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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谜题] 复仇者的不在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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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8 00:04:58 辽宁| 2024-3-28 00:07编辑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晚报》4月13日讯:昨日凌晨,位于本市西郊的金莲坊小区发生了一起恶性杀人碎尸案。4月12日上午七点左右,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报:金莲坊小区某住户门缝中渗出大量疑似血液的暗红色水渍,接警后××区公安分局紧急组织警力迅速赶往案发现场。

  警方在一楼该住户家中发现大量血液与部分人体组织,案发后户主董某下落不明。据知情人士透露,案发当日凌晨五时左右有人目击一可疑男子肩背黑灰色编织袋从案发现场离开。据悉,董某单身独居,平日低调木讷,记者联系其工作单位也未获有价值线索。

  记者发稿前,警方已抽调各警种组成专案组对“四一二恶性杀人碎尸案”展开侦破,同时警方表示希望广大市民提供线索,有目击可疑人员或发现疑似弃尸场所的市民,请拨打本报市民热线:××××××××。

  

  【1】

  白晓原回到家里,连续的工作已经让他精疲力竭,可是躺在床上却辗转反侧怎么也睡不着。太多的信息不断刺激着大脑,他似乎抓住了某些东西,但是又不能完全确定,他不由得回想起案发以来这段时间调查的进展。

  4月12日这一天,如果没有这件骇人听闻的恶性事件,绝对是再平常不过的日子。出门晨练的老太发现平日里素无往来的邻居家门缝里渗出貌似血液的东西,再联想到头天夜里听见的争吵声以及连绵了一夜不间断的恐怖声响——事后被认为是凶手用刀以及钢锯切割分解尸体所发出的噪音——老太太哆嗦着报了警。

  赶到现场的警察们破门而入的那一刻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现场位于一幢老式居民楼的一楼2单元,还没靠近门口已经能闻到浓重的血腥味,40多平米一室一厅的屋子并不大,但是屋里到处都是血迹,尤其是客厅里那浅黄色的复合地板上布满了凝结的血液,星星点点的脂肪块点缀其中,那股味道,令人作呕。要说现场是“人间地狱”绝对不过分,就连见多识广的老刑警也受不了吐了一地。

  经过连夜的调查和DNA比对,能够确认案发后下落不明的屋主董剑平已经遇害。被害人现年46岁,男性,在本市一家民营商贸公司工作,此人独居且性格内向,同事和邻居都反映是个老实人,但也不是个热心肠,属于待人冷淡不太与人打交道的那种。警方通过走访了解到的线索很少,董剑平本来就属于被社会边缘化的人,在这个相对冷漠的社会又有谁会有动机如此残忍地杀害他呢?

  根据证词,隔壁邻居最后一次见到活着的董剑平是4月11日晚上十一点左右,当时董剑平从附近的便利店买了些熟食和酒回到家里,恰巧碰到出来倒垃圾的邻居李某,便利店的员工也证明了董剑平当晚十一点左右来买过东西并调出十一点零六分的收银条底单。而4月12日凌晨五点左右,一名晨练的老人目击到一个人背着大编织袋从死者家里出来,由于老年人眼神不好,加上距离较远,无法辨认清楚相貌,但无疑此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随着调查的深入,这件看似普通的案件才逐渐透出古怪之处。凶手只是杀人碎尸,并没有翻动被害人家里的任何财物,被害人也没有卷入过任何桃色纠纷中,因此在分析犯罪动机时警方逐渐倾向于仇杀。但是现场勘察后却显现了诸多不合理的地方。

  疑点之一:凶手为什么要把尸体带走?现场犹如屠宰场,把尸体带走有什么意义呢?凶手事后压根没有清理现场,那么毁尸灭迹掩盖罪行的动机就说不通了,有人认为,凶手原本打算清理现场的,不料分尸这件事占用了太多时间,以至于打乱了凶手原本的计划。这种解释并无多大说服力,凶手为什么不在浴室里进行分尸呢?至少水一冲能够消除表面上的血迹,乱七八糟的碎肉还可以扔进马桶冲走,而此次的分尸现场居然是客厅!再说,既然计划被打乱,那么显然是逃命要紧,为什么还要花时间把碎尸块装进编织袋带走呢?凶手在行凶后不是急于离开,而是留在现场进行分尸,目前只能推测这样的人不是穷凶极恶的变态之徒就是对被害人怀有什么深仇大恨,甚至于精神有问题。

  疑点之二:当晚被害的不止屋主董剑平一个人!法医勘察现场后认为董剑平家里即为案发第一现场,但除了客厅里的血迹,浴室以及下水道也有没冲刷干净的血痕和尸块。最后现场勘察与法医的检验结果更是让所有人吃了一惊:现场的血迹与尸块分属两个人!客厅里的尸块经检验属于董剑平,而卫生间的尸块属于另一名成年男子,法医鉴定结果表明另一名死者的死亡时间稍早于董剑平,而且两人的被害时间非常接近,应该都是死于4月12日下午四点到4月13日凌晨两点之间。经扫描电镜检验,两名死者均是死后被分尸,因为没有找到其他尸块,无法更准确地确定死亡时间与死因。

  通过深入调查被害人董剑平的社会关系,犯罪嫌疑人倒是很快浮出了水面:此人名叫佟健,是市第一人民医院的一名医生。通过走访调查,警方发现大约六年前,董剑平由于违章肇事,害死了佟健的妻子和女儿。佟健有着充分的动机寻仇,并且,他真的一直在计划——佟健曾在三年前租下了董剑平所在小区的一所房子,警方认为他一直在监视仇人的一举一动,以便找到适当的机会下手。

  在佟健看来,董剑平完全毁掉了他的人生,因此他的确具有强烈的杀人动机。遗憾的是,案发当晚,佟健有着铁一般的不在场证明——案发当天从晚上十点一直到第二天早晨,佟健和同事都在KTV通宵唱歌,有一大群人可以为他作证,除了上厕所,他根本没离开过大家的视线,更不要说跑到十几公里外去杀人碎尸了。本来到了这里就可以排除佟健的嫌疑了,只不过这个不在场证明来得太过蹊跷。佟健是医生,当天轮休,邀请一帮同样休息的同事去唱唱歌似乎没什么奇怪,可是据同事们反映,佟健自从六年前女儿和妻子死后,就变了一个人,工作更加尽职尽责,而且在人际交往上完全把自己封闭起来,不参加任何娱乐活动,与同事间除了工作上的交流也几乎没有任何来往。他突然间没有任何征兆地邀请大家去唱歌,还真把大伙吓了一跳。看着佟健在KTV里尽情歌唱,同事们还以为他终于走出了阴影,都为他高兴,直到警察找他们了解情况,这才觉得有些奇怪。

  也正是这个不在场证明太过蹊跷,太过刻意,反而加深了警方对佟健的怀疑。实际上,在案发后一个月内,警方几乎把佟健查了个底朝天——查清了佟健在案发前后几天的行踪;询问了案发当晚唱歌的所有不在场证人;调取了他的通话记录、银行交易记录,甚至还通过技术手段监控了他的网络聊天记录及电子邮件。即便这样,都是一无所获,可是除了佟健,还有谁会用这样的手段杀害董剑平呢?

  白晓原浏览了一遍同事小刘针对案发当晚佟健证人的问讯笔录,发现有一个叫钟志杰的麻醉医生在被问到佟健的可疑行为时提到案发前一个月左右,佟健曾经找过他,向他询问了麻醉药品的剂量以及使用问题。这个问题在白晓原看来十分奇怪,但是在佟健的不在场证明面前,这类小疑点显得有点无足轻重。

  调查重点之二就是另一名被害人的身份,由于一开始没有发现弃尸地点,身份的确认困难重重,令警方疑惑不解的就是凶手为何要杀害两个人,以及他是如何杀死两个人的。

  在调查过程中,有一条线索引起了专案组的注意,案发当晚十点过,有一通电话打到董剑平家中,通过追溯那最后一通电话,警方找到了那个距离董剑平住处不远的加油站,电话正是从加油站的办公室拨出的。令白晓原他们兴奋的就是——第二具神秘无名碎尸的身份就此揭开,案情有了重大突破!

  据加油站工作人员反映,一名临时工在4月12日案发后就不知去向。这个加油站属于私营性质,员工不辞而别也是常有的事,因此并未引起注意。该员工名叫龚平,在加油站做加油工已经一年多,平时工作表现一般,而恰恰就是这个龚平,和被害人董剑平来往较为频繁,董剑平经常来这个加油站加油,据说两人是老乡的关系,一来二去就熟悉了起来。

  案发当天晚上,已经向单位请假的龚平突然回到加油站,跟同事说回来拿点东西,只待了十几分钟就离开了,期间就在加油站的办公室里给董剑平家拨了一个电话。白晓原带着小刘立即赶到加油站询问了当天晚上值班的工作人员。

  “你们大概几点看到龚平?”

  “蛮晚的,大概晚上十点多吧,他好像说是回来拿点东西。”

  “你知道他回来拿什么东西吗?”

  “呃……没注意……好像是一叠发票什么的,他经常收集一些加油票,说是给朋友报销。”

  “你有注意到那一天龚平有什么异常的地方吗?”

  “异常?我想想……那天有点倒春寒,他穿得蛮厚的,还戴了顶毛线帽子,他精神看起来不大好,只跟我点了点头,就去他抽屉拿出一叠发票,然后打了个电话就离开了。”

  “你能回忆起电话内容吗?”

  “我没太注意听,大概是和谁约好了晚上见面什么的……”

  根据证人的证词,龚平与董剑平的确有来往,董建平的邻居看了龚平的照片以后也回忆起见到过此人到董剑平家中做客。警方去了龚平租住的出租屋,由于房东一个多月没收到房租,就把房子租给了别人,好在技术人员在屋内仍旧采集到了龚平的指纹、皮屑和毛发等。经过比对,可以确认龚平即那名神秘被害者,董剑平家中发现的指纹也确认属于龚平。

  白晓原他们一度以为,当晚另一名被害人就是这件案子的突破口。甚至最乐观的看法是,只要能确认神秘死者的身份,案子自然就破了。因此大伙也花了大量精力调查走访董剑平可能接触的社会关系。董剑平是单位的小车司机,负责给领导开车,同时也管着其他几名货车司机。经过深入走访,警方发现董剑平有偷汽油的嫌疑。单位的几辆车子,油耗的里程数有点对不上,平时加油等事宜均是董剑平负责,如果他监守自盗必须要有个销赃的途径。龚平的出现恰恰印证了这个猜测。这个龚平,现年39岁,差不多一年前来到这家民营加油站工作,据老板和同事们反映,此人沉默寡言,不好交际,还算老实勤快。但是,警方在龚平出租屋内搜出一本笔记本,上面详细记录了每一次他们两人的违法所得,除了偷卖汽油,还存在利用发票多报销的情况,也就是说,龚平就是那个帮助董剑平销赃的人!

  到底龚平与董剑平被害有多少关系?还是他只不过是凶手凶残杀戮的一个牺牲品?白晓原觉得只要顺着这条线查下去,说不定真凶就会浮出水面。

  可惜龚平这些年都是辗转各地以打零工为生,所以他的社会关系非常难查。至少表面上龚平与佟健并无联系。案发当晚十点左右龚平还活着,而此时佟健已经在KTV纵情高歌了。他绝无可能杀害龚平。

  

  【5】

  直到两个多月后,才有个倒霉的钓鱼人在市郊一个废弃鱼塘里钓上来一颗腐烂的人头。警方从塘中打捞出装有尸块的编织袋,编织袋被凶手绑上了水泥块沉入水底。要不是尸体腐败产生的气体撑开了扎住袋口的绳子,也许人们永远都不会发现。同时从鱼塘里打捞上来的还有凶器:一根铁棍以及杀人分尸用的刀和钢锯。

  经检验,两名被害人正是董剑平与龚平,凶手行凶后弃尸鱼塘。董剑平后脑颅骨塌陷,造成伤害的正是从鱼塘里找到的那根铁棍。而两名死者的真正死因却是在昏迷的情况下被刺破心脏,凶器经鉴定均是那把刀。分尸是死后进行,由于时间过长,已经无法判断准确的死亡时间,但从腐败程度看,两个人几乎死于同一时间。除了头部相对完整——值得一提的是,死者的耳朵也被割下切碎——其余部分均被分割成小块。

  凶器和编织袋上均未检出指纹或其他任何有价值的线索,杀人分尸的刀具并非最近购买,钢锯和锯条也是旧的,至于编织袋,倒是与案发第二天清晨那个目击证人描述相类似,但是同样无法确认来源。也就是说,从物证线索上,警方并没有取得什么突破。

  要是如白晓原所推测,当晚凶手计划谋杀董剑平,进入他家里才发现龚平也在场,凶手没有办法,只好将龚平一块儿杀了,这里边仍旧有很多疑点。比如说,龚平常年从事体力劳动,是个身体很壮实的人,凶手又是如何一个人对付两个人的呢?行凶时,为什么没有人高声求救?如果凶手杀害龚平是为了灭口,为什么也要把龚平分尸呢?这也是说不通的一个地方,除非假设凶手对两人都怀着深仇大恨。当然也有可能凶手的目标是龚平,董剑平只是被灭口的牺牲品,但是凶手为什么要去董剑平家里杀龚平呢?

  诸多疑问让专案组的同僚们晕头转向,白晓原想当然地以为揭示了另一名死者的身份就能找出动机甚至发现真凶的踪迹,现在这一切都成了泡影。看来除了继续对佟健展开调查外,已无路可走了。
   …………

  白晓原坐在能见度不足半米的会议室里。气氛凝重,他也使劲吸了两口香烟,发泄似的仰起脖子奋力喷向空中,给污浊不堪的空气注入新的污染源。

  “下面,我来补充说明一下四一二案的一些新的调查进展。”白晓原清了清嗓子,把烟使劲掐灭在装满了烟蒂的烟灰缸里。

  “之前会议说过的,我就不重复了,这件案子,从动机角度分析,仇杀的可能性最大,从这个假设出发,佟健无疑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即使他当天拥有不在场证明,也不能排除雇凶杀人或是交换杀人的可能!况且,这个佟健几年前就在董剑平家对面租下了一间屋子用于监视董剑平的一举一动!要说他和案子毫无关系,谁都不会相信!

  “但是,我们过去几个月一直围绕着佟健展开调查,就我们目前了解的,并没有直接证据能够表明他有雇凶或是交换杀人的嫌疑。我们分析了佟健的银行交易记录以及通讯记录,甚至于他在互联网上留下的种种记录,但完全找不到可疑的金融交易或是通话。假设佟健真的雇用了凶手,那么要么他还没有支付报酬,要么这个杀手由于某种原因丧失了索偿的能力;如果假设佟健采用了交换杀人手法,那么另一位凶手显然已经兑现了承诺,佟健也必须去杀另一个人。所以,我个人觉得,在目前这种不利的局面下,我们唯一可以做的,或者说仍旧应该做的,就是继续对佟健实施监控,一旦对方露出马脚,我们就能重新抓住主动。”

  “我同意老白的提议,目前这种局面下,其他侦办方向都是困难重重,我们不如集中优势兵力,仍旧以组为单位,对佟健实施24小时监控,毕竟,从我的直觉判断,这个佟健一定和四一二案有着莫大的联系。”专案组的鲁队长对白晓原的提议表示支持。

  “另外要说明的是,现场发现的两只啤酒罐,我们已经知道,被害人董剑平12日晚上曾到附近的便利店买了啤酒与小食。其中一只啤酒罐上有董剑平的指纹,罐口唾液DNA经检测也属于董剑平,而另一只有董剑平与龚平两个人的指纹,唾液属于龚平。这说明董剑平买了两罐啤酒,并且将其中一罐给了前来做客的龚平,到此为止都合乎逻辑。问题是——”白晓原有意顿了一下,环顾了一圈,因为他知道,下面他要说的肯定会颠覆他们整组人之前所有的推理。

  “我们在龚平的血液里检测出了一种叫‘氯胺酮’的麻醉剂成分,而且,我们在龚平喝下的那罐啤酒的残留物中同样检测出这种成分。法医告诉我,氯胺酮一般用于静脉麻醉,但是也存在于某些新型毒品中,比如K粉。而从龚平的啤酒里检出的含量足以让一个成年人昏迷甚至死亡。”

  正如白晓原所想,他的这一番话立即在会议室里炸开了锅,大家议论纷纷,屋里的浓雾也逐渐消散了不少。

  “到底是来自麻醉药品还是毒品,法医那边有结论吗?”

  “很难判断,如果是麻醉药品,我们就能和佟健联系起来,但是这种联系,我目前也无法理出头绪;如果是毒品,至少我们在调查董剑平和龚平的社会关系时没有发现涉毒的迹象。”

  这个证据实际上动摇了白晓原他们之前的假设——即同一凶手杀害了两名被害人!刑警小刘立即就此提出了一个新假设:“会不会是两起独立的谋杀?”

  “从现场证据指向看,存在这么一种可能性——龚平实际上是被董剑平所杀害!我们知道:龚平的死亡推定时间要早于董剑平,4月11日晚上十点多龚平去了董剑平家里,我不知道确切的动机,但是董剑平肯定是蓄意要杀害龚平的,证据就是他在龚平的啤酒里放入了麻醉药。等到龚平失去意识,董剑平就用刀刺入对方心脏。龚平没有亲人,也没有正式工作,就算是死了也不会立刻引起怀疑,因此董剑平肯定打算毁尸灭迹——他把龚平搬到浴室进行分尸。但是,此时另一名意欲杀害董剑平的凶手正好来到现场并目击了这一幕,他趁董剑平在浴室进行分尸的机会用铁棒从背后袭击了他,然后把昏迷的董剑平移到客厅再进行分尸。最后这位凶手将龚平与董剑平的尸块一起装入编织袋带离了现场。”

  小刘的看法很有说服力。的确,董剑平并不是没有杀害龚平的动机,从龚平记录两人合谋倒卖汽油的笔记本上的记录看,他们之间的分赃十分不均,龚平仅分到违法所得的10%,如果龚平不满意这个分配方案并以举报为要挟向董剑平要求更多,也不能排除董剑平因此起了杀意。其实白晓原在获知氯胺酮的证据之后也想到了这一点,与他们之前的推断不同,“双重谋杀”这个假设能够很好地解释为什么两个人会在不同的地方被分尸,甚至为什么只有董剑平被人用钝器击打头部。

  但是,这个假设同样也带来无法解释的疑点:凶手在杀死董剑平后为什么要进行分尸,而且要把两名被害人的尸块都带走呢?假设这位凶手为了复仇欲置董剑平于死地,当他准备实施犯罪时却正巧目击了董剑平杀人分尸的过程,那么这位凶手还会去冒险行凶吗?他只要报警就可以了!就算凶手因为深仇大恨一定要手刃仇人,他也有更好的方法——制造董剑平杀人后畏罪潜逃的假象。那么他到底为何会选择在董剑平的家里将他分尸并把所有尸块都带走呢?

  案子发展到这一步,过不去的坎儿就只有两个:凶手分尸的目的以及佟健的不在场证明。不管如何调查佟健的社会关系、消费记录以及个人行踪,始终无法找出同谋,不管是龚平还是董剑平的死亡推定时间,佟健都在KTV唱歌。晚上十点多龚平出现在加油站时,佟健已经到达KTV,而十一点左右董剑平还活着。第二天清晨警方接到报警赶赴现场时,佟健还没有结束活动,如果董剑平真是他杀的,这就是一个有着完美不在场证明的不可能犯罪!

  热衷于推理小说的新人小刘有他自己的想法:“老白,我总觉得,我们碰到的这两个难点之间有着某种联系,我在想,若非凶手是个丧心病狂的神经病,那么凶手分尸的目的会不会就是为了不在场证明呢?”

  “分尸这件事,也是我最在意的,从我过去的经验来看,一件案子里最不合情理、最匪夷所思的部分往往正是揭开谜团的钥匙。不瞒你说,为了分析凶手分尸的目的,我还专门花了一晚上把我能想到的都写出来了。”说着,白晓原拿出他的工作笔记摊在小刘面前。

  1、为了毁尸灭迹。当然,分尸只是毁尸灭迹的方法之一,凶手往往会将尸体切碎甚至烹煮然后冲下马桶。

  2、为了便于运输、转移尸体。

  3、凶手心理变态,甚至患有严重精神疾病。如连环杀人分尸或分尸癖,或者为了追求所谓的谋杀艺术,以及某些奇异的宗教仪式等。

  4、出于极端的仇恨心理而泄愤。杀之不足以平愤,还要碎尸万段。

  5、为了掩盖死者身份。比如死者身上有较为明显的辨识特征,如胎记等,为了去除这种特征又不显得突兀,最好的方法就是分尸,还有就是掩盖死者的指纹,这种情况往往伴随切下头颅、手臂或毁容等行为。

  6、为了掩盖死因。除了表面上破坏致死痕迹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死者系自杀,而分尸另有其人,多是为了得到意外保险的赔偿。

  7、为了掩盖凶器。如果凶器与凶手有着紧密的联系,凶手就会通过分尸破坏特殊凶器留下的伤口。

  8、为了混淆死亡时间。分尸抛尸后,尸块较尸体更不易被发现,而且推断死亡时间会更不准确,无疑会加大警方调查的难度。

  9、为了混淆死亡地点。杀人与分尸不在同一地点,凶手利用分尸地点误导案发第一现场或者制造不在场证明。

  10、为了保护真凶。分尸凶手与杀人凶手不是一人,分尸的过程被目击或杀人凶手在分尸过程中拥有不在场证明。

  11、用于恐吓。如绑架者给受害人家属邮寄残肢,这种情况被害人未必死亡。

  12、为了使用或得到死者身体的某些部分。比如盗取器官、稀有血液,或者打开必须用死者指纹才能开启的密码锁等。另外,如果死者将保险箱钥匙、名贵钻石等物品吞入腹中,凶手为了掩盖剖腹取出这类物品的痕迹,也会采取分尸的手段。

  13、模仿杀人。如果正好有尚未告破的连环分尸杀人案,凶手可能会模仿从而转移嫌疑目标。

  14、其他未知或特殊的原因。如一些推理小说中的桥段。

  “这件案子,要说毁尸灭迹,目的显然没有达到。如果说便于运输,两个大活人,至少两三百斤,一分尸,倒是轻了些,但是话说回来,凶手为什么一定要带走尸块呢?剩下的能往上套的可能就是第四条——为了泄愤。要按你说的,分尸是为了制造不在场证明,我怎么想都想不通!”

  “老白,我越来越佩服你了!比我这个自诩推理小说迷的还要专业。你知道吗?你这个在推理小说里边就叫‘分尸讲义’啊!”

  “行了你小子,这案子其实最头疼的就是佟健的不在场证明——简直无懈可击啊!要说这家伙雇用了凶手,我始终不相信。你想啊,要换了你是杀手,杀人后你会去分尸吗?


请破解这个不在场证明。
| 发表于 2024-3-29 11:46:10 上海|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际遇
一直没说佟健从晚上10点在ktv待到早上几点。猜测如下:

加油站工作的龚平是佟健,因为龚平这个身份无从查证,是从出租屋的毛发指纹确认的,所以可以是佟健(一个白天上班,一个晚上上班)。
佟健下午就杀了真正的龚平,用KTV上厕所的时间到加油站打个电话制造龚平还活着的假象。
凌晨从KTV离开以后再背着尸体去现场杀害董剑平,给两人分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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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3-29 21:25:14 四川| 2024-4-11 08:41编辑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际遇
我觉得这个案件的关键是:龚平和佟健两个人是同谋,他们大概都对董剑平恨之入骨,两个人共同策划了这起连环杀人案。

这里警方有两个错误:第一,误以为是董剑平杀死了龚平,其实恰恰相反应该是龚平杀死了董剑平。
第二,佟健的不在场证明成立:其实建立在一个非常残忍但非常真实的事实上。

表面上看,这次案件有两起案件,但其实应该是三起。

第一起:佟健对龚平的故意伤害案。这起案件,或者说压根不是案件,而是两个人计划的一部分。
佟健切下了龚平的一只耳朵和左手,然后按照分尸的流程处理了这两部分残肢,让龚平带着这些尸块去杀董建平。
佟健和龚平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让警方认为是董剑平杀死了龚平后分尸,让佟健的不在场证明看起来更加真实。
这里有一个证据就是,凶手为什么要大费周章把尸块切得那么碎,其实是为了掩盖有一部分尸块是有问题的,不是从一个私人而是从一个活人身上切下来的事实。

第二起,龚平杀死董剑平之后分尸。
一个人在没有一只耳朵和左手的情况下,杀人分尸固然不容易,但是龚平有可能一则为了复仇已经可以抛弃一切,二则可能已经得了重病自知无力回天,一定要在死前保仇。
龚平之所以在春天带着毛线帽穿着厚外套,其实是为了掩饰他已经少了一只耳朵和一只手。


第三起,佟健杀死龚平之后分尸。

但是这件事情里,只有一个意外,就是佟健想给切下龚平的手和耳朵,需要给他进行麻醉,而麻醉药物的管理非常严格,他不得不去找鈡志杰。
鈡志杰自己就是一个医生,在一个案件里,先是被佟健莫名的要求拿了一些麻醉类药物,然后,又成了他的不在场证明证人,自然会引起鈡志杰的怀疑。所以我怀疑,有可能佟健还会继续作案,杀害钟志杰。
| 发表于 2024-4-10 13:43:43 日本| 显示全部楼层
三楼的推理看起来很有道理
但是第三起案件有一些讲不通的地方,佟健的不在场证明是一直到第二天早上的,背着编织袋的可疑男子不可能是他,更可能是龚平。也就是说,龚杀了董,然后在现场留下自己的部分身体并且分尸,第二天背着董的尸块离开。佟杀掉龚则是在这之后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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