詹姆斯•德沃伊报了仇,同时也为康斯特布尔风景画的损失惩罚了这些恶棍。
“斯蒂尔曼对我的主意抱有极大的热情。‘你说得对,卡斯泰尔!’他用拳头一砸桌子,大声说道,‘这正是我们要做的事。我要让那帮流浪汉们看看,他们敢来占我康奈利斯•T. 斯蒂尔曼的便宜,真是活得不耐烦了!’这不是他平常说话的风格,但我们俩已经喝了一瓶特别醇美的红葡萄酒,又开始喝波特酒,他的情绪比平常更加放松。他甚至坚持由他支付全部的侦探费用和悬赏金额,尽管我提出也出一份。我们握手成交,他建议我在安排这些事宜时住在他那儿,我欣然接受了他的邀请。不管是作为收藏者还是作为交易商,艺术都是我的生命,斯蒂尔曼的避暑别墅里的作品足够我痴迷好几个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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