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方青涯身上的衣服上面附着了一些灰尘,左手手腕上有环状淤青,两手的手心都出现了几个小伤口,里面还扎着几根木质倒刺,而他的前胸中间靠近喉咙的位置发现了四道一模一样伤痕,左边两个右边两个,左右之间相距5cm。每个伤痕长约0.5cm,宽约0.2cm,伤痕不深仅仅造成皮肤表面一些损伤,但是目前还没有找到造成对应伤口的器械。
在死者后脑勺有三处撞击伤,在后脑正中及偏右位置,三个受伤部位相距不超过5厘米,与铅球所造成的伤口吻合,最终因为失血过多在9月19日21点到22点间去世。他穿着男士长裤,腰间别着一条皮带。裤子右边口袋里是仓库的备用钥匙,裤子膝盖及小腿正面有灰尘,金属皮带扣大部分区域有被擦拭过的痕迹,在皮带扣下侧意外发现半枚没被擦掉的属于佘耀的右手拇指指纹。
一、方青涯锁骨上的伤是有撑衣杆的尖头造成的,所以正在晾衣服的崔媚有责任。根据对话可知当时露台还有人,那么只能是方白鹿和邓青云。右手抓墙,而左手上环状淤青,可以想到应该左手是被人抓着的。凶手应该是方白鹿和崔媚。
二、方明山为了方白鹿丢的发卡而夜晚去学校。正常的话应让方白鹿自己明天去找才对。所以是另有目的。他的膝盖和小腿有灰尘,结合之前的炼铜,可能是强迫方白鹿ghs。淤青可能是方白鹿反抗造成的。此时是夜晚,仓库没有照明设备。同时佘耀穿着纯黑衣服利于作案,教室就在附近,他可能发现仓库的动静,但比较巧合。所以应该事先与方白鹿预谋好了杀掉方明山。
三、如果孟吴月要自杀的话直接灌老鼠药得了,没必要用筷子之类的。所以也是被方白鹿所杀。筷子上都有名字,下毒十分简单。
所以凶手是方白鹿、佘耀、崔媚。动机是方青涯曾经使崔媚流产,佘耀家杀掉其他人名正言顺地将方白鹿过继。方白鹿也对原本的家庭不抱希望,也为了参加数学竞赛能够有未来出人头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