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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3 14:03:30 | 显示全部楼层
  众所皆知,美国推理作家范达因塑造费洛·范斯这名侦探,是因为穷困潦倒,为了讨生活才最后一搏、写出来的神探传奇故事。在英国,彼得·拉佛西(Pete r Lovesy)也是为了钱才投入推理小说的创作,也因而创造出七O年代最重要的侦探之一:克立伯警官(Sergeant Cribb)。只不过,拉佛西的际遇和范达因是截然不同。

  得奖,拿赏金,一炮而红

  事情是这么一回事:在欧美,许多出版商为了鼓励新人作家创作,常设立新人奖徵文大赛。时为1970年前夕,Macmillan出版公司举办了犯罪小说新人奖比赛,首奖金额高达一千多英镑。结果成绩揭晓,获得第一优胜大奖的新进作家是生活稳定的现任教员彼得·拉佛西,参赛作品是《Wobble to Death》,故事中的主角克立伯警官也一炮而红,成为七○年代推理史的代表人物之一。

  多情,多精力,好打扮

  克立伯警官的全名是Richard Cribb,其生活的背景是维多利亚时代,就职于苏格兰警场。他是个健壮结实的矮胖男子,穿著打扮非常讲究,最喜欢炫耀他那一把犹如伦敦大街上专门哭丧者的优雅胡须。克立伯是已婚男子,但对于案件中所相遇的女性,他可是丝毫无免疫力,偶尔会一不小心就坠入情网,如1974年的《Invitation to a Dynamite Party》一书中,他居然爱上爱尔兰恐怖份子的女党徒。幸好,故事中他的太太从未出现过,角色简直如同虚设,因此推理冒险故事从未掉入婚姻外遇大悲剧的泥沼。

  精明能干,出身低而升不了官

  克立伯以精明能干闻名,堪称是苏格兰警场的第一把破案好手。不过悲哀的是,他终身都只是挂警官的头衔,不曾升级。原因何在?关键答案是社会阶级。

  克立伯的出身背景低下平庸,无强而有力的后台撑腰,所以每一回的功劳,都被他那出身良好的长官霸占独吞。虽然事后克立伯都气得想罢官离职,但最后还是不了了之。他身边有个同样留著胡子的忠实拍档爱德华·沙克雷(Constable Ed ward Thackeray),此人也缺乏升官的命,为何?当他抓到凶手时,可以吼著“把手铐铐上查理·丕斯”;但要他将这几个字拼写出来,还真会要他的老命!

  幽默有趣的运动推理类型

  每一本克立伯探案系列的评价都极高,书中对维多利亚时代的氛围,有著栩栩如生、钜细靡遗的描写,令读者彷彿身入其境。例如处女作《Wobble to Deat h》,以维多利亚时代盛行的徒步运动比赛为主题,克立伯必须追查六天内发生的连续杀人案件,找出竞赛者中谁是凶手。在1971年的《The Detective Wore Sil k Drawers》,克立伯卷入地下社会的拳击比赛,试图从诈欺犯罪中寻求真相。

  克立伯探案系列的特色优点,即是丰富有趣、光怪陆离的时代背景,再加上运动类主题的穿插运用,使得小说呈现活泼朝气的生命力。此外,作家拉佛西笔触轻松幽默,让克立伯掳获人心,人气十足,因而造就了这一位七O年代当红的神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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