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23-11-3 02:04:04 上海|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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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活动写的题,因为不满意and公平性上依然没做好and实在懒得再改就不想当赛题了,发在这给大家权且看个乐呵
(当成小说更合适些,不发小说是因为我还是会好奇大家有什么脑洞hh)
(啊先试试看能不能发出来吧



凌晨南区小树林闹鬼的怪谈由来已久,最早大概要追溯到01年。相传当时有位老哥被牛后于午夜上吊自杀,此后林中便相继发生一系列稀奇古怪的案件,巧的是受害者大多都有通奸行为,故而纯爱战士爆杀牛头人的传说很快在坊间盛传。普遍的说法是,那位老哥死后化身纯爱战士徘徊在林中久久不去,一旦遇上在树林里或附近建筑内偷情的男女,便会用极度残忍的方式执行正义。有时是当场处刑,有时则是如亡灵般穿墙将人拖走并杀害。

怪谈传得最厉害的时候是在05年的六月。当时学校里有个知名lsp,人称大头,是个很有些背景的富二代,动辄言语骚扰同级女生,可就是没人敢去动他。后来他垂涎生化系花洵一的美貌,转而对其展开疯狂追求。洵一的男友方屿本没把这当一回事,可渐渐却发现洵一似乎确有出轨迹象,有好几人都说曾亲眼目睹大头与洵一在酒店勾搭进出,大头听说后甚至大大方方毫不避讳承认两人有一腿,可洵一却是死都不认,还说是造谣诽谤。方屿苦于没有实质性证据只好忍气吞声(那时候想拍照录像收集证据还不大容易),终于某天凌晨他收到二人在小树林偷欢的可靠线报,火冒三丈,当即叫上几个兄弟笔直赶去。

方屿和几个哥们分散开来,呈多面包夹之势对树林形成了合围,很快便发现了在树底草地上如胶似漆干柴烈火的两人。骑在上面的绝对是大头没错,那副猥琐样任谁来都能一眼认出;至于下面的,隔得又远天色又暗也看不到正脸,并不十分肯定,但看身形大致是洵一不会有错。洵一梳着齐眉短发,身体向上弓成一座桥,极为眼熟的碎花短裙高高掀起;大头按住她瘦小而有力的腰,以一个后体位强硬地奋不顾身般持续挺进。空气里弥散着洵一身上浓烈的香水味,方屿想起这是他攒了一个月钱买的情人节礼物,大骂一声便拔腿冲去。

二人似乎也察觉到了气氛有变,做贼心虚般从地上爬起,一前一后往外跑去。可前来助阵的人太多,二人无奈只好就近躲进林中的厕所里拖延时间。这间厕所是新建的,门口用低矮的围栏挡着,也挂了告示的牌子,说已经通了水电,安好了最新款的冲水式马桶,只是还有一些设施尚未安装修整完毕,请勿入内使用,要上厕所可以去不远处的另一间;当然两人显然顾不上这些就硬闯进去了。

眼见二人想躲里面不出来,心急的哥们就建议直接撞门;不过方屿倒不着急,他能沉得住气忍这么久,也不差这一会。他确认过,厕所唯一的进出通道就是正面被锁上的铁门,此外隔间里装有三个用于通风的小排气扇,不过那地方连根手指都伸不出去;外墙上似乎有开窗户的打算,只是暂未动工。总之里面的人怎么也出不来,那就在这干耗着比谁有耐心呗。等待的工夫又有兄弟发短信请求增援,看样子是要把这出狗血剧再闹大些。

方屿把一只耳朵紧贴在门上想捕捉些动静,奈何门的隔音实在太好,什么也听不到。他在外面来来回回踱步好一会,终于还是决定破门而入。众人一拥而上,凭蛮力将刚装好的结实木门撞开。只见进门右侧是一整排的洗手池和镜子,一个浮有一只红色水桶的大水槽;左侧则有三个小隔间,都是全封闭的样式,底下也没留门缝,门一关、锁一上就成了完全密室。此时整个厕所白白净净空空荡荡的,只有左侧最靠里的那个隔间紧锁着,隔间门外的地板上有大片不和谐的暗红色血迹。另外两个隔间则门户大开,一望便知里面没有藏人。

“给,给老子滚出来!”方屿一进门草草扫视几眼,便冲着第三个隔间大叫道,只是语气里多了一丝慌乱。大伙也不含糊,一大群人围上去几下又把门给撞开了。小心翼翼避开血迹往隔间里看,没想到出现在眼前的却是——

身中数刀的,面目狰狞的,死状凄惨的大头。他仍旧穿着沾了沙土的脏兮兮的衣服鞋子,只是裤裆那里血红一片,生殖器已经被割了下来。

而洵一则从厕所里离奇地消失了。

方屿下意识转头查看铁门后面,这里是开门时唯一的死角,勉强可以容纳一人。可理所当然地,那里也没有藏人。至于事先躲在门后趁开门时偷偷跑出去的可能也不成立,毕竟外面还有几个兄弟远远看守着,他们自始至终都没看到有人出来,倒是陆续又有几个人收到消息跑进去查看。方屿让大家待在原地不动,自己又挨个把所有角落仔细搜寻了一番,可别说洵一来过的哪怕一点痕迹了,连凶器的影儿都没找着。

厕所里十几个人都是大半夜收到消息二话不说赶来帮忙的铁哥们,有从实验室下班一路小跑过来的,有快睡着了被一通电话叫醒火急火燎赶来的,也有吃夜宵喝啤酒吃一半就结账过来的,都是一副气喘吁吁汗流浃背的样子,最夸张的一个穿一身被浸透的黑色短衫短裤,快要能拧出水来,脸上的汗啪嗒啪嗒直掉。众人面面相觑,茫然无措地呆立着,思绪大概就像满屋子到处都是的泥脚印那般乱七八糟杂乱无序吧。

方屿神色黯然,说既然闹出了人命,也只好先去报警。其间干等的工夫,大伙又分头在厕所附近搜寻了一番,依旧一无所获。警察一到一行人就整整齐齐去做了笔录。警方本不相信活人凭空消失这种鬼话,可目击证人众多,众口一词,倒也找不出什么破绽,搜身也没搜出个所以然,全员共犯可能性又太低,只好姑且搁下不理,转而去寻找洵一的下落。这一找又是四五天,据说最后是动用了警犬,才在林中偏僻的角落里挖了出来。洵一的尸体残破不堪,下体部位被人割去始终未能找到,所穿衣物似乎也被强行褪去,在厕所旁的土坑里被发现。死亡时间的判定因尸体的高度腐败而变得极为困难,仅能确定大致就是捉奸那晚的事。

方屿自然是两起命案的头号嫌疑人,可他那晚有完整的不在场证明,一整晚都待在宿舍里,三个室友均能作证;此后收到线报前往捉奸的整个过程也有众多证人给予佐证,报警后又持续接受讯问,毫无行凶可能。而他那些哥们在捉奸后的行踪也都可以互相佐证,除了报警后分头寻找洵一时可能会短暂离开其余人视线,但根本不足以行凶;由此看来他们也没有太大嫌疑,况且也没哪个关系好到会替他犯下性质如此恶劣的凶案。

警方后来试图从洵一这条线寻求突破,收集到的信息均表明,她是个较含蓄内敛、不善表达、但感情专一的人,平时不怎么和同学来往,可但凡和她说过话的都表示她绝不是那种轻浮的人,很难相信她会真和那个花花公子扯上关系。事实上警方也的确没找到两人明显的交集,除了那些声称两人厮混的并不十分可靠的目击证词外。

数月后调查工作终于不了了之,悬案也终究成了大家闲聊的话题,但大多数对案件的猜想,都停留在纯爱战士这个奇怪的方向上。许多人出奇一致地认为,割掉性器官正代表纯爱战士对奸淫无道者的惩罚。纯爱战士如鬼魅般穿堂过室畅通无阻,先是飘进大头所在的隔间内轻而易举将其刺死,再抓住洵一穿过墙壁,将其带出厕所杀害后掩埋。这就是唯一的真相。

纯爱战士一时声名大噪,好事者甚至编了个狗屁不通的对子,说是狗男女一踏入小树林便有三长两短恐将四分五裂六亲不认横七竖八十死九生,绿人者必被一刀两断颠三倒四除去五脏六腑切得七零八落九死一生十分稀碎。这类怪谈传得越来越离谱,凌晨的小树林都快给传成禁林了,好像一走进去就会被分尸似的。原先那里几乎每天都有打野战打得火热的小情侣,起个大早转上一圈,地上用过的套保不准比抽过的烟头还多;怪谈一出,渐渐地就没什么人敢去小树林了,毕竟出过血案还附带一堆恐怖传说,谁还能安心打炮。

好消息是,去小树林的人少了,那里自然也就再没发生什么离奇的案子,零五年那起诡异的血案也逐渐从师生的记忆中淡去——

直到一零年的夏天,悲剧以几乎完全一致的方式卷土重来。



新主人公叫林七年,他的女友名叫岚清。林七年偏执又热烈地追了岚清整整三年,岚清的态度则一直是不冷不热暧昧不清的那种,一会儿愿意跟你好,一会儿又表现得冷若冰霜兴致索然,不过两人磕磕绊绊的最后也算是走到一起了,至少在一零年成了名义上的正牌情侣。

案发当晚十一点多,林七年收到了一条短信。发信人叫文枫,先前曾被林七年举报过学术不端而差点被开除,之后文枫就经常使坏耍小绊子报复,两人闹得很僵、极不对付。短信内容言简意赅,就一句话——“今晚十二点准时来南区小树林看我日你女朋友”。

林七年看后怒火中烧,虽然知道文枫大概率又是要搞小动作整恶作剧激他一激,可按捺不住心头火,摸出一把铁锯就直奔小树林,打算给其一点颜色瞧瞧。这把锋利的锯子似乎是他以前参加某个比赛时专门买的,一直闲置在宿舍里,直到那天才派上用场。

深夜的小树林鲜有人迹,正因如此,林七年才得以第一时间找到文枫和岚清,毕竟二人此起彼伏的喘息声在四下寂寥无人的树林中着实显得格格不入。文枫的体型跟重型坦克相仿,把岚清死死压在树上狠狠插入,粗重的‘吭哧吭哧’的喘气声则跟台压路机一样,把林七年的理智碾得粉碎。岚清面色潮红,娇小的一丝不挂的身躯在朦胧的夜色中有规律地颤动着,胸前的两个奈子跟胀鼓鼓的热水袋一样微微晃荡,修长的裸足则拼尽全力般直直向前叉开,接二连三的娇喘声像是已经高潮了数次。林七年还是不敢相信,他想,夜里这个距离根本看不清楚听不分明,只能确认这个女孩和岚清脸型身形都很像而已,说明不了什么,也许是文枫花钱雇了个援交女装模作样演戏骗自己呢。可他又不经意瞥见自己脚边一堆随意搁置的衣物,定睛一看,那正是自己买给岚清的胸罩、胖次、丝袜、鞋子,还有限量款皮衣皮裙腰带,这些岚清平时甚至舍不得拿出来穿。林七年呆呆地确认几遍后终于破防了。

他想起来,岚清这么些年一次都没和自己做过,只是很抗拒地kiss过一两次;她甚至不愿意在他面前换衣服,展露哪怕一次自己洁白细腻的肌肤,连大热天待家里都要捂得严严实实的。所以林七年第一次看自己女朋友凹凸有致的胴体,看自己女朋友赤裸着若隐若现的私处,听自己女朋友叫得花枝乱颤,居然是看她被别人无套中出,看她跟一头死肥猪翻云覆雨,看她跟自己的仇人行鱼水之欢……他在此之前甚至以为女友是飞机场……

林七年感觉像是自己被人按在身下狠狠雷普了一样,终于再也抑制不住心头的怒火,怒吼着挥起锯子冲向这对奸夫淫妇,文枫回过神来转头发现不对劲,也顾不上没穿衣服没提裤子,带着一脸意犹未尽的神情抱起岚清就跑。

据林七年交代,他原本没打算下死手,可看到文枫在这种生死攸关的情形下居然紧紧抱着自己的女友,不知为何总感觉他俩才是真爱,自己反而像个自以为是的小丑,甚至是到那天才后知后觉;这种心理上极度的错位和反差让他陷入彻底癫狂,只想不顾一切追上去把两人砍成肉酱。不过文枫的动作竟出奇的敏捷灵活,抱着岚清在密密的林木间左穿右突,居然还把暴起的林七年给甩开了一段距离;只是体力渐渐不支,差距在一点点缩小。

当时在小树林旁边有一家校园修车店,老板做一半嫌利润太低不干了,徒留一栋荒废的小木屋在原地。文枫眼见没地方好去,二话不说紧抱着岚清就冲进小屋里,反手把门锁上。小屋年久失修,但木门倒也还算结实,林七年追上去往死里撞都没能把门撞开。极度愤怒下他抡起铁锯杀气腾腾地就砍向木门。

林间小屋突出的就是一个小字,整间屋子不过五六平米,一点藏人的地方都没有,除了正面的木门外,唯一通向外界的出口就是正对门的木窗,不过大小最多只够一个头出入。林七年以前来过,熟知小屋的构造,所以丝毫不担心二人逃走,只是机械地挥出一下又一下。

接着门从内侧被打开了。文枫啪嗒一声跪倒在地开始求饶,大概是意识到林七年这么砍下去,破门而入是迟早的事吧,还不如早点认怂投降。据林七年说,当时文枫很用力地比划着在和他大声解释着什么,可他的脑袋整个快要炸开了一样,耳朵烫得跟木炭似的,嗡嗡嗡地什么都听不见,视线也因过度激动而模糊一片。等他回过神来,文枫已经被横劈竖劈斜劈闪电旋风劈劈了数十下,倒在血泊中一动也不动了,甚至连揣兜里的手机都给他劈开了。

林七年还觉得不解气,呜呜哇哇怪叫着把文枫的生殖器给锯了下来。可直到这时他才意识到了诡异的一点——屋里的岚清消失不见了。

后来的供述中,林七年称自己当时的记忆变得非常模糊,但他无比肯定,岚清绝对没有从门口逃出去。他杀文枫时是紧紧堵在大门口的,假如岚清从那经过他不可能丝毫没有察觉。

不信邪的林七年甩甩头径直走进屋中查看,但狭小的空间一览无遗,仅有少量布满灰尘的杂物而已,木窗也没有破坏的痕迹。他不死心,又出门绕到木窗外仔细搜寻,可木窗周围别说一个大活人了,连一张面巾纸、一个燃尽的烟头都没有。

林七年找不到岚清,渐渐地整个人也冷静下来了。他把锯子一丢,血衣一扔,手上的血洗干净,就跑去买了两三瓶酒,独自一人坐在马路牙子上细斟慢饮,最后想通了觉得这辈子也就这样了,不如早些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便用手机报了警。警察很快赶到现场控制住他,也找到了被砍得面目全非的文枫,以及此前丢弃在树林里的衣物,后来经辨认确定是文枫和岚清当晚所穿。至于找到支离破碎的岚清,那就是两个小时后的事了。

警方当然不相信人间蒸发这回事,便先找岚清的同学朋友辅导员都问了个遍,可她既没回宿舍,也没给任何人发消息。警方又在树林里展开了地毯式的搜寻,总算在林子深处一块赤红色的空地上发现已经被肢解的岚清,经确认此处确为第一分尸现场。

负责本案的老刘对尸块已经习以为常,可这次看到残碎的尸体却总有说不出的怪异,仔细查看之后才知道——怪就怪在凶手的切割方式几乎是随心所欲的,没有丝毫规律可言。一般的分尸都是砍头,割去双手双脚,或是在关节处动刀,起码总是有迹可循。可这回的凶手完全是东一榔头西一棒槌,斩断的五处里面,一处是以30度角斜斜地锯下了左小臂,一刀是横劈在右手背上把半个手掌砍下,左小腿上来上一下,右大腿也砍一下,腹部也不规则地割了一下,总之是千奇百怪毫无章法。至于尸体本身,倒是找不到任何可疑的痕迹。

老刘机敏地察觉到,虽然尸体小到手掌都被细心割下,可头和大半个身子以及两条胳膊都还连在一起,这样根本没办法通过木窗。而他在小屋里、木窗边都没有检测出血液成分。再考虑到林七年的供述中,文枫没有分尸的时间,就算有时间他也没分尸工具,否则就直接去和林七年拼命了……总之,岚清不可能是被文枫分尸后从木窗处抛出去的。

结论已经再明显不过,岚清不可能凭空消失,那么林七年就是在说谎。他杀害文枫并将岚清分尸,之后心存侥幸假装自己仅犯下一起命案,试图蒙混过关以减轻罪责。证据就是在尸体旁边发现的被血染红的铁锯,林七年亲口承认这就是他用的那把,而锯子和分尸的痕迹也完全吻合。至于岚清消失这一无稽之谈,老刘也找到了来由,就是五年前小树林里那起命案,当时的女孩就是在厕所里消失的,想必林七年正是从这里找到了胡编乱造的灵感。

几天后尸检结果也出来了。DNA检验显示现场的所有尸块确属岚清所有,且基本完整。岚清的死亡时间与文枫大致相近,误差在十分钟内;而分尸的时间段,则恰好在林七年口述独自喝酒期间。凌晨的小树林少有人来,附近也没装监控,故分尸现场无目击证人;而林七年仅买酒时有人证,喝酒的地方则缺少目击者,故而综合各项线索有根据认定他是在说谎。

文枫的死因确系身中数锯而亡,岚清的真正死因则是窒息而死,脖子上掐痕清晰可见。警方认为这是林七年念及旧情对女友和情敌区别对待。另外,岚清下体处有新鲜的死前造成的损伤痕迹,且仅提取到了文枫的精液DNA,所以林七年的前半部分证言有一定可信度,只是后半部分有较大差池。总之杀害二人应是板上钉钉的事实。

唯一较大的疑点在于岚清和文枫的关系。老刘和其他警察先后走访了大量师生,得知岚清的口碑还不错,大家基本都说她个性独立、学习上进、为人和善,最重要的是从未看过她和其他男人独处,实在无法想象她会脚踏两条船。和她关系最好的几个闺蜜也大抵是这样的说法,当被问及岚清是否有情人时,均矢口否认,只有一个支支吾吾似乎知道些许内情,但也坚称和岚清聊天时就没听她说起过除男友以外的男生,神色坚定不像说谎。鉴证科调查岚清的聊天记录,也没找到任何可疑之处,和异性好友的聊天基本都是寥寥数语礼貌带过。

调查文枫得到的信息则恰恰相反,此人是十足的死宅,电脑里全是口交小电影,室友的评价均是好吃懒做,反正和岚清这样的女孩子是八竿子打不着。结合两边的调查结果,岚清和文枫偷情这事着实教人难以想象。

尽管案件仍旧存疑,但在其他证据确凿无误情况下,单就一两个疑点还不足以推翻先前的论断。案子最终也以林七年的死刑作结,虽然他在狱中似乎一直喊冤,不过也只是徒劳,岚清消失之谜无法解释,他便翻盘无望。倒是纯爱战士的怪谈借着案子的热度再次死灰复燃,毕竟偷情男女,密闭小屋,割去生殖器的男孩,密室中离奇消失的女孩,这些相似的猎奇要素足够无关者在茶余饭后扯上一壶了。有好些人甚至坚持,岚清其实是被能够穿墙的纯爱战士带出小屋并分尸,也有林七年被纯爱战士附身大开杀戒的说法。

只是时至今日,这起案件也鲜少有人提起了。它和零五年的命案一起,退化成了一个荒诞不稽的怪谈,至于真真假假,那就再也无从考究了。

谜题篇结束,要求对两起案件给出合乎情理的解释即可,动机和凶手身份不作过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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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回答在 2023-11-18 15:14 被选定为谜题答案,获得破案经验 12

1 | 发表于 2023-11-4 02:26:38 北京| 2023-11-4 04:00编辑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件一

厕所隔间的门是“撞开”的,所以隔间的门是向隔间内方向打开的,隔间门可能形成死角。
此外,刚进门的众人注意力不会放在门已经打开的两个隔间上,而是会放在流出血的最里面的隔间上。

没有可能的出口,所以凶手藏在厕所里。唯一的死角是铁门后,所以凶手就藏在那里。没有人离开厕所,所以凶手是等众人围在最里面的隔间,被血吸引注意力时,再混入众人中。
说明凶手是个男生,并且在现场的众人之中。

同时众人的证词说明大头身下的,有着香水味的“洵一”是凶手。所以众人看到的“洵一”其实是男生。男娘好耶“洵一”为了混入众人之中必须清除身上的气味,厕所里可供使用的相关道具只有水,所以凶手是那个浑身是水的男生:他为了清除气味在厕所里给自己泼水。
此外,“修建中的厕所地面,在两人从树林中进入其中后,白白净净的”,“众人进入厕所后在地面上留下泥脚印”这两点也能佐证:凶手曾在厕所里泼水。
因为“大头和洵一在小树林偷情”的信息也是有人当晚告诉方屿,大头和洵一的传闻也人尽皆知,所以可以推测:“自己以被大头遮挡的体位,在光线不好的树林中,被众人当作洵一捉奸”完全是凶手的计划。

凶手大概是当晚雷普了洵一,某种原因导致洵一死亡。为了脱罪穿上洵一的衣服把大头叫来,再叫来方屿。割下性器是因为上面都留有自己的信息。



案件二

岚清下体有伤,且只留有文枫的信息,显然是被文枫雷普了。

嗯.......不知道“林七年在说谎”和“有一个既不是林七年也不是文枫的人把岚清分尸了”哪种情况更离谱。

反正岚清要么林七年杀的要么文枫杀的。

盲猜一个吧:岚清是文枫雷普时无意杀的,可能是窒息play导致的,可能是岚清反抗导致的,可能是咬导致的。林七年看到的是精致的娃娃。声音是手机里面播放的片子。文枫本来想整这一出洗清自己的杀人嫌疑(让林七年看见自己抱着岚清进屋),没想到林七年来真的。至于分尸是路过的某人,或许在暗中旁观了全程的某人,闲的没事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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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回答在 2023-11-8 15:26 被选定为谜题答案

3 | 楼主| 发表于 2023-11-7 14:05:57 上海| 来自小霸王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把答案发了叭,大家可以随意吐槽


我最初听到这个怪谈并了解两个案件的始末,大概是在二一年入学的时候。当时我上课经常分神,总在想能不能给两个案子一个相对科学合理的解释。

第一个案子倒不是很复杂。我们先把洵一被杀,割去下体并埋尸的部分按下不表,单看前面离奇消失的一部分。既然很多人都看到二人一前一后跑进厕所,那起码进厕所前他俩都还活着才对。两个活人进了厕所无处躲藏,唯一可脱逃的正门处也没看到有人出来,那必然都还留在厕所内。而厕所内除暴死的大头外只有方屿和一帮兄弟,那不就意味着——

那个“洵一”混在了这群人中间吗?

理性思考一下,就知道有,且仅有这种可能。“洵一”大可以先躲在门后,趁众人被吸引到最靠里侧的隔间时冒出来,装作一副从外面进来查看情况的样子。那时在外头远处看守的人也的确说过陆续有人进去,隔得很远天色又黑估计也看不清究竟是谁,如此一来想混过去并不难。如果有人记得一开始进厕所的人数,结合外头目击到后来进厕所的人数,两相比较倒是会发现凭空多了一人;只不过其他人急着捉奸,注意力不大可能放到这种事情上,而且统共十几人,要想察觉到身边人数细微的变化,几乎是不可能的。

可是,那群人不都是方屿的铁哥们吗?和洵一的差别不会很大吗?唔,想解释这点也不难,简单换装即可。原先众人也并未确认草地上的就是洵一,只是觉得有些相像罢了,方屿确认的理由也只是因为香水味,以及眼熟的洵一的裙子。可香水这种东西买个同款并不难吧?男生穿女装也不是什么稀奇事。

假洵一进入厕所后,就变装回了原来的样子。他可以事先把一套男装放在厕所里,由于这间厕所还未修葺完毕,外面也加了围栏和告示,附近也有厕所,所以一般人不会来这里,把衣服放里面也不会有人发现。于是他先在洗手池那把脸上的脂粉妆容洗净,将头发打理一番,由于洵一是短发,无需道具就能假扮,现在再稍微沾水变换发型就看不出太多端倪了。紧接着把准备好的男装穿在外面,最好是不透明的严实一些的,能把里面的短裙完全遮住。

不过后来警察似乎给每个人都搜了身,按理在衣服里又套了短裙的话,应该会被发现才对。那结合后来洵一的衣物在厕所旁的土坑被发现,我只能这样猜测,众人等警察的时候又在附近分头搜寻了一阵,假洵一就是趁这个机会偷偷溜走找地方挖坑处理掉了衣服。

既然如此,那杀死大头的也只能是这个假洵一了。他进门后,趁其不备用事先藏在身上的小刀割下了大头的生殖器,又连捅了大头几刀,大头受惊后逃进里侧的隔间内锁上门闸,但被阉割的痛苦非比寻常,昏迷过去没了生息,机缘巧合下形成了所谓的内出血密室。

这个过程中,假洵一可能会溅上血,处理得好也许不会。不过哪种都没关系,身体溅上血的话,就在洗手池那洗干净,衣服沾上了,就脱下来简单搓洗让血渍变干,反正外面还要套一件衣服,这种程度就够了。

那么关键的凶器呢,我想也许是丢到其他隔间的马桶里,直接冲掉了吧。想把一把锋利的小刀冲走,也并不是件难事。大头的生殖器也是这样处理的吧。

再有一个问题,在里面干了这么多事,外面的人真的一点都没察觉吗?嗯,我想的确有这种可能。大头被割吊时必然会惨叫吧?连这个声音都听不到,厕所的隔音效果可见一斑,那诸如冲水声,换洗衣服声之类的没听到也在情理之中。不过似乎是方屿优柔寡断没有第一时间撞门,才给了凶手这么多的时间,这难道也在他的计划之中吗?也许是,毕竟是铁哥们,对方屿相当了解,故而赌了一把。而且这个厕所还在建,如果强行破门,虽说是占理的一方,破坏公物也还是要赔偿损失的。以方屿谨小慎微的性格,不贸然行动也可以事先预料到。

还有,上面我只讨论了洵一是某人假扮的可能性,那是否还有大头也是别人假扮,进厕所后换装的可能性呢?不可能,这样会多出一个人,而门后只能勉强容纳一人,再多一人怎么也挤不下。厕所内原本就有人的可能同理也能排除。综上,上面所说的是唯一一种可能。

我的推理思路到此为止,一切都是那么合情合理。只是还有什么证据能作为支撑吗?

我绞尽脑汁,倒是想到了一个有些牵强冗长的旁证。

还记得当时说厕所地上到处是乱七八糟杂乱无章的泥脚印,可刚进厕所看到的不是白白净净的吗?也就是说,地板正是进去的人踩脏的。

是因为大家的鞋都湿了吗?不对,如果下雨了,或者下过雨导致地面湿漉漉的,那大头和假洵一就不会在露天草地上做爱了吧。没下过雨的话,大家又是从四面八方,什么实验室、烧烤摊、宿舍啊来的,鞋子全都湿了的可能性便可以忽略不计了。

不过,会不会厕所附近有不易发现的积水或小水坑什么的,大多数人进入厕所前都踩到了,弄湿了鞋子呢?也不对,如果那么容易中招,那先前进入厕所的二人也应该会踩到才对,慌不择路的情况下还想避开其他人都难以避开的水坑就难上加难了吧?而大头的衣服鞋子上都沾了沙土,踩到水就势必在地板上留下脚印,进厕所时看到的就不应该是白白净净的了。当然也不会是被清理掉的,哪有把他的脚印清理,那摊血迹却不管的道理呢。

那么,会不会只有一两个人的鞋子因偶然原因弄湿呢?也不对,当时众人进去发现不对劲后,大多数人都是在原地呆立着,只有方屿一人在厕所里四处搜寻。如果是他的鞋子湿了的话,很难把地板踩得乱七八糟到处都是脚印吧?毕竟还有十几个人搁那站着呢,这就要占掉很大一块地方了,那部分地板总该是干净的才对。

这样看来,恐怕是厕所里的地板上原先就有较大面积的薄薄积水,只是由于灯光的原因,看上去还是白白净净的。这样一来进去的人没怎么走动也会把地板踩得很脏就解释得通了。

和之前一样的道理,厕所的地板不可能是大头进入之前弄湿的,否则会留下脚印。而且这间厕所还未完工,也没什么人会去用,包括拖地板的清洁工之类的,弄湿的可能性就更低了。因此地板必然是大头和洵一进入之后才弄湿的。可是有什么理由要把地板弄湿呢?

无意中弄湿?比如想冲厕所,用水槽里的水桶装水,结果不小心洒了一地?不对,那间厕所用的是新型冲水马桶,想冲厕所用不着水桶。

洗地板、灭火这类离谱的可能性我就不提了,还能想到的大概就是清洗身体或衣服了,比如除去血迹之类的。只是,无论是清洗身体还是衣服,在洗手池那里就可以了,就算洗完湿答答的一直往下滴水,也只会在地上留下少量水渍吧?

造成较大面积的积水嘛,我倒是想到了一点——洗澡。具体到这个厕所内,大概就是用水桶装水往身上倒吧。这应该是最合理的解释了。

可是为什么要这么做?清洗身体的话应该用洗手池的水龙头冲洗就好啊,想洗去血迹之类的,这样一桶水浇下去效果甚至远不如水龙头好。

除非,想洗去的并不是血迹之类的东西。而是——气味。

我的推演到这里终于完成了闭环。还记得怪谈中提到过,方屿在厕所内来回搜寻,可连哪怕一点洵一来过的痕迹都没找到。可是,此前他在离二人有相当距离的地方就闻到了香水味,足见香水味之强烈。如果在厕所内闻到香水味,不就证明洵一来过了吗?反之,连一点来过的痕迹都没找到,就说明厕所内并无香水味。

这就确凿无误地说明,香水味被大量的水冲洗掉了。

那洵一为何要大费周章冲洗掉身上的香水呢?没有别的理由了,只能是因为,这个洵一本就是男性假扮的,且还要变装后重新出现在大家面前,身上有香水味会很奇怪。

兜兜转转一大圈后,终于又回到了之前那个结论。这下应该就不会有错了。

凶手当然也不会有其他人了,只能是那个穿一身被浸透的黑色衣裤,快要能拧出水来,脸上的汗啪嗒啪嗒直掉的男生。之所以湿成这样,正是因为用水冲洗了身体。那晚的天气恐怕相当燥热,大家都满身是汗,他便借此蒙混过关。

得出这个结论之后,我又回想了一遍整个案件,有些奇怪之处似乎也能说得通了。比如,大头为什么在被捉奸时显得那么慌张?明明平时别人说他跟洵一有染,他都毫不犹豫承认的;既然平时都那么高调毫不遮掩,被捉奸也应该理直气壮些吧?

如果当时做爱的对象不是洵一,而是身着女装的假洵一的话,那就很好解释了。

大头其实有特殊的性癖,不止是同性恋,还喜欢伪娘那一类。不过在零五年,性别观念还没有现在这么开放,连同性恋都很有可能受到歧视,更别说这种奇怪的xp了。大头不是有个身份是富二代吗?正是仗着有关系才敢肆意妄为,假如xp暴露了,会不会对他继承家产之类的造成些许影响呢?大头想必有这种困扰吧,所以他才这么频繁地言语骚扰女生,目的正是假装自己和正常人一样好色,一样喜欢异性,从而掩盖真实的性取向。

多人曾经看到大头和洵一出入桃色场所,那恐怕也是大头让情人穿上女装打扮成洵一的模样吧,甚至可能要求身上要喷一样的香水。后来他与洵一有染的传闻被人爆出,不过这于他而言反而是有利的,所以他才痛快承认。但那天,他可是和真正的情人在做爱,这要是被抓到的话就全完了,所以他才惊慌逃窜。

大头为了保险起见,似乎在做爱时都会把场地选在酒店,这样肯定有好处,那类情趣酒店对客人的隐私保护做得还是不错的,这样不容易被当场抓包。可为何那晚大头偏偏就选在小树林里,还被人目击到告诉方屿呢?

结合假洵一杀了大头,不难想到这是他主动提出的。甚至连他俩在小树林做爱的线报,也可能是他透露出去的。毕竟他需要事先在厕所里准备衣服,那被捉奸而逃进厕所当然也是事先设计好的,恐怕连做爱的地点,逃跑路线都仔细安排过。

这样大费周章究竟有什么用意呢?我换了个思路,直接看这样布置以后的结果。结果呢,众人以为洵一从厕所里消失了。警方似乎也以为洵一是那之后才死的,那以后和众人待在一起的凶手理所应当地被排除了嫌疑。

啊,没错,这恐怕就是凶手的意图了。

现在终于可以讨论洵一被杀的那部分了。首先确认一下,杀害洵一和杀害大头的,应该就是同一人。当晚想要完美地扮演洵一,凶手就必须穿上洵一穿过的衣服,否则如若死前有人见过洵一,她穿的衣服和凶手穿的女装不一致,那很容易就会被看出破绽。洵一身上的衣服被粗暴地褪去,恐怕就是凶手杀害她后穿到了自己身上去。

从时间上看,杀害洵一并埋尸也只能是在和大头做爱之前。毕竟那之后洵一就失踪了,极有可能在此之前就已经遇害;再说了,凶手要去做笔录,警方也会在树林里大范围看守并展开搜索,想要再杀人或折回去埋尸也很困难。

知道了凶手是先杀害洵一再策划后面的一系列犯罪,意图就相当明显了——他想制造出杀害洵一的不在场证明。假如很多人都看到洵一在和大头做爱,就会误以为这个时候她还活着,死亡时间是在此后吧?接着凶手冲进厕所变装回来,和其他人一直待在一起,这样大家就会以为他没有作案时间了。埋尸应该也是这个计划的一部分,如果尸体太早被发现,尸检结果较准确,就可能出现破绽,所以必须拖延下去以混淆死亡时间。

切去洵一下体的理由也很清楚——假如警方从洵一的下体检测不到大头的精液DNA,那晚与大头做爱的不是洵一这件事不就露馅了吗?为此当然有必要切去。

割去大头生殖器也是同理。比方说,那晚凶手其实给大头口了,那大头的生殖器上就会留下凶手的唾液DNA,同样会露馅。凶手考虑到这点才割吊。又或者,那晚大头和凶手进行肛交,也许会在吊上涂润滑油,这点也可能造成不利。总之应该就是这类理由。

当然了,洵一在厕所内消失这点,恐怕会对整个不在场证明的有效性有所影响。但凶手正是利用了校内流传已久的怪谈,巧妙地化解了这一点。怪谈中原本就有纯爱战士穿墙把人抓走的说法,这样一来倒也贴合,还可以把案件往怪力乱神的方向上带。

如果还有什么问题的话,那就是动机了。凶手为什么要先杀害洵一,为了掩盖罪行再煞费苦心布局杀掉大头呢?这个就只能靠猜了。

洵一是个不善表达的女孩,当外界流传她和大头有染,连男友都有所怀疑时,她即便再委屈,恐怕也是有口难辩吧?她最直接的想法当然是有人假扮成了自己,那只要找到这个人,就能证明自己的清白。

而凶手长期做大头的伪娘星怒,也许是受胁迫后的无奈之举吧,毕竟大头很有些权势。为了面子,他当然得把这件事藏着掖着。只是后来,洵一为了自证清白终于找上了他这个冒牌货。他本来还是方屿的铁哥们,这事一败露恐怕再也抬不起头来,自然不会答应洵一,二人大概就这么起了冲突,之后他失手杀死了洵一。

凶手为了脱罪,很快结合怪谈构想出了一石二鸟之计,制造不在场证明的同时还能顺便除去大头。于是他换上洵一的衣服,割下洵一下体丢掉,再把尸体埋到小树林偏僻的角落里。接着他约了大头,强硬要求要在小树林里做,再把风声走漏出去,又在厕所里做了一些准备。等捉奸的一行人赶来,他便借机带着大头离开沿预定路线进入厕所,杀害大头后换装回去,之后混在一群人里面假装自己刚来,趁分头行动时处理掉证据……

以上就是我推测的第一个案件的真相。



想明白第一个案件后,第二个案件也没那么难解了。

我当然不认为林七年是在说谎。如果他真是为了逃避罪责谎称自己没有杀害岚清并分尸的话,为何在报警前还把自己的锯子留在了分尸的地方?哪怕他把锯子丢掉都好,起码这样分尸案不会简单直接地就跟他扯上关系。

再者,说林七年心存旧情而对二人区别对待,也实在过于牵强。要是他真的舍不得用锯子杀害岚清改用掐死的话,那还分尸干嘛啊?

还有,那晚林七年去买了酒,这点是有人证的;所以如果真是他分的尸,那他就是在文枫死亡后不久去买了酒,再折回去分尸?这么做有什么意义呢?警方发现林七年时他身上应该是没有血迹的,不然无需再去查他喝酒时的目击者,直接就知道他的证词有问题了。那么林七年难不成是杀了人,然后为了买酒时不会太惹眼而把衣服脱了、手洗了,买完酒又跑去分尸弄得一身血,然后又去清洗了一遍?干嘛不杀完人直接分尸呢?这根本就说不通。

除此之外,警方自己也发现了岚清与文枫并无关联的疑点。这么多疑点,实在没法用巧合简单地敷衍过去吧?我想应该有更好的解释才对。

于是我假定林七年没有说谎,所见所闻都是真实的,那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小屋消失之谜。

两个人进了狭窄的小屋,没有其他出口,一个人却凭空消失了……

答案已经显而易见了吧,其中一个人是假的。
我很快找到了至少三处能支持我观点的疑点。

首先是衣服。当时林七年脚边扔着他买给岚清的内衣,可他又说在那晚之前他一直以为女友是飞机场,那他买给女友的胸罩也应该是较小的罩杯才对。问题是那晚看到的岚清身材凹凸有致,柰子都跟胀鼓鼓的热水袋一样了,要是她欧派真这么大,穿这种小小的可爱的内衣,不会勒得慌吗?反正她是住的宿舍,那即便不穿男友买的不合尺寸的内衣也无所谓吧,非要穿出来受罪干嘛呢?

第二点,文枫为什么要抱起岚清就跑呢?按理说应该是大难临头各自飞吧?就像前一个案子里假洵一和大头那样。抱起另一个人逃跑不是纯纯在拖累两个人吗,不会比各自逃跑还慢得多吗?就算是说岚清被干得没有力气了吧,也还有别的疑点。一个胖子抱着一个大活人,真能跑得那么快吗?恐怕连世界冠军来了都很难做到吧?

第三点,为什么文枫没有让岚清给自己口呢?他的电脑里可全是口交的小电影,足见他对此有某种特别偏好。而且让岚清跪下来口,对林七年来说绝对是更具侮辱性的打击。

综合这三个疑点得到的唯一答案就是——

所谓的岚清只是一个充气硅胶娃娃。

由于是硅胶娃娃,欧派才会这么大,才会和岚清的罩杯不同;由于是充气娃娃自己跑不了,所以才抱起来逃走;由于比较轻便,所以抱起来跑也可以保持相当的速度;由于是娃娃不可能给自己口,所以才退而求其次用插入的方式奖励自己。仔细想想,当时林七年也只能确认女孩和岚清的脸型身形都很像而已,所以充气娃娃一说完全讲得通。

而且,如果文枫只是在玩娃娃,那他和岚清之间毫无交集的疑点也就能很好地解释了。他确实就没有和岚清搞到一块去嘛,只是对着她形状的娃娃YY罢了。

可是,为什么林七年听到了接二连三的娇喘声呢?我想这其实是文枫用兜里的手机播放小电影发出的声音吧。其实大多数女孩子在做爱时,都不会有太过激烈的娇喘声的;林七年听到的像个十足的荡妇般的叫声,更符合岛国动作片里的夸张表演才是。而且林七年并未和岚清做过,自然不知道岚清的叫床声,加之怒气冲天,并没能冷静地仔细辨别。

再说了,林七年前往树林之前,就认为文枫大概率又是在使坏整恶作剧,可见此前文枫的一贯作风也就是搞些小动作,并没有胆量来真格的。那这次应该也一样,很难想象他会一反常态作出艹别人女朋友这样出格的事,更有可能是定制了外表逼真、与岚清大致相似的充气娃娃,在林七年面前一边泄欲一边羞辱他。

而且话说回来,充气娃娃这种东西,实在很符合我对死肥宅的刻板印象嘛。

下一个问题是为什么文枫在生死关头还要抱着娃娃不放。这也很好解释,那个娃娃绝对是个高级货,连林七年都被骗了过去;而且若隐若现的私处这种细节,绝非那些假冒伪劣产品所能碰瓷的。花这么多钱买的娃娃,怎么可能忍痛丢掉呢?再说了,文枫当时只想整恶作剧,也不会想到林七年是真的要下杀手吧。

不过既然文枫是在和娃娃搞,那旁边为什么又会有岚清当晚穿的衣服呢?这恐怕是个巧合吧。岚清当晚出于某种原因也来过小树林并脱掉了全身的衣服,而后被杀,文枫只是碰巧也在那地儿而已。这样看来,岚清的死亡时间应在文枫之前,毕竟衣服附近四下无人,赤身裸体的还能跑哪去呢?最有可能的就是已经被杀并被搬运走了。

知道林七年眼中的岚清其实是个充气娃娃之后,密室消失之谜也就不攻自破了。原先以为,岚清只有可能被分尸后才能从木窗处丢出去,可现在看来当然未必。高级的娃娃,一般头部和四肢都是可拆卸的,还配备有独立的充气气囊,总之只要把头部、四肢依次卸下来,再适当进行放气,就可以轻松地把娃娃从窗口处丢出来。

能把娃娃丢出去的,除了文枫之外当然不会有别人了。至于他这么做的动机,我也可以猜测一二。想象一下,当时他只是想搞恶作剧,却被林七年挥舞铁锯追了一路,躲到木屋里,林七年还在死命砍门,这时候他大概已经被吓尿了吧。林七年说过,文枫曾用力比划着试图向他解释什么,想必他躲在里面时也曾大声喊过——他手里的只是个娃娃,根本不是真正的岚清吧。但林七年急火攻心听不进去还在继续砍门,文枫会怎么想呢?他会觉得这个娃娃太逼真了,所以林七年才不相信。那怎么办呢?等林七年破门进来让他别急,然后把娃娃仔仔细细给他看一遍吗?有这工夫都不知道要死多少回了!情急之下他想到一个办法,就是把娃娃拆解了丢到窗外,这样林七年进门看到岚清消失不见,不就能相信他的话了吗?毕竟只有娃娃才能拆开嘛,真人肯定没法从那个木窗通过的。

他也就这么照做了,甚至还主动开门想和林七年解释。只不过他怎么也没想到,林七年甚至都没听到他在说什么鸟话,直接就把他砍成麻花了。

可问题又来了,林七年后来不是又绕到木窗后搜索了吗?为什么他没看到丢弃的娃娃呢?唯一的解释就是,有人在这中间把娃娃捡走了。

这个人恐怕才是杀害岚清并分尸的真凶。真凶肯定目击了林七年杀人的整个经过,毕竟林七年随手把锯子丢掉又恰好被路过的真凶捡到还拿去分尸的概率是微乎其微,目击到他丢锯子的地点显然更合理。现在恰好出现了这么一个目标,很难不怀疑此人和案件有关。

那这个人把娃娃拿去干嘛了呢?我苦思良久总算找到了线索。既然那晚文枫并没有和岚清做爱,那岚清下体里文枫的精液又是哪来的呢?

难不成他此前强奸了岚清,只是给岚清逃了,才用娃娃做代替?

这当然不可能,花这么大价钱整的娃娃居然是用来搞B计划,怎么想也不对。而且动真格的话,都和林七年约定了时间,怎么会提前动手强碱呢?

更合理的解释是,有人把文枫灌注在娃娃体内的爱意转移到了岚清那里。

好了,梳理一下真正的时间线吧——凶手杀了岚清后把尸体搬到偏僻处,紧接着林七年追杀文枫,恰好被正欲逃走的凶手目击到。这两件事相隔时间并不长,因为尸检结果显示岚清的死亡时间和文枫大致相近,误差在十分钟内。凶手应当是岚清的熟人,知道文枫和林七年的关系,目睹经过后迅速察觉文枫手上是娃娃而林七年却信以为真,马上意识到可以让林七年来做替罪羊。但如果岚清体内没有文枫的精液就会露出破绽,所以他在林七年挥舞铁锯疯狂砍杀的时候乘机捡走了娃娃,继续在暗中静观其变,等林七年丢掉锯子后,他将锯子一并捡回,将精液转移到了岚清下体,再进行分尸,娃娃则大概率是带走处理掉了。

另外,岚清死的时候应当是赤裸全身的,毕竟想脱死人的全套衣服并不那么容易,强行拉扯脱衣的话容易在尸体上留下一些死后勒痕,尸检却又说尸体本身无任何可疑痕迹。而慢慢脱衣服的话,加上运走尸体的时间,再到离开后目睹追杀经过,再到林七年最终杀死文枫,算下来十分钟实在过于捉襟见肘。

死的时候是赤身裸体的状态,加之尸检里说过岚清下体有新鲜的死前造成的损伤痕迹,加之文枫并未对岚清实施性侵,那答案已经一目了然了。

岚清死前正在小树林里和另一个人做爱。那个人就是真凶。

那个幽灵般的秘密情人确实存在。

可是为什么警方的调查始终未能找到这个人呢?

大量师生都未看过她和其他男人独处,和她关系最好的几个闺蜜也矢口否认其脚踏多船,和异性好友的聊天基本都是寥寥数语带过。这真的完全不像是有情人的样子啊。

不过这些好像只能说明她没和其他异性有亲密接触。那难道说——

岚清其实是女同?更准确说,也许是偏女同的双性恋。而她的情人当然也是女孩子,应该就在关系最亲密的那几个闺蜜之中,只是碍于压力一直没有出柜。

当时警方前前后后向几个闺蜜问讯时,不是有一个被问及岚清是否有情人时支支吾吾吗?那恐怕就是因为,情人就是她本人吧,被警方直白地问到还以为他们已经调查到了,自然会做贼心虚。而她坚称没听岚清说起过除男友以外的男生,这个倒是大实话,所以才能做到神色坚定,丝毫不像说谎。

岚清对林七年奇怪的态度也很好理解了。她经不住林七年疯狂追求就答应了他,成了名义上的情侣,可她即便对林七年有好感,心里也还是喜欢同性多一些,所以态度才变幻无常。而她一直不和林七年做爱,甚至只抗拒地kiss过一两次,也是出于这个理由。

那么,当晚岚清正是和那个闺蜜在小树林里做爱。这应该也是出于掩人耳目的考虑,因为出了怪谈之后这里鲜有人至,反而不太容易被熟人撞见。女同做菜只需要用到手指,自然只会在下体留下新鲜的损伤痕迹。而后闺蜜出于某种原因杀死了岚清。

可是,杀人动机又是什么?更重要地,分尸动机又是什么?

分尸可能的原因有什么呢?我在心里简单列举了一下。

第一,单纯为了满足变态扭曲心理。这当然不是。凶手是碰巧目睹了后一起凶案的经过后才捡了林七年的锯子去分尸的。如果本来就有强烈的杀人分尸欲望应该自备凶器才是。

第二,为了混淆尸体身份,典型的就是无头尸一类的诡计,但这个场合也不对,经DNA检验现场的尸块确实均属岚清所有。

第三,为了带走可能暴露凶手身份的一部分。比如指甲里有凶手的皮肤组织,难以清除,干脆就把整只手剁了。不过也不属于这一类,因为现场的尸块基本完整。

第四,分尸后便于搬运,显然也不属于此类。切成那个鬼样哪里方便了啊。

第五,为了掩盖尸体身上的某种痕迹。比方说死者是上吊自杀,但有人出于某种原因想伪装成他杀,便切断头部消除决定性的勒痕。

我突然感觉分尸的理由应当就是这第五种没错。

林七年说过,岚清不愿意在他面前换衣服,大热天待家里都要捂得严严实实的,这已经到了很反常的地步了吧。会不会她是在刻意掩饰身上长期残留的某种痕迹呢?

而尸检时却说尸体上没有不对劲的痕迹……结合这两点,说不定分尸的那几下,正是为了消除掉身体上的痕迹,便照着那些痕迹切了下去。而最有可能的应当就是伤痕了。

身上各个部位几乎是随意分布的伤痕,能联想到的是——SM

有些SM爱好者会用绳子束缚身体,但更极端的,会用美工刀之类的划伤皮肤,以体验受虐的快感,在女同中间,倒也不能说很罕见。岚清的身上有大量这类伤痕,如果被男友发现的话,要么老实交代自己和别人玩SM,要么说自己有自残倾向,总之哪边都很难应付,所以干脆平时都裹紧不让男友看到。

案发当晚大概也是这种情况。闺蜜在她周身的皮肤上刻下了新的伤痕。然而,这点会给闺蜜的计划造成极大的阻碍,毕竟文枫那边绝不可能用刀划伤价格不菲的娃娃,娃娃怎么可能玩SM嘛。她担心的是,当时林七年看清楚了赤裸全身的娃娃身上并无伤口,这样一来不就和岚清身上新鲜的细小的刀伤形成矛盾了吗?或许林七年得知尸体的情况后,便会借此意识到当时看到的是假岚清。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她便用锯子切断了尸体消除了每一处刀痕。

想到这里我也大概清楚杀人动机了。

恐怕只是玩窒息play不小心掐死的吧。

后记:累死了困死了不想再多写什么了,只是感慨一下,天哪我怎么能写出这种又臭又长的解答篇的(写到后面已经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写什么了),各种心证各种软逻辑,还贼特么啰嗦。嗯但是不改了,开摆。
| 发表于 2023-11-3 23:52:21 广东|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好,上次看到的纯爱战牛头人原来是你的
| 发表于 2023-11-4 00:12:42 陕西|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活,和牛来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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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11-8 23:37:19 江苏| 2023-11-8 23:39编辑 | 来自小霸王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际遇
路过看看答案,谜面相当简单,第一个大梗苹果解答得大差不差(仰望院佬们),女同限定条件确实相对宽松,想必宸少抓得比较紧吧(更期待月饼的题噜/doge)。不完全封闭的密室中不可能消失,加上点猎奇分尸元素,有种快餐的即视感,不得不说魔仙写伏线和现场搜证越来越上手了
| 发表于 2023-12-6 12:25:21 江苏|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1厕所唯一的进出通道就是正面被锁上的铁门,2众人一拥而上,凭蛮力将刚装好的结实木门撞开 发现一个小bug,木门和铁门,提醒作者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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