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中的叙述者范达因曾指出,范斯此名字也是化名,他所解开的12桩悬案,都是发生在其好友约翰马克翰(John F. X. Markham)任职纽约地方检察官的期间;马克翰连任失败后,范斯也退隐至欧洲,从此不过问世事。范斯探案小说的撰写方式共分三个阶段:首先,范达因写了约莫一万字详细的故事大纲;接著,再逐步改写为二万五千字的草稿;最后,全盘润饰成六万字的完整作品。其中的处女作《The Benson Murder Case》和引起后辈模仿的经典钜作《金丝雀命案》(The Canary Murder Case),皆是取材于纽约市真有其人其事的凶杀案件。
6字母书名,神探典型影响后世甚远
范斯探案的另一特色,即是书名皆由“Murder Case”和6个相异的英文字母组成,唯一例外的是第十一部作品1938年的《葛蕾丝命案》(The Gracie Allen M urder Case),原因是据说受到当时好莱坞之流行风的影响。由此可见,末期的范斯小说还得假借流行趋势来烘抬买气。但在1930年前后之时,范斯探案的热卖却令多少出版商眼红忌妒,而此业余贵族神探的塑造,更影响了后继无数的侦探角色(如艾勒里昆恩、Thatcher Colt等人),进而开启了美国推理文坛的黄金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