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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谜题] 【原创】Body(答案已出)

原创  已解决  简洁模式
发表于 2020-2-6 19:37:47 | 2020-2-13 20:21编辑
未经作者同意,禁止转载本篇谜题
先说好……这题写于18年8月,作为每谜投稿,经过几番修改虽然算是入选?但是个人如今审视,对于谜题质量和文字均不是很满意,故在此发出。
本篇的侦探如今已经基本弃用,所以8可能有续作了……
另外,因为距离上一次自己审这题已经过去很久,可能有记不清细节或者解释不清的情况,各位读文本时如有疑惑大可私信。有变动会在标题注明。
出答日期随缘。
嘛,会评分……第一名50镑第二名30镑第三名20镑殿军10镑,另外前四的话有要的推理小说电子书可以私咱hhh免费赠送吧。
Body


致敬西泽保彦《解体诸因》

  今天是少女玛丽·彻里(Cherry)的二十周年祭日,这位被无名暴徒在荒郊野外奸杀并抛尸的少女至今没有瞑目,凶手依然在逃。她的家属希望小镇警方能再次调查此事,并呼吁居民们……

  镇上的警察都二十年了还没抓住凶手,我看全都辞职得了。我放下手里的报纸,心情愉悦地喝了一口燕麦粥。不过正因为此,方有我英俊的怀特牧师用武之地。

  阳光明媚,早餐丰盛,真是一个美妙的早晨。要是没有门外那个讨厌的家伙的话。

  “大事不好啦,怀特先生(White)。小镇又发生命案啦,诶,我为什么要说又……总之是惊天动地的大案子啊。”身穿浅灰色外套和黑色背心,头上带着一顶蓝灰色礼帽,长着深灰色短胡须的格雷(Grey)警长站在前院大门外,大喊声从窗口灌进屋子。

  今天的煎蛋和麦片粥都很好吃呢,香肠也不错……

  “喂,怀特先生您有在听吗?有大案子发生啦。”

  唔,今天下午干什么去呢?或许看书是个不错的消遣,然后还可以和布克先生打打牌……

  “怀特先生,您的耳朵还好吗?这次的案子真的是惨无人道啊,都把死者分尸了,您作为本镇唯一一位牧师,难道要对这样恶魔般的行径视若无睹吗。唉,既然您不愿意,那我就回去了。”

  什么?这家伙居然敢说我耳朵有问题,别想让我再管这案子了……怒火一下子喷发而出,我狠狠的用叉子插起一块煎蛋。Wait,他刚才说死者怎么了?分尸!听起来很有趣啊。

“等会儿。我作为神职人员,看见上帝的子民遭遇如此残忍的杀害怎么能不管呢。格雷你说是不是?”

  我迅速吃下盘子里最后一块香肠,顾不上整理仪表就打开门,笑容可掬地看着正准备上车,一脸纳闷的格雷。

  去往案发地点的路上,各种奇妙的念头塞满了我的脑袋,一个消失另一个又出现(没办法,我这人激动的时候思维特别活跃)。分尸会是怎样的一幅场景呢?满地都流淌着鲜血,狰狞的伤口,痛苦的表情,真是一幅人间地狱般的画面啊(不过我还挺喜欢的)……“怀特,你的笑容怎么那么诡异……”格雷的话把我从疯狂的想象中拉回现实。我立刻露出了职业性的微笑。

“我是在想象那个犯下罪行的人,他当时的笑容会是怎样的。这样有助于我理解他的心理活动。”我严肃的解释说。

“原来如此啊,不愧是全镇唯一的牧师呢。”格雷点了点头,真是傻瓜,我这么一扯他还就信了……

  我扭头看窗,望着乡村风光。漂泊的风卷来几丝微凉。尽管刚刚入秋,但是一些树木的叶子已经泛黄。

  小镇的一天,开始了。

“看见我的新帽子了吗?这可是邻镇"金蛋节"的纪念品。我可喜欢了。”格雷一边开车一边和我聊天。好像心情还不错,分明刚才还在我家门口要死要活地大叫。

“你的审美真是越来越诡异了……帽顶上还装饰了一根黄色的羽毛,这是啥意思?鸟人警长吗……”我忍不住吐槽了两句,引来格雷一个白眼。

汽车行驶在林荫大道上,格雷终于讲起了案子。

“案发地点是克里斯托湖(Crystal)畔的一个小木屋,居周围村民说已经多年无人居住了。今天早晨六点一名钓鱼爱好者发现木屋前有一个黑色塑料袋,打开后发现是大量的尸块,当时那人遭受了巨大的惊吓并立刻报警。”

“因为这样性质恶劣的案子本镇数年来还是第一次见,所以我就来找你帮忙了。毕竟你不仅擅长面对那些来自地狱的恶魔,也同样擅长面对人间的罪犯。”

我以前的确帮助过格雷破获过一些案子,虽然并没有多少算得上大案奇案,甚至有一些让我感到侮辱了我的智商,但格雷却对我十分佩服。

车子穿越树林,来到一片浅滩。我看见了水晶般闪耀的湖泊像一面镜子嵌入广阔的平原,在早晨八点的阳光下越发明亮剔透,金色的光在细微的波浪上流淌。真是好景致,或许这就是为什么叫做水晶湖的原因(crystal意为水晶),我想。

当然,现在于滩上活动的人中没有一个人打着来观光的念头,也没有一个有空闲、有心情去欣赏这幅美景。

甫一下车,一个警员模样的高瘦男子一路小跑过来,我认得他是福特(Foot),一个勤快的小伙子。他向警长简单汇报了一下工作进展情况,两人一起向案发现场——一间看起来破旧的小木屋走去。福特的语速很快,让格雷有时不得不让他重复一遍。在格雷的准许下,我随后也进入了木屋。我检查了一下,发现厨房的橱柜里摆着三只玻璃酒杯和两只茶杯,但是还有两个圆形的杯印,相对应的,一只茶杯和一只酒杯的底部沾有些许灰尘,说明酒杯和茶杯被人移动过。我心想。

卧室里有大量血迹,医生和警员们正在忙碌的工作。我转了一圈,觉得没啥值得关注的,便又出去了。

汉德警员(Hand)正在对发现尸体的人作例行询问。我凑上去旁听了一会儿。

钓鱼的人姓菲什(Fish),三十五岁,家住克劳德村。他皮肤黝黑,人很健壮,同时也是本镇钓鱼爱好者协会的成员。面对汉德的询问,他有些紧张,但还算镇定。

“你是怎么发现麻袋的?”矮胖的汉德一丝不苟的拿着小本子记录。别看他是警员,其实去年圣诞节他还扮过圣诞老人……

“今天是我第一次来这边钓鱼,发现湖边有个木屋,就打算过来看看,没想到在这里发现了尸块。”

“当你发现尸块的时候木屋里有人进出吗?周围还有别人在吗?你有没有看见什么比较怪异的事?”

“没有。”

菲什先生显然适应能力很强,在一阵紧张之后很快调整了心态,越来越健谈,从命案扯到他邻居家的鸡。不过我倒是听的津津有味。

过了半小时,格雷终于抽出空过来和我汇报成果了。

“这次的尸体被分割成了二十七块,分得很细碎,切割工具是电锯,已经在木屋后面堆放杂物的棚子里发现。死者腹部中弹,生前所穿的白衬衫在木屋客厅,上面沾满血迹,还有弹孔。死亡时间还未能确定,大抵是在昨天下午至晚上这段时间,因为被水浸泡的原因所以医生不能给出十分精确的范围。

至于指纹,目前正在搜集到的物证上提取,但……”但格雷和我对此都不抱有什么希望。

我也看了装尸体的袋子,场面实在血腥,此处恕我无法展开叙述。尽管这不是我第一次看见凶杀案的尸体并且早已做好了心理准备,但还是被震撼到了。

我旁听了警员询问村民和发现者的过程,并没有太大收获。四处溜达一圈,大概了解了现场的情况后就向格雷告辞。

“我先走了。如果有什么重大的进展,请联系我。老地点见面。”

“嗯,好的……诶,那个。”格雷一边思索一边漫不经心地听我说话,待我转身,他又回过神来问我。

“这次的凶手,能抓获吧。”看得出来他低估了我的能力。

“一定可以。无论是隐藏的多深的罪恶,都不可能在我的眼睛下躲藏。”我轻松又带着几分肯定的回应他。



  伴随着刺耳的吱呀声,她推开了陈旧的木门。

  微弱但不显得昏暗的光线搅动着浮尘。房间中央,男子穿着一身深色风衣,戴着面具坐在椅子上,手中端着酒杯。他用手指了指方桌对面的座位,座位前同样摆着一杯咖啡。

  她有些拘谨的坐下,胆怯地打量了一下对面的人。他脸上狰狞的狼面具让她联想到真正的恶狼,同样是这样的奸诈险恶。

  “钱带来了吗?”狼面男子的声音有些怪异。

  “那个……我……我实在拿不到钱。钱都在我丈夫那里。”她迟疑地说,像只不知所措的兔子。连手边的咖啡都没动一下。

  “哼,那你就永远别想拿到照片了。”男人迅速扑上,从口袋中拿出湿布捂住了她的嘴,她感觉自己的意识在逐渐退去。

  好累啊。或许就这样解脱,也是一件好事。

  一阵头痛,然后是漫长的沉寂……




  午后,幽静小公园的长椅或许是个不错的休憩之处,对于英俊潇洒的怀特牧师而言,更是讨论案件的最佳地点。

  “本案的这位死者,身份还真是非同寻常啊。”放下手中的报纸,我看了一眼格雷。

  “嗯。若说这起案件的杀人动机,我恐怕全镇上的人都有了。”格雷愁眉苦脸地坐在椅子上。

  爱德华·纽兹,明面上的身份是记者,但是实际上勒索这项外快给他带来的收入远大于本职工作。他行踪诡秘,眼光毒辣,对跟踪调查公众人物及其家眷的丑闻情有独钟。当然,只要你付得起钱,他也可以帮你打探你想要的情报。

  这位做这种“生意”却还一点没有遮遮掩掩的意思,他那嚣张的脸孔多次登上过本地报纸。许多人骂他是“恶狼”“毒蛇”,咒他死后要下地狱,但是他对此无动于衷。

  在其从事勒索以来的十多年时间,他交了不少仇人,又因为隐私的缘故,被勒索者的身份警方难以一一查明。这也就是我们头疼的原因。

  按理来说,我这个牧师和他是没什么交际的,但是没想到却在这起案子里碰了面。

  “但是还是找不到凶手对吧,甚至可能连一点头绪也没有,不然你也不至于来找我。”

  “嗯,”说到这里,格雷的眉头皱的更厉害了。“这三天的时间,我们从各处搜集到不少情报,这就和你谈谈。”

  “9月18日下午,在确认尸体身份后我们立刻在报纸上发布了追查嫌疑人的告示,19日上午警署接到一位餐厅老板的来电,说他知道一些可能与本案有关的线索。这是他的名片。”格雷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我。

  尤塞恩·奈夫(Knife),奎因街XX号。

  以下是汉德警员对奈夫口供的记录:

  “我是一个餐厅老板。我要提供一个嫌疑人,她就是珍妮·兰布夫人,家住奎因街XX号,距离我的餐厅大约二十米远。”

  “之所以我怀疑她与本案有联系,是因为一个月前的一件事。我在餐厅打烊后准备回家,看见不远处路灯下停着一辆车,兰布夫人正从里面出来,因为有灯光所以我看得很清楚。随后我又看见车后大约三十米的地方躲着一个男子,他看见我之后吃了一惊,快速跑走了。他似乎携带着一个照相机。因为光线昏暗所以我没有看清他的长相。”

  “就在前天——也就是17日傍晚。我看见兰布夫人一个人走回家(那天小镇商场举办购物活动,不少妇女都出门购物)。但是兰布夫人好像脸色很苍白的样子,似乎受了惊吓。”

  “昨天下午我看见你们贴出的告示,觉得可能兰布小姐和此事有关,于是就来告诉你们了。”

  “随后警方也找到了这位珍妮·兰布,她对我们的到访十分的惊恐,她心里一定有鬼。我软硬皆施,终于从她口中知道了她的经过。”

  “兰布夫人是个胆小但是又有些神经质的女人(这或许和她早年的一段艰苦经历有关,在她7岁那年家里发生火灾,父母都不幸去世,随后是养父母抚养她长大),她的丈夫是著名的作家(相对于本镇而言)约翰·兰布。她在一次聚会上结识了好友布奥先生(Bull),据她说她和布奥先生之间仅是朋友关系,这点我是不太相信的。”

  “之后,布奥先生有时会在晚上开车送兰布夫人回家,两人偶尔也一起吃饭。但是从来没有发生性关系。但是某天兰布夫人回到家,却收到了一封勒索信,信里是照片和一张纸片,纸片上写着让她定期将钱寄到木屋,否则就曝光此事。”

  “如果我是兰布夫人,把这事和丈夫澄清一遍也就完了。没想到兰布夫人鬼使神差的,居然就听了纽兹的话,乖乖寄钱过去。唉,这样——按照东方人的说法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之后我们又搜查了纽兹的家,但是并没有太多发现。他肯定有个秘密的地方放置他那些宝贵的、用于勒索的证据,但是这些秘密随着他的死一起被埋葬了。

“我们找到那位兰布小姐的时候,她表现出非常紧张的神态。当问及她关于死者纽兹时,她立刻抽泣起来,并向我们讲述了她经历的事情全过程。”

以下为汉德对兰布夫人口供的记录和整理,其中夹杂有部分汉德的询问(原口供中有叙述不清晰和错乱的地方,因为与谜题无太大关系,故直接给出修改后的版本):

“你为什么会去那间木屋?怎么去的?”

  “我和布奥商量了一些时日,在案发两天前向勒索者回信表示我想见他一面。尽管布奥先生认为不太可能,但我还是抱着一丝希望想哀求他放弃勒索,如果实在不行我就只能向丈夫坦白了。这一个月来我承受的精神压力几乎把我弄得崩溃,我不能再忍受了。”

  “那天下午,正好是商场的购物节,我提出要出去看一下商品,于是在下午2点左右出门,在商场逛了一个小时后我去了他约定的地点小木屋,我没有直接坐出租车到那里,而是在到达克劳德村后步行穿越树林来到木屋。”

  “你去的时候带自家的手枪了吗?”

  “没有。”

  “你到达克劳德村时是什么时候?到达木屋时又是什么时候?”

  “我大概是3:30到达克劳德村,4:00到达木屋。”

  “到达木屋之后呢?”

  “那时他已经到了。他让我坐下喝杯咖啡,我没有喝,而是提出我想拿回那些照片。他没有答应,而是用什么布把我迷晕了。”

  “当我醒来的时候,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我看见木屋里空无一人,出去后发现……那些用麻袋装着的尸块在湖里,我当时吃惊极了,也害怕极了,同时又感到一种如释重负的清爽。现在想想仍然不敢相信,那个恶魔就这样死了。我不知道我是怎么离开那个木屋的,但我记得在后面的棚子里我看见了一件染血的白衬衫,胸前口袋里放着那些我梦寐以求的照片。然后我就拿走了它们。”

  “那件白衬衫就是死者当天穿着的吗?”

  “嗯。是的。”

  “你为什么会想到拿走照片?要知道这些可是关键物证。”

  “我……我不知道它们那么重要,实在抱歉。但是当时我也迷迷糊糊的,一种诡异的本能驱使我带走了那些照片。”

  “之后你就回家了?”

  “嗯。我沿着来时的道路,在林间的道路上坐了出租车,在奎因街我下车走回家里,我记得当时是六点四十分。天还没彻底暗下去。”

  “到家时你的丈夫在家吗?”

  “他不在。今天是他和俱乐部朋友的聚会日,他们会在某个地方吃晚餐。”

  “到家之后呢?你是如何处理那些照片和勒索信的?”

  “我把它们全部丢进了火炉。”

  “之后我们分别对布奥先生和兰布先生进行了询问。”格雷觉得嗓子有点哑,歇了一会儿后继续讲述。

  “当我们找到布奥先生的时候,他恳求我们尽量不要将此事告诉他的妻子和孩子,他可不想让家人知道他和一桩凶案有联系。作为回报,他爽快的向我们坦白了他所知道的一切。”

  “你是怎么和兰布夫人认识的?你们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我是在一次聚会上与兰布夫人认识的,我们俩当时都是那次宴会的宾客。我对她的经历表示同情,渐渐就熟络了。我的举动或许是有些过于亲昵了,但请放心,我和她之间只不过是单纯的爱慕,绝对没做任何越过底线的事。我也是有家室的人呐。”

  “大概一个月前,她告诉我她遭到了恶徒的勒索,我非常气愤,但是也丝毫没有办法。于是我提议让我们暂时不要碰面,仅偶尔以书信来往。”

  “之后她告诉我她想要去和纽兹见一面,请求他大发慈悲。我认为这希望渺茫但是没有阻止她,没想到居然发生了那样的事。”

  “接着我们询问了珍妮.兰布的丈夫:

  “9月17日下午你和你妻子都干了什么?”

“那天下午我记得珍妮和我说她要出去购物,然后我在家一个人写作,大概下午四点二十分我从家开车去了俱乐部,在四点四十分到达那里。”

“我们告诉了他关于布奥先生和他的妻子的事情,他对此感到惊讶但是表示并不会因此责备她。

接下来我们打听了一下兰布先生所在的俱乐部。这个“荷鲁斯之眼”俱乐部的会员大多来自本镇,主要是讨论一些神秘的传说或者悬案。最近该俱乐部会友还打算合力写一本《五十年来本镇未解之谜调查录》,所以经常在一起聚会。兰布先生在俱乐部有四名好友:班德先生,彻里先生,伊芙琳女士,沃特先生,17日下午的聚会除沃特先生没来,其他三人都来了,他们均可以证实兰布先生的不在场证明。

其中,班德先生向我们提供了一个线索。一两个星期前的一次聚会结束后,他回家的路上,依稀看见伊芙琳和某个男子搭同一辆车前去一个隐蔽的旅馆,另外有一辆车跟在他们,班德先生说后一辆车的司机似乎就是死者纽兹。

布奥先生17日下午去了亲戚家,一直到7点半吃完晚饭回来,他的亲戚可以作证。

奈夫先生当天下午一直在餐馆营业,店员可以作证。

我们找到了爱德华·纽兹的弟弟奥利弗·纽兹,奥利弗和他的哥哥关系并不和睦,很早就分家了,目前住在乡下,是一名医生,据他说。“一个月前我去拜访过一次爱德华。他的面色和平时不大一样,很是凝重。不过一个星期前我再去的时候,他又恢复了那种带着狡黠的笑意。”

17日下午奥利弗·纽兹在家中休息。两点半左右有病人特地来感谢,三点二十离开。四点三十分左右有邻居透过窗户看见他。

木屋早在两个月前被人租下,租借者用了假名,难以追查。

“这下子可真是头疼啊。”格雷挠了挠头。“我们调查过了,那样细碎的分尸需要至少四十分钟的时间,再加上布置肯定不止这么点时间。而大部分嫌疑人在四点到四点四十分这段时间都有可靠的不在场证明。而且从案发地赶到布奥先生的亲戚家需要二十分钟,到俱乐部需要三十分钟,到奥利弗•纽兹家需要十五分钟,无论如何都是来不及的。唯一没有不在场证明的兰布夫人却又声称自己中途昏迷……我真是越来越不明白了。”

  “放轻松,凶手已经浮出水面了。”我笑了笑。

一份简略的调查报告:

  死者系本镇知名记者爱德华·纽兹(News),40岁,中等身材,独居,死因为失血过多。因为浸泡等各种原因,死亡时间不太精确,为9月17日(发现尸体前一日)下午2点~6点。

  室内物品及分尸工具上均未发现指纹。

  从室内血迹判断,湖畔木屋为死亡第一现场。卧室为分尸现场,无需考虑血腥味问题。
  杀死死者的是一枚九毫米子弹,与兰布夫人家发现的手枪口径相符。

关于谜题:

1.本文中世界观为架空,法律参考60年代的英国。

2.谜题中可能会有部分不符合现实情况的内容,请自行合理化。

谜题篇结束,请根据文中线索还原事件真相。动机不做硬性要求
尽可能独立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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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回答在 2020-2-13 20:40 被选定为谜题答案

楼主| 发表于 2020-2-13 20:20:35 | 2020-2-13 22:12编辑 发帖际遇
解答篇
8
  “警方对这起案子的最终定论是什么?”

  “我们觉得凶手是兰布夫人,你知道,女人在某些情况下会变得歇斯底里,精神错乱,甚至忘掉自己曾经作过的某些行为。尤其是像兰布夫人这样曾遭遇过不幸的女子。”

  “虽然也有一定可能性,但如果是这样的话就很难解释那一连串怪异的行为了。你刚才说,其他的嫌疑人都有不在场证明对吧。那如果分尸在四点之前就完成了呢?”我用指尖敲了敲长椅扶手。

  “诶,但是……”

  “但是有人目击死者在四点时还活着。对吧。那万一……他看见的不是真正的死者呢?”

  “怎么会呢?那天……等等,那个男人带着面具,而爱德华•纽兹是中等身材,也就是说……。”

  “终于开窍了,纽兹多么嚣张的一个人,而且照片多次登上过报纸,他没有必要戴面具。”

“那么谁是勒索者?班德先生看见的人总不会错吧。”

“班德先生当然没看错。跟踪伊芙琳和神秘男子的人是纽兹,但勒索爱德华•纽兹和兰布夫人的人是约翰•兰布。”

“What?”格雷以为自己的耳朵出了点问题。

“首先你要知道爱德华•纽兹在被勒索,毕竟爱德华•纽兹有一段时间脸色凝重。如果我没猜错,纽兹就是二十年前那起残忍案件的凶手,如果谋杀案的真相曝光,他无疑会被判绞刑。要是约翰•兰布从受害人家属那里得知了一些信息,在追查中找到了一些蛛丝马迹,进而发现了这个秘密会怎样呢?”

“他会勒索纽兹。不过我们的专业警探花了二十年都没找到,他怎么可能找到……”

  “你们警方的智力令人堪忧。”看着格雷幽怨的眼神,我补了一句。“当然你比他们好一点。约翰•兰布当然不可能凭空找到,我猜他可能是从受害者家属那里得到了部分信息。你注意到‘荷鲁斯之眼’的会员中有一位姓彻里吗?恰好与当时那位少女同姓,可能是亲戚什么的。同样的,因为他们俱乐部正在整理近几十年的谜案资料,所以自然可能从中发现蛛丝马迹。”

“再来说为什么约翰•兰布同时勒索两个人。毕竟如果不是同一人,就无法解释为什么纽兹会去木屋,总不可能碰巧路过被杀吧。”

“约翰•兰布对她妻子的一举一动无疑是最了解的,他知道兰布夫人今天会以出去购物的名义去木屋,于是他在兰布夫人出去之后也离开了房子,因为这天恰好是他的俱乐部好友聚会日,所以当兰布夫人晚上回家发现家里无人时也不会起疑心,我怀疑这个时间就是约翰•兰布定的。并且他之所以在木屋和兰布夫人交谈时戴着面具,故意改变声音,就是防止兰布夫人认出他,这样他的计划就会失败。”

“那为什么约翰•兰布要勒索他的妻子?”

“因为他要杀死爱德华•纽兹,并将罪名嫁祸给兰布夫人。”

  总之,兰布以此事勒索纽兹,勒索他的信件在屋内没有找到,估计是被纽兹和那些他的‘宝贝’一样,放在某个储藏点了,甚至可能直接烧了。毕竟这东西要是被别人知道可就要命了。换作是你,你也不会把可以直接威胁到自己生命的东西放在家里吧。”

  “那约翰•兰布为什么要杀死纽兹呢?”

  “纽兹这样一个富有油水的人,勒索他自然好处多多。但是,如果勒索者的丑闻被‘被勒索者’发现了呢,这也是唯一合理的杀人动机了。纽兹抓住了约翰•兰布的把柄。他拍到了伊芙琳和他之间的丑闻,如果这件事曝光,无疑约翰•兰布的信誉会受到极大的冲击。凶手没有必要为自己留着这样一个大祸患。但是,杀人的同时,凶手还想一石二鸟,他还要除掉自己碍事的妻子。

  如果你的妻子有某些歇斯底里的行为,想必作为丈夫你是不太会喜欢她的。再加上约翰•兰布有了外遇,同时又非常注意维护自己“模范丈夫”的形象,不想让自己的名声受损,他会怎么做呢?他需要一个正当的理由离婚,比如妻子是个变态杀人狂。”

  格雷有些不敢置信。“但他有不在场证明啊!而且他为什么要分尸?分的这么细碎,他和死者之间有什么深仇大恨吗……”

  “分尸的目的就是制造不在场证明啊。”

  “?”

  “凶手在四点还被目击到,如果不分尸直接离开,那么警方在调查时,就会只计算从木屋到布奥先生的亲戚家、到俱乐部、到奥利弗家的路程所花费的时间,那么如果凶手的不在场证明时间晚于这个时间点……”

  “我明白了,而在所有人的不在场证明中,只有奥利弗先生和兰布先生晚于四点三十分。同时,死者的死亡时间最早是2点,那么如果凶手是奥利弗,他在死者死亡后开始分尸,应该要分尸到二点四十分,这样的话病人来访他家就会发现他人不在。如果说病人事先和他有预约,导致奥利弗算好了时间回去,他也无法预测什么时候病人会离开。如果说在病人离开后奥利弗赶来,分尸进行到一半就会遇上兰布夫人,然而他不知道兰布夫人什么时候会出发,什么时候会到,如果说兰布夫人到的时候他没察觉还在卧室分尸,无疑会被发现。勒索者能在四点时坐定了等兰布,说明他大概有充裕的时间以至于分尸工作已经完成好了。再加上奥利弗是医生,没有那么多空闲时间去追踪、偷拍。所以凶手必须是约翰•兰布,他之所以要让兰布夫人陷入昏迷,一是因为要嫁祸给她,让警方以为是她在神智不清的时候杀死了死者,因为只有她在这段时间内没有不在场证明,更何况她有充分的动机。二是为了让她当证人,通过她的话误导警方死者的死亡时间在四点到兰布小姐醒来这段时间内。”

  格雷补充道:“对了,我想起来调查的时候发现的一桩怪事。”

  “为什么客厅里会发现白衬衫?为什么凶手要带走其他的衣物?”

  “呃,是的,你怎么知道的?”

  “回答第一个问题,凶手放下衬衫,故意放在兰布夫人可以一眼看见的地方,是为了让她带走照片。第一点,可以增加她的嫌疑。第二点,珍妮•兰布拿到照片后一定会将其和勒索信一起销毁,这样他就留下的证据就更少了。这一点又一次吻合了之前的判断,说明奥利弗•纽兹不是凶手(他没必要这样做),且凶手对她的性格非常了解。至于为什么带走其他衣物,我猜是为了掩饰身份替换的诡计。他在四点之前杀死纽兹,当时纽兹身上穿的外衣因为中枪必定染血了,那么接下来兰布小姐进来的时候,就有可能发现这一点。但是纽兹的白衬衫又不能改换,白衬衫接下来还要让兰布夫人发现,来让兰布认为她看到的勒索者和纽兹是同一个人。如果换成自己的不能保证不被认出来。所以他只能在里面穿染血的白衬衫,外面穿上自己的衣服,故意留出领子之类的让兰布看见,或许还可以把风衣半敞开。并且一定要遮住带血的部位不能被发现。然后在完事后将白衬衫留下,纽兹的衣服全部埋掉,自己穿上原来的衣服离开,如果想清除身上的血迹,可以直接在湖里洗。”

  “既然是约翰•兰布勒索他的妻子,那么他的妻子对他信中的笔迹不会很熟悉吗?”格雷追问道。

“他应该使用了非惯用手来写字,这样写出来的字与平时用惯用手写出来的字不太一样。”怀特推测道。“不过也有可能约翰•兰布全部使用了大写字母写勒索信,这种方式的笔迹不太容易找出特征。”

“另外作几点补充:1.死者被九毫米子弹击中,和兰布夫人家的手枪口径相符。但是这种口径的手枪很多,不能保证约翰•兰布一定用了自家的。他也有可能用从其他渠道买来的。总之是为了嫁祸兰布夫人。2.其他嫌疑人(除彻里先生以外的几位俱乐部会员,钓鱼爱好者等)文中未交代不在场证明,且无明显动机。彻里先生即使对爱德华•纽兹有动机,也不能准确得知兰布夫人家有一把什么口径的枪。况且若兰布得知旧案真相告知警方,则彻里动机最明显。”

  “那么现在再来看案件,就很清楚了。”我惬意地闭上眼睛,伸直双腿。“约翰•兰布在俱乐部好友彻里那里得知了二十年前奸杀案的线索,他本身也是作家,以出去寻找灵感的理由进行一些其他活动想必兰布夫人是不会起疑心的,他很可能发现了什么秘密,并偶然窥知纽兹是这起案件的凶手。于是他开始勒索纽兹,所以奥利弗才会发现纽兹最近面色凝重,但是纽兹也不可能将此事告诉身边人。恰好约翰•兰布也想除掉自己碍事的妻子,他知道今天商场开展购物活动,也知道今天恰好就是自己去俱乐部聚会的日子,所以他约纽兹在四点之前和他见面,通过计算大概是两点半到三点这个时间段,然后当兰布夫人离开家后,他先一步去了木屋杀死纽兹并分尸,将尸块用麻袋装好放在卧室,随后等到兰布夫人来了,他又迷晕兰布夫人(估计本来是想用加了安眠药的咖啡让她昏迷,但是她没喝,于是只能采取暴力手段),随后他将麻袋丢在湖边,把衬衫丢在客厅,让兰布夫人醒来后拿走照片,更一步让她坚信勒索者已经死亡。完成这一切后他去了俱乐部,制造出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风轻轻吹过街道,路边的行道树已经开始落叶。格雷拿了一张报纸,上面一行醒目的字映入眼中。

  “惊!恐怖分尸案真凶自首,分尸案受害者竟是二十年前谜案凶手……”

约翰•兰布事后在警方的逼问下坦白了自己的罪行,并表示是因为与俱乐部的伊芙琳女士之间产生外遇,才想出了这个主意。

  彻里先生原来是玛丽•彻里的亲弟弟,他承认是他告诉了约翰•兰布关于那起案件的一些细节,但是他以为兰布是要用来作为新小说的素材所以没有在意。

  彻里一家听说真凶已死,而且死后遭到了分尸这样的报复,都感到心情复杂,惩戒者杀死真凶却不是单纯的出于正义,实在是可笑的一件事。

  格雷走进警局,坐在椅子上,感觉心里十分舒坦。尽管案件很费脑筋,但只要有那个人,不管是怎样的冤案,想必都能昭雪,正如二十年前的玛丽•彻里谜案和九月分尸案。

@明川 @夏虫 @MZ~乐明 @木柒 @我正在看着你 @工藤007 @夫野 @是我没错 @新思想 @北风传说 @魔杰 @Roland @Pinklattice @工藤新亿.
以上解答,今天晚上都可以答疑。
附评分:
排名 学员 得分
1 夏虫 5
2 夫野 4
2 MZ~乐明 4
2 是我没错 4
5 明川 3
5 工藤新亿. 3
5 北风传说 3
8 我正在看着你 2
8 木柒 2
8 新思想 2
8 魔杰 2
12 Pinklattice 1
12 Roland 1

优秀答案见【地板】,虽然我个人觉得不是很满意。
木柒的2分是我综合了一下他列出的两种假设,答题只列出可能性却不指定是哪一种这样讨巧的行为评委不会喜欢……一份假设1分一份5分,看在写得挺多给2分
夏虫的答案如果完善一下争取逻辑自洽,同时加列一些文中的线索以示每条结论并非盲猜得出,这份答案大抵可以到7分。
本题不是很难,关键点分尸相当易答,故分尸+不在场证明辨析仅占3分,凶手分析3分,余下4分为细节处理,包括旧案秘闻如何得知,换装问题,手枪口径问题等。答彻里是凶手的给了些分,排除此人的理由较薄弱。但你对于他如何犯案的解析太少,故还是分值不高。
此篇算是我的出道作之一,写作于《钢笔》同期,但在诡计挖掘及动机处理方面有不可忽视的硬伤,文字也颇为直白,或许给答题者造成困扰,我代表18年8月的自己在此道歉。
分尸动机较为浅显,各位如有兴趣不妨阅读西泽保彦《解体诸因》连作集,诚然趣味与本格皆重之作。
本题中A勒索B,A勒索C,伪造成B勒索C的诡计灵感出自《布朗神父》《撒拉丁王子》(篇名泄底了,没看过最好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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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7 09:54:57 | 2020-2-8 09:49编辑
第一次做长推,可能以下有许多不足之处,望前辈指点。
脑洞盲猜凶手是死者弟弟奥利弗·纽兹。
因为尸块被浸入水中无法判断死亡时间,加上分尸至少要花40分钟,所以有可能是死者在更早的时间被害的。
由于死者“生前”有人拜访,所以只有可能是和他长得像的弟弟将其杀害并伪装成哥哥接待客人。
引用
我检查了一下,发现厨房的橱柜里摆着三只玻璃酒杯和两只茶杯,但是还有两个圆形的杯印,相对应的,一只茶杯和一只酒杯的底部沾有些许灰尘,说明酒杯和茶杯被人移动过。我心想。
引用
她迟疑地说,像只不知所措的兔子。连手边的咖啡都没动一下。

从这里可以推断杯印的产生不是兰布夫人所为,也可以解释为弟弟来的时候和哥哥谈过。加上兰布去找纽兹的时候纽兹当时戴着面具,不能看见真人的脸,所以更有可能是有人假扮。
引用
其中,班德先生向我们提供了一个线索。一两个星期前的一次聚会结束后,他回家的路上,依稀看见伊芙琳和某个男子搭同一辆车前去一个隐蔽的旅馆,另外有一辆车跟在他们,班德先生说后一辆车的司机似乎就是死者纽兹。
因为兄弟长得很像的原因,这个人可能是奥利弗·纽兹。
引用
今天是少女玛丽·彻里(Cherry)的二十周年祭日,这位被无名暴徒在荒郊野外奸杀并抛尸的少女至今没有瞑目,凶手依然在逃。她的家属希望小镇警方能再次调查此事,并呼吁居民们……

按照盲猜的话,目测这里是动机……哥哥就是奸杀少女的凶手?弟弟和她有什么关系?
感觉自己没答出来个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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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7 11:25:16 | 发自安卓客户端
推测是兰布先生。
        据死者弟弟所言,结合班德先生目击伊芙琳开房的证言,可知一两个星期前死者获得了一个可供勒索的丑闻。情夫应该是俱乐部的人。(俱乐部活动结束后伊芙琳和男子一同去开房)
        兰布夫人约见死者时所见之人戴着面具,还为她摆好了咖啡。而四点至七点大部分嫌疑人都有不在场证明,死者死亡时间在两点至六点,可知兰布夫人见到的是凶手(默认凶手为嫌疑人之一),此时分尸应当已经完成。面前的咖啡应该是死者用以招待前一位客人,即凶手的。
        白衬衫。兰布夫人亲眼目睹所见之人穿着干净的白衬衫,再看见尸块和带血白衬衫会下意识认为带血白衬衫是死者生前所穿。
        分尸。分尸并不会影响死亡时间的判定,一般是为了隐藏死者身份。但文中死者身份很轻易便被发现了,说明分尸意不在此。推测是为了不在场证明。也可以掩盖一下尸体上的弹孔。

做案动机:被勒索。
做案过程:
        兰布先生与死者约定交易时间,同时假意出钱买下妻子的照片,(死者估计也拿兰布夫人的照片勒索过兰布先生,未果才跟踪他继而发现了他与伊芙琳的丑闻)要求死者带上妻子照片。兰布先生写勒索信给妻子假装死者约定时间见面。(购物节,妻子会提前出门)穿着白衬衫的兰布先生杀害死者后分尸,再将因为分尸染上鲜血的衬衫制造弹孔,简单清洁后换上干净衬衫见兰布夫人。死者那天所穿衣物与凶手所用手套应该另行处理了。

嗯,其实我的解释有点牵强ಠ~ಠ 并不是很流畅,等答案(つд⊂)
疑惑:分尸第一现场为木屋,若分尸是在兰布夫人会面前,不会有血腥味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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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7 11:57:13 | 2020-2-7 11:59编辑
木屋是谁约定去的?没有交待清楚。文中写了Jane Lamb写信约News协商,那么是Jane约的地点,还是News约的?因为是jane写的信,是她约的地点吗?Jane怎么知道有这么个地方?难道是Jane或者Jane的熟人租的房子?这点我想不通。
目前我怀疑是:案发当时Jane,News,和第三者(也就是凶手)同在,戴面具的是凶手,此时News已被害,迷晕Jane的是凶手。。谁约的地点我觉得对我的推理过程有影响,所以姑且先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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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7 19:34:41 | 发自安卓客户端
兰布先生。
兰布女士下午两点出去后,兰布也出门,拿了家里九毫米的枪,前往了木屋,并杀害了已经到达那里的纽滋,并且是在卧室里杀的,将其分尸。此时一切都发生在四点之前。
带上了面具,穿上死者被枪击的白色衬衫用深色风衣掩盖枪击的部分。昏迷兰布女士之后脱掉了白衬衫,前往俱乐部,而案发现场到达俱乐部的时间只要30分钟,所以完全可以做到。
我猜伊芙琳可能同行的男子就是兰布先生吧,并且兰布参加的俱乐部都是关于悬案的所以我想他对这方面应该很了解。
至于怎么兰布先生怎么知道的兰布女士今晚要去,可能是看到了她和布奥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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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7 19:52:47 | 发自安卓客户端
因为那把枪和时间……如果是本人不可能带上面具因为他已经臭名昭著了,所以那必定不是本人,而为什么一切谈话都是客厅,卧室却有大量血迹就很奇怪所以我认为应该是有预谋的,凶手是在卧室进行分尸的。
时间上造成了弟弟,奈夫没有行凶时间而布奥根本摸不到九毫米的枪。我就想到了他的老公,唯一有这样的时间,因为老婆两点出门,爷就是在4:40到达俱乐部之前,2点到4:40之前是没有人知道他在干什么的。也就是能提前杀人,并且在迷晕老婆之后赶到俱乐部因为这中间只要30分钟的时间。
所以我猜动机是纽滋看到的伊芙琳和一个男人,那个男人就是兰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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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8 12:41:48 | 发自安卓客户端
第一感觉凶手是兰布先生,原文提到死者与兰布夫人见面的时候带了银色的面具,兰布夫人首先四点到达,兰布先生趁着她逛街的时间提前到达并且用自家的枪杀死了死者,将尸体分解,之后等到兰布夫人来了后用布把她弄晕,在兰布夫人醒来前走。等到四点二十后开车到了俱乐部。
我猜布奥先生与死者有一些不太好的关系。
看到后来,兰布夫人与“死者”见面的时候,发现“死者”声音有些怪异,如果是布奥或者兰布先生,形容词应该是熟悉,所以面具人排除这两个人。也许是死者的弟弟,可是如果凶手不是兰布家的人,怎么会有兰布家的枪?也许这次的凶杀案凶手并不只有一个人,至于为什么死者选择勒索兰布夫人,也许死者与兰布先生有仇。说不准兰布和死者弟弟联手了呢。
如果全错我就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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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8 13:05:26 | 2020-2-8 13:13编辑 | 发自安卓客户端
首先,从不在场证明上分析。

兰布夫人就不说了。

兰布先生,如果他是凶手,那么他的不在场证明也就有下午四点四十以后和俱乐部成员一起的证明,在此之前也就是到兰布夫人离开家,两点到四点四十之间,都没有人能证明他在干什么。也就是两个小时四十分钟。

布奥先生,假设布奥先生为凶手,有不在场证明的时间段为到亲戚家之前和离开亲戚家之后,也就是说,结合兰布夫人的话,兰布夫人应该是六点前后发现尸块。所以也就是去亲戚家之前。即两点到亲戚家的时间。当然只要详细询问其亲戚就能明确时间段。

死者弟弟,若凶手为其弟弟,不在场证明只有两点半到三点二十,和四点三十左右。也就是说,三点二十到四点三十左右和四点三十左右到六点左右,其都有作案时间。

好,不在场证明分析完毕。

下面分析动机,虽然说全镇都有动机,但是毕竟死者是这段时间里死亡的,所以动机有极大可能是死亡时间附近发生的事,当然也不能排除以前的事作为动机。

首先梳理已知最近发生的事,

兰布夫人与布奥先生的照片,其次是伊芙琳女士与不明男子的照片。

若凶手为兰布夫人或布奥先生,那么动机就是他们俩的照片。但如果是为了兰布夫人的照片(暂以兰布夫人的照片代替),那为什么不在分尸后将照片拿走。如果留下照片,没有被醒来的兰布夫人拿走,那么兰布夫人与布奥先生在案发后应该嫌疑最大,也最容易被警方盯上,而且不拿作为动机的照片本来也就不符合常理,所以与假设矛盾。

若凶手为兰布先生,那动机是兰布夫人的照片,记得警方询问兰布先生时,当提到兰布夫人照片时,兰布先生表示很惊讶,并且表示其不会责备。如果这段可信,那么表示兰布先生还不知道兰布夫人照片,并且不会因为照片去犯下杀人以及分尸这样残忍的恶行。这便与假设相矛盾。但是也有可能兰布先生是表演出来的。但既然是为了兰布夫人的照片,为什么,在杀人后同样没有拿照片,所以假设不成立。

据上所述,和照片为兰布夫人拿走(当然兰布夫人可以说谎。)这两点可以确定本案动机肯定不是兰布夫人照片所造成的。

所以假设动机二。动机为伊芙琳的照片。那么可以假设照片男子。这里可以将兰布夫人排除了。

假设男子为布奥先生,可以从布奥先生回答警方的话中知道,布奥先生很爱他的家人,(当然这也可能是假的)所以布奥先生的嫌疑应该很小。也可以从布奥先生与兰布夫人的关系中看出,布奥先生的为人。

假设为兰布先生,既然班德先生那个看出伊芙琳,能够看出死者,那么班德先生应该也能够看出陌生男子是兰布先生。但是也可能因为各种原因看不出。所以兰布先生不能排除嫌疑。

假设为死者弟弟,因为没有任何证言证人,所以同样无法排除嫌疑。

最后分析作案手法。

从尸体的状况看,死者生前受过枪击,然后被分尸,然后被水浸泡(可能在分尸前有可能在分尸后)。凶器分别为口径为九毫米手枪,电锯。

结合作者所提供的上帝视角和提示,

假设凶手是除死者和兰布夫人,在现场的第三人。

手法及事情经过应该是,死者勒索第三者并出示照片,第三者在看见照片后将死者枪杀,而后在小屋不远处分尸,看见(突然,感觉也不一定)前来的兰布夫人,接待兰布夫人,将其迷晕,然后继续分尸,抛尸在湖面。

这样凶手应该三人都有嫌疑。根据上帝视角内容,凶手应该是带有面具,说明凶手应该是兰布夫人认识的人。也有可能是不想让兰布夫人看见自己的模样以便指认。

综上所述,凶手是兰布先生和死者弟弟的可能性最大,是布奥先生和可能较小。但是兰布先生没理由不拿走照片,(但同样也有可能不拿)布奥先生同样,所以凶手是死者弟弟可能性最大,其次是兰布先生,最后是布奥先生。

假设二,凶手为兰布夫人,那么兰布夫人的话就没有可信度。

作案手法及事情经过应该为(有点牵强)

兰布夫人在迷迷糊糊的时候掏枪射杀了死者(人在感受到危险的时候会做出保护动作,也有可能是兰布夫人本来就有杀人灭口的想法。还有种可能是,兰布夫人看见了伊芙琳的照片,照片中的男子是兰布先生,然后情绪性杀人。),然后情急之下,想出布置现场,分尸来将自己开脱。最后,兰布夫人为什么会知道浮在湖面的是尸块或者说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这个可以证明这个假设,但是依然不充分。



所以应该只要在详细调查这几人应该可以确定凶手了。

有点长,可能有点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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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8 15:08:21 | 发自安卓客户端
凶手是  约翰·兰布
​首先是玛丽·彻里的案件推测凶手可能是兰布,随后这件事被记者爱德华纽兹发现了,爱德华纽兹就以此事威胁兰布,随后兰布和纽兹约在小木屋2点左右见,实际上兰布早就打算杀了他了,他不久前从布奥那得知,他妻子也打算到哪里去,可能是布奥不放心,所以告诉了兰布,之后提前准备好面罩,衣服手枪等,在两点左右到现场将死者杀害在卧室,把死者衣服脱下来,再用电锯把死者分尸装到塑料袋里,随后清理了一下,拿出了一个酒杯,一个茶杯等妻子来到戴上面具伪造一下声音,因为害怕被妻子看出,特意把声音弄得很诡异尽量避免说话,随后妻子以为见到的是死者,这样就给予了兰布不在场证明,让他以为当时死者还活着,随后用事先准备好的布,把她蒙晕,凶手事先准备了跟死者一样的衣服,随后把之前脱下来的死者的衣服丢在小屋里为了伪造死者在四点左右还活着的假象,装尸体碎肉的袋子丢到河里,然后换成藏在某个地方的衣服,前往俱乐部。这样就能说明带面具的原因以及衣服在现场的原因,以上本人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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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8 22:53:01 | 2020-2-8 23:09编辑 | 发自安卓客户端
凶手是奥利弗.纽兹
首先说说让我直接怀疑是他的原因,从作案时间来看,几人都没有作案时间,几乎都是不可能犯案的,可细看奥利弗的不在场证明会发现一个问题,邻居在四点半看见的真的是他本人吗?因为那个人在他家,而且如果那个人又很像他的话可就难说了,这么一来我猜测当时在他家的可能是死者,这么说的话,四点在木屋里的就是奥利弗了,能让我肯定这一猜想的是当时狼面男子的声音有些怪异,再加上他戴着面具无法辨认。
接下来说说经过:根据奥利弗所说,死者在一个月之前就盯上了兰布夫人,并用她和布奥先生的亲密照勒索她,那晚死者尾随兰布夫人来到她的住处,因此死者后来能将勒索信寄到她家,可尾随这一幕被奈夫发现了,因此一个月前奥利弗去拜访死者时,他的面色凝重,不过兰布夫人遵从了死者的要求给他寄了钱过去,这使他尝到了甜头,因此一个星期前,奥利弗去死者家时,他发现死者又恢复了那种狡黠的笑意,与此同时,奥利弗也明白了勒索一事,而这之后,兰布夫人精神压力越来越大,导致身体不舒服,这时兰布夫人家请来了身为医生的奥利弗,奥利弗在为兰布夫人治疗的期间,发现了兰布夫人家有手枪,并将它偷走,之后十七号当天下午三点二十之后(因为三点二十的时候来奥利弗家的病人离开了),奥利弗假装兰布夫人,声称想快点拿回照片,将死者约到小木屋内,接着开枪杀了他(射中腹部,这也是为什么是流血过多而死),之后将他的白衬衫脱下扔在后面的棚子里(正因如此,死者的白衬衫胸前口袋里才会有照片),接着将死者带回自己家中,给死者穿上一件自己的衣服然后将他以坐姿摆在窗前,让邻居作为证人为自己制造不在场证明,然后自己带好面具穿上衣服就飞快往小木屋赶,从奥利弗家到小木屋需要十五分钟,但如果来回都加快步伐的话,缩短时间也不是不可能的,所以四点之前他能够到达小木屋并在其中等着兰布夫人,之后兰布夫人来了,谈判失败,奥利弗用迷药将兰布夫人迷晕,接着奥利弗赶回家中将死者用家中的锯子分尸,因为邻居四点三十看见了所谓的“奥利弗”,所以这时候差不多要在四点三十以后了,接着奥利弗将尸块装进麻袋,拿着锯子前往小木屋,将锯子放在堆放杂物的棚子里,将麻袋放在湖里泡着,然后离开,可是当“我”前往案发现场的时候,白衬衫却在木屋客厅,这说明奥利弗在兰布夫人走后又去了案发现场,可这是为什么呢?我猜测他也许发现自己留下了许多破绽,比如没有将锯子上和杯子上的指纹擦掉什么的,于是他又回到案发现场,将指纹擦去,他还将白衬衫放在客厅中用来伪装死者是在木屋中被杀被分尸的假象,这样就完成了完美的不可能犯罪。
另外,我想猜一下动机,既然死者是个爱勒索的八卦记者,再结合二十年前玛丽的案子,我猜测当时奸杀玛丽的是奥利弗,而这件事被身为八卦记者的死者知道了,死者估计以此常常威胁和勒索奥利弗,因此奥利弗积攒了很久的怒气,我想这也是要把他分尸的原因之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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