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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中篇] 《冷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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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15 17:45:2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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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这篇小说写于三个月前,写到五分之一的时候就怎么也写不下去了。归根结底是因为我目前水平太菜,无法构建出一个真实而富有烟火气息的中世纪世界观。在短短一万字的篇幅被我塞了太多剧情,而且在我看来还有一部分讲不清楚的部分,这样看来是个屑作没错。
     了解了著名的奇幻作品是怎样的之后,我就再也写不下这狗屎一样的作品了,在当时我是这样想的。但三个月后重看,我在当时花费的心血与某些描写确实也有可圈可点之处。起码是一篇认真对待的作品,我可以这样说。
     大概等到我可以构建一个真实的世界观之前不会再写这篇了,发出来就纯属当作纪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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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楼主| 发表于 2020-2-15 17:46:47 | 2020-2-15 18:00编辑 | 显示全部楼层

      
      1518年9月,铁与血之年的第四个年头,萨斯王国与斯维戈王国之间的战争发生转机的那一个秋天。史密斯.霍尔与他的四百骑兵正站在斯威戈大草原上,背靠阿巴拉契亚山脉,面朝秋阳。当史密斯.霍尔看到【白佣兵团】的旗帜出现在山坡的那一边,六千轻骑持长枪朝他们冲来时,无人知道他在想什么。从那场战役幸存下来的军士这样形容:望着骑兵冲来的方向,他只是看了一眼挂在他脖子上的蓝色缎带,沉默了一瞬间。随后他便策马朝前冲去,大喊:“冲锋!”,率先奔向一眼望不到尽头的六千轻骑之中。而其余四百骑士先后跟上,作最后的生死一搏。
     为什么会造成这样的局面?那名军士以回忆的语气如此说道,这要从三小时前说起……


                 

     史密斯.霍尔从山坡上望去,昔日斯维戈王国的首都,被称为【千城之城】的清莱城已变得破烂不堪了。房屋的尖顶或破了一个角,或整个屋顶被投石机投下的石头砸破了一个大窟窿。靠近城墙的几间房屋则被烧得炭黑,想必是守城的士兵不小心将熔浆沥青抛到城里所致。皮匠街的一间工坊熊熊燃烧,一个女人被士兵拖出来,手里抱着一个孩子。转眼间孩子被扔走了,女人声嘶力竭地叫,几个常备兵脱下裤子便将她给强奸了。另一边,城市的西方,武器街里,步兵一涌而上。他们的武器多在攻城时损坏了,抢劫自然是最好的补充。而伴随着抢劫的是破坏,砸桌子,烧房屋,杀人,强奸。这对于围城两月之久的士兵们是极好的发泄场所,史密斯.霍尔痛恨这一切,可当然——
      他正是围城战的首领之一。
      1514年12月30日,以萨斯王国攻破斯维戈王国的边境小城【麦顿城】为号,萨斯王国与斯维戈王国的战争打响了。那是四年前,当时史密斯.霍尔子爵正带领着他领地的一千骑兵往萨斯王国预定攻下的第二座城市【肯塔城】奔去,当时他们的国王【伟大的阿尔文】阿尔文.史密斯已经征召常备军4万,包括【两大公】麾下的所有兵士,准备一举拿下斯维戈王国。刚开始的确一帆风顺,毕竟国王所有的战争准备都是暗中进行的,包括囤积粮草,征召士兵等。可到了1516年6月13日,萨斯王国已攻下一半的领地,那是一场重要的战役。萨斯王国的弗兰奇.埃斯顿公爵麾下一万兵士与斯维戈王国的艾尔兰.斯顿公爵五千兵士立下契约,于弗兰斯顿盆地两军对冲。而在这场士兵数量差距悬殊的战役下,埃斯顿公爵却败兵而逃,斯顿公爵则只不过损失两千名军士。由此一来萨斯王国便只剩下内森.丘吉尔大公的一万军士与由农民组成的两万常备军了。常备军不堪一击,因此莫如说只剩下内森.丘吉尔大公的一万军士了。从那以后战局便僵持下来,直到两年后的今天,史密斯.霍尔连同其余士兵终于攻下斯维戈王国的绝大部分领地,占领了斯维戈王国的最后一个城市:清莱城。而国王的城堡就建在城市后的阿巴拉契亚山脉的半山腰上,国王几乎是无处可逃了。因此他们在清莱城决定休整一段时间,等待援军到来,最后攻克城堡。
      史密斯.霍尔看着传令骑士骑马奔出城门,马儿跃动着在草原上疾驰,逐渐消失在远方。当人民听到这一消息会怎么样呢?四年的战争结束了,他们胜利了。他们会为他们的国家高兴么?不,恐怕他们正在为粮食而烦恼。由于战争的缘故,赋税沉重了许多,很多人甚至把牛宰了过冬。而没有牲畜的,则活活饿死。毫无疑问,这都是战争带来的。他们的国王,【伟大的阿尔文】是怎么说的呢?——“为了荣誉!更为了人民!”当然,人民一定会对增加赋税感激涕零。
     “去下面走走?”
      温连.菲尔德子爵从他背后走到他身边。
     “看什么?看士兵们的大屌轮流操进千篇一律的洞里?”
      温连.菲尔德耸耸肩。
    “未尝不可。军士们搜刮城堡还需要一些时间,毕竟你知道,传闻迈克尔.库克侯爵,如今清莱城城主,早年随斯维戈王国国王征战四方,富可敌国。搜刮的金银财宝都藏在城堡里,士兵们可得一顿好找。”
     “那个一百二十多岁的老头?哈!早就被他挥霍光了吧。”
    “谁知道呢?”
     温连.菲尔德见史密斯.霍尔并没有下城的意思,便径自下山去了。就在这时,他听见了史密斯.霍尔喊他的声音。
    “等等,我也去。”
   “怎么?你想去看他们的大屌操进千篇一律的洞里?”
   “你自己看。”
     山坡下的城市里,几十名士兵进到修道院里,将它洗劫一空。
  
  
       清莱城的修道院建在往日人来人往的十字路口上,市政厅的旁边。在修道院前的教堂广场摆着我们的主,阿顿的雕像。他身穿拖地长袍,头戴教会帽,肩膀上站着一只猫,手持《萨兰经》,遥望着远方。而雕像后便是修道院了,三座主塔楼由低到高在史密斯.霍尔二人前竖着一字排开。第一座塔楼前便是一道小小的拱门,从左到右各有八扇。从拱门里进去便是大厅,吊灯挂在高高的拱顶上,穹顶及在下方支撑着它的柱子上刻满了花纹,或是圣女贞德捧花,或是圣子希特钠坐在溪旁,河流从他光着的脚丫上流过。史密斯.霍尔记得这个画面,当时他七岁,母亲曾在他睡前给他讲过这个故事。
      母亲……史密斯心情沉重了些许,四年前,战争尚未开始的时候,母亲已六十岁了。或许她已经死了,而他现在在干嘛?
      穿过排在大厅前的一层层长椅是一层小平台,平时修道院院长便是在这里领读《萨兰经》。平台上站着十多个人,站在右边的五人身穿紧身皮革上衣,手持长矛,想必便是农兵了,他们属约翰.布鲁克子爵麾下,并不归史密斯及温连管辖。而左边的人则皆身穿拖地长袍,教士帽。修道院院长托马斯.格林护住身后的几名小孩,怒视着几名士兵。
      “主会降罪于你们的。”
       士兵们似乎并不理会他们,在他们的身后,又有几人修道院的地窖里走出来,捧着几箱面包和蔬菜,史密斯.霍尔眼尖地发现其中一箱似乎是金币。
       修道院的地窖里通常会存有不少粮食,因为修道院本身就带有耕地。修道院提倡“劳动至上”,因此他们同时也担任播种,收割的职责。除此之外,王室还会分派一定数量的食物供给修道院,想必面包就是这么来的。
     “留下几箱面包给他们过冬。”史密斯指着其中一名士兵说道。
      在他的身旁,温连.菲尔正在旁观。
      那名士兵通过铠甲认出了史密斯是一名子爵,耸耸肩将面包箱放下了。其余几个士兵捧着箱子陆陆续续从修道院的粮仓及地窖里走出来。到得最后,站在平台上的士兵也走了。
      修道院里的大厅里只剩下几名孩子和史密斯二人了,史密斯没有看向吓得颤抖的孩子们,和温连走出门外。
     “我会报告给地区主教的。”
      空旷的大厅里,院长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说道。
     史密斯并没有理会他,走到大街上。混乱的景象处处都在发生。偷面包的孩子被打瘸了腿,孕妇死在路边,血水流淌在街道上。
     他们走到街边的酒馆,史密斯向里张望了一下,随即随手拿了两壶。丢给坐在桌上的温连.菲尔德,他也坐下,喝了两口。
     是啤酒,辛辣的液体流进他的喉咙。
    “比我家那边的酒烈。”
     温连说。
    “我以前不喝酒。”
    “奇人。”
    “只在宴会上喝一点。”
    “战争把人搞得面目全非。”
     沉默。
    “刚刚的修道院,面包未免太多了。”史密斯说,“而且还有一箱金币。”
   “金币是搜刮来的吧,从平民手里。【这都是献给主的。】然后平民就屁颠屁颠地跑去给送钱。惯常的把戏了。”
   “面包也本来是要救济平民的,被他们留下了。”史密斯说。
    温连又喝了一口酒。“我本来以为你会把面包全留下的,多余的派给平民。”
   “之前的确这么做,但似乎是无用功。面包会被强壮的男人抢走,小孩和妇孺还是一样只能饿死。”
   “战争搞得人面目全非。哼?”
    又是一阵沉默。
   “有时候我想,我究竟为了什么而战?”
    温连噗地一声笑出了声。
   “喂!喂!事到如今才问这种问题吗!”
    史密斯透过温连的肩膀看向肮脏的城市,秋风从草原而起,吹低金黄的羊草,掠过被填满的护城河,从无数个三角形的屋顶间呼啸而过,奔向史密斯的脸。
      一个骑士向二人跑来。
     “霍尔爵士,菲尔德爵士!清莱城城主迈克尔.库克侯爵领着几十个亲卫从城堡的后门逃走了!”


        

      1514年10月2日,战争正式打响的两个月前,阿顿节当天,萨斯王国芝兰郡。一辆马车行驶在山野田地之中的小路上,棕色的土地上新的作物尚未生长起来,一条条深深的沟渠在土地上一字排开,男人们站在上面,弯腰种上冬季作物。史密斯.霍尔坐在马车之中,无聊地望着外面的景色。今年史密斯.霍尔已经二十三岁了,去年12月,他正式成为了一名骑士。这绝对不算早了,身边的贵族有的二十岁便被册封为骑士,并且去镇守边境了,这无疑是极大的荣誉。史密斯.霍尔也渴望为国而战,于是在他成为骑士后便去了边境的城堡,很快他就失望了:守军们在城堡之中不过是无所事事地站岗,不轮班时则喝酒或者打牌——兔子都没有一只,更遑论敌人了。两个月后史密斯.霍尔便心灰意冷地回到自己的领地了,可他仍然渴望荣誉,渴望战争——当然,战争始终没有发生。
       前面不远便是亚伦.斯托克伯爵的城堡,它伫立在山顶的一片空地上。从正面看,主塔楼呈长方体的形状,石壁上雕刻着斯托克家族的玫瑰徽章,主塔楼前方几座同样形状的塔错落有致地簇拥着它。在通往城堡的几条小径上,史密斯看见几辆马车同样朝城堡的方向前进着。与史密斯一样,他们也是来参加斯托克伯爵的女儿,薇儿.斯托克的成人礼的。马车通过门楼,途径锻造厂,仆人的小屋,在主塔前停了下来。贵族们纷纷下了马车,进到城堡里,走过通廊,来到城堡的大厅。
       已是晚上六点了,贵族们都已来齐,三三两两站在桌旁,相熟的聚在一起聊天,下棋。史密斯看到他的朋友爱德华.克利夫兰朝他走来,二人互相脱帽行礼。
  
      “好久不见。你的母亲霍尔夫人身体怎么样了?”
       史密斯耸耸肩:“问这个干嘛?还不是那样。倒是你,秋天的粮草收成还可以么?”
      “足足一百糸!(一种计量单位。)不过——需要交给国王的比例突然增多了。按照当时的契约,这恐怕是……”
      “战争!”史密斯亢奋地说。“这么说传闻果真是对的?”
      “国王向来野心勃勃,从开国国王阿尔杰.史密斯开始便是这样。恐怕与斯维戈王国的战争将要打响了…….”
      “为了荣誉而战!爱德华,你难道不激动吗?”
      “我可不想死。”爱德华忧心忡忡,正当史密斯为他的这种想法感到不可置信而想要说点什么时,宴会的主人亚伦.斯托克伯爵说话了。
     “感谢各位绅士拨冗参加我的女儿,薇儿.斯托克的成人礼!请各位先吃晚饭吧,正式的仪式在饭后的舞会举行。”
      绅士们纷纷入座,斯托克伯爵坐在首位,两旁依次顺下分别是苏丹教的主教,修道院院长,商人行会主席。待得仆人有秩序地把葡萄酒端了上来,斯托克伯爵拿起酒杯说罢祝词,众人便陆续喝下了酒。
      在绅士们的说笑声里,菜渐渐上齐了。烤鸡,乳猪,烤鱼,豌豆,面包,还有橄榄菜。史密斯很快便吃饱了,可其余人的盘子里依然有许多食物。他百无聊赖地等待众人吃完,看着绅士们用三只手指装模作样地拿起食物,慢条斯理地放入嘴里。史密斯讨厌这些繁文末节,坐在椅子上说说笑笑总让他感到无趣,总的来说,史密斯并不喜欢宴会。但他之所以来这里,是因为一个约定。
     “那么,各位自便吧!”不知过了多久,斯托克伯爵终于站起来。“假面舞会在半小时后开始,我想我该和我女儿准备一下了。”
  绅士们礼貌地笑了,与伯爵互相点头致意。随着伯爵消失在通往二楼的楼梯上,绅士们纷纷自觉地从椅子上站起来,去到伯爵为他们准备的房间里戴上面具,并呆在房间里等待仆人们收拾餐桌,并布置舞会的准备。史密斯在房间里发着呆,莫名想起他的承租人布鲁斯一家。他们就住在史密斯的城堡
      旁边,养着三个小孩。其中最小的因为去年的流感去世了,布鲁斯决定今年把他们的赋税减少10%。
      待得仆人敲门告诉他舞会开始,他已经等得不耐烦了。他下到大厅,几十名贵族也都零零散散地站在大厅中央,视线投向前方搭建的平台上,成人礼已经开始了,平台上摆着一张桌子,桌子上是一杯红酒以及一把小刀。斯托克伯爵与斯托克夫人分别站在平台的两侧,主教站在烛光能照到的地方,手捧《萨兰经》,肃穆的声音在大厅里回荡。
      “亚伦.斯托克的女儿,薇儿,斯托克,十六岁。今天,她将脱离父母,成为独立人;今天,她将抛弃所有的幼稚与不成熟,成为主的仆人;从此以后,她将忠于主,忠于国王,忠于市民。”
       主教停顿了一瞬间,旋即以更加洪亮肃穆的声音说道:
      “主说,童孩乃罪孽之始终,成年方可赎罪。”
       说罢,主教便退回阴影处,人们沉浸在刚才的氛围里,沉静得很。一名女孩儿毅然决然地从阴影中走到烛光中,站在台下的史密斯知道,她便是薇儿.斯托克。
       薇儿.斯托克身穿纯白连衫长裙,裙摆长长地拖在地面上。她的颈脖高高地昂扬着,长发瀑布一样垂下。她的身体纤细而柔弱,使人看到便心生怜爱。她来到桌前,拿起刀子。随着她的动作,众人的心提到半空中,为她感到痛苦和不忍。而她挥刀的动作却是那样稀松平常,带着理所当然的意味。血液从掌心流下,落到葡萄酒里,在深红色的酒里晕开。未等血液彻底融于酒中,她便举杯,高仰着头,将酒一饮而下。
许久,大厅没有一丝声响。
      仰头,将杯壁送上嘴唇,洁白的颈脖。
      这动作背后带着的某种巨大的悲伤笼罩了人们的心神。这悲伤缠绵而猛烈,仿若你站在沙滩边上,前方是海,无风,没有一丝光亮。你深切地明白你是孤零零地,这黑暗里仅你一人。而海啸悄无声息地来了,你想逃走,但你深知自己是逃不了的。海啸终将卷走你的一切,是的,是的,海啸终将卷走你的一切。
       良久,大号与竖琴的乐声打破了寂静。斯托克伯爵聘请的乐队不知何时走上了平台,开始演奏起来。薇儿.斯托克的成人礼就这么结束了,假面舞会开始了。杂技团的小丑们在大厅里嬉笑,小提琴手拉着的是名为《克洛儿游记》的曲子。吟游诗人随着曲子高声歌唱:

                        在很深很深的海里
                        有一座城堡
                        城堡里
                        住着一位公主
                        只有一位公主
                        
   

       随着欢快的歌声,大厅的气氛渐渐活跃起来。男贵族们通常邀请相熟的女士跳第一支舞,以免被拒绝——熟人之间自然能够透过假面认出。史密斯看到他的好友爱德华与米迦勒小姐跳起舞来,音乐流淌在大厅内,贵族们纷纷找到自己的舞伴,随着音乐起舞。史密斯在人群中寻找着她的身影——
     “愿意和我跳一支舞吗?”
      一位女士从人群中走出,说道。
     史密斯诧异地望着这位不认识的女士,但男士无法拒绝女性的邀请。
    “我的荣幸。”
     轻轻握住她伸出的手,史密斯心中微微一颤。多么冰冷的手!两人的躯干随着音乐若即若离,而史密斯早已心神不定了。那的确是女孩儿的手,软软的,史密斯能感受到她掌心的纹理。史密斯与她对视,透过假面下的那双眼睛,他已明白是她。
史密斯与她随鼓点踏着舞步,有时候,史密斯的颈脖甚至可以感受到她温热的呼吸声。一曲即将终了,绅士们纷纷向女士行礼,并寻找下一个舞伴。史密斯看着她,等待她说些什么。
     “跟我来。”
      说罢,她便走出大厅,通过旁边的一条小廊,打开一扇小门,来到城堡的外面。史密斯默默跟着走了出去。
      夜已深了,晚秋的风吹着。女孩儿背对着他,黑色的晚礼服露出瘦削的肩膀。史密斯把身上的夹衣脱下来,披在她身上。
      女孩儿说话了。
     “没忘记?”
     “记得的。”
      女孩儿转过身去,抬头凝视史密斯。
      蜻蜓在城堡旁的河流里驻足一两秒,振翅飞走了。
      女孩儿移开视线,转身离去。
     “这边有一个地道,可以不被护卫发现我们。”
      史密斯偷偷地将呆在马厩里的马牵出来,随着女孩儿去到地道里。
      地道的出口在城堡的后方,也就是山顶的南方。他们从狭窄的地道里出来,顺着一条小径走下山,来到广阔的平原上。月明星稀,金黄的羊草刚好没足。在平原的十公里外有一座城市,那里仍亮着,市民们为庆祝阿顿节举办的集市往往持续到次日早晨。
      史密斯将她扶上马后,自己也跳了上去。辽阔的平原上,马匹载着两人朝城市奔去。
      冷风扑向他们,二人一时无言。
      女孩儿率先打破沉默。
    “烟花几时开始放?”
    “十二点整。”
    “千万要来得及呀……”女孩儿喃喃道,并摘下了面具,赫然是薇儿.斯托克。
    “来得及。不是答应过你么?一定在成人礼带你去看烟花。”
     沉默。
    “没关系么?”史密斯问。“这样出来,不怕被你父亲发现?”
     “没事的。舞会凌晨三点结束,在那之前回去。”
     “这样啊……最近怎么样?”史密斯问她。“你父亲还是不许你出城堡吗?”
     “不许的。每天都被礼仪课,宗教课排满了。尽教些没用的东西,男士面前要保持微笑,穿衣只可穿黑白两色,遇上高一级的领主行礼时手应放在腹部往下三厘……”
      史密斯不知该说什么,便转移了话题。
     “去年十二月,我受封成为骑士了。”他很带着点自豪与炫耀的意味。
     “嗯。”
     “我还去了边境的城堡,不过实在是无聊透了……没有一个敌人,尽是些蟑螂在城堡里爬来爬去。”
     “敌人来了又如何?”
     “那还用说么!”史密斯诧异地望了她一眼。“自然是将他们打退。”
     “打退了又如何?”
     “那便是胜利了,薇儿。”
      沉默良久,薇儿柔声说:
     “可还记得你曾带我偷偷去打猎?”
     “啊。”史密斯回忆起来。“那时是城堡的护卫偷偷放我们出去的吧,现在还在吗?我可得好好谢谢他呢。”
     “有机会的,还在门楼当守卫。那时去打猎我可开心极了!”薇儿笑了。“森林那么大呢!怎么走也还是森林。那么大!”
    “我记得有一次,你和我走散了。”史密斯说。
    “是的是的。我光觉得新奇,竟完全没留意你去哪了。”
    “我找到你的时候你可一点儿都不害怕!”
    “开始的确是怕。怕动物把我给吃了,怕永远也走不出这森林,怕遇见巫婆……可不知怎地,突然想起七个小矮人。”
    “七个小矮人?”
    “没错。想起森林深处有一个屋子,里面住着七个小矮人。想着想着,竟突然不怕了。”
    “记得找到你的时候,你的怀里还抱着一只兔子,非说要带回去养着。现在怎么样了?”
    “现在还养着呢,偷偷地。刚开始也不知道它吃什么,更不敢问别人。毕竟是偷偷养的。两天没吃东西,便趴在床边一动也不动了。黑色眼珠子滴溜溜地转,怪可怜的!我可都要急死了,胡乱塞些东西给它吃。它竟就这么吃下了,虽是吃下了,却一直病恹恹地。嗳,如果是别人养着它,岂不会更好些?”
     “可不能这么说!要不是你阻止我,那时候我就——砰!地一声把它给杀啦。”
     “它整日呆在房间里,外面的森林可那么大!”
     “薇儿,它应该感谢你才是。你想想,外面的森林多危险,狐狸,鹰,还有猎人。要不是你把它带回来养,怕是早早就死了吧。”
     “你错了,史密斯。”
      ——那是怎样?薇儿的下一句话令史密斯说不出话来。
     “它是在深深地恨着我呢。”
      说罢,薇儿便不再言语了。二人沉默地向前赶路,马蹄向前跃进的每一步都扬起些许泥土。史密斯手握缰绳,迎面扑来的冷风使他的面部僵硬了。城门已经近在眼前了,他看到依旧有不少商人的马车进城。
      进了城门,史密斯把马留在马厩里,下马。远处的烟花开始放了,史密斯牵着薇儿的手朝教堂广场奔去。由于集市的缘故,街道上人满为患,街边的小贩叫卖着,商人的马车堵住了路口。史密斯挤开人群,身后紧紧握着薇儿的手。
去到教堂广场时烟花尚未放完,市民们的烟花筒仍在一个个冒烟。史密斯和薇儿手弯下腰喘气。好一会儿,两人直起身子,抬起头。
      夜空上,忽而亮起橙色,忽而闪起红光。几秒里突然暗沉下来,下一秒,一束光拖着长长的尾巴却又倏尔升起,彩色的光划破夜空。
      薇儿仰着头,彩色的光映在她的脸上。
     “嗳,史密斯。我好开心。”
      史密斯看着她沉默了一瞬间,终究没有说出口,只是答说:
    “嗯。”
     史密斯看着漫天烟火,想道:
     那你为何在哭呢?



                                 
                                         
       斯维戈大草原上,四百名骑兵正朝阿巴拉契亚山脉的方向奔去,清莱城已被远远抛在在身后了。史密斯.霍尔正是这支军队的首领,他的身后是四百骑兵,身旁则是温连.菲尔德爵士。
     “怎么不拒绝他们?”温连笑着问史密斯。
     “肯定是因为我最喜欢追杀别人了——特别当那个人是【钢铁的侯爵】迈克尔.库克。”史密斯嘲讽地说。
      一小时前,他们得知清莱城城主迈克尔.库克从城堡的后门逃走了。当然,没人会在意一个一百多岁的老头——除非这个老头把富可敌国的财宝藏在了不为人知的某个地方。如此一来,参与围城战的领主们纷纷表示自己愿意出兵追杀他,并爆发出前所未有的爱国热情。
     “各位麾下的将士们一定都很疲惫吧!不妨就让我手下承担这个重任!”
     “这怎么可以!大家都知道迈克尔.库克骁勇善战。”一百多岁的老头的确骁勇善战。“当年与东蛮子的【铁城之战】谁人不知?”大家还知道当时他只有二十多岁。“所以还是让我麾下的骑士们追杀才更加保险啊!”
      领主们就这样争论了十分钟,就在这时候,不知道哪位领主提了一个建议。
     “大家这么争论下去也不是办法,让这老头儿逃走了不是更亏?我建议组织一支四百人的军队,每个领主都派一个亲卫跟随这支军队追杀那老头儿,这样各位也都放心,是不是?至于首领,我推荐……”
      这位领主肥胖的身躯挤在一个小小的铠甲里,脖子堆积的肥肉一圈圈地摇晃。随着他开口说话,双颊的肥肉便一颤一颤地。此时他正对着大厅里的各位领主挤眉弄眼,领主们也都纷纷领会了他的意思,异口同声地说:
     “史密斯.霍尔爵士!”
     “当然!当然!”一位领主大加点头。“他的品格是如此地高尚!无私!善良!视钱财如粪土!”
      没有人会在意过程,不是么?史密斯.霍尔就这样成为了追杀库克侯爵的军队的首领。
  
      斯维戈大草原广阔无边,土地肥沃。金黄的羊草随着山势起伏,朝着远方连绵而去。在斯维戈大草原的东方,便是昔日爱因斯矮人居住的落基高地。传闻一百多年前,一统大陆的圣亚伯帝国尚未分崩离析的时候,矮人王谢斯坦特以神圣铸铁之力打造神斧,并进献给帝国的国王歌比亚.肖特以获取领地的独立权。直至一百多年后,阿尔杰.史密斯推翻圣亚伯帝国,并以王室外亲的身份自立为王,创立萨斯帝国,并确立了奥顿大陆三足鼎立的情形:北方的圣奥戈,南方的萨斯,以及东方斯维戈王国。直到四年前,国王阿尔文.史密斯决定举兵向东,攻打斯维戈王国开始,这平衡才被打破。铁血,死亡,瘟疫,战争之风席卷奥顿大陆,铁与血之年滚滚而来。
      史密斯.霍尔勒紧缰绳,马匹扬起前蹄停下。身后的四百骑兵手握骑枪,马匹整齐划一地停下脚步。温连.菲尔德下马来到他的身旁,学他的样子蹲下身体,顺着史密斯的视线投向草地。那是被踩扁的羊草,眼前一片区域留下为数不少的马蹄印,方向朝北方的阿巴拉契亚山脉而去。
      史密斯很快起身,重新上马。温连踩着马镫,费了好一顿力气也跳上了马背——如果有机会一定找最好的工匠制造一副由冷铁制造的铠甲,温连咂舌。史密斯已经去到了前方,温连驱马赶上,背后的骑兵们震得地面上下晃动。
     “大概一百多人。”史密斯说。“他们比我们早出发大约十五分钟,如果他们脑子没问题的话本来可以在我们追上他们之前逃到他们国王的城堡里面。可惜。”
      史密斯嘲讽地说:
     “我们亲爱的城主似乎觉得金币来得比性命重要得多,携带的金银财宝严重拖慢了他们的速度。”
     “我们可以追上他们?”
     “十分钟以内。”
     “区区的一百亲卫无疑没有办法撑过我们的一次冲锋。抓住迈克尔.库克以后问出他将财宝藏在了哪,承诺只要说出来便绕他们一命,那老奸巨猾的老头当然不会相信,谁在意他相信不相信?结果当然是他说出藏宝的地点,随后跪地求饶我们放过他。我们心一软——给了他个痛快。”
     “皆大欢喜。”
      温连自顾自地说下去:“三天以后,国王的援兵会与我们汇合。届时我们将攻下斯维戈王国最后的城堡,将他们的国王处死。战争结束了,萨斯王国打下斯维戈王国,接下来为了消化新的领土,奥顿大陆会迎来短暂几年和平。随后萨斯王国整顿完毕,将迎来与圣奥戈王国的战争,新一轮的……”
      史密斯打断了他。
     “说话别像个神棍似的可以?”
      温连坐在马背上望了史密斯一眼,随即将视线投回前方。
     “现在逃还来得及。”温连说。
     “逃?”史密斯皱眉。“你指的是在这里,在我领兵追杀那老头儿的途中,逃?”
     “没错。”
     “先不说我什么要逃走,后面可是有四百个人瞧着,更别提还有其他领主的亲卫。阿顿在上!他们当然会眼睁睁地看着我逃走,而不是杀了我!”
     “总有办法,史密斯。跟着瞭望兵借口放哨就可以去到他们看不见的地方,这不是问题。重点是你还没有做好战争的准备。你对敌人不会手下留情,士兵们杀虐平民,强奸妇女你也可以做到视而不见。但这只是忍耐,而忍耐远远不够,你要学会乐在其中。倘若做不到,便不要参加劳什子战争,不要。”
      “那你呢?你又如何?你倒学会那所谓的乐在其中了?”
      “我早早已经麻木了。但你不同,你不肯麻木。”
      “或许你有道理。”史密斯耸肩,“但早就已经来不及了,从我在战场上杀了第一个人开始就。而且——”
       史密斯勒马停下,他背后的四百骑兵也停下来,地震般的马蹄声消失不见了。在他们的前方是一道倾斜的山坡,它以半圆的形状围住史密斯等人所在的空地,骑兵以长方形的阵型堵在开口的位置。距离斯维戈国王的城堡已经不远了,上了这个山坡再走七俆(一种长度单位)便是。但迈克尔.库克再也无法见到城堡了,因为以库克侯爵带头的一百多个亲卫正在山坡的底端,阵型凌乱。库克肥胖的身躯坐在马上,马匹每跳一步他周身的肥肉便如水一样在空瓶子里晃动,他发了疯似的往山坡顶端赶。在他的身后有几辆马车,里面装着从他的城堡里带出来各样首饰,宝剑,金币,甚至名贵的吊灯。而在最后就是他的一百名亲卫了,他们为了保护马车里的财宝而吊在最后面,不敢速度过快超过马车,慢慢吞吞地往山上爬。他们距离山坡顶端还有很远的距离,史密斯也不着急,只是眯着眼睛看他们滑稽的动作。良久,库克侯爵勒马停下,坐在马背上气喘吁吁,汗水在他肥肉的缝隙间流过。看来他也明白按照这个速度已经逃不了了。
      随着库克侯爵的动作,后面一百多名亲卫也停下马匹,调转马头面对史密斯他们。库克侯爵驱马来到军队的最前面,随即似乎觉得离史密斯等人一千米的距离过于接近,又退后藏到亲卫当中。
      他清了清喉咙,朝史密斯等人的方向大喊:“谈个交易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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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2-15 18:0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际遇
注:名字取自乔.阿克罗比的《冷宴》
| 发表于 2020-2-15 18:03:04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你,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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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2-15 21:46:13 | 2020-2-15 21:47编辑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是未完成的评委文,那么……
当时看见你刚写的时候,开头一眼感觉是与你其他作品来讲,属于质量上乘。
其实每个人的差距并不大,就算以名作拿来对比,大多数与其写法还是相同的,俗话说邻居家的孩子别样好,一样的道理。
如果一个不知名的人写了你心目中的名作,大几率上你还是会不屑一顾。
大多数人单纯是盲目自信才会觉得自己越写越差,或是真的越写越差。找出自己的优点,承认自己的缺点。
优点不是拿来骄傲的,缺点也不一定必须要改正,但最重要的是承认。
以上是心理问题,下面是实际问题,文章上下衔接不良,台词功力差劲,是永远写不出你心目中的名作。不过此篇并没有这种太明显的实际问题。
少用强行文章分割线,分割段。台词除了内容外,更多的是如何将其与描述正确衔接。
最后,本篇文章除了没写完,撇除去各种可改正的细节,我觉得其实写法与内容跟名作相比并没多大区别。明白以及承认自己的缺点,找出自己的优点,接纳自己,建立正确的自信。
兴趣写作,并不是代表对写好文章没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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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2-15 22:45:46 | 来自小霸王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抱歉,没法打赏,点个赞好了。
中世纪文学风格,正是我所需要的。虽然我的语言已经英文化了,但是本身风格不好改。毕竟,没有一个底板来提供我解决问题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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