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2万|回复: 7

[推理资料] 谈谈《福尔摩斯》中的演绎推理法

简洁模式
发表于 2010-12-25 23: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引言
在传统的亚里士多德逻辑中,演绎推理(deductive reasoning)是“结论,可从叫做前提的已知事实,必然地得出的推理”。如果前提为真,则结论必然为真。这区别于溯因推理和归纳推理,它们的前提可以预测出高概率的结论,但是不确保结论为真。“演绎推理”还可以定义为结论在普遍性上不大于前提的推理,或“结论在确定性上,同前提一样”的推理。演绎推理与归纳推理相反,它反映了论据与论点之间由一般到个别的逻辑关系。演绎推理的主要形式是三段论,即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大前提是一般事理;小前提是论证的个别事物;结论就是论点。每个演绎推理部有两个前提,即大前提(概括性的一般原理)和小前提(对个别事物的判断)、根据两个前提之间的关系做出新判断(推理),得出结论。
歇洛克·福尔摩斯是英国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的小说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的私人侦探,现在已成为世界通用的名侦探的最佳代名词。在《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令众多读者最为艳羡的显然是福尔摩斯神奇的推理能力。除了在侦破案件时所表现出的非凡能力以外,福尔摩斯还善于通过与陌生人的第一接触推测推理对象的来历与职业。
对此,小说《血字研究》中福尔摩斯曾解释道:“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见到或者听说过大西洋或尼加拉契布,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情况就可推想出来了。推断和分析的科学也像其他技艺一样,只有经过长期和耐心的钻研才能掌握;人们虽然尽其毕生精力,也未必能够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初学的人,在着手研究极其困难的有关事物的精神和心理方面的问题以前,不妨先从掌握较浅显的问题入手。比如遇到了一个人,一起之间就要辨识出这人的来历和职业。这样的锻炼,看起来好像幼稚无聊,但是,它却能够使一个人的观察能力变得敏锐起来,并且教导人们:应该从哪里观察,应该观察些什么。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靴子和裤子的膝盖部分,大拇指与食指之间的茧子、表情、衬衣袖口等等,不论从以上所说的哪一点,都能明白地显露出他的职业来。如果把这些情形联系起来,还不能使案件的调查人恍然领悟,那几乎是难以想象的事了。”(出自《血字研究·演绎法》)
本文对小说中福尔摩斯这类在第一接触中所使用的演绎法进行综述与剖析,并对其在现实中的可能性进行分析。这类演绎推理主要针对外貌、衣着和物件三种对象。

二、    关于对象身体特征的演绎推理
对象的身体特征是推理过程中第一时间获得的推理前提。胖与瘦,高与矮,强与弱,黑与白……这些前提无疑能帮助我们推断出对象的大量背景资料。这种方法在书中得到了大量应用,要想掌握演绎推理的方法,必须从身体特征方面的推理开始。

1.1        肤色与四肢
由于19世纪是英国对外殖民扩张的黄金时期,加之小说中福尔摩斯所处的伦敦市鱼龙混杂,有许多各界人士有过在外国生活经历,所以有些人的肤色与常人有一定差异,不同纬度紫外线强度是不同的,方便了福尔摩斯判断对象曾经的生活环境。同样,由于当时英国社会工作的多样性,不同工作的人在四肢(尤其是手部)留下了工作的印记。这些印记多次成为福尔摩斯对对象工作推断的重要依据。下文对此会做更多补充。


1.2        综合状况
通过对对象健康和神态等综合状况的分析,福尔摩斯在小说中多次判断出对象的生活习惯和既往病史等信息。综合状况方面的推理与气质方面的推理有相似性,都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并且在对综合状况进行推理的时候,推理对象有造假的可能(如《最后的致意·临终的侦探》中福尔摩斯巧借装病骗过了好友华生和欲致其于死地的柯费顿·司密斯先生)。但是相比气质方面的推理,综合状况的推理结合了一定的医学知识,所以这类推理的可信性更大。

1.3        伤痕与纹身
小说中福尔摩斯的委托人和犯罪嫌疑人许多都有非同寻常的经历,这些经历给这些推理对象留下了各式各样的伤痕和纹身。这些伤痕和纹身都附带着重要的信息。

1.4        气质
福尔摩斯善于从对象的气质与神态中得出经验性的论断,作为整体推理的补充。但是气质方面的推理作为经验的产物,有着很高的不确定性。气质方面的推理更偏向于归纳推理。

书中示例:
1.      
“没有那回事。我当时一看就知道你是从阿富汗来的。由于长久以来的习惯,一系列的思索飞也似地掠过我的脑际,因此在我得出结论时,竟未觉察得出结论所经的步骤。但是,这中间是有着一定的步骤的。在你这件事上,我的推理过程是这样的:‘这一位先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那么,显见他是个军医。他是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是,从他手腕的皮肤黑白分明看来,这并不是他原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这就清楚地说明他是久病初愈而又历尽了艰苦。他左臂受过伤,现在动作品来还有些僵硬不便。试问,一个英国的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苦,并且臂部负过伤,这能在什么地方呢?自然只有在阿富汗了。’这一连串的思想,历时不到一秒钟,因此我便脱口说出你是从阿富汗来的,你当时还感到惊破哩。”
《血字研究·演绎法》

分析:
文中“这一位先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那么,显见他是个军医。”的推理完全出自福尔摩斯的职业直觉,没有太多值得剖析之处。而后“他是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是,从他手腕的皮肤黑白分明看来,这并不是他原来的肤色。”的推理并不十分深奥,生活中也常有这样关于皮肤肤色的推理。
“他面容憔悴,这就清楚地说明他是久病初愈而又历尽了艰苦。他左臂受过伤,现在动作品来还有些僵硬不便。”
这其中“面容憔悴”“动作僵硬”的观察显然出自简单的医学常识,但在这里显然对推理产生了重要的价值。因为这一推理与之前“军医”的结论相结合,福尔摩斯通过脑海中对于时事的搜索得出结论:眼前的华生先生有过在阿富汗从军的经历。这一段推理作为福尔摩斯系列小说的开篇之笔,没有牵强附会而显得合情合理,这样的推理在现实生活中是可以实现的。
欢迎大家继续补充。

[发帖际遇]:  言言的小说出版,0福尔摩斯1组织大家一同助阵,奖励学分13分.  
本主题帖为【历史主题】,仅楼主发布内容可以浏览。
|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6 00:0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尚未登录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