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1 椅子背几乎轻轻,挨着罗巡的脚尖。 判断出他杀的原因就在这里,自己试试就知道了..其实,上吊的时候无论如何踢开凳子,脚尖也不可能碰到椅子背. 凭这点得知,死者为他杀!
2 罗巡是在某种情况下被麻醉,然后遇害的
屋子里面很杂乱,似乎被人翻过。不过,据张小姐说,这也符合罗巡的 一贯作风。
仔细的研究着这2句话,人走路是有声音的.如果跟死者吵架的人来了的话,肯定会打架.那么屋里也很是乱.
问:在你洗手的时候,有没有注意到罗巡的办公室有什么动静呢?
答: 没有。
的确,凶手的确是再这个时候把死者迷魂的.而且不出任何声音,也只有死者的熟人而且感情不错的之内能做到了.
经查证 3名嫌疑人中只有何小姐与死者的感情好点...
3 之后"绚烂玫瑰"发来了一些安慰的话,然而罗巡从此便没有回复了。 从这点能看出,当时,死者可能已经被药品迷魂了.所以才没有回复何小姐. 那理所当然,何小姐就有着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但是,假设当时的信息不是死者发的呢? 也许,死者当时可能已经死了,在电脑前的就是凶手.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凶手有必要为何小姐做不在场证明? 除非何小姐是自己为自己做不在场证明..那要如何做呢? 这个很简单,何小姐知道死者的夜生活. 死者肯定会上Q聊天的. 只要在这时,趁机把死者搞魂.再上自己的QQ. 再自然自语的打字.就完成了. 这也是凶手想特意留下信息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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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我认为犯人是:何小姐
作案过程:和死者分手后,之后待到保安不在的时候上来找死者...趁机把他迷魂,之后在死者的电脑上上自己的QQ,自己跟自己说话,然后是把死者吊在风扇钩子上..破坏现场.(也不小心留下了漏洞)..之后偷偷离开办公室.到了早上,发现死者的尸体..很自然的把警方引到现场,从而使自己的不在场证明成立.
证据:回家查查何小姐的聊天记录..(应该没保存在自家的Q上吧) 他利用了死者的电脑,记录应该保存在死者家..应该是这样..
动机:为了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