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交代的有点模糊. 如果他们两人回答的时间是教授发现东西丢了的那天的话.偷东西的应该是服务员吧.
教授是第二天发现东西被偷的.且未说明下课去宾馆时还在.那么作案时间就是在学校和宾馆两个时间段.所以才有学生和服务员两个嫌疑人吧.(宾馆都有前台, 学生去过宾馆是可以找到目击证人的).那么
服务员: "昨天我一直在家休息!连他柜子公文包内的纯金块5号电池都不知道."
前半句应该没说谎. 他撒谎了证明他有问题了(因为他真的在家休息).那时候也教授都还没在宾馆出现.但他强调了"他昨天在休息"只是因为他不知道教授是今天凌晨住进来的吧. 这样 他就没不在场证明了.
所以呢. 有作案时间, 动机(金子啊),证据就是他说的后半句.(宾馆服务员一般早上会为客人清洁客房,所以会有房卡,应该就是那时候偷东西了)
学生要是撒谎,很容易被推翻,毕竟是有室友的.并且在课堂上偷东西难度很高,
但是 ,如果他们回答是在发现东西被偷的第二天就另当别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