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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了解] 西奥多·罗伯特·班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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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7 21:51:05 | 显示全部楼层
绰号:校园杀手(TheCampusKiller)、女士杀手(ladykiller)
姓名:西奥多·罗伯特·班迪(TheodoreRobertBundy)
杀人数(人):36+。
别名:泰德·班迪(TedBunddy)
出生情况及国籍:1946年11月24日生于佛蒙特州的博灵敦(Burlington,Vermont),美国国籍。
家庭成员:母亲、继父、四个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妻子、儿子。
侵害目标类型:白种女性、中产阶级背景、看起来在十五至二十五岁之间、多为大学的学生、留着长至肩或背的直发、额头的头发从中分开。推测与抛弃他的女友长相相似。
作案地区:华盛顿(Washington)、俄勒冈州(Oregon)、犹他州(Utah)、爱达荷州(Idaho)、科罗拉多州(Colorado)、佛罗里达州(Florida)。
逮捕情况:1975年8月16日在盐湖城被捕,1977年6月7日从白杨镇法院图书馆逃跑,1977年6月13日便被抓回。1977年12月30日从科罗拉多州的加菲尔德郡监狱逃跑;1978年2月15日在佛罗里达的西潘斯克拉区被捕。
裁判情况:死刑。
死亡情况:1989年1月24日
犯罪诱因及动机

1.痛恨女人,长相和年龄与前女友斯坦芬尼·布鲁克斯(StephanaieBrooks)的女人。
2.性掠夺者(道格拉斯归纳)。
3.性倒错,恋尸癖。

作案手段

连环杀手的习惯是随着时间和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班迪主要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入室行凶,一种是将被害人骗至自己的车上,带到偏僻处行凶,之后伴有奸尸、肢解及抛尸的行为。

第一种情况一般在夜间,偷偷进入被害者的房间,对被害者进行殴打并强奸,最后杀害。一般是勒死。也有将被害者虏走的情况。

第二种方式主要发生在中后期。在一般情况下,他先是接近目标,在公共场合下,有的时候甚至是白天,或者人数众多的情况下,譬如州立公园、校园、人行道上等。然后他骗取对方的信任,有的时候是假装身体有伤,需要别人的帮助,借助他人的好心将目标网入自己的控制之中;有的时候他假扮警察或者消防员,当然需要相应的证件或服装来做掩护,这样利用人们对于这些职业的信任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将目标骗上车后将其带到偏僻处,用藏在车中的铁棍殴打被害者的头部,或者将其勒死。大多数采取了前一种手段。班迪在动手之前常常先喝一点酒,这一点几个幸存者都有所反映,说能从班迪的身上闻到酒味。弃尸的地点往往离他引诱被害者上车的地点很远,说明他很谨慎。最远的曾经相差260多公里,他将帕克斯的尸体从俄勒冈州带到了华盛顿。

人们往往会把关注、谈论的焦点焦距在班迪在现场留下的凶暴的痕迹上,探讨是什么原因让他对这些美丽的女孩下手。但是人们一直忽视了另外一个问题,班迪奸尸、分尸。这在阴影下的残暴比一目了然的邪恶更让人发指。班迪后来承认自己最少将十二个被害人的头用锯子割下来。这些头骨在家中或者别墅中放置一段时间,最后将它们处理在泰勒山脉里。班迪承认曾经将一些被害人的头骨放在女友的壁炉里面焚烧,后来警方在壁炉里面找到了一些牙齿。班迪也承认自己多次回到弃尸的地点,他经常会躺在尸体旁边回忆,并且奸尸,直到他因为尸体腐烂而不得不丢掉他们。

班迪同其他连环杀手一样,收集了不少“纪念品”。在他第一次被逮捕的时候,警察从他公寓里的储物间中发现了许多照片。除此之外,他收集了许多被害者的头发,以及他们的衣物、饰品等。这个情况符合他恋物癖的特点。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班迪的目标都是普通人,而非妓女、瘾君子,或者流浪汉等不被人关注的人。班迪面对都是高风险的被害人,中产阶级阶层。他能一直无阻碍的进行杀人活动确实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究其原因主要是以下几点:一、班迪的容貌。他有一副让女性亲近信任的脸。被害人往往主观的认为他不可能是凶手,以至于他非常轻易的把被害人骗到他自己的控制区域。二、他是一个大众脸,并不容易让人记住。他的脸部没有明显的特点,这样有的时候他稍做整理,譬如加上一撇胡子,或者改变头发的样式及颜色,他就能改头换面。目击证人不易记住他、留意他。三、班迪的社会地位使他进入了警察侦查的视觉死角。班迪是性格开朗、成绩优秀的学生,是政治积极分子,经常出入于层次比较高的人群之中。警察很少把目光定在这类人的身上。在警察的眼中,连环杀手都是在下城区混迹的人。这些因素使得班迪可以大展拳脚。如果不是因为他有盗窃的习惯,可能他还能在很长的时间内逍遥自在。

犯罪经历

1974年

1月4日:乔尼·莉茨(JoniLenz)幸免遇难的受害者之一。案发地点是华盛顿大学区的合租宿舍。莉茨被发现时遍体鳞伤,最触目惊心的是一根床柱被拆下塞进了莉茨的下体。推测是夜间撬窗入室作案,凶器是棍子。莉茨是舞蹈系的学生,在遭受了这次不幸后她的脑部受到了严重的伤害,不得不离开舞蹈事业。比起别人来说,幸运的是她等到了恶魔伏法的那一天。

2月1日:林达·安·海莉(LyndaAnnHealy)19岁,华盛顿大学心理专业学生。凶器推定为棍子,质地不明,有可能是铁棍。报案人称发现时海莉已经不在屋子里,床已经从新整理过,但是显然不是海莉自己做的。床单和一个枕头上发现血迹,在壁柜里发现带血的睡衣,另外床单、一个枕头和一件外衣不见了。推测是凶手用棍子撬开门,然后对海莉进行殴打,最后给她换上外衣并且用床单包裹好,将现场从新整理后离开。

3月12日:唐娜·菲尔·曼森(DonnaFailManson)19岁,案发地点华盛顿奥林匹亚地区。曼森是在去爵士音乐会的途中被诱拐。

4月17日:苏珊·兰考特(SusanRancourt)18岁,在华盛顿大学区艾伦中心地区失踪,据说是去看德语电影。

5月6日:罗贝塔·卡瑟琳·帕克斯(RobertaKathleenParks)22岁,俄勒冈州立大学(OregonStateUniversity),考沃利斯地区(Corvallis),外出散步后失踪。

5月25日:(也有资料称6月1日):布兰达·鲍尔(BrendaBall)22岁,案发地点华盛顿。有人发现她与一个陌生男人一同从“西雅图火焰”酒吧出来后就失踪了。

6月11日:乔琳·霍金斯(GeorgeannHawkins),18岁,从妇女联谊会(sorority)出来后失踪,案发地点西雅图的华盛顿大学区。

7月14日:詹尼斯·奥特(JaniceOtt)23岁,案发地点华盛顿,伊萨克地区,萨姆州立公园珊米士湖边(LakeSammamishStateParkinIssaquah,Washington)。据在湖边野炊的人回忆,一个自称叫“泰德”的英俊、年轻的男子,手上打着石膏,请求年轻的女性帮他把小船弄上车。詹尼斯热心的帮了他,之后就不知所踪。

7月14日:丹尼斯·纳斯兰德(DeniseNaslund)19岁,案发地点华盛顿,伊萨克地区,萨姆州立公园湖边(LakeSammamishStateParkinIssaquah,Washington)。丹尼斯同男友一起来湖边游玩,她跟男友说去洗手间,但是就再也没有回来。在她失踪的地点附近,人们称发现过一个打着石膏的男人让年轻的女性帮他把小船弄上车。

8月2日:卡罗尔·韦兰佐拉(CarolValenzuela),20岁,最后发现她的地点是华盛顿范库弗的一家福利事务所(Vancouver,Washington)。

10月2日:南希·维尔考克斯(NancyWilcox),16岁,在犹他州的赫拉得失踪(Holladay,Utah)。

10月18日:梅莉莎·史密斯(MelissaSmith),17岁,犹他州,麦德维尔(Midvale,Utah)失踪。10月27日,梅莉莎的尸体在一处荒野被发现。她是被勒死的,曾经遭到强奸和鸡奸。

10月31日:劳拉·爱米(LauraAime),17岁,犹他州,莱西地区(Lehi,Utah)。劳拉在参加完万圣节化妆舞会后失踪。在感恩节时她的尸体在瓦萨奇的一条山路上被发现,尸检结果发现她被强奸和鸡奸。她的头部有被铁棍击打的痕迹,可能在受害前进行了反抗。由于血迹不多,推测发现尸体的地点不是第一现场。

11月8日:卡罗·德洛克(CarolDaRonch)。犹他州,默里地区(Murray,Utah)。卡罗当时在商业区的一个书店里买书。一个英俊的男人告诉她,她的车好像被别人动过,让她去看看。卡罗到达停车场后发现自己的车没有任何问题。这是这名男子称自己是“罗斯兰德警官”,希望卡罗同他一起到警局做一个笔录,并辨认嫌疑人。两人前往罗斯兰德警官的汽车,当卡罗发现警官的车是一辆VW甲克虫时要求警官出示证件。罗斯兰德警官把他的证件晃了一下就将卡罗推上车。开出停车场后卡罗发现罗斯兰德警官并不是前往警局便要求其停车。这时该名男子取出手铐将卡罗铐了起来,并拿枪威胁她。在挣扎中卡罗将车门撞开跳下车,拼命奔跑。她被一对开车路过的夫妇接上车并立即到警局报案。到警局后警察称根本没有什么罗斯兰德警官,也没有长相相近的人。警察从卡罗的衣服上发现了部分凶手的血迹,并记录了事情的经过。这些证据对证明班迪的罪行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11月8日:戴博拉·肯特(戴比)(DebraDebby/Kent),17岁,犹他州。戴比没有卡罗幸运,她离开在体育馆的父母去接自己的弟弟,但是再也没有回来。警察接受报案后在体育馆的停车场发现了一把手铐的钥匙,用这把钥匙可以轻而易举的把曾戴在卡罗手上的手铐打开,证明这两个案件是同一个人做的。

1975年

1月12日:卡伦·坎贝尔(CarynCampbell),23岁,科罗拉多,白杨镇(Aspen,Colorado)滑雪场。卡伦在会旅馆的途中失踪。一个多月后,在离这家旅馆不远的一条小路边,清洁工发现了卡伦的尸体,尸体全身赤裸,已经被动物及昆虫咬得支离破碎。通过尸检分析,卡伦得头部遭到利器反复敲击,死前其被强奸过。

3月15日:朱莉·卡宁海姆(JulieCunningham),26岁,科罗拉多州,威尔镇(Vail,Colorado)。她是在去酒吧的路上失踪的。

4月6日:丹尼斯·奥利弗森(DeniseOliverson),25岁,案发地点大强克逊市,科罗拉多州(GrandJunction,Colorado),她是在看望父母的途中失踪的。

4月15日:梅兰尼·科利(MelanieColley),在骑车出行德时候失踪,后来人们发现了她的尸体。她的头被打破,下身的牛仔裤被拉到脚踝处。

5月6日:莱奈特·科莱坲(LynetteCulver),13岁,波卡特罗市,波卡特罗波卡特罗波卡特罗波卡特罗波卡特罗爱达荷州(Pocatello,Idaho)在途径中学的操场的路上失踪。

6月28日:苏姗·柯蒂斯(SusanCurtis),15岁,犹他州(Provo,Utah)。在参加一个会议的路上失踪。

7月1日:雪莉·罗布森(ShellyRoberson)失踪,一个月后人们在一个废弃的矿井里发现了她的尸体。

7月4日:南希·波尔德(NancyBaird),23岁,莱顿市,犹他州(Layton,Utah)。在去打工的路上失踪。

1978年

1月14日:莉莎·列维(LisaLevy),20岁,玛格丽特·鲍曼(MargaretBowman),21岁,凯瑞·钱德勒(KarenChandler)(幸存),凯西·克兰尼·德斯谢尔德(KathyKleinerDeshields)(幸存),案发地点佛罗里达州立大学学生宿舍,塔拉哈西市,佛罗里达州(Tallahassee,Florida)。目击者发现一个身穿黑衣,头戴针织帽子的男子扛着东西从宿舍快速离开。在报告舍监的途中看到凯瑞从自己的宿舍出来,头部全是鲜血,步履蹒跚。与凯瑞同屋的凯西处于昏迷状态,头部也全是鲜血。在另外两个宿舍中的莉莎和玛格丽特已经死亡。其中莉莎是被勒死的,头部也曾受过棍棒的击打。她生前曾被强奸。在她的胸部和臀部发现有被咬过的痕迹,胸部的痕迹比较明显,在胸部留下明显的牙齿痕迹。在屋子里发现了一个塑料瓶子,经过鉴定发现犯罪人曾经用这个瓶子对莉莎进行猥亵。玛格丽特用样也是头部受到重击,头骨骨折,部分脑组织外溢。她是被勒死的,用的是她的内裤。从两人死亡的情况看,没有显示出打斗的痕迹,推测是趁熟睡之际行凶。

1月15日:凯瑞尔·托马斯(CherylThomas),(幸存)。凌晨四点左右,邻居听到凯瑞尔房中有敲击声,邻居报警后警察迅速赶到。凯瑞尔的头部受到重击。在现场警察发现了一个用丝袜做的面具。这个面具同班迪第一次被捕时在车中搜出的面具一模一样。

2月9日:金柏莉·林奇(KimberlyLeach),12岁,佛罗里达州,湖市(LakeCity,Florida)。金柏莉的朋友看到金柏莉上了一个陌生人的车。8周后,人们在苏凡尼(Suwannee)地区的一个州立公园里发现了她的尸体。尸体已经高度腐烂,尸检发现生前被强奸。在弃尸地点附近,警察发现一辆被遗弃的小货车,经调查发现已经有失主报案。

其他相关情况

一、身世和家庭

班迪出生证明上的名字是劳埃德·马歇尔(LloydMarshall),母亲路易斯(Louise),父亲是谁至今仍是迷。为了避免流言蜚语,班迪的外祖父给了他自己的姓氏,考维尔(Cowell)。在他五岁之前一直使用这个姓氏,全名是西奥多·罗伯特·考维尔。于是他的外祖父成了他的“父亲”,他的母亲成了他的“姐姐”。这个秘密直到他大学的时候才知晓,非常不幸的是,在这个期间他被一个他深爱的女人抛弃了,这两件事情给他带来巨大的打击。少年的班迪一直和“父母”、“哥哥”、“姐姐”生活在费城,过着正常的生活,他们一家都是虔诚的基督徒,家人不抽烟、不喝酒,经常去教堂,家人对他也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可以说是幸福的童年生活。1950年班迪和他的“姐姐”一起搬到华盛顿的塔科马的亲戚家生活。后来路易斯结识了乔尼·卡尔佩普·班迪(JohnnyCulpepperBundy),他是海军的厨师,一年后两人结婚,于是班迪有了现在的名字西奥多·罗伯特·班迪。乔尼一直想同班迪搞好关系,但是孤僻的班迪却经常将自己封闭起来。少年时期的班迪害羞、不自信、不合群,经常受到同学的欺负,但是他的学习一直不错,后来他进入了大学,在学校期间他热衷于体育与政治,参加了许多社团活动,是社团的积极分子。虽然如此,但是他仍然不能很好的同周围的人打交道。他参加这些活动仅仅是为了做而已。在死囚牢中接受采访时他说道,“Ididn'tknowwhatmadethingstick.Ididn'tknowwhatmadepeoplewanttobefriends.Ididn'tknowwhatmadepeopleattractivetooneanother.Ididn'tknowwhatunderlaysocialinteractions”。后来他回忆到,之所以自己努力的学习,全情的投入社团活动,就是要压制心中邪恶的另一个班迪,他早在青年时期就对“性”和强暴的行为不能自已了。

二、发现身世之迷

1965年班迪从WoodrowWilsonHighSchool毕业,进入UniversityofPugetSound学习心理学以及亚洲研究,并获得奖学金。1967年进入华盛顿大学。在大学期间班迪是一个政治积极份子,他继续了高中时的传统,频频参加有政治因素的活动。不久他就在共和党俱乐部中成了积极份子。除此之外他还曾经救下落水儿童,还曾经在街上追捕过逃犯。这些都为班迪带来好名声。加之他令人亲近的容貌,使得人们忘记了曾经的他是多么孤僻的一个人。

班迪在上学期间一开始在一个杂货店、汽车乘务员等打工,但是打工的收入并不能满足班迪的开销,于是这个外表光鲜的家伙就开始了他这辈子第一个犯罪行为,盗窃,他后来已经是一个老手了。他通过盗窃信用卡来塑造自己“光彩照人”的生活。

在大学期间他爱上了富有的女孩斯坦芬尼·布鲁克斯,为了满足虚荣心,他和女孩一起去游山玩水,还一起去滑雪,当然,这一身滑雪的行头也是盗窃所得。但是,最终富家女还是没有看上他,无情的把他甩了,这对他的打击巨大。就是在这个时候他得知自己的真实身份,双重的打击几乎使他崩溃。经过一段时间的恢复期后,他又回到了华盛顿大学,主修心理学。在这个期间,班迪和伊丽莎白·坎道尔约会,他们的亲密关系一直持续到他第一次被捕。1972年,班迪从华盛顿大学毕业,获得心理学学位。之后他在共和党的一个团体里工作,与政府部门接触较多也认识了一下有权势的人。班迪开始在许多学校申请法学院的学习机会。在一次共和党会议期间,班迪与斯坦芬尼相遇。这时的班迪显得积极向上而且事业顺利,于是在同伊丽莎白交往的同时,班迪同斯坦芬尼打得火热。两人的关系发展迅速,就当斯坦芬尼向班迪要求结婚时,班迪消失了,最后,班迪丢给斯坦芬尼一句冷冰冰的话,“我只是想证明自己可以得到你”。一直让人想不通的是,本来班迪已经快意复仇。但是,他的连续的杀戮就是在他与斯坦芬尼分手之后开始的。不知道两个人之间发生了什么。据双方当事人称,两人分手后再未见面。那么,这些残暴行为的起因就是班迪本身矛盾的性格使然。没有爆发,只是时间的问题。

三、化身为魔

对于谁是班迪第一个受害人一直存在分歧。他是什么时候开始杀害女性的,动机是什么一直是专家门研究的题目。罗伯特·坎珀(RobertD.Keppel),1976年班迪被捕后承办这个案件的侦探。在班迪被捕后问他在什么时候开始强奸并杀害女孩的。班迪在征求了律师的意见后回答,“1969年”。这个回答显然早于法庭认定的第一起作案的时间。

总体上说,通过对调查的情况进行分析。在班迪第一次被捕之前,班迪的杀人地图与他的求学之路吻合的。1974年秋天,他到犹他州的盐湖城去申请法学院学习的机会,于是,当地的“留着长且直的头发,额头上的头发中分的,漂亮的女孩”开始失踪。虽然警察发现受害者的身份特点,以及犯罪手法非常相似,但是由于这个案件还没有惊动联邦,调查还仅仅限于各州,所以犹他州还不知道是华盛顿的“客人”来到这里了,调查没有什么实质进展。1975年,虽然班迪还在犹他州申请犹他州立大学法学院学习的机会,但是他已经开始对科罗拉多州和爱达荷州感兴趣。1975年秋天,班迪回到了华盛顿,他的“杀人之旅”同“求学之旅”一样告一段落。这个时候三个州的警察都忙的不可开交、不能破案的压力使他们选择了合作。经过三方对了解到的情况进行交换得出结论。嫌疑人是一个年轻英俊的男性,经常帮着绷带假扮手或者脚受伤来引诱目标,并画了一张草图,命名为“泰德”。

四、第一次落网

1975年8月16日,当鲍勃·海伍德(BobHayward)警官在盐湖城外围的一个地区巡逻的时候,他发现一辆褐色的(tan,我看着像蓝色)的“甲克虫”汽车从旁边开过。由于鲍勃对当地的车辆非常熟悉,对这辆从来没有见过的“甲克虫”觉得可疑,于是打开灯照一下他的车牌。不料这辆“甲克虫”突然加速,想摆脱他。鲍勃于是追了上去。在开过两个路口后这辆“甲克虫”停了下来。鲍勃发现车内是一个英俊的小伙子,驾照上的名字是西奥多·罗伯特·班迪。这时增援的警察也赶到了。他们发现班迪的车后排坐位没有了,在行李箱里面发现了一根撬棍、一个用剪开的长丝袜做成的面具、绳子、手铐、电线和一个冰袋。于是警察立刻以涉嫌入室盗窃的罪名将他逮捕了。

在调查的时候,班迪的手铐引起了警察的注意。这副手铐同卡罗·德洛克身上发现的手铐一模一样,当然,用警察在案发现场找到的那把钥匙也能够打开。另外,同卡罗所说的一样,班迪也有一辆“甲克虫”汽车。从车中发现的撬棍使警方认为这不仅仅是简单的入室行窃。警方开始怀疑班迪与一系列杀人案件有关。1975年10月2日,卡罗来到犹他州警局认人,当卡罗准确无误的从七个人中识别出了班迪的时候,警察们知道,这回逮着一条大鱼。于是警方开始对班迪杀害梅莉莎·史密斯、劳拉·爱米、和戴比·肯特(MelissaSmith,LauraAimeandDebbyKent)的调查开始了。

五、调查

在调查班迪的过程中,伊丽莎白·坎道尔自然成为被询问的重点。警方希望从坎道尔的表述中了解班迪在生活中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有什么习惯等等。1975年9月16日,坎道尔被华盛顿金县警察局犯罪科的杰瑞·汤普森、丹尼斯·考奇、艾拉·贝尔(JerryThompson,DennisCouchandIraBeal)三位侦探请到警局协助调查。坎道尔显得非常紧张和不安。她深爱着班迪,但是最终还是向警方表示愿意告诉警方她所知道的一切,协助调查。坎道尔证明,班迪经常昼伏夜出,家里面有石膏做的手和脚的模型。从1974年开始,他们的性生活明显减少,不但如此,即使做爱班迪也喜欢把她绑起来,在坎道尔说自己不喜欢这样的时候,班迪表现出很失望的情绪。另外,警方经过了解得知,在被害人遇害的时间,班迪均不在坎道尔身边。值得注意的事,詹尼斯·奥特和丹尼斯·纳斯兰德失踪的时候,班迪正好也频繁出现在珊米士湖区,班迪当时对坎道尔说自己去划水,由于班迪平时就热爱运动,所以当时坎道尔并没有其什么疑心。后来警方又找到斯坦芬尼了解情况。但是并没有什么突破,只是了解到在班迪和斯坦芬尼第二次交往的时候与坎道尔的关系也非常密切,两个女人都知道对方的存在。班迪在谎言和辜负中游刃有余。侦探对班迪的性情和习惯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

其他证据还有:

1、警方发现班迪车中的撬棍同梅莉莎头上的钝器伤痕相符;

2、从卡罗衣服上提取的血迹同班迪的血迹相同;

3、在班迪的“甲克虫”轿车里发现了卡伦和梅莉莎的头发;

4、多个目击证人指正班迪在詹尼斯·奥特和丹尼斯·纳斯兰德失踪的时候出现在珊米士湖附近;

5、一个班迪的朋友向警方说,他看到一件女士内裤放在“甲克虫”的仪表盘上;

6、另一个班迪的朋友告诉警察他曾经看见班迪手上打着石膏,但是他从来没有受过伤;

7、班迪被证明在事发期间经常出现在被害人尸体被发现的泰勒山脉附近;

8、从班迪的信用卡消费信息看,他经常在被害人遇害的时间出现在案发附近地点买汽油。

大量的证据都指向班迪。于是,警方决定将班迪送上法庭。

六、涉嫌绑架卡罗·德洛克案、涉嫌谋杀卡伦·坎贝尔案的审理

1976年2月23日开庭审理了班迪涉嫌绑架卡罗·德洛克案件。在庭审过程中,班迪始终称自己从未见过卡罗,自己是无辜的。即便是当卡罗在庭上指认出“罗斯兰德警官”就是坐在被告席上的班迪时,班迪还是一脸轻松。他认为警方的证据不足以定他的罪。但是其后的发展超出了班迪的预料。卡罗报警时的证词、班迪车上的可疑物品、手铐,以及卡罗衣服上的血迹都证明了班迪是凶手。1996年6月30日,法庭宣布绑架罪成立,判处邦迪15年监禁,可以申请假释。服刑地点为犹他州州立监狱。

1976年10月22日,华盛顿白杨镇金县法院,审理班迪涉嫌谋杀卡伦·坎贝尔案。班迪认为自己在卡罗案中失利是因为律师不尽职。于是他决定不聘请律师,自己为自己辩护。根据州法律的规定班迪依法可以使用法院的图书馆。这样,班迪借此开始了自己的逃跑计划。

七、越狱Ⅰ&越狱Ⅱ

白杨镇法院图书馆的警备稀松平常,班迪既没有带脚镣,也没有带手铐,他轻轻松松的就从二楼窗户跳出去,虽然落地时崴伤了脚。由于没有带任何的警械,估计也没穿号服。班迪可以像普通人一样行动而不被人注意。在镇子里他“自由”了几天,但是一直没能离开这个镇。因为警察很快就发现班迪逃跑了。警局发动了150人去搜索,并且配备了警犬。各条道路上都设立了检查站。班迪白天不敢露面,在晚上出来找些吃的,譬如垃圾桶里面或者别人的家里,这个时候他盗窃的技巧发挥了作用。但是盗窃的习惯反而“害”了他。1977年6月13日他偷了一辆车打算逃出白杨镇。但是车主很快发现自己的车被偷了,于是报警。目标大了,警察很快就抓住了班迪。于是他第一次越狱就这样结束了。

由于逃跑事件,班迪被关押在格兰伍德待审监狱(GlenwoodSpringsjail)。案子没完,作为当事人及代理人的班迪还是可以去图书馆查找材料。但是他需要带上手铐脚镣。不过即使这样班迪还是没有停止他的逃跑计划。事后证明,这次逃跑的计划比较成功,准备的时间也比较充分。他准备了七个月,用这么长的时间去观察、准备。班迪先是进行了减肥运动,七个月的时间减去了将近五十磅的体重。另外,事后班迪供述,他从一个狱友那里得到一把锯条。他发现监狱的隔层可以四通八达,便打算使自己瘦下来后从中逃跑。其实班迪的行为曾经有犯人向狱警告发,但是不知何故狱警并没有提高警惕。这样班迪要做的就是观察和等待时机了。1997年12月23日,卡伦·坎贝尔谋杀案的主审法官决定案件将于1978年1月9日依法移送到科罗拉多审判。班迪觉得自己应当行动了,1977年12月30日元旦即将来临,他趁着警察松懈,先是把书和一些杂物放在毯子下,伪装成自己在睡觉,然后用偷偷钻进事先打通的天花板隔层,通过隔层趁人不备进入了警员的休息室。换好衣服后,大大方方的走出了警局的正门。直到第二天中午,警察才发现班迪再次逃跑了。但是那已经是十五个小时以前的事情了。这时他已经到了芝加哥,班迪的目的地是佛罗里达。在路途中班迪还饶有兴致的观看了他钟爱的华盛顿大学爱斯基摩人队打败密歇根州的大学进入玫瑰碗决赛。1978年1月中旬,他到达了佛罗里达的塔拉哈西(Tallahassee),并且用了一个新的名字克里斯·哈根(ChrisHagen)租下一套房子。在接下来的时间里,班迪很惬意的享受着佛罗里达的自由生活,在这里没有人知道他是谁,没有人知道他的过去。班迪几乎每天都在佛罗里达州立大学的校园里游荡。没事的时候就在房子里看电视,或者去偷点东西来维持他的生活。班迪所有的用度几乎都是靠盗窃的来的,他甚至用偷来的信用卡去消费。在第二次逃跑的过程中,班迪共偷了两辆车。一辆是白色的小货车,一辆是他钟爱的VW“甲克虫”。白色小货车在他杀害了金柏莉·林奇之后便抛弃在一条僻静的小路上了。而“甲克虫”他并没有开多久。同第一次被捕时一样,佛罗里达的巡警戴维·李看到一部陌生的车开过便记下车牌,经过警局查询发现是一辆失窃的车辆便开始追捕。一开始班迪还是加速逃跑,但是最后停下来。李警官让他从车上下来,一开始班迪还作出伏法状,但是就在警官给他戴手铐的时候突然与警官厮打起来,并挣脱了束缚逃跑,这时警察用佩枪将其击倒,就在警官将他拉起来的时候,班迪猛地要夺警察的枪,但是最后警察还是将其制伏送到警局。这样,班迪终于又回到了属于他的地方。

八、最终的审判

根据佛罗里达州的法律,每一起案件都需要进行独立的审判。于是,班迪在佛罗里达所作的案子要进行分别审理。

1979年6月25日,迈阿密,佛罗里达,进行审理1978年1月14日发生在女生宿舍莉莎·列维案件。在开庭之前这个案件就受到广泛的关注,大批记者在法庭外等待审判结果。法庭内,班迪还是决定为自己进行辩护。陪审团则主要由非裔美国人组成。班迪坚信自己可以获得诉讼的胜利,但是两个证据使他非常被动。一个是在案发现场的目击证人的证言,这个证人是与被害人住在同一座宿舍楼里,名字叫尼特·尼尔(NitaNeary)。在法庭上,她毫不犹豫的指出,坐在被告席上的班迪就是当夜她看到的从宿舍中出去的男子。第二个证据就是被害者身上咬痕同班迪的牙齿记录一致。理查德·索沃伦(RichardSouviron)医生作为控方的专家证人出庭,针对莉莎身上的咬痕就是班迪造成的事实进行作证。理查德博士出示了大量的图片和数据进行说明,由于成长过程中的特性,每个人牙齿的磨损都不相同,从莉莎身体上提取的咬痕与从班迪牙齿记录进行比对,出乎意料的一致性证明了班迪就是给莉莎造成咬伤的人,而不是其他人。1979年7月23日,班迪在法院的单身牢房里等待这陪审团的结果。七个小时后,法官宣布了陪审团的评议结果,有罪!所有的陪审团成员都认为班迪杀害了莉莎。法官判决死刑,执行方式为电刑。听到这个结果,班迪失去控制般大叫,一位摄影记者记载下这一刻,就是本档案提供的头像,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一名情性奔放的艺术家在进行表演,其实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知道自己走到了命运尽头的宣泄。

1979年7月23日,在同一个法官的主持下开庭审理了玛格丽特·鲍曼案。判决结果不出所料,法官宣判班迪杀害了玛格丽特,判决死刑,方式为电刑。

1980年1月7日,奥兰多,佛罗里达,桔县(OrangeCounty)金柏莉·林奇案开庭审理。这次班迪打算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分别是朱莉斯·艾佛瑞坎诺(JuliusAfricano)和林恩汤普森(LynnThompson)。这次他们的策略是以班迪精神有问题为由避免法庭对班迪作出有罪判决。也许是为了配合律师的策略,也许是班迪再也沉不住气,在开庭过程中他失去了以往的冷静,在法庭大喊大叫,甚至因为证人的证言而大骂证人。但是他们所做的一切都不能挽回班迪既定的命运。警方的证据非常充分,在林奇失踪的当日有三个人看到班迪开过的小货车,其中一名证人看到林奇同班迪上了他的车。另外,车中发现班迪的衣服纤维,在车里还发现了林奇的血迹,以及与班迪血型相符的精液,这个和林奇遇害时穿着的内裤上的血型相符。在1980年2月7日,经过七个小时的评议,陪审团提交了陪审团意见,一致认为班迪有罪。2月9日,华莱士·乔普林法官(WallaceJopling)宣判了班迪的第三次死刑,执行方式还是电刑。这虽然让大众大快人心,但是并没有出乎人的意料。这一天最让人惊奇的一幕是,班迪当庭向证人卡罗·安·布尼(CaroleAnnBoone)求婚,更让人惊奇的是卡罗竟然答应了。根据佛罗里达州的法律,在双方都发誓的情况下,婚姻是合法有效的。“婚礼”过后,新郎班迪被判有罪,押回监狱。不可否认的是,班迪对女性有非凡的吸引力,在他结婚后,无数的女性给他写信向他表示好感。这让人非常吃惊,许多社会学家对此持批评的态度,希望大众有正常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另外需要留下一笔的是,卡罗婚后(1982年)为班迪生了一个男孩,母子两人在班迪被执行死刑后一直生活在极度贫困之中。

九、最后的时间

班迪在佛罗里达州立监狱中度过了最后的时光,案件审理完毕之后,班迪并没有束手待毙,他重新聘请了律师对女生宿舍案件进行上诉,但是,他的上诉被驳回,判决被维持了。1985年,班迪对林奇案件提起了上诉,但是仍然被维持。班迪的死刑执行日期最后确定在1989年1月24日。这个时间距离法庭确认的,班迪的第一个被害人受害的日期,几乎是相差了十五年。1989年1月24日早上七点,班迪享受了他最后一顿早餐后,在警察的看押下进入了行刑室。警察们将邦迪帮在电椅上,这个电椅被监狱里的人戏称为“老火花”。7点15分,三名警察分别拉下不同的电闸。监狱外,无数的人打着标语在等待班迪的死讯。当监狱的新闻官走出监狱,面无表情的宣布“班迪死了”后,记者纷纷离去,奔向报社,而剩下的人都在庆祝。大家鼓掌相庆,有的人甚至放起了烟火。恶魔终于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十、校园杀手VS绿河杀手

班迪在不断上诉的期间发现西雅图市的绿河地区出现了一个连环杀手,警方的侦破活动一直没有进展。也许是因为同业相残的原因,也许是不想自己被别人比下去,班迪竟然与主办警官,也是抓捕自己的警官罗伯特·坎珀联系,称自己可以协助他破案。于是班迪有幸同道格拉斯一同成为警方的顾问,上演了一出贼抓贼的好戏。班迪提供的意见确实使警方的思路打开,使他们看到了更“宽广”的空间,同时也更加了解了连环杀手的心态。可惜的是,班迪没有等到“绿河杀手”被捕的那天就坐上了电椅。不过这样也好,如果他知道跟他一样穷凶极恶的杀手可以同法院达成协议而避免死刑,他一定会更加感叹命运不济。就像上面我们已经说的,班迪的目标是中产阶级,而“绿河杀手”的目标却是妓女。不同的对象,不同的结果。这也许就是美国的法制阴影。星条旗下,未必人人生而平等。

十、为什么

是什么原因,什么因素早就了这个杀手?这是我们每次遇到一个案子的时候都要想的问题,这里我们摘引1987年冬天纽约综合大学医疗中心对班迪进行了一次心理检测。经过与班迪的对话,对班迪的心理进行了分析。这有助于我们分析班迪行为的根源。

班迪讲述了他的童年,特别是同自己“父母”的关系和情况。他对“父亲”的评价是欺压弱小的残暴者,道貌岸然。他描绘他的“父亲”是基督教的盲从者,他仇恨一切黑人、意大利人、天主教徒和犹太人。他进一步称他的“父亲”虐待小动物,殴打自家的狗,以及虐待邻居家的猫。他的“父亲”虽然是基督教的执事,但是在家中的温室里藏着数量巨大的色情物品。班迪和班迪的侄子经常去偷看。而且他的“父亲”是非常好面子的人,这一点对于他帮助“姐姐”隐瞒自己的身世一事上可以看出。班迪对于“母亲”的评价显然更加体现出他对“母亲”的感情。他说“母亲”是一个善良但是懦弱、只知道服从的人。这次研究也询问了班迪的家人,通过另一个侧面来了解班迪。班迪最小的姐姐朱莉娅回忆,班迪三岁的时候曾经进入她的房间,在自己熟睡的时候用刀比着自己,当自己醒来的时候,班迪冲着自己傻笑。在班迪逃亡期间,他曾经用偷来的信用卡买了三十多双丝袜。当医生询问他是否有恋足癖时,班迪认为自己并没有这种怪癖。班迪是惯偷,从他在上学期间开始就是,他用盗窃来的财物支持自己的开销。外表光鲜的他在周围人的眼里是一个出色的人。班迪对自己的评价是“我是你们见到过的最冷血的杂种”,这是警察在班迪被定罪后问他有什么要对自己家人说的回答。

通过上面班迪自己的陈述,我们可以看出一点端倪:

第一,班迪对家庭的描述显然与人们一般所了解的情况不相吻合。我们认为也许是因为谎言越完美,在戳穿之后的影响越大。班迪的“幸福”童年对于他来说也许是最大的痛。谎言是一切罪恶的根源。如果没有众多的谎言,班迪也许仅仅是一个单亲家庭的孩子而已。

第二,班迪对外祖父的评价显然有怨恨的情绪,主要是因为他对班迪的身世进行了隐瞒。通过对周围人的了解,班迪对于“父亲”还是非常钦佩的。就是因为如此,在得知自己被欺骗后反应才会更加激烈。非常不巧,他得知自己身世的时间就是他第一次被心上人抛弃的时候。当时脆弱的班迪认为全世界的人都在欺骗他。他后来对女性进行伤害、杀戮,不论是直接入室行凶,还是通过欺骗的手段得手,都能反应出他报复的心理。班迪的外祖父言行不一的性格对于班迪的影响也是巨大的。外表光鲜,正面评价与龌龊的举动于一身,班迪身上有的外祖父的影子。

第三,从班迪的行为,作案手法,作案习惯等观察,班迪性倒错、恋尸癖、恋物癖,这些情况都与儿童时期的事件有联系。也许就像他临行刑之前接受采访时所说的,都是色情暴力刊物惹得祸。

第四,人格分裂。班迪的经历给他的心理造成的影响是矛盾的。通过班迪自己陈述,他一直在压抑自己的另一半,当然,他越想压抑,另一半就越强烈,爆发的时候也就越强烈。通过对一些列犯罪的观察,他进行犯罪时所使用的暴力是不尽相同的。在许久没有行凶之后的第一次作案手段都非常恶劣,但是在一系列作案中,方式及手段都比较“平常”,没有出现极端的行为。这种情况在1974年1月14日的第一次作案(法庭确认的)及他越狱后的第一次作案1978年1月14日女生宿舍案,手段都非常恶劣。从现场看,感觉班迪都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他不仅仅是强奸、杀害他们,而且用非常猥亵的手段,从侮辱被害人的行为中得到变态的满足。

第五,班迪虽然没有着重谈他的第一任女友,但是从被害人的情况看,受害者在外貌、年龄、身份,或者是社会地位上有着一定的相似性。在班迪的潜意识里,他非常痛恨自己被别人看不起。这也许和他的身世有关。他痛恨生活幸福的人。从侦查的结果可以得知,每次下手之前,班迪都会有所选择,他选择的目标就是生活幸福的女孩。

另外,一定要提及的一个题目就是盗窃,盗窃左右着班迪的生活,甚至他的犯罪生涯。

盗窃行为对于班迪来说可以说是一个媒介,是他从一个正常人向恶魔滑行的过程。盗窃一开始是班迪的“主业”,通过盗窃可以使班迪有足够的钱去装饰他的生活。但是从心理学上看,盗窃也是一种压力的释放。当他从偷窃饭店里的小东西到偷窃工作的地方的东西,到最后入室盗窃价值贵重的东西。这一切都沿着一条无形的轨道无法逆转的前进着。班迪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他向往光鲜的生活,成为为人瞩目的焦点。但是他的身世使他自惭形秽。偷窃的感觉,紧张、害怕、成功后的窃喜,使他觉得自己更加仇恨自己。当到达班迪自己所说的,不能压制身体里的另一个自己的时候,一切将无法挽回。犯罪学家总结,盗窃、尾随、偷窥,这些看似不值得一提的小过,往往是通向恶性犯罪的必然之路。班迪也许当时只是想进入女生宿舍偷一台电器,当他发现熟睡的、美丽的女生,想到自己被别人欺骗。他认为美丽是一种罪,尤其是长相同他的前女友相象的那种类型。于是他将自己的残暴向他们发泄。当一切都发生之后,他可能觉得自己突然很平静。就像其他的连环杀手一样,他找到了自己“平衡”的方式。尸体让他也觉得很安全。他经常“摆弄”尸体知道腐烂不得不丢到才罢手也说明了这个问题。这个时候的班迪不在因为这些事情仇恨自己了,他认为这是真正的自己。

盗窃使班迪满足了很多需要,譬如钱,舒适、体面的生活,甚至通过盗窃找到自己。但是盗窃的习惯却葬送了他。我们现在得知的、班迪的所有罪行都是后期侦查的成果,班迪在进行杀戮、强奸的过程中从未被警察发觉,也未成为警察关注的对象(仅进入二十五人的大名单)。但是他两次被捕却都是因为盗窃,第一次是因为车中有盗窃的工具,第二次因为他盗窃了他所钟爱VW大众公司出产的甲克虫小轿车。在被警察发现后的反应也是如出一辙,像所有的小偷一样,快速驾车逃跑。但是无一幸免的被抓获。应了那句老话“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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