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发表于 2020-8-4 20:06:23 | 2020-8-6 18:55编辑
答:凶手是金。
手法①密室的真相:凶手用夹子尾朝上的方式夹住反锁旋钮,夹子尾由衣架的钩子勾住,然后衣架的木制柄挂在门的把手上,从外面关好门,转动把手,衣架会滑落,利用杠杆原理和重力作用,使旋钮转动,门从内部上锁,造成密室假象。

②阳台的奥秘。凶手利用两个相邻阳台,以及一个阳台上的杆子。凶手将晕过去的死者挂在了阳台,就是用那根登山绳,连接死者家的*阳台和那个手摇式晾衣杆上,穿过死者的腰带,当系在晾衣杆上的一端松开,死者就会掉下来,然后死者直线下落,造成失足的假象

案发过程:周五晚上,金正在等电梯,这个时候唐醉醺醺地过来,(以下引用金的原话)那天等电梯的时候碰见唐老师。他喝得很醉。一见到我就抓着我的手说‘乡巴佬没见识。这么点事就寻死觅活的,活该’。我知道他神智不清所以也没跟他计较。怕他会摔倒还好心扶着。没想到他竟用力推开我,嘴里骂得越发难听。我懒得理他,就自己走紧急楼梯回去了。”金回到了六楼,还先唐一步,但是他并没有就此罢休。他用扳手给了童迎头一击,造成了唐前额的伤,然后着威胁他,两人一起进了601,童用沾了自己血的手把钥匙放进了皮夹了(因为唐本人有洁癖,是不会把带血的钥匙放入皮夹中的,除了被人胁迫这种情况),皮夹放在了一旁的编篮里,转身的时候金从后面攻击他,导致唐后脑受伤晕倒,正好倒在了矮书柜前。

金把晕倒的唐搬到了阳台,布置好了阳台的机关,回到客厅,在门口故意摆放了一堆杂物,以掩盖反锁机关的痕迹。李聃弯着腰检查矮书柜的台面,在靠近衣帽架的位置上发现了一个圆形的灰尘空白区。说明那个编篮是人为的拿走的,如果是沿水平方向运动,则应该会有拖过的痕迹。金布置好密室的机关,关上门,转动门把手,使门上锁。

死者八点一刻到达六楼 ,而金八点半才开始上课,在这十五分钟之内,金可以完成整个办案过程,当保安来敲门的时候,金离开了屏幕,以他最快的速度将系在晾衣杆上的绳子解开,这个时候死者掉了下去,摔碎了。然后他来到门口开门,进行一系列表演,然后回到家里,完成清理任务。保安前脚刚走后脚我就听到他用力拍隔壁门的声音。于是我赶紧出去看怎么回事。也是那时我才知道唐老师出了事。我和保安试着转把手推门,但没什么用。”
“当时有听到什么声音吗?”
“好像是有什么东西掉了。”
这里的木块落地的声音就是因为夹子有滑落但是当时并没有掉落在地上,而正在这个时候,它掉了下去。

动机:至于那张黑白照片,我队的成员认为金可能是哥哥冒充的弟弟,原本喜欢热闹的唐学博变得十分孤僻,不爱与人打交道。最近校内有传闻,说他与日前被深挖出来的“冒名顶替上大学”之事似乎有不少瓜葛。金的哥哥冒名顶替金上大学,这件事情被唐知道了,(假冒的)金为了不让事情败露,杀唐灭口。

综上所述,金是凶手
匿名
发表于 2020-8-4 20:06:59 | 2020-8-4 20:56编辑
这起一定是他杀我认为李聃的嫌疑最大
匿名
发表于 2020-8-4 20:07:13 | 2020-8-6 12:39编辑
杀害唐教授的凶手是:肖金戋  
  案发现场正如题目,多余的密室,凶手制造了一间密室,却又在密室里留下了作案工具,本来为了掩盖谋杀而存在的密室,在这里显得有些莫名其妙,挂着绳子却没有攀爬痕迹的阳台,门口的杂乱物,没有留下指纹的凶器。凶手似乎用了巧妙的手法从正门离开。
  结合口供,几位嫌疑人都或多或少跟死者起过冲突,但案发时有三位嫌疑人根本不在宿舍楼,剩下的两位,肖老师和曹老师当中,也只有曹老师没有明确的不在场证明,而曹老师因为手上没有指纹的缘故,好像更方便作案,到这里,好像已经可以确定凶手,但奇怪的是,线索拥有明确指向性,却没有更加实质性的证据,如果是曹老师杀人,他明明可以收拾掉门口的杂物,从阳台离开才是最优选择,为什么要花费功夫从正门离开,而那个时候从正门离开极有可能碰上巡楼的保安,这又有些说不过去,那如果凶手是比案发时间更早的打晕死者,凶手不是选择从门出去,而是只能或者说只敢从门离开呢,如果凶手有恐高症呢?
  事情好像有些明了了,从其他老师口中可以知道,肖老师有恐高症,所以没有陪老师们去爬山,其次,死者生前头部遭受了两次重创,一次在右前额,一次在后脑,右前额的伤明显是正面导致,而凶手则是左手拿着凶器藏于身后对死者发难,凶手或许是个左利手,而肖老师家中的那张像照镜子一样在写作业的两兄弟的照片,说明兄弟俩一个惯用右手一个惯用左手,肖老师左手扶镜和左手沾墨的细节,说明肖老师也是个左利手,同时,老气的钢笔和对话时稳重的态度,可以看出肖老师虽然年轻,却比同龄人更加的成熟。他谋划杀掉死者,用这样一种处理现场的方式通过加深别人的怀疑来洗清自己的嫌疑。
  
接下来,则需要还原案发过程:
肖老师预谋作案,选定了需要教课的周五,死者没天作息都非常规律,需要的只是选定一个合适的日子来摆脱自己的嫌疑,课堂八点半开始,而死者则是十六分左右回的家,肖老师像等待警员的到来一样守在门口等着死者回来,戴好手套拿着凶器,听到动静后立刻开始行动,来到死者门前,死者发觉转身被击中头部倒地,弄掉了矮柜子上的东西,慌乱之下手上的钥匙和皮包沾上了血迹,之后被击中后脑勺昏厥,肖接着用死者的登山绳把死者挂在了阳台边缘,在用准备的绳子系在阳台造成凶手从阳台离开的假象,之后取走阳台的一些衣服衣架和塑料夹子,把凶器丢在现场,用夹子夹住旋钮,用搭着短袖的衣架勾住夹子,按住锁舌关门,关门后因为重物原因,夹子带动旋钮转动从里面上锁,但当时夹子并没有脱落,之后只需要有人来“提醒”他把死者松开坠楼就可以了,那个提醒他的人当然就是巡楼的保安,肖准备了不带任何线索的钥匙包丢在紧急楼梯口出来后能够看到的位置,巡楼的保安看到后则会第一个敲响他的门来询问,这时候告诉正在上课的学生自己有事离开,从自己阳台处收回登山绳,死者坠楼死亡,时间记得那么精准的原因是因为时刻关注着时间,之后给保安开门,创造了双重的不在场证明,在和保安一起推门的过程中,没有脱落的夹子松动脱落,衣架掉在地上,所以才有了那个有东西掉在地上的声音。以上,是全部分析内容。
匿名
发表于 2020-8-4 20:07:15
啊啊啊啊啊啊
匿名
发表于 2020-8-4 20:08:41 | 2020-8-6 19:57编辑
结论:凶手是金肖戋

证据:

1、监控显示,唐学博当晚20点15分25秒进入电梯的,约20秒后到达6楼。坠地时间是当晚的20点57分59秒往前推几秒。在此期间,五名嫌疑人中,汪和王均有不在场证明,石也有实验楼出入的监控证明。当时在宿舍楼里的嫌疑人只有曹一鸣和金肖戋。保安吴志华是临时顶班,不具备预谋作案的条件,20点30分进入宿舍楼,还要每层打卡,也没有足够的作案时间,也基本可以排除嫌疑。所以凶手是曹、金这两人中的一位。

2、死者家中不属于死者的新鲜足迹,判断足迹主人应为男性,身高1米7以上,体重中等。曹体重偏重,而金肖戋体重更符合。

3、唐学博有一处伤在右前额,说明凶手极有可能是个左撇子。而题中至少有三处描写证明金肖戋是个左撇子——首先金用左手扶眼镜;其次用左手写字,蹭到墨水;还有就是他和哥哥并排写作业的合影,让李聃误认为是同一个人和玻璃窗里的倒影,充分说明两个人是用不同的手写字。李聃最后是看着车窗玻璃产生灵感,应该也是意识到了那张合影的异常之处。而曹一鸣在警察面前玩孔明锁,又检查指纹,没让警察感觉到左右的异样。说明不是左撇子。

4、从题中可知曹思考问题时对外界感应非常迟钝,警察敲半天门听不到,给他说话也半天反应不过来;而与之对应的是金肖戋听觉非常敏锐,警察在门口说句话,还没有敲门他就把门打开了。所以逻辑上来说:如果凶手是曹一鸣或其他人,隔壁的金肖戋不可能听不到动静。反之,如果凶手是金肖戋,楼上专注写实验文档的曹一鸣,则极有可能完全感觉不到。而楼下的王凤白和汪鲲泉又不在家。金肖戋更具备作案条件。

5、电梯口的钥匙包,“没找到任何可疑的生物检材”。这说明这个钥匙包并不是唐学博遗失的,否则上面会有唐的指纹;也不会是被其他人无意遗失的,否则上面也会留有遗失者的指纹。所以只有一种可能,这是凶手有意放在这里的,目的就是吸引保安敲门询问。推动事件往下发展。题中说保安每天巡楼的时间和程序都是固定的,所以熟悉宿舍楼情况的人这么做是具备可行性的。

6、现场没有发现凶手的指纹,但是除了曹一鸣那种特殊情况,普通人戴上手套或者采取一些反侦查手段,都是可以避免在现场留下指纹的。这一点并不能加重曹的嫌疑,也无法减轻金的嫌疑。

7、竹编的小盘子直径只有八厘米,而且放在进门处的矮书柜上。按生活常识推断,极有可能是唐学博进门后放钥匙(或钥匙包)的地方。因为唐的门锁是进出门都需要钥匙的,所以放在这里会比较方便。但是钥匙最后被发现在钱夹里,这不符合唐的日常习惯,而且钱夹内部的血都是钥匙带进去的。这说明钥匙是在唐受伤流血后,才被人放到钱夹里去的。

8、保安推门时听到有木头落地的声音,从现场地上的杂物看,这个东西应该是木衣架。而保安在转动把手及推门后听到声音,也就是说这个衣架应该是被挂在或卡在房门内侧的把手上,作用多半是为了控制反锁旋钮,制造密室。此外衣帽架附近掉落的“两件短袖衬衫和几个衣架”也比较奇怪,因为即使是打斗过程中碰掉衣服,也不至于让衬衫脱离衣架。这说明凶手因为必须使用衣架,所以把衬衣从衣架上取了下来,而且为了掩饰衣架的作用,故意多扔了几个衣架和衬衫在地上。

9、唐学博家里除了矮书柜前有少量血迹外,其他地方都没有发现血迹。说明矮书柜前就是唐遇袭受伤的地点,而法医说唐受伤后会丧失意识至少一个小时。也就是说唐晕倒的地点也是在矮书柜前。唐应该是进家门后不久受到的袭击,从他出电梯到六楼的时间看,大概是在8点20分左右。而唐坠楼时间是8点57分半左右,这期间只有半小时左右,也就是说唐学博是在昏迷状态中坠的楼。

10、如果唐学博受伤昏迷后被凶手转移到自家的阳台上,那么从门口到阳台的地上应该会留下血迹。但是题中只提到矮书柜前的少量血迹。可以推测凶手并没有做这种移动。但是“法医在坠楼现场找到几滴尚未凝固的血液,根据血液形态判断,血是从601阳台垂直滴落下来的”,这说明唐学博坠楼前的位置确实是在601的阳台。那么唐就是被凶手以其他途径转移到了601阳台的位置。从宿舍楼的客观位置看,或者通过楼上用绳子放下来,或者从隔壁阳台用某种方式转移过来。

11、阳台上本身没有血迹,说明唐坠楼前头部是在阳台外侧的。要么上身趴在栏杆上,要么整个人都在阳台外侧。联系到601阳台栏杆上那截绳子,以及唐后腰皮带被拉扯的痕迹。有可能唐坠楼前被这根绳子拉扯着皮带悬空在阳台外侧。(这里有一个难以确定的问题是绳子的材质是否和登山绳差不多,不过登山绳的材质一般也就是普通的丙纶材料,和大多数其他用途的绳子也差不多。所以我姑且默认绳子的材质都是一样的。)

12、金阳台上加装了手摇升降晾衣架,这与他简陋的室内陈设形成反差,而且他一人独居。也没有必要安装。但是升降杆可以往上拉伸。一般的晾衣杆承重都在50公斤左右。唐学博身材矮小,体重只有46公斤,所以如果用晾衣杆调动唐的身体,是可行的。

手法(过程):

案发当晚,唐学博回家后,反锁好门,把钥匙放进小盘,钱夹手提包等随身物品放在矮书柜上,稍微打扫一下卫生,就拿着手机进了书房。
这时金肖戋敲门。唐来到门口处拿钥匙开门,金一进门就用扳手敲击唐的右前额,唐用右手捂头,手里的钥匙就粘上了大量血迹。唐一边后退一边试图反抗,打斗中将矮书柜上杂物碰落到地上,并且左手接触到钱夹。最后唐终于被后脑勺的一记重击敲晕过去。
金去唐阳台上把准备好的绳子一端系在栏杆上,另一端隔着墙壁扔到自己家阳台上。然后将唐学博从门口转移到自己家阳台,把绳子另一端穿过唐的皮带,通过下降的晾衣杆后固定在某处。然后把唐的身体放到阳台外侧,使其悬空被吊起来。然后摇动晾衣杆使其上升,因为绳子的倾斜唐的身体滑向601阳台,金通过手摇柄调整唐的位置,最终让他处在601阳台的外侧。
布置好阳台后金迅速回到唐家的门口处。因为8点30还要上网课,所以只能匆匆收拾。他看到地上有带血的钥匙和皮夹,误以为平时唐会把钥匙放在皮夹里,就把钥匙夹了进去。因为留在地面上会破坏计划中“密室”的完美性(门缝可进薄钥匙)。最后金把从阳台拿的塑料夹子卡在门内侧的反锁旋钮上,再将衣帽架上的衬衣扔在地上两件,衣架也扔几个,伪装成打斗时碰落的。拿出其中一个衣架,卡在门把手和夹子之间。出门后带上门,并转动把手,使得衣架倾斜,向下挤压夹子,带动旋钮反锁,同时夹子滑落,衣架往下落的过程中挂钩处挂到了把手上。
随后金检查了一下门口是否留有血滴等痕迹,并往电梯口扔一个空的且没有指纹的钥匙包。8点30分快到时就回房开始给学生上网课。8点57分保安来敲门询问钥匙包的事。金让保安去问唐,然后回阳台将固定的绳子一端解开,使唐坠楼,绳子留在了唐的阳台栏杆上。
保安很快接到电话开始砸门,金出门和保安一起敲门,两人用力转动把手和推门的过程中使得屋内挂在把手上的木衣架落地。
随后金回家继续上网课。网课结束后就有大把时间清理房间里和阳台上的痕迹并销毁作案工具(手套,鞋子等)。

动机:为哥哥报仇

1、客厅里只摆放一张和哥哥近二十年前的黑白合影,首先说明金对哥哥感情很深,其次他们只有这么一张合影,很有可能是金的哥哥已经不在了,金用的老式钢笔就是哥哥的遗物。

2、我国的“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多发于十年前左右,金和哥哥的年龄恰好能赶得上。有可能金的哥哥就是受害者之一,还因此自杀。唐学博应该有参与金哥哥被人顶替上大学的事件。

3、金预谋已久,甚至来到石楠大学工作也是复仇计划的第一步。从题中可知新教师是可以在空房中挑选宿舍的。作为今年刚到的金肖戋,挑的602室有三个不合理之处:首先,他也没有选择和同系领导汪琨泉住同层,而是选了和一个风评不太好的外系的怪人住同层;住同层就罢了,完全可以像石广生那样和邻居错开住,保持一定距离,但是他居然选择紧挨着;最重要的是,低楼层明明有很多空房,自称有恐高症的金却挑选了6楼。这就说明他是处心积虑地要住到唐学博的隔壁。方便完成他的复仇计划。而且自称的“恐高症”可能也是假的,原因是计划中会使用登山绳和阳台,自称恐高,可以摆脱嫌疑。

4、案发时是6月27日,过几天学校就会开始放暑假。而9月开学的时候,唐学博已经退休且不再被返聘,会搬出宿舍,去到很远的农村老家。所以对于金肖戋来说,时间紧迫,他必须在唐离开前动手。

补充:

1、唐学博对王凤白和汪鲲泉说的话其实是一种文字游戏,因为王字加水变汪,白字加水变泉,凤字和鲲也有对应的典故。(战国 楚 宋玉《对楚王问》:“故非独鸟有凤而鱼有鲲也,士亦有之。”后因以“鲲凤”喻超越世俗的卓然之士。唐 黄滔《祭崔补阙》:“呜呼!闽中二月,烟光秀绝,脂辖赴阙,鲲凤嘈囋。”等等)。这个文字游戏和唐学博所教的古汉语对应,是知识分子卖弄专业的职业病。

2、唐学博壮年时犯下出轨的错误,导致妻离子散;后来又参与“冒名顶替”的事件,背负骂名,事业受阻。以致于性格变得孤僻、乖张,甚至有轻度酗酒和长期服用抗抑郁药物的情况。我认为在这种情况下,他很可能是因为长期压力过大,已经出现了一些精神上的问题。而且因为“出轨”和“顶替”这两件事对他刺激最大,所以他对于王凤白和汪鲲泉来往过密就显得过分敏感,乃至恶意揣测别人有不正当关系。而他抓着金肖戋说的那句话“乡巴佬没见识。这么点事就寻死觅活的,活该”,则极有可能是指的金肖戋哥哥因为被人顶替上大学而自杀的事。金肖戋和哥哥长得很像,唐学博可能当年也见过金的哥哥或看过照片,所以看到金肖戋,就恍惚以为是金的哥哥,才会拉着金说出那番没头没尾的话来。

3、唐学博骂曹一鸣的话文中没有说明是什么。这里大胆揣测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丑闻有关。可能曹也曾是帮凶。所以金肖戋选择在汪王石三人都不在家期间作案,将嫌疑指向曹一鸣。大概也有点“一箭双雕”的意思。

4、唐学博自己老家在“远方的农村”,他再骂别人“乡巴佬”就显得很不合理。所以我认为唐学博嘴里一直嘟嘟囔囔的“乡巴佬”,说的是他自己,也就是说大多数情况下他都是处在一种自言自语的状态。或者说是他把自己年轻时遭受到的歧视又发泄到别的年轻人身上,用别人曾经骂过他的话来骂别人。这是一种极度自卑的心态。再次印证了唐的精神状态不太正常了。可以说唐学博是一个可恨又可悲的人。

★最后,题中所提到的关键证物应该是晾衣架。因为上面大概能检测到和唐后腰皮带上一样的纤维。就证明了金曾利用晾衣杆吊过唐的身体。另外,金的家中和阳台上应该可以检测到唐的血迹。
匿名
发表于 2020-8-4 20:09:43 | 2020-8-6 19:59编辑
多余的密室

本案凶手——金肖戋!

第一部分:杀人动机
(虽然题目对行凶动机不错要求,可是笔者还是要努力推一推的)
  
  孟轲猛地一惊:“什么?你知道了?”
  “是的。”李聃点了点头,随后又说道:“不仅如此,我还猜到了凶手可能的动机……”
  “是什么?”孟轲着急的问道。
  “你先别急,我慢慢来说。”李聃顿了顿,继续说道:“你记不记得,调查曾说过,唐老师之前曾被牵扯进了“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这个事件我也略有耳闻,是说好多农村的考生,高考成绩明明很好,可最后却被其他人顶替上了大学。而这对于有些考生来讲,是致命的打击,有些孩子因为承受不住这种打击,就自杀了……”
  接着,李聃话锋一转,继续说道:“你记不记得刚刚金肖戋曾经说,之前在电梯里碰到喝醉的唐老师,唐老师曾说:“乡巴佬没见识。这么点事就寻死觅活的,活该。”我想,这里提到的乡巴佬,其实就是说曾被他害死过的考生了。在他的视角里,是那些考生太‘脆弱’,才会把事情闹大,使他丢了工作……”
  “那这个和凶手动机有什么关系?”孟轲不解的问道。
  “你别急,让我继续说下去。”李聃皱了皱眉头,继续说道:“其实一开始我就一直在想一件事情,唐老师马上9月份就到退休年龄了,到时候就会退休回老家,如果凶手是因为口角和讨厌这个人,大可忍让两个月就好了,为什么要铤而走险在这个时候杀人?尤其是楼里住了那么多多年的同事,这么多年都忍过来了,还差最后这两个月吗?所以我当时就觉得,凶手真正的目的,就是要他死!和他平时的作风和口不留德没有任何关系,就是要让他死!所以,凶手行凶很大可能,其实就是蓄意已久了……甚至,凶手转来这个学校的目的就是要杀了他!”
  “你是说……凶手是刚任职的年轻人?”孟轲问道。
李聃看了一眼他,点点头,继续说道:“刚刚我们在询问金肖戋的过程中,我想到了他房间的那张照片。那张照片拍摄于19年前(26-7=19),也就是2001年,那个时候一般的照片都是彩色照片了。而金肖戋家里的那张旧照片还是黑白的,要么说明他当时很穷,要么说明照片里的人后来已经死掉了,是遗照!要么两者都可能……你还记得你当时说奇怪金老师怎么那么老气还用那种钢笔吗?我猜测那个钢笔其实就是他父亲留下的或者他哥哥留下的……因为金老师的家里小时候比较穷,来自于农村,所以经济并不富裕。而他的哥哥就是当初“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的受害者,而后面他哥哥因为承受不了这个结果而自杀了……所以唐老师说的什么“乡巴佬没见识……活该”之类的话,也正好更刺激了金肖戋,所以在他的心里唐老师才非死不可。”
  孟轲:“你这么说,我倒是明白动机了,不过,你说他是一开始来到这个学校就是奔着杀唐老师来的呢,还是后面偶然发现唐老师其实才是那件事的罪魁祸首?”
“这个,其实早就蓄意好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你看他的房间里其实什么都没布置,我猜测如果我们没破案,金老师可能过段时间就会找借口要搬走吧。而且一开始我相信也是他看过房子后执意要住在602的,不然以唐老师的口碑,没人会愿意和他住同一层吧……不过,也不用猜了,我们一会儿见到他就知道了……”

第二部分:锁凶推理
  (开始进入正式推凶环节)

孟轲继续问道:“对了,你说的这些,都是你的猜测,那你怎么会认定凶手就是金肖戋呢?”
李聃:“至少,四个方面可以锁定他就是凶手,我一个一个说吧……”

一:镜中双子的秘密——凶手推理
  
“你记得不记得,当时看那张照片,我曾说,那个照片看起来像是一个小孩在玻璃上的倒影?然而刚才我们车子驶入隧道,我看着车内的反光!我才想起来一件事情!”李聃说道。
“什么?”
“正常两个孩子写字怎么可能像是玻璃上的倒影!如果是倒影的话,只能说明他们俩写字时,一个是用左手,一个是用右手啊!”李聃重重的说道。
  孟轲一时没反应过来,但是马上,孟轲就想明白了,只听李聃继续往下说道:
“所以啊,我们一直都忽略了,金老师是个左撇子啊。你想想当时他是用左手推的眼镜,你当时还提醒了他手上有墨水的痕迹——这些都只有是用左手写字的人,才会发生的情况啊!”李聃说道。
“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孟轲猛地一拍大腿。
李聃继续说道:“而尸体遭受的两次钝击,一次在脑后,一次是在右前额——通常,只有凶手是左撇子的情况下,才会在正面用扳手在右前额留下伤口呀……”
“啊!的确如此!”孟轲感叹了一声。
“所以,刚刚我看着车子的影子,就想到了,凶手很可能就是他!”
“没错,我现在也觉得凶手很可能是他了,但是光这些,还不够吧,毕竟左撇子,也可能是其他人呀……而且,金老师可是有着不在场证明的!”
“当然不仅这些,不过,既然你提到了不在场证明,首先,就让我来破解这个所谓的不在场证明吧!”

二:不在场证明的破解——杀人手法

  “首先,凶手是预谋杀人。所以提前已经做好了周密的部署和万全的准备。他特意把补课的时间定在了这两天,也知道保安巡逻的时间和准确日期。所以这些信息都是他能控制或者收集到的。然后,门口的钥匙串也是他故意放的,因为他要吸引保安来敲他的门。接下来,他只要8:30准时上课,然后等待着8:57保安敲门即可。而在保安关门之后,敲隔壁的房门的10几秒钟,他便可以完成他的杀人计划了!”
  “等等!我怎么听不懂了,10几秒钟,要翻阅阳台到隔壁?还要杀人?”孟轲不解道。
  “别急,我不是这个意思,我一点点来说吧。”李聃缓了口气,慢慢说道:“首先,还记得我们刚要敲门,金老师就出现在门口了吗?其实他这个人耳力还是不错的,也可以说老楼的隔音不怎么样……当天他一直在家等待着隔壁唐老师回来,而在唐老师回家并且收拾完房间之后(证据就是唐老师的手机在书房,代表着简单收拾了下房间),他来到隔壁敲门,并且趁唐老师不备,直接一扳手在正面打晕了唐老师……然后他便来到阳台布置——首先他在阳台系了一段绳子,伪造成有人要顺绳往下攀爬的假象。然后又拿出之前准备好的登山绳,将一头扔到自己的房间阳台上,接着回到屋里,给唐老师补了一扳手……”
“为什么要补一扳手?”
“应该是他发现了唐老师醒了,并且还在搞一些小动作,这个我一会儿会说,总之这一下之后,唐老师彻底昏迷了……接着他把唐老师的尸体弄到阳台,然后把登山绳剩下的另一头穿过唐老师的皮带,然后把这头也扔到自己家的阳台上……接下来,还记得他的那个手摇升降晾衣架吗?他回到自己的房间,然后把晾衣架摇上去,并且通过阳台探出身子观察对面的唐老师的身体的情况,只要两个房间来回多跑几次……最终就可以让唐老师半个身子探出护栏外,但是身体还有一部分卡在护栏和护栏上的绳子上……或者你可以理解为唐老师近似于‘骑’在护栏上……身体被皮带拉着(皮带上传过登山绳)……”
“我明白了!”孟轲突然醒悟到:“这样的话,他就可以随时通过解开登山绳的一头,而控制唐老师什么时候下落到楼下了,这样在楼下,才会有从601滴落的血迹!”
  “对,就是这样!”李聃继续说道:“布置这些已经用了很长时间,他只有10分钟出头,所以时间紧迫,没时间处理现场了……接下来,他又从阳台拿了几个木质的晾衣架和一个架子,并拿走了钥匙串擦拭后丢在门口的电梯处。同时又伪造了一个假密室,之后便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了。”
    “等等!伪造假密室?”孟轲问道!
  “对,你别急,我后面会说道的!我先来说他的不在场证明。”李聃继续说道:“然后他知道保安的巡逻时间,知道到时候保安发现了钥匙串一定会来问自己,所以他只要安心给学生上网课就好了!接下来,8点57,保安敲门,他便给保安开门,然后告诉保安去隔壁看看。之后,注意学生的证词,学生说老师并没有回来,而是过了1-2分钟才回来。保安的证词是他敲了能有10几秒的门,然后楼下的保安才通知他唐老师出事儿了。那么这10几秒金老师在做什么呢?”
  “去阳台!谋杀!”孟轲大喊道!
  “对!没错,这就是他真正的杀人事件,从门口跑到阳台然后解开一个登山绳,只需要几秒钟就足够了,然后唐老师的身体会直接下坠跌落,绳子也会穿过皮带被回收。然后他收好之后,从容的走到门口就可以,此时10几秒刚过,门外传来重重的敲门声,他就可以假惺惺的再开门出去了!”李聃说道。
  “啊!原来是这样,我说怎么这边一用力敲门他就能出来,原来是就在门口等着呢!根本就没回到书房啊!”孟轲说道。
  “对!就和他在门口等我们来问询是一样的!他之所以那么快就能开门冲出来……不就是代表着其实他早就知道保安会发现唐老师出事儿了吗!而在那之后,他让保安报警,并且再回到自己学生面前上网课,就看似无懈可击了……”李聃说道。
  “原来如此……那凶手应该就是他了。不过看你这么自信,应该还有别的证据吧?”孟轲问道。
  “没错,那就是死者,其实也给我们留下了信息啊……”李聃感慨了一句。

三:亡者的语言——死前讯息

  “什么?唐老师给我们留下了信息?我怎么没看到?”孟轲狐疑道。
  “其实,我第一天就发现,门口散落的东西有些奇怪,似乎代表着什么,但是又不敢肯定!直到我怀疑到了隔壁的金老师,才敢确定!你记得之前唐老师说另外两个老师的那句泼水的玩笑吗?”
  “记得,怎么了吗?”孟轲问道。
  “我其实一开始没懂什么意思,就来才明白……”李聃摇了摇头,继续说道:“唐老师是学古汉语文学的,所以一直对于拆字解字可能有独特的癖好吧……‘汪’去掉水,就是‘王’,‘泉’去掉水,就是白……所以他说给王凤白泼水,其实就‘王’和‘白’变成了‘汪’和‘泉’了……这不就是文字游戏嘛……”
   “原来教授也愿意玩这种无聊的文字游戏啊”孟轲挠了挠头,感叹了一句。
   “你别说,多亏了这无聊的文字游戏……”李聃继续说道:“记得我刚刚说,唐老师第一次被击打之后,并没有立刻昏过去吧……可是他也无法动弹,毕竟喝了酒,还有病,所以他已经很难行动了……于是他只好趁着凶手去阳台的时间,留下了死亡讯息。”
   “他挣扎着在旧包里面拿出了纸张,又拿了编藤小盘子(也可以是之前倒下时候碰倒的)里面的钥匙扣(原来在小盘子里面后来被凶手扔到电梯口),卸下里面的钥匙,把钥匙藏在了钱包里……”
   “为什么这么做呢?”
   “因为‘纸张’,等于‘信笺’,等于‘笺’字!而编藤,等于‘竹子’,而竹子不在原位,也就是失去‘竹子’的意思。‘笺’字减去“竹”字,不就是……”
   “戋!”孟轲脱口而出!
   “没错,不仅如此,用‘钱’包来放‘钥’匙,也是金和肖和戋的意思啊……所以为了告诉我们金肖戋是凶手,唐教授也算是用尽了全部的力气了……不过,也多亏了他这么点小爱好……而且显然唐老师没注意到这些,也来不及处理这些了……”李聃说道。
   “啊!的确如此……所以你是根据门口的那些东西猜测的吗?可是木衣架又怎么解释呢?”孟轲问道。
   “这,就涉及最后一个问题了!那就是这个所谓的‘密室’的秘密……”

四:多余的密室——作茧自缚
   
   “其实,这根本就不是什么密室!”李聃肯定的说道。
   “什么?可是,我们赶到的时候,旋钮明明是在门内上锁上了的啊……”孟轲问道。
“是的,没错。可是锁,其实是在金老师和保安敲门的时候,才真正锁上的!”李聃肯定的说道:“你记得当时保安听到的木头的东西落在地板上的声音吗?你记得你刚刚问我木衣架吗?你记得当时我说凶手伪造了假的密室吗?其实就是利用了木衣架,还有夹子!”
   “啊……你是说,利用木衣架做了一个机械机关?”孟轲问道!
   “是的啊!也只能是这样,因为整个房间门后是木头的就只有那个木衣架,所以,木衣架一定是在门后用作机械机关的!他可以用夹子夹住旋钮,然后方法有很多,可以像我这样……”说着,李聃飞快的画了一个草图……

    “这样,只要在门外转动门把手,就可以导致木衣架下压,然后锁上旋钮了!”而反复用力撞门和下拉,应该都是金老师演的戏,这样这个密室就形成了!不是么……”
    “原来如此!”孟轲感叹道!
    “是的,不过,其实这个密室非常多余,就算房门不上锁,我们也会整个楼搜索的。而这样上了锁,反而让我们知道是有人故意的了……他在阳台的绳子也没有任何作用……毕竟501的房间灰尘也没有新的脚印……所以说,这也算是作茧自缚吧。”李聃说道……
    “其实那一天,那个时间段在房内的。本来就不多。楼下的两个人都有不在场证明,顶楼的也有。只有他和7楼的曹老师……而曹老师的身材又合适……”李聃笑了笑,最后补充道:“何况,凭借曹老师的水平,如果要做一个密室反锁门的机关,应该比这个复杂百倍才对……”
     “好了,我们到了,上去捉凶手吧!”李聃说道……
匿名
发表于 2020-8-4 20:12:40 | 2020-8-6 19:45编辑
万物皆有理,那么本题的道理在哪里?对于本题的推理我们不妨从凶手入手进行推理,看能思考出什么。
首先,我们来思考第一个问题,打晕教授的凶手应该有什么特征?首先,第一点他能打晕教授说明他可以出现在教授被打击的现场,那么在教授被打的时候,他应该是没有不在场证明或者不在场证明不完全的。教授是在20:15分到达房间,在20:57:59坠落,所以教授被打晕的时间也应该在这个范围内,同时教授在被打晕的时候已经完成了对房间的打扫,房间的打扫大概至少需要五六分钟时间,所以可以大胆估计教授被打晕的时间范围是在20:20分到20:57分左右。而在这个时间段内,石广生八点到九点多都在教学楼做实验,办公楼和出入口都有监控视频,不在场证明成立。汪琨泉陪王凤白六点半出校门,七点半到达相亲地点,九点左右才吃完饭,不在现场证明完备。故打晕死者的凶手只可能在曹一鸣和金肖戋之中。
同时,现场留下的足迹表明凶手身高在1.7米以上,同时身材中等,按照嫌疑人身材关系,可以排除身材肥胖的曹一鸣,此时可以大致通过排除法得到大概率金是凶手。
那么有没有可以证明金是凶手的铁证呢?答案是有的。死者右前额受到了扳手击打,说明死者是面对凶手的时候被击打的,按照人的用手习惯来说,可以说明凶手应该是左撇子。而金在和警察谈话时,用左手抬了抬眼镜镜框,同时左手有写字留下的墨水痕迹,都说明了金是左撇子。除此以外,李聃联想到凶手身份也是个提示,李警官是在车进入隧道时,获得指正凶手提示的,此时由于车窗特性,外部较黑暗的环境下,车窗外部透光较少,车窗近似于平面镜,所以可以看到车窗内部景物。而本次题目中,另一次提到镜子就是在和金对话过程中,看到照片的时候,李警官说道““你们俩长得很像呢,身形也差不多。并排坐在一张桌子上写作业。要不是衣服的颜色深浅有些不一样,还以为照片里只有一个小孩,另一个是旁边玻璃窗的倒影呢。”试想如果两个人惯用手一样的话,那么为何会看成倒影呢?这也是在提示,金的惯用手和常人不同,是左手。至此金是敲晕死者的凶手得到了石锤。
那么下面问题就来了。金在八点半到八点五十七分之前一直在进行课程辅导,同时回答过学生的问题,表明了他八点半后他的不在场证明严密。可是,在八点二十分左右袭击完死者后,还需要布置密室,清理现场,布置坠落机关,这短短的十分钟时间够吗?同时,金击打死者后,死者倒地必然会引发声响。同时死者不可能不挣扎不发出惨叫,虽然金这一层只有他和死者两个人不怕其他人听到声音。但是死者楼上正上方还有曹老师,听到声音难道不会下楼查看吗? 据此,我们产生了一条猜想,击晕死者的虽然是金,但是事后处理尸体的却是曹。那么有没有证明可以佐证我们的猜测呢?我们继续往下思考。
首先,我们来破解死者坠落的秘密,关于死者坠楼又怎么几点关键信息。
从分布图里不难看出,此教师宿舍是两梯四户,一共12层;1楼是挑高层,2楼至12楼共有23户,12楼往上是天台。客梯只到12楼。若想去天台,需要从12楼的紧急楼梯往上走。楼梯尽头处有一扇不锈钢门。一般情况下天台的门是锁着的。钥匙由保安队队长保管。案发前后,钥匙没有出现丢失,被复制或被掉包的情况。警方在保安队队长陪同下进入天台勘查时,没有找到任何近期有人活动过的痕迹。从绑在死者家阳台的绳子上找不到有价值的线索,阳台外墙各个方向均未发现有被攀爬过的痕迹。501号房阳台和屋里各处有大量陈旧足迹。校方反馈有可能是保安巡逻或是新入职老师选宿舍看房时留下的。案发当晚8点半本应由保安郑大同负责巡楼,但当时他乡下的老婆打电话来商量老家拆迁的事,于是请另一位保安吴志华先帮他顶班。从这段进行分析不难发现,绳索上无明显线索,死者阳台墙壁无攀爬痕迹,同时,死者楼下只有陈旧足迹,这都说明了这段绳索并没有被使用,所以才会无线索残留,也因为这样,才会无攀爬的痕迹。据此可以得出结论,这个绳子只是用来制造有人利用绳索下到了楼下的假象。同时楼上曹的阳台后文也有描述,无攀爬痕迹,阳台各处包括洗衣机,空调外机,栏杆未见异常。这侧面说明了也没人向楼上攀爬。故此,凶手既没有向上也没有向下离开阳台,而在警察打开房间后检查未发现凶手,说明了凶手只能是在警察开门前,就通过门离开了房间,并对门制造了密室。而对门制造密室,以及留下绳索,都是为了给人留下凶手是通过阳台逃走的假象,转移视线。
死者坠楼时裤子上系着皮带。皮带上靠近尾椎的一节有被用力拉扯导致严重外翻变形的情况,上面还附着着一些疑似登山绳材质的纤维。这点反映了死者的皮带曾经被用作了死者体重的固定点,所以才会导致了尾椎部分严重外翻,同时,上面还附着了登山绳的材质表面皮带曾经被登山绳串过。
法医在坠楼现场找到几滴尚未凝固的血液,根据血液形态判断,血是从601阳台垂直滴落下来的。这点反映了凶手只能是被悬挂在垂直于601阳台的高度方向的,而且血液滴落的时候应该正好尸体位于601阳台平行的位置。其实这一点也可以说明死者曾经处于被悬挂的状态,否则,血液收到重力会垂直滴落,如果死者是处于601阳台上跳下的,那么血迹只会位于601阳台内。现在滴落在阳台外的地下,侧面也反映了尸体曾经被悬挂在了601阳台外。
根据以上三点判断,死者曾经被悬挂过,而且被悬挂于601阳台外,那么悬挂点应该垂直于601阳台,且高于601阳台才能成立,这点也间接证明了701号房曹有参与犯罪。同时结合701号房的检查情况推理,应该是曹将一段登山绳穿过死者的皮带后将登山绳另外一段缠绕过手摇式升降衣架,利用升降衣架的拉力,将死者拉起,悬挂于阳台外的半空。然后,在接收到金收到保安检查确认了他的不在场证明的信号后,将位于7楼升降衣架上登山绳套的绳扣解开,从死者皮带内抽出登山绳,死者失去拉拽力后,从阳台外摔落了下去,坠楼身亡。
而如果是金独自完成的,他需要来往多次在自己的房间内和死者的阳台通过登山绳进行布线和牵引,而两个阳台之间还有很厚的墙壁,从机械实施难度,同时金本身恐高带来的心理压力上,都较难独自实现。所以我们组还是一致认为,本案件有曹的参与。

下面来解释下,密室的机关,首先本文内没说门把手等上面有划痕等痕迹,同时,警察打开门后未发现胶布绳索等犯罪遗留痕迹,这说明密室的机关是用现场遗留物品来造成的。那么如何利用现场遗留物品来制造密室呢?现场最靠近门的地方,只有木质衣架和塑料衣架,所以不难发现密室机关是用木质衣架和塑料衣架来实现的。其实这个机关的原理并不难,首先,我们要实现反锁其实就是要让反锁按钮转动,同时,题目提示了门内外把手是联动一起转动的,那么不难得到个最简单的想法,能不能直接想办法让门内外把手延长,这样把手就可以拨动反锁按钮,最终导致反锁按钮关闭了。
至此,我们结合现实执手锁试验不难发现,门把手最多可以旋转五十度左右,是不可能直接接触到反锁按钮,来导致反锁按钮转动的。至此,想要实现这个机关我们就需要将塑料衣架和木质衣架结合到一起,首先,将木质衣架长边与门把手齐平,卡住门把手,同时用塑料衣架夹住反锁按钮,此时只需要将木质衣架挂钩穿过塑料衣架中心金属链接部分,门把手,木质衣架,塑料衣架,反锁按钮,四者之间就形成了相互的力的传动关系,然后只需要不断扭动门把手,让连锁机构带动反锁按钮转动,就可以最终将反锁按钮打到关门状态了。同时由于这个机构本身并没有用强力如胶水等和门连接,事后只要猛烈撞击敲击门,就可以将内部挂上的木质衣架和塑料衣架抖动下来,落到地上。
至此,密室诡计和坠落诡计就得到了解释,那么我们此时反过来思考这两个诡计的目的就更容易理解了。这两个诡计的目的其实都是为了跟金制作良好地不在现场证明,让他脱罪。因为,这两个诡计的存在,造成了死者死亡的现场房间大门紧闭,只有通过阳台绳索逃到楼下逃出现场的假象,而金在死者坠落之前在自己房间内上课,坠落之后几乎瞬间就和保安一起敲门,他的不在场证明就产生了。
想到了这里就不难理解,将钥匙包放在电梯口的原因了,就是利用了保安的固定巡查时间和巡检路线,六楼只有死者和自己居住,保安的巡检路线,让他肯定会发现钥匙包,而他发现钥匙包后必然会来询问金自己,这样金就有了保安这个证人,证明金和死者坠落无关。
而由于事先制造的凶手通过绳索下逃的诡计,居住在死者上方的曹也洗脱了嫌疑。这两个诡计一举两得。
其实钥匙包诡计还有个隐藏的好处,要理解这个隐藏的好处,我们不妨就回到李警官最开始的那个困惑。藤编小盘子到底是用来放什么的。地上面的堆积的东西都无法放入小盘子内,这说明可以放入小盘子内的东西从房间内消失了,没错,它就是死者的钥匙包。为何要让钥匙包从房间内消失呢?其实钥匙包的消失也有很多好处。首先,我们其实可以发掘钥匙是死者最后握在手里的东西,而且死者主要是想提示大家钥匙。这从“死者钱包外部及内侧均沾有血迹,但外部血迹较少,内侧血迹则来自于被夹在钱包内的一把沾满死者血迹的钥匙,已确认是死者家大门钥匙,也因此钱包内的血迹大致呈现为钥匙的形状。钥匙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纹以及右手血指纹,钱包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纹以及左手部分指头的血指纹。”可以看出。此时死者手上沾染了血迹,这说明他的头部已经收到了打击后,他还在选择从藤编盘子内拿出钥匙包,而这个动作也导致了藤编盘子掉落。死者握住钥匙,主要是想提示打晕他的凶手是谁,而要解开这个死亡留言,可以从死者平时开的玩笑开出端倪,死者经常开玩笑说,王打湿了就成了汪老师,或者说王需要学习湿润的汪老师,其实不难看出都是最简单的字谜,王加上水就是汪,白加上水就是泉,所以才会说两个人相似。而钥匙也有相同的暗示作用,钥匙的钥是金字旁,正好是暗示金是凶手的最好证据。而凶手利用钥匙包的第一点,就是将钥匙还回钥匙包内,同时将钥匙包远远地从室内拿开,放到了电梯口处,隔绝了人们对于钥匙包内钥匙是死者死亡留言的想象,而现场的一堆掉落的杂物,更是藏叶与林,分散了人们对藤编小盘的注意,继而发现钥匙死亡留言的可能性。
其次,第二点让钥匙留在屋外,就更增加了凶手没有利用钥匙,而是屋内确实反锁按钮锁住了,让人们留下现场是内部锁住的密室的假象。看似多余的密室,其实是在制造在死者坠落的时候,死者房间内还有人,推落死者后,从房间内通过绳索下逃的假象。
最后,如同之前所说,钥匙包吸引了保安的注意,让保安来询问金,从而制造了金在屋内,不在死者房间内的证据,为金提供了最好的不可能犯罪证据。

至此整个案件的分析就结束了,从分析中我们也不难看出,能指认凶手的关键证据其实很多,对于金来说,他的脚印和现场残破脚印的对比,对于曹来说,他的登山绳上是否有和死者身上相同的纤维缺陷,他的屋内即使经过他乒乒乓乓的修补后,在衣架等支撑物上是否还留有承载过死者体重的线索,以及死者本身的遗留DNA和身体纤维证据等等,凡是犯罪现场必有遗留,找到指认他们的关键线索只是时间问题。

最后来说下完整的犯罪过程。
死者回到家打扫完毕后,金手持手套带好扳手后,敲门进入室内,并马上敲击死者右前额,死者捂住流血伤口后,转身退往屋内。此时死者拿到了钥匙包内的钥匙作为死亡留言,藤编盘子此时被碰落。金趁着他转身又重重击打了他的后脑勺,死者彻底晕厥。
在楼上听到动静后,曹下楼观察,看到了被金打晕的死者,沟通后两者达成一致,决定合伙行凶。金在帮曹通过救生楼梯(没有监控)将死者搬运到701号室内后回到了自己房内,通过视频教学制造后期的不在场证明。
曹开始布置现场,将钱包放到了电梯口,在死者房间内布置了反锁机关,并在自己屋内布置了将死者悬挂的机关,并在死者阳台上利用绳索制造假象。为金制造不在场证明。
保安发现钱包后,来金房间询问,金回答完回到房间后给曹发送信号,接到信号的曹,放下了坠落机关,死者坠楼身亡。同时,金外出协同保安一起推门,留下了不能谋杀死者的证明。
至此推理完毕,万物皆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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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20-8-4 20:12:54 | 2020-8-6 19:57编辑
凶手:曹一鸣

排除自杀:首先本案从死者遇到袭击就可以排除自杀了,在排除自杀的情况下制造密室确实是“多余的密室”。从能控制死者掉落,损伤的皮带等方面的综合分析,可以确定凶手就是曹一鸣,本案详细的细节如下:


原文:2020年6月27日(周五)晚
推理:我们现实世界的2020年6月27日是星期六,加上中国并没有梧桐市和石楠大学这个地方和大学,所以初步判断这是一个和现实相似的架空世界。

原文:“你敲了多久?” “大概10来秒吧。然后老郑就用对讲机跟我说唐老师跳楼了。”‘所以赶紧联系了正在巡楼的小华,然后报了警。’
推理:从小华的角度来看,他是先到了门口敲门,然后才知道唐学博跳楼。从老郑的角度看,他听到堕楼的声音就马上跑出来,然后通知了小华。虽然堕楼和小华到达死者家门口没有明确的先后顺序,但是两者差不多是同时发生的。

原文:我跟金老师试着推门时,听到里面好像有东西掉下来的声音。好像是什么木头的东西掉在了地上。衣帽架附近的地面上则丢着两件短袖衬衣,几个木衣架,和一个塑料衣夹
推理:门一转就有木头掉落地上,不是屋内有人就是凶手制作了一个机关。如果是屋内有人的话,此时死者早已掉落屋外并引来了保安,门外也有人在喊门,凶手难以在门有人楼外也有人的情况下从阳台逃离(如果是从阳台逃离最有可能的就是顺着绳子滑到五楼,但是五楼501并没有新鲜的脚印,所以排除这个可能性)基于以上的分析,我们判断屋内是没有人的,凶手在门内制作了一个机关,当屋外的人在转动门把手的时候就可以触动门内部的机关,导致‘木头’掉落。从这个角度分析,屋内离门最近的木制品一个是就是木衣架,另外一个就是衣帽架。文中并没有描述衣帽架掉落,所以嫌疑最大的就是木衣架了,木衣架是机关构成的一部分



如图所示,衣架搞26厘米,题中虽然没有提供把手到地面的距离,但是结合实际情况大概估算在1米左右,所以大概需要3~4个衣架。当有人开门的时候,衣架掉落地上部分弹开散开,这样就可以通过木衣架发出的声音来迷惑警察屋内有人。

原文:衣帽架附近的地面上则丢着两件短袖衬衣,几个木衣架,和一个塑料衣夹。衣夹子怎么会零丁出现在这里?明明其他的都放在阳台。
推理:有一个塑料衣夹说明衣夹可能是夹在什么东西上面的,例如木衣架上面的衣服,或者是放在小盘子中的。地上的两件短袖衬衣没有套在衣架上面,反而和木衣架是分开的。门口的衣帽架一般都是拿来放外套或者是帽子的,很少放衬衣,特别是衬衣还没有和木衣架挂在一起。从这里推测,是凶手特地把衬衣和木衣架分开,其目的就是上文所说的制造装置。那衬衣原本是从哪里拿来的呢?有可能是阳台,也有可能是衣帽架上直接拿的。如果是从衣帽架上拿的,那为什么会有一个单独的夹子呢?其他的夹子都在阳台上面,说明死者一般在阳台上就把夹子取下来了,至于取完夹子的衣服死者是习惯放在阳台,还是习惯放在衣帽架还有待推测。这里推测,是凶手在阳台拿了衣服,然后拿到室内廊道,拆掉衣夹子和衣服扔地上,拿了自己需要用到的木衣架开始制作机关。从这个角度分析的话,阳台才是放衣夹子的地方,衣夹子并不是放在小盘子里面的。至于另外一件衬衣,有可能是在衣帽架上拿的,也有可能是从阳台上拿的。

原文:这小盘子直径只有8厘米,地上散落的东西没一件能放进去。在靠近衣帽架的位置上发现了一个圆形的灰尘空白区。李聃拿起地上的藤编小盘子,轻轻地覆在空白区上,然后直起身子观察——完全重合。
推理:小盘子那么小,为什么会掉落地上呢?是拿来防守吗?巴掌那么大的小盘子明显无法做到护卫的作用。是用来袭击凶手吗?袭击凶手的话,藤编的小盘子上并没有打斗的异常痕迹。不小心碰掉的吗?那矮桌子上的灰尘就会留下滑动的痕迹,不会是完全重合的圆形空白区。所以我们更倾向于小盘子被人直接拿起,故意扔到地上的。证明这一点的证据就是小盘子没有血迹,而死者左右手都有沾到血液。

原文:在书房找到死者的手机。回家后也没什么娱乐,通常是简单打扫一下房间,然后回书房工作。
推理:死者一般回家是先打扫之后才去书房工作的,那为什么手机会先出现在书房了呢?根据矮桌子上关于灰尘的描述,死者还没打扫房间就已经被人敲晕了,死者家中没有正在使用的抹布等清洁用品,说明也不是正在进行清洁。所以说,死者还未进行打扫,处于刚回家的状态,就被人敲晕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手机出现在书房中就很可疑了,死者刚回家无法把手机放到书房中(毕竟一回家就打扫),推测是凶手把手机放到书房里面的,想制造死者早已回家的错觉,不料被矮桌子上的灰尘所暴露。其次可以从这里推测一下小盘子是放什么东西的,鉴于手机是比较小的,我们猜测手机平时是放在小盘子中的。


密室的破解:
前文已经明确了屋内的响动是机关触发的,屋内并没有人,加上阳台各方向并没有攀爬的痕迹,说明凶手并没有通过阳台离开,而是从大门离开的,所以凶手如何反锁制造密室是本案关键。


推理:关于锁门的手法,我们提供了两种。第一种如上图,用衣架一边抵住旋钮,在衣架下边打一活结的绳子,绳子两端保持足够长然后穿过门下方的缝隙到达屋外,关上门之后拉动绳子的其中一根,听到门上锁的声音之后,用尺子之类的工具向屋内的方向戳绳子,使衣架不再靠在旋钮上,之后用再拉动另外一根,活结被打开,然后拉出绳子即可。这一操作难度较大,木衣架的边缘是否能紧贴旋钮会影响锁门效果,单从图片难以明确,所以虽然有理论上的可能但是题目无法实际验证。基于此我们提出了另外一个较为可行的方法,如下图。
     
  
先绕旋钮做一固定的圆圈,这个圆圈稍微大一些可以方便回收,然后绳子一根向上穿过门缝,一根向下穿过门缝,两端用力拉绷直绳子,纽扣就会被锁上与地面呈垂直,回收的时候可以用尺子向内戳绳子,或者是把夹子利用起来,用夹子夹住绳子固定的圆圈,然后在夹子尾部绕一根线,拔动夹子的线时,就可以连带圆圈一起拉走,然后拉走绕在尾部和夹子夹住的线即可。
一点思考:其实不用这么复杂也行,直接呈U型套住旋钮,一边不用力一边用力,就可以把旋钮绷成垂直的上锁状态,这样子回收也是最简单的。


原文:虽然找到了不属于死者的新鲜足迹,却未能进行有效提取;只知道足迹主人应为男性,身高1米7以上,体重中等。汪琨泉说:“把对方母亲安顿好后,我回到学校差不多10点了。”
推理:足迹是男性一米七以上,所以排除王凤白作案的可能。嫌疑人锁定在汪琨泉、金肖戋、曹一鸣、石广生之间。石广生在实验室跑实验到9点才回去,有不在场证明故排除。汪琨泉安顿朋友母亲10点才回校有不在场证明。嫌疑人进一步缩小在金肖戋和曹一鸣之间。金肖戋恐高不参加爬山,按这种情况并没有购买登山绳等登山用品,与死者皮带上登山绳材质的纤维略有不符,再加上曹一鸣手指相当灵活(有利于反锁制造密室)和后文对死者经皮带悬吊的手法分析, 曹一鸣的嫌疑最大
推理:金肖戋的不在场证明是不充分的,他在8点半到9点15分需要上网课,而且无法造假,但是由于把死者绑在阳台用绳子就可以控制时间的这个手法的存在,他在离开的一两分钟是有机会切断绳子让死者掉下去的,然后再打开房间与保安交流。死者在20点15分回家,所以如果金是凶手的话,他所有作案时间只有15分钟,鉴于现场复杂并且敲晕之类的有血液溅出,所以他的可能性有待考虑。

原文:拐进紧急楼梯左侧的防火门,孟轲清了清嗓子:“你好,我们是警察。”然后伸手准备敲门。
推理:在警察到的时候,金肖戋家的门是关着的,那他为何开门开的那么快呢,通过门外清嗓子的声音就马上过来开门了,这里可以从两个角度分析,一个是他是凶手的角度,另外一个是从无辜者的角度。如果他是凶手的话,会有凶手那么期待警察的到来特地在屋内等待,然后早早的过来开门吗?这一点存疑,开门开的快就意味着是凶手吗?开门开得快只能代表金肖戋知道警察会来(都死人了怎么可能不知道,知道也正常),其次就是他听力太好了,几声清嗓子的声音透过充满缝隙的门能准确清晰的听到,最后一点就是教师公寓太小了所以门外的动静可以充分悉知(符合文中描述),综上从开门的这个小事分析出,金肖戋听力很好,加上公寓太小隔音太差,他可以轻松获知屋外的动静。这个结论还有其他支持的地方吗?

原文:我跟金老师试着推门时,听到里面好像有东西掉下来的声音。”吴志华有些拿不准地回了句。金肖戋:“好像是有什么东西掉了。”“当时我吓得用力拍601的门。金老师立刻跑出来问我怎么回事。”保安前脚刚走后脚我就听到他用力拍隔壁门的声音。
推理:警察在询问吴志华屋内声音的时候,吴志华的回答是比较拿捏不在的,而金肖戋则没有疑惑的神情,这里只是辅助分析的一个小点,其次从用力拍隔壁门都能听到这一点,也说明隔音效果差他听力好的这一说法。

原文:死者钱包外部及内侧均沾有血迹,但外部血迹较少,内侧血迹则来自于被夹在钱包内的一把沾满死者血迹的钥匙。钱包内的血迹大致呈现为钥匙的形状。钥匙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纹以及右手血指纹,钱包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纹以及左手部分指头的血指纹。
推理:这一段描述非常有趣,值得推敲。钱包上面有左手指纹,钥匙有右手指纹,按正常的分析来说应该是一种开门的动作,拿出钱包用钥匙开门,按我们前面的分析,死者一进入屋内没有打扫就遇袭,所以为什么钱包和钥匙会留下血指纹呢?头部被砸血液刚好溅到上面也应该会被手指头所挡住才对,所以顺序应该死者头部被敲,接着手碰到了血,然后碰到钱包和钥匙,最后留下了血手印。那么手碰到血的过程是死者主动的,还是被动的?如果是主动的话,证明死者头部被敲了之后还存在意识,那么这时候应该大声呼救并且夺门而出,如果是在自己家中更有可能是拿手机(再一次证明手机是被凶手放在书房中的,如果是死者自己放的话,应该向书房逃跑)呼救之类的动作,但是死者并没有,而是拿起钱包和钥匙,这与求生的本能有所不符,那有没有可能死者没有昏迷,但是无法呼救呢?例如太虚弱了跑不动跌在地上,慌乱之中无法出声等情况,那在这种情况下他手上还沾了血迹,现场为何没有其他挣扎的血痕呢?这是一个很重要的疑点,说明死者手碰到血的过程是被动的,死者在被敲之后就陷入了昏迷,然后凶手拿起死者的手指沾了血,伪造了开门的动作,还特地把钥匙放在了钱包里面(如果是掉落在上面的话,钱包内的血迹不应该是呈钥匙形,而会有掉落特有的因弹起而蹭到的痕迹) 分析完过程,再分析凶手的心态,伪造左手拿钱包右手拿钥匙的开门状态意欲何为?这里有些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感觉,那就是门不是死者开,是凶手所开的,所以凶手想伪造门是死者开的假象。这一个说法还有什么别的支持的地方吗?有的,第二个支持的地方就是那个没有血迹的小盘子,凶手特地扔到了地上,想制造一种有打斗的混乱现场,包括地上的衣服也是,如果真的是挣扎出现的现场,衣服掉了衣帽架很大可能也会倒下(如果大型的架子另当别论)。


原文:法医在坠楼现场找到几滴尚未凝固的血液,根据血液形态判断,血是从601阳台垂直滴落下来的。
推理:从阳台垂直滴落说明死者在阳台上被迫固定了一阵子,如果是被凶手抛出去的话是不可能呈现垂直滴落的,同时也不可能是死者自己醒来后挣扎导致的死亡,如果是挣扎的话血液同理会有水平方向的初速度,血液不会呈现垂直滴落的圆形,而是椭圆形。尚未凝固的血液说明死者下落之前血还在少量的滴。死者先被敲打昏迷,然后被凶手带到阳台上,固定于阳台处,接着凶手布置完客厅上好锁,回到住处再解除阳台的固定装置让死者掉落致死。

固定装置图:

原文:死者家阳台的绳子上找不到有价值的线索。死者坠楼时裤子上系着皮带。皮带上靠近尾椎的一节有被用力拉扯导致严重外翻变形的情况,上面还附着着一些疑似登山绳材质的纤维。
推理:死者皮带上有类似的纤维,说明登山绳绕过死者腰上的皮带。皮带近尾椎的一节有被用力拉扯导致严重外翻变形的痕迹说明登山绳通过皮带将死者悬挂在阳台边上(符合前文悬挂固定的说法)。具体如上图所示,因为凶手要让死者刚好在保安过来的时机掉落死亡,所以需要控制死者掉落的时机,设定一个自己可以控制的装置,而图中下方就是死者所在的六楼,这样子七楼中的人只要观察保安巡逻完七楼,就可以行动了(巡逻每天都很固定,加上隔音不好所以可以监测),等保安离开楼道进去下一层,曹一鸣就剪断登山绳,然后登山绳受力下垂到五楼,死者垂直掉下摔死。如果是以这种方法行凶的话,有疑点需要解决。他是如何在隔壁金老师听力那么好的情况下率先进入屋内,然后在室内敲晕死者的呢?关于这一点,需要判断601室是不是死者遇到袭击的第一现场。


死者人物分析:死者的钱包里面,左边是人民币,而右边是一张一百块的港币和五十块的港币,他的身份证是大陆身份证并且在当地工作多年。那么疑点就来了,一个不经常去香gang的人为什么身上会经常携带港币?这是不是一种提示线索呢,小组里面对这一线索是否有价值一直争论不休,最后码字的人拍板决定写出来与赛委一同讨论。死者身上有港币说明他很有可能去过香gang,并且受到了一定的歧视,所以一定程度上导致农村出身的他一直鄙视嘲讽他人,骂别人乡巴佬。而香gang有一个较为不一样的地方,就是同样一层楼,可以叫四楼也可以叫五楼的,这是怎么回事呢,因为7楼=6F,6楼=5F,虽然7楼=6F但是人们统一叫6楼,死者很可能在香gang找某一楼层的时候,假设找6楼,但是他真的找到了‘6楼’但是其实别人口中的6楼是‘7楼=6F’,也就是他走少了一层,然后找错地方被人骂乡巴佬之类的,留下了阴影,导致心理畸形经常嘲讽别人。当然,这只是一种推测,但是结合文中却深有韵味,可以写出别样的答案。
前文结论:门不是死者开,是凶手所开的,所以凶手想伪造门是死者开的假象。
推理:既然门是凶手开的,那现场还是第一现场吗?如果曹一鸣是凶手,现场确实是第一现场,这确实挺合理的,曹只需要帮忙把门打开,然后和死者一起进入家中,然后就可以动手了。但是这里有一个疑点,一个喝醉的人,而且不喜欢别人扶他(推开金老师),一见到人就骂骂咧咧的人,会安安静静的让曹或者自己开门,然后一起安安静静的进入直到被敲晕,都不引起隔壁金老师的注意吗?这个可能性还是比较低的,根据上文的分析,也不可能是唐学博先进入屋内(他会开始打扫房间)然后曹一鸣再来拜访(警察咳嗽金都能发现,来拜访更容易被发觉了)。其次如果是在六楼打击两次的话,出血量会比较多,然而现场只有少量的血迹。基于以上几部分我们分析在进入601的时候,唐学博已经被敲陷入昏迷状态。
原文:死者是当晚20点15分25秒进入电梯的,约20秒后到达6楼。此后直至警察到达前,没有人乘坐电梯到过6楼。
推理:那么唐学博是在哪里被敲晕的呢?六楼的走廊是不可能的,因为会被金所发觉,所以我们怀疑唐学博是在别的楼层被敲晕的。那么有可能是哪里呢?电梯的摄像头证明死者确实一回家就到了六楼,按照正常的生活轨迹,他应该在快到家门口的时候掏出钥匙开门,然后走到家门口。但是此时出现了意外,他并没有成功打开自己家的门(钥匙包的钥匙空了,一个老师只有一把自己家的钥匙你会信?办公室的呢,研究室的呢,老家的呢,所以推测是什么原因里面的钥匙没了,例如凶手拿走了,让人不去怀疑唐学博喝醉打不开门),基于以前在香gang的生活经历,他怀疑自己又少走了一层,然后通过消防楼梯来到了七楼,也就是来到了701门前,然后用钥匙打不开的时候,或者是走到门前发出动静的时候,门被真正的家主曹一鸣打开了,接着在喝醉的唐学博的眼里看来,曹一鸣为什么会来到自己的家?不难预想他会破口大骂,甚至大打出手,然后在曹一鸣眼里看来,唐学博就是故意过来找茬的,新仇旧恨一起算,就敲晕了唐学博,然后曹打开唐学博的家门后,在唐头部再敲一次,在现场留下血迹,伪造第一现场,之后的过程就是上文所分析过的,最后为了让保安去601门口,特地把钥匙包丢在了楼梯口。

在鲁班球之中,有可能藏有相关的证据,例如阳台上因为切割剩下的登山绳,然后藏于鲁班球中,亦或者是其他作案时留下的证据,比如其他剩余的登山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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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20-8-4 20:19:16
。。。
匿名
发表于 2020-8-4 20:19:30 | 2020-8-6 19:37编辑
现场分析

扳手上有死者血迹,死者头部的伤口印痕与扳手相符,说明死者生前被那把扳手打伤,打伤后会立刻晕至少1个小时。门没有被破坏,手机放在书房里,地面被打扫干净,死者生活行为非常规律,说明死者此时已经简单地打扫完房间到书房了。凶手在死者回到书房后再以某个能够让死者信任并且开门的理由和平进入死者大门。从“死者的钱包上有死者的左手部分指头的血指纹和钥匙有死者右手血指纹,在书柜前方的地面上发现了零星血迹。”从这里得出,死者是在门前书柜旁被袭击,书柜前方靠近大门,说明死者左手拿着钱包,右手取出钥匙,刚给凶手开完门,钥匙还没来得及放进钱包就被凶手用扳手袭击了。从死者头部被击打的痕迹可以看出,死者生前先是正对凶手,被凶手用左手拿着扳手击打右前额,死者顺势弯腰低头,握着钥匙的右手捂住右前额,拿着钱包的左手也捂在右手后,因此钱包外侧血迹较少,钥匙沾满死者血迹。后脑暴露在凶手面前。凶手见其没有晕倒,再次用扳手击打死者后脑,死者被打趴在地上,晕了过去。死者房间内没有出现凶手的指纹,说明凶手要么带了手套,要么就是没有指纹。找到的不属于死者的新鲜足迹确定了足迹主人应为男性,身高1米7以上,体重中等。汪老师和王凤白老师有不在场证明,保安在巡楼,只有曹一鸣和金肖戋满足凶手条件。

死者被击打后会昏厥1个小时以上,他8点16分左右到家,8点57分左右坠楼,到家后打扫完卫生才被打,说明被击打后到坠楼前这段时间处于昏迷状态,不能自主完成坠楼。死者坠楼那一刻保安正在602门口,不可能有人逃出去,窗外四周各个方向都没有攀爬的痕迹,说明死者坠楼时屋里没有其他人,凶手不是从阳台离开的而是从大门离开。凶手必定在保安到6楼之前从大门离开死者房间,凶手必定制造了一个能从屋外操控的坠楼装置或者定时坠楼装置。

密室手法

阳台各个方向都没有攀爬的痕迹,凶手是从大门离开。借用屋里的工具实现屋子内部反锁。死者晕倒在地上后,凶手把死者的钥匙夹在钱包里,放在地上。钱包内侧留下较完整的钥匙印,门缝没有血迹,门也没有用钥匙来锁上,说明凶手没有用到死者的钥匙,没有从门缝把钥匙塞进去。门旁边的道路上留下了一个本来放在阳台上的夹子,凶手故意从阳台上将它取下,这个必然有作用。夹子头通常比手指宽度小一些,而门上的反锁旋钮要比拇指宽度大一些,不然手不能转动。夹子头必然是能够夹住反锁旋钮的,这样一来,只要使夹子转动,就能带动反锁旋钮转动。门先是处于不反锁的状态,反锁旋钮芯是横着的,夹子是竖着夹住,夹子分为上下两个夹子臂。现场:“衣帽架附近的地面上则丢着两件短袖衬衣,几个木衣架”说明两件短袖衣上本来套着衣架,衣架被取出来,衣服丢在一旁。用衣架的铁钩顶部弯的部分勾住上夹子臂,铁钩直的部分卡在上夹子臂的左侧和下夹子臂的右侧之间形成杠杆,转动时可以将上夹子臂向右推,同时也能够将下夹子臂向左推。衣架自然下垂。夹子力道较大,竖着放勉强能够承受住衣架的重力,夹子夹住反锁旋钮芯,旋钮芯有一定厚度,使得夹子尾部上下两臂的内侧距离小于2.3cm,用那个藤编小盘子的2.3cm厚度卡在夹子尾部,尾部有一个支撑会使得夹子夹得更紧更稳,能够较好地承受衣架的重力,同时也可以防止衣架从夹子臂滑落。这样一来,只要将衣架右臂往下压一段距离,衣架会以夹子为圆心,顺时针转动一个角度,从而带动反锁旋钮顺时针转动一个角度,转到反锁状态。如果反锁旋钮是逆时针转动才反锁的,那么将衣架铁钩直的部分卡在上夹子臂的右侧和下夹子臂的左侧,这样交换过来,依然可以实现衣架顺时针转一个角度,反锁旋钮转到反锁状态。

下面就要实现门把手下压一个角度,通过某个东西使得衣架的右臂转动。衣架右臂是个斜坡,门把手与衣架右臂的距离有个范围, B6笔记本的长宽为18cm×13cm,其长度正好可以满足门把手和衣架右臂之间的大概距离。衣架右臂较宽,上面放笔记本也能够保持平衡,笔记本也可以稍微展开,底部夹住衣架右臂,顶部抵住门把手。这样一来,门把手往下压,通过笔记本将力传给衣架右臂,衣架转动,带动夹子转动,最后带动反锁旋钮转动,完成反锁。或者通过巧妙的办法用一个衣架来代替笔记本,实现同样的作用。反锁后,旋钮芯变成竖直状态,夹子变成水平状态,不能够承受衣架的重力,夹子会被衣架勾落,掉到地上,藤编小盘子弹飞最远。这就解释了保安旋转门把手时听到木头掉落的声音,其实是衣架掉落的声音。本来门没有被反锁,凶手布置好机关出去之后,慢慢地关门,关门不需要转动把手。保安来敲门,转动把手前门还是没有反锁的,一转完把手还没来得及推门就反锁了,然后就推不动门了,这样就形成了内部反锁的手法。

完成该手法需要观察死者屋里的东西,寻找合适的工具,几个衣架在地上,说明凶手还用衣架来实验过,还寻找过大小合适的笔记本,从用登山绳固定死者和布置密室这一过程至少需要10分钟,还得是手特别灵巧的人。死者没被打晕前已经打扫完卫生,到书房准备工作了,他晚上8点16分到家,保守估计打扫卫生5分钟,那么,布置完密室至少8点31分了。金肖戋老师8点30准时给一个学生上课,不可能完成布置密室的工作。石广生助教在实验室有监控,可以查证,不在场证明充分,汪老师和王凤白这段时间在相亲,不在场证明也很充分。因此有时间布置密室和坠楼装置的只有曹一鸣老师了。

有点好奇那个藤编小盘子里到底装了什么?这个东西本来属于死者,但被凶手拿走了。应该不是治疗冠心病的药物,一般药放在卧室,因为大部分时间在卧室,发病时能够第一时间吃到药。也不是备用大门钥匙,备用钥匙应该保管得好一点。我猜测最有可能的就是曹一鸣家那个孔明锁或者鲁班球了,大小正合适,凶手也十分感兴趣。本来作为装饰品出现在中文系教授家的书柜上的,现在被凶手布置密室现场的时候给顺走了。上面可能有唐老师的指纹。

坠楼手法

凶手事先准备好足以落到下一层的登山绳,一端固定在自己家的阳台已经手动降下来的晾衣杆上,登山绳往下垂到死者家阳台的栏杆边。把死者拖到阳台边,垂下的登山绳一端穿过死者的皮带,固定在死者家的阳台栏杆上,让死者吊在阳台外面。这样一来,凶手只要在自己家的阳台上解开自己晾衣杆一端的登山绳,死者就会垂直坠落到阳台的正下方的地面,登山绳也会固定在死者的阳台栏杆上,下垂到5楼,符合现场留下的痕迹。可以实现在死者屋子外面操控死者坠楼,死者皮带发生形变,附着有登山绳材料,表明死者坠楼前被登山绳吊住。

曹一鸣家阳台四周没有攀爬的痕迹,阳台各处,包括洗衣机,空调外机和栏杆上也都没有异常,因此用来固定登山绳的一端应该是挂在升降晾衣杆上。警察敲他的门时许久未开,屋内突然传来乒乒乓乓的声音,说明是赶紧把晾衣架升上去发出的响声,避免警察进来直接检查到上面类似发生形变自己清除不了的痕迹。

击打死者的凶手

根据之前的推测,死者是被凶手使用左手击打导致晕了过去。这个凶手使用左手比较熟练。被调查的这4个人中,金肖戋是明显的左撇子。从他小时候和哥哥写作业用的是左手,现在写字也用左手,左手沾有钢笔墨水可以看出。但关键在于,打击死者的人和让死者坠楼的人是否是同一人?前面分析过,只有曹一鸣有时间让死者坠楼。有没有可能是金肖戋戴手套用扳手打晕死者,然后没有关门就回自己房间上课了,曹一鸣之后再到死者房间看到死者晕了,再布置坠楼装置和密室,让死者彻底死亡?不考虑任何原因,行动没有理由的情况下是有可能的。但预谋杀人必定经过大脑思考。曹一鸣看到晕了的死者后,根本没必要再让他坠楼,直接用现场的扳手再补两刀就完事了,没必要到此一举,不符合犯罪心理。私人恩怨,没有涉及共同利益,不会是合谋。可见,凶手只有曹一鸣一个人。曹一鸣手指非常灵活,虽然没有明确指出其是否左撇子,但经常玩孔明锁的人左手未必不是惯用手,左手应该也能完成行凶。

6楼电梯前的钥匙包是凶手故意放的,因为巡楼的保安必定经过电梯前,发现有个包后必然会想到是6楼的两个住户之一。保安通常会按顺序先问602的金老师,然后再敲601的唐老师的门。凶手听到敲602的门后,解开自己阳台上的绳子,让死者坠楼。这才有了保安小华能够从坠楼的时候一直守在门口,触发密室装置。

唯一的疑点是,曹一鸣如何在不让金老师发现的情况下敲唐老师的门?金老师独自一人在家是耳朵挺灵敏,因为警察当时只在楼道上喊一声,他听到了还没等警察敲门就已经打开了。没有包庇的情况下曹老师是如何进入死者的房间的?一种解释是敲唐老师的门时金老师在书房上课了,离唐老师的门较远,而且上课比较专注,没注意到。另一种解释是通过手机唐金老师出门,说好话让其开门,然后在删除手机上的痕迹,不让其他目击者发现曹老师进过唐老师的房间。王老师和汪老师去相亲了,自然发现不了。

其实做密室装置是多此一举。房间里没有监控,两个人都没有不正常证明。金老师家的手动升降晾衣杆也可以使死者从6楼垂直下坠,方法是将登山绳一端穿过死者皮带固定在死者阳台栏杆上,另一端绕过已经降下来的晾衣杆固定在自己阳台栏杆上,升起晾衣杆,登山绳两端高度差会使死者挂在低的一侧也就是死者家阳台上,趁着保安来敲门时解开自己家阳台栏杆的一端,死者也会坠楼。然后在想办法处理手套即可。不制造密室金老师就有行凶的可能。但有了密室机构就不一样了,布置密室需要至少十分钟,多了这十分钟金老师就有很好的不在场证明。决定凶手的就在这多此一举的密室。

因此,击打死者和让死者坠楼的凶手是同一个人,是曹一鸣老师

抓凶手的证据在检查那几个鲁班球或者孔明锁,看有没有唐老师的指纹。或者看阳台栏杆或晾衣杆有没有系过登山绳的痕迹。查找附件卖扳手、登山绳的地方,问有没有人来买过这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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