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8933|回复: 16

[版杀活动] 【43】死亡笔记 规则帖

简洁模式
发表于 2018-3-8 14:06:14 | 2018-3-8 14:33编辑 | 显示全部楼层
Death Note 死亡笔记(为IC原创规则--作者为TT)

背景介绍
IC的原创游戏,根据同名漫画《死亡笔记》改编的杀人游戏,在前期不断发展完善后逐步成型。现有规则根据原著以真名杀人、笔记转移、笔记收回等内容设计,具有很强的可玩性。是IC游戏的一大特色。

游戏规则

I.死亡笔记Death Note
拥有杀人能力的神秘笔记本,游戏中共有2本。只有拥有死亡笔记的玩家才具有杀人的能力。

II.游戏角色Player
所有玩家均拥有2个身份:原身份和游戏身份,其中原身份为报名参加游戏的玩家的论坛ID;游戏身份为玩家在游戏中所扮演的游戏角色ID(也就是马甲)。法官将在游戏正式开始前以非公开形式将游戏角色的ID以及登录密码分发给每位玩家。游戏过程中,所有玩家一律以游戏身份的ID发言,玩家之间互不知道对方的原身份。建议参加游戏人数为16人~18人。游戏未结束前禁止玩家以任何形式暴露自己或他人原身份。

III.基拉Killer
游戏中的特殊身份,死亡笔记的拥有者。游戏初始基拉人数为2人。法官将在所有玩家中随机选择2名玩家,分别给予死亡笔记使其成为基拉。2名基拉的身份不公开,也互不知道对方身份。其余的游戏角色均为好人。

IV.杀人Killing
2名基拉在不互知身份的情况下,轮流杀人,即每回合只有一名基拉可杀人。每个基拉在其自身行动回合内杀人,以非公开形式向法官提交“被杀对象的游戏ID以及其所对应的原始身份”(例:杀夜神总一郎,他的原身份是某某)。 每本笔记每回合只可杀1人。

i. 杀人成功:基拉所猜测的游戏身份与该玩家的原身份吻合。法官在收到杀人信息后第一时间回复基拉“杀人成功”;并在下一幕会公布死者的游戏ID以及其是否为基拉。(例:基拉杀夜神总一郎成功。夜神总一郎为好人/基拉。)

ii. 杀人失败:基拉所猜测的游戏身份与该玩家的原身份不吻合。法官在收到杀人信息后第一时间回复基拉“杀人失败”,同时告知该基拉此玩家正确的原身份;并在下一幕会公布杀人失败及被杀者的游戏ID(例:基拉杀夜神总一郎失败,并已得知其原身份)。

若其中一名基拉杀死另一名基拉,则可获得被杀基拉手中的笔记(按本规则“VII.笔记的转让与收回” 不可被基拉收回的笔记除外),此时该基拉每行动回合可杀2人。
基拉可放弃自身行动回合的杀人权利,但必须向法官明示,否则视为自殺。

V.基拉的联手Killer Join Hands
基拉寻找同伴,增强杀人能力的一种方式。在自身行动回合时,基拉可放弃杀人而选择联手,但基拉凭一本笔记只可在杀人和联手中选择其一。

基拉联手的方式为基拉向法官指出自己认为可能同是基拉的游戏ID(需注明“联手”字样;例:选择联手,联手对象是夜神月)。

i. 联手成功:对方身份为基拉。法官告知双方已成功联手。联手后基拉杀人不再轮流进行,每次均可同时杀人。法官在下一幕游戏里面告知所有玩家基拉已联手成功。(例:基拉选择联手,并联手成功。)
ii. 联手失败:对方身份不是基拉。法官告知所有玩家基拉选择联手且失败,但不会公布联手的对象。(例:基拉选择联手并失败,无人被杀。)
iii.联手后,若基拉被投杀,其笔记本也将会随被投出的基拉一同消失。

VI.投票Vote
所有玩家以非公开集体投票的方式投杀基拉,投票一律投向所怀疑对象的游戏ID,无须猜测其原身份。法官在投票截止时间过后统计投票并宣布得票数高的玩家出局,同时公布出局玩家是否为基拉。

基拉被投出局后,其笔记随之一起销毁(按本规则“VII.笔记的转让与收回” 可被基拉收回的笔记除外)。

i. 投票的递交:所有投票必须在法官规定时间内完成,一律以非公开形式向法官私下递交。当手持笔记的基拉数量为2时,每个玩家可在自己的投票中写上1-2个自己所怀疑为基拉的游戏ID(例:夜神月向法官递交投票:投L和夜神总一郎。);当手持笔记的基拉数量为1时,每个玩家只可以投1个游戏ID。
即:当幕的投票数≤当时手持笔记的基拉人数

*注:每一轮的“手持笔记的基拉人数”以法官发帖时的统计为准。

ii. 投票的统计:法官在投票截止后对所有投票进行统计,按以下第iii点认定并公布出局者及其是否为基拉(例:此次出局者为夜神月-基拉、L-好人)。

iii. 出局的认定:每次投票轮出局的人数不得大于当幕的最大投票数。即当投票人数为2人时,出局得票最多的2人。若最高票为2人或最高票和次高票分别为1人,则此2人出局;若最高票为1人次高票为2人或以上,仅最高票1人出局;若最高票为3人,则该轮无人出局。当投票数仅有1人时,只有当最高票为1人时该人出局。

iv.自殺的处理: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法官提交投票的玩家,一律按自殺出局处理。因自殺出局的玩家人数与投票出局认定的人数限制不冲突。

VII.笔记的转让与收回Transfer and Recapture DN
i. 笔记的转让
①场上存在两本笔记且游戏存活人数多于9人时(不包括9人)基拉可以选择将持有的笔记转让给其他游戏者,使其获得基拉的身份且自己仍保留基拉身份。
②场上仅存一本笔记且游戏存活人数多于8人时(不包括8人)基拉可以选择将持有的笔记转让给其他游戏者,使其获得基拉的身份且自己仍保留基拉身份。
笔记一经转让即时生效,被转让人不得拒绝接受笔记,也不可获知转让人身份。
每本笔记只可被转让1次,笔记的转让可在该基拉未出局前的每天投票结束前1个小时的任意时间(按本规则“VIII.死神之眼” 因使用死神之眼而不得被转让的笔记除外)。转让笔记的动作和时间将在下一幕游戏里面公开。(如:第一基拉 2011-11-29 10:30 转移笔记给 第三基拉)
除非转让人能按规则将笔记收回(见下ii.)或手中持有另一本笔记,否则转让人将在笔记宣布转让后的2回合后自动出局并由法官公布出局原因;若期间该转让人被杀或被投出局,法官将宣布其身份为普通好人出局处理。
*若其中一名基拉杀死一名初始基拉,若该被杀基拉手中持有未易手过的笔记,则获得被杀基拉手中的笔记,该笔记仍具有转让权,转让后不可再被回收。(2012-11-28 红字修正)
*转笔记时,被转移对象若因自身原因导致错过当幕行动直接被死亡出局。

ii. 笔记的收回
笔记被宣布转让后的两回合内,有任何一个基拉被投或被杀出局,转让人将收回他手中的笔记本,并再次获得基拉身份。出局的基拉身份被公开但法官同时宣布笔记未销毁且已被收回。
注:笔记转移当幕(即未宣布转让前一幕)若该转移对象以任何形式出局,视为转让人回收笔记,该笔记不可再转让。
当1名基拉出局时,若同时有2人有权收回笔记,那么该本笔记将归还原持有人。另一人两局期满仍判出局(两局期限不重新计算),除非再次有基拉出局。
拥有2本笔记的基拉被投出局后,若有人可收回笔记,那么他只可收回自己原有的那本笔记,另一本将被销毁。
*注:已联手的2个基拉一经选择转让笔记,联手状态即遭打破;凡曾经已联手的2位基拉再次同时拥有笔记,联手状态自动恢复。

流程图解:
①第N幕:宣布转让→②第N+1幕→③第N+2幕
有基拉在②③中出局,笔记被转让人收回。
无基拉在②③中出局,转让人若手中无另本笔记则在③被判出局。

VIII.死神之眼 Eye of The Death
死神之眼是基拉的附加能力,拥有死神之眼的基拉可直接得知指定游戏ID对应的原身份,基拉一旦使用死神之眼,将在公布基拉用眼的2次自身行动回合后死亡出局(基拉联手后每回合均视为自身行动回合)。

i. 获得:
整场游戏里仅有1次死神之眼可以使用(即有一个基拉申请使用,另一个基拉不可再申请使用)。每个基拉(包括因被转让笔记而获得身份的基拉)均可在自身行动回合内向法官申请使用死神之眼。法官将在下一幕公布此信息(例:基拉使用死神之眼。)。
*注意:基拉获得死神之眼后,其所持有的笔记不能易手(不能转让或回收)。

ii. 使用:
死神之眼只可在基拉自身行动回合内使用,每回合限用1次。使用方法为:基拉向法官提交游戏身份(需注明“使用死神之眼”字样),法官告知其对应的原身份。死神之眼对基拉使用时可同时看见其基拉身份。法官只会公开最终被杀对象以及杀人成功与否,死神之眼的具体使用对象不会公开。
死神之眼的使用与笔记的使用相互独立,即使用死神之眼的回合亦可使用笔记。但在同一回合,死神之眼必须先于笔记使用,且杀人失败后不可得知对象的原始身份。

iii.死亡:
在公布基拉获得死神之眼的2次自身行动回合后,自动死亡出局,持有的笔记被销毁。

无联手状态下流程图解:(联手状态下每回合均为自身行动回合)
①第N幕:基拉A动作回合使用死神之眼→②第N+1幕:公布基拉A用眼,基拉B行动→③第N+2幕:基拉A行动→④第N+3幕:基拉B行动→⑤第N+4幕:基拉A行动,当幕结束后死亡→⑥第N+5幕:公布基拉A死亡

IX.游戏结束End
当2本笔记本全部被销毁,游戏结束。好人胜。
当存活的好人已无法再投杀基拉,游戏结束。基拉胜。
当基拉使用死神之眼后在杀死最后一名好人后死亡,游戏结束。平局。
为防止游戏过早夭折而采取的官方保护措施。当剩余游戏人数大于一定数量且两本笔记都已被销毁,法官将重新分配笔记,在剩余游戏者中选择新的基拉,笔记原主人可指定新主人,若无指定法官随机分配。
当大于13人,重新分配2本笔记,保留着转让能力的笔记仍可被转让。
当大于8人(不包括8人),只重新分配1本笔记,且不具有转让能力。
| 发表于 2018-3-8 17:44:08 | 显示全部楼层
参加游戏
| 发表于 2018-3-8 20:36:05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参加游戏
| 发表于 2018-3-8 21:19:02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都忘了规则了,重温下
| 发表于 2018-3-9 05:18:01 | 来自小霸王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以我的作息,很快就会暴露真身啊。
| 发表于 2018-3-9 09:36:41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新的世界将在此时,此地,此刻,有你们的卡密萨马亲手开启。
登录帐号可查看完整回帖内容
| 发表于 2018-3-9 10: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喵呜呜
登录帐号可查看完整回帖内容
| 发表于 2018-4-22 10:40:27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参加游戏
| 发表于 2018-4-22 19:45:00 | 来自小霸王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参加游戏……
| 发表于 2018-4-26 20:14:18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要么杀,要么被杀。不参加
返回版块
12
尚未登录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