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 发表于 2021-11-14 18:44:25
第一题
犯人是张资
①在张单死亡时间里只有张资没有不在场证明,案发现场吊灯和天花板上的血迹估计是钓鱼线留下的,而且厕所下水道里有钓鱼线和毒药,很难不让人怀疑。
②巧合的是张资晕血,猜测是张习刺杀的张单,张单自己关门制造密室,之后是张资布置的钓鱼线把毒渗进张单伤口,导致死亡。
③能力游戏推理不出具体作案手法。

第二题
犯人是蓝曦
①林虎准备动手到还没动手,冰箱还冻着几瓶可乐没开,他应该没来探长家做客。
②桌子上浅浅的凹槽应该是放药的,说明药被移动过,左胸位置应该是遭遇电击,大概率是蓝曦下手。
③能力有限推理不出具体作案手法。

第三题
偷零食的人是章梓锐
①雨萱对花生过敏,同时还点了外卖,应该不会偷吃花生。
②梓锐两点出去找狗狗遇到小茜,偷零食作案时间为两点十分,有不在场证明。
③梓欣之前用过剪刀,但左手受伤,使用不方便,同时现场的钢笔、剪刀和透明胶乱成了一团,应该是她偷了花生用的剪刀。
④认真练字的应该是梓欣,署名有个“立”,应该是姓“章”,而梓锐刚出院,动笔不方便。
匿名
| 发表于 2021-11-14 18:48:11 | 2021-11-14 19:53编辑
第一题
假定法医鉴定的作案时间是不会说谎的,那么作案时间即为两点半以后。目前而言并没有看出延时类手法或在书房操纵的远程手法的可行性,因此凶手只可能是在两点半后出门的张资或李喜了。
再看密室这一点。两点半那一时间点,众人都在书房。由于那时开始下雨,但窗外没有泥脚印,屋内没有湿漉漉的雨伞或者衣物,可以判断凶手并不是从窗户出入的现场。而如果是从门离开现场的话则是需要锁门的(开门前我确认过了门是锁上的)。服用了安眠药的死者是无法自行锁门的,门锁的构造也不能通过机械装置反锁,那么就说明凶手应该是拿到了卧室的钥匙。在整个拿钥匙开门的过程中只有张资和张习有机会换回钥匙。
那么将两点重合来看,凶手只能是张资了。
张资晕血,而现场却出现了大量血迹。这说明当刀子扎入死者胸口时包括之后的现场处理都应该是在张资看不到的情况下完成的,也就是说是通过门下那个缝隙完成的密室杀人。
具体手法是:
张资假言上厕所,利用提前偷拿的钥匙打开卧室门。将熟睡的死者放在吊灯下面,把用胶带把钓鱼线的一端固定在沾了毒药刀子上,钓鱼线另一端依次经过门下,衣架,吊灯(解释了吊灯与天花板的血迹),垂悬在死者胸口之上,然后利用重力,把刀子刺入死者胸口(刀伤不深),最后利用细线回收刀子。
但是意外发生了,在回收时刀子卡在了衣帽架上,滴了一滩血迹,而后衣帽架被扯倒,凶手把手伸了进去取下了刀子。在厕所处理掉钓鱼线、胶带、毒物等材料。清洗刀子,放回厨房。
由于房间门口是长走廊的死角,所以不用担心会有谁突然走出书房看到。
对于钥匙方面,张资提前拿好了卧室的备用钥匙,并且在抽屉里面放了一把伪造的钥匙。事后等待大家准备去书房的时候,找机会拿过钥匙,把真假钥匙在自己手上调换回来。
至于李喜在现场的反常举动,很可能是看到现场便察觉到一定是孩子作案的,但又爱子心切,为了扰乱视听,便扑上去补刀。

第二题
403蓝曦是凶手
蓝曦来死者家中做客,死者去厨房给凶手倒了一杯咖啡,出厨房时被电击枪袭击(左胸),咖啡洒了一身,杯子掉到地上摔碎(陶瓷碎片)。由于电击枪诱发了死者心脏病,死者准备服用心脏病药物,但被凶手抢走并在争执中踢到了沙发底下。
事后凶手清理现场时,凶手尝试抬起沙发伸手去处理沙发下面的药物(灰尘、手印)和部分杯子碎片,但是由于上面有很多书,最终也没有推动。
凶手死后将尸体搬到窗边,处理好现场后凶手拿着钥匙,上下楼将一根细绳从楼上顺到死者右手边,之后反锁现场,上楼后用细线穿过钥匙顺下来。
最后说的取证要快一些,是指楼下扔的垃圾里面应该有缺少的那个杯子的碎片。

第三题
偷零食的是梓欣
01:10 我放视频后睡去
01:10-02:10+ 跟着视频写字的是雨萱
署名中的立是来自于其姓,龙的繁体,龍,的起笔部分
电子时钟显示的数字02:10(12小时制)——实际上是看反了的01:20
梓悦偷了手机,用指纹解锁,碰巧卸载红外警报并安装王者荣耀和美团
01:20 梓欣爬上橱柜偷走了零食,使用了剪刀剪开酒鬼花生
梓欣出门遛狗,将狗带回到狗屋,把零食给狗吃了
雨萱用手机点外卖
02:00 梓欣偶遇小茜,梓欣假言狗跑丢了,两人寻找丢失的狗
02:30 我睡醒了
梓欣偷拿零食给狗吃(因为狗昨晚没吃饭),因此确实没人吃了花生,也就没有人承认
因为酒鬼花生包装没有易撕口,所以需要使用剪刀
匿名
| 发表于 2021-11-14 18:53:03
第一题,和二十年前的那个案子一样,张单和李喜掩护了凶手,也就是张习。首先是手法,根据现场的痕迹来看凶手应该是用鱼线和胶带缠住小刀,刀上应该还涂了毒,行凶后用鱼线回收,这解释了地上零散的血迹,鱼线可以从门缝处延伸到门外,所以凶手可以在门外回收凶器。之后再洗掉血迹,擦干后放回。李喜最后捅那一刀是为了掩护凶手。张资晕血而且没有动机,不可能行凶。好难啊就推到这里了QAQ


第二题,我认为凶手是吴凡。沙发靠厨房一侧地面灰尘较少,说明最近打扫过,结合沙发背部的咖啡渍以及手印,沙发底的小瓷片,以及缺失的周瑜陶瓷杯可知探长曾在此处洒过咖啡,杯子摔坏了然后被打扫过,探长身上有污渍也可以证明这一点。而那瓶心脏病药则是在打扫之后滚落到沙发底的。另外探长左胸口处有被电击的痕迹,我认为是吴凡借曾可乐为理由拜访探长,然后用电击枪电击探长心脏引发了他的心脏病。但是我不知道如何解释密室。

第三题,偷零食的是雨萱,首先梓欣对花生过敏,没有偷吃花生的理由,而由练字上面的签名来看练字的应该是章氏姐妹之一,而梓悦手伤了一个人爬架子偷花生似乎不现实。另外花生没有开口,需要剪刀才能打开,只有雨轩能够做到。从时间上看零食被偷的时间应该是下午2.10,而小茜在两点的时候就见到了梓欣,所以进一步排除了她偷零食的可能。我夺回手机的时间上2.30,而想要爬上架子则需要先解除红外警报,所以我的手机很可能是在2.10之前就被偷了。但是我不知道为什么零食的袋子在狗窝那里QAQ
匿名
| 发表于 2021-11-14 18:57:17
第一题:凶手只能是他的儿子张资。首先,从时间线来讲,本案发生的几个时间点如下:一点半张单去睡觉,一点四十五李喜去烧水,两点李喜回来,两点半张习过来(此时开始下雨),两点四十五张资去上厕所,两点五十五雨停了,三点张资回来(此时李喜去切水果),三点十分李喜端着苹果回来,三点半发现张单死亡。根据张单的死亡时间,可大致推断凶手是家里的四个人之一:张资、张习、李喜、杨逸(本案无合谋),且可以知道杨逸和张习是没有时间作案的。因此,凶手不是李喜就是张资。凶手会不会是李喜呢?不会。如果凶手是她,她在三点半进入张单房间时就不会狠插一刀了,这样也太蠢了,不就直接告诉别人凶手是自己吗。这一点从她插死者一刀却不做解释也能看出是为了袒护某人(即凶手)。另外,她去张单房间时还端着果盘子这一点也很让人在意——她的本意是刀,可拿着刀过去也太奇怪了,没办法才端着盘子。所以,她必定早就知道凶手是张资。可张资是如何行凶的呢?他上厕所时间可以压缩(与他所说的15分钟相比),用这个时间去杀人绰绰有余。他可以先敲醒张单,进门后拿起水果刀给了他两刀,不过由于他晕血,他不敢使劲捅,只能留下两道血口(但不致死)。不过这并不影响他杀人。他早就准备好了毒药,在下刀之后将毒药放入伤口,使张单毒死(这也是为什么张单会被毒死而不是被刀杀死的唯一解释,因为凶手晕血)。接下来就是密室。此密室是由张资做的:他事先准备了一把备用的卧室钥匙,又因为他和他父亲经常去钓鱼,他能很轻易找到钓鱼线。他就是利用这两样东西知道了密室。他先将钓鱼线(很长)捆住钥匙的中间口子和一边(那一边的顺序转是可以锁住门的),再将钥匙插入锁内,这时候出来,关上门,从门的下面伸进手拉住钓鱼线使钥匙顺着锁门的方向转,这样就能锁上门。这时候再将手往里面多伸一点(由于手能勉强塞进,所以小臂也必然能进去),将钥匙拔出来,再从外面将钥匙连同钓鱼线一起拿出来。之后,他再去厕所处理掉毒药和钓鱼线,洗干净刀片上的血,再从容去书房即可。既然钥匙不在卧室也不在厕所下水道,那么那把备用钥匙还在他身上(即他还没来得及处理)的可能性很大。而李喜正是想保护张资,才做出了如此举动。她故意捅死者一刀也是为了让侦探看见张资晕血,从而降低对他的怀疑。她去切苹果的时候应该是发现了那些血(由于张资晕血,他没将血洗干净,她感觉到张资可能杀了张单,这时候她俯下身从卧室下面往里面看,发现了死亡的张单,由于谜题所给内容有限,张资杀张单的动机没法说清楚,不过李喜应该知道他俩的矛盾)。因此,最没有可能是凶手的人却是凶手,他就是张资。



第二题:首先,探长不可能是因自己的原因突发心脏病而死。由于探长的左胸有烧焦的痕迹,说明肯定是受到电击枪的灼伤,这件事自己做出的可能性极小,就算有,他想体验下电击的感受不慎突发心脏病,他又是如何将电击枪放到电脑的左边呢,根本不可能,所以他是被人杀害的。在三个嫌疑人中,首先排除林虎。他是有手枪的,根本不需要用电击枪;第二,他画出的圈子在探长死的第二天,若是想杀他,也应该是在第二天而不是当天,所以凶手不是他。根据现场的情况,凶手没有钥匙却能进入探长的家,有两种情况:第一种,开始探长家的大门没有锁,凶手能自然地进来,门是后来凶手锁的,可是这样凶手根本没有办法逃离现场;那就是第二种,开始探长家的门是锁住的,不过凶手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进入探长家,能做到这点的只有住在他楼上的吴凡。吴凡先准备好绳子一段系在他家的某个地方,再顺着绳子下来,这样他就可以通过窗户进入探长家了。探长家发现的咖啡渍是探长自己弄的,他用三国杀周瑜的那个杯子冲了一杯咖啡,没想到在路过厨房时不小心把杯子摔在了地上摔碎了,咖啡弄得他衣服、裤子、沙发以及家里的地上到处都是,他只能把这些清理掉,处理沙发上的污渍时他趴下清理的时候装在他胸前口袋(可能)里的那盒药不小心滚了下来,而他浑然未知,杯子的碎片还有一块没清理他也不知道,沙发上的手印也是那个时候留下的。而之后,吴凡(凶手)从窗户进来(要是从门进来他怕探长看到他不给他开门),本来是想跟他商量一下奖金的事,没想到探长义正言辞地拒绝了他,他便心生杀机,趁探长不注意,用电击枪击中其左胸(他的本意可能就是想让探长发心脏病,所以才打的左胸),探长这时的确突发心脏病,他倒下的时候身上的钥匙不小心掉了出来,吴凡再小心地擦掉自己的指纹,将电击枪放回,再通过绳子爬回自己家就完成了行凶。至于书桌上的凹痕,应该是之前探长尝试使用电击枪时在书桌上试试造成的。因此,凶手就是吴凡。


第三题:犯人应该是雨萱。得到这个结论我们可以用排除法。首先,犯人不会是梓欣。第一,她对花生过敏(基本没有人对糖过敏),根本不可能吃酒鬼花生;第二,从时间线来看,梓欣在两点的时候和小茜碰到了,她和小茜一起在两点半之后回来,而犯人作案时间是在两点十分,所以雨萱根本没时间作案。再者,犯人不会是梓悦。根据文中说的梓悦右手受伤包扎成了个“足球”以及“完全没办法写功课”可知,梓悦只能使用不习惯用的左手,而仅用左手想爬上橱柜拿薯片、花生以及剪刀(剪开花生的包装)等东西对于一个二年级的小女孩来说太难了,所以她也被排除。因此,犯人只能是雨萱。她在梓悦拿到手机后看到了上面的报警APP,便怂恿梓悦下载王者荣耀(梓悦右手受伤是不会想到玩游戏的,也就不会把报警APP卸掉了,这也是排除她的原因),由于内存不够,于是就把报警APP卸载了。在两点十分的时候,她进入卧室偷吃东西,再跑到狗屋将花生和薯片的包装袋放在狗屋那,然后再返回即可。在二十分钟之内做完这些对一个三年级的小孩来说不是难事,而且由于另外两个小孩都被排除了,所以犯人就是雨萱。顺便说一下,那练字本上的字是梓欣写的。因为她写了个“立”字,说明不是章梓欣就是章梓悦,而梓悦右手受伤无法写字,说明字肯定是梓欣写的。
匿名
| 发表于 2021-11-14 19:05:05
《狗尾续貂》
张单睡觉至事发1:30-3:30
死亡推定时间2:30-3:30
下雨至雨停2:30-2:55
张资无不在场证明时间2:45-3:00
李喜无不在场证明时间1:45-2:00 3:00-3:10
张习无不在场证明时间1:30-2:30
杨逸无不在场证明时间3:30-3:32
  时间线上首先排除杨逸,脱离大家视线的时间仅有3点30之后的不到两分钟时间,且当时水果刀已经在李喜的水果盘上。其次排除张习,2:30之后再无去往现场的机会,作案可能性极低。张资是有时间事先把书桌内的钥匙换成相似的假钥匙,在2:45-3:00进入卧室杀害张单并锁住门,在张习递来假钥匙时率先出门替换钥匙的,但其晕血难以完成谋杀以及刀具的清洗,且他人不知道其晕血。
  李喜在1:45-2:00间进入卧室,将事先服下安眠药熟睡的张单搬至吊灯底下,用钓鱼线绑住涂着毒药的刀柄并利用绑着的钓鱼线将刀挂在吊灯上,刀尖垂直正对张单的胸口。剩余的钓鱼线拉至衣帽架作为支撑点,再拉至门口的门缝底下,留取足够吊灯到地面的长度并暂用胶带固定。从内部锁上门锁,鱼线一端绑一个圈套在窗户的把手上,翻出窗外后关上窗户,从窗户底部用力拉动另外一端的鱼线使把手从指向右边拉至指向下端,窗户就锁上了。此时鱼线圈也自然向下脱离把手,从窗外继续拉动鱼线完成回收,然后绕过大门回到室内。
  3:00-3:10李喜再次来到卧室门口,从门缝迅速释放足够长度的鱼线使刀垂直落下扎入张单胸口致其死亡。而后拉动回收鱼线,刀从张单胸口依次经过吊灯,衣帽架,地毯;途中在吊灯,天花板和衣帽架挂钩上留下血迹,回收至衣帽架时不慎卡住,刀上血液滴到地上,最终拉倒衣帽架,并在到门口地毯上拖行过程中留下摩擦性血迹。即便李喜对于钓鱼一窍不通,但张单曾与家人外出钓鱼,此过程中李喜应当见过钓鱼线的使用。回收鱼线和刀后李喜在厕所冲下胶带,钓鱼线和毒药胶囊壳,冲洗刀并切好水果回到书房,完成犯案。在与众人一道发现尸体后再次捅向张单是因为想模仿二十年前案子,伪装自己是溺爱孩子的母亲想为此顶罪,但实则是嫁祸给不知有晕血症且没有不在场证明的张资。

《探长之死》
  探长是被蓝曦用电击枪刺激心脏而心脏病发身亡。
  案发当日蓝曦因舒窕来到探长家中,在探长在厨房用画有周瑜的陶瓷杯子为其装咖啡的时候,拿起探长为了写小说组装的电击棒,在探长出厨房时用电击棒电击探长胸口使其心脏病发作,留下了左胸的焦黑。咖啡也摔落在地泼到探长身上、沙发上和地上。药瓶掉落到沙发下(或是为了掩盖探长伸出右手留下手印的事实而把药瓶扔在沙发下),沙发底部的咖啡右手印也是此时挣扎的探长留下的,待探长死后蓝曦将其拖到窗户边,伪装成其写作时心脏病发作身亡,把电击枪放在书桌上。然后打扫了地面的咖啡渍和陶瓷杯碎片,但遗落了沙发下尾指甲大小的小瓷片。这也是为什么沙发靠厨房一侧灰尘较少。门锁的布置则是打开书桌前的窗户,用探长的钥匙在门外将门反锁上,回到自己的家403,从与楼下同一位置的窗户将用绳子穿过的钥匙垂下扔进303的地上并收回绳子,完成密室。左右两户由于厕所和厨房的窗户都关着,不容易扔钥匙。
  探长的桌上放着自己喝水的杯子,没有咖啡,说明探长身上的咖啡渍可能是为他人准备的咖啡。探长对于林虎是不认识的,并不会为其准备咖啡,且通过日历推测林虎的计划是在探长死后的那天持枪闯入。愚者喜欢可乐,经常去探长家蹭可乐,探长也不会为其准备咖啡。而蓝曦是科研工作者,喝咖啡的可能性最大。后续证据搜寻应当注重在陶瓷杯的碎片的寻找和蓝曦白大衣的咖啡渍上。


《三畏书屋》
犯人是雨萱
梓欣对于花生过敏,无法食用被偷的酒鬼花生;且在电子时钟显示的犯罪时间点与小茜在一起寻狗,拥有不在场证明。
梓悦右手受伤且包成一个足球,难以爬上橱柜,甚至用剪刀剪开没有封口的酒鬼花生。
根据雨萱喜欢写繁体字猜测桌上的兰亭集序是雨萱写的,落款时发现笔没水后进入章三屋内寻找钢笔时转为偷盗零食。
匿名
| 发表于 2021-11-14 19:10:57 | 2021-11-14 19:59编辑
第一题答案:
    1、杨逸对钓鱼一窍不通,而且他没有作案时间,所以他不是使用钓鱼线的凶手,排除;
    2、“我”不知道房间的布局,也没有作案时间,排除;
    3、张习14:00来到书房,一直没有离开过,排除;
    4、李喜对钓鱼一窍不通,不会使用钓鱼线,排除;
    5、凶手为张资,他已做好提前的准备工作,在“我”阻拦张单去睡午觉时,阻拦我,便是担心我破坏他的计划;在此之前,张资已经将放在书柜抽屉的张单房间钥匙用张单手中的抽屉钥匙替换(肉眼无法辨认),卧室钥匙有两把,一把在卧室床头柜,那另一把肯定在张资身上,因为卧室门是锁上的,张资只能在行凶后从外面用钥匙锁上,所以他上厕所回来后,卧室钥匙一直在身上,那张习给他的不是卧室钥匙,是抽屉钥匙,在最后开门前保证自己开门,再换回来;他去上厕所的15min里,拿着卧室的钥匙进入了张单的房间,因为张单吃了安眠药睡着的缘故,直接把张单拖到那个吊灯下面,一端把水果刀连着鱼线,跨过那个吊灯,跨过那个衣帽架底座和挂钩,穿过门缝,拉动鱼线,水果刀刺入张单体内,另一端通过门吸控制,这种手法只是刺入张单体内的力量并不致死,所以选择了在刀上涂抹毒药,此时,刀刃上沾满血迹;再用无线回收水果刀,水果刀经过吊灯,顺着衣帽架的挂钩和底座收回,落下时掉在衣帽架旁边,留下了四分之一巴掌大的血迹,在拖动到门口,一直到门口,有着星星点点的血迹;张资晕血,只能选择这种手法杀人,他只需要在将水果刀回收时闭眼,再一直不看水果刀清洗,也正因为如此,他清洗得并不干净,留下了痕迹,被李喜发现,但是,李喜因为财政问题(固定资产转移到张资与张习身上)与张单有矛盾,(她也曾听过探长日记),选择用这个方法将矛头指向张资与张习,同时将两人拉下水,才是她的目的,混淆警方视线,以此获得更多财产。
第二题答案:
    1、吴凡没有作案时间,而且吴凡喜欢喝可乐而现场留下的是咖啡渍,排除;
    2、林虎选择的杀人方式是枪杀,完全不需要造成这样的自杀表象;
    3、凶手只能为蓝曦,“沙发靠厨房一侧的地面上灰尘比较少”说明这一侧地面曾被凶手清理过,以下为推理过程:凶手正常拜访死者,死者为凶手用“周瑜”陶瓷杯子准备了咖啡,凶手喝完后死者去厨房为凶手加咖啡,(凶手提前知道了死者家里有电击枪),在厨房门口,凶手用电击枪偷袭死者,电击其胸口而导致心脏病发作,死者倒在地上,“周瑜”陶瓷杯子破碎,咖啡洒在了地上,死者拿出心脏病药却被凶手打断,最后的力气死者在沙发后留下个咖啡掌印让警方知道这是第一案发现场(侦探懂得怎么留证据)凶手将药扔到沙发底,并且注意到周瑜陶瓷杯子可能留下有关自己的DNA,就打扫了厨房门口的杯子碎片,一块碎片可能是由于被药瓶挡住得以留在沙发底,为了干扰警方视线,也为了方便制造密室手法,凶手将死者搬到了接近窗口的地方,拿钥匙在外面锁门,从四楼利用绳子、包装带之类的长条形道具将钥匙通过窗口荡回室内(也有可能是从一楼扔到三楼,可能性不大),钥匙进来的时候,留下了凹痕,同时碰倒了水杯,(警方可通过检验抛物线验证)。
    4、证据:在楼下的垃圾堆里属于蓝曦的垃圾\蓝曦家里,找到“周瑜”陶瓷杯子碎片,而且与案发现场发现的碎片可以组成杯子。
第三题答案:
    1、偷走零食的有四个嫌疑人,雨萱、梓悦、梓欣、宠物小新。
    2、零食是不易撕开的,排除宠物小新;
    3、事发当时,我是在一点十分之后睡着两点半醒来,当时练字室有三个人,只有一个人跟着视频练字,从文中练字需耗一个多小时,从练字本署名和梓悦右手受伤可得出只有梓欣一人练字。
    4、从那个电子钟时间可得偷走零食是两点十分,如果是雨萱偷走会与梓悦分享,但梓悦对花生过敏,所以只有是梓欣。
匿名
| 发表于 2021-11-14 19:11:11
第一题:
凶手是张资。
①        死亡时间为2:30~3:30,且环境中并无影响死亡时间判断的因素,死亡时间可信。
②        此时间段离开书房的只有张资与李喜,分别离开了十五分钟与十分钟,均有作案可能。
其中张资晕血,并且其他人不知道。
③        如果李喜为凶手,那么不会采用刀涂毒的手法(存在风险,之后要切水果),更不会仅造成一个浅刀痕。
④        张资晕血,杀人时不能直接刀刺,只能采用间接方式使用刀具,而间接刺杀很难保证力度充足,故涂毒进行辅助。具体地:以上厕所为由离开书房到厨房取刀涂上胶囊上的毒;用鱼线与胶布固定住刀,进入死者卧室将熟睡中的死者拖到吊灯正下方的地板上;用衣帽架将系了鱼线的刀绕过吊灯使刀在吊灯上垂直对着死者胸口;将衣帽架拿回原位并放倒;将另一边鱼线拉直压在衣帽架下固定并定轨(防止被门吸吸到刀);鱼线穿过门下缝隙并关上门;将鱼线拉直并迅速松手,刀由于重力直插死者胸口,但由于高度有所欠缺故伤口不深;用鱼线将刀抽出并通过预定轨道从门缝离开房间,血迹经由地毯擦拭;到厕所将鱼线、胶布、胶囊冲走,将刀洗干净放回厨房,后回到书房。
⑤        张资此次杀人明显有预谋,可以提前到书柜取出房门钥匙进行作案,在张习翻找出“房间钥匙”后抢先走到房门前,用口袋里真正的房间钥匙替换并开门,由于建筑结构原因众人并不能注意到抢先一步到房门口的张资换钥匙的动作。



第二题:
凶手为蓝曦。
①        若为吴凡:此人经常去蹭可乐,而探长冰箱里还有较多可乐;弹幕或许有假,但打赏由于需要支付凭证较难造假。
②        若为林虎:则探长死亡方式应为枪杀,且杀手如无意外一般不会提前杀死目标。
③        上述二人与探长同住一层(三楼)杀人后均无法通过攀爬回到自己家或将钥匙送回探长家。
④        唯一有可能犯案后将钥匙送回探长家的只有楼上的蓝曦,可以通过一些手段将钥匙通过正下方打开的窗口送进去。具体地:蓝曦与探长在探长家发生争执临时起意,趁探长正准备冲咖啡时在厨房门口用探长家的电击枪电探长胸口,诱发心脏病发作倒下,将探长取出的药踢到沙发下,致使探长死于心脏病;将探长拖到窗边书桌前营造探长写稿时发病死亡的假象;找到钥匙,打开窗户,将猫抱走,出门上锁;回到自己家立刻让猫叼着钥匙从窗台通过楼下探长家向外推开的窗户提供着落点进入探长加;猫进入探长家打翻了杯子跳到地上放下钥匙喝水。



第三题:
偷零食的是小新。
①        案发时(2:10),雨萱刚刚练完字。练字的是雨萱这点从署名的“立”字可以看出,虽然梓悦与梓欣名字里同样含有“立”,但按一般书写顺序不会首先写出;雨萱姓龙,平常爱好书写繁体字,龙的繁体字(龍)便要先书写“立”。
②        梓悦手受伤且有较厚的包扎,很难攀爬并打开橱柜;即使取出零食,单手也很难撕开。
③        梓欣对花生过敏,不太可能偷包含花生的零食;且案发前她就遇到了小茜,后与之一同找小白,有不在场证明。
④        如果是小女孩偷的,地上应该不会那么杂乱,且闹钟应该会放回原位,毕竟这是这是最基本的掩饰。
⑤        综上,是小新偷的。具体地:小新昨晚没吃饭,很饿,一解开绳子就飞奔向书屋找吃的,嗅到橱柜上有零食就叼走回到了自己的小屋吃起来,吃完后去找正在找小新的梓欣。
⑥        补充:红外线报警APP被卸载了所以不会响。
⑦        补充:如果是梓欣或者梓悦将零食偷走带给小新吃的话,那么小新一开始便不会跑走,且零食包装也可以被及时处理掉。
匿名
| 发表于 2021-11-14 19:13:18
一、嫌疑人有四:张资、张习、李喜、杨逸;
1.张习的指向线索太少,且2:30进入书房后再也没有出来,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可以排除嫌疑;
2.杨逸仅在3:30时出书房找死者,2分钟内回来,没有充足的时间作案,且作案用的水果刀在3:10时已被李喜连同水果盘一起带进书房,可排除嫌疑;
3.张资看似没有不在场证明,但其晕血,且完全没有杀人动机,若其是凶手,则与旧案太重复,文章末尾说“有些事情终究不是凶手能控制得了”,应该是指凶手本来想仿照20年前的案子嫁祸给没有不在场证明的张资,但没想到张资晕血;故凶手为李喜。
 
李喜在张单的水里提前混入安眠药,让其睡觉;1:45借出书房打水的机会,将事先准备好的钓鱼线(虽然对钓鱼一窍不通,但使用钓鱼线不需要对钓鱼有充分的了解),带有药粉的刀在卧室里借助吊灯和门的磁吸作用布置好机关,而后在2:00回到房间;在张习睡醒到书房和张资从厕所回来,也就是3:00借切水果的机会将卧室门关闭开启装置使张单致死,再从缝隙里将鱼线和刀拉出,地上的血迹为将刀拉出房间时沾到,将刀洗净切水果,其他一切东西扔到厕所下水道,回到书房。一直到大家发现张单死亡,为与旧案相似为将嫌疑嫁祸给张资,又补了一刀混淆视听。


二、凶手是楼上的大学物理老师蓝曦
下午蓝曦与探长通话,是与探长约好时间去探长家里创作“探长11”。晚上蓝曦如约而至,探长开门请他进来。与探长讨论创作一段时间后,他起身去厨房用周瑜的杯子给探长接了一杯咖啡,偷偷在里面下入可以诱发心脏病的药粉,在厨房门口递给探长。探长毫无防备地喝下后,心脏病发,咖啡杯砸碎在地上,咖啡泼了探长一身,心脏病药随着探长的倒下滚到了沙发下,探长左手捂住胸口,右手推着沙发背想要拿到药瓶,结果未能如愿。蓝曦看探长无了呼吸,将其拖到桌子旁,使用桌上的自制电击枪在探长的衣服上留下痕迹但身体上却没有出现致命伤来造成是探长过劳死而引发心脏病的假象,为引导人们觉得凶手是从窗进入,蓝将探长的家门钥匙扔在地上,而后将掉落在地的咖啡杯和咖啡污渍打扫干净,并将留有他指纹的杯子残渣带走,从门出去用自己私配钥匙还加了锁。


三、电子时钟摔落在地显示时间为2:10,电池也掉出,可以说明案发时间为2:10。
1.梓欣吃花生过敏,而且在2点的时候在街上找狗遇到小茜,因此可以排除梓欣。
2.龙雨萱爱好繁体字,“龙”的繁体字为“龍”,可以解释练习本最后署名只有一个“立”字,可能笔没墨了可能是被梓悦打断,练字刚好需要1个多小时,因此可以排除龙雨萱。
3.梓悦没有练字也没有和梓欣去遛狗,有充足的作案时间,右手受伤包扎成足球可能就是造成爬橱柜时将电子时钟弄到地上的原因,另外,开酒鬼花生的包装袋无法徒手打开,于是用到了桌上的剪刀,最后把包装袋丢在狗屋旁,再回来和雨萱打游戏。
综上所述,犯人是章梓悦。
匿名
| 发表于 2021-11-14 19:13:32 | 2021-11-14 19:59编辑
第一题《狗尾续貂》解答
凶手为张习,手法为延时装置+毒刀。
依旧是老生常谈的排除法,本案嫌疑人一共有四位:杨毅、张资、李喜和张习。其中杨毅全程就没有离开过书房,张资晕血且文中提到其“完全没有杀人动机”,因此可以初步排除这两者的嫌疑,而将目光锁定在后两者身上。
但考虑到案发后,大家一起进入房间时,李喜持刀冲上去重新给了死者张单一刀,若李喜是凶手,这么做的行为没有任何收益且只会让自己暴露,因此李喜是凶手的可能性同样很低,因此主要讨论张习犯案的可能性。
首先需要考虑的问题就是,张习从2:30进入书房后就再也没有离开过大家的视线,而死者死亡时间是在2:30之后,因此若张习为凶手,则必然使用了延时装置。死者胸口致死的第一刀为毒杀,实际出血量并不大且伤口很浅,并不像是手动刺入所致,更像是利用重力下坠使得刀刺入死者身体。结合天花板、吊灯处也有血迹,可以很容易推导出,杀害死者后的刀必然经过了吊灯处(浅伤口,出血量不大,无论如何不至于喷溅到天花板上)。结合下水道跟毒药放在一起的鱼线和胶带,一个非常合理的延时装置就呼之欲出。将涂上毒药的刀绑上鱼线,之后鱼线穿过衣帽架和吊灯,悬空在空中,而鱼线另一端用胶带固定在门口(也可能粘贴位置是吊灯,粘贴对象是刀,原理差不多),但是没有完全固定死,而是过一段时间会脱落那种轻轻沾上。之后将因为安眠药沉睡的死者搬到对应的位置然后离开,等待胶带脱落之后毒刀自然会下落插进死者胸口导致死亡。
密室的制造则分为两种可能,第一种是通过门,第二种是通过窗户。虽然从窗户逃离后利用鱼线将把手从向右拉至向下不是完全没有可能性,但是2:30后下雨,且窗户并未提到有缝隙,因此可能性不大。而若是利用门的话,张习只需要在锁上门之后,将钥匙还回到书柜里就可以。但在张习意料之外的是,今天有外人来拜访且扎堆在书房,她很难将钥匙还回书柜,因此她借口下雨关窗户之时,先把书柜钥匙放回到窗台上,之后在李喜要求她找房间钥匙的时候,拿起窗台上的书柜钥匙,假装“左右拧了几下打开了抽屉翻找”,因为“书房放钥匙的抽屉需要用钥匙上锁或者开锁,但无法从外观直接判断是否有上锁”,所以其他人实际上也判断不出来原本书柜是没有上锁的,之后只要将手里的房门钥匙拿出来,假装是从书柜里找到的,就完成了所谓的“密室”。
然而在这番推理中,出现了三个问题:刀怎么回收的?为什么李喜要再给死者来一刀?死者明明是犯困,为何还要吃安眠药助眠?这三个问题实际上都要归结到了一个人身上——李喜。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本案没有合谋,但并不代表没有包庇行为。实际上,李喜的行为和案中人物讲到的《探长2》的故事非常相似,是在发现了张习的行为后,对其进行的包庇,这并不算合谋,这也是唯一有可能的解释了。因为纵观时间线,没有任何一个人有时间同时完成安置机关和回收机关两大任务,因此回收机关必然是有人进行了包庇,这也和为什么李喜被问到再插一刀的原因时支支吾吾的理由。
那么李喜又是怎么发现的呢?联想到李喜被问到如果没有钥匙是不是没法进房间时脸红的态度,可以猜测实际上李喜是有办法进房间的。但钥匙这点是大家都知道的,没法作弊,那额外的途径只能是爬窗,也因此李喜会脸红,毕竟一个妈妈爬窗是不太文雅和不好意思。因此当李喜第一次离开书房时(烧水并不需要一直在旁边看着),完全有可能因为房门打不开,而去窗户处试图爬窗(此时还没下雨),然后通过窗户发现了这个机关,从而在第二次借口切水果,出书房去回收装置,将除了水果刀外的东西扔进下水道处理掉。也因为知道这些事情,能猜出是女儿动了手,因此才故意让女儿去拿钥匙,才带着果盘和水果刀去房间找人(按理说去找人根本不会带着水果刀和果盘),是已经计划好了要按照张单曾经说过的《探长2》的例子包庇女儿。结合端茶倒水都是李喜做的,和张习提到的“李喜这个后妈对他们兄妹都还好,只是为人有点实诚,不太会拒绝或者质疑别人。”,完全可以推理出安眠药是李喜下的,估计是张习跟她说了什么类似于想让爸爸好好休息之类的话,李喜就同意了。(安眠药若是死者自己吃了助眠的,且不说困了没必要吃,如果是自己服用之后也不会放到抽屉最深处,所以必然是有其他人下的药)。而且其他人的吃喝啊,端茶倒水都是李喜做的,也没有其他指向死者吃了东西,所以李喜下药合理。
最后,关于地上的血迹部分就很好推理了。若是直接鱼线沿着地面蔓延,抽刀的时候会划伤尸体,甚至有可能拔不出来而带着尸体走,所以才需要衣帽架和吊灯作为定滑轮一样的存在,让刀可以向上拔出。但这样也就不可避免的让天花板和吊灯染上血迹。而之后,李喜在门口回收鱼线的时候,发力必然是一阵一阵的而不是均匀的(这是人的缺陷毕竟不是机器),所以和衣帽架定滑轮形成了一个夹角,导致每次回收的时候,刀都会先沿着鱼线方向一动一段距离(离开地面),之后类似单摆运动落回地面,如此循环,才在地面上留下了断断续续的血液涂抹痕迹。而衣帽架倒下和底部、挂钩有血迹,可能就是因为回收刀具的时候别住,拉扯导致衣帽架倒下。
综上,凶手是张习,李喜尝试包庇。





第二题《探长之死》解答
凶手是兰溪,动机为情杀。
这一题目的嫌疑人一共有三个:吴凡、兰溪和林虎。所以可以使用排除法先确定凶手,之后再进行手法的推理。
首先可以排除的是林虎。死者死因为心脏病发,胸口的衣物焦黑疑似为电击枪造成,但无论如何死因都与枪击关系不大。而第二天警方突击林虎房间的时候,林虎正在组装枪支,结合其墙上探长照片插了飞镖和把第二天的日期花了红色的圈,可以大致推断出林虎确实想要杀害探长,但其计划是于第二日以组装的手枪进行击杀,因此属于犯罪未遂。而且林虎犯案的主要动机正是探长对其的调查,若凶手为林虎,则不太可能将探长的调查资料和自己的犯罪证据依旧留在案发现场。综上可以初步排除林虎的嫌疑。
其次可以排除的是吴凡。虽然其不在场证明(弹幕和打赏)并不完全充分,存在边收看直播伪造证据边犯案的可能性,但是其杀人动机是因为信用卡透支需要独占奖金,可以看出其十分缺钱。而他在此种情况下犯案,不太可能仅仅杀人而不做出任何寻找现金甚至搜刮其他财物的行为,结合客厅和卧室没有被翻找痕迹,吴凡作案可能性不高。且现场泼洒的咖啡、沙发下的碎瓷片和一套限量版陶瓷杯少了一个,可以推测出当时的情况是周瑜的陶瓷杯装着咖啡然后摔碎了,之后被收拾走了。但探长自己有一个马克杯,根本用不到周瑜陶瓷杯,那么说明这杯咖啡是准备给凶手的,而吴凡喜欢喝的是可乐,探长也知道这一点,探长房间的冰箱里也有剩余的冰可乐,所以若吴凡为凶手,探长应当不会准备咖啡来招待,而是会拿冰可乐。综上,吴凡的嫌疑也可以基本排除。
因此可以将凶手初步锁定为兰溪,进行手法的推理。首先兰溪的口供中提到案发当天下午两点自己曾与探长有过一次电话上的争执,但注意到通话时间不到一分钟,说是发生了口角可能连骂几句脏话都来不及吧,因此更大的可能是电话中“约定了一个时间见面”,而在那次见面中发生了口角更加合理。
再回到现场,观察房间的布局,会发现三个诡异的地方:沙发的位置、尸体和沙发的相对位置和钥匙的位置,解决了这三个问题就能推出兰溪的作案手法。首先第一点是沙发的位置,纵观布局,一个“L”型沙发摆在房间中间,还恰好挡住厨房的门,我想正常人都不会这么布置,而若是把沙发茶几一起移动到贴墙,才是更合适的选择。因此可以合理猜测沙发的位置被挪动过。其次是尸体上沾有咖啡,和沙发背部大片咖啡渍、沙发接近底部位置还能清晰看到一个五指朝上的右手咖啡手印、沙发靠厨房一侧的地面上灰尘比较少(被打扫过)这三点是吻合的,加上药瓶和周瑜陶瓷杯碎片在沙发底下,足以反映出探长心脏病发作的时候应当处于端着咖啡从厨房走向客厅的过程中,因此尸体必然是被挪动过的。最后是钥匙的位置,既然尸体被挪动过,那么钥匙自然不可能如表面看上去那样是由于探长自己锁门后心脏病发跌倒时甩出去的,而是被凶手用某种方法放置到此处进行伪造的。
结合以上三点,可以大致推断出兰溪的作案过程是,在约好探长聊一聊薯条的感情问题时,发生了一些口角,因此趁着探长进入厨房准备咖啡的时候,将沙发挪动到厨房门口作为掩体,防止探长倒下时咖啡泼溅到自己的白大褂上留下证据(兰溪习惯穿白大褂出门)。等待探长端着咖啡出来的时候,利用电击枪攻击探长,引诱其心脏病发。之后将探长搬到尸体现在所在的位置,同时打扫好沙发与厨房之间地上的残留咖啡和破碎的周瑜陶瓷杯碎片,并将垃圾扔下楼。之后将探长的马克杯装上已经提前冻上了网球线一端的冰块(先在楼上冻好,从窗户利用定滑轮垂下来,在楼下的窗户拿进来即可),利用桌上的凹痕把马克杯斜着立好,制作好了从楼上将钥匙移动至马克杯中的网球线“轨道”。之后用钥匙锁上探长的房门回到楼上,利用物理实验器材中非常非常常见的定滑轮支架固定在窗口上,将网球线撑成一个先横向向外,再斜向下伸入探长房间的形状,以此方式可以使网球线成为直线而不是曲线,钥匙可以顺利滑落至探长的马克杯中。而之后冰逐渐融化,在楼上便可以将网球线回收。而因为冰块融化成水后质心会发生改变,原本平衡斜立着的马克杯就会倾倒,从而把钥匙顺着水倒到地上,形成现场的情况。案发时间为昨晚,而直到早上还残留有水迹,说明一定不是案发当时就洒了,所以一定利用了冰块的存在。至于猫打翻了杯子喝水的假设是不成立的,因为警方到达的时候猫正在厕所里喝水,而若是猫打翻的水杯,水杯里是水,可以喝,就根本不需要去厕所了。综上说明水杯里是冰的可能性极大。
而探长摔倒时留下的咖啡手印,以为自己心脏病发拿药却滚落到沙发底下的药瓶和破碎后蹦到沙发底下的碎瓷片,都要么是无法清理要么是难以被留意到,因此兰溪才没有清理这些痕迹,而留下作为了证据。而且作为一个物理教授,“他的屋子比探长的还要乱,与其说房子不如说是个实验室,到处都堆满了物理实验器材。他本人也是活得像个疯狂科学家”,完全有可能自己组装一把电击枪。而且结合“他家还陈列着《神探伽利略》全套,他说他经常帮助探长查案,也向我们提出了协助调查申请,当然我拒绝了,因为我已胸有成竹。”和探长的电脑密码就是探长的生日,实际上兰溪完全有能力和有动机打开探长的电脑,将自己写的装作是探长写的《探11》文章放在电脑中,并且在其中加入电击枪的情节以使得自己可以合理的将凶器留在现场不带走以免引起别人怀疑。这个过程中需要的物理学知识、侦探学知识、探长生日、知道探长有心脏病这四点,兰溪作为探长的朋友和物理学教授都完美符合。
综上,可以推理得出兰溪就是真正的杀人凶手。




第三题《三畏书屋》解答
偷取零食的“凶手”为:章梓欣。
首先是确定作案的时间,因为早上的时候闹钟还是好的,而闹钟被摔坏的时间为02:10,说明应该是在下午2点10分的时候案发。但是此时梓欣在外面遛狗具有不在场证明,其余两人在打王者(众所周知一局王者起码要十几二十分钟吧,因此30分在打,应该并没有时间往返后山狗屋还有时间吃零食)。这么看来似乎三个人都没有作案时间了,但这个推论忽略了一个最关键的问题,那就是这个电子钟,显示的是纯电子数字,而02:10这个时间也恰巧完全可以反过来看。所以实际上真正的案发时间是01:20,“我”拿反了并且只是“匆匆瞥了一眼”,完全可能没发现数字“1”的位置不对劲。
基于案发时间是1点20分,我们再来讨论一下三个人的犯案可能性。首先可以排除的是章梓悦。因为零食是在狗屋的旁边发现的,而张梓悦右手受伤在医院住了一个月,今天中午才回来,狗窝是半个月前才搭建的,因此张梓悦不太可能知道狗屋的具体位置。而且酒鬼花生没有易撕口,需要用剪刀打开,只有一只手的章梓悦其实很难完成,所以可以基本排除嫌疑。
而从唯一一个做了练字本的人入手,写完这一套要一个多小时的《雅趣书法》,基本上也不可能有犯案的时间了。表面上来看,署名是“立”,似乎是“章”的开头,而章梓悦右手受伤写不了,练字的主人只能是章梓欣。但今天的练字是繁体字,而繁体字里的龙的写法,实际上是“龍”,开头也是“立”,而加上繁体字是龙雨萱最感兴趣的,所以这份书法的主人应该是龙雨萱才对,因此龙雨萱也可以排除嫌疑。
排除掉其余两人,凶手便只有可能是章梓欣了。但是还存在一个问题,就是章梓欣曾经因为吃花生糖而过敏,所以不会主动拿走酒鬼花生才对。但实际上当“我”刻意提到“吃了花生再吃螃蟹很可能会腹泻呕吐”时,依然没有人承认自己吃了花生,在这种问题上应该不会撒谎(因为之后真腹泻呕吐了也立刻会被拆穿),那么更大的可能是“凶手”真的没有吃酒鬼花生。结合现场似乎是“想要伪装成是小新偷了零食吃”,怎么伪装的效果最好呢?自然是真的把一部分零食分给小狗,而这个推测也与章梓欣提到的“昨天没给狗狗吃饭”相呼应。
因此综上所述,偷走零食的犯人是章梓欣,她在1点20分看见其余两人拿了手机卸载了红外线警报后,拿走零食不小心弄乱了东西摔坏了闹钟,之后带着零食去到狗窝,把酒鬼花生喂给狗,自己吃了薯片。这之后就是狗跑掉,章梓欣追狗,遇上了小茜。而另一边两人则是龙雨萱练字,章梓悦刷抖音的同时卸载红外线警报软件用以下载王者(众所周知下载王者需要蛮长一段时间),待龙雨萱练完字之后,则两人打起了王者。
匿名
| 发表于 2021-11-14 19:13:39 | 2021-11-14 19:54编辑
三畏书屋:犯人是雨萱。梓欣之前吃了花生糖过敏,且小茜为梓欣提供了完美的不在场证明,故梓欣不可能偷吃花生,故先排除;练字本的署名是"立” ,故应是梓悦或梓欣所写,因为梓悦右手受伤,故是梓欣所写,雨萱对繁体字最感兴趣,但却没写,加重了嫌疑;由于梓悦右手受伤,故偷花生吃花生定不方便,且梓悦是个贪玩的人以及她刚回来,故大大减小了嫌疑。
过程:雨萱见三叔睡着,怂恿梓悦偷玩三叔手机,并以下载王者荣耀为由,删除了红外报警,在与梓悦共同打了几局后,以上厕所之类原因为由,偷偷前往三叔房间,偷走了零食,并用橱柜上的剪刀剪开了花生的袋子,吃完后,将包装扔在狗屋,进行嫁祸,并又回到学习室,与梓悦共同打游戏。


探长之死:凶手蓝曦
吴凡有不在场证明,故不是凶手;
如果是小虎杀的,那他应会预料到警方会来,可他在警方来时,正在组装手枪,故不是;
锁完好无损,表示熟人作案。
死者应是被电击枪电击左胸,导致心脏病突发,最后因没吃药而死。
小虎家的日历上是用红色的马克笔在今天的日期上画了一个圈,且从他在组装手枪可见他应是打算今天杀死死者的,故排除杀人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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