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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侦法医] 如何保护案发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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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5 12:35:36
一、对于室内的痕迹不要触摸和踩踏。

二、在需要救人抢险等必须移动现场物品的特殊情况下,应当取拿被移动物品的适当部位,防止破坏物品上的原有痕迹或误留移动人的痕迹。

三、遇有因天气变化痕迹物品可能变质或影响勘查效果时,应事先用干净的塑料布等物品遮盖。

四、对于室外暴露的尸体,要用苇席遮盖;对山林、旷野中的尸体,应该派人看守,防止鸟兽啄食;对于水中的尸体,不必打捞上岸,应固定在水中,以防离水后加速腐败,要等待刑警法医勘检后再行处理。

其它的谁还有补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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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5 12:44:57
案件发生后,应及时报警,同时要十分注意保护案发现场,保护好现场的一草一木,一点微不足道的痕迹就有可能是破案的重要线索。
(1)对现场原貌不要改变,保持案发时各物体的原来位置和状态,不要随手搬移任何物体的位置和状态;
(2)对现场的撬、压痕迹不要触摸、碰撞;
(3)对现场留下的手印、脚印、指印、掌印、鞋印不要碰擦;
(4)对现场的血迹、毛发、排泄物不能清理、清洗;
(5)不要随便打开门窗;
(6)防止任何非破案人员进入现场;
(7)防止现场物品、痕迹被人为改变;
(8)报案人员自己不要进入案发现场,等现场被技术人员处理后再进入现场清点物品
发表于 2010-2-18 18:43:14
又多学了点东西,至于我的补充,就没有了
发表于 2010-2-18 22:15:55
这个看柯南可以学到
不过总结一下也不错
发表于 2010-2-22 16:47:52
学习了!!!希望用不上
发表于 2010-2-22 17:21:34
不错。。。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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