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的案件虽然说是在一个故事里面的,并且发生在同一个游轮上,并且还是如此接近的杀人时间,但是却是两个不同的凶手犯案的,准确的讲就是两伙人因为同一个目的,犯下了不同的案件。
第一个咏楚案件的凶手是管家顾邢;
第二个案件杀害郑展的是郑彦,而郑彦则是属于自杀。
根据时间顺序,我们就先从咏楚被毒一案先开始吧。
引用 原文叙述一:
1:咏楚在大家略微紧张的注视下看似漫无目的地扫视着桌上的这么多份煎扇贝,突然猛地随机指出了一盘。管家点了点头,严肃地地给了咏楚一对特制的刀叉,是专门测毒用的,这套餐具只要触碰任何剂量的毒物,就会有所反应而立刻变色。
2:咏楚优雅娴熟地切开一块扇贝,见刀叉完全正常没有变色,便将食物递进嘴里,
3:咏楚神情有些异样地咂了咂嘴,疑惑地看了看测毒餐具。并没有任何毒物反应,那可能只是这次的前菜不合自己胃口吧……咏楚总觉得味道有些奇怪,但却又说不清是什么。他也没多说什么,一手将银质餐具放入了灶台旁的自动清洗水槽中,一手将自己品尝过的那份扇贝倒进了厨房的垃圾桶。
这一段具体的描述了咏楚通过银色的测毒刀叉,吃下食物的时候都没有任何异样,并且测毒餐具上并没有变色。但是结果还是咏楚被下毒毒死了,而咏楚选择扇贝的时候也是随即进行的选择,下毒的人并不会知道咏楚会选择哪份扇贝进行测毒,并且在后面的上菜过程中,每一盘菜都会根据咏楚的安排摆在座位上,所以下毒者并不能提前在扇贝上下毒,所以我们从这里推理出来的结论是被下毒的并不是扇贝,而是出现在了测度餐具上面,凶手用某种无毒的东西事先涂抹在了测毒餐具上,再在无毒的部分上涂上毒药。
引用 原文叙述二:
1:管家从厨房橱柜里拿出蜡烛摆在银烛架上点亮,长长的餐桌上烛火便和华美的食物相映生辉,极为诱人。
身后的宴厅传来的欢声笑语渐渐远去,听得出大家都在称赞管家的厨艺,突然,他想到了一些可怕的事情,全身惊出了一身冷汗 。不,不可能是那样吧!?
2:死者咏楚死于[蜜汁毒素],是一种慢性发作的剧毒,无色无味,可溶于水,一般服用约半个小时后会毒性突发
看到这里的时候我们推理出涂抹在测毒餐具上的就是蜡烛的蜡液,蜡烛架是银色的,那么蜡烛就一定会是银白色的蜡烛,不会是红色的蜡烛,作为一个豪门世家并不会犯这种低级的审美错误。
所以我们从这里推理出涂抹在测毒餐具上的就一定会是银色蜡烛液。
前菜上去之后,大家都在称赞顾管家的厨艺,而扇贝都是一起做出来的,所以味道都应该一样,并且毒药无色无味,所以咏楚吃不出毒药的味道,但是再结合原文叙述一中提到的咏楚在试吃的时候感到有些奇怪,异样的咂了砸嘴,那么我们推理出这则是因为厨房本就闷热,温度较高,蜡液并不是完全成凝固状态,再加上咏楚试吃的时候蜡液遇热溶解,所以吃到了少许蜡液,才会有异样的感觉。
而试吃结束后咏楚将餐具扔进了自动清洗水槽里面,那么残留在测毒餐具上的蜡和毒药就会被直接清洗掉了。
而当时在厨房的里面的四人里面,顾邢,顾雯,郑采儿,郑晓月四人里面,首先郑晓月作为一个侦探角色进行排除,而郑采儿从文中的描述来看都深爱着咏楚,并且她还要为了这份爱去努力,所以她不存在杀掉咏楚的动机。
那么剩下的两个人里面就只有顾邢和顾雯了。
可是顾邢或者顾雯或者两人一起,从原文的叙述来看,都没有需要杀掉咏楚的动机。
但是郑展却阻扰过顾雯和郑家梧在一起,甚至用金钱来切断他们两个人,而坚信他们是真爱的顾邢却认为郑展侮辱了自己的女儿,以及自己女儿的爱情。
所以顾邢为了自己女儿的幸福真正想杀掉的人是郑展,但是却一定要先除掉咏楚,因为咏楚是郑展的私人保镖,随身携带有一把手枪,而郑展也有一把手枪,而自己手无寸铁,年老体衰,肯定干不过这两个人。
引用 原文叙述三:
管家只得笑着点头哈腰,却站在原地不动,如果老爷子要回房,还得需要他搀扶呢。
不料老爷子向他挥了挥手。 “你快去吧,不用管我。彦儿,我正好有事要和你说,你陪我回我的书房吧。”
管家略带惊讶地匆匆赶去筹备烟火,餐桌上的众人也为之一愣,家淮和家梧尤其警觉地盯着父亲和长兄,而郑彦本身也吃了一惊,但他还是立刻起身,毕恭毕敬地搀扶着老爷子离开。
从这里的叙述我们可以推理出,郑展并没有太在意咏楚的消失,所以才不会派人继续去找咏楚,我们再进一步推理,往年的聚会应该都是咏楚和顾刑一起跟郑展回书房,而按照顾邢的计划咏楚失踪后,应该是他搀扶郑展回书房,然后再趁郑展不注意,偷袭杀掉郑展,但是郑展却一反以前的状态,让郑彦来扶他回书房,所以顾邢才会惊讶的匆匆赶去筹备烟火,想着后面再找机会。
那么还原第一个案件咏楚被毒案的经过就是:
顾邢事先在测毒餐具试毒的位置上裹上一层蜡液,等蜡液凝固之后,再在蜡上面涂上毒素,然后把测毒餐具放在以前的位置,等咏楚开始测毒的时候拿出餐具给咏楚,咏楚吃下毒药后,不会立即死亡,自己也有时间和机会去杀掉郑展。
这也是第二个案件开始的时候。
引用 原文叙述四:
1:两名死者身上都发现了枪支,但都在衣服内侧发现,似乎这两人的手枪并没有被用过。
2:和其他郑家特制手枪对比,在郑彦衣服内的那把有咏楚指纹的手枪在枪把底部有一个用白色马克笔做的小记号。
3:咏楚身上并无枪支。
4:咏楚房间抽屉内有装两把枪的布袋,两把枪上的指纹一把为郑家淮的指纹,另一把则是检测出郑家梧和咏楚的指纹。
那么从第二个案件开始,首先要讲的就是消失的枪支,一开始大家上缴枪支后,至案发之后抽屉里面却只有两把手枪,文中提到的一共有6把手枪,首先是郑展和咏楚两人的手枪随身携带,其他人,郑彦、郑家梧,郑家淮及郑采儿都上缴了枪支,随后郑彦的枪在自己的衣服内侧找到,那么咏楚的抽屉里面还少了郑采儿的枪支。
并且郑彦的枪上用白色的马克笔做了一个记号。
前面的推理我们讲到咏楚从6点开始就呆在厨房等待监督做菜以及测毒,并且在郑彦衣服内侧找到他的枪支,那么从6点至6点20分进入咏楚房间盗取枪支的就只有郑彦了。并且他不仅仅带走了自己做上记号的枪支,还带走了郑采儿的枪支。
那么郑彦为什么要带走郑采儿的枪呢?
这不是因为郑彦要带走郑采儿的枪,而是因为郑彦必须带走一把枪,不管是谁的都可以,只是恰好拿到了郑采儿的枪,因为郑彦也计划杀掉郑展,所以趁咏楚不在房间的时候,偷偷进入咏楚的房间盗取枪支。
而之所以在自己的枪上提前做上了一个记号,则是因为大家的枪都一个样子,郑彦不能拿到自己的枪,为了嫁祸给其他人,所以他把自己的枪放在了衣服内侧,另外再拿一把枪去杀人,以此打算来洗脱自己的嫌疑。
当然发生了出乎顾刑和郑彦意料之外的事情就是,在顾刑杀掉咏楚之后,本应是顾刑扶着郑展回房,变成了郑彦扶郑展回房。
所以我们的推理是郑彦扶郑展回房之后,郑彦开枪杀死了郑展。
引用 原文叙述五:
易空烨数了数,一共只有十二张纸,被订书机钉在一起,其中十张有记录,最后两张是空的,才这点纸也没什么奇怪,据管家说,聚会一年一次,这里十张有记录的纸,就算是最近十年来的所有聚会了。最顶端的纸明显更旧,后面的越新,这也不是随便可以制造出来的假象。
易空烨翻了翻今年的记录,也就是最后面的那张有记录纸(黑色字体和格子为事先格式化好打印在纸上的):
【表格】
易空烨叫来管家证实,咏楚练得一手风格清奇的字迹,没人可以模仿,的确都是咏楚亲笔写的,咏楚还真是缜密,枪支数量都以大写数字记录,无从篡改。管家也透露,其实老爷一直随身带着一把枪防身,咏楚自然不会去保管老爷的枪。咏楚的枪自然也是随身带。
易空烨将这份记录拍了照,再翻了翻书桌桌面,桌面倒是很整齐,笔筒里有黑红蓝绿色的笔各一支,一支自动铅笔,还摆着订书机,铁尺,美工刀等,应有尽有。不过看似书桌上的玻璃烟灰缸里积了不少灰烬呢。
从表格中我们可以看到并没有郑彦的名字,但是郑彦确实是携带枪支进入的,而且也上缴了自己的手枪。所以这份记录实际并非咏楚亲自所写,但是谁能模仿这种字迹呢?没有人。但是所有人都可以直接临摹。“最顶端的纸明显更旧,后面的越新”,可以看出,后面的纸是新的,而且在最新一次的记录后面仍然有两张纸没有被使用。咏楚练字,必然笔力过人,很有可能会在后续的纸张上留有痕迹,郑彦就是直接对着痕迹临摹,所以自己完全一致。郑彦在临摹的过程中,唯独没有誊抄自己的那一行,这样可以制造出凶器消失的状况。
从“不过看似书桌上的玻璃烟灰缸里积了不少灰烬呢”中看出,前一张纸,也就是咏楚所写的记录,被郑彦烧掉了。
引用 原文叙述六:
1:郑展仰面倒地,身上目前看得出有两处枪伤,分别在胸口和小腹,身旁也倒着旋转办公椅,看来是中枪后便倒地。比较诡异的是,郑展的身上竟压着同样中枪身亡的郑彦,郑彦似乎只中了一枪,枪伤在后心处。
书房地上从门口延伸至书桌的血迹和书房地板上凌乱的串状血迹均为郑彦的血,并是其本人走动造成
2:这个房间的窗户被打开了,凉凉的海风窜了进来,但凶手不可能从这个二楼的小窗口逃脱或进入,更没有任何绳索攀爬之类的痕迹。窗户离一楼的甲板有三米,而警方在从书房窗外可以看到的那一段不锈钢甲板护栏上发现了一处刮痕,似乎是硬物碰撞造成的。
郑展的衣服内侧口袋也发现了一把独头钥匙,根据衣服褶皱和钥匙位置,不可能被他人索取使用并归还。
3:死者郑展和死者郑彦均被子弹导致的重要器官损伤失血过多而死。死者郑彦明显在中枪后还活动了一段时间,之后倒在死者郑展身上,虽然二人死亡时间均约为案发当晚 6:50 至 7:30 之间,但郑彦应该是死于郑展之后。郑展在中枪倒地后似乎没有大幅度挣扎,也没有被明显移动过。
4:只见第一行映入眼帘的字便是 “郑展遗嘱与其郑氏集团股份转让” 而下一行,便看到了 “郑彦” 这个名字,再一看,文件上也有带血的指印。
5:但易空烨还是特地询问了郑家的私人律师,了解到如果郑展死了,根据遗嘱是郑彦继承。郑彦生前也理好了遗嘱,财产都将归于女儿郑晓月。
本来这一切毫无头绪的内容,我们从这5段原文叙述中,可以提出这5个关键点:
1:郑彦死于郑展之后,并且压着同样中枪的郑展;
2:郑彦的中枪位置在后心,死因却是死于失血过多,并且血迹从书房门口延伸至书桌,还有书房地板上凌乱的串状痕迹;
3:房门的钥匙在郑展的衣服内侧找到,并且排除了他人索取并归还,窗口外没有攀爬的痕迹,这是一个完全的密室;
4:栏杆外硬物撞击的痕迹;
5:郑展的遗嘱是遗产给郑彦,郑彦的遗嘱是遗产给郑晓月;
根据原文叙述,案发时间应该是在7点之后,因为烟花开始的声音掩盖住了枪声。
并且我们的推理是郑彦在开枪杀掉郑展之后,郑彦看到了放在桌子上的遗书,发现郑展居然将遗产全部留给了自己,所以郑彦感到了后悔,深深的感到自责,所以想以死谢罪。但是郑彦在自杀的时候想到了郑展的遗嘱,以及自己的遗嘱,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郑彦在杀掉之后郑展之后自杀的话,遗产是落不到郑晓月的身上的。
所以郑彦必须伪装成他杀。而关键点4则是郑彦自杀的证据,他将自己的后背抵在栏杆上,然后朝栏杆开枪射击,这样反弹回来的子弹就会击中自己的后背,击中后心也应该是巧合,然后将郑采儿的枪支从窗口扔出去,然后郑彦在房间内四处走动,所以这就是为什么会有明显的血迹痕迹
但是为什么他要将整个书房制造成密室?因为房间一开始就是反锁状态,他在自杀之后门外已经响起了敲门声,所以他不可能此时将密室破开,只能任凭房门紧闭,等待死亡。
那么这里的疑点都能够解释清楚了。
但是郑彦杀掉郑展的原因是什么呢?
引用 原文叙述七:
他气喘吁吁地扶着病房门框,却看见女儿握着妻子的手,不禁心里一沉。女儿回头看着他,用一种异样的眼神看着他。
他浑身一颤,那不是一-个孩子该有的眼神。女儿突然就笑了。
“我们不等啦。”她是这么说的。
“你,你还有脸问我所以呢?’,从明天起,你不用来公司.上班了,我们郑氏集团不用你这种冷血可怕的人!
“我,冷血可怕?”他气极反而仰头大笑起来。“我可算是明白了,爸。”牙缝间丢出这- -句话,他头也不回地掼门而出。
爸,你真的要这样吗?我已经牺牲了太多,我对公司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此时我更是只能一路走到底来赎罪,可你却偏要在这个时候夺走我的一-切?我又要如何向她们交代?爸。爸!!!
儿子,你绝对不能走我的老路。
这都是因为郑展在之前把郑彦赶出了公司,本来郑展是一片好心,不希望自己的长子走自己的老路,希望他多陪陪自己的家人,但是郑彦却误会了父亲的一片好心,在妻子去世和孩子对他冷淡的打击下,他更加责怪自己,也怨恨父亲。决定一路走到底,所以想要杀掉父亲,拿到公司。
所以还原整个故事的真相就是,顾刑和郑彦都计划在这次生日宴上杀掉郑展,顾邢为了方便自己动手,就先毒杀了咏楚,但是却被郑展打乱了顾邢送他回房的计划,郑展指名郑彦送他回去,然后郑彦趁此机会杀掉了郑展,看到遗书后,后悔,然后自杀,并且为了将遗产留给郑晓月,将整个现场伪装成他杀。
那么关于最后的郑彦留下的死亡信息,那个图则是代表了猴子捞月,所以郑晓月才会知道整个事情的真相来找易空烨。
PS:关于咏楚身上没有枪的疑点。
从原文叙述来看,咏楚在6点之前离开自己的房间后,他的枪都是随身携带,在6点20分离开宴会厅的时候,都不会有人有机会偷取到咏楚的枪,然后咏楚回到房间之后,他的枪就消失掉了,那个时候所有人都在宴会厅,而中间只有郑家梧中途去找过咏楚,但是郑家梧回来的时候说已经是密室的情况了。
而郑展没有理会咏楚失踪的情况,那么只有郑采儿会在宴会散掉之后去找咏楚,甚至郑采儿偷偷配了一把咏楚的房间钥匙,进去之后发现咏楚死掉了,所以郑采儿拿走了咏楚的配枪,打算替咏楚报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