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 发表于 2020-8-9 19:31:53
方青涯之死:
       1、方青涯身上的衣服上面附着了一些灰尘,左手手腕上有环状淤青。说明在他要掉下去之前有人抓住他左手手腕企图要救她即阳台上也有人在。而顶楼的住户均有不在场证明且正方形小窗户大人是进不去的,邻居听到一个小男孩的声音说“公平起见,还在原来的地方继续”。说明白鹿和邓在说谎他们应该是回去了。可能是继续在露台打闹,方青涯手心的伤痕可能是在打闹时抓住栏杆时留下的。(猜测是白鹿故意引诱他们过去,因为之前在露台打闹时明明两个人都差点摔在露台的边缘白鹿依旧是靠在栏杆看。她曾说过老师你给我补习,也不收钱,能帮到老师的地方我都可以来帮忙。”所以可能是为了帮老师报仇,为了那个流产的小孩。)
       2、而青涯胸前的伤痕是规则的,只有轻微划痕。应该是崔在晾衣服时看到露台挂个小孩。因为露台距离他们窗户2米不到,小孩1.2米还要多,在加上还是挂在露台边缘,因此崔是可以看见的。而她想起了他的流产和吴的话,便用竹制撑衣杆(刚好是四个脚)划伤他加速他的坠落。

方明山之死:
       1、3位晚自习的值班老师和宿管证明昨晚晚自习的初中学生和往常一样在自己班级的教室内上晚自习也按时回宿舍,3位值班老师也是11点一同离开学校。学校的围墙高度将近3米,上面还加装了防盗铁刺网和玻璃碎片,想翻越的难度很大。为了以防万一警方也将围墙都检查了一遍,没有发现攀爬的痕迹。因此,可以排除他们的嫌疑以及其他人进入的可能。因此,只剩下白鹿和死者的嫌疑。
       2、白鹿之前被侵犯可能是其父亲所为。在前面说到,他父亲进他屋内反锁门等等可以推断。而死者当天喝了酒,可能想再次侵犯白鹿。因此,借口去了仓库。而白鹿也像借此机会杀了伤害他的父亲(之前余说给他送发卡,当时发卡应当是再头上的。)仓库的钥匙白鹿在和余一起进去是或者其他途径知道了钥匙位置,而后死者拿到钥匙在外面开了锁便有了指纹。但是因为插销还被插着,因此用发卡或者其他工具一点点的给划开了,便有了划痕和指纹以及手上的机油。(因此发卡可能遗落下来)进入后,因为死者喝醉也不便控制自己身体,如果在被白鹿在背后一推直接装上木柜(死者膝盖和小腿前面有灰尘,前额有撞伤,因此应该是面冲木柜),而后铅球随之落下砸到死者。然后白鹿离开。离开时可以先用其他工具把插销划过去,而后从通风口用木棍之类的把锁勾上去。

吴之死:
      他们的筷子都有名字标记,因此不会用他碰到老鼠药。在其他人死后,白鹿甚至连饭都吃不上,再加上他们家以前重男轻女的思想和行为。白鹿把便有了把他毒死的想法,而后他就可以被余收养的想法,选择用老鼠药毒死吴。
匿名
| 发表于 2020-8-9 19:31:56
第一位死者:方青耀
他经常去露台玩,在那天和方白去露台玩的时候,他失足落下了露台,排除方白凶杀的原因是方青一向对方白好,是方家唯一一个喜欢方白的人,方白试图将方青拉上来,但是方青过于重,方白过于瘦小,两相比较之下,方白也许会被方青拽下露台,所以崔会听见放开我这句话,但即使方青是失足落下露台,这里也有崔的推波助澜,崔之前因为方青流产,这辈子也不可能再有孩子,露台在她家左上两米左右,而且崔当时拿着晾衣杆,看见方青就用晾衣杆从下面戳了方青,方青试图摆脱崔,这也是他手心里有木质倒刺的原因。
第二名死者:方明山
方明山是方白用铅球砸死的。方白借要去找发卡让方明去了体育室,她之前和佘来过,所以知道钥匙的所在地,提前布置了现场。她把铅球在外面滚上平青苔,以便于它可以落下,在方明去木头柜子后面拿着手机照明找发卡时,方明不小心磕到了柜子,她趁机让铅球滑下来,砸死了方明。出去之后,体育室里有体育用的器械,她应该是用乐器或者某种器械,把闸拉上了,所以才会有划痕。
第三位死者:孟吴月
孟吴月是被方白杀死的,原因是:首先方家是重男轻女的,他家的女性自然以男性为生活支柱,在儿子丈夫死后,她并没有生活的欲望,所以是不会吃饭的;而要死的人,即使是吃饭,也不会细致的拿筷子吃,所以判定为凶杀。
匿名
| 发表于 2020-8-9 19:32:45 | 2020-8-9 19:39编辑
杀死方明山的凶手是佘耀和方白鹿,方白鹿说服醉酒的父亲来学校,将他带到仓库指定位置,佘耀再将那天放在木柜上的铁球落下,因为看门大爷听力不红好,所以没有听到任何动静,佘方二人随后离开。佘强奸方是瓜田李下,闹这一处出是为不让警方怀疑。                 方清涯的死是一场意外,但崔媚借机作鬼。                   孟吴月的死是方白鹿所为,因为只有方白鹿知道老鼠药在哪,如果是孟吴月自杀,那么她大可不必用筷子的另一端沾毒药。             动机:方白鹿在方家饱受煎熬,佘家夫妇有意收她为女儿,父母,弟弟成为她走向幸福生活的绊脚石,需要逐一清除。
匿名
| 发表于 2020-8-9 19:33:01
凶手:方白鹿,佘曜
方清涯,邓青云还有方白鹿三人被佘曜赶走后,有一次回到露台,方清涯与邓青云二人继续在露台打斗,所以会听到“公平起见,还在原来的地方继续”这句话。但由于没有护栏,二人打斗的时候,方清涯不慎即将掉出露台,那时他用右手扒住了露台边缘(有他右手指纹)。并且他的左手原本带着方白鹿的皮筋,方白鹿对自己的弟弟没有恨,想去救他,于是拉着那根皮筋想救他,把他拉上来(所以左手手腕上有环形勒痕),但方清涯不想连累方白鹿,所以他说“放开我,你撑不住了”。方清涯快落下去的时候,崔在晾衣服,她手上拿着竹制晾衣杆,她用那个晾衣杆伸到他前胸锁骨那个地方想给他一个支撑,但最终方清涯还是落下去了,在方清涯掉下去的时候,他抓住了晾衣杆,被晾衣杆上的木质刺扎伤手,但最终仍坠楼。方清涯衣服上的灰尘是与邓青云打斗时沾到的。

方明山和方白鹿到仓库后,方明山将仓库门反锁想对方白鹿实行性侵(只有方明山的指纹,并且方明山右手沾有机油,所以是他自己关的门),方白鹿由于受到惊吓蹲在木柜旁边,方明山弯下腰扑过来的时候,方白鹿躲开,方明山由于喝了酒,反应迟钝,前额头撞到了木柜的一角,昏了过去(撞击部位有青苔,推测是在来的路上,方明山由于喝酒后神志不清,重心不稳导致摔倒,是额头上沾到了青苔,撞到木柜时也沾到了木柜上),木柜由于受到撞击震动摇晃,不稳定,所以放在柜子上的铅球掉落,正好砸在由于撞到柜子昏过去的方明山的后脑勺上(木柜移动可能是由于撞击)此时佘曜听到动静赶来仓库,方白鹿将仓库门从内打开,佘曜知道是方明山对方白鹿干了那些猪狗不如的事情,想为她报仇,于是用仓库的工具箱里的小刀(我觉得工具箱里有美工刀,再不然就是佘他自己办公室里用来削铅笔的美工刀)将他下体割了。为了不留下指纹将皮带上的指纹擦去,但残留了半个指纹。然后为了伪造密室,他用方白鹿的发卡,将发绳和插鞘夹在一起(有划痕),然后二人出仓库,方白鹿手小,所以她将发绳的另一头穿过插鞘需要通过的孔,从外面拉动发绳,由于发生的一头与插鞘固定,所以拉动发绳时也会带动插鞘,所以插鞘会被拉上,但由于发卡不能长时间固定,所以最终被弹开,落到木柜旁,而发绳则被方白鹿拿在手上,回收走。

孟吴月一起事件中,方白鹿知道孟吴月的习惯(会把筷子倒过来当做公筷给方清涯和方明山加菜,再加上二人已经死亡,她夹完菜后为了不浪费食物会自己吃掉)于是方白鹿用家里除老鼠的老鼠药涂抹在孟吴月筷子的尾端。当孟吴月给“方清涯”和“方明山”(二人已死)的碗里夹菜时,碗中的饭菜会沾上筷子尾端上的老鼠药,当孟吴月吃下两个碗中的饭菜时,也会吃下饭菜上沾的老鼠药,最终毒发身亡。

动机:方白鹿在方家不受待见,并且方明山还对她进行性侵,她怀恨在心,她希望可以过继到佘曜家去,做他们家的女儿,所以想杀了方明山和孟吴月。而佘曜则是因为他很喜欢方白鹿这个小姑娘,把她当作自己的女儿看待,但是方明山却做出了那种猪狗不如的事情,他想为方白鹿报仇所以下手。
匿名
| 发表于 2020-8-9 19:33:09
第一个死者为方青涯,死因为坠楼。第二个死者为方明山,为第一个死者的父亲。我认为杀死第一个死者就像一个意外,但又不是意外。好像是凶手故意伪装成为失足跌落,暂且不讨论第一个死者,先讨论第二个死者。方明山死在了学校仓库,因为仓库有一股子酒味,目测为死者喝,凶手与死者发生过争斗,木柜下方的灰尘分布来看位置有偏移,也就是说撞击过柜子,柜子移动而柜子上方放着铅球,假设柜子上方的铅球因为撞击而掉落,而凶手则利用铅球开始对死者疯狂袭击,其中一个铅球砸到了死者,导致了死者死亡,仓库是从里面锁的,凶手离开了。因为为了防盗,把窗户用木条从外封死,又在东西两面墙距房顶10厘米处各开了个6寸见方的通气口,假设凶手为小孩,那么凶手可以通过通气口离开仓库。如果是这样,那么凶手为方白鹿,假设是方白鹿。因为根据她之前所说的,她被强奸了,如果不是佘,那么就是她的父亲方明山。她在第一次与佘进入仓库时,借机在整理物品是将发卡弄在木柜旁,因为那边有青苔,可以让人滑倒。第二次她借口她的发卡在仓库弄丢了,让方明山和她一起去找。可作为重男轻女的一个人,在儿子死后还有心情去找发卡?不可能,除非他想乘这酒兴再强奸一次方白鹿,于是他进入仓库,并从里面锁上仓库大门。而方白鹿则指着发卡,方明山过去拿,不小心踩到了青苔撞到了柜子上,随后铅球掉落,方白鹿从没有青苔的地方,拿到铅球开始对本来就喝了酒并撞击了木柜的方明山开始击打后脑勺,之后根据通风口离开。第一个死者,方青涯:当佘拍视频被方白鹿知道后,那个表情网友说像杀人的表情。可能她那个时候就想杀掉方青涯,只不过因为佘出来拍了视频,所以她没有达成也可能她不想杀死方青涯,因为当时方白鹿有邓作证,假如方青涯是自己想去露台的时候,不小心被尖锐物刺伤,从而掉落但他被人抓住了,抓住他的应该不是大人,在方家唯一对方白鹿到好的就是方青涯,那么她想杀死方青涯的可排除,方青涯来跌落时,方白鹿抓住了但因为她营养不良,根本没有力气,所以方青涯说放开他,因为她抓住他,只会全都死。那么那些刺伤方青涯的东西是什么,这个我不知道,但我认为这个东西是崔媚放的。所以第一个间接杀死方青涯的是崔媚,第二个是方白鹿直接杀死的方明山
匿名
| 发表于 2020-8-9 19:33:12
标签答案
崔媚杀死了方青涯     余耀杀死了方明山
孟吴月自杀

崔媚因为方青涯玩捉迷藏推了她的缘故流产了,本来该很幸福的生活被打乱。她痛恨方青涯,在方青涯和同伴们在天台玩的时候,崔媚从阳台探出身子,用晾衣杆将方青涯绊倒,方青涯抓住天台,崔媚用晾衣杆戳他的锁骨,将他戳了下去。那四个印记就是晾衣杆的印记。

方白鹿给余耀讲述了自己在家,方明山虐待自己并对自己进行性侵犯。余耀本来很喜欢方白鹿,方白鹿很有天赋也很乖,所以余耀很痛恨方明山,在方明山带方白鹿在仓库性侵的时候趁机动了杀手。自己因为知道钥匙和锁的结构所以制造了一个密室。

孟吴月自杀因为自己老公死了,儿子死了,又有一个累赘女儿。在他们家重男轻女,所以两个男人的死让孟吴月没有了生活希望。自己给自己下了老鼠药,自杀了。
匿名
| 发表于 2020-8-9 19:38:21 | 2020-8-9 19:58编辑
方青涯案件的凶手是崔媚。
方明山案件的凶手是佘耀。
孟吴月案件的凶手是方白鹿。

本文推理中蓝色为引用原文,红色为重要结论。

一、方青涯案件
案发过程的时间线:
9月18日
18点 学校放学 佘耀与崔媚一起回家
18点15分 佘耀崔媚到家
18点30分 佘耀上天台抽烟 崔媚打电话给父母
                佘耀录视频劝阻小孩玩闹,锁上天台大门
18点40分 佘耀离开天台回家,剪辑视频并发布
19点 谭老师打电话来,佘耀崔媚发现方青涯坠楼

1、楼梯口南边的小窗是个离地1米边长1尺多的正方形窗户,窗上的玻璃早不知被哪个淘气的小孩砸坏了,物业干脆直接把周边的玻璃渣都掰下来改成通风口。他侧头望向窗外,落着灰的白色塑料窗框内嵌着的是被夕阳渲染的橘红色天空。
方青涯身上的衣服上面附着了一些灰尘。

虽然佘耀在拍摄完视频后,将天台上玩耍的小孩都赶走并锁上了天台大门,但是楼梯口南面有一个一尺多的窗户,小孩子们的体型足够通过,方青涯等人有条件重新回到天台。再结合方青涯身上有灰尘痕迹,说明他很可能是通过小窗回到了天台

2、在方青涯坠楼的露台东边边缘找到了他右手四指扒墙痕迹和指纹。左手手腕上有环状淤青。
说明当时方青涯右手扒着露台,左手被人拉着而留下了印记。

3、方白鹿和邓青云一致说他们当天在被佘耀赶出天台之后就在楼道里玩了一会,方青涯提议再去天台,但是他俩不同意就没跟着去,而是继续再楼道里玩。
而其中一户住着离露台比较近的邻居张大婶当时在卧室看书,在天台小孩子离开之后,他隐约听到有小男孩的声音说“公平起见,还在原来的地方继续”,她以为是小孩子又上去闹了也没管。后来又听到有人喊“放开我,你撑不住了”。

邻居张大婶听见有人喊“放开我,你撑不住了”,如果这句话是方青涯本人说的,每个人都有求生本能,那么他为什么会让救他的人放开自己呢,所以这句话一定不是方青涯本人所说,而是方青涯掉下去的时候,拉他的那个人说的。那么这个拉他的人应该就是邓青云或者方白鹿,这也说明了邓青云和方白鹿一致咬定自己没有再会天台是在说谎,他们之后去了露台。

4、今天早上邓青云主动找校长说,当时他听到的是佘老师在鼓励方白鹿坚持数学竞赛,他因为当天作弊被抓心存不满,就说了谎。当他看到说谎的后果这么严重,就决心来说出真相。
邓青云之所以在第二天突然承认自己说谎,是心虚方青涯的死与自己有关,他和方青涯在露台上打闹的时候失手将他摔到了露台边,为了让方白鹿替自己作假证,作为条件他也主动找校长承认了诬陷佘耀的事实。

5、他的前胸中间靠近喉咙的位置发现了四道一模一样伤痕,左边两个右边两个,左右之间相距5cm。每个伤痕长约0.5cm,宽约0.2cm,伤痕不深仅仅造成皮肤表面一些损伤,但是目前还没有找到造成对应伤口的器械。
方青涯的前胸中间出现的四道伤痕,并不属于正常坠楼所造成的伤痕,说明是其他原因造成的。露台周边没有任何可以造成这样伤口的物品,加上露台上的人也无法够到死者的前胸位置,说明造成这个伤口的工具并不是来自于露台上的人。

6、出事露台就在他家的左上方约2米的地方,并且和他通话的谭英洲也隐约听到了崔媚的声音,可以证明当时夫妻二人确实都在家里。
位于佘耀家阳台窗户顶部左侧半米再往上一米的地方。
还拿着新买的竹制撑衣杆的妻子站在一旁惊恐地看着他。

根据四道伤痕的描述,现场唯一符合这个形状的工具就是崔媚手里的撑衣杆。一般的撑衣杆在1米-1.5米之间,结合方青涯的身高条件(1米2左右)和现场物理距离(直线距离约2米),用撑衣杆正好可以从佘耀家阳台够到方青涯的前胸。所以唯一有可能对方造成四道伤痕的人就是崔媚。

7、两手的手心都出现了几个小伤口,里面还扎着几根木质倒刺。
崔媚继续说,当时她拿着撑衣杆准备把洗好的衣服晾在阳台上,就听见窗外有“放开我”的声音。

露台附近和邓青云方白鹿手里都没有可以留下木质倒刺的工具,死者手上的倒刺只可能是崔媚手里那个新买的撑衣杆留下的。扒在露台上的方青涯左手被人握住,右手四指扒着露台,手上的伤口一定是在右手滑脱后造成的。如果说前胸的伤口是崔媚想救人不小心留下的,那么手上的倒刺就能证明崔媚的真实目的一定不是救人而是杀人,方青涯在被撑衣杆攻击之后,坠落前抓住撑衣杆划破手掌。因此方青涯不是意外坠亡,而是被谋杀。
张大婶的证言“放开我你撑不住了”,崔媚只说自己听到了“放开我”,少了四个字就完全是另一种意思了。原句的话显然并不是方青涯本人所说,崔媚的证言则误导人以为是死者说了“放开我”,天台有人将他推下去。也侧面印证了她说谎的目的是为了掩盖自己用撑衣杆捅掉扒在露台上的方青涯。综上,杀害方青涯的凶手是崔媚。


二、方明山案件

案发过程的时间线:
9月19日
19点 晚自习老师来值班
20点 佘耀来校抄写题目
21点15分 方明山与方白鹿来到学校
21点40分 方白鹿独自离开学校
22点 佘耀离开学校 方白鹿到家
22点20分 佘耀到家
23点 晚自习老师3人离开学校

1、现场线索整理
(1)青苔
他前额有一大块淤青是生前造成,淤青形状与木柜子上的撞击痕迹吻合,在淤青和木柜撞击痕迹位置上都发现了些许青苔,但木柜其他地方均未发现有青苔。
首先排除二次撞击的可能,法医并没有发现异常,说明前额淤青就是在木柜处造成的。
其次这两处唯独出现了青苔,现在的库房虽然地处偏僻,但是木柜应该不会长有青苔,正常情况下额头上也不会蹭到青苔,所以这个青苔是被人故意制造的痕迹,目的就是让人以为前额淤青是不小心撞上柜子导致。由此可以推出,方明山的死并不是意外,而是被人伪造成意外的谋杀。

(2)作业
此时方明山推门进来反手锁上门……“行了别磨蹭,做今天的作业吧。”
方明山说是方白鹿用了很久的发卡掉了,孩子闹着要他陪着来找。李大爷从他身上闻到了一股子酒味,但是看他神志清醒。

方明山来到女儿房间如果目的是监督作业,那么完全没有必要反手锁门,他来女儿房间的目的一定不单纯。案发当晚他声称要帮女儿找发卡,一个重男轻女的父亲酒气冲天,何必为了女儿的发卡晚上大老远特意来找,加上库房没有照明,白天找也一样,所以他带女儿来库房是另有目的。和佘老师的那场误会中,方白鹿被发现下体撕裂,由此也就解释了家庭作业和找发卡的原因,那就是方明山一直在侵犯女儿,所谓作业就是指性侵,找发卡也只不过是去库房的借口。

(3)钥匙
学校一直有门卫看管,从门卫大爷的口供中知道,他对方明山并不熟悉,说明方明山几乎不来学校,晚上带女儿来库房也是第一次,而他们能知道库房钥匙在哪,是因为方白鹿18号和佘耀去库房整理时,看见了佘耀从窗户木条上拿备用钥匙的位置,所以晚上可以拿到备用钥匙进入库房。方明山肯定不会主动提议去一个自己连钥匙都不知道放哪的陌生地方,也证明了当晚是方白鹿主动提出去学校库房的。

(4)80cm
死者位于前两天佘老师闹误会的那块垫子上,身边是6枚掉落的铅球,而他面前的木柜子上距离地面80厘米的位置有个明显的撞击痕迹……裤子膝盖及小腿正面有灰尘。
死者虽然最后是趴在地面上,但是只有膝盖和小腿正面有灰尘,再结合80cm的撞击位置,推测出他是跪在地上进行那个什么运动时被袭击(80cm大致符合那个动作的高度,皮带上有别人的指纹说明是其他人帮他整理了皮带)。

(5)铅球
在死者后脑勺有三处撞击伤,在后脑正中及偏右位置,三个受伤部位相距不超过5厘米,与铅球所造成的伤口吻合。
那几个沾有血迹的铅球上面指纹就很多了,学生老师的都有,但是没有死者的指纹,铅球与地面接触的部分并没有血迹。

两个违和点:一是现场散落了六个铅球,并且都有血迹,但是伤口却只有三个。二是如果是从高空砸落到死者后脑,那么随着铅球滚动,血迹也会蹭到地面上,但是实际上接触部分却没有血迹。由此可以看出现场的铅球痕迹是被人伪造出来的,目的是让人以为铅球从木柜上掉落砸到死者后脑形成意外。

(6)移动的木柜
从木柜下方的灰尘分布来看,它的位置也较原来有些许偏移。
木柜被移动同样是因为要让人以为死者是被掉落的铅球砸死,所以移动了位置。

(7)指头的机油
在挂锁和插销的杆上找到了方明山的指纹以及其他一些老师、学生的指纹。
右手的指头上沾有和门栓上一样的机油,沾的最多的是右手食指和拇指,其他指头沾到的比较少。

死者关门挂锁只有指头上沾了机油,但是正常关门栓的动作应该是右手指头与手指上都沾到机油,所以指头上的机油和门栓上死者的指纹应该属于凶手拿着死者的手伪造出来的,之所以伪造也证明死者被袭击的时候门并没有关。

(8)挂锁没有上锁
虽然是密室,但是挂锁没有上锁也是让人认为死者在找东西时遭遇意外,因为没有人会在库房找东西还挂上锁将自己反锁起来。

2、确定凶手
(1)排除校外人员作案

学校的围墙高度将近3米,上面还加装了防盗铁刺网和玻璃碎片,想翻越的难度很大。为了以防万一警方也将围墙都检查了一遍,没有发现攀爬的痕迹。
墙面没有攀爬痕迹,门卫大爷也没有发现有任何可疑人员进出校园,所以凶手是通过大门出入,并且不是校外人员。
(2)排除值班老师和初中部学生
当晚21点15死者到达学校,22点前死亡,因此凶手的杀人时间是在21:15-22:00之间,凶手就集中在这个时间段内在学校的人中间。初中部的3名值班老师在23点一同回家,并且因为要监督晚自习也不可能有单独作案并伪造现场的时间,因此排除。初中生这个时间段也在上课,因此也排除。所以凶手就只能是21:15-22:00校园里的佘耀和方白鹿之间。
(3)皮带上的指纹
死者皮带扣下侧留有死者的半枚指纹,方明山生前与佘耀的接触并不多,所以他的皮带上正常不应该出现佘耀的指纹,因此说明佘耀在案发当晚来到过现场。
(4)凶手条件
从1里面的线索整理可以看出,凶手需要从背后将死者撞到木柜,并用铅球击打死者后脑勺,以及移动木柜等手法,一个铅球是5kg,举起铅球砸伤人的行为对于一个体重不到50斤的10岁小女孩应该是无法做到的。因此,符合凶手条件的人只能是佘耀(但方白鹿知情)。

3、地理位置分析
抄完竞赛题,他走到窗边望着操场,感觉自己又是当初那个人见人爱的佘老师了。
为了防盗,把窗户用木条从外封死,又在东西两面墙距房顶10厘米处各开了个6寸见方的通气口。

仓库没有装照明设备,方明山与方白鹿在库房里面一定会打手电,窗户虽然封死但是东西墙上都开了通气口。结合校园地图,从补习教室望向操场的视野里,能看见仓库朝东的那面通气口,晚上没有人的仓库突然有亮光,佘耀老师一定会去查看,就是这个时候他发现了库房里的方明山与方白鹿。

4、录像
原文总可知,佘耀老师是一个凡事都喜欢录像取证的人,当他晚上去仓库看见有学生被侵犯,以他的性格和习惯,肯定会走进录像取证。死者当晚喝了酒,加上平时暴躁的性格,发现后一定会与佘耀发生冲突。但是现场没有打斗痕迹,再结合木柜上的撞击痕迹是在80cm,正常站起来后的撞击伤一般会在身高高度左右,说明死者还没有爬起身就被佘耀推向了木柜击晕。皮带扣上留下佘耀指纹,也说明了死者的皮带都是佘耀帮他系上的。之后佘耀以为自己杀了人就继续伪造了一个意外身亡的现场。

5、黑色外套
因为当晚穿的黑色外套,加上仓库光线昏暗,所以他进仓库时并没有第一时间被死者发现,黑色也遮盖住了杀人后喷溅在身上的血迹。

6、密室手法
(1)窗户被木板封死,通气口没有多余指纹与痕迹,10厘米的边长也无法让人进出。由此,凶手是从大门离开现场
(2)原文可知门栓确实是撞门之后飞出去的,即撞门之前门栓确实固定在门板上
(3)锁片完好的被没上锁的挂锁卡在插销上,即虽然脱离了门板,但锁片与插销是连成一个整体
(4)上周几个体育老师自掏腰包请人把一些容易松开的连接点重新加固,还将门内的门栓和门外的门环换新,并刷了机油润滑防锈,再用螺丝钉重新固定。甚至还有平时修理工用的装有扳手螺丝刀等工具的工具箱也放在这里。
门栓上的螺丝钉可固定即也可拆卸,库房有螺丝刀可以将螺丝钉拧松。门栓虽然撞门前是固定的,但是锁片上的螺丝钉可以提前拧松,这样就可以在锁片挂锁的状态下,插销左右移动插进栓孔。
(5)插销底部的机油不但有被剐蹭的痕迹,而且从插销的杆到近门方向还有一些垂直于插销间隔3毫米左右深浅不一的划痕。
剐蹭说明凶手用了某样工具套在插销横杆上,划痕则是某种利刃留下的痕迹。
(6)佘耀正在办公室里用小刀削着铅笔。他数着手里的跳绳无奈笑一笑,这两块钱一根的跳绳都是打着结在凑合着用。
从原文中可知,佘耀有小刀这种工具以及库房里有跳绳
(7)门缝虽然不足1厘米,但足够通过跳绳这种绳类。

密室手法总结:
综上,将线索联系在一起即可推出密室手法。
凶手杀人后,布置完伪造的意外现场,将钥匙放进死者口袋,并用死者的手沾上机油让人以为是死者自己锁上了门。之后他用仓库里的螺丝刀将锁片上的螺丝钉拧松,锁片脱离门板和插销一起可以来回移动。插销横杆套上跳绳(套在插销右半端或者左半端均可),跳绳两头拉到门外,将插销移到最右边后,关门离开。之后从门外对准插销孔用跳绳向左拉动插销,另一边辅助用小刀从门缝中伸进去,一点点将插销移到最左边,最后将跳绳抽回,即完成上锁的密室状态。(具体如下图所示)
第二天,有人撞门后门栓被撞飞,即使发现锁片上的螺丝钉已经不在门上,也不会怀疑被动了手脚。
第三题手法图.png


三、孟吴月案件
1、警察都已经对她家熟门熟路了,检查她家之后并没有发现外人闯入的痕迹,门窗完好,钱物也没有损失。
没有财物丢失以及闯入痕迹说明不是外人作案

2、孟吴月大概是晚上8点死的,死因是老鼠药中毒且未及时送医,并在她的筷子尾端检测到了微量的老鼠药成分,这药就是她家厨房用来药老鼠的。
排除了外人作案的可能,家里只有孟吴月和方白鹿,说明只能是自杀或者凶手是方白鹿的可能。如果是自杀,孟吴月何必在筷子尾端混上老鼠药自杀呢,直接喝下就可以了,何必多此一举。其次,孟吴月的习惯就是用筷子尾端给自己喜爱的儿子夹菜,即使儿子死后她也坚持如此,即使自杀她也不会把毒下在给儿子夹菜的筷子尾端,所以孟吴月不是自杀,杀死孟吴月的凶手是方白鹿。

3、孟吴月习惯性将筷子倒过来,用红色的尾端当公筷把10岁方白鹿碗里的红烧排骨挑进了6岁方青涯的碗里。
每天中午盛了三碗饭放在桌子上,自己吃完饭之后再夹几块清炖排骨到另外两个碗中,仿佛丈夫和儿子马上就要回家。等到6点半吃晚饭时候,再默默把另外两个碗里的饭吃掉。

儿子丈夫去世后,孟吴月每天中午都会夹几块排骨放到儿子丈夫的碗中,晚饭时候再吃掉,再结合她有用筷子尾端夹菜的习惯,方白鹿就是利用这个习惯,即使自己不在家也能完成毒杀的目的。方白鹿只需要将老鼠药下在孟吴月的筷子尾端,中午孟吴月用沾了老鼠药的筷子夹排骨到丈夫儿子的碗中,晚上吃饭的时候,自然会吃到沾有致死剂量的老鼠药的排骨。而筷子尾端因为中午清洗过,所以只剩下微量老鼠药成分。

4、她懂事地把余下的餐具一同收起送到厨房,熟练地将母亲洗好的碗筷整理好,按照筷子尾端上刻着的名字整齐地摆放在橱柜中。
家里的筷子刻有名字,方便方白鹿精准下毒到孟吴月的筷子上。

四、动机
1、崔媚的动机
“和一个小孩计较什么?不会从自己身上找问题吗?他还只是个孩子啊!”
这句话,和说话人的厌恶嘴脸像噩梦一般纠缠着崔媚不知多少个日日夜夜。

崔媚身为化学老师,本来怀孕就不容易,因为方青涯的顽皮任性,害得崔媚失去了最后一次做母亲的机会。即使她怨恨方青涯,但是也被其他人认为自己无理取闹,跟一个小孩子过不去,被贴上了一个“不够大度”的标签。虽然方青涯掉下露台不是她的过错,但是当她看见扒在露台上的方青涯,以及自己手中的撑衣杆,曾经让自己受尽委屈不甘的怨恨涌上心头,所以她并没有选择救人,而是选择用撑衣杆将死者捅掉坠楼。

2、佘耀的动机
这下绝对说不清了,“强奸犯”“恋童癖”之类的标签已经死死贴在了他的头上了。
佘耀作为一个人见人夸的老师,深受学生们的爱戴,但是18号与方白鹿在仓库里发生的误会却让他被贴上了莫须有的“恋童癖”标签。所以当他看见那个真正的恶魔在侵犯自己的学生时,想起自己所受的屈辱,愤恨一时占据了内心,于是失手将方明山砸晕,并伪造了现场。

3、方白鹿的动机
“还会偷钱买糖吃了?真是个赔钱东西。”
方白鹿身为女孩在自己重男轻女的父母眼中,只是一个“赔钱货”,这个标签从她出生就伴随着她,只要在这个家里一天,她就永远摆脱不了这个标签。于是她选择逃离,用母亲偏袒弟弟的方式毒死了自己的母亲。


五、关于方白鹿
以上根据已有线索的推理已经全部分析完毕。
以下的这一部分纯属心证论述,心证很难权衡对错,甚至就连警方都无法用于定案,所以只放在这里单独分析,补充一些对于这道比较喜欢的谜题的额外见解。

崔媚与佘耀都不是预谋杀人,属于在特别环境下的激情杀人,所以他们杀人的现场都留下了明显的证据,比如崔媚用撑衣杆留下的四道伤口,和佘耀留在皮带扣上的半枚指纹(甚至可能是方白鹿帮忙时故意没有抹去的)。如果说他们在被人贴上“标签”后会在特定环境下会杀人,那么这个特定环境又是谁去创造的呢,真的是巧合导致他们分别冲动杀人吗?也许答案并不是那么简单。

1、数学考试后,交完卷子就可以去操场活动,所以后半节课会有很多同学出现在操场。仓库就在操场附近,方白鹿和佘耀去仓库后,仓库大门并没有关闭,这个时候方白鹿一直在仓库里抱着老师,会很容易被人看见。女同学和年轻男老师共处一室还抱在一起,论谁都想入非非,再加上方白鹿长期遭受父亲的性侵,被验身后,佘耀自然会被贴上“恋童癖”的标签而解释不清。这是第一步。
2、每天方白鹿都会参加数学竞赛班到7点,回家吃饭后又要帮忙做家务和做“作业”,根本没有时间和弟弟一起玩耍。出事之后补习班停课,方白鹿终于可以6点下课提前回家,并有时间在饭前和弟弟一起玩耍。玩耍过程中的描述可以看出,唯独方白鹿抓住栏杆看着弟弟和邓青云在没有护栏的露台上打闹,于情于理都很奇怪,甚至说她是冷眼看着弟弟一直处于危险边缘,随时都有掉下去的可能。
崔媚的回忆中,方白鹿经常去天台上帮她晒衣服,甚至还去他们家做客,所以方白鹿对于崔媚晾晒衣服的习惯十分了解,甚至可能知道她家买了一根新的晾衣杆。所以如果方青涯掉下去,叫声引来邻居们,崔媚的阳台离露台最近,看见挂在露台上的方青涯,崔媚的选择一定是趁机报仇。这是第二步。
3、邓青云以为是自己的过错,于是方白鹿以让他承认自己撒谎为条件帮他作伪证,于是竞赛班恢复。按照往日习惯,佘耀老师又开始在20-22点在补习教室准备第二天的竞赛题目。于是当晚,方白鹿主动要求换个地点和父亲去学校仓库。备课结束后,补习教室离仓库很近,佘耀会很容易就发现在仓库的方明山父女,结合自己被人误解质疑,佘耀一定会冲动杀死了方明山。这是第三步。
4、最后,方白鹿用丝毫不留下任何证据的方式杀死了母亲,完成了最后一步。

综上前两起案件,看似和方白鹿没有任何联系,但似乎都在她的推动下一步步进行,虽然体型弱小,但她通过他人之手顺利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即使有警察调查,也有最直接的嫌疑人,完全能撇清自己的关系。就连最后一起自己亲自动手的案件,也没有留下真正的物证。也许只是重男轻女家庭里的可怜人,也许是个高智商犯罪的坏小孩,关于方白鹿,都没有唯一的解读。


六、案件还原
方青涯案件 9月18日19点
露台上玩耍的方家姐弟和邓青云被佘耀老师赶下天台后,任性的方青涯提议再回露台和邓青云一决胜负,于是三人穿过天台大门旁边的小窗口溜回天台。打斗中,邓青云不小心将方青涯推下露台,方青涯右手扒着露台,左手则被邓青云抓着。他们的喊叫声也引来了露台下方在阳台上用撑衣杆晒衣服的崔媚,崔媚看见挂在露台上的方青涯,想起自己曾经流产的孩子,在丈夫赶到前,一时冲动用手里的晾衣杆将方青涯捅了下去造成坠楼身亡。作为交换条件,邓青云第二天主动向校长承认自己撒谎诬陷佘老师,方白鹿则帮邓青云作伪证没有再去过天台。

方明山案件9月19日21-22点
恢复补习班后,佘耀按照往日习惯来到学校补习教室备课。对于每天饭后的“作业”,方白鹿主动提出要带父亲去学校的仓库进行。
佘耀备课完后,看向操场方向,没有安装照明设备的仓库里,似乎能看见一些光亮,于是他走过去,发现了在仓库里正性侵方白鹿的方明山。他的当下拿出手机进行录像,喝醉酒的方明山准备起身反抗,就被佘耀按住撞向了前方的木柜。佘耀以为自己杀了人,帮死者穿戴好皮带(留下了指纹),然后拿他的手蹭上门栓上的机油留下指纹,用青苔抹在了方明山的额头和木柜上,用木柜上的铅球砸死者的后脑勺,并挪动柜子,伪造出铅球砸中意外身亡的假象。
离开前他将仓库钥匙放进死者口袋里,将螺丝刀拧开锁片上的螺丝钉,关门后用跳绳和小刀将插销插进锁孔,制造成密室(具体手法见第二案描述)。虽然身上喷溅上了血迹,但由于他身穿黑色长袖,所以没有被门卫大爷和妻子发现异常。
第二天其他老师来到仓库发现尸体后撞门,门栓被撞飞的同时,原本就被拆下来的螺丝钉的手法也被成功掩盖。

孟吴月案件9月26日20点
丈夫儿子死后,孟吴月每天中午都会夹几块排骨放到儿子丈夫的碗中,晚饭时候再吃掉,再结合她有用筷子尾端夹菜的习惯,方白鹿就是利用了这两个习惯。前一天晚上回家后,方白鹿将老鼠药下在刻有孟吴月名字的筷子尾端,中午孟吴月用沾了老鼠药的筷子夹排骨到丈夫儿子的碗中,18点半晚饭的时候,孟自然会吃到沾有致死剂量的老鼠药的排骨。而筷子尾端因为中午清洗过,所以只剩下微量老鼠药成分。因为没有人会发现孟吴月中毒送她去医院,所以20点孟因为未及时送医中毒身亡。
匿名
| 发表于 2020-8-9 19:39:48 | 2020-8-9 19:42编辑
关于方青涯坠楼一案,在案发之前。方白鹿,方青涯,邓青云在露台不是玩耍,而是方青涯在保护姐姐,要作一个了结,因为邓青云正是欺负方白鹿的人之一(所以当发现仓库中的佘老师和方白鹿在一起时,选择了污蔑佘老师,因为这样可以同时污蔑方白鹿)。因为怕被家长知道,当佘老师录像的时候,邓青云和方白鹿都慌了。而后被赶出天台,天台的门也被上锁。虽然天台的门被上了锁,但是还可以翻窗上天台,所以方青涯和邓青云继续之前的事(由邻居的证词可得),但是不料方青涯失足,只有手抓住了露台,然后方白鹿抓住了方青涯的手腕,所以尸体的手腕处有淤青,但是由于这件事情不可告人,所以他们没有选择呼救。就在这时,这一幕被收衣服的崔媚看见了,于是想起之前自己流产的事情,杀心遂起。用收衣杆捅了方青涯的手,想让方青涯坠楼,于是方青涯的手心就留下了木的倒刺,还捅了方青涯的胸,于是留下了胸上的那个印记,随后方青涯坠楼身亡。
         关于方明山密室杀人一案,由于方明山皮带扣下侧检测出佘老师指纹,而在此之前,佘老师没有任何机会触碰方明山皮带扣,所以佘老师只有在当晚能接触到方明山,所以当晚有方白鹿和佘老师接触方明山,而这两人正是凶手(引诱死者需要方白鹿,而开仓库的门来提前布置现场则需要佘老师帮忙拿钥匙,由此可得共犯关系)。在之前校医问话方白鹿的时候,佘老师明明结扎了,不可能作出侵犯,但是方白鹿还是作出了那样的描述,那就说明有另外一个人侵犯了方白鹿,而这个人就是方明山。方白鹿把自己受到侵犯的事情告诉了佘老师,于是佘老师就和她一起计划了这个案子。方白鹿利用发卡事先标记好仓库里的位置,方明山到了仓库后,方白鹿告诉了他钥匙的位置,之后引诱方明山和自己去到发卡的位置,方明山由于想在这里对方白鹿再次进行侵犯,所以进来以后锁了门,但是方明山解开皮带后,却被早已埋伏在这里的佘老师推了一把,于是就像计划中的一样,方明山撞向柜子,然后柜子上的铅球掉落砸到方明山的头上。(这就是为什么要用发卡标记的原因,在特定位置,铅球才能砸中人)因为是向前倒的,所以方明山的膝盖和小腿前面有灰,而佘老师又不想暴露方白鹿遭到了方明山的侵害,所以帮方明山又把皮带扣扣上了。于是佘老师自己先从仓库门走出,然后让方白鹿在里面打下插销挂上挂锁,再让叫她利用那6寸见方的通气孔(成年人不行,小孩可以,而且应该还借助了绳子之类的道具),从仓库中爬出来。
        而最后孟吴月一案很明显是方白鹿所杀,因为死者死于毒杀,而毒位于筷子后头,也就是利用了孟吴月使用筷子的习惯(虽然儿子死了,但是还是有用筷子另一头帮儿子夹菜的习惯),而此时知道这个“习惯”,而且能自由进出方家的人就只有方白鹿了。
匿名
| 发表于 2020-8-9 19:39:50
案件1:
作案人:崔媚
手法:利用竹子撑衣杆击打了挂在天台上的方青涯,当时方青涯一只手被方白鹿抓住,被晾衣杆击打后失手掉下去。

案件2:
作案人:佘耀
手法:在后方将方明山推倒后撞在木箱上,有铅球掉下来砸到了头部,再用铅球砸死。
密室制作方法:用仓库里的螺丝刀把门那一侧的螺丝拧掉,把墙的一侧的挡板拧松两颗。门就可以制造出一个空隙,下面挂上锁,然后关上门。证据就是插销下方的擦痕。

案件3:
作案人:方白鹿
手法:在前一天里把排骨汤混入老鼠药涂在孟吴月的筷子的尾端,因为孟吴月中午会做饭用尾端给另外两碗饭夹菜,晚上再吃掉,所以会在晚上中毒。
证据:家里只有她一个人知晓自己的家的生活习惯和老鼠药位置。

原因:方白鹿痛恨自己的父母,因为母亲重男轻女,父亲禽兽不如对自己进行了侵犯。佘耀和崔媚夫妇恨她的弟弟,因为她的弟弟害崔媚流产。所以他们合作杀死自己的父母和弟弟,这样佘耀和崔媚夫妇可以收养方白鹿。
方白鹿和邓青云在天台上把方青涯碰到了天台边上,这时候曾经想用木棍去拉,方白鹿还拉住了弟弟的一只手,在悬吊中,被下方的崔媚用晾衣杆击打失手。
邓青云和方白鹿担心自己被告发,所以和佘耀和崔媚夫妇达成协议,邓青云去向学校承认自己诬告。
第二天时,方明山想再次侵犯女儿,被女儿带到体育仓库,而佘耀正好也在学校,在方明山想动手的时候,从后方攻击,导致铅球落下来砸死了方明山,之后制造密室,让方白鹿自己先回去,造成方明山自己摔倒意外死亡的假象。
最后是方白鹿利用筷子的尾端下毒,让自己的母亲在晚上才中毒。
匿名
| 发表于 2020-8-9 19:40:34
1、方青涯:方青涯是崔媚杀的,当时崔媚正在晾衣服,看见了方青涯一个人在天台上玩,突然就想起半年前自己流产的事情,于是一怒之下就拿晾衣杆抵着方青涯的锁骨,把他推了下去,但是方青涯却拿左手抓住了晾衣杆杆反抗,这也是他左手手掌留下木刺的原因,但是崔媚并不想让方青涯手里拿着她杀人的证据,所以就用力握住方青涯的左手腕,这时候方青涯大喊了一声:“快放开我,你快撑不住了。”这一句话,也略带一点威胁的意思。
2、方明山:方白鹿跟余耀串通好,要一起去仓库杀方明山。方白鹿就暗示方明山要去仓库一起干些事情,然后把方明山骗到了仓库之后,余耀就把他的头摁到了木柜上,木柜上的铅球就掉了下来,把他砸死了。动机大概是因为方明山骚扰方白鹿,从校医的问话中就可以看出方白鹿是真的经历过那些事情,那么她身边的人中能做那些事情的人,也就只有方明山了。密室是余耀制造的,制造方法是先把大门关上,然后用一个很薄的类似于卡片的东西从门缝里塞进去,把插销刮到另一扇大门的挡板上的锁槽里面。至于挂锁,应该是用磁铁吸住,通过在大门上移动把挂锁给挂上去。因为要和门卫大爷的供词保持一致,所以就把方白鹿的发夹留在了仓库里面。
3、孟吴月:孟吴月的事情很明显是方白露干的,只有方白露知道他妈妈在吃饭的时候会用筷子的尾端当作公筷给弟弟夹菜,并且只有她知道在她弟弟和爸爸死后,她妈妈会把她弟弟和爸爸的饭全部吃完,也只有方白鹿才知道他家的老鼠药藏在哪里。方白鹿正是利用了这个才让孟吴月把老鼠药吃了进去。1、方青涯:方青涯是崔媚杀的,当时崔媚正在晾衣服,看见了方青涯一个人在天台上玩,突然就想起半年前自己流产的事情,于是一怒之下就拿晾衣杆抵着方青涯的锁骨,把他推了下去,但是方青涯却拿左手抓住了晾衣杆杆反抗,这也是他左手手掌留下木刺的原因,但是崔媚并不想让方青涯手里拿着她杀人的证据,所以就用力握住方青涯的左手腕,这时候方青涯大喊了一声:“快放开我,你快撑不住了。”这一句话,也略带一点威胁的意思。
2、方明山:方白鹿跟余耀串通好,要一起去仓库杀方明山。方白鹿就暗示方明山要去仓库一起干些事情,然后把方明山骗到了仓库之后,余耀就把他的头摁到了木柜上,木柜上的铅球就掉了下来,把他砸死了。动机大概是因为方明山骚扰方白鹿,从校医的问话中就可以看出方白鹿是真的经历过那些事情,那么她身边的人中能做那些事情的人,也就只有方明山了。密室是余耀制造的,制造方法是先把大门关上,然后用一个很薄的类似于卡片的东西从门缝里塞进去,把插销刮到另一扇大门的挡板上的锁槽里面。至于挂锁,应该是用磁铁吸住,通过在大门上移动把挂锁给挂上去。因为要和门卫大爷的供词保持一致,所以就把方白鹿的发夹留在了仓库里面。
3、孟吴月:孟吴月的事情很明显是方白露干的,只有方白露知道他妈妈在吃饭的时候会用筷子的尾端当作公筷给弟弟夹菜,并且只有她知道在她弟弟和爸爸死后,她妈妈会把她弟弟和爸爸的饭全部吃完,也只有方白鹿才知道他家的老鼠药藏在哪里。而且他们家的碗筷都刻了自己的名字,这也方便了方白鹿下毒。方白鹿正是利用了这个才让孟吴月把老鼠药吃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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