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读一遍,觉得苏岚的疑点和指向他的线索都是最重的。
左撇,空出来的时间,动机,异常都有
莫名的怀疑这道题是否真的这么直白......
另外,图片是Windows自带的画图做的吗
推理的入手点从异常开始,异常来自于 书架四层的书籍摆放顺序出现了混乱,甚至部分书籍被移到了二层 这一异常。
这是一个2m高的书架,第四层的高度也是相当高的,一般说来得有1.8m左右,而恰好这个课题组的成员们因为导师喜欢篮球的关系,都是“巨人”。
四层的这个高度最可能是一个身高1.8以上的人去翻找的。
而二层,更像是一个女生的身高去翻找的。
而四层的书出现在了二层,再结合这是一个女生的房间。所以造成这一现象的情况,极有可能是房间的主人章雨将某物藏于书架中。为了掩饰某物,她把不显眼的高处四层的书(对她自己的身高来说不显眼)转移到了二层,让二层的书籍密度增加,更好的隐藏某物。
结合动机和章雨的利益需求,某物很容易联想到:苏岚的带有测试数据的硬盘。(或者是有测试数据或其他苏岚实验成果的存储媒介:例如U盘、磁盘、实验数据表等...下文就用移动硬盘代指)
没了硬盘,苏岚和陈默的数据就会被毁,自己将能在出国的名额争抢上获得优势。
而且苏岚当时出门了,硬盘被独自留在了房间的包里。苏岚当时也只是以为留在了包里,而包在房间里,其实可能硬盘早就被窃了。(比如在吃饭的时候)
考虑到这次出差的众人是合作关系,既然是合作,章雨有渠道得知这个硬盘的存在。
书架里能藏的物品不会太大,而移动硬盘刚好合适。
以上,得到的结论:
章雨偷窃了苏岚的移动硬盘,并且藏到了自己房间的书架上。
那么引出下一个问题,移动硬盘最吼为什么没在书架上。
结合苏岚的证词来看(苏岚为嫌疑人,他的证词部分说谎)。
他证词中有一个不合理之处。他自称使用草稿纸验算发现自己之前的数据错了,但是他发现错误后是回车间,而不是立刻去通知还在熬夜做ppt的陈默。
而且苏岚在22:40到23:50之间的一个多小时无人证明,如果减去路程必须的30min,他拥有40min的作案时间。他并没有不在场证明。
在苏岚的证词中可以得知,移动硬盘现在处在苏岚手上。
也就是说,苏岚在之后又从章雨那找回了移动硬盘。
在苏岚的视角上来看,一旦移动硬盘丢失,第一怀疑对象就是章雨。
那么下一个推论就是,章雨当时如果活生生的在房间是不会允许经常帮助陈默的苏岚在自己房间翻找移动硬盘的,那么可以得到结论:苏岚是在章雨死后翻找她的书架拿回了硬盘。
所以书架的异常并不只来自于章雨藏硬盘,还来自于苏岚翻找硬盘。
如果苏岚是在章雨死后翻找她的书架拿回了硬盘,那么就涉及到另一个问题,苏岚在22:40分的时候,拿什么数据给陈默的?
这个问题可能有两种解答
1.陈默对此和苏岚串供,他的证词为假
2.苏岚使用另一个含有古老数据的移动硬盘
那么,苏岚从陈默房间里出来的下一步计划是什么呢?自然是质问章雨是否偷窃了自己的移动硬盘。
此时的时间点应该在林木去找章雨之前,也就是不到23点。
从章雨尸体位置来看,她受到攻击的地点应该在她房间中央,那么可以推测,林木进入了章雨房间并且怀疑她偷窃,章雨被抓了人赃俱获还拒不认罪。苏岚愤怒将章雨杀害。
至于为什么使用非惯用手右手(左额头的伤口,即是说对面的人的右手侧),因为他是左撇子,使用石头砸人脑袋很容易被判断出凶手行凶时使用的手。如果被警方发现是左手的话,左撇子的自己自然是最大嫌疑人。相反,右撇子可能是“我”,双木,林木,甚至陈默。可以减小自己的嫌疑。
也就是此时,他找到并拿回了移动硬盘,因为他杀了人,他更加不得不拿回硬盘,否则待到警方搜查找到属于自己的硬盘时,自己说不清楚。
本来事件应该就此结束,但事实上林木也死了。
可以推理:没想到林木和章雨在23点有约的苏岚在寻找自己硬盘时,被林木看到了。林木看到了苏岚在章雨房间里和章雨倒在地上的景象。
但他并没有发现章雨其实已经死了,因为恰好这个招待所的地毯是红色的,而且本身也有凸起的花纹,这样血迹的光线角度看起来不是那么清晰。林木进入房间想询问苏岚,但苏岚想到了二层的平面图,林木房间虽然正对着双木,但是他一开门最先看到的是章雨房间,自己的行凶很可能已经被林木目击了。
再想到林木平常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一定不会熟视无睹的。
于是他便再次动手袭击了林木。
这次用的同样是非惯用手。
从林木尸体衬衫背部上面和后脑勺均沾到了章雨的血可以判断出林木的死在章雨之后,这点支持了以上这个推理。
“意外”连杀两人的苏岚可能也慌了,他想将尸体和凶器丢下楼,想在待会儿自己出门时处理掉。
本来事件在此可以结束了,但是由于章雨身上被插了一把刀,说明事情还有后续。
显然,苏岚在杀害章雨和林木之后,他没必要再对已经死了的人再捅一刀。
说明了捅刀的另有其人。
在苏岚丢下林木尸体后,他听到了有人想进入章雨房间。这个人应该是和章雨有竞争关系的陈默。
陈默可能发现了数据不正确,联想到章雨疑似贿赂过导师,觉得自己可能竞争不过章雨了,越来越想不通,于是想杀害章雨。
陈默的杀人是有准备的。他想用刀,就必须戴上手套。
因为插在章雨身上的刀是被留在现场的,所以上面不应该留下指纹,那么戴橡胶手套则应该是使用刀的人——也就是陈默。
听到房外有声响的苏岚,立刻藏进了章雨房间的卫生间。
于是陈默进来看到的就只是章雨躺在房间中央的地上。同样,由于地毯的效果,他没有能看到血迹,还不知道章雨已经死了。
陈默快速将刀刺入章雨体内,并迅速退出房间。房门上的血手印很可能是戴着橡胶手套的陈默留下的。
藏在卫生间的苏岚看到了这一幕,待到陈默离开后,他也离开的这间房。
关于动机:
从苏岚和陈默的关系来看:
苏岚很可能喜欢这陈默,由以下几点:
1.苏岚对自己帮助陈默显得理所应当,把自己称为给陈默打杂的,也要将功劳给他。
2.他俩经常一起共事,做实验测数据
3.他俩在大巴上坐在一起,且与众人离得很远
4.引用 我和你陈默师兄去了国外,你可能就学不到了,章雨学姐可不像是要教你的样子。 他似乎已经默认出国的是自己和陈默了。想一起出国度过二人世界。
5.本文作者
以上,可以得 苏岚是有立场的,他是想让陈默赢得这次机会。同时爱情的力量是强大的,所以他同样也有动机杀害章雨。
关于凶器:
石头。
为什么凶手选择使用石头作为凶器。
一来,他需要一个钝器,这样自己攻击被害人的左额头就会被警方认为是一个右撇子所为,降低自己嫌疑。
招待所内如果有些鱼缸、花花草草的自然也会有些碎石。但很可惜并没有提到。
前文的分析是苏岚见章雨一时抵赖而冲动杀害她,但其实不一定。
苏岚应该是已经有杀念了,他拿着石头去章雨房间就是证明。
石头来源,如果不是在招待所内的话,那就是更早的时候凶手从招待所外拿的。那苏岚的杀念就出现得更早。而章雨偷窃也好,抵赖也好,都只是苏岚杀害章雨的导火索,苏岚打从一开始就想好和陈默一起出国共度美好时光了。
陈默和苏岚在案件中的犯罪角色是否可以互换:
即陈默是那个杀害章雨林木的人,而苏岚是那个捅一刀的人。
这个情况下,左侧额头的伤口的确是右撇子的陈默造成的,此处就不需要反逻辑了。
但这种情况概率不大。试想如果苏岚去章雨房间寻找硬盘,是不太可能在倒在地上的章雨身上捅一把刀的。而且苏岚比陈默更早地发现数据出现了问题。
大巴上对陈默的心理描写就点出了,他还是优先想通过完成任务来和章雨公平竞争的,杀人并非他本意。
关于房卡:
丢在门前属于无所谓,为了显示房卡在外,给大家一种谁都有可能进入房间的错觉
关于证据和寻找凶手:
给大家做一次血迹检测鉴定,包括大家各自的卫生间内。大概只能找到一个或者两个人有血迹反应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