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8-4-9 09:33:26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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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8-4-9 10:15:18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林杀死的。小文请了侦探跟踪林,又装疯,离婚后和那个侦探去酒吧,刚好林也去了同一家,一激动就把小文杀了藏起来,后来抛尸。至于王,可能是小文出轨对象,为了他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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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 2018-4-9 20:25:28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凶手是王医生。开头的歌舞厅中那个观察的男人是林,那名女子是小文,与小文交谈的是王医生。当时王医生就给小文下了药,这种药可以影响食用者的大脑,类似于致幻剂。而之后尾随小文是因为王医生想要确定药物的发作时长。在林小区里徘徊的王医生发现有侦探介入这件事,所以他加快了杀人进程。夏天在医院询句小文前,小文就被王医生下了药。小文在签订协议前,被医生下了药,被下药的小文只认识医生,也只听医生的话,所以小文签协议时很高兴。小文在出院前和医生约定好在某一个地方见面,而且这个地方离医院很近。医生利用这个5,6分钟说服坐在车上的小文自己脱掉衣服,然后用藏在车上的绳子勒死小文,将尸体抛在玉米地,驱车回医院。当然,犯案的应该是另一个人格的王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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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 2018-4-10 02:51:59 | 2018-4-13 10:15编辑 | 显示全部楼层
      1)前期设定

      这期的谜题实在是让我毫无头绪,不熟悉作者、摸不着谜题的风格。既然谜题开场说到“我所陈述的案件都是真是发生的”,那么我以贴近现实的方式看待这次每谜。这类的谜题第一次做,需要进行犯罪侧写,符合了谜题答案要求:分析疑点、无需动机、人物侧写。不知道是不是作者想要的,但我尽力而为把所有的可能性都分析一遍。

      这里必须声明,分析中也许会出现一些冒犯读者、让读者不舒服的字眼。如果您在阅读的过程中觉得被冒犯,在这里说声抱歉。


      2)案发当日各人物时间分析

      a. 小文时间分析

      1310:小文从医院走出去。
      1315:小文到达林的家签离婚协议。(假设小文打车)
      1330:小文打电话给王鹏,告知她要回去医院
      1340:小文在林家不远的服装店购物,随后离开。
      1400~1700:小文死亡时间。

      b. 王鹏时间分析

      1310:收到林打电话要求小文回家的要求,批准小文一个半小时假期。小文从医院出去。
      1330:收到小文打来的电话,告知她要回去医院
      1300~1800:期间一直在医院,上洗手间只用了5分钟时间。护士、病人和病人家属可以作证。
      1800:王鹏下班前,曾拨电给林询问小文下落。花半小时时间抵达住宅。
      1835:王鹏拨电给医院,得知小文未归。
      1840:王鹏报警。
      1850~1910:警察询问王鹏关于小文失踪。

      c. 林时间分析

      1310以前:打电话给王鹏,要求让小文回家签下离婚协议。
      1315:小文抵达家里,签下离婚协议。
      1330:小文打电话给王鹏,告知会回去医院。同时,林约朋友喝酒。
      1340:林和朋友在酒店碰面,喝酒直到1500。林曾上厕所约5分钟。
      1500:大伙儿一同离开酒店,到另外一人家打牌。
      1500~0700:大伙儿打牌借宿。直到明早。

      结论:根据三人的时间分析,林和王鹏两人有不在场证明。林或王鹏不是杀小文的凶手,他们没有能力作案。就算他们说谎串谋,但也无法在1400~1700这段时间下手杀害小文。所以,杀害小文的凶手很可能是另有其人。


      3)连环凶杀案分析:凶手侧写


      a. 尸体赤裸

      分析:凶手把死者的衣物脱去,是为了羞辱死者。衣服被视为遮盖内在的表征,褪去外在的假象让众人看清死者原本的丑陋。是一种凶手认为死者说谎、欺骗、掩饰等意义。死者的衣物,很可能成为凶手的收集品、战利品,让凶手可以回味杀害死者的记忆。

      b. 头上有钝器击打的伤痕

      分析:死者头部的钝击伤并不是致命伤,这表示凶手在攻击死者的那一刻不是立刻意图将她杀死,而是要将她制服,为了让她失去逃跑的能力。典型的钝器伤人/杀人事故(不超过一次的打击),在初始阶段凶手是无意杀害死者。很显然,凶手的意图是制服、绑架死者到一个地点后,再进行杀害。被害者头部(特别是额头部位)遭到重击后,大脑很可能经历挫裂伤而昏迷超过半小时时间,这时间足以让凶手进行下一个犯罪阶段。

      c. 致命伤在颈部,深锁锁喉造成的脑部缺氧,也就是被勒死的

      分析:勒死死者,是很多连环杀人犯最常用的方法。他们享受双手掌控生命,掌控至高无上权力确定他人生死的快感。在勒死死者的过程中,他们亲眼目睹死者在痛苦的过程中不断挣扎,感受生命渐渐流逝。这类的杀人方式,凶手多是想死者宣示不满,或者从虐杀过程满足他们变态的心理。

      d. 无强暴痕迹

      分析:在连环凶杀案中,极大多数原始的动机,为性动机。其次,杀人动机为从杀人过程泄愤情绪,对死者报复的心理。凶手没有对死者进行性侵,主要有两个可能性。第一个可能性,凶手心理上认为死者是肮脏、不纯洁、污秽的,凶手不屑于和死者进行性侵。这类的心理,凶手极可能被身边的女性背叛,并对女性有憎恨的心理。

      第二个可能性,凶手是女性,身体条件没有性侵死者的条件。不排除凶手是女性的可能,是因为犯案过程需要运用力量之处可点可圈,只要在凶手在体力/身体条件占上风就行了。身体条件比死者好,以钝物击打死者头部达到制服死者的目的,利用交通工具把死者载送到指定的地点,利用绳索把死者勒死,把死者衣物脱光羞辱死者。

      还有一个极小的可能性,凶手是一个性功能有障碍的男性。如果凶手真是一个性功能有障碍的男性,或多或少通过其他的方法让他获得性的快感。假设凶手如果无法性侵死者,那么他有可能猥亵死者其他的性特征,比如在乳房的压印、捏痕等。有以往案例,凶手在尸体前自渎,这样会在尸体上/附近留下痕迹。杀人动机是性,那么在死者的尸体或多或少可以找到相关的痕迹,而非谜题所描述。

      e. 3个凶案现场相距甚远

      分析:凶手很可能拥有交通。第一、第二位死者、和小文没有交集,三人的社会阶级也不同(蓝领、白领和富有人家),这点可以假设她们三人的活动区域很少重叠点。第一和第二案发现场,有一定的距离,凶手需要拥有交通工具才能够完成运送过程。

      f. 并且3个被害人的被害时间都是最近几周的周末

      分析:周末,对于蓝领和白领阶层的女士,是一个工作之外,放松身心的时段。女人,在周末寻找放松心情、消除劳累、奖励自己的最佳方法,唯有出外逛逛购物。从这点可以假设,凶手是一个他们平时工作时间内,极少接触的对象。

      g. 身上的财务都被拿走

      分析:如果凶手的杀人动机为了钱财,这点很难说的通;因为为钱财杀人,不必大费周章摆置尸体。但不排除凶手第一次犯罪是为了钱,在过程中意外的领略了杀人的快感而上瘾。也许,死者的钱包/手提袋是凶手的战利品/纪念品。凶手很可能经济环境不怎么好,收入不稳定。凶手取走死者的钱财,偏向顺手牵羊的性质,也有可能出于妒嫉的心态;凶手极可能有打劫或偷窃的前科。

      h. 她们的年龄都在35岁左右。

      分析:在连环凶杀案,凶手选择目标是有一定的依据和条件,非随机选择。谜题中,我们至少可以知道目标是35岁左右的女性。但是这两个条件(女性、35岁左右)还不足以挑起凶手的杀机,这两个条件涵盖的目标范围太广了。有理由怀疑第三个挑起杀手的杀人冲动,是粉色的外套。也许警方应该询问第一、第二名死者和小文亲属,两位死者遇害前的穿着打扮、发型颜色、惯用的香水、甚至籍贯口音等等特征,从中发觉三人的相似之处。

      i. 她好像跟什么人挥了挥手,然后就跑出我的视线了。”说着学了学挥手的动作,就像是看到了一个远处的朋友那样挥举起右手过头顶,然后左右挥动,没什么特别的。(店员对目击小文离开店铺后最后印象)
      第一个死者,被害地点是一段公路旁边的小山坡上……第二个死者,被害地点是一片玉米地,旁边虽有马路但是开车的人很难观察到……(第一位和第二位死者的案发现场)


      分析:小文不是向朋友挥手。小文走出店铺后,她急着回到医院向情人汇报好消息,小文在路边打车。谜题中描述的,非常明显是要远方的目标发现自己的存在,比如把远处的计程车招,呼过来自己身边。目击者在1340最后看见小文,而小文随后1400~1700这段时间遇害。很可能杀害小文的是计程车司机。除了已破的第三宗命案,其余的都是在公路旁边偏僻的地点,符合凶手熟悉城市的很了解,也了解路边各处地点的情况。

      曾有心理学家分析,连环凶手最理想的工作是计程车司机。他们在熟悉的区域中不断打转,慢慢地选者自己心仪的目标;车子让他们可以自由的行动和方便处理死者,本身的职业也为凶手提供一个极好接近目标的机会。

      j. 电视内容是我市的新闻频道……我市发生了一起特大连环杀人案,受害者均为女性……虽然后续报道并没有说明被害人被加害的地点和动机……
      地点还是在第二起案件玉米地里,离原来的案发现场距离不到100米。


      分析:排除巧合的情况下,几乎可以认定杀害小文的是该连环杀手。模仿犯无法通过媒体得知死者的遇害地点/案发现场。如果模仿犯是夏天身边的人,跟踪夏天走访案子,模仿犯应该把小文的尸体摆置在,夏天去过的第一件案子的农村附近。第二处案发现场可以说是保密,只有连环杀手知道。

      连环杀手回到以前的现场再次犯案,有几项可能的因素。第一项,凶手要重温/回味以往杀害死者的经历。第二项,凶手觉得自己高智慧,不会被警方查办,这样做是向警方发起挑战。第三项,凶手杀人过程开始悄悄地更加细腻和小心,他在不断进步以改进自己的杀人过程。第四项,玉米田这地点对凶手而言有特别的意义,凶手的童年很可能在有玉米田的农村长大。凶手偏向在自己熟悉和感觉安全的地点作案,警方可以先排查第一案发地点除外工作的村民。

      k. 第三个女性,被害地点是某小区后面的废弃厂房,头部没有伤痕,身体上有挣扎抵抗过的痕迹,死因是被人掐死,死前遭到过强奸。

      分析:杀害第三位受害者的手法和过程,很明显和以往两宗不同。案发现场是凶手和死者接触的地方,本案凶手没有交通工具。凶手是以武力制服死者,可以看出当时凶手是即兴犯案,毫无准备。凶手不是以绳子勒斯死者而用掐死,杀人手法不同以外,凶手在一个很迫切心急的情况下杀人灭口。死者遭到强奸,很明显凶手犯罪的动机就是性,这和以往两宗的动机不同。不确定尸体是否赤裸和死者财务是否被窃走。

      虽然连环杀人犯的心理出现变化时,犯案手法也会改变。然而,第三宗的案子显然不是出于他的手笔,动机、手法、计划等完全不同。犯罪现场留下的心理痕迹,是能反映犯罪者当时的心情和心理;几乎可以断定,第三宗的案子是一件独立的案件,和连环杀人毫无关系。


      4)人物分析

      既然时间上排除林和王鹏是连环杀人犯,那么从他们的生活和心理上分析他们是否有可能是连环杀人犯。

      林的人物分析:
      林……是个有钱人,他在外地开了一家装修公司,生意不错,几年的功夫就挣了人生的第一桶金,还娶了个魔鬼身材天使脸的老婆,……虽然事业成功,但是婚姻生活却是一塌糊涂……他跟我叨叨过,说他妻子不是个省油的灯,喜欢出去鬼混,林也经常在外地不能天天看着他,两人经常吵架,女人也拖着不要孩子,而且她提离婚提了好几回了,但林说什么就是不同意。……我心说:结婚的时候都没这么勤快,现在离婚了,倒是关心上了。林又说:“对了,老夏,你也帮忙找找呗,毕竟也是夫妻一场。”

      分析:林是一个见过世面的人,有自己的事业,有自己的朋友;唯有婚姻这一项不如意。促使林和小文婚姻破裂,极可能是林没有给予足够的关怀和时间小文,让小文觉得自己不被重视。在机缘巧合下遇见王鹏,被他貌赛潘安(谜题中的形容)的容貌给吸引住,不惜出轨。林知道小文不守妇道后,不同意离婚也不愿意轻易放弃这段婚姻,林期待小文会回心转意的那一天。

      然而当林发现,小文不惜装疯卖傻来摆脱自己;虽然心中苦涩也万般不愿意,最后还是忍痛割爱把手放开。没料到小文这么不幸,遇上连环杀人犯后,林还是念着以往的旧情,能帮一把就帮一把。可见,林还是深爱着小文。

      表曾心理看来,林对女性一点也不憎恨,反而对小文有更多的包容和放纵。在婚姻不如意的时期,林选择找夏天(也许还有其他人)渲泄情绪上的不满,也没有孤僻、自卑等迹象。


      王鹏的人物分析:
      档案大致内容如下:王鹏,男,36岁,离异,家住我是一家中高档别墅花园小区。6年前离婚孩子归前妻哺养,先后任职我市两家医院精神科主任医师......离婚时精神受到过沉重打击,休息过一年,之后重操旧业......在之后的调查中,警方发现王医生虽然为独居,但却发现了女性的生活用品,包括女性的衣物,洗漱用品,据他说是前妻留下的。

      分析:王鹏曾有一段不如意的婚姻。离婚的原因不外是,男方有外遇、女方有外遇、两夫妻合不来。假如王鹏前妻挑起抚养孩子的责任,那么女方出轨的可能性很低,因女方出轨常常视孩子为负担。虽然离婚原因很可能是王鹏有外遇,个人偏向王鹏夫妇合不来。

      假如王鹏惹桃花的外貌造成他的婚姻失败,王鹏也许是一个多情的人。王鹏深爱着前妻,但是却无法控制自己爱上其他女人。王鹏在离婚后,曾经消沉过一段日子。王鹏对离婚这事打击不小,他不万分不愿意和前妻离婚。在王鹏的住处发现女性生活用品等,都是属于前妻(如果王鹏没撒谎),可见王鹏是一个用情很深的人。有理由相信,小文的外貌和王鹏前妻有几分相似,不然王鹏不会和小文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虽然男性离婚后,在低潮期间,心理会发展孤僻、自卑、甚至憎恨女性的心理;谜题所提供的线索内,很明显王鹏是没有这类的负面心理。别忘记王鹏是在精神科工作,杯具专业知识的同僚们没理由毫无察觉他有任何异象。


      5)小文遇害过程

      在1310,小文从医院走出去。1315小文到达林的家签离婚协议。时间上,小文应该打车(计程车)回家。大约15分钟的时间内,小文签好字,向林交待清楚后,在1330小文打电话给王鹏,告知她要回去医院。

      由于小文签字了,不在受婚姻约束,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和王鹏在一起来,所以她特别的兴奋。在1340,小文在林家不远的服装店购物,女为悦己者容随买了粉色的外套,后离开店铺。为了最快时间回到医院,和王鹏分享他们计划成功的好消息,小文还是选择打车回去。可惜很不幸,她搭上了连环杀手的计程车。

      在1400至1700这段时间,连环凶手把小文载送到偏远的地方。小文发现路线不妥后,尝试逃跑。凶手为了制服小文,随手拿起藏在车上的钝器(也许是木棍)把小文敲晕。最后把小文载到第二死者案发现场,玉米田附近把小文勒死,再布置尸体。


      6)谜题中的众疑点

      a. 歌舞厅的那一幕

      分析:第一幕的不知名男士,“男的梳着平头,穿着黑色休闲衬衫,手上带着一块手表,手表在灯光下时不时反射出金色的光。他看着女人,眼神深情,他嘴唇很薄,是那种女人一看见就动心的美男子。”和第四幕的王鹏,“王医生35、6上下,穿着一身白大褂,带着一副金边眼睛,梳着平头,薄薄的嘴唇看起来很是精神,帅气,手上戴着一块金色的手表。”。两者的形容几乎一模一样,两者是同一个人。

      第一幕的不知名女人“女人身材苗条修长,穿着牛仔裤和吊带背心更显妖娆,丝毫看不出是一个30多岁的女人。”和第三幕的小文“还娶了个魔鬼身材天使脸的老婆,”。两者的形容接近,都是外貌出众的女人,而且年龄相近。两者是同一人。

      第一幕的第二不知名男士“在角落里有一个男人,这男人始终盯着这对男女,一口烟一口烟地抽着,好像在思考着什么。没有任何的形容词,但他有吸烟的习惯。第三幕中,“他一边给我点烟一边让我坐下,”,林给夏天点烟。只有抽烟的人才会随身带着香烟。相信该第二不知名男士是林。

      这幕是林发现小文和王鹏之间的关系。林是一个生意人,习惯捉摸他人脸色,知道夏天不怎么愿意介入他的私事。林很可能雇佣另外一个私家侦探摸清王鹏的底细。所以当小文自称患上精神病时,他怀疑小文正在假扮。


      b. 小文的装疯卖傻,和离婚的理由

      分析:由于小文多次提出离婚,林都不同意。小文只好和王鹏串通,以小文患上精神病为由,让林同意离婚。撞破他们俩在歌舞厅的约会,林知道王鹏的身份是精神科医师。林知道小文不惜装疯卖傻,和王鹏串通给出假的诊断来摆脱自己,显然地林对小文已经死心了,同意离婚。

      假设此案最迟发生在2015年,而夏天和林又是同龄;夏天在1993年入行,估计当时20岁。那么在2015年林也是42岁了,而小文不超过35岁。相信将近10年的年龄差距使他们之间出现代沟。林努力工作赚钱,而小文生性好玩享受生活(婚后应该还维持夜生活),两人的生活和价值观有差距。林的外貌并不出众,当小文遇见貌赛潘安的王鹏,相比之下小文更希望能够和王鹏厮守终生。林希望可以有自己的孩子,而小文为了保持现在开心没负担的生活,拒接挑起照顾孩子的责任。小文这类的生活与性格,是属于“今朝有酒今朝醉”和“人活着是为了自己”之类,犹如嬉皮。这类人生性自私,以自由和享受生活为借口。相信这些理由,足以让小文有离开林的念头。


      c. 林家楼下的神秘人

      分析:该神秘人是小文的可能性小,医院没理由放一名病人出院没有任何记录。王鹏没有监视林的理由,所以也不会是他。该神秘人唯有是“连环杀人犯”或者是“涉嫌第三宗命案的犯人”。

      谜题中的线索,不足以把“神秘人”的矛头指向连环杀人犯,而心理侧写也不符。只有涉嫌第三宗命案的犯人可以满足,包括“小区里尾随女人还摸女人屁股”(是一名跟踪狂,谜题中小文曾提到有人曾跟踪她),“他家里到处都是黄色录像带,纯粹是个变态!”(相信小文穿着性感,引起他的注目和性欲),“第三个女性是废弃工厂旁边小区的一名物业人员……小区距离林的小区仅仅不到两公里”(林的家在该犯人的犯案舒适地带)。


      7. 后记

      这题每谜,我根本不知道答题的中心在哪儿。脑子浆糊了,写出一大堆不知道能不能沾边的东西。感觉上,作者也许会有一个很雷人的手法,把林编成杀人犯。如果真是如此,我要翻桌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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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 2018-4-10 08:43:2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引用为双引号内的内容(本来是蓝色字,但可能从word粘过来有些问题吧,都变成黑色的了)。
        首先,我会针对其中几幕做一些细节上的分析,之后再整合梳理小文遇害案的始末。
        一、个别几幕的剧情分析如下:
        1、第一幕:
                A市歌舞厅有一对男女,男的外貌如下,“男的梳着平头,穿着黑色休闲衬衫,手上带着一块手表,手表在灯光下时不时反射出金色的光……他嘴唇很薄”,女的“身材苗条修长,穿着牛仔裤和吊带背心更显妖娆,丝毫看不出是一个30多岁的女人。”同时角落有一个男人在盯着他们。
                因歌舞厅阴暗的环境,加上品流复杂,我们可以初步判断这对男女并非正常的夫妻关系,但可能是存在某种感情吧。同时,有一个男人在留意着他们,至于针对的是男人还是女人,结合下文可知,应该是针对这名女性。
        2、第三幕:
               林的妻子小文喜欢鬼混,提过几次离婚。某天,林回家后小文持刀上前,声称不认识林,砍伤了林的手。林去医院包扎后回家,发现家里乱七八糟。小文似乎是没有意识到刚才发生的事情。去医院检查后,医生认为小文有精神分裂。现在正住在医院里。林准备和她离婚,只等她签字了。但同时林希望夏天查一下小文的真实情况。夏天发现楼下有人似乎一直在看向他们。林不认识此人。
               此幕描写内容可知几个情况1)小文毫无征兆的行为异常,医生认为她患有精神分裂。精神分裂这种疾病不是用仪器检验确诊的,而是通过医患之间的对话来确诊的。那么,这位医生和小文之间是否串通呢?小文多次要求离婚未果,会不会想出这条苦肉计呢?
        2)有人似乎一直在监视着小文家。
        3、第四幕:
                对于小文主治医生的描写,“王医生35、6上下,穿着一身白大褂,带着一副金边眼睛,梳着平头,薄薄的嘴唇看起来很是精神,帅气,手上戴着一块金色的手表”,基本上符合第一幕歌舞厅男人的外形特征。夏天和小文聊天,小文一直没有理他。此处也可知小文是被锁在房间内的。
                第六幕也对这位医生有一些描述,“王鹏,男,36岁,离异,住在中高档别墅花园小区。6年前离婚孩子归前妻哺养,先后任职我市两家医院精神科主任医师......离婚时精神受到过沉重打击,休息过一年,之后重操旧业,”家里有“女性的生活用品,包括女性的衣物,洗漱用品,据他说是前妻留下的”。住所和车均无问题。
                 结合第一幕和第三幕,我们可以初步推断小文和王医生基本上是认识且关系亲密的(有可能小文在王家留宿过)。小文为了顺利离婚,完全可以借由王医生的身份来为自己出具精神病的诊断证明。
        4、第五幕:
        小文失踪当天情况(结合之后几幕的内容):
        13:10 小文走出医院,有护士证明。“打车只需要5、6分钟,步行不到半个小时左右就到家了”。
        13:30 小文和王医生通话8秒,告知自己马上回去。林签字以后约朋友喝酒。
        13:40 小文去离林家不远的某服装店买衣服(价格不便宜),出门后好像与人挥手致意。
        15:00 林一直与朋友喝酒,期间上厕所用时五六分钟。之后在朋友家借宿至次日早上。
        14:00-17:00 小文被害。
        13:00-18:00 王医生在医院会诊,有护士及病人作证。
        18:00 王医生给林打电话,林说小文签完字就走了。
        18:30 王医生到家,遇到了隔壁邻居。
        18:35 王医生打电话回医院,确定小文没有回来
        18:40 王医生报警。
        小文提到有好像有人跟踪她。
                这一幕信息偏多。基本上是小文案子的时间线。这里我们可以明确几个信息,1)林和王医生都有明确无误的时间证人,即在小文遇害的时间段里,二人均无杀人的时间。2)小文出了服装店挥手的行为可以有几种可能性,或者是遇到了熟人,或者只是单纯的伸手拦出租车。基于前文的分析,小文的情夫很可能为王医生,而该时间他在医院会诊,有明确的人证,所以可以排除。那么小文应该只是单纯的向拥堵的街道上抬手拦车,想尽快赶回医院。毕竟婚是离了,但还可能要再装一段时间的病人才行。3)的确有人一直在跟踪小文,这个人不会是林,也不会是王医生,很可能就是第二幕新闻中提到的连环杀手。
        5、第六幕:
        连环凶杀案被害者(女性)信息整理:
        三个凶案现场相距甚远,被害时间为周末。前二人的凶器为随处可买到的麻绳。被害者无仇家,身上钱财被拿走,年龄在35岁左右。
        第一个-公路旁边的小山坡(山后是村子,村里多数为老人小孩)-食品加工厂普通员工-“赤裸,头上有钝器击打的伤痕,致命伤在颈部,深锁锁喉造成的脑部缺氧,即被勒死的,无强暴痕迹”
        第二个-玉米地(旁边有马路,但开车的人难以观察到)-小学老师-手法与第一个几乎一致
        第三个-某小区后的废弃厂房-废弃工厂旁小区的物业-“头部没有伤痕,身体上有挣扎抵抗过的痕迹,死因是被人掐死,死前遭到过强奸”       
        小文案-第二起玉米地(离原来的案发现场距离不到100米)-手法与前两起一致
        从三起案子的作案手法和地点可以看出,前两起(及小文一案)很可能为同一人所为,而第三起,既多了强奸,又没有使用麻绳勒毙,现场也不同于前两处比较偏僻,极有可能前两起和第三起是不同人所为。
        我们在此处一并分析了连环杀手的犯罪特点吧。
        1)前两起及小文案的案发现场均是较为偏僻的地方,一个小山坡,一片玉米地。试想,三位女性受害人是怎么来到这里的呢?
        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凶手开车载三人前来此处,如果是这种情况,凶手和三人一定是非常熟识的。前两起细节我们不了解,不作分析。但是就小文一案来看,当时小文刚办好离婚,如果和一个熟人来到此处,那么这个熟人多半是情夫一类的角色,但我们分析过这个情夫是医生的可能性极大,也就是说,载小文来这里的人不可能是情夫,也就是说小文并非是自愿前来此地的。
        那么第二种可能就是,三名受害者是在其他地方被勒死后,抛尸于此的。
        但无论是哪种情况,凶手必定要有一辆车。
        2)同样,基于案发地点偏僻,虽然三人财物丢失,但这几起案子绝不会是劫财而已。凶手不可能埋伏在偏僻的地方等待有人过来,然后杀之劫财。
        也可以理解为,三起案件的受害人并非是随机选出的。因为三人还是有一些共同点的,至少在年龄段和性别上是相近的。
        3)凶手并不认识三个受害者,因为三人并无仇家。但是凶手又有正当的理由接近她们,甚至跟踪她们。
        4)三起案件的受害者都没有被强暴,可以得知凶手犯案也并未劫色,并且受害人年龄偏大,也不符合一般因色起意的案件。
        5)杀人手法是勒死,这一手法让我把凶手锁定在了男性身上,因为突然勒死一个人需要一些爆发力吧。当然,凶手也可能是女性,这里基本不能确定凶手的性别。
        6)至于动机,题目未要求分析。因为连环凶案的动机可以千奇百怪。也许凶手受过某种刺激,就想杀掉自己偶尔遇到的对感情不忠之人。也许凶手只是讨厌这个年龄段的女性,甚或凶手只是觉得受害者有相似的外貌特征。很难具体看出是什么,我也就随便一说。
        综上几点,我初步推断凶手可能是出租车司机。
        6、第七幕:
        此部分破解了第三起案子的真相。
        警方捉到的猥亵妇女的男子,从他“眼睛不敢看着我哥和旁边坐着的女警,腿一直在发抖,问他猥亵妇女的事,他供认不讳。看到连环杀人的现场照片,表情更加慌张,哆哆嗦嗦”,以及自己的主动招认,可见他是一个色心大胆子小的人,也就是说,他只是第三起案子的凶手,而绝非是前两案及小文一案的凶手。因为他“家里到处都是黄色录像带”,并且也有过尾随女性并猥亵的历史,如果前两案也是他做的话,是绝不可能不强暴受害人的。而且都不敢看警察,也知道是个胆小的人,在第三起案件中,他完全可能只是想强奸女物业,但没想到女物业反抗的厉害,他一时失手掐死了她。
        7、第八幕:
        夏天找到了小文最后出现的地方,即一家服装店。小文在那里买了一件并不便宜的服装。试想,一个刚从精神病院请假出来的人,她身上会有大量现金或银行卡吗?林留给她的现金也交给了医生保管。此处也可进一步证明小文和医生之间有超出病患关系的关系。他返回服装店可能是想问一下小文是如何结账的吧。
        二、回答问题:
        1、综合前一部分具体分析,我们可得知,小文因为喜欢出去鬼混,可能常流连于歌舞厅等场所,结识了同样流连于此的精神科医生王某。二人情投意合,常在一处过夜,甚至想过一直在一起。但小文多次提出离婚,林都不同意。王某可能给小文出主意,让她假装精神病人,这样林一定会和她离婚的。于是有了前文的一幕。小文在自觉有病后,主动要求去医院,当时正巧是王某为其检查确诊。在得知小文真的有精神病后,林同意离婚。小文本打算在离婚后再借口病情好转出院,之后正式和王在一起。
        2、本市有一个连环杀手,TA可能会在平时工作中遇到一些女性,然后触发了他的犯罪动机,于是TA会跟踪对方,然后伺机下手。在小文一案中,凶手某天认识了小文,发现她符合自己“有罪当死”的理念,于是开始跟踪小文(小文有所察觉,提到过有人跟踪她),了解她的生活起居,以便寻找最佳的下手时机。在还未下手之前,小文进了精神病院,这让他的计划一度陷入崩溃。终于等到有一天,小文出了医院。凶手一直尾随,终于等到她离开了服装店,招手拦车,凶手身为出租车司机,顺利的拉上了这个客人。一般乘客会坐在副驾上。凶手可以趁小文不备,街上行人不多时,用事先准备好的麻醉类药物浸湿手帕之类的,捂到她嘴上,使她晕迷。之后再勒死抛尸。对凶手的具体分析可见上文5(第六幕)的分析。
        当然,像我这种不喜欢坐副驾,或是司机和副驾之间有隔板的车型,这种操作就极为不便。那么,凶手可以锁上车门,快速驶离市区,小文在车上也不方便报警求救……其实这么细一想,司机还是不大好动手的。但是我觉得他是最有可能方便的接触陌生女性的人,而且也方便抛尸。所以凶手还是出租车司机。
        3、上部分6(第七幕)确定了第三起女物业一案的凶手并非是连环杀手,具体分析可见上文。
        4、其他疑点我不确定是什么,具体的可见上文的具体分析,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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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 2018-4-10 10:55:32 | 2018-4-13 15:48编辑 | 显示全部楼层
          初看题目,感觉王医生应该跑不掉了
          这种程度的修改题目,看来是作者在线实时加的吧,那过几天再来回答好了

          感觉极有可能把我答不对核诡的记录延续下去

          首先从小文遇害案件着手
          从犯罪手法上来看,杀害小文的凶手和前两次犯罪的凶手是同一个人。因为警方并不会公开凶杀案的具体手法,无法模仿犯罪,或者模仿犯罪容易被识破。(例如那位被抓的猥亵男)
          故杀害小文的是前两案的凶手或者其他知情人士。
          在警方的调查下,前两案的死者并没有社会关系,而且警方无法锁定嫌疑人,那么凶手是随机杀人的可能性很大。
          随机杀人警方却没有掌握证据,说明杀人行为做了充分的准备,踩点的可能性很大。
          故,侦探在10楼往下看所看到的人很有可能是踩点的凶手。

          接下来就主要分析这三起案件的共同点
          引用
          法医说现场虽然留下脚印,但是太模糊无法辨认,血迹什么的,只有被害人的血迹。

          再加上尸体都是在公路旁边被发现的。
          这样看来,被移尸的可能性很大。

          既然是被移尸,那么凶手就不需要在失踪当天的2到5点抽空去玉米地,而只要有杀人时间和藏尸时间,就可以完成杀人,所以所有人的不在场证明需要重新考虑。
          在死者死亡的时间里,林和王(不要问我为什么只考虑林和王)都在期间有上过厕所,两人都曾经在证人的视野里消失了五六分钟。
          这样看来,这五六分钟是足以杀人的。

          杀人可以在五六分钟内解决,但是藏尸就比较困难。
          因为林去的厕所是酒店,算是一个公共场所。而王的上厕所地点则是医院厕所,也是一个公共场合。
          但毕竟酒店只是一个消费场所,而医院是王的办公地点,所以王杀害小文的概率比林大。
          连环杀人案的凶手不是林的其他原因:
          1.如果是林杀害小文,那么他完全有更好的机会和时间;
          2.他在外地工作,在外地的时间理应会比在A市的时间多,在A市连环杀人抛尸的可能性不大;

          根据“往期回答经验”中的“凶手一定要在出场人物中,否则作者就白写那么多字”法则。
          林是连环杀人案凶手的可能性比王小,所以王是凶手。

          其他支持王是凶手的依据:
          1.根据“往期回答经验”中的,谜题中不会写与事件毫无关系的事,这时便需要将有共同特点的人物联系起来。
          便将第一幕中的“嘴唇很薄”和“手上带着一块手表,手表在灯光下时不时反射出金色的光”和第四幕中的“薄薄的嘴唇看起来很是精神”和“手上戴着一块金色的手表”强行关联起来,认为那是同一个人。
          那么王医生便有出去在歌舞厅鬼混的经历,表明了他更有机会接触到30多岁女人,并且接触了更多的同龄女人。
          (顺带一提,在角落里暗中观察的男人看来也要关联到故事中的某个人。)
          2.根据“往期回答经验”中的,谜题事后补充或者没补充的部分往往是关键点,这题补充了
          引用
          包括王医生的住所以及私家车,均没有什么特别的发现。
          表明,这句话可能是个关键点。也就是王医生有车。
          有车就意味着他有杀人移尸的条件。
          3.他和小文之间的交流密切,并且是她的主治医生,有约小文见面的能力。
          4.他的家里有女性用品,他可能存在某种奇怪的癖好,比如搜集女性的xx之类的。
          5.他作为精神科主任,精神受到过沉重打击,比如有一种“失去前妻就要找回来,但如果你不愿意跟我回来,那就把你杀死”的癖好。

          王的行凶手法:
          将小文约到医院某无人处见面;谎称去厕所绕去和小文见面;杀人;将尸体、凶器藏在某个医用大箱子里,箱子藏在医院的无人间;若无其事的回去出诊;某天带走箱子,完成移尸工作;

          小文遇上王,并且被王杀害是巧合吗?
          不一定。
          比如说,这其实是夏天一手策划自导自演的连环杀人猥亵案,也可以有一个故事说得通;毕竟夏天的信息量足够完成这件事。
          前面提到的在舞厅暗中观察的人可能是林。那么,他就可能跟踪调查王,并且知道了王的癖好;于是便设计了一出闹剧,让小文去离家最近的医院做精神病诊断,让其接触到王医生。并希望王对小文下手。
          所以林在刚刚签完字就赶紧找朋友喝酒,希望能够获得朋友的不在场证明。
          林这么做的动机便是摆脱小文。

          关于小文精神病患病:
          不一定真的患病,因为王可能因为小文属于自己的猎物范围而谎报病情。小文在家对林挥刀的场景也可能是林自导自演的闹剧。比如林先将小文弄昏,然后把家弄得很混乱,接着自己给自己来了一刀,等她醒了之后给小文说这是她弄的。

          关于小文在服装店外和某人挥手:
          文中并没有出现其他可能的嫌疑人,其实强行扯一个除了王林之外的人进来也不是不可以;但是由于小文患了精神病,处于一个高兴的状态,正好犯病,想象出了自己的第二人格。

          关于小文为什么会高兴地签离婚协议:
          可能是林骗了她,让她以某种方式签字,比如“签个字就给你糖吃”,而在她看来是开心的。
          另一种可能是,她在患有精神病之前有一种离婚的想法,而在此过程中得了精神病,而让“离婚”成为了一种可以令自己开心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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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 2018-4-10 15:24:13 | 2018-4-12 10:26编辑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1、文章开头描写的金表男和妩媚女子指的是王医生和小文,这两人窃窃私语的样子,商量如何逼迫林离婚。看着这两人的抽烟男,应该是林。

            2、小文依照商量内容,模仿精分发病,恐吓林离婚,要求医院检查,王医生假意诊断小文患精分。

            3、小文给林说的有人尾随她,应该是第三起案件的强奸杀人嫌疑犯。在“我”和林喝酒,以及林说过小文发现的可疑男子,应是这人。盯梢,踩点,无作案时机,原本准备对小文作案,更换了目标作案。

            4、林是杀害小文的凶手。
            假设如下:
            a.以签订离婚协议借口,让小文回家,而后以送她回医院或者约定最后一次以妻子的名义参加朋友的聚会,便于制造不在场证明,林应该是有开车的,而后小文到达约定地点,用钝器击晕小文装在车子后备箱,他再去与朋友喝酒,然后趁着上厕所的时间,勒死小文,制造无作案时间的假象,第二天把车开走,抛尸。

            b.订好房间,林和朋友先行聚会的而后小文等到约定的时间在,约定的房间里面等候,错开时间。然后林趁着厕所5分钟,作案。
            至于小文为什么离婚。文章里有提到过,小文多次有过离婚意向,而且王医生帅,离异,又有钱,可重新组建家庭。
            文章提到过新闻报道的连环杀人案,但是没有明确报道被害动机和被害地点,而林抛尸地点与第二起连环杀人地点近乎一致,我可以不可以推论,林是预演杀人,为杀小文而埋下的伏笔,而作案,便于为后面谋杀小文,误导警方对小文死亡案件的调查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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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 2018-4-10 20:36:41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文和王医生是情人关系,但是林应该已经察觉到了,所以有私下调查他们。王医生在和前妻离婚后精神上出了问题,虽然现在看起来是正常的,但是在受到刺激后有可能不正常,他之所以和他前妻离婚可能就是因为受到了背叛,所以他应该是被小文骗了,以为小文是单身。不是什么原因王医生知道了小文已婚,就逐渐开始怀恨在心,他痛恨喜欢背叛的女人,他思量着要杀掉小文这个女人,所以就先让小文和林离婚,再实施计划。案发当天,小文在和林签了离婚协议书后去买了新衣服,然后迫不及待地要和王医生分享这份喜悦,可是没想到王医生把她带到一个荒僻的玉米地旁,用麻绳结束了她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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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 2018-4-10 23:15:48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文被王医生迷惑,想要与之私奔,所以一心想与林离婚,而王医生正是连环杀人案的凶手王医生回家路上将小文杀害
                | 发表于 2018-4-11 10:53:56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离婚的原因是因为出轨。出轨对象是王医生。小文是装疯。凶手是出租车司机,也就是连环杀人案的凶手。车内应该有让人昏迷的药物。之后驾驶到偏远地区进行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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