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25-3-26 22:32:01 河南| 2025-3-27 13:07编辑
怎么说呢,或许有人觉得,这是个人在钻牛角尖,但问题是,当我们讨论推理小说时,不能够想当然的去讨论,否则一旦出现争议,由于缺乏基础共识,会无限地争议下去。但这不是没有正确的标准答案,而是我们不知道。
由于我们缺乏对一些话题的权威认知和权威资料的获得,其实长期以来,我们讨论推理小说,都是一厢情愿地按照印象来说的。但是,印象是个很含糊的东西,感到什么和真正是什么是两码事,我就觉得自己以前的所谓认识,都是有缺陷和存在漏洞的。这些认识的漏洞在一般情况下,可能不影响讨论,但是一旦具体讨论一些话题,就会出现难以解答的问题。
比如我以前阅读久生十兰的作品,我无法理解他是怎么出名的,久生十兰的那些作品,真的能叫“变格派”吗?为什么日本会出现像久生十兰这种,小说怎么看都不像推理小说的作家作品?类似的还有日影丈吉,他们这些人写的是推理小说?为什么会形成这种风格?傅博很早写的文章里,提到日影丈吉属于“文学派”,这种不负责任的称谓让读者更加混乱,有所谓的“文学派”吗?只怕和“日本推理四大奇书”一样都是傅博信口胡诌的吧?如果有,这种叫法出自哪里?谁最早提出的,它的原始定义是什么?内涵和外延都在哪里?否则我怎么知道什么是“变格派”而什么是傅博所谓的“文学派”呢?连城三纪彦算不算呢?为什么纠结这个?很简单,如果不能确定有没有,不能明确定义,我们就没办法判定具体的作家作品风格,我总不能说宫部美雪的《镰鼬》是日式玄幻武侠推理吧?说真的,我还真觉得宫部美雪的《镰鼬》是日式玄幻武侠推理,但似乎日本没有这种类型。
再比如说,东野圭吾的《恶意》是不是“叙述性诡计”?可能很多人读到《恶意》,其开篇的叙述方式以及真相的揭露,和阿加莎·克里斯蒂的《罗杰疑案》实在非常像,有人说是“异曲同工”,但问题恰恰在于“异曲”,“叙述性诡计”本身就是一个结构性东西,它就是推理小说的形式,是“曲”,既然是“异曲”,那么《恶意》还是“叙述性诡计”吗?
那么判断是不是“叙述性诡计”,就要去对照“叙述性诡计”的定义,但是,我们国内对“叙述性诡计”的定义,是有严重问题的!
百度百科查到的“叙述性诡计”的说法,是这么解释的——
叙述性诡计,指的是作者利用文章结构或文字技巧,把某些事实刻意地对读者隐瞒或误导,直到最后才揭露出真相,让读者感受难以形容的惊愕感。
这个解释其实是有问题的,因为“利用文章结构或文字技巧”这个说法很含糊,该如何理解“利用文章结构或文字技巧”呢?比如说,某一本小说里写到,某人鬼鬼祟祟,半夜不睡觉,专趁所有人都睡下,就出去偷偷摸摸的行动,他悄悄地暗中监视某人,结果被他监视的人被杀了。侦探却把怀疑的矛头指向另外的一个人。读者都以为,先前叙述的那个鬼鬼祟祟暗中监视被害人的家伙才是真凶,结果真凶另有其人,暗中监视者其实是在悄悄保护被害人,只是失败了。
那么,套用“叙述性诡计”的说法,以上内容里,作者故意把暗中保护被害人的人写的鬼鬼祟祟,是不是利用文字技巧,误导读者怀疑监视者是凶手?可是这能叫“叙述性诡计”?只怕但凡接触过“叙述性诡计”的读者,都不会把这样的故事视为“叙述性诡计”吧?
我记得好早以前,看到过一篇研究阿加莎·克里斯蒂的硕士论文,文章说,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大部分作品,都采用“叙述性诡计”的手法,巧妙误导读者,从而产生出人意料的效果!什么?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大部分作品,都使用了“叙述性诡计”?常识告诉我们,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作品里,也就《罗杰疑案》使用了“叙述性诡计”,怎么说是“大部分作品”呢?其实那篇文章就是把“百度百科”里关于“叙述性诡计”的解释,进行了字面意思的理解。是啊,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说里,作者的确在基本每部小说里,都进行了凶手的误导,在描写的过程中,阿加莎·克里斯蒂也不可避免地通过叙述,让人怀疑某个其实不是凶手的无辜者,或者把某些与案子无关的事情,描写的鬼鬼祟祟,令人起疑,这难道不是“利用文章结构或文字技巧,把某些事实刻意地对读者隐瞒或误导”吗?而直到故事结尾,侦探才经过推理,锁定真正的凶手,这不就是“直到最后才揭露出真相”嘛,而“黄金时期”的推理小说创作守则里,都强调“结尾有意外性,让读者猜不到,感到大吃一惊”,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作品也强调了“意外的真相”,这不就是“让读者感受难以形容的惊愕感”嘛。所以按照定义,可不是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大部分优秀的侦探小说,都采用了“叙述性诡计”嘛!
但这么说对吗?大部分推理爱好者都知道,这么解释真是扯淡!问题是,我们按照“叙述性诡计”在中文世界里的定义,这么理解是没有问题的!
那么问题出在哪里呢?很显然“叙述性诡计”的中文定义有问题,这个解答不准确,甚至可以说不正确!
“叙述性诡计”这个称呼来自日本,虽然欧美早就出现了“叙述性诡计”类型的作品,但是,他们并没有把它类型化,也没有具体的名词来形容这种类型。是日本首先提出了“叙述性诡计”的称谓来总结囊括这种推理小说的模式。但问题是,日本是怎么解释“叙述性诡计”的呢?
对不起,因为我们国内没有翻译介绍日本的研究资料,所以我不知道!
所以问题就出来了,东野圭吾的《恶意》是不是“叙述性诡计”?为什么?那么,如果弄不明白东野圭吾的《恶意》到底属于不属于“叙述性诡计”,那么当谈论《恶意》时,我们该如何谈论?如果承认《恶意》里使用了“叙述性诡计”,我们会进一步讨论此书中“叙述性诡计”如何使用,与阿加莎·克里斯蒂的《罗杰疑案》里的“叙述性诡计”有何异同,以及本书在“叙述性诡计”的运用上的创新与传承,
但是,我一直认为,东野圭吾的《恶意》里没有使用“叙述性诡计”!那么,到底是怎样呢?我们总不能放弃讨论,随便一句“你认为是什么就是什么”,这样以来以后也难以说推理了,因为缺乏基本共识。
但我发现,由于手里缺乏必要的资料,我们推理爱好者其实真的缺乏共识,大部分谈论的都是模棱两可的。比如石持浅海的《紧闭的门扉》算不算“暴风雪山庄”?其实这还是牵涉出一个问题,“暴风雪山庄”的官方定义是什么,这个称呼最早是在哪里首创的?最早创造出“暴风雪山庄”的文献是怎么解释的?如果弄不明白这些,恐怕像《紫丁香庄园》《紧闭的门扉》这些书到底是不是“暴风雪山庄”,将永远没有合理信服的解释。
还有我平素也看国内的推理小说研究,其中有一大批硕士论文写东野圭吾的“写实本格派”主题,说东野圭吾具有“写实本格派”特征来自台湾,但问题是“写实本格派”这个名词最早出自哪里,是谁首先发明的这个说法,“写实本格派”的原始定义是什么?它的内涵和外延是什么?为什么要纠结这个?很简单啊,如果不清楚“写实本格派”的官方定义,那到底哪些作家作品属于“写实本格派”?我们怎么确定?那讨论起来将无穷无尽,没有正确答案。
我最后要强调一点,叙述性诡计,暴风雪山庄这些模式如果存在的话,它一定有官方的,概念清晰准确的合理定义的,只是我们国内没有这些资料。由于缺乏资料,我们对大部分推理小说的概念,都在自以为是的进行理解,但问题是,一旦遇到了诸如《恶意》《紧闭的门扉》这些擦边作品,我们将难以界定它们的属性特征,因为我们对推理小说的众多含义其实是不清晰的。这就是我感到很遗憾的所在!
楼主| 发表于 2025-3-26 22:50:13 河南| 2025-3-26 23:27编辑
我打了两段几百字,结果不小心点错了,没有保存内容全没了。于是只好重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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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26 23:39:54 江苏| 来自小霸王手机
所以楼主对叙诡的理解是啥: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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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27 00:11:06 | 来自小霸王手机
百度百科不能代表中文世界 这只是某一个人的错误,具有特殊性不具有普遍性 13年左右的时候我瞎改百度百科都自由无阻
不过百度百科还是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如果真的错了,很容易使许多读者思想混乱 对于百科百科的定义 还是要形成一定规模的讨论 如果错了及时拨乱反正
维基百科的定义是:“具体来说,作者通过叙述,主观介入故事,以叙述手法刻意诱导读者向假象的方向靠拢。”
似鸟的《叙述诡计短篇集》认为所谓“叙述诡计”,就是用小说文章本身的写法来欺骗读者的诡计——犯人是“事件发生时独自一人的人”。事件发生时,主人公曾和一个叫“松方”的人交谈过。所以读者认为他不是凶手,但实际上“松方”这个人物是不存在的,是主人公凭空捏造出来的妄想。也就是说,客观上,案发时主人公是“一个人”,凶手就是主人公。
似鸟将“叙述诡计”和“不可信的讲述者”混淆了。
我孙子武丸在《叙述诡计试论》中,明确地将这种例子排除在“叙述诡计”的范畴之外。我孙子在这篇文章的开头,首先提出了“叙述诡计”的定义——在小说中,通过打破作者和读者之间默契的一种或多种来欺骗读者的诡计。
以上三段引用自孔田多纪文章《新·叙述性诡计试论》,具体请看原文
另外还有笠井洁的评论《侦探小说与叙事诡计》(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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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27 09:09:12 上海
很简单,没人好好翻译推理研究(不是没有,是太少了),也没人觉得推理研究值得被翻译被阅读,也没有多少人认真写评论,很多时候只是在写自己的读后感罢了。导致最后大家要么是造只有自己玩的概念,要么是造国外早已发明过的轮子。当然大部分推理评论其实有用的就那么几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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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27 09:41:34 福建
国内很多推理小说的概念、理念都是落后的,到现在新本格的定义都没有一个共识,有时候按时间有时候按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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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27 10:00:26 浙江
推理小说_百度百科
引用
叙述性诡计是指作者写作时,藉由文字词义或叙事结构,让读者产生先入为主的观念,使读者“直觉地”对某些事情或状况不疑有他,进而在最后解开谜题时,让读者有大吃一惊的感觉。
文字词义就是折腾能指和所指的关系。叙事结构可能就是指正倒插搞出来的时间线变化,好像专门还有种省略叙事的说法。总之既然是在文字上做文章,具体的理论都可以且应该去文学理论上找。关于叙事方式、语言和叙事的理论,搞文艺批评的人是最熟悉的。不过搞推理研究的人以及推理作家们是不是主动拥抱并理解这些文学理论,是挺值得怀疑的(有负面的例子,而且推批可能也不想看)。提出“叙述トリック”的初衷也许只是为了区分作者(或者侦探)与读者是否处于平等地位。当现在的人想再要归纳的时候,可能会发现文学理论早就站在那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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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27 11:05:44 四川
纠结定义是一件很无聊的事,喜欢就好,管它什么流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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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27 13:09:08 浙江| 来自小霸王手机
不要被固有观念束缚住。按历史发展角度来说,是先有小说,再有人去研究。在归类总结的时候顺便制造一个词。但总有 不好归类 的小说。同时从“侦探小说”到“推理小说”再到“mystery小说”,词义是在扩展的。比如游戏主机上说的,“次世代”“新世代”“超世代”。没必要去纠结这个词具体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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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27 19:55:20 四川
居然没有自动保存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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