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 发表于 2020-8-5 12:08:34 | 2020-8-6 19:51编辑
原文
引用
1. 死者头部有两处被钝器击打形成的伤,一处在后脑勺一处在右前额,伤口不致命且都有生活反应。
2. 在死者家里找到的带血扳手与死者头部伤口吻合,可认定为致伤工具。
3. 死者的死因是高空坠落,头上的伤口有生活反应,证明死者坠落时还活着。
4. 从受伤程度来看,晕厥时间应该比较长。加上当晚死者曾喝过酒,保守估计得晕上一个小时或以上。
5. 通过查看宿舍电梯里的监控,警方发现死者是当晚20点15分25秒进入电梯的,约20秒后到达6楼。
6. 死者坠地后不久,保安郑大同便进入了路面监控范围查看尸体情况,时间是当晚的20点57分59秒
7. 法医在坠楼现场找到几滴尚未凝固的血液,根据血液形态判断,血是从601阳台垂直滴落下来的。
推理
8. 根据1、3和6,可知死者死亡时间为当晚20点57分左右。
9. 根据4、5和8,可知死者从回家之后直到到死亡,总时长不超过一小时。
10. 根据2、3、8和9,可知死者死前被人用扳手击昏后,直到死亡之前一直处于晕厥状态。
11. 根据7,死者的血从阳台垂直滴落,表面死者出血口正处于阳台外侧,由此可知死者死前,他的身体位于阳台外侧,但若身体处于阳台外侧必然坠落,因此可死者直到坠落前都被“固定”在阳台外侧。
结论
12. 死者是死前被人用扳手打昏,在处于晕厥的状态下被人移动到阳台外侧暂时“固定”住。

原文
引用
13. 吴志华解释:“我先敲了金老师的门,他说不是他的。让我去问问唐......(原文太长,省略部分原文显示,但省略部分包含在内,下同)“门是警察到场后才打开的?”“是。”
14. “死者家的门是反锁的吗?”“嗯。”中队长原先爽......钥匙能从外面操作反锁旋钮关上和开启吗?”“当然不能。”
15. 楼梯尽头处有一扇不锈钢门。一般情况下天台的门是锁着的。钥匙由保安队队长保管。案发前后,钥匙没有出现丢失,被复制或被掉包的情况。警方在保安队队长陪同下进入天台勘查时,没有找到任何近期有人活动过的痕迹。
16. 在阳台找到一条绑在栏杆上的绳子。绳子的长度足以落到下一层。
17. 从绑在死者家阳台的绳子上找不到有价值的线索,阳台外墙各个方向均未发现有被攀爬过的痕迹。501号房阳台和屋里各处有大量陈旧足迹。校方反馈有可能是保安巡逻或是新入职老师选宿舍看房时留下的。
18. 死者家阳台外墙各个方向没有攀爬痕迹。凶手是熟人和平进屋我可以理解,那离开呢?接触必留痕。若凶手是爬阳台离开一定留有痕迹;如今没有就证明凶手也许不是从阳台离开的。
推理
19. 根据13和14,可确定死者死前10来秒到警察开门期间,没有人能通过601的大门进出。
20. 根据15、16、17和18,可知没有人能够通过攀爬的方式从601阳台进出。
结论
21. 根据19和20,可知死者死前10来秒直到死亡,601处于一个完全密室的状态,即,死者死亡前10秒,601房间内不存在除死者以外的人,死者死亡后至警察开门前,601房间没有人。

原文
引用
22. “我跟金老师试着推门时,听到里面好像有东西掉下来的声音。”......“好像是什么木头的东西掉在了地上。”
23. 从矮书柜的所在的地面看过去,先是有一个直径8厘米高2-3厘米的藤编小盘子,一个......拿起地上的藤编小盘子,轻轻地覆在空白区上,然后直起身子观察——完全重合!
24. 这小盘子直径只有8厘米,地上散落的东西没一件能放进去。难道,是少了什么?还有,这衣夹子怎么会零丁出现在这里?明明其他的都放在阳台。
25. 死者坠楼时裤子上系着皮带。皮带上靠近尾椎的一节有被用力拉扯导致严重外翻变形的情况,上面还附着着一些疑似登山绳材质的纤维。
推理
26. 根据12和25,可知死者曾被登山绳一类的绳索悬挂在阳台外侧。
27. 由24,可知衣夹子出现在门廊处是有人故意为之。
28. 由23,亦知小盘子因某种原因偏离了原来的位置,结合22,可合理推测在保安和金肖戋推门时,小盘子才偏离了原来位置。
结论
29. 结合21、26、27、28,可知死者房间曾存在被某种手法布局成延时或远程操纵杀人的机关,而该机关下的受害者正是死者。即,凶手通过该机关来杀害死者,杀人时不需要在601房间内。
30. 根据尸体布置详解和密室手法详解,结合教师宿舍里可疑人员及楼层分布图,可知该机关的触发需要有人留在602房间手动触发,同时亦可知此案为合谋杀人。(尸体布置详解和密室手法详解放在文末)

原文
引用
31. 死者平时有一回家就打扫的习惯。要是案发当晚有人在死者打扫完房间后进入601号房,那他......说明凶手是和平进屋,熟人作案。
32. 石广生的神情渐渐稳定下来:“昨天晚上......这是我当时发给教授的信息。发送时间是晚上8点58分。”
33. “情绪波动大。你说他会激情杀人我信;但预谋杀人的话……这心理素质有点悬。”
34. 曹一鸣,男,45岁,身高170,体重74公斤
35. 其次由于死者家地板打扫得比较干净,虽然找到了不属于死者的新鲜足迹,却未能进行有效提取;只知道足迹主人应为男性,身高1米7以上,体重中等。
36. “那你们和王老师的相亲对象约了几点在哪里见面呢?”“7点半,约在市中心的银皇后西餐厅。”王凤白红着脸回答......两人的不在场证明很充分,此案应与他们无关
推理
37. 根据31,可知此次谋杀案的嫌疑人有石广生、曹一鸣、金肖戋、王凤白和汪坤全。
38. 根据32,可知石广生确实在8点58分发送短信,且办公室楼和出入口都有监控,可证明石广生行踪。(文中也没有重点提到监控,所以不存在监控死角之类的,或者逃避监控之类的)
39. 由33可知石广生的心理素质不太适合预谋杀人,再结合37、38,可排除石广生的嫌疑。
40. 根据34,可知对于74公斤对于身高170的人来说是超过标准体重,即曹一鸣体重超标。41. 根据35,知嫌疑人体重中等。
42. 根据40和41,可排除曹一鸣的嫌疑。
43. 根据36,可知汪琨全和王凤白拥有完整不在场证明,排除两人嫌疑。
结论
44. 石广生、曹一鸣、王凤白和汪坤全皆无嫌疑,余下嫌疑人只剩金肖戋,身高与体重都是合适。

原文
引用
45. “我哥8岁,我7岁。”说着,金肖戋抬起左手推了推眼镜。“咦,金老师,你手怎么了?”孟轲指着金肖戋的手问道。金肖戋顺势把手翻过来看了眼:“可能是刚才写字蹭到墨水了。你们先坐,我去洗干净。”
推理
46. 根据45,可知金肖戋写字的手是左手,即金肖戋是左撇子。再加上推眼镜用左手。
47. 根据1,从死者右前额受到袭击来看,知袭击死者的人是左撇子。
结论
48. 由46、47,结合44,可知用扳手袭击死者的人是金肖戋。
49. 结合48、尸体布置详解和密室手法详解,可知金肖戋与文中不曾出现名字的人合谋杀害了死者。

原文
引用
50. 李聃拿起相框看了看:“这是你小时候的照片?”“是。”......要不是衣服的颜色深浅有些不一样,还以为照片里只有一个小孩,另一个是旁边玻璃窗的倒影呢。”
51. 那天等电梯的时候碰见唐老师。他喝得很醉。一见到我就抓着我的手说‘乡巴佬没见识。这么点事就寻死觅活的,活该’。我知道他神智不清所以也没跟他计较。怕他会摔倒还好心扶着。没想到他竟用力推开我,嘴里骂得越发难听。
52. 金老师家的晾衣杆跟楼上曹一鸣家一样,都是自己加装的手摇式升降晾衣架。曹老师家我能理解。一家子衣服多,一件一件用撑衣杆弄上去确实不方便。可金肖戋就一个人住有必要吗?
推理
53. 根据50,可知金肖戋和他哥哥长得十分像双胞胎。
54. 根据51,可知死者极其可能曾遇到了和金肖戋长得很像的人,并发生了争执,之后在电梯遇到金肖戋时,误将金肖戋当成了那个人。
55. 结合49、53和54,可大胆推测文中死者曾与之发生争执的人,同时也是原文不曾出现名字的人,即凶手之一,是金肖戋的哥哥。金有恐高症,今年才一个人入住,明明还有很多低楼层的空房间可以选,但还是住六楼。所以要么恐高症是假的,要么他有个没有恐高症的同伴跟他一起住,处理阳台的手摇升降式晾衣架。
结论
56. 结合49和55,可知金肖戋与他哥哥合谋杀害了唐学博。


密室手法详解
题2门锁_带衣架旋钮.jpg
犯人作案后,打翻盘子什么的将现场捣乱。要离开现场时,将衣架如图所示斜放置于旋钮与门把手之间,衣架扣子旋转90度扣在把手上使扣子的下侧A处能恰好处于把手圆柱的正下方,衣架的下方则正好与横向的旋钮把接触(甚至可以考虑用夹子夹上去旋钮把,增加受力面积)。门把手上的防摩擦颗粒也能一定程度上限制把手的移动。在门外缓缓关门,将门锁带上,不要碰门把手,使门内尽可能保持住这个状态。当犯人与保安要一同从门外进入时,抢先一步由自己控制门外侧把手,先把门把手拉下但不用力推门。由于门内外把手同时下压,门内的把手也顺势下压衣架,再下压旋钮把,将旋钮扣上,形成反锁的密室。此时再推已经无法再将门推开。由于把手下压衣架钩子会下滑,旋钮位置也产生改变,再加上推门的力,衣架便无法维持挂住的状态,掉在了地上。藤制盘子本来可能是装着钥匙一直放在桌上不动,犯人为了扰乱现场环境,比如将衣夹子跟藤制盘子都铺设在地,做出打斗的迹象,是为了掩饰衣架存在的不协调感。

原文
引用
李聃弯着腰检查矮书柜的台面,在靠近衣帽架的位置上发现了一个圆形的灰尘空白区。
“同志,这里的东西都拍照固定了吗?”李聃问,眼睛却一直盯着那个空白区,生怕它会突然消失。
“都固定好了。”准备收队的痕检人员朗声回答。
“谢。”没了顾忌,李聃拿起地上的藤编小盘子,轻轻地覆在空白区上,然后直起身子观察——完全重合!
看来这个小盘子原先就是放在这个位置上。可是……
结论根据以上原文:可知盘子在灰尘空白区内,如果是因为打斗掉落,灰尘必定会有所移动或者改变,不会这么正好,那么可见这个盘子是凶手拿起来放到地上的,目的就是为了形成打斗的场景,掩盖制作机关所需物件不协调存在。 (篮子可能是放钥匙包用的,而长皮夹之类的是放手提包里的,平常人都有个习惯,一回家,钥匙顺手往玄关边柜子上一放,长皮夹里的钥匙平常也是放在钥匙包里的)

原文
引用
“对了,曹老师,能在你家到处看看吗?”李聃问。
“请便。”曹一鸣没有起身,只作了个手势让两人随意。
李聃走到阳台往四周看了看。没有攀爬的痕迹,阳台各处,包括洗衣机,空调外机和栏杆上也都没有异常。
“曹老师,今天就先问到这儿吧。打扰了。”孟轲见李聃微微撇嘴,知道是没什么收获,便起身告辞了。
出门后,两人特意在紧急楼梯等了一阵。


尤其曹一鸣的阳台也没有任何的痕迹和异常,说明曹一鸣也不是合谋之人,也无法做到在楼上控制机关。而文中提到过金肖戋的阳台,但并没有说异常不异常。而其余的阳台也几乎没有被提到,只有501有陈旧足迹,但也并没有说有什么异常,或许是凶手曾经进行过尝试性的训练。

尸体布置详解

阳台布置

阳台布置

犯人用扳手击晕死者后,将601房的绑住栏杆的足有一层楼长的绳子由阳台甩到隔壁,由手摇式晾衣架升起绳子(这一点甚至可能提前处理好)。再使用登山绳,将尸体布置成上图的样子。登山绳下方是601绳子跟栏杆形成的支点,登山绳两端都由602方向牵引/固定着,这样尸体就被成功地固定在601房阳台,也对应了文中提到来自于601垂直滴落的血液。收到警方按门铃的信号后,松开/切开登山绳,尸体便会掉落,顺势狂拉登山绳(一端或者两端,两端会更快更方便),将登山绳迅速回收,则不会被楼下的摄像头跟保安怀疑。然后在楼下被尸体吸引注意力的时候,将手摇式升降晾衣架降下,除下601的绳子,找机会把它甩回去601房。事后再处理掉登山绳。金老师很难一个人同时掌握启动密室(拉门把手,与保安沟通)与在阳台坠下尸体并处理绳子的操作,而且他很可能真的有恐高症,所以他只负责前半部分,后半部分由他哥哥在阳台完成。而密室开启前的尸体布置部分,因为金老师要上课大约只有15分钟时间,再加上他有恐高症,估计也是由他哥哥去处理。等JC 第二天再做访问,哥哥已经远走高飞,毕竟宿舍楼道间没有监控设备,他长得也跟弟弟差不多。


从百度上查到,手摇晾衣架承受50公斤左右的重量,而死者的体重在48公斤,也是差不多可以承受的住,而曹一鸣与金肖戋的体重都超过65公斤,所以手摇晾衣架也是承受不住其体重,也因此两人排除利用手摇晾衣架进行某种机关到达死者家中。


案件整理
金与藏匿于自己屋内的哥哥预谋合谋杀人,即便金有恐高也挑了个同样六楼的房子住在受害人隔壁。事先安排好孩子上课时间,调查好保安巡逻时间、被害人作息时间、准备登山绳。有孩子上课当晚,20:15后,金或帮凶(长得一样,被害人又醉了,都可能混进屋)打晕被害人,处理601阳台的绳子,哥哥布置阳台吊住尸体,哥哥或弟弟实施上述密室手法。布置好钱包在门外,监视门外保安的动向。等保安敲门时,哥哥让尸体坠落。等保安要进入被害人房间时,金出来主动完成密室最后布置。同时,哥哥处理好阳台现场。事后,哥哥逃逸,销毁登山绳,让金一人应付口供及调查。

其他补充
保安临时换班:排除保安预谋作案嫌疑。
保安按时巡楼、发现钱包:凶手操纵好时间,与其一同发现尸体,看好时机制造密室、放尸体,还让自己有了不在场证明。
金肖戋被敲门时反应十分及时:金肖戋兄弟一直在密切注意门外,企图掌控现场。
木头掉地上的声音:密室手法里还挂在门上的衣架掉落。
死者坠落时,刚好被楼下的探头拍到了、保安迅速到达现场:现场完整,无法伪造尸体坠落。
夹在钱包的血钥匙:大门不是用钥匙锁,干扰项。
李聃盯着车窗上的玻璃大叫起来:看到自己的镜像,发现凶手是双人作案。
死者皮带上的登山绳纤维:由于死者有洁癖,因此该纤维不可能是自上个月登山而留下的,只能是案发时段留下的。
死者头部被击打两次以及血钥匙,存在一种可能性:钱包外侧有少量血迹以及死者左手指纹,钥匙有死者血迹以及死者右手指纹,说明钥匙是死者被击打出血后,才放进钱包的,由于后脑勺的击打会让死者昏迷,因此可以判断,死者的左前额被左撇子的金肖戋击打后先是倒在了矮柜子附近,但没有完全昏过去,而是将钥匙从钥匙包取出并放进了钱包。至于这么做的原因,只能通过猜想——那时候金肖戋由于恐高无法搬动死者到阳台布置,于是返回自己家让他的兄长来做,而死者当时则趁这个空隙想锁上门或者想藏好钥匙避免让凶手拿到钥匙后将他杀害后锁在房间内,当他从钥匙包取出钥匙时,察觉到金肖戋的兄长快要进来了(当然死者依旧以为是金肖戋),便匆忙将钥匙藏在了钱包里。而当时金肖戋兄长发现死者没晕过去,就再次拿起扳手对死者后脑勺来了一下,造成死者真正的昏迷。
制造密室的原因的另一可能性:从原文知,金肖戋本人已经拥有了视频授课的不在场证明,却还是要制造密室,明显多此一举,因此密室极其可能是意外造成的。即金肖戋兄弟原本的计划很可能只是用钥匙从外面锁上601,然后等保安进来,而钥匙则随便处理掉,反正金自己已经有了不在场证明。但从上一个补充点来看,死者将钥匙藏在了钱包内,因此金肖戋的兄长从死者的钥匙包内找不到钥匙,迫于时间关系,金肖戋的兄长没有再找钥匙,而只是利用东西布置成密室手法详解中的状态,最初的目的只是以防后来的保安在死者掉下楼之前轻易推开门。


题外话:凶手是唐的出轨对象的儿子?因为唐的出轨,所以那个出轨对象的老公也把她抛弃了,又或者他们是唐的儿子?所以不知道是不是父母拍的!显得很冷漠!或许因为唐的缘故,他们被父母抛弃了!
因为吃了抑郁药和喝了酒,所以被敲两下也不痛,因为止痛。
汪与王的冷笑话    王加上三点水=汪   汪减去三点水=王     父女关系?
匿名
| 发表于 2020-8-5 12:23:03 | 2020-8-6 14:05编辑
唐学博的字谜
引用
要是你跟王老师幽会时被发现,只要赶紧朝她身上泼水,别人就肯定分不出你们俩谁是谁了。
他又说起了那天爬山的事,还阴阳怪气地上下打量着我说:看你的样子就是缺少滋润的汪琨泉。

唐学博是古汉语专业的老师,起外号也是按照拆字的原则。说王凤白缺水,“王凤白”加上水后,变成“汪凤泉”和汪琨泉很像。类比之下,石广生可以是“矿生”,所以是乡巴佬;猜想,曹一鸣的解释则类似杨修解释一盒酥为一人一口酥。
引用
死者钱包外部及内侧均沾有血迹,但外部血迹较少,内侧血迹则来自于被夹在钱包内的一把沾满死者血迹的钥匙,已确认是死者家大门钥匙,也因此钱包内的血迹大致呈现为钥匙的形状。钥匙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纹以及右手血指纹,钱包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纹以及左手部分指头的血指纹。

按照唐学博家书房水杯摆放可以看出唐学博是右撇子。指纹说明唐学博被打流血后,右手拿钥匙,左手拿钱包,把钥匙塞到钱包里。如果钥匙联想到锁,把繁体字“鎖”放到“钱”包里,就是金肖戋。

凶手锁定
引用
唐学博生活十分规律,每天结束教学后,都会去校外一家固定的餐厅吃饭,小酌两杯然后回家。
被害当晚曾喝过酒,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0毫克。
死者是当晚20点15分25秒进入电梯的,约20秒后到达6楼。此后直至警察到达前,没有人乘坐电梯到过6楼。死者坠地后不久,保安郑大同便进入了路面监控范围查看尸体情况,时间是当晚的20点57分59秒,3分34秒后警方到场。

根据体内酒精浓度判断,死者唐学博像往常一样,结束教学后小酌两杯回家,案发时间在20点15分到20点57分。死者有抑郁症,最近因为“冒名顶替大学生”事件不得不退休烦心喝多了。
引用
“按规定我先搭电梯到了顶楼。接着走进两边的防火门,看看有没有什么异常。如果没有就在楼道内设置的保安点打卡。然后从紧急楼梯往下走一层,继续检查。”

保安固定从八点半起开始走楼梯巡楼,且此时间段电梯没到过6楼。检证6楼电梯口钥匙包不是唐学博的物品,有意放置必然避开危险时段,即在唐学博从电梯走后的八点十五分到八点三十分放置。死者、保安日常生活规律,凶手作案方便。
引用
一般情况下天台的门是锁着的。钥匙由保安队队长保管。案发前后,钥匙没有出现丢失,被复制或被掉包的情况。警方在保安队队长陪同下进入天台勘查时,没有找到任何近期有人活动过的痕迹。
501号房阳台和屋里各处有大量陈旧足迹。

天台和501号房最近没有人进入,唐学博不是从天台,不是从501号房掉落的。

和死者住同一栋楼,且有动机的有五个人,分别是石广生、曹一鸣、金肖戋、汪琨泉、王凤白。
引用
昨天晚上8点……我应该还在办公室。曹教授正在跑一个实验,我等到快9点结果才出来。然后我就马上发短信告诉他。
“不过我们办公楼里和出入口都有监控,你们可以去查。我肯定是9点后才走的。对了!”石广生掏出手机:“看,这是我当时发给教授的信息。发送时间是晚上8点58分。”
“我们9点左右吃完饭。”汪琨泉替王凤白解围:“我提议由我来送对方的母亲回家,让年轻人自己找点乐子。”
“跟长辈们分开后,我们看了场电影,然后去酒吧喝了点东西。我回到家时已经是凌晨了。”

监控为证,石广生案发时间在学校,排除;汪琨泉和王凤白组织参加相亲活动,他们有不在场证明,排除。曹一鸣8点回家写文档,金肖戋7点40回家到8:30视频课前一人在家。曹、金二人没有不在场证明。”
引用
首先,警方在死者家里找到的新鲜指纹都属于死者;其次由于死者家地板打扫得比较干净,虽然找到了不属于死者的新鲜足迹,却未能进行有效提取;只知道足迹主人应为男性,身高1米7以上,体重中等。
回家后也没什么娱乐,通常是简单打扫一下房间,然后回书房工作。
而且以他(曹一鸣)那体形想爬阳台还真有些难呢。

按照男性标准体重计算方法(身高-80)cm×70﹪,1米7标准体重为63公斤,男性嫌疑人中曹一鸣明显超重。警察认为曹一鸣身形无法爬墙也说明他比较胖,与现场脚印不符。因此曹一鸣不可能“捡尸”——在金肖戋打晕唐学博离开后曹一鸣进入601房间摔死唐学博是不可能的
引用
死者的死因是高空坠落,头上的伤口有生活反应,证明死者坠落时还活着。死者落地时有监控拍着,你问我死亡时间?

因为发现得早,唐学博死亡时间与发现时间前接近,约为20点57分
引用
死者平时有一回家就打扫的习惯。要是案发当晚有人在死者打扫完房间后进入601号房,那他便具有重大作案嫌疑;死者的手机、钱包、钱包里的现金、证件都没有被盗,可见凶手并非图财;死者先是头部两次被钝器打击,之后从高空坠落,凶手的目的更倾向于谋人。死者家里没有除他之外的新鲜指纹,预谋作案几率上升。死者家门门锁完好,阳台外墙各个方向没有被攀爬过的痕迹,说明凶手是和平进屋,熟人作案。
在书房找到死者的手机,在门口附近的矮书柜前方的地面上发现了零星血迹。
矮书柜前方地面上发现的少量血迹属于死者,扳手上的血迹也属于死者。扳手把手上没有指纹。
死者头部有两处被钝器击打形成的伤,一处在后脑勺一处在右前额,伤口不致命且都有生活反应。在死者家里找到的带血扳手与死者头部伤口吻合,可认定为致伤工具。
说着,金肖戋抬起左手推了推眼镜。

本案是有动机的预谋杀人。没有完整脚印和灰尘说明当天有人打扫卫生,手机在书房说明唐学博当天曾在书房工作。八点十五,唐学博回家打扫后,在书房工作。尸检证明作案方式为先让死者昏迷然后高空坠落。凶手敲门进入,在矮书柜附近利用扳手迎面打了唐学博。如果是两次连续打击,受伤部位应当靠近,然而一次在右前额一次在后脑勺,说明第一次打击后唐学博还有行动能力,于是又遭到第二次打击。第二次打击后,唐学博会昏迷一小时以上,死前一直是昏迷状态。金肖戋是左撇子,用扳手打人落在右前额。结合前面字谜,第一次打击后,唐学博尚有意识,趁凶手布置装置时留字谜指证凶手是金肖戋。

曹一鸣和金肖戋合谋的可能性:
如果金肖戋独自犯案,那么留给他的时间非常少。唐学博八点十五回家。唐学博打扫完毕进入书房,金肖戋进入房间打晕唐学博布置现场,需要在15分钟内完成,以便八点三十上网课。如果合谋,曹一鸣仅能够递绳子,在701房间布置装置,属于可有可无的人员,不符合最简原则

案件分析
引用
李聃拿起地上的藤编小盘子,轻轻地覆在空白区上,然后直起身子观察——完全重合!
有一个直径8厘米高2-3厘米的藤编小盘子。
警方在保安吴志华捡到的钥匙包上没找到任何可疑的生物检材。
“金老师能证明。当时我吓得用力拍601的门。金老师立刻跑出来问我怎么回事。”
“我先敲了金老师的门,他说不是他的。让我去问问唐老师。接着,我去敲唐老师的门,但没人应。”
“确实如他所说是帮对方即将中考的儿子做些辅导。我也问了那个小孩,他说昨晚是从8点半准时开始上课,快9点的时候金老师对他说‘好像有人敲门,老师去看看’,随后就离开电脑前,过了一两分钟才回来。在此之前金老师一步也没离开过。”

藤编小盘子最初放在矮书柜台面上,小盘子放置的是钥匙,钥匙已经被唐学博用作字谜内容。唐学博拿钥匙时打翻了小盘子。唐学博的钱包是长皮夹,没有钥匙包,应当是随身携带钥匙到家后放在小盘子里。6楼电梯前的钥匙包上没有生物检材,不是唐学博使用过的,应该是凶手新买的。利用钥匙包,金肖戋引导保安给自己制造密室和不在场证明。保安敲601门,接到对讲信号拍门用了超过10秒,这期间唐学博坠楼,为了把唐学博扔下楼金肖戋没回到过网课(只离开网课一次,而不是两次)。
警察能听见701室乒乒乓乓的声音,书房内的曹一鸣能听到警察的敲门声说明宿舍的隔音效果不好,在房间里可能听到走廊的动静。金肖戋给警察立即开门,保安也说金肖戋立刻冲出来。金肖戋买了新的钥匙包,等待询问,引导保安去601房间,将在602房间利用装置将唐学博扔下楼后,等待保安信号做第一发现人。
引用
死者男,年龄在60岁左右,身材矮小目测不到1米65,身形瘦削估计只有45-48公斤左右。
在阳台找到一条绑在栏杆上的绳子。绳子的长度足以落到下一层。
法医在坠楼现场找到几滴尚未凝固的血液,根据血液形态判断,血是从601阳台垂直滴落下来的。
皮带上靠近尾椎的一节有被用力拉扯导致严重外翻变形的情况,上面还附着着一些疑似登山绳材质的纤维。
601和602两家阳台中间有一堵60厘米厚的隔断墙。目测阳台栏杆边缘相隔超过1米。所以,从602号房阳台栏杆探身出去也只能勉强看到601号房阳台的一部分。
引用
虽然房门并非完全封闭,两侧和上方在关上后均有1.5毫米的缝隙,下方还有2毫米的缝隙,足以通过较薄的钥匙。可是反锁根本就用不到钥匙啊。

金肖戋第二次打晕唐学博后,将他用登山绳穿过唐学博皮带吊在601房间阳台栏杆外。唐学博身材矮小,金肖戋高大可以搬运唐学博。唐学博头部流血,形成垂直滴落血迹。登山绳的一端系在601阳台栏杆上,另一端需要放到金肖戋所住的602房间,系在升降晾衣架上。为了节省时间,金肖戋可以在八点十五之前在602房间布置好登山绳一端,另一端扔到601阳台。保安敲门的10秒,剪断绳子,唐学博坠楼。登山绳粗细约10毫米,不能通过门缝,隔断墙能隔人却不能隔开绳子,因此只能系上重物从阳台扔。一个月前,众老师一同登山,均有登山绳。金肖戋虽然假称恐高没去,但可从他人处得到或自行购买。
引用
“用钥匙可以在屋外或屋内给门上锁或开锁,效果也是一样的:把手能旋动但门打不开,而且钥匙上锁所操控的锁舌和反锁旋钮所操控的锁舌截然不同。这点已经确认过,现场的门锁确确实实是被反锁旋钮反锁了,绝不是用钥匙上锁。”
“那用钥匙能从外面操作反锁旋钮关上和开启吗?”/“当然不能。”
从绑在死者家阳台的绳子上找不到有价值的线索,阳台外墙各个方向均未发现有被攀爬过的痕迹。

因为死者坠楼前后,一名保安在601窗外楼下,另一名保安在601门前,直到警方到达没有移动,犯人不可能一直藏在601而不被发现,因此尸体坠楼时凶手不在601中。因此判断601房间为密室。密室的通路有两个,一个是阳台,一个是大门。6楼阳台外墙没有攀爬痕迹,701栏杆没有异常,无法从阳台移动,因此凶手布置好装置后走大门,用某种手段在外面将反锁旋钮反锁
引用
我和保安试着转把手推门,但没什么用。
“好像是什么木头的东西掉在了地上。”
衣帽架附近的地面上则丢着两件短袖衬衣,几个木衣架,和一个塑料衣夹。
这衣夹子怎么会零丁出现在这里?明明其他的都放在阳台。真奇怪……
这门锁是常见的执手锁,未上锁的情况下转动把手就能开门,两侧把手在其中一侧操作时都会一起转动。

转动把手,触动机关造成密室。机关是受到榫卯孔明锁启发制作的。开关是内侧把手,连接衣架,中间可以有几个衣架,最后一个衣架上挂着塑料衣夹,夹子连接反锁旋钮。只要转动外门把手,内门把手跟着旋转,衣架传导夹子将门反锁。所以通常衣夹子一对才能用,这里只有一个。
引用
汪琨泉抿了抿唇模棱两可地回了句:“小戋他……有些恐高。”
最近校内有传闻,说他与日前被深挖出来的“冒名顶替上大学”之事似乎有不少瓜葛。因为这样,学校决定在他退休后不再返聘。这意味着,今年9月唐学博就会离开学校,搬出教师宿舍。
你们俩长得很像呢,身形也差不多。并排坐在一张桌子上写作业。要不是衣服的颜色深浅有些不一样,还以为照片里只有一个小孩,另一个是旁边玻璃窗的倒影呢。
奇怪。这金老师年纪不大,怎么会用这么老气的钢笔呢?

金肖戋家住在六楼,不会恐高,没有去登山另有原因。或许与其中某人关系恶劣,或许与冒名顶替上大学有关。金肖戋有哥哥,可能代替哥哥身份上大学,这一情况被唐学博和关系不错的汪琨泉得知。汪琨泉为金肖戋隐瞒,石广生也是听汪琨泉说才知道金肖戋恐高。钢笔或许是汪琨泉送的。而唐学博扬言要告发,以此动机金肖戋杀了唐学博。
匿名
| 发表于 2020-8-5 13:11:21
凶手是金,要确定凶手身份,必须先推理出杀人手法,由死者皮带上的登山绳纤维残留,我们可以推理出,凶手应该是先进入了死者的家中,敲晕死者,可能在混乱中,还捅了死者一刀,之后,用登山绳一端绑住死者的皮带,另一端帮助阳台栏杆,将多出的部分仍会自己的家中,回家,通过拉扯,让死者坠落,一个昏迷在地的人,要被一个常人拉动是很难的,所以凶手必定借助了某种工具借力,当看到手摇式自动晾衣架时,我就将凶手锁定在了曹和金两人内,要将登山绳抛入自己家中,只能通过阳台,而曹住在楼上,完成这种动作是很难的,除非是爬上去,可是阳台上没有任何攀爬痕迹(凶手跟死者在同一层),而且,用这种方法杀人,无非是为了制造自己的不在场证明,也就是说,绝对会有一个人可以证明当时凶手不在场,而曹并没有这样的一为证人,他制造密室就毫无意义了,所以在这两人中,排除曹,则凶手是金,在8点15左右,死者刚上六楼的时候,金为了完成杀人计划,就已经重伤了死者,等死者开门回到家后,再击晕死者,完成我上面叙述的手法,将绑死者的登山绳的多余部分扔回隔壁的自己家,绑住晾衣架。8点半,网上上课,使学生为自己做假的不在场证明,9点左右,报案敲门问钥匙包是不是金的,金只是应了一声,说不是的,可是学生却说,敲门时,金走开了一两分钟,这一两分钟,金去干什么了?很显然,是去摇动晾衣驾使死者坠落了,当死者翻出阳台时,绳子自动脱落,死者坠地死亡,之后将绑在晾衣架上的绳子解开,之后将绳子抛出阳台,这样绳子就会自然下垂,垂直于死者家阳台而金是如何制造密室的?金应该是利用了木衣架和衣夹,制造了一个简易的机关,出门后自动上锁,在金和保安装门时,木衣架和衣夹制作的机关被破坏拆解。而金制作密室的目的是什么呢?很简单,让警方对于登山绳的用途做出误判,是让警方将作为作案工具的登山绳当做逃跑工具以让警方调查与死者熟识并且爱好登山的人,而且警方会立即排除金的嫌疑,因为金一直对外宣称自己恐高,事实上,金根本不恐高,若金恐高,他为什么不住在1楼或者2楼,而是住在6楼呢?就算6楼也不算太高,也说不通,为什么呢?因为1楼和2楼明明有空房子!由此可知,金根本不恐高,并且,登山绳可能是自己买的也有可能是偷的
  金有还有偷东西的怪癖
  登山绳——石
  黑白照——汪
  钢笔——死者唐
  那么小的竹藤编篮子,还放在书柜旁,最可能放的,就是钢笔了吧。
  还有,金今年26岁,也就是说,他是1994年出生的,按照金的说法,当年拍照时他七岁,也就是说,这张照片是2001年拍摄的,当时还用黑白照相机,这就有点奇怪了吧!并且,金想都不想就说自己是穿白色衣服的那个孩子,可是,19年前的事,能记住不是很奇怪吗?而且照片是黑白的,无法从照片中看出颜色。得出的最合理的结论,就是这张黑白照不是金的,那是谁的?汪的,为什么?唐说对汪说:以后你跟王凤白幽会的时候,往她身上泼一盆水,人们就分不清你俩谁是谁了。王增加三点水,是汪,白加上水,是泉而凤加上水,应该也可以组合成一个字,而这个字,加上汪和泉就是一个人的名字,从“分不清你俩谁是谁谁”可以推理出,这个人和汪是孪生兄弟,不过汪应该没有反应过来。那既然汪有一个孪生兄弟,汪不就也有杀人可能了吗?不,不可能有,理由请翻看上面锁定凶手的推理。
  而且我们还推理出钢笔和墨水是死者唐的了对吧,这就说明,金的确进如果死者家中,这也就应证了上面的推理。
匿名
| 发表于 2020-8-5 13:24:41
卧槽!密室外死了一口鸟人——曹一鸣
匿名
| 发表于 2020-8-5 13:34:44
凶手是王凤白
匿名
| 发表于 2020-8-5 14:33:34
凶手是金肖戋。
动机是为哥哥复仇。金肖戋很年轻却在使用一支很老气的钢笔,那支钢笔很有可能是很重要的人送给他的或者是某人的遗物。金肖戋是今天新入职的,刚搬进宿舍不久,宿舍里空荡荡的但却摆着一张19年前和哥哥的黑白照片,可见和哥哥的感情很好,哥哥对于他而言非常重要。死者唐学博生前被查出与“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有关,结合年龄60岁,唐学博有可能是操作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人。唐学博生前醉酒曾说“乡巴佬没见识。这么点事就寻死觅活的,活该”,可见他做的某件事很有可能导致了某人的死亡,而且他对此毫无悔意。推测唐学博操作了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受害者是金肖戋的哥哥,金肖戋的哥哥因为这次的打击选择了自杀。金肖戋的老气钢笔就是哥哥的遗物,根据照片金肖戋和他哥哥长的很像,唐学博醉酒的时候看到金肖戋联想到的金肖戋的哥哥,才会抓住金肖戋说活该又甩开金肖戋。按照学校的说法,新教师入住宿舍可以选择房间,金肖戋知道唐学博是间接害死自己哥哥的人,所以选择了他隔壁的房间好接近他。接触唐学博的过程中金肖戋听到唐学博这么说自己的哥哥,明明唐学博是间接害死自己哥哥的人却说哥哥是活该,丝毫没有忏悔的意思,所以预谋杀了唐学博。
凶手分析:保安郑大同呆在保安亭,唐学博落地身亡后迅速出现在监控范围,嫌疑降低,保安吴志华在601门口,但是他巡楼是临时顶替郑大同的突发行为,嫌疑降低。死者房间短书柜所在地面有死者的零星血迹但更靠近门口的衣帽架附近地面却没有,所以死者是在房间内短书柜附近地面扳手袭击的,用扳手袭击死者的人进入了死者房间。死者房间不属于死者的新鲜足迹判断为男性,身高1米7以上,体重中等,在与死者有矛盾的5名嫌疑人中锁定在汪琨泉、金肖戋、石广生之间。
根据监控死者晚上8点15分回家,8点57分坠亡。汪琨泉陪同王凤白去相亲,6点半离开饭局9点结束,所以汪琨泉和王凤白在死者遇袭和坠亡两件事上都有不在场证明,嫌疑降低。至于死者和两人的矛盾,实际上来源于一句“嘲笑”。死者性格孤僻,长时间服用抗抑郁药物,有抑郁倾向,不擅长交际,经常独自一人喝闷酒,出身农村却瞧不起农村人,见谁都说是乡巴佬,自视甚高,瞧不上其他人,经常嘲笑别人。死者生前说“要是汪琨泉和王凤白幽会时被发现,只要朝王凤白身上泼水,别人就肯定分不出谁是谁了”和对王凤白说的“看你的样子就是缺少滋润的汪琨泉”,结合死者是中文系教授,实际上指的应该是两人的姓氏“王”加“水”变成“汪”,同时也有卖弄学术和调侃汪琨泉和妻子长期异地、王凤白单身的恶趣味,是个很低俗的文字玩笑。
曹一鸣经常接触腐蚀性物质,手指没有指纹,符合凶手没有留下指纹的特点。而且手指灵活,擅长鲁班球、孔明锁等机关。案发当晚独自在家,没有明确的不在场证明。但是身材偏胖,不符合案发现场足迹特点,嫌疑降低。石广生个性冲动,不符合预谋杀人特点,而且在晚上8点到9点间在办公楼等实验结果,有办公楼监控视频为证,在死者遇袭和坠亡两件事上都有不在场证明,嫌疑降低。
金肖戋说是恐高,但汪琨泉提起时“模棱两可”,石广生是“听说”,并不准确。根据金肖戋房间的照片,他和他哥哥像是玻璃窗的倒影,说明两人一个是左撇子一个是右撇子。金肖戋用左手扶眼镜,写字时左手蹭到墨水,可见是左撇子。而死者头部两处钝器伤一处在后脑勺一处在右前额,可见凶手的两次攻击一次面对死者一次背对死者,面对死者造成了右前额处的生前伤说明凶手是左撇子。金肖戋的身高体重也符合现场足迹特点。金肖戋晚上8点半至8点57分保安敲门、9点至9点15分具有不在场证明,但在晚上8点15分死者回宿舍至8点半直播授课开始、8点57分保安敲门后到死者坠楼保安拍门的短时间内并没有明确的不在场证明。所以推测死者遇袭和坠亡两件事的凶手均为金肖戋。
案件推测:金肖戋在知道哥哥被冒名顶替上大学的幕后操作者是唐学博后进入石楠大学成为一名助教,在选择宿舍时选择了唐学博的隔壁借此接近唐学博,而且宿舍同一层没有其他老师居住,方便了报仇,在和唐学博接触的过程中,他发现唐学博不仅对哥哥的死没有丝毫忏悔,还说哥哥是活该,加剧了复仇的心。而且唐学博9月就会离开学校了,需要在他离开之前完成复仇。
金肖戋先是拒绝了学校组织的爬山活动,散布自己有轻微恐高的流言,为自己和唐学博坠楼无关提供佐证。而且可以表明自己对爬山没有兴趣,用作案过程中使用的登山绳将嫌疑转移到与唐学博有矛盾的其他去登山的老师身上,毕竟唐学博风评不好,与他有矛盾的老师很多。并且观察唐学博的生活习惯,了解到他生活规律,基本可以确定每天返回宿舍的时间。
6月27日晚上8点15分左右,金肖戋在隔壁听到唐学博回到宿舍后就带着手套拿着扳手去找唐学博。唐学博打开门让金肖戋进了宿舍,转身走到短书柜附近时金肖戋拿出扳手砸向了唐学博的后脑勺,唐学博受伤后本能地用手捂住头手上沾了血,回头看是怎么回事,扳手第二下砸了下来,因为金肖戋是左撇子,所以砸在了唐学博右前额。唐学博喝了酒,两下就被砸晕了。
矮书柜上的藤编小盘子里放的应该是钥匙包,保安在门口见到的钥匙包应该是唐学博的,他有回到家把钥匙放在靠近门的固定地点也就是小盘子的习惯。金肖戋砸晕唐学博后把钥匙从钥匙包里取出来放在长皮夹里,用晕了的唐学博的手弄上指纹。因为唐学博捂伤口手上沾了血,所以钥匙和皮夹上也沾上了血。钥匙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纹以及右手血指纹,皮夹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纹以及左手部分指头的血指纹,是因为皮夹上的血指纹是凶手弄上去的。金肖戋这么做是为了伪装成唐学博自己上锁的假象,制造密室。但唐学博的长皮夹并没有放钥匙的位置,平时应该是放卡和钱的。然后金肖戋把门口附近的物品扔在地上,制造出打斗痕迹,也是为之后的密室手法做掩护。
金肖戋在唐学博宿舍的阳台栏杆上绑上登山绳,穿过唐学博皮带靠近尾椎的一节把绳子的另一端绑在自己宿舍阳台的手摇式升降晾衣架上,唐学博身材瘦小可以很容易借助手摇式晾衣架的力量挂在601的阳台外面。现场发现的绳子长度足以落到下一层,而601、602两间宿舍的阳台之间只有60厘米的隔断墙,距离很近,绳子长度足够。伤口渗出的血滴到地上,所以在坠楼现场找到了从601阳台滴落的未凝固血液。8点天色已经很黑了,而且501无人居住,所以挂在阳台的唐学博并没有被发现。而唐学博喝了酒,被袭击以后会昏迷一个小时或以上,所以在被挂在凉台外面这段时间里并没有醒来。
离开601时,把木衣架倒着挂在门内侧的把手上,把塑料衣夹夹在反锁旋钮上,小心地关上门离开。把钥匙包放在6楼电梯前的地板上。金肖戋了解保安巡楼时间,而且按照布局保安会先来自己宿舍再去唐学博宿舍询问是否有失物,这样保安就可以为自己制造不在场证明。6楼只有自己和唐学博居住,钥匙包也不会被其他老师捡走。
晚上8点57分保安敲门后,金肖戋迅速来到自己宿舍阳台解下绑在手摇式升降晾衣架的登山绳。从布局图来看金肖戋的宿舍和唐学博为对称分布,阳台位置距离大门很近,保安敲唐学博房门的时间对于金肖戋来说足够了。然后唐学博就摔死了。金肖戋和保安一起去推唐学博宿舍门同时转动把手。门内侧把手上挂着的木衣架随着把手转动,带动反锁旋钮上的塑料衣夹,为了开门转动把手的动作实际上把门锁住了。把手保持转动状态多次推门撞门后,木衣架掉落同时带落塑料衣夹,所以保安听见有木头的东西掉在了地上。掉落在地上的木衣架和塑料衣夹正好混在其他金肖戋布置好的散落物品中。然后金肖戋回到了自己宿舍,继续直播授课,为自己制造不在场证明。
匿名
| 发表于 2020-8-5 14:38:51
凶手:     金肖浅
物证作用:
1.足迹:死者回家会打扫卫生,所以足迹是死者受害前一小段时间留下的,所以凶手为男性,身高在170以上,体重中等。即凶手可能是汪琨泉、金肖浅、石广生、曹一鸣,其中曹一鸣嫌疑最少。
2.皮带:死者皮带靠近尾椎的一节有被用力拉扯导致严重外翻变形的情况,上面还附着着一些疑似登山绳材质的纤维,死者有可能被类似登山绳的材料绑住尾椎处的皮带并吊起来。
3.钥匙包和拥有血指纹的钥匙:钥匙和钥匙包是连在一起的,因此很少会出现只遗失钥匙包,而钥匙还在的情况,很大可能是凶手将钥匙从钥匙包上拆下。
4.带血的扳手且没有指纹:凶器上没有指纹,一种可能是有计划的作案,另一种可能是手上没有指纹的曹一鸣进行的作案。
5.死者阳台各个方向没有攀爬的痕迹:凶手不是从阳台离开的,所以凶手是从正门离开的。
6.一条绑在栏杆上的绳子,绳子的长度足以落到下一层:绳子可以到达的地方是金肖浅和曹一鸣家的阳台。
7.门关上后有缝隙:凶手不是从阳台逃走,但门确实是反锁的,那么可能利用这个缝隙反锁的门。
8.衣夹子:散落一堆的杂物中,这些物品明显不是门口会放置的物品,很有可能是凶手从阳台拿来,制造某种让门进行反锁的装置。
作案过程:
  金肖浅7点40左右回到宿舍,死者的作息时间很规律,所以等到死者8点15左右回到家中,大概8点20左右,去拜访死者。
  金肖浅进入房门后用戴着手套的手拿着扳手与死者发生打斗,扳手打击到死者的右前额后,金肖浅再次出手打击死者的后脑勺,使死者昏迷并将死者的钥匙从钥匙包中取出,将钥匙上印上死者指纹放到掉落在地上的钱包上,然后将死者拖至阳台,先将登山绳(登山绳应该是死者的)一端绑在阳台栏杆上,再用登山绳穿过死者尾椎处的皮带,然后再打上一个活的绳结,最后将登山绳的另一端从死者阳台扔到自己家中的阳台。
  之后从死者家的阳台拿一个衣夹子,回到房门前,用衣夹子夹住门锁,再用衣架子逐个挂在一起,连到衣夹子上,用一根绳子(或其它线类从材料)穿过衣架,将绳子沿着地面放出门外,然后离开房间,关上门,利用门下的缝隙拉扯绳子将门反锁,最后将钥匙包扔到电梯前的地板上。(这时时间不到8点30)
  回到家中,在8点30开始给学生上网课,等到巡楼的人(巡楼时间几乎是固定的)发现钥匙包来敲门,(此时时间是8点57),借此离开,然后先去阳台将绳子的活结拉开,松开绳子,使绳子自然垂下,导致死者从阳台摔下,再去开门。
  保安敲门时听到木头掉落的声音,很可能是衣架子被震落的声音。
  金肖浅在作案时有可能出现失误,在手上沾上了血迹或其它痕迹,所以在警察来时,拿出老气的钢笔,在手上染上了墨水。
作案动机:(几种猜测)
1.金肖浅是冒名顶替来大学上班的,这件事情让死者知道了(或者就是死者帮助他冒名顶替的),死者可能威胁他,并将信息挑出一些到处乱说,如“要是你跟王老师幽会时被发现,只要赶紧朝她身上泼水,别人就肯定分不出你们俩谁是谁了”,金肖浅在事后知道了这个传言,觉得是在说他自己冒充自己兄弟的事情,害怕事情暴露,所以谋划了这起案件。
2.金肖浅家中原来秘密住了一个人,阳台上的手摇式升降晾衣架就可能是一个证据,还有家中突兀的照片,有可能是在案件中替换掉了,死者无意间在阳台上看见了不同人穿的衣服,发现了这件事情,借此威胁金肖浅,结果金肖浅因此杀害了死者。
匿名
| 发表于 2020-8-5 15:22:26
凶手:金肖戈
做案过程:
匿名
| 发表于 2020-8-5 15:57:00 | 2020-8-6 17:23编辑
本案凶手金肖戋(钱包中间+了个钥匙,金+月+戋)死者的Death message。
因为死者是研究古文字的,王凤白加水=氵+王,白+水=泉,所以死者经常这样开玩笑,但大家都不理解,所以死者采用钱包夹钥匙的方式,留下死亡留言。
凶手动机应该是死者经常说他是乡巴佬,死者哥哥被人冒名顶替上大学,知道真相后自杀,好朋友汪老师被死者污蔑。凶手对死者积怨已久,因此策划了这次谋杀案。
死者20:16进入家门,简单的打扫卫生后,给凶手开门,(能精确知道死者在家的只有隔壁的邻居金,警察在来到金的门前时,金也能提前知道,说明要么装了监控,要么耳朵灵敏)。凶手进入房间袭击死者,死者晕倒,但晕倒前,将钥匙加入钱包,留下死亡留言。
凶手用登山绳穿过死者的皮带,并用绑在阳台上的绳子将死者固定在阳台外,只要抽走登山绳,绳扣打开,死者就会坠楼。凶手知道保安会来巡楼,不能让保安直接看到死者被绑在阳台外的情景,所以必须要锁住601房门,但因为找不到钥匙,只能利用夹子,衣架和绑死者的绳子及家里晾衣服的摇杆,扭动内测旋钮来锁门。凶手关上601房门,来到电梯间,将新买的钥匙包扔到电梯间,(本层只有两位老师,因此钥匙包只可能被保安发现),凶手回到602后,打开电脑给学生上课。(因为凶手非常熟悉死者的家,因此15分钟完成了以上的部署)
8:57,保安来问钥匙包的事,借机离开视频画面,拉动绳子,让死者坠楼,利用滑轮将力改变为扭矩的力,带动夹子扭动门的反锁旋钮,将门反锁,完成全部的谋杀计划。
凶手金肖戋是佐利手(左撇子),用左手写字,跟哥哥的照片被误认为是镜面,也能证明是左手写字,死者右前额的伤说明是左撇子的人干的。
能准确掌握死者进屋时间的也就只有602的邻居,除了701的曹和602的金,其他人都有充足的不在场证明。通过警察敲门,知道曹对门外的情况很迟钝,金则很敏感,因此只有金知道死者什么时候回到家里。
金利用衣架,夹子,绳子,,藤条编的盘子以及死者坠楼的重力,将门反锁。
匿名
| 发表于 2020-8-5 16:42:39
凶手:金肖戋
作案过程:从501室爬到601实施作案,将门反锁,用扳手打晕死者,利用登山绳,木衣架制作滑轮将死者摔死
关键物证:登山绳
作案动机:因与死者在小事上的摩擦怀恨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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