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9-3-4 13: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推理小说是通俗文学中的一枝奇葩,它不仅以扑朔迷离、惊心动魄的犯罪案件引人入胜,更以缜密的推理、出人意外的机智而令人折服,这是一种智者的游戏,是想象力和高智商孕育而成的奇妙的产儿,十九世纪美国小说家爱伦坡是这种独具一格的文学形式的开创者。  

爱伦坡是一位以思考分析为乐的智者,他酷爱难解之谜、难解之题和难解之符号,他曾登报广集密码,一一加以破解。这种高难度的智力活动不仅给了他探索的乐趣,而且赋予他文学创作的灵感。他以此为素材创作了一篇奇特的推理小说《金甲虫》。小说主人公在抓一只金色的甲虫时偶然得到了一张羊皮纸,又凑巧让这张羊皮纸靠近了火,于是纸上出现了许多数字,中间夹以各种符号。聪明的主人公煞费苦心地在这些看似神秘莫测的暗号文字中找到了规律,破解了密码,按所得的指示在地底下掘出了海盗埋藏的无数财宝。  

如果说《金甲虫》是推理与民间传奇故事的结合,那么爱伦坡的《毛格街谋杀案》《玛丽·罗瑞神秘案》和《失窃的信》便是推理与犯罪小说的结合。与二十世纪相当流行的克里斯蒂的推理侦探小说不同,爱伦坡的推理小说既没有精心设计的作案过程和层出不穷的反侦破行为,也没有惊心动魄的破案过程,其主体便是推理。如《毛格街谋杀案》,在小说的开头,惨案便已酿成。从新闻报道中得知了这一案子的业余侦探杜宾对此案产生了兴趣,于是便勘察了现场,根据现场留下的蛛丝马迹和报上的相关报道当场便破了案,只等知情者上门验证自己的判断了。整部小说情节很简单,绝大部分是展示推理过程的。由于推理是在杜宾的脑海中进行的,爱伦坡时代的作家还没有连篇累牍地描写人物的意识活动的习惯,因此爱伦坡在小说中设置了一个次要角色,即叙事者“我”,这个“我”并不参与侦破活动,但却与杜宾形影不离,犹如旁观者观察着杜宾的一言一行。“我”的智商明显低于杜宾,对杜宾的判断常感到困惑,杜宾便在为“我”解惑的过程中把自己的推理过程一一道出。爱伦坡首创的这种人物结构模式为他的后继者普遍采用,无论是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还是克里斯蒂笔下的业余侦探波阿洛都有这样一个相形见绌的同伴。  

对于分析思考、推理破案,爱伦坡显然是做过一番研究的,他的推理小说犹如论文,往往是以某种思想方法为理论依据的,整部小说便是要验证这一中心“论点”。因此,读他的小说,除了获得阅读快感之外,还常可以得到一种智慧的启迪。例如在《毛格街谋杀案》中,他以警察常因过细的调查而发生错误为例告诫读者在认识事物时不要因过于接近对象而缩小了眼界,其结果只看清了一两点,却失去了对整个事件的把握,他不主张在认识事物时不适当地陷得过深,他形象地说:“真理并非永远处于井底,事实上,越是重要的知识,一定会在表面上显现出来。”可以说,爱伦坡推理小说的艺术魅力正是来自于杜宾在破案中体现的这种睿智。  

不过,小说是一种感性的艺术,从本质上说与抽象的逻辑推理是格格不入的,只有把推理置于悬念迭起的故事中,让它成为解疑的钥匙,才会吸引读者,让读者产生欲罢不能的阅读冲动。爱伦坡成功的推理小说如《毛格街谋杀案》就是把推理与故事结合得较好的一篇小说。惨案发生在一密闭的房间中,房间翻得很乱,但财物却并不见少,作案手段罕见的残忍,邻居都听到案发时有高声的吵架声,但对说话者属于哪国人却众说纷纭。凶手从哪里进入房间?作案动机是什么?为什么采用这种异乎常情的方法杀人?凶手是哪国人?简短的案情陈述令读者疑窦丛生,极大地挑起了读者的好奇,随后的推理虽然冗长,但因包含了读者迫切想知道的答案,因而同样引人入胜。相比之下,《玛丽·罗瑞神秘案》中的推理便因缺乏这种精彩的故事作铺垫而显得比较枯燥。  

爱伦坡是一位对短篇小说创作颇有研究的作家,他既不认为小说应该反映生活,也不主张让小说背负起道德教育的重担,他认为小说就是满足读者的审美需求的。为此,他提出了小说创作的“效果论”。他指出“在短篇小说这种文艺形式中,每一个事件,每一个描写的细节,甚至每一个字句都应该收到某种统一的效果,某种预想的效果……”他最喜欢表现死亡的恐怖和对怪异现象的疑惧这两种效果。他的推理小说常给人以怪异之感,如《金甲虫》中羊皮纸上那诡异的暗语,神秘的甲虫,又如《毛格街谋杀案》的凶手竟是一只出逃的猩猩,这些都使爱伦坡的推理小说平添了一种独特的艺术魅力。  

爱伦坡是一位因其创新性而获得巨大影响的作家,柯南·道尔曾说:“在(推理小说创作)这条狭窄的小路上,一个作家必须步行,而他总会看到在他的前面有爱伦坡的脚印。”

  

《文汇读书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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