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8-4-8 12:27:27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文离婚是为了和王医生在一起。杀害小文的凶手是她的丈夫林和那名猥亵男子,林是指使者,猥亵男子是帮凶,执行者。第二幕中说到舞池角落里坐着一个男的一直在看着舞池中间那个带着金手表,薄嘴唇的男子和穿着吊带衫,热裤的女子。后来在夏天去医院看望小文的时候,对王医生的描述也是薄嘴唇,带着金手表,可见王医生就是之前舞池中那个男的,那女的自然就是小文。在夏天和林的谈话中,林说小文说过前段时间有人跟踪她,而且谈话期间楼下一直有人在踱步,往他们这望。之后又说抓到一个猥亵的男子,对他的审讯中,他承认了第三起案子是他干的,但从他慌张的眼神中可以知道他跟前两起案子一定有关系,应该是猥亵男子被林抓到了他作前两起案子时的把柄,那么跟踪小文的那个人就是这名猥亵男子,小文之所以要拿刀砍林,是因为她发现有人跟踪她,和王医生商量好的脱身之计,装精神分裂,用这个理由和林离婚,最后和王医生在一起。林和小文离婚时应该要求小文去给他买件衣服,他去酒店之前打电话给猥亵的男子,让他假扮自己去和小文见面,小文因为离婚摆脱林的高兴,没有发现此时的林是假的,之后假扮林的猥亵男子将小文骗到玉米地里,用绳子将小文勒死杀害。个人理解,如果和作者大大的答案有出入,请作者大大海涵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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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 2018-4-8 13:44:28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杀害小文的应该是那几个楼下的人,并且这几个人和小文鬼混过。小文在鬼混的时候,遇到了医生并和医生产生了感情经常到医生家借宿医生也得知小文的婚姻情况于是和小文策划了假精神分裂,教给了小文精神分裂的症状,至于小文与医生相恋的证据就是医生报警的举动在确认小文踪迹不在之后作为医生选择了报警是因为他知道小文没有精神病,踪迹不在电话不接的原因就只有失踪。小文早出门后买完衣服看见了以前和自己鬼混的几个人打了招呼跑了过去,至于为何死在稻田中,估计是答应他们再来一次更爽快的吧于是就像第一二案一样,生命被定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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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 2018-4-8 14:45:10 | 2018-4-9 17:14编辑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平头,薄嘴唇,金色手表等特征推测第一幕中跳舞的男子就是王医生,文中只提到了夏天抽烟,可以推测角落里的男子是夏天,他在调查王医生。
      小文在发病前没有任何精神病的迹象,住院后表现稳定,基本可以推断小文是故意装病,目的是使林同意离婚。根据“非要我同她去医院”,王医生所在的医院距离林家只有5分钟的车程,可以进一步推测王医生和小文在迪厅相识,这是王医生给小文出的主意。
      夏天有作案时间,但没有杀害小文的动机(精神分裂?但文中没有相关线索),故排除。
      小文13:40去的服装店,林13:40与朋友在酒店见面。之后林只有5到6分钟的时间,而林距离家有约10分钟的车程,小文和家有约10分钟步行的距离,因此从作案时间上将林排除。
      小文遇害的时间是14:00-17:00之间。文中没有提到小文离开服装店的时间。如果服装店位于林家和医院中间,小文从家步行到医院的时间约30分钟,打车时间约5分钟,那么王医生从医院接小文返回医院的时间不会超过6分钟,因此无法排除王医生的嫌疑。
      根据作案手法,杀害前两名受害者的凶手是同一个人。警方没有把作案手法等消息公布出来,也就是说只有警察和凶手才知道作案手法和地点(夏天是在小文遇害之后才知道的)。也就是说如果杀害小文的凶手不是警察,那么这个凶手和杀害前两个受害人的凶手是同一个人。文中并没有任何指向警察的线索,因此可以认为这三个人是被同一个人所害。第三起案件的杀人手法完全不同,是独立案件。
      前两个杀人案的共同点是尸体都在马路边被发现,案发现场距离较远,作案手法几乎一致,死者都是35岁左右的女性,尸体赤裸,无强暴痕迹,现场有模糊的脚印,只有被害人的血迹。可以推测发现尸体的地方就是第一案发现场。凶手有私家车或相似功能的交通工具,有心理或生理上的问题。根据文中的描述,符合这一特征的只有王医生。在开车的路上王医生借口上厕所下车,受害人等了许久不见王医生回来,就下车寻找,王医生趁机敲晕受害人将其勒死。
      王医生杀害小文的作案过程可能如下:小文从服装店出来后招手是因为看到了熟人,而这个人就是王医生。小文上车后,王医生将车开到僻静的地方,可能是医院的地下停车场,将小文杀害,把尸体藏到后备箱里,当晚抛尸到玉米地里。
      林和小文离婚前经常吵架,感情不和,林经常出差,两人没有孩子。想要离婚的人是小文,很有可能是因为林性无能,夫妻生活不和谐,林碍于面子没有告诉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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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 2018-4-8 16:05:57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凶手是王医生,首先小文应该知道林有精神分裂症所以要离婚最后一次林再次精神分裂并伤害自己所以去医院检查!注:王医生应该
        | 发表于 2018-4-8 16:07:59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文中一处错误(死亡时间没有法医会推断13个小时的犯案时间!还有林和朋友碰头后有没有出去也没有表示!如果出去还有另外一种解释)
        | 发表于 2018-4-8 17:08:42 | 2018-4-10 14:57编辑 | 显示全部楼层
        1.小文为什么要离婚
        金表平头薄嘴唇,第一幕的男子是王医生。“发现了女性的生活用品,包括女性的衣物,洗漱用品,据他说是前妻留下的”。与前妻的离婚使得王医生遭受巨大精神打击,在这种情况下他不可能保留前妻的物品,否则可能导致病情复发,那么这些女性用品的解释就是,有女性与王医生同居。
        “说他妻子不是个省油的灯,喜欢出去鬼混”、“老夏,我现在很怀疑她是不是真的病了,还是装的,想逼我离婚”,小文婚后有外遇,外遇的对象就是王医生,与林离婚不成,于是两人决定用伪造精神分裂的方式迫使林离婚。王医生是小文的主治医师,可以伪造病情,因此小文离婚的原因是与王医生的外遇。
        2.谁是杀害小文的凶手
        发生的三起杀人案件中,第三起手法明显不同,没有钝器击打的痕迹,地点选择也有不同
        所以,凶手在杀害小文之前,一共犯下的是两起杀人案件,这两起案件的共同之处包括:尸体发现处周边有公路、尸体发现处人迹罕至、钝器击打头部的痕迹、勒杀、被害人裸体但无性侵痕迹、被害人35岁左右、时间在周末、财物消失不见。说明凶手有车,并用车运送尸体,尸体裸露的原因是凶手为了取财

        王医生有车,但是他下午1点到6点均在会诊,只有5分钟的厕所时间,5分钟对于击晕、勒死、隐藏尸体这一系列行动显得太短,同时“6点下班,开车回家需要半个小时,刚进家门的时候遇到了他隔壁的邻居”   王医生在回家时遇到了邻居,说明这半小时的路程他没有去其他地方(自然也包括玉米地),而在报案后警察还对王医生家进行了搜查,没有发现尸体,私家车也没有血迹等异常,因此王医生不是凶手

        林也有私家车,但是林和小文签完协议离开家是在1点30,1点40,也就是10分钟之后,店员证实小文仍然活着,朋友则证实林到了酒店,“喝完酒后他们所有人包括林都到其中一个人家里打牌”林也曾去厕所,但他同样无法在这5,6分钟内杀死死者,也没有办法转移尸体,因为同行的人太多,容易暴露,而且酒店也是人群密集的场所,可以排除。

        王医生和林的不在场时间很少,凶手是小文搭乘的出租车的司机,“就像是看到了一个远处的朋友那样挥举起右手过头顶,然后左右挥动”,小文的动作除了打招呼,还可能是招出租车。根据之前的推断,小文的心情不错,所以去买了衣服准备见什么人,加上她离婚的理由是和王医生的婚外情,所以她准备打车去见王医生。条件上,首先司机有车,其次能够在不引起注意的情况下转移尸体(出租车),再次小土坡和玉米地都是偏僻地段,出租车司机驾驶经验丰富,了解哪些场所人迹罕至,最后,前两起案件的被害人是职工和老师,周末不上班,可能是周末放假时出游遭到出租车司机攻击
        3.凶手是如何作案的
        第一幕的抽烟男子和林家的窥视男子是同一个人,也就是司机,他首先在酒吧等场所选定目标,再跟踪确定习惯,确定目标后,开车出现在目标附近。
        “再说了,路上当时堵车堵那么多,行人那么多,我哪知道啊”人多的路段虽然有一定风险,但是反过来说,目击者很难对死者等细节留下印象,在载上小文后,凶手开车前往偏僻场所,击昏死者并勒杀。在这一过程中可能遭遇死者反抗,或导致死者衣物损坏,为了隐藏痕迹而将死者的衣物全部取下,造成裸尸的现象。“这件外衣可不便宜啊”,“身上的财务都被拿走”,凶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取财,小文成为了他的目标。


        暂未想好:

        为什么小文尸体的发现地点还是在第二处地点,凶手为什么不换一个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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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 2018-4-8 17:37:41 | 2018-4-10 21:09编辑 | 来自小霸王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个问题 小文为什么要离婚?
             关于这个问题答案是显而易见的。通过对比文中的描述。其中有一对男女,男的梳着平头,穿着黑色休闲衬衫,手上带着一块手表,手表在灯光下时不时反射出金色的光。他看着女人,眼神深情,他嘴唇很薄,是那种女人一看见就动心的美男子。女人搂着男人的脖子,男人搂着女人的腰,脸离得很近好像在窃窃私语着。女人身材苗条修长,穿着牛仔裤和吊带背心更显妖娆,丝毫看不出是一个30多岁的女人。娶了个魔鬼身材天使脸的老婆。王医生35、6上下,穿着一身白大褂,带着一副金边眼睛,梳着平头,薄薄的嘴唇看起来很是精神,帅气,手上戴着一块金色的手表。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出王医生就是小文的出轨对象。而且通过王医生家的女性衣物,还可以进一步推测出他们已经同居了,这也很好的解释了为什么王医生晚上再报警,因为小文的原话是:离婚协议签完了,我这就回去。。王医生就默认为小文是回到了他家,然而他晚上到家后才发现家里无人,才发现不是这么一会事,于是才打电话给医院询问,然后就报了警。所以显而易见,小文离婚的理由就是为了和王医生在一起。当然这也不得不让人怀疑小文的精神问题其实是假的,不过是是王医生配合演的一出戏罢了。
            第二个问题 谁是杀害小文的凶手?  第三个问题凶手是如何作案的?
            这两个问题我就一起答了。要解决这两个问题就要从小文的时间线开始梳理了,1点10分,小文离开医院,1点30分给王医生打了个电话说签完协议,1点40分去买衣服,之后就失去了消息。其中一头一尾的时间线因为是经过多个无关的人相互印证的,所以我认为是绝对可信的。而王医生的说辞是真实的吗?在这里我觉得也是可信的,因为死者就是为了他而离婚的,他没有说谎的动机,而且在死者的死亡时间内,他一直在医院,由于犯案手法的限制(重击,勒人),就算他中途离开了5分钟,也无法实施远距离的杀人,而且死者也不可能完全躲过众多医护,病患的眼睛进入医院,来让医生在医院实施犯罪。因此王医生不可能是杀害小文的凶手,所以在小文一案中我认为王医生的证言是完全可信的。而接下来的店员的证词就更为重要了。老店员眼珠上翻,想了想,“大概是下午一点40分左右......出去之后........往右走了.......啊,对了,她好像跟什么人挥了挥手,然后就跑出我的视线了。”说着学了学挥手的动作,就像是看到了一个远处的朋友那样挥举起右手过头顶,然后左右挥动,没什么特别的。   “我就是一个余光看得,再说了,路上当时堵车堵那么多,行人那么多,我哪知道啊......."老店员看我不买东西,也不是警察,所以一直心不在焉。而根据文中描述   打车只需要5、6分钟。     王医生6点下班,开车回家需要半个小时 我们可以知道小文是没有车的。而且无论是回医院还是去王医生家路都很远,小文都很有可能选择做车出行。而由此推测她的挥手就很有可能是向司机示意。
             接下来就有不同的两种可能性了。第一种就是类似神夏中的出租车司机无差别杀人。由一个场外人来解决一切困境。虽然这种论调比较蛋疼,但还说的过去。支持这种论点的证据就是,题目末尾的不需要考虑动机。
            当然我个人比较倾向的是第二种可能性,就是当时老林故意向小文招手(或是小文看见了老林),总之小文上了老林的车。老林用重物击晕了小文,与僻静处藏于后备箱。然后去参加友人聚会(这是老林主动约的,无论是迟到十分钟,还是二十分钟都无所谓),然后在聚会中途溜出来勒死小文,以此来制造他不在场证明。最后他只需要在聚会完的第二天抛尸就行了。
             最后是自己加的第四个问题 在老林是嫌疑犯的前提下的作案动机?
            关于这个问题我认为才是题目最精彩的部分。(其实是我编的最精彩的部分 ) 由文中可知 在角落里有一个男人,这男人始终盯着这对男女,一口烟一口烟地抽着,好像在思考着什么。他妻子不是个省油的灯,喜欢出去鬼混,林也经常在外地不能天天看着他,两人经常吵架,女人也拖着不要孩子,而且她提离婚提了好几回了,但林说什么就是不同意。。老林早就知道了出轨的事实,也知道了妻子出轨的对象是王医生,但他之前一直隐而不发,坚持不离婚,然而就在她的妻子与王医生演了一出十分拙劣的戏之后,老林突然间就同意离婚了。这是为什么?在这期间是不是发生了什么其他的事?没错!这期间发生的就是那场轰动全城的连环杀人案。而且在这案件中还有一个小细节,电视的报道从未报道过抛尸地点,但是老林却知道了具体的抛尸地点。这就只有两种可能了, 1 老林就是一系列杀人案的犯人,但这又不可能,因为他的手最近被小文砍伤了,不可能实施犯罪,而且他把尸体抛在曾经的犯罪地点,这不符合系列犯罪者的心理,像是强行要将这两期案件合并,既然老林不是系列犯罪的犯人。那么就引出了第二种可能了。 2 老林曾目击了犯人的某一次犯罪,并记下了犯罪地点。 那么问题就来了,老林最近只跟踪过小文和王医生两个人,而小文即是死者,而且由她打车的行为看,也不有车的样子。所以没有犯罪条件,排除。而剩下的王医生既有汽车,又有精神病史,这简直就是完美的犯人模版嘛。所以我们可以来个合理猜测,老林的婚姻并不幸福,他对小文的放荡也只是睁只眼闭只眼,只是守住了不离婚的底线,而小文和医生那处拙劣的戏又极大刺激了他,他害怕小文会做出更越轨的行为,但他又舍不得放手,在无意间他目击了王医生犯罪的事实,于是他决定来个玉石俱焚,他让小文永远的消失,从此没人能再染指她,并且老林要让她的情人付出他应得的代价,没法再为祸人间。
            ps.文中虽然没有给出给老林定罪的决定性证据,但我个人觉得突破口可能在那个流氓身上,毕竟他一天到晚在小区转悠,不可能会注意不到小文的情况,最后小文的上车很可能被目击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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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 2018-4-8 18:44:33 | 2018-4-8 18:48编辑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凶手是死者的老公林某。死者和王医生出轨了,酒吧中跳舞的男女就是小文和王医生,这从对手表的描述就能看出来。而观察他们的那个人应该是林,他知道了妻子的不忠,所以计划要杀死她。他和妻子签署完离婚协议之后,小文买了一件衣服,从服装店出来之后,妻子看到了他,他提出要载她一程,在车上将她谋杀,再将尸体藏在后备箱中,继续和朋友游戏,之后再抛尸。而且警察是两天之后才找他录的口供所以他有充分的时间抛尸,制造不在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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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 2018-4-8 18:48:56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凶手王医生
              | 发表于 2018-4-9 09:24:05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杀人者是王医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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