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周荃干的。
首先,先分析一下手法。被害人李明喝醉酒在厕所被害。被杀后右手被砍,财物失踪,但唯独车子还在。财物偷走,名车不偷,自然是因为
引用 “哦,是这样的。因为死者每个星期都会来1到2晚的,很多时候他喝大了,就把车停在这然后自己打的回家,所以老板都见怪不怪了。昨天他以为死者也是喝多了上完厕所就自己打车回家了。而且反正死者经常来,账单下次来再付也可以了,所以就没在意。”
这样的话,老板就不会注意到了。这很明显是熟人,其实这无需推理,因为原题已把凶手锁定为三人之一,只是想说得更有条理。
然后是凶器,从现场看有三样,就是氯仿毛巾、绳子和刀。刀和绳子都是作为最终杀害死者的凶器,在这显得很矛盾,有刀还要绳子吗。所以必定有一样是现场就有的,后面从那个杀鸡的伙计口中知道,就是那把杀鸡刀是原来就有的,而且,凶手不是用它来杀人的,而是因为凶手想拿到那样他最渴求的东西——限量版的戒指。
从这里就可以往前推了。“戒指!”这是李明今天刚买到的,马上就有人对他起心了。因为前面说了是熟人作案,那么必定是当时老板大声称赞他的戒指时被旁边的人听到的!那么,这个时间段是在说天气的电台播出之后的,说明这个人肯定听到了电台的内容。那么,电台说了些什么呢。
引用 “北京时间8点整,下面是由世界最知名的贾博士为大家带来的节目。贾博士,你预测最近都会下雨喔。请问你是根据什么知道的捏?”
电台说了贾博士预测这几天会下雨!那么听到的人这几天出门一定会带伞了。那么,看下面几个人:
引用 时间(10号傍晚) 嫌疑人之一周荃
“哎,还真下雨了。”从银行走出来的周荃苦笑地从包包中拿出雨伞,高领的西装掩饰不住他的帅气。帅哥就是好,穿什么都好看。
引用 时间(10号傍晚) 嫌疑人之一吾勤
“啊,还真下雨了。”穿着短袖便服的吾勤从商业大厦走了出来。哈啾,好吧,感冒了吧。要你穿短袖;要你没女朋友;要你还不带伞。
引用 时间(10号傍晚) 嫌疑人之一黄强
黄强又一次离开派出所,踏上回家的路。他已经忘记第几次被传召到派出所要求“协助调查”了,这样的日子真的好累。下雨了,没办法没带伞啊。
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到,带伞的只有周荃一个人!而且警方已经锁定了凶手是这三人其中一个!
所以,凶手就是周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