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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短篇] 最初才最美【完结】

简洁模式
发表于 2012-3-29 19:11:11
篇幅中篇
状态完结
主要类型社会派 
未经作者同意,禁止转载本篇小说
本帖最后由 承平大帝 于 2014-7-20 21:29 编辑
最初才最美
01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一如既往地来到半岛咖啡门前,两个训练有素的女服务生为我打开了门,满面笑容地说着“欢迎光临”。
    我走了进去,在一个靠窗的座位上坐下。那是我经常坐的一个位子,阳光撒在我身上感觉挺舒适。
    “老样子。”我对着我身旁的女侍者说道。她马上心领神会。我翻开我的笔记本,从上衣口袋里掏出笔,在上面记着什么。
    我是一个作家。实际上,是业余的。我很清楚自己不是这块材料,但却总想附庸风雅。或许是十年前的那种感觉,促使我自己不由自主地这样做。
    街头上人来人往,不时地有几辆私家车从他们身边划过。我看着这个喧闹的城市,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受。
    我从小在彭州郊区长大,对于城里的生活总是怀有新奇的感受。小时候,老师总会告诉我们,市区的小朋友们学习成绩是多么的优秀,他们多才多艺,生活幸福。虽然老师这么说只是想让我们能像他们一样,好好学习。但从小我便以为彭州市区是一片乐土,孩子们天真无邪,成绩优异,他们的父母也努力培养他们,弹钢琴,学绘画,诸如此类。说这儿是乌托邦也不为过。
    直到长大后,我才明白,小时候的想法只不过是种笑话。彭州市区的繁华,和繁华的背后,或许只有自己亲身经历了,才会有自己的一番体会。
    侍者端上来一杯咖啡和一叠牛排。我合上笔记本,笔夹在里面。我把它放到一旁,准备饱食一顿。
    当我抿了一口咖啡,把咖啡杯放到桌子上时,邻桌的女人冲我走来,手里端着一杯咖啡。她坐到我的对面。
    “一个人?”她问我。
    我仔细打量着她。这是一位极为迷人的年轻女郎,一头金色的披肩长发,浓妆艳抹。她穿着一件土黄色的马甲,黑色的超短裙下面,一双裹着黑丝袜的长腿在桌下抖个不停。尽管已是深秋,她仍然想保持自己的美丽。她的全身散发出一种迷人的香水味,这种感觉让每个男人都欲罢不能。
    我努力控制住自己内心的澎湃。
    “是的。”我皱着眉头,回答道。
    “不介意我坐在这陪你喝一杯?”
    “我很乐意。”
    她挪动了一下身子,冲我笑了笑,然后抿了一口咖啡。我一脸严肃地盯着她。等到她把杯子放在桌上的时候,我终于忍不住开口。
    “现在还没到晚上。”
    她的表情突然停了下来。事实上,她可能对我的这句话感到吃惊。但两秒钟之后,她又笑了起来。尽管在我看来是皮笑肉不笑。
    “什么意思?”她问我。
    “你在拉客?”我反问她。
    她笑了,这次是彻底地大笑。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想。”她对我说道,“小伙子,这方面你貌似很精通,实际上却是个白痴。你见过在咖啡馆里拉客的吗?”
    她说得很对。我是一个正派的人,关于妓女、拉皮条之类的字眼只在小说里见到过。咖啡馆里或许会有人拉客,谁知道呢。
    “抱歉。”我说道,“我刚才确实。。。。。。”
    “这没什么。”她说道,“我知道自己这身打扮,加上刚才的行为,在你看来很唐突。但我可不想让这么低俗的字眼出现在高雅的咖啡厅里。实际上,我对你很好奇。我发觉你经常来这儿,而且是独自一人。照理说,你这个年龄,在这个时间段,应该是在企业或是工厂里工作。”
    “我是一个自由职业者。”我说道。本就不善言谈的我,在阳光下的咖啡馆与一个素昧平生的美女对面而坐,更使我增添了份紧张感。
    我把笔记本递给她,她粗略地翻了翻。趁此机会,我咬了几口牛排。
    “推理作家。”她说道,“我这辈子真没遇到过几个,更何况像你这么年轻的。说实话,我也喜欢看推理小说。告诉我你的名字,或许未来的几年,我会在市面上见到你的书。”
    “程平。”我回答道。
    “很好记的名字。”她说道。我示意再叫一份牛排给她,但很快被她打断了。
    “不吃了吗?”我问道。
    “我随时都可以吃。”她回答道,“我是这家店的老板。”
    我惊异地看着她,她仍然面带笑容。我终于知道她为什么知道我常来这儿了。实际上,在咖啡厅喝咖啡是我构思小说情节的一种方式。但最主要的,或许仅仅是因为这儿距离我住的地方近的缘故。整个下午,她都坐在那儿,和我东拉西扯。我甚至觉得她想知道我的一切。
    临走时,她免去了我这顿饭钱,并送给了我一些优惠券。她告诉我下次再来这儿可以享受优惠。除此之外,她还给我留下了她的手机号码,我得知她叫晓洁。当然,我也告诉了她我的联系方式。
2人评分
+28 英镑 +6 原创度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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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3-29 19:15:00
本帖最后由 承平大帝 于 2012-3-29 19:21 编辑
02

      从咖啡厅走出来时,天已经逐渐变暗。我回到家,把笔记本放在我的书桌上,心想早知道今天就不带笔记本过去了。虽然刚从咖啡馆出来,但我仍然感到饥饿。于是准备出门再买些吃的。我翻开钱包,发现里面已经空了。我抽出一张工商银行的卡,准备取点钱。
    当我从市中心的房子里走出来时,天已经完全变黑了。我走出小区,穿过彭州市第二繁华的大街——建国路,拐进一个小巷子,那里的尽头有一家小型的自动取款机。当我走到那儿时,一个年轻女孩恰好排到我的前面,我只能站在他的身后,心里咒骂着取钱人还那么多。
    但真正的咒骂声响起了。女孩前面的两个男人因为谁先谁后的事吵了起来。声音越来越大,污言秽语频频出现。女孩吓得躲在了一旁。两人的丑陋嘴脸在我的眼前暴露无疑。
    渐渐地,两人开始相互推搡。我预感到事态严重,赶忙上前劝阻。但我身后突然冲过来一个年轻男人,对着其中一位当事者便是一顿臭揍,而另一人也趁此机会拳脚相加。一时间形成二打一的局面,我站在那儿,默不吭声。不知道什么原因使我变得如此冷漠。
    一个带着孩子的女人尖叫起来。我知道她是被打者的妻子,但她只能无助地眼看着自己的丈夫被当街蹂躏。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但没人敢上前劝阻。女人掏出电话准备报警,这时一位老人上前劝说,那两人逐渐停下了手。他们看到女人打电话,心想是在报警,便赶忙离开了。被打的男人从地上挣扎着站了起来,嘴里依旧骂骂咧咧,看样子还真想好好地和他们继续打一架。但他和他的妻子很快被人们劝走了。
    孩子们天真无邪,成绩优异,他们的父母也努力培养他们,弹钢琴,学绘画。但我眼前看到的却是这么一番景象。正当我的思绪飘到小学的课堂上时,我的手机响了。
    是高森打来的。我突然意识到今晚和他有个饭局。好在我已经出门在外,这儿距离相约的地点也不算远。
    “到哪了?我在八猪麻辣烫门口了。”电话里传来焦急的声音。
    “我马上就到。”我面无表情。

    在饭桌上我向他提起了刚才的事。他好像并没有什么反应。高森是我多年的好朋友,目前处于失业状态。不论小学中学多么好的朋友,走进社会的大熔炉里也会被逐渐融化,最后剩下来的,才是真正的朋友。他就是这么一人。
    我们席间的话题依旧没变,除了工作就是感情。我仅仅靠写作,原本不足以糊口。好在我市中心的房子是父母买给我结婚用的。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就是美好,至少每个月不用拿出至少一半的工资交房租。他则没这么幸运,与陌生男人在市中心的破公寓合租一个仅仅十几平米的房间。同时在寻找工作。我一直喊他和我住在一起,但都被他拒绝了,理由是等我有了女朋友,他还是要搬出去。
    我女朋友在外地。我们在网上认识,异地恋也使我很辛苦。他就没这么幸运,大学里一段失败的感情至今使他刻骨铭心,对女人心有抵触。大学毕业后,也不努力寻找工作,以至于今天的局面。其实,他也算是个小富二代,但他不想靠家里,自己又不努力上进。于是外人会以为他是个屌丝。实际上,他现在的确过着屌丝的生活,无论是物质上,还是精神上。
    我付了饭钱。邀请他去我家上网。我一个人在家也很闷。他打开我的笔记本,上网看DOTA游戏视频,我则在一旁看书,累了就摆弄着我的吉他。我扔给他一包袋装纯牛奶。他和我一样,除了应酬之外,烟酒不沾。我到现在都不知道自己的酒量如何,因为我从来没喝醉过。这倒不是我夸海口,实际上,每当几瓶啤酒下肚后,我都会装醉,以至于别人不再劝你喝酒。我现在还清楚地记得在大学毕业吃散伙饭时,我装醉的情景。但一进KTV唱歌环节,我便容光焕发,唱出了女人心中最迷人的感觉。
    就这样过了2小时,他走了。我洗漱完,正准备上床睡觉,手机铃声响了,屏幕上显示了晓洁的名字。
诸位可以随便叠楼回复- -
发表于 2012-3-29 19:55:26
弱弱的问一句~这部小说的题目是不是叫《注:想哪是哪,请勿见怪;随便写写,准备连载;万年大坑,不急去埋;好与不好,请多担待。》~我是不是很聪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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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9 20:17:03
我想吐槽程平吃霸王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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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2-3-29 20:17:16
大叔竟然转社会了,本格太难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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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9 22:07:07
承平君,请原谅一下咬文嚼字:
吃牛排喝咖啡还是第一次听到额。。
一叠牛排…几张?多少钱啊?第一次听说牛排是一叠一叠的,难道像饼一样?…还真是有钱人额。。
然后几叠牛排下去后还没饱。。
对不起我太无聊了。。。
无视掉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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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
发表于 2012-3-29 22:09:13
{:tlxy33:}先插楼后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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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
发表于 2012-3-29 22:46:22
我发现硬汉派的一大特征就是主角必须对异性的美色表示蠢蠢欲动...

[发帖际遇]:  天黑的时候,黑羽和白藤结伴去杀人,顺手偷了白藤英镑6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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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3-30 18:29:11
本帖最后由 承平大帝 于 2012-3-30 19:19 编辑
03

      聊天的内容平淡无奇。据她说,只是单纯地想确认这个号码的主人是不是我。但我知道这根本就是扯谎。电话里,她说想听听我的声音,这已经暴露了她自己心里的想法。当然,也可能是我自作多情了,谁知道呢?不过我从来不会给别人留错电话,仔细想想,给陌生人自己的手机号码倒是生平第一次。
    十几分钟后,我挂断了电话。躺在床上,晓洁的声音久久萦绕在我的耳旁。我知道自己失眠了。我坐起身,尽可能想使自己平静下来。再躺下,还是睡不着。于是我起床打开电脑,放着轻音乐。那是理查德•克莱德曼的名曲《水边的阿狄丽娜》。我走进厨房,打开橱柜,准备找点喝的。但我只发现了一袋酱油。我突然意识到储存着一瓶酒对我来说是多么重要。无奈,我给自己倒碗白开水,一饮而尽。
    就这样过了半小时,我发觉自己困倦了,于是我关上电脑,再次钻进了被窝。
    我已经记不得自己是怎么睡着的了。第二天醒来时,窗外的太阳已经照到了我的屁股。我照例给远方的女友发短信问安,却招来了她的一顿臭骂。她怀疑我昨晚是不是通宵了,实际上,我昨晚睡得挺早。不知道为什么,这几天总是无精打采。
    已经中午了。我起床刮了胡子,简单洗漱下,准备出门买点吃的。我照例来到楼下的混沌摊,老板娘殷勤地给我端来一份大碗混沌。
    “又懒得做饭了?”她问我。
    “我很喜欢吃你这里的混沌。”我回答说。
    这并不是我的逢迎之词。实际上,这里的混沌是我20多年来从未品尝过的美味。老板和老板娘是南方人,他们的手艺在彭州很有市场。
    吃混沌时,我就在考虑下午的安排。原本想去咖啡厅,但想到遇到晓洁会很尴尬,于是我放弃了这个念头。饭后我回到家,坐在阳台上,一边看书一边晒太阳。最近写作突然失去了灵感,我希望能从书本里重新找到它。
    夕阳渐渐没入了地平线。我肚子又开始饥饿起来。我拿出前几天去超市买的零食,开吃。不知不觉把一整袋奥利奥都吃光了。
    “边际效用递减啊。”我一边把最后一块饼干塞进嘴里,一边自言自语道。我现在已经很饱了。我走进卧室,躺在床上,胡思乱想着。外面的天色越来越暗。直到完全黑下来时,我起身打开了电灯。
    说实话,我很厌倦这种单调的生活。我是一个作家。在外人看来,这是多么风光无限的职业。但其中的心酸,只有自己最清楚。在中国,靠写推理小说根本挣不到钱,每月能领到一千块钱的稿酬就算是上天眷顾。我自认为自己的小说不差,但屡屡被出版社拒绝。理由是,小说很好看,但是没市场。简而言之,就是出版社赚不到钱。在这个社会,金钱才是硬道理。没有商业利益,再好的小说都不会被出版社接受。真正像东野圭吾这样的畅销君没几个,在推理不景气的国内更是天方夜谭。东野如今还经常去酒吧买醉,我知道,他是精神空虚。尽管他现在已经名利双收。我现在很能体会到他的感受,只是我无名无利罢了。自由职业者,哼,是很清闲,但每天你都必须在不花钱的情况下,想方设法地挥霍大把的时间。真到了无聊透顶的时候,我就把自己关在卧室里唱歌。我甚至很羡慕中学生每天都要为学业忙碌,因为忙得要命,总比闲得要死轻松许多。
    我是怎么走上推理这条路的呢?这恐怕要追溯到十几年前,那还是上个世纪的事情。我奶奶带我去书店,我很快被一本叫做《一分钟探案》的书吸引住了。奶奶把那套书买给我之后,我便一发不可收拾,高中时就开始尝试写推理小说,随后停留了一段时间。直到大三失恋后,我又重新拿起笔杆子,这一次我断断续续,花了一年的时间,写了20多万字的短篇集。我与某网站签约,大学毕业后仍旧从事着这份职业。每月领取微博的薪水,但已经足够我日常开销,直到马丽的出现。
    马丽是我大学毕业后在网上认识的。刚认识的时候,我像每一个男人一样,先去空间看她的照片。她是一个美女,我不知道这是幸运还是不幸。我们每天都会聊天,后来,我们在网上确立了关系。她是西京人,好在距离彭州不远,坐高铁1小时就能到。我们半年见过两次面,一次她来找我,一次我去找她。我知道,她给私企打工,老板经常虐待她,因此这半年来她都飘忽不定,经常换工作。她在西京租了一个仅仅十平米的卧室,每天累死累活地工作,还挣不到钱。她由于付不起房租,经常反锁着门,躲在被窝里听着门外房东猛烈地敲门声和破口大骂。我不知道自己是爱她还是可怜她,每月都会把自己写作一半的薪水汇给她,由此我生活开始拮据起来。
    最好的办法,是把她接到彭州找份工作,让她住在我的房子里。这样我们可以朝夕相处,而她每月至少省去了房租。但她不肯。我知道,我们只见过两次面,让她做出这么大胆的决定会很难。对她来说,彭州是陌生的城市,我是陌生的人。她害怕。我理解她。虽然我真的想帮她走出困境,但我没有强求。
    我独自住在大房子里,每天浪费着大把的时间。时间长了,感觉自己像是被软禁起来一样。虽然有网络,有推理小说,还有勉强糊口的薪水。但我觉得生活根本了然无趣。一段时间,我甚至怀疑自己得了抑郁症。
    想着想着,我不知不觉地睡着了。醒来已是深夜,卧室的电灯依旧亮着。我赶快简单洗漱下,铺开被子,钻进了被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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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3-30 18:30:18
04

      日子一天天单调地重复着。这几天我完全凭借存稿在网站上发文,根本懒得动脑筋构思情节,也懒得用手指在键盘上敲击。上网,吃饭,看书,睡觉。这就是我每天的生活。当然,上厕所除外。
    中午吃完饭,我又接到了晓洁的电话。
    “这几天怎么没来照顾我的生意啊。”电话对面,女人甜甜的声音问道。
    “呃,最近家里有点事情。”我含糊其辞地回答,“很快忙好。”
    “嗯嗯,你要常来哦,平,我等你,想跟你聊天呢。”
    “好的,我会的。”
    挂断电话,我呆立在那儿。心想这是她的一种营销手段?还是她真的有话对我说?我以前也不是每天都去那里,只是写作灵感消失的时候,我会去那儿找找状态。更何况,我也没有这么多资金。咖啡厅虽然人不多,但也不是仅靠我那点营业额来维持生存吧,少了我一个顾客,影响根本就是微乎其微。我心里想着。
    但人家亲自打电话上门,我想我还是应该给她这个面子。于是我决定明天去那儿。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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