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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了解] 侦探推理知识汇总(已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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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10 10:39:21 | 2020-8-18 22:08编辑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侦探推理知识汇总
死亡时间的推断
角膜浑浊 单位:小时
轻度 12
中度 24
高度 48
尸斑
开始 0.5——1
轻度 2——3
中度 4——5
尸僵
开始 2——3
全身僵直 4——7
最强 12
尸冷(21摄氏度下) 单位:小时
37(单位:摄氏度) 1
37 2
36.5 3
35.5 4
34 5
33 6
32 7
31 8
30.5 9
29.5 10
28.5 11
尸体未出现尸斑和尸僵 一小时内
轻度尸斑 尸僵于颈部 2——3小时内
尸斑明显 变动尸斑可消退,尸僵止上肢 4——5小时内
尸僵尸斑明显,不消失 7——8小时

如何推断死亡时间 
1、如何根据尸斑推断死亡时间 
死亡时间 尸斑改变 
0.5--1h 尸斑呈局限性,境界清晰,在低体位出现,小斑点,淡紫色 
2--3h 逐渐向周围扩大,境界有点模糊,在尸体低下部都出现 
4--5h 手指轻压尸斑退色。翻动尸体,现有尸斑消失,尸体低下部出现新的尸斑,即 尸斑转移 
6--10h 手指强压尸斑中等退色。翻动尸体,原有尸斑不再完全消失,尸体低下部出现 
新的尸斑,切开尸斑皮肤血液流出,即两侧性尸斑 
11--15h 手指强压尸斑稍微退色。翻动尸体,原有尸斑不消失,新的尸斑也不易形成, 切开尸斑皮肤,从血管断面缓慢流出血滴,并渗出浅黄色或红色液体 
>24h 尸斑完全固定,手压不退色,切开尸斑皮肤无血液流出,皮下组织呈紫红色 

2、如何根据尸僵推断死亡时间 
死亡时间 尸僵出现部位 说明 
2--3h 下颌、项 
5--6h 下颌、项、肩、肘 下肢弱 
7--8h 下颌、项、肩、肘、股、膝指、趾弱 
10--12h 下颌、项、肩、肘、股、膝、手、指 足、趾弱 
12--24h 下颌、项、肩、肘、股、膝、手、指、足、趾 全身最强 
24--30h 开始缓解 
30--40h 股、膝、足、趾 下颌、上肢弱 
48h 下肢弱 
>48h 全部缓解 

3、如何根据角膜混浊程度推断死亡时间 
死亡时间 角膜混浊程度 

1--2h 湿润,瞳孔透明 
3--4h 湿润,瞳孔开始发白 5--8h 开始干燥,瞳孔透明度逐渐丧失 
9--11h 微混浊 
12--23h 混浊增强,瞳孔尚能透视 
24--30h 中等程度到显著混浊 
>48h 完全混浊,瞳孔不能看见 

4、死亡时间与环境温度、尸冷(℃)的关系 
环境温度(℃) 
死亡时间 
3--5 6--8 9--11 12--14 15--17 18--20 21--23 24--26 >27 
1--2h 30 31 31 32 33 34 34 35 36 
3--4h 28 29 30 31 33 34 34 35 35 
5--6h 27 28 29 30 31 31 32 33 34 
7--8h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9--11h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12--15h 23 24 25 26 27 28 29 31 32 
16--20h 20 21 22 24 25 26 27 29 30 
21--24h 18 19 20 22 24 25 26 28 30 
30h 13 14 16 18 21 22 24 27 29 
40h 10 12 14 16 19 21 23 26 28 
48h 7 10 12 14 18 20 22 25 27 


注:1、注意尸体肥瘦、衣着厚薄的影响。 
2、注意死因的影响。如脑挫伤、脑内出血、热射病、白血病、肺炎、伤寒、农药中毒的影响。 
3、温度计插入直肠内3min后观察。 
4、室温测量应在尸体同高度测量;水中尸体测水温;卧室被内尸体测卧具内温度。极有侦破价值的早期尸体现象
一、肌肉松弛
练气功最讲究的是入静,做到全身上下各关节、各肌肉群都松弛。其实绝对的松弛,是任何活人都做不到的,只有死人才可能做到。人死后,通常出现的第一个尸体现象,就是肌肉松弛,那是绝对松弛,一点都不紧张。法医上的肌肉松弛,也叫肌肉弛缓,是指人死后,由于神经活功停止,肌张力丧失而出现的全身肌肉松驰、变软的现象。其最主要的和首先的表现,就是面部表情丧失,瞳孔散大,眼微睁,口微张,皮肤失去弹性,全身肌肉普遍松弛,各个关节容易屈曲,四肢能作被动运动,以及小便、精液可能外溢等。
肌肉松弛现象一般可以持续1~2小时,待尸僵出现以后就结束。民间常说:“人都死便了!”就是指的死者经过肌肉松弛后,尸体出现尸僵变硬的状况。凡是经过肌肉松弛阶段的尸体,姿势都基本相同。如果尸体处于仰面平卧状态、则尸体姿势通常是上肢微弯曲,头微倾于一侧,下肢伸直,足尖略向外翻,拇指向掌心弯曲并被其余四指覆盖,手呈半握拳状态。尸体背面如肩部、背部、臀部、小腿后面等柔软而凸出的部位与尸体的衬垫硬面接触后,因死后肌肉松弛而被压成扁平状态,并且不容易恢复原来的凸度。如果凸出部位与花纹的硬面接触,则尸体接触面的皮肤上便可形成与接触物硬面相应的压痕,如草席纹等。这些压痕即使在变动尸体位置后也往往不易消失,只有到尸体腐败
时才消退。以上这些在法医学鉴定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邦助我们判断是否死后移尸,查明死亡时的原现场,从而帮助我们侦破案件。
肌肉松弛的人死亡后的一种普遍的尸体现象,但是也有例外,也有一些尸体不发生
肌肉松弛现象。例如,人在死亡的那一瞬间,灾然发生尸体痉挛。由于在这种情况下全身肌肉立即发生强直收缩,关节不能屈曲,因而不发生肌肉松弛。 

二、尸体温度的下降
有人对北京1030名正常人体温进行统计,结果是:口腔温度平均值为37.19℃,正常范围为36.7~37.7℃;直肠温度平均值为37.47℃,正常范围为36.9~37.9℃;腋窝温度平均值为36.79℃,正常范围为36~37.4℃。人体的正常体温,是由体内的产热散热而保持动态稳定的,一般在37℃左右。人死
后由于新陈代谢停止,体内不能继续产生热能,而尸体内部原有的热能却仍然通过辐射、传导、对流和水分蒸发等方式不断向外界散发。达就使得尸体温度降低,逐渐变冷,直至与外界温度接近或略低于外界温度。这种尸体现象称为尸体冷却或尸冷。尸体冷却速度的快馒,常常要受到尸体的各种因素及外界环境因素的影响。
尸体本身的因素,主要是指死者的年龄、身体状况、死亡原因等。在一般情况下,
儿童和老年人的尸体冷却快,青壮年较慢,刚生下来的新生儿,在死后5~10小时,即可降到与周围环境相等的温度。由于脂肪有保温作用,散热慢,因此,肥胖的尸体比瘦弱的尸体冷却得慢。慢性消耗性疾病、大出血、溺死、大面积烧伤死者的尸体冷却速度快,而猝死、机械性室息死、一氧化碳中毒死的尸体冷却速度就要慢些。此外,有的尸体在一定时间内,尸体温度不但不下降,反而处于上升状态,所以有人开玩笑说,人死了也会发高烧。例如,脑炎、流行性脑膜炎、流行性感冒并发肺炎等患者死后,由于细菌、病毒的作用,体内的分解增强,产热活动增加,所以尸体温度暂时可以处于上升状态。又如,日射病患者死后,由于临终时颅内温度升高,神经系统功能发生障碍,其尸
体温度要持续一段时间而不立即下降。再如,破伤风、癫痫或者士的宁中毒者,由于死亡前有较长时间的痉挛,体内产热增加,所以死后尸温也会持续上升。外界环境的因素,包括周围环境的温度、衣着或覆盖物的厚薄等情况。尸体周围环境的温度越低,尸热发散越快,尸体冷却也就越快。普通成年人的尸体,在通常室温环境中(16~18℃)在死后的10小时内,平均每小时大约下降1℃,10小时以后下降速度减慢,经过24小时左右,尸温就降至与环境温度基本接近。在冰库或冰雪中
的尸体,大约经过1小时,即可完全冷却,时间稍久即可发生冰冻,体内液体能结成冰块,四肢、脑躯干完全冻硬,眼球内液体因冰冻、体积膨胀,致使眼球稍有外突。这种尸体若要进行解剖,应当先进行解冻。在温度高达40~50℃的环境中,尸体温度不冷却,甚至有可能上升,就不发生尸体冷却现象,因而也就不能利用尸温的变化来推断死亡时间。尸体的衣着和覆盖物对尸体冷却也有一定的影响。裸露的尸体则冷却较快,而衣着或覆盖物较多、较好的尸体则冷却较慢。
曾经有这样一个案例:有人在12月自缢身死,身着羊皮袍子。在其死亡后对其尸体进行检查,发现其胸部、腹部皮肤尚有余温,而裸露在外面的手、面部等己与外界温度接近。在尸体冷却的过程中,尸体各部位的冷却速度并不是同步的。尸体的尖端边缘部位都比躯干部位冷却得快,尸体的表面又都比内脏冷却得快。在一般情况下,耳壳、指(趾)端、鼻尖最先冷却,然后是四肢、躯干,最后是腋窝。在各种情况下研究和检验尸体冷却的过程中,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测定尸体温度的方法问题。这是谈论尸体冷却的前提。方法不同,结果定然迥异。由于直肠的温度比
较稳定,测量直肠温度的操作方法也比较简便,所以一般都是从直肠里面测定尸体温度。在环境不变的1和3小时后测量直肠温度,用测定冷却的方法确定尸体温度的下降速度,可取得良好的结果。
在法医学上一般不用尸体冷却这一尸体现象来确定死亡,因为法医学上认为体温降
至20℃或20℃以下可确定死亡,而即使在最有利于尸冷的条件下,尸体温度要降至20℃或20℃以下,一般也要需要10~12小时。在这样长的时间里,其他能确定死亡的尸体现象,如尸斑、尸僵早已出现。
当然这并不是说尸冷这一尸体现象在法医学上没有意义,相反,尸冷下降的规律对
于我们推断早期尸体死亡时间具有重要的价值。例如,尸检时,首先测定尸温和环境温度,取得两者温差;然后取得当地气象部门的支持,查清在发现尸体前24小时的温度、风力变化情况,再结合影响尸温下降速度的多种因素,最后根据一些现成的统计表、公式等求得尸温下降可能经过的时间。这可以作为推断死亡时间的一种依据。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影响尸冷速度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所以,利用尸温下降的规
律来推断尸体死亡时间,应当结合其他尸体现象和因素作出综合判断。

三、尸体上的图案——尸斑
人死后,在尸体低下部位皮肤出现的紫红色斑块,称为尸斑。尸斑的形成,是由于
人死后血液循环停止,心血管内的血液缺乏动力而沿着血管网坠积于尸体低下部位,尸体高位血管空虚、尸体低下位血管充血的结果,尸体低下部位的毛细血管及小静脉内充满血液,透过皮肤呈现出来的暗红色到暗紫红色斑痕,这些斑痕开始是云雾状、条块状,最后逐渐形成片状,即为尸斑。
尸斑的分布位置,与尸体的姿势直接相关。如仰面平卧的尸体,尸斑出观在枕部、顶部、背部、腰部、臀部两侧和四肢的后侧,有时也见于尸体侧面,甚至上面的倾斜区如锁骨上部。俯卧的尸体,尸斑分布在颜面、胸部、腹部和四肢的前面,此时两侧眼结膜也往往呈瘀血状。处于立位的尸体,如悬吊的尸体,尸斑出现在下肢、下腹部和上胶的远端。因此,法医检验尸体时,往往根据尸斑的分布位置来判断尸体停放的位置。尸斑是较早出现的尸体现象之一,通常是在死亡后2~4小时出现,经过12~14小时发展到最高度,24~36小时固定下来不再转移,一直持续到尸体腐败。它的形成和发展分为下
面三个时期:
1.坠积期。
人死后,血液下坠于尸体低下部位血管中,此时血液还仅限于血管内,尚未扩散到血管外。这个时期是尸斑坠积期。在这个时期,如果用手指按压尸斑,则被按压地方毛细血管的血液即向周围流动,尸斑暂时消失;但放开手指解除压力后,血液流回原处,
尸斑又重新出现。不仅如此,在坠积期内,如果翻动尸体位置,则原来的尸斑逐渐不明显,甚至消失,而在尸体新的低下部位又重新出现新的尸斑。切开坠积期尸斑处的皮肤及皮下组织,可见血液从血管断面流出。此时流出的血液易被纱布擦掉,但擦去后还能流出血液。
尸斑坠积期一般在死后2~4小时开始出现,但也有早在死后半小时或迟至6~8小时出现的。极少数濒死期迁延的病人,由于循环衰竭,在死亡前便可见到少许尸斑。
2.扩散期
人死后,除了血液循环,组织液也同样向尸体低下部位坠积,沉降于血管周围的组
织中,透过血管壁而进入血管内,与血液相混合而促进死后溶血,然后被组织液稀释,并被血红蛋白染红的血浆向血管外渗出,这就是尸斑扩散期。尸斑发展到扩散期一般需要12小时,进展快的也需要8~10小时,扩散期是坠积期的延续。在这个时期,用手指按压尸斑稍有退色,变更尸体的位置后,原有尸斑不易消失,新的尸斑也不易形成。切开扩散期尸斑处的皮肤,则在切开的血管断处惭渐流出血滴,从组织中有少量谈红色液体溢出。
3.湿润期
从扩散期开始,被血红蛋白染色的液体就渗入组织间,至第二天后更加明显,不仅
渗入组织间隙,而且渗入组织细胞内,使组织着色,这就是尸斑发展过程中的浸润期。浸润期是扩散期的延续,持续时间较长,以后由于细菌的作用而转为尸体腐败。在浸润期内,压迫不能使尸斑消退,更不能形成新的尸斑。用刀切开尸斑处,可见组织呈紫色或浅紫色,血管中无血液流出。上面谈的是尸斑出现和发展的一般情况。此外,尸斑出现的速度和程度还要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其中主要的有外力压迫、血液性状、血量及皮肤色泽等。在法医尸体检验的实践中,常常有在尸体低下部位见不到尸斑的情况。这主要是受压的缘故。尸体低下部位受压处,如与硬面接触被压成扁平状的胛部、背部、骶骨部、
臂部及脚后跟部等,由于毛细血管内的血液被压到其他地方而没有尸斑形成,检验中见到的往往呈苍白色,若衬垫物的硬面不平,则尸体受压处的皮肤可留下与衬垫硬面相一致的苍白区,而没有受压的地方仍有尸斑。这样,暗紫红色的尸斑与苍白色的印痕相映,更加清晰。此外,裤带结扎的地方,衣服折叠的地方,或者皮肤皱褶的地方等,也因压迫而无尸斑的形成,并可留下与压迫物相一致的印痕。溺死的尸体由于毛细血管受冷水刺激发生收缩,加之尸体在水中浮动翻转,所以,尸斑常常出现得较慢,而且比较弱。尸体的血液性状是死因决定的,它对尸斑出现的速度和程度也有直接的关系。窒息死或者急死的尸体,因其死亡是极短时间的事情,血液呈暗红色流动性,所以尸斑出现的速度快,程度强,多呈暗紫红色。这类尸体尸斑常出现于死后1~1.5小时,早者30分
钟即可出现,8~10小时就可发展到扩散期。由于尸斑出现的速度快、程度强,这类尸体的尸斑处还常见斑点状出血。与此相反,死者若是死于严重贫血和急性失血,则因其血量少,故尸斑出现速度慢程度弱,颜色也浅,甚至可以不显现。皮肤色素的深浅,对尸斑的颜色也有影响,肤色浅的尸体,尸斑颜色就要鲜明些,肤色深的尸体,尸斑颜色就要暗淡些。尸斑的颜色取决于血液和皮肤的颜色。我国人的尸斑通常是紫红色,一氧化碳中毒的尸体,因为血液中含有大量鲜红色的一氧化碳血红蛋白,故其通过皮肤透出的尸斑呈
樱红色。冻死、氰化物中毒的尸体,因其体内氧利用不足,血液中含有较多的氧合血红蛋白,故其透过皮肤呈现出来的尸斑呈鲜红色。在水中或处于冷冻条件下的尸体,因氧气渗透入皮下血管内,形成氧合血红蛋白,故其尸斑呈红色或淡红色。烧死尸体因生前吸入一氧化碳,未烧焦部分的尸斑呈樱红色。氯酸钾和亚硝盐中毒时,因形成高铁血红蛋白,故尸斑呈灰褐色。白色人种和黑色人种肤色不同,尸斑的呈现程度也不同。黑色皮肤可以掩盖尸斑颜色。随着死后变化的发展,尸斑的暗紫红色逐渐转为浅绿色和绿色,与腐败尸体的颜色相融合。在法医检验实践中,还经常遇到把尸斑误作皮下出血引起纠纷,要求鉴定的情况。血斑是生前皮下血管破裂出血或患有如血友病、出血性紫癜、坏血病、败血症等疾病,血液聚集凝固于皮下组织内,从皮肤表面观看呈暗红色或青紫色的斑块。法医检验时,必须把尸斑、血斑这两种本质不同的观象严格地区别开来。一般说来,尸斑与血斑至少有下列几点可供区别。从成因上看,尸斑是因血液坠积而成,而血斑是因打压而成;从分布位置看,尸斑分布在尸体低下而末受压迫的部位,而血斑可以在身体的任何部位形
成;尸斑的边缘界线不清楚,而血斑的边缘界线十分清楚,尸斑在坠积期和扩散期被压迫可以退色,而血斑在任何时候被压迫都不退色;尸斑表面有表皮剥脱及肿胀等损伤的特征,而血斑有时伴有表皮剥脱及肿胀等暴力损伤的特征;切开尸斑皮肤观察,组织呈均匀的紫红色,而血斑皮内或皮下有凝固或流动性血液,其界线清楚;显微镜下观察,尸斑无组织和细胞的破坏,而血斑则有明显的组织和细胞的破坏。关于尸斑与血斑或者说皮下出血的区别,我国古典法医学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洗冤录集证》中早就论述了这点,而且有精确的鉴别法。《洗冤录集证》的“验尸”节内记载:“验伤,须用手指,按其青红处,是伤坚硬,指一起仍然青红,……便是真伤。如系发变处,将指一点,起指即是白色。……发变是人腹内之血,死后发散于外,不能聚结,故浮泛。伤系生前受打,气绝血聚成伤。”“凡死人,项后、背上、两肋后、商臂上、两腿后、……两脚肚子上下,有微赤色,系本人一面仰卧停泊,血坠所致,不是别故身死。”“自缢”节内记载:“吊后血压不行,身上紫黑,如云凝结,有类发变,谓之血障。与殴伤青赤浮肿,则血障或少。”这里的“发变”、”血坠”、“血障”,都是指的尸斑。尸斑在法医学上有其重要的意义:明显的尸斑可以作为诊断死亡的确证;尸斑的分
布位置、反映压迫物的花纹,能够提供死亡时尸体的位置、姿式、停尸物表面形状的情况,还可以判明尸体有无变动和变动的时间;根据尸斑发展的规律,可以比较准确地判断死亡时间;尸斑的颜色、浓谈、程度,可以为死亡分析提供依据;根据尸斑的范围、浓淡,可以判断尸体内的血液量,等等。白骨作证——法医骨骼检验 大凡读过《水浒传》的人,可能都还记得书中这样一个情节:武松的哥哥武大郎被潘金莲和西门庆合谋毒死后,由何久叔收尸入殓。何久叔早本疑心武大郎是被谋害致死的,当验尸时见武大郎面皮紫黑,七窍内存瘀血,腰口上有齿痕,于是肯定为中毒身死无疑,但当时不便声张,为了让武松回来后有个见证,便在火化武大郎尸体之时,瞅空拣了两块骨头,拿去澈骨池内一浸,看那骨头便已酥黑,一并与西门庆送的十两银子收藏。当武松当差上京回来时,何久叔便拿出两块骨头和十两银子道:……这骨质酥黑,系是毒药身死的证见。
这是小说,自不足信,加之骨质酥黑,未见得能说明是中毒死亡。因而以此为证,
也并不科学。但这个故事至少可以告诉我们。骨骼作为一种证实犯罪的证据,早已被古人采用了。《洗冤集录》内的记载,完全可以印证这一点。书中有一专门论述“验骨”的章节,除从整体上介绍了人体骨骼的名称和位置外,还较详细地记叙了检验骨骼的方法,并指出生前形成的骨损伤与死后形成的骨损伤的区别,提出了至今仍有价值的“骨廕”说。骨廕是骨质生前受伤的明证,当活人骨骼受伤时,会造成骨出血,血液渗入骨组织,形成暗红色晕斑,即骨廕。
在今天的法医实践中,当法医遇到来历不清、归属不明的残肢败体,或长眠于地下,抛露于荒野的白骨时,通过检验,常常能让白骨来回答其主人生前的身高、年龄、性别、血型、受伤情况、死亡时间、乃至姓甚名谁,何方人氏,因何死亡,等等。因而骨骼在侦查、审判活动中,作为揭露犯罪、证实犯罪的无声证据,已得到越来越广泛的运用。
法医骨骼检验,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检验的范围也越来越大。目前,法
医骨骼检验主要是围绕以下一些问题进行:
1.是人骨还是兽骨
这是骨骼检验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在骨骼完整的情况下,要鉴别是人骨还是兽骨,一般比较容易。而在只有很少一点骨片或骨骼外形不完整的情况下,鉴别起来则困难一些。鉴别的方法主要有:
(1)形态学检验:对于完整的骨骼,可将全部骨骼排列成人形,查看、比对各骨骼
形态、大小、长短、粗细、牙齿等特征和状况,看是否符合人体骨架的特征和形态。由于人骨和兽骨在形态方面有较大的差异,因而鉴别起来并不困难。
(2)组织学检查:当检材仅为一点碎骨片,无法从外形上鉴别时,可将检材磨成薄片或制成骨组织片,置于显微镜下观察其组织结构。根据骨组织结构的差异,就可确定是人骨还是兽骨。
(3)生物学检查:将骨质制成骨粉,用生理盐水浸泡,再将浸出液与抗人免疫血清
作沉淀反应,若为人骨,则在两液接触面上呈现白色沉淀环;若为兽骨则无此沉淀环出现。应注意的是,检材虽系人骨,但若骨质过于陈旧或被烧煮过,骨内可溶性蛋白已经消失,也可能无此沉淀环出现。
2.是一人之骨还是多人之骨
在骨骼检验中,当确定检材系人骨后,需要进一步确定是一人之骨,还是多个人的?
在被检骨骼完整的情况下,可以将全部骨骼排列组装成人形,查看各骨的数目、大小、形态等特征是否一致,有无重骨和剩余之骨,左右两侧之骨是否对称。如果骨骼的数目、大小、形态一致,无重骨或剩余之骨,则系一人之骨。相反,则可能是多人之骨。若所检验的骨骼残缺不全或为细小碎片,根据人体骨骼形态特征难以区分时,可以通过测定骨骼血型来鉴别被检之骨是否为一人所有。血型不一致,自然不是一人的骨骼,但血型一致,只能说明可能是一人的骨骼,不能得出就是一人之骨的结论。

4.推断身高
人体各部位的骨骼长度、大小是有一定比例的,根据骨骼的长度和大小能推断出该
人的身高。在骨骼完整的情况下,将骨骼排列成人形骨架,整个人体骨骼的长度加上5厘米软组织的厚度,即可得到该人的身高。如有长骨存在,可根据长骨的长度乘以一定的比例系数而求得大约的身高。一般说来,长骨与身高的比例关系,不同民族、不同地区的人微有不同。因而最好以本民族、本地区人的骨骼为据,通过统计得出一个经验性系数,以此来推断本民族、本地区人的身高。

身长=骨长×该骨系数十5厘米
此外,还可以根据骨盆入口平面的面积、颅骨头围或颅顶至下颌尖的长度等来推断
人的身高。
5.推断年龄
人体骨骼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而不断生长发育的,与年龄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不同
年龄的人,其骨骼特征是不一样的。一般说来,儿童、青少年时期,骨骼的生长发育较快,变化较大,特征明显,根据骨骼易于推断年龄。成年以后,骨骼发育,虽然随着年龄的增长也会发生变化,出观差异,但特征不明显,变化缓慢,根据骨骼来推断年龄,相对说来就要困难一些。就目前的检验鉴定技术水平而言,还无法根据骨骼准确地确定年龄,只能进行大致的推算。
根据骨骼推断年龄,通常是根据颅骨骨缝的愈合情况,牙齿(乳齿和恒齿)的生长发
育顺序及其磨损程度,各骨骨化点的出现和骨骺愈合情况,下颌骨的形状,骨质哈佛氏管的直径大小,以及耻骨联合面的隆起形状等来进行。这些骨骼特征和状况,随着年龄的增长,变化比较明显,能为我们推断年龄提供比较可靠的依据。
6.鉴别骨骼的血型
人体骨骼中不仅含有ABO血型物质,而且骨骼保存时间久,骨质中血型物质稳定,
不易受到破坏和干扰。因而利用骨骼测定血型,不仅可能,而且可靠,可以为寻找、认定死者或认定所检骨骼是否一人之骨提供客观依据。
7.骨骼损伤的检查
当人体受到暴力袭击时,不仅软组织可能形成损伤,而且可能伤及骨质,形成骨损
伤。骨骼上的损伤形态保持时间较久,在软组织腐败消失而无法检验的情况下,骨损伤检查往往能补此不足。与软组织损伤检查一样,骨损伤检查可以帮助分析推断致伤工具和致伤方式,鉴别是生前损伤还是死后损伤,等等。其中确定骨损伤是生前伤,还是死后伤,对于区分事件性质,澄清疑点,至为重要。
区分是否生前伤,通常是根据骨骼损伤处有无骨廕、板障出血和骨质愈合等生活反
应,结合案件其他情况来进行。若有前述反应之一,就可以确定为生前伤。但若未检见生活反应,却不能完全排除是生前伤的可能,因为伤后立即死亡者谈谈猝死 
平时似乎健康的人,突然出人意料而发生的非暴力性死亡的现象,法医学上通常称之为猝死或急死。世界卫生组织将症状出观后24小时以内死亡的,均规定为猝死。猝死是由于体内某种潜在性疾病或机能障碍而引起的,属因病变所致的非暴力死亡,可发生于任何年龄阶段的男女,但猝死者当中,以男性居多,高达70~80%。
猝死本不涉及法律诉讼问题,但由于死亡发生得太突然、太迅速,在吃饭、饮酒、
走路、爬山、骑车、赛跑、讲演、劳动、休息等日常活动过程中,在事前没有征兆的情况一,突如其来,让人感到非常意外,尤其是在与人抓扯和打架斗殴过程中,或在夫妻关系不和等情况下发生的猝死,更易被人们怀疑为外表不留痕迹的谋杀或伤害致死。与此相反,在有的杀人案件中,罪犯作案后为逃避罪责,又鱼目混珠,将谋杀伪称为暴卒身亡。因此,当发生这类事件时,法医检验成了澄清疑点揭露犯罪,保护好人的重要手段。
猝死是怎样发生的呢?通常它是在内外因的交互作用下发生的。
一、猝死的内因
这是猝死发生的根本的、第一位的原因,是指死者生前体内的潜在性疾病或病变。
凡是猝死者必有内因,必是由于体内重要器官发生严重疾病或机能障碍才引起的。而这些疾病,常常潜伏地进行,由于机体代偿适应功能的作用,患者往往不呈现任何症状或者只有轻微症状。因此,猝死者生前好似健康人,能从事日常的工作、学习、劳动和社交等活动。能够引起猝死发生的潜在性疾病是很多的,较常见的有:
1.心血管系统疾病
如冠心病、高血压病、心肌炎、心包炎、心包积血、心瓣膜病、动脉瘤破裂、肺动
脉栓塞等。
2.呼吸系统疾病
诸如喉头水肿、大叶性肺炎、支气管肺炎、间质性肺炎、空洞性肺结核、肺动脉栓塞等。
3.中枢神经系统疾病
常见的有蛛网膜下腔出血、脑出血、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脑炎、脑肿瘤、癫痫等。
4.消化系统疾病
如急性消化道出血、急性出血性胰腺炎、胃和十二指肠溃疡穿孔和大出血、中毒型
急性细菌性痢疾等。
其他疾病,如肾上腺机能不全、宫外孕、羊水栓塞、胸腺淋巴体质等,也都可能成
为引起猝死的内因,导致死亡结果的出现。
在上述引起猝死的疾病中,以心血管系统疾病最为多见,其次为呼吸系统疾病。成
年人的猝死多由心血管系统疾病引起,小儿猝死多由呼吸系统疾病引起。
二、猝死的外因
猝死主要是由内因引起的,但在多数情况下,猝死的发生又有外因的作用和参与。
猝死的外因就是诱发或促使机体内潜在性疾病突然向恶性转化,导致猝死发生的外在因素。这些因素,对引起猝死来说,尽管仅起着条件作用,但有时却是猝死发生必不可少的条件。和内因疾病一佯,能诱使猝死发生的外因也很多,常见的有:
1.精神因素
如狂喜、狂怒、极度紧张、恐怖、惊吓等精神过度兴奋或过度抑制,都可诱发有潜
在性疾患者猝死。
2.体力活动
诸如赛跑、游泳、爬山、重体力劳动等剧烈运动或者疲劳过度,容品诱使心血管系
统疾病患者发生猝死。
轻微外伤、暴饮暴食、过冷过热以及感染等,也都可以成为猝死发生的诱因。
这些外因,对于身体健康、正常的人来说,也许毫无危害或危害不大,而对于具有某种潜在疾病的人来说,却可诱发或加速疾病的恶化,导致死亡的发生。但无论如何,不管外因对猝死的发生来说起了多大的作用,是多么必不可少,它也只能作为一种外在的;间接的、条件性的因素,不能作为猝死的直接原因。明确这一点,对于分清责任至关重要。
检验猝死尸体,查明死者生前的既往病史,临死前的征象,对于确定死亡原因有一定的帮助。查明猝死尸体的外表征象,也能为查明死因提供线索和帮助,但由于猝死尸体的外表征象不具有特异性,因而仅根据尸表检验是难以弄清真正死因的。猝死死因的确定,主要是靠尸体解剖,通过对各个器官组织进行病理解剖学检查,并在排除中毒死亡和其他暴力死亡可能的情况下来实现的。因此,检验猝死尸体,必须全面细致地检查各器官组织有无病变,有何病变及病变程度。同时,还应提取胃内容物、血液、尿或者肝、脑组织等进行毒物化验分析检查。
就绝大多数猝死来说,死者器质性病变比较明显,通过尸检是能够查明引起猝死发
生的疾病,查明死因的。但也有少数例外,有的尽管进行了详尽而系统的尸体检验,仍不能查出足以构成死亡原因的病理变化。本节开头提到的青壮年急死综合症,就属于这种情况。对于这类急死事件的检验,必须慎之又慎,切勿轻易作结论。

侦探逻辑原理一、侦查逻辑的基本特征
1、推理前的真实性
2、思维过程的回朔性
3、或然性推理的大量运用
4、侦查活动的假设性
5、真实犯罪的复杂性
二、侦查逻辑的思维形式
1、演绎法推理
2、归纳法推理
3、选择法推理
4、条件法推理
5、类比法推理
6、回朔法推理
7、比对法推理
三、侦查逻辑的思维方法
1、描写与鉴定的“画像”方法
2、确定侦查方向的方法
3、话顶侦察范围的方法
4、侦查假设方法
5、并案归纳法
6、探求犯罪现象原因的方法
7、侦查实验的方法
8、侦察谋略
四、侦查洛基的思维规律
1、同一认定律
2、不矛盾律
3、矛盾转化律
4、排疑转化律破案须从蛛丝马迹着手——血迹检验漫谈 
血迹检验,是最常见的法医物证检验之一。它通常可以解决是不是血迹,是人血还 是动物血,属何种血型,是男人血还是女人血,以及出血部位、出血时间和出血量等问 题,从而可以为侦查、审判提供重要的线索和依据。法医物证检验,既可以是对人体中 抽取的新鲜血液进行的血液检验,也可以是对干燥后的血块或斑痕进行的血迹检验。这 里我们主要介绍血迹检验。 
为了保证检验得以顺利进行,血迹检验通常采取肉眼检查、须备试验、确证试验、 种属试验、血型测定、性别检验和出血部位检验等的顺序。 
一、肉眼检查 
肉眼检查是要发现血迹,观察其颜色、形态和部位,以便为下一步的检验做好准备 和打下基础,并为确定案件性质,分析判断案情提供帮助。 
在杀人、伤害等暴力性案件中,现场物体上、被害人和罪犯身上都可能留有血迹。 
一般说来,血迹比较明显可见,并不难发观,但有时却需要仔细检查寻找才可能发现。 
新鲜血液的颜色为鲜红色,流出体外后由于血红蛋白的变化而逐渐变为暗红色、暗 褐色,陈旧或经温热过的血迹,呈灰褐色,腐败血迹呈淡绿色或绿色。血迹如果附着在 深色物体上,颜色不明显。酱油、油漆、果汁、色素染料、被锈等斑迹,其颜色也可与 血迹的颜色相似,应注意区别。 血迹因形成时的条件不同,形状各异,大致有这么几种类型: 
1.滴状血迹 
血液垂直滴落在地面或物体上,形成圆滴状血迹。其具体形状又因滴落的高度和运 动方向的不同而有区别。如果血液从0.1米以内的高度落下来,血迹边缘呈完整的圆状; 从0.5米左右的高度落下时,圆点边缘可有明显的锯齿状;从1米以上商度落下时,圆点 边缘不仅可见锯齿状,而且圆点周围往往有逗点状或线状小血滴。如果血液在受伤者行 进的或从运动的物体(如车辆)上滴落,血迹呈椭圆形,一端似星芒状突起,突起的尖端 
指向运动的方向。 
2.喷溅状血迹 
动脉血管破裂,由于心脏收缩产生的压力和动脉血管壁的回缩弹力作用,血液喷射 而出,在附近物体上形成状似惊叹号的喷溅血滴,其尖端指向喷溅方向。若用钝器重复 打击而受伤出血,也可形成喷溅血迹,但其大小、形状不一,分布分散。 
3.流柱状血迹 
血液从创口流出,沿着身体或其他物体由高向低往下流,形成上薄下厚,上淡下浓的条状血迹。 
4.擦拭状血迹 
染有血液的物体或创口与其他物体接触,并发生移动和摩擦,可以形成面积较大, 浓淡不均的擦拭状血迹。 
5.接触状血迹 
染有血液的物体或创口与其他物体接触,未发生移动或摩擦,可以留下血印痕迹, 如血手印、血脚印。接触状血迹能反应出染血物体或创口的外表形象特征。 
6.血泊 
血液大量流出,聚集成片,就可以形成血泊。血泊所在地常常就是受伤或被杀的第 一现场。 此外,注意查看血迹遗留的位置和部位,有助于分析被伤杀者受伤时或临死前的活 动情况和当时所处的位置、姿势。 
二、预备试验 
该试验为初步的、试探性的血迹检验,目的是为了解决有无血迹存在的可能性。预 备试验方法简便,灵敏度高,但特异性差。阳性结果,只能证明检材上有血迹存在的可 能性,而不能肯定就是血迹。当然该试验的阴性结果,可以排除有血迹存在的可能,也 就不必再进行下一步的检验了。 
血迹预备试验的方法很多,常见的有联苯胺试验、酚酞试验、氨基比林试验、鲁米 诺发光试验、紫外线检查等。 
1.联苯胺试验 
本试验灵敏度极高,只需微量检材即可进行。试验时,取少量检材,放置在白色滤 纸或白磁板上,然后依次滴入冰醋酸,联苯胺无水酒精饱和溶液和3%的过氧化氢各一 滴。如果检材上有血迹存在,就会出现翠蓝色反应,但这种反应其他物质也可能出现, 并非血迹所特有。因而,该试验若成阳性反应,只能说明检材上可能有血迹。 
2.紫外线检查 
血迹在紫外线照射下呈土棕色反应,因而,利用紫外线进行检查,可以鉴别有无血 迹存在的可能。 
3.酚酞试验 
与联苯胺试验一样,该试验的灵敏度也非常高。试验时,取少量检材置白磁板上, 用蒸馏水浸湿检材,加还原酚酞试剂和3%过氧化氢各一滴,如是血迹,立即出现红色。 
4.鲁米诺发光试验 
用鲁米诺0.1克,过氧化钠0.5克,加蒸馏水100毫升配制试剂。试验时将所配试剂 
装入玻璃喷雾器内,在暗室内或夜晚对检材进行喷射。如为血迹,就会呈现出明显的青 白色发光现象。这一反应,也不具有特异性。 
三、确证试验 
经过预备试验,如果检材呈阳性反应,说明有血迹存在的可能性,需进一步进行确 证试验,以明确是不是血迹。与预备试验相反,确证试验特异性强,但灵敏度较低,如 果检材条件差,如经日晒雨淋、混有杂质或已腐败的血迹,则难以出现阳性反应。因而 确证试验的阳性结果可以肯定为血迹,结果却不能完全排除血迹存在的可能性。 确证试验的方法也很多,如血色原结晶试验、氯化血红紫结晶试验和光谱检查等。 
1.血色原结晶试验 
血迹中的血红蛋白,在碱性溶液中分解成正铁血铁素和变性珠蛋白,再与还原剂作 用,正铁血红素还原成血红素,与变性珠蛋白或者其他含氮化合物结合可生成血色原结 晶。根据这一原理进行试验,利用血色原结晶出现情况就可以确定是否血迹。试验时, 先用10%氢氧化钠水溶液3毫升,吡啶3毫升和30%葡萄糖水溶液l0毫升混合配制成试剂。 取少量检材,置于载玻片上,加所配试剂1—2滴,盖上盖玻片,梢加热至冒小气泡,冷 
却后镜检。如为血迹,可出现樱红色针状、菊花状或星状血色原结晶。 
2.氯化血红素结晶试验 
血液中血红蛋白用酸作用破坏球蛋白,生成正铁血红素,与冰醋酸、氯化钠作用, 则生成游离氯,正铁血红素与游离氯作用生成褐色菱形氯化血红素结晶。根据达一原理, 试验时,先用10%氯化钠溶液2毫升,冰醋酸10毫升和无水酒精5毫升配制试剂,取检材 少许,置于载玻片上,加试剂1—2滴,盖上盖玻片,稍加热,待冷却后镜检。如系血迹, 可见到褐色菱形结晶。 
3.光谱检查 
日光通过有色液体时,其中某种波长的光线被吸收,在光谱上出现条状阴影的吸收 线。血迹中血红蛋白及其衍生物均为有色物质,有很强的选择吸收光谱的性能,具有特 定的吸收线。根据这一特性,用显微分光镜检查,可以鉴别是否血迹。光谱检查,灵敏 度高,简便易行。 
四、种属试验 
经过预备试验和确证试验确定为血迹后,还需要鉴别其种属,确定是人血还是动物 血。 血迹种属试验的方法也很多,如沉淀反应、琼脂扩散试验、对流电泳试验、抗人球 蛋白消耗试验、纤维蛋白板试验、胶乳颗粒凝集试验和红细胞凝集试验等。 
1.沉淀反应 
人和各种动物的蛋白质都具有种属特异性,将种属不同的蛋白质分别注射入家兔体 内,在家免的血清中就会产生对所注射的蛋白质起特异反应的物质。这种物质再与相应 的蛋白质作用,就会发生沉淀反应,出现白色沉淀环。通常我们把血清中这种起特异反 应的物质叫着抗体,把注入的蛋白质叫作抗原,能与抗原发生沉淀反应的抗体血清叫免 疫血清或沉淀素血清。免疫血清中的抗体只与相应的抗原发生沉淀反应。例如,注入人 体蛋白质获得的抗人免疫血清,只与人体蛋白质发生沉淀反应,而不与动物蛋白质发生 
沉淀反应。同样,注入某类动物(如猪、牛、羊等)蛋白质获得的抗该类动物免疫血清, 也只与该类动物蛋白质发生沉淀反应,而不与人或其他动物的蛋白质发失沉淀反应。 根据这一现象,我们就可以通过制取免疫血清来鉴别血迹的种属。试验时,将检材 浸出液与抗人免疫血清重叠,如果呈阳性反应,即在检材浸出液与抗人免疫血清之间的 接触面上生成白色沉淀环,便可证明是人血。同样要确定检材是何种动物的血迹,就用 各种抗动物免疫血清与检材浸出液相作用,看是否发生沉淀反应,以此来推断种属。 
2.琼脂扩散试验 
试验时,先用琼脂在玻璃板上制成琼脂板,在琼脂板中央打一小洞,距此洞周围 1.5厘米处,再打上数个小孔。将检材浸出液注入中央洞穴内,再在周围小孔内分别注 入抗人免疫血清和对照液。如是人血,则盛有检材浸出液和抗人血清的两洞孔之间,经 过扩散就会形成一条白色沉淀带。 
五、血型测定 
测定血型是血迹检验中最主要的检验项目之一,人体血液中含有各种血型物质,可 以用来测定血型。法医实践中,如前所述,血型种类很多,目前最常进行的是ABO系统 血型和MN系统血型的测定。 
1.ABO系统血型的测定 
红细胞中抗原(凝集原)与血清中相应的抗体(凝集素)结合,如A抗原和抗A抗体相结 合,红细胞会发生凝集反应,凝集成块状或颗粒状。根据这种凝集反应就可以判定血型。 例如,用预先制备的抗A、抗B标准血清,分别与检材稀释液结合,如果检材与抗A血清 结合后红细胞发生凝集,而与抗B血清结合后,红细胞不发生凝集,即可证明检材红细 胞中含有A凝集原,检材为A型血;如果与抗A血清结合后红细胞不发生凝集,与抗B血清 结合后,红细胞发生凝集,说明检材红细胞中含有B凝集原,检材为B型血;如果分别与 抗A、抗B血清结合后,红细胞都发生凝集反应,说明检材红细胞中含有A、B两种凝集原, 检材为AB型血;如果与抗A、抗B血清结合后,红细胞都不发生凝集,说明检材红细胞不 含A、B凝集原,检材则为O型血。 血迹ABO系统的测定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叫凝集素检验法,即通过检验血迹中有 无抗A、抗B凝集素来确定血型。另一种叫凝集原检验法,即通过检验血迹中有无A、B凝 集原来测定血型。 
(1)凝集素检验法:将检材分为两等份,分别置于栽玻片上的A、B两端。用0.1%的 A型红细胞悬液1滴滴在A端检材上,用0.1%B型红细胞悬液1滴滴在B端检材上,盖上盖 玻片。再镜检看有无红细胞凝集反应。如果A端检材出现红细胞凝集反应,证明检材中 有抗A凝集素,检材可判定为B型血迹;B端检材出现红细胞凝集反应,说明检材中有抗B 凝集素,检材可判定为A型血迹;如果A、B两端均凝集,证明检材中含有抗A、抗B两种 凝集素,检材为O型血迹;如果A、B两端均不发生凝集,表明检材中无凝集素或者已被 破坏而无法检出,检材或者为AB型血迹,或者无法判定。 凝集素容易受到外界条件的破坏,因此,该检验法只适用于血液和新鲜血迹的血型测定。 
(2)凝集原检验法:它是通过验凝集原的有无来测定血型的一种方法。由于凝集原 保存时间轻长,一般不易破坏,因此,要测定陈旧血迹的血型,可用凝集原检验法。这一检验通常采用吸收试验、热解离试验和混合凝集试验三种方法来进行。 
第一、吸收试验:红细胞凝集原与血清中相应的凝集素相结合时,前者能使后者被 吸收而减少或者消失。如A凝集原吸收坑A凝集素,B凝集原吸收抗B凝集素。但是,这种 吸收只能是相应的凝集原与凝集素之向的吸收,而不能在不同的凝集原和凝集索之间吸 收。如A凝集原就不能吸收抗B凝集素,B凝集原就不能吸收抗A凝集素。根据这种吸收现 象,可以测知检材的血型。 试验时,将检材一分为二,分别浸泡在抗A、抗B标准血清中,让检材与血清充分结 合后,将浸泡液稀释,再分别加入A型、B型红细胞悬液去探测稀释液中有无抗A、抗B凝 集素存在,是否已被捡材凝集原吸收而消失。检材被抗A凝集素血清浸泡稀释后,再加 入A型红细胞悬液,如果红细胞发生凝集反应,说明抗A凝集素没有被捡材吸收,检材中 
无A凝集原,因而检材不是A型血;如果红细胞不发生凝集,说明抗A凝集素已被检材吸 收,检材中有A凝集原,因而检材可判定为A型血迹。余此可以类推,吸收试验结果可靠, 但所需时间较长,检材需要量较大,不宜用作微量血迹的检验。 
第二、热解离试验:试验时,让血迹中凝集原分别与抗A、抗B血清中的凝集素结合后,清除未被吸收的凝集素,加热至55~56℃,被吸收的凝集素又可解离出来。再加入A、B型红细胞悬液,观察有无凝集反应。如果加入A型红细胞悬液而发生凝集反应,说明检材中含有A凝集原,血型为A型。加入B型红细胞悬液而发生凝集者,说明检材中含B凝集原,血型为B型。均凝集者,说明检材中含A、B两种凝集原血型为AB型。均不凝集 
者,证明检材中不含A、B凝集原,血型为O型。该试验灵敏、迅速,所需检材量少,但技术条件要求高,操作规程严格。 
第三、混合凝集试验:本试验采用双重结合的办法,让检材中凝集原与血清中抗A、抗B凝集素充分结合后,清除游离血清,再加入相应的A型、B型红细胞悬液,则悬液中的红细胞与已结合的抗A、抗B血清重新结合,出现红细胞凝集或吸附反应。如果加入的是抗A血清和A型红细胞悬液,检材出现这种反应,说明检材为A型血迹。如果加入的是抗B血清和B型红细胞悬液,出现这一反应,说明检树为B型血迹。而无论加入抗A血清和A型红细胞悬液,还是加入抗B血清和B型红细胞悬液,都出现这一反应,检材为AB型血 
迹。都不出现反应,检材为O型血迹。 
2.血迹MN系统的血型检验 
血型测定,一般先进行ABO系统血型测定,再进行MN系统血型测定。MN血型测定的方法与ABO血型测定的方法基本相同。先制备抗M、抗N血清,检验时,用抗M、抗N血清分别浸泡检材,再将浸泡液稀释,根据稀释液中抗M、抗N抗体被吸收的情况来测定血型。如果抗M抗体被吸收而消失,说明检材中有M凝集原,检材为M型血迹,若抗N抗体被吸收,检验为N型血迹。都被吸收,检材为MN型血迹。 
六、血迹的性别检验 
人类细胞核中有23对染色体,其中有一对为性染色体。正常女烛的性染色体为XX,正常男性的性染色体为XY。根据性染色体的这种差异,可以区分性别。血液白细胞核内存在有性染色质,根据检材中X、Y染色质的检出率,可以判定检材是女人血迹还是男人血迹。 
血迹性别检验的方法,主要有两种:X染色质检出法和Y染色质检出法。其中以Y染色质检出法或两种并用法获得的检验结果较为可靠。 
血迹检验除以上六个方面的项目外,有时根据案情需要,还须对出血部位、血迹新 旧程度和出血量等进行检验和判断。

浅谈食物中毒与急救措施
1.砷食物中毒
元素砷不溶于水,无毒性。但其化合物一般都有毒,最常见的为三氧化二砷,俗称砒霜,亦称白砒。不纯的三氧化二砷含有少量硫化砷,俗称红砒。三氧化二砷和一些砷的化合物广泛应用于农业杀虫。由于保管不当,农村曾发生误食拌过农药的种子而引起中毒。三氧化二砷是白色粉状物质,无臭无味,也曾因误食而发生砷中毒。

砒霜中毒的抢救方法如下: 
(1)尽快予以洗胃,即使服毒已超过4小时,也应洗胃。 对神志清醒者,可先予催吐。洗胃可用温开水、生理盐水、1 :2000~5000的高锰酸钾液或1%碳酸氢钠液,每次200~300毫升。催吐、洗胃应反复多次进行。洗胃后可给予0.5% 活性炭悬液200~300毫升(或用烧焦的馒头未溶液),以吸 附去胃内残余的砷化剂。 
(2)催吐、洗胃后,应予导泻,可用蜂蜜水或硫酸镁20 ~30毫升等。 
(3)民间解砒霜中毒方有:①经霜过的胡萝卜缨1000 克,煎汤饮。②绿豆150克捣碎,鸡蛋清5个,调后服下。③ 甘草、绿豆粉各50~100克,水煎,洗胃后饮服。④硫黄12 克、绿豆粉15克,共研为细未,冷水调服,缓缓服之。 中毒症状严重者应尽快送医院抢救。

2.亚硝酸盐食物中毒
硝酸盐在体内可转化为亚硝酸盐。某些地区的井水中含大量硝酸盐,用以烹调食物中,会引起中毒。特别是连续使用的蒸锅水,硝酸盐更加浓缩,用以烹调食物或调制奶粉则更易导致中毒。蔬菜腐烂变质时,亚硝酸盐含量迅速上升。不有以较稀的盐水腌菜(5%~10%以内),在腌后15天内食用,容易引起亚硝酸盐中毒。烹调加工过的蔬菜,在高室温下存放,可使某些病原细菌急剧繁殖,使亚硝酸盐含量增高引起中毒,并可同时发生细菌性食物中毒。此外,亚硝酸盐为白色不透明结晶,易溶于水,偶因管理不当,将之当作精盐或食用咸混入食品,误食中毒。

亚硝酸盐中毒应立即抢救,可按如下方法实施: 
(1)迅速灌肠、洗胄、导泻,让中毒者大量饮水。
(2)患者要绝对卧床休息,注意保暖。应将患者置于空 气新鲜、通风良好的坏境中。呼吸困难者给予氧气吸入,并 输入新鲜血液300~500毫升。 
(3)使用特异性解毒剂。用25%葡萄糖液加1%美蓝溶 液,静脉注射,剂量按l~2毫克/公斤计算;也可口服,但 剂量加倍。 
(4)应用大剂量维生素C。维生素C可使高铁血红蛋白 还原为血红蛋白。

3.锌食物中毒 
锌的中毒量为0.2~0.4克,氯化锌致死量为3克~5克,硫酸锌致死量为5克~15克。国内由锌引起的食物中毒,大都是由于用镀锌的白铁桶、白铁壶制作或存放清凉饮料(酸梅汤)及醋而引起,也有用镀锌器皿煮海棠、苹果、山楂而引起中毒的事例。用镀锌容器配制酸性饮料,即制即饮用无妨,但在容器中盛放一日后再饮用即可发生程度不等的中毒症状。

4.发芽马铃薯食物中毒
马铃薯的主要有毒成分是生物碱龙葵素,它不易溶于水,性质较稳定,烹调时不易去除或破坏,它在马铃薯中的正常含量为2~13毫克/100克鲜重;发绿部分可含80~100毫克/100克鲜重;马铃薯芽含量可达500毫克/100克鲜重。一般以每百克鲜马铃薯含20毫克龙葵素作为食用的安全界限,因此对已发绿或发芽部分应彻底削除,否则会引起食物中毒。
中毒症状为上腹部绞痛,恶心、腹泻、呕吐(严重吐泻可致脱水及血压下降),体温升高可达38℃~40℃,脉搏频速,头痛、嗜睡、感觉迟钝以至昏迷,严重病例可因呼吸衰竭而死亡。

发芽马铃薯中毒的急救方法如下: 
(1)中毒较轻者,可大量饮用淡盐水、绿豆浊汤、甘草汤 等解毒。 
(2)中毒较严重者,应立即用手指、筷子等刺激咽后壁 催吐,然后用浓茶水或l:5000高锰酸钾液、2%~5%鞣酸 反复洗胄;再予口服硫酸镁20克升导泻。 
(3)适当饮用一些食醋,也有解毒作用。 
(4)呼吸衰竭者、应进行人工呼吸;昏迷时可针刺人中、涌 泉穴急救。 经过上述处理后,中毒严重者应进快送往医院进一步救治。

5.河豚鱼中毒
河豚鱼是一种滋味鲜美但含有剧毒的鱼类,品种繁多,我国约有15种。它的身体呈圆筒状,胸鳍后方有一对黑色斑点,没有腹鳍。它没有肋骨,吸入空气后身体就变成球形。河豚毒素的毒性,比氰化钠强500倍以上。
河豚鱼中毒的特点为发病急速而剧烈。患者先感觉手指、唇和舌刺痛,然后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道症状,关四肢乏力、发冷,口唇和肢端等处知觉麻痹;重者瞳孔及角膜反射消失,全身麻痹、瘫痪,然后言语不清,紫绀,血压和体温下降,最后呼吸衰竭而死。

一旦发生河豚鱼中毒,可按如下方法抢救: 
(1)中毒早期应以催吐、洗胄和导泻为主。抢救者立即用手指或筷子、鹅毛等刺激中毒者舌后根、咽后壁催吐,亦可灌麻油催吐;然后用0.5%活性炭悬液或1:5000高锰酸钾液反夏洗胄;最后给中毒者口服硫酸镁或硫酸钠20毫升导泻。 
(2)中毒者出现呼吸衰竭时,应进行人工呼吸,有条件的可予吸氧。 
(3)民间解河豚毒验方:鲜橄搅和鲜芦根各200克,洗净后捣汁口服。南瓜根1000克,洗净切片,用清水4大碗 煎取浓汁2大碗,1吹饮服。经过上述初步处理后(或同时),尽快将中毒者送往医院 抢救。

6.木薯和苦杏仁中毒
木薯又名树薯、葛薯等,我国广东、广西、福建、江西、湖南等地均有种植。生食木薯或食用前未经合理加工处理,可引起中毒。苦杏仁系蔷薇科山杏种子的核仁,我国河北、山东、山西及湖北各地均有出产。杏仁分苦、甜两种,甜杏仁可食,苦杏仁常发儿童误食而中毒。其他如桃、枇杷、樱桃及李等的核仁,也可因生食而中毒。
它们的有毒物质是氰甙,在酸或适当水解酶的作用下,可分解产生氢氰酸,因而具有很强的毒性。苦杏仁须经水浸泡1~2天后,煮透或炒熟方可食用。木薯含氰甙量以皮中最高,鲜薯应先去皮切片,浸水3~5天后捞出晒干;或去皮切开后煮熟,在水中浸48小时以上,然后蒸煮食用,比较安全。

7. 毒蕈食物中毒
蕈类通称蘑菇,为大型真菌,可分为食蕈、条件可食蕈和毒蕈三类。食蕈味道鲜美,有一定营养价值,我国约有300多种;条件可食蕈,主要指通过加热、水洗或晒干等方法处理后方可食用的蕈类(如白乳菇等);毒蕈指食后可引起中毒的蕈类,我国有100余种,其中剧毒者10多种。毒蕈中毒常由于个人或家庭采集野生鲜蕈食用,缺乏经验,误食毒蕈引起。
毒蕈的有毒成分比较复杂,一种毒蕈常可含多种毒素。几种毒素同时存在时,有的互相拮抗,有的互相协同,而且毒蕈含毒素量又因地区、季节和生长条件不同而不同,因而患者症状也较为复杂。个人的体质、烹调方法和饮食习惯等均与能否引起中毒或中毒的轻重有密切关系。

毒蕈中毒的抢救方法是: 
(1)立即催吐、洗胃、导泻。对食毒蕈不久而无明显呕 吐者,可先用手指、筷子等刺激其舌根部催吐;而对呕吐明 显者则不必催吐。然后用1:2000~5000高锰酸钾溶液或浓 茶水、0.5%活性炭混悬液等反复洗胃。无腹泻者,于洗胃后 用硫酸镁20~30克或蓖麻油30~60毫升导泻。 
(2)民间单验方:①空心菜洗净,切碎绞汁频饮。②紫 苏(全株)10克,甘草15克,水煎服。③生甘草50~100克, 绿豆50~200克,水煎服。④鲜鱼腥草根、叶50~100克,水 煎服。⑤绿豆120克,蒲公英60克,金银花(干)30克,紫 草根50克,大青叶50克,甘草15克,每日:剂,水煎服。 经上述处理后,中毒症状未见好转或逐渐加重者,应及 时送医院抢救。 

8.动物甲状腺中毒
甲状腺,俗称“粒子肉”含有大量的甲状腺激素。屠宰时,动物甲状腺未搞除干净,可因误食而中毒,有毒成分为甲状腺激素。由于甲状腺激素的性能比较稳定,一般的烧煮烹调不能将它破坏;动物甲状腺中毒的潜伏期为1天左右。等。人吃了以后可引起类似甲状腺功能亢进的中毒反应,出现头晕、头痛、烦躁、抽搐、心悸、发热、多汗、失眠、气短、四肢酸痛、疲乏无力、腹痛、恶心及呕吐等症状;有些人还可出现皮疹、水泡、下肢水肿、手指震颤、和精神失常。 

9.毒蜂蜜中毒
通常的峰蜜益人体是有益无害的,但当蜜源植物花粉有毒(如雷公藤、断肠草、毛地黄)时、蜜蜂采集花粉所酿的蜜也会因此而含毒。用有毒蜜源酿成的蜂蜜,一般色泽较深,或呈棕色糖浆状,有苦味或涩味。人们食用这种有毒的蜂蜜后即可发生中毒。 有毒蜂蜜中毒的症状随蜜源植物的毒性和摄入量的多少而异。潸伏期最短的30分钟左右,最长5天以上,一般1~3天。中毒早期有而恶心、呕吐、腹泻等消化系统症状,伴有低热、乏力、头晕、四肢麻木等。轻症中毒者仅有口干、口苦、唇舌发麻、食欲减退等;较重中毒者除有腹污、血便外,还可出现肝脏损害症状,但无黄疸。有的还有胥功能损害表现, 如尿频、少尿、血尿、蛋白尿等。严重者出现寒战、高热、尿闭、休克、昏迷,可因循环中枢和呼吸中枢麻痹而死亡。

一旦发生食蜂夤中毒,可按如下方法抢救: 
(1)早期应立即进行催吐、洗胃、导泻。洗胃可用淡盐水1:5000高锰酸液,导泻可用硫酸镁或硫酸钠20毫升。
(2)口服“通用解毒剂”(活性炭2份、氧化镁1份、鞣酿1份)20克、混悬于水1杯饮服,以吸附毒物。中毒严重者应尽快送往院抢救。

10.四季豆中毒
四季豆因地区不同又称为豆角、莱豆、梅豆角、芸扁豆 等,是人们普遍爱吃的蔬菜。但因烹调方法不当,食用四季 豆中毒的事件时有发生。 四季豆中含有一种叫皂素的生物碱,这种物质对消化道 粘膜有较强的刺激性,会引起胃肠道局部充血、肿胀及出血 性炎症。此外,皂素还能破坏红钿胞,引起溶血症状。皂素 主要在四季豆的外皮内,只要加热至100C以上,使四季豆车彻 底煮熟,就能破坏其毒性。 四季豆中毒的潜伏期为数十分钟至数小时。中毒症状主 要为胄肠炎表现,如恶心、呕吐、腹痛、腹污、排无脓血的 水样便。呕吐少则数次,多者可过10余次。多数中毒者有四 肢麻木,胃烧灼感、心慌和背疼等感觉。此外还有头晕、失 痛、胸闷、出冷汗和畏寒等神经系统症状。四季豆中毒的病 程较短,一般在1~2天内,甚至数小时内就可恢夏健康。 

四季豆中毒的处理方法如下: 
(1)轻症中毒者,只须静卧休息,少量多次地饮服糖开 水或浓茶水,必要时可服镇静剂如安定、利眠宁等。 
(2)中毒严重者,若呕吐不止,造成脱水,或有溶血表 现,应及时送医院治疗。 
(3)民间方用甘草、绿豆适量煎汤当茶饮,有一定的解 毒作用。 

11.白果中毒
白果又称银杏、公孙树等,果肉鲜嫩可食,有祛痰、止 咳、润肺、定喘等功效,但核仁中含有银杏酸及银杏酚等有 害物质,对胃肠粘膜有刺激作用,吸收后可作用于神经系统, 使中枢神经先兴奋后抑制,还可引起末梢神经障碍。生食或 食用加热不透的白果达一定量时,可发生急性中毒,年龄愈 小,中毒机率愈高。白果中毒的潜伏期约1~4小时,先是出现恶心、呕吐、 腹痛、腹泻及食欲不振等胃肠道症状,接着出现头痛、惊厥、 烦躁不安、肢体强直、发热等神经系统症状,严重者昏迷、意 识丧失、瞳孔散大、呼吸困难,1~2天内可死亡。 

白果中毒的处理方法如下: 
(1)立即催吐、洗胃、导泻;洗胃用温开水,导泻可用 硫酸镁或番泻叶。 
(2)口服鸡蛋清或 0.5%活性炭混悬液,可保护胃粘膜, 减少对毒物的继续吸收。 (3)保持室内安静,避免光线、音响刺激,酌情使用镇 静剂。 
(4)多饮糖开水、茶水、以促进利尿,加速毒物排出。 
(5)民间用甘草15~30克煎服或频饮绿豆汤,可解白果中毒严重者应尽快转送医院治。

左撇子的特征 

1、左撇子最明显得特征,或者说最简单的辨识左撇子的方法是看写字的手,或者是使用餐具的手,这是在各种作品里说明左撇子的方法,不过因为很明显,所以在小说里用的不多,而在影视作品里就看你的眼力了,即使是小说中用这种方法说明左撇子,大多数也不会明写的。 
2、左撇子另外一个特征是左右手的不平衡,比如两手的颜色不同,手臂粗细不同,或者两手的茧子不同之类的,当然这个特征需要和具体的职业特征配合分析,比如高尔夫的手套是戴在左手上,如果左撇子则是在右手上一般厨师的左臂要比右臂发达,左撇子相反等等。 
3、有一些左撇子的暗示比较隐晦,像金田一少年事件簿之电脑山庄杀人事件里是利用一段对话里的破绽,当时的情况是一群人网上聊天,其中一人没有像别人一样说右手而是使用惯用手一词而显得不协调。 
4、左撇子其实还有时候可能有口吃的毛病,当然并不是说左撇子都会口吃,原因是因为语言中枢和控制右手的区域都在左半脑,大多数家长都会在小时候培养孩子使用右手去做事情,而造成的一种后遗症,一旦改回左手的习惯这种症状回消失,当然这只是可能而已,并不一定具有普遍性。 
5、还有一些发现左撇子的方法就只能靠仔细观察了,比如开门的方向,点烟的手等等。 


成为名侦探的条件: 
1、严守秘密,对委托人的秘密守口如瓶。 
2、不受贿,正义重于金钱。 
3、即使搜查劳而无获,也不要怜惜筋骨。 
4、判断不要先入为主,只有证据确凿才是事实。 
5、写调查报告不要失实。 
6、不要为私情所动,行动时理智要胜于情感。 
7、柔道及空手道等防身术,要掌握其中一种。 
8、心理学、法医学、鉴定科学的知识也是必不可少的。 
9、观察力敏锐。而且能够科学的观察作案时的气象条件,以及现场的特殊情况,因为有些证据会随着时间消失、变化的。 
10、有直感力,通过一件不起眼的物证,看穿真相。 
11、靠丰富的想象力,进行推理,重现作案时的各种手段。 

跟踪术: 
1、切忌害怕被对方发现而踌躇不前,应细心而果断地行动。 
2、如果对方躲进建筑物,应迅速查明有无后门及可逃退路。 
3、如果一味的盯着前方,有可能被对方的同伙反跟踪,所以应经常注意前后左右。 
4、事先准备好简单的化装工具。 
5、有必要准备饼干、巧克力等易携带食品。 
6、如有时间赶紧解手,随时保持轻装。 
7、跟踪女性时,注意不要被误认为流氓。 
8、穿没有声响的胶底鞋。 
9、在对方买车票时,要大胆地接近,弄清其去向。 

监视术: 
1、要仔细调查周围地形,隐蔽到犯人容易逃跑的地方。 
2、为防范家犬及野狗吼叫,要备好狗食。 
3、即便长时间待在一个地方,也要化装,以免引起怀疑。譬如在海边,要装扮成钓鱼人;在公园扮成情侣或写生画家。 
4、如长时间停留在一个地方一动不动,一旦有情况,难以行动敏捷,所以要经常活动手脚,放松肌肉。 
5、在车中隐蔽时,最好经常改变车的位置。 
6、两个人分别埋伏时,如需用对讲机联络,要用狗或猫叫声来联络。 
7、夏天为了防蚊子,要准备杀虫剂。 
8、可以带上微型照相机,记录下被跟踪者的停留地点和时间。 

询问术: 
1、为了取得对方的信任,首先讲话要彬彬有礼。 
2、会说不如会听。 
3、如果对方家里养有宠物,要逗其玩耍。这样做对方会融洽的同你讲话。 
4、重要的事情要从不同的角度,再次询问加以确认。 
5、在谈话人面前不要记录,以免引起对方警觉不说了,所以听到的事要在脑中暗记。 
6、如确实怕忘,要训练两手能插在口袋中做记录。 
7、对方的牢骚语、以及拉家常,也要注意倾听。 
8、要根据对方说话的习惯,随时改变说话方法。

牙齿 
牙齿也是破案的重要线索。 医生能从一颗牙齿推断出性别、血型、年龄。 
血型的测定并不难。这是因为牙髓腔内含有血型物质。检验时,切去牙冠,把牙齿放入蒸馏水内,然后把阳极白金线插入牙齿根管内,阴极放于外液。通电2分钟以后,蒸馏水变成黄褐色,可用来测定血型了。 
至于判定性别,那是通过染色体来检验的:人体的细胞(包括白细胞)的核中,第23对染色体为性染色体。男性为XY,女性为XX。在检验时,主要查Y染色质。有Y的,为男性;无Y的,为女性。不光是牙髓腔内的牙髓细胞染色以后可以判定性别,凭借一滴血、一点体细胞,都可以判别男女。 
从一颗牙齿怎么判断年龄呢? 
人的年纪越大,往往牙齿也越是磨损厉害。医生们根据牙齿的磨损程度可以大致确定死者的年龄: 
齿尖开始磨损,约为13~23岁。 
齿尖磨耗,露出黑点(齿质点),约为24~35岁。 
齿质大片暴露,约为36~55岁。 
齿质全部暴露,可以看到齿腔,约为56岁以上。 
如果牙齿较多,从牙齿的生长情况,也可以判断年龄。比如,乳齿一般在6个月左右长出,2岁时长满20个。7至8岁,开始换牙,左右上下第一大臼齿开始生长。11岁左右,乳齿全部换成恒齿。
16岁前,长出第二臼齿。25岁左右,长出第三臼齿(即智齿)。 ‘ 
镶有假牙、金属齿套的死者,有着明显的特征,医生们常常借助于这些特殊的牙齿,确定死者究竟是谁。例如,1978年5月,在贵州一个山洞里发现一具尸骨,查出上颌第一、二犬齿镶有银铜牙。公安侦察人员广泛调查了历年失踪的人的牙齿特征,发现某生产队失踪的女青年是被骗上山杀死的,杀人犯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另外,在搏斗中,被害者常常被凶手所咬,在身上留下牙齿的咬痕,这也可以作为破案的线索。 有一次,一位医生根据被害者身上的咬痕,判断为长瓜脸,尖小颏,年龄为20岁左右。根据这一判断,果真一举破案擒获了凶手。 在飞机失事后,死者血肉模糊,认不清脸部,牙齿也常常被用来判断死者的身份。比如,根据死者家属或牙科病历提供的镶牙、补牙、假牙情况,或者根据死者牙齿测定血型、性别、年龄,可以为认清死者身份提供依据。 林彪乘坐的那架三叉戟专机在叛逃苏联途中,坠毁于蒙古温都尔汗附近的依德尔默格县境内,飞机上的9个人都粉身碎骨。由于林彪曾在苏联休养过,并在莫斯科治过牙病,装过假牙,苏方掌握
林彪牙科病历。经查对,牙齿特征一致,证明确系林彪之尸体。 美国9。11事件后,很多尸体也是通过查对牙齿来辨认的,这样做既准确,也比较简单。 还有,被火焚烧过的尸体身体的各个部位已经变形变质,很难辨认。惟有牙齿部位是比较完好的,医生通过查对牙齿特征就能准确的辨认。 二战罪魁祸首希特勒自杀前吩咐他的下属,用军用毛毯包裹尸体,抬到花园里,浇上汽油烧掉他的尸体。由于那时没有办法辨认焦尸,所以苏联红军不能确定希特勒到底有没有死。于是希特勒之死,成为一桩历史悬案。 直到31年后,才被挪威的一位专家证实那具焦尸确实就是希特勒的尸体。

一氧化碳 
CO经呼吸道吸入。吸入的CO通过肺泡进入血液,立即与血红蛋白结合形成碳氧血红蛋白(HbCO)。
空气中CO分压越高,HbCO浓度也越高。吸收后的CO绝大部分以不变的形式由呼吸道排出。在正常大气压下,CO半排出期为128~409分钟,平均为320分钟。停止接触后,如提高吸入气体的氧分压,可缩
短CO的半排出期。 进入血液的CO与血红蛋白及其它某些含铁蛋白质(如肌球蛋白、二价铁的细胞色素)形成可逆结
合。它与血红蛋白具有很强亲和力,即CO与血红蛋白的亲和力比氧与Hb的亲和力约大300倍,致使血携氧能力下降,同时HbCO的解离速度却比氧合血红蛋白的解离慢3600倍,且HbCO的存在影响氧合血
红蛋白的解离,阻碍了氧的释放,导致低氧血症,引起组织缺氧。中枢神经系统对缺氧最敏感,因此首先受累。缺氧引起水肿、颅内压增高。同时,缺氧和脑水肿,造成脑血液循环障碍,而血管吻合支较少和血管结构不健全的苍白球可出现软化、坏死、或白质广泛性脱髓鞘病变,产生帕金森氏综合征和一系列精神症状。部分重症CO中毒患者,在昏迷苏醒后,经过2天至2月的假愈期,又出现一系列神经-精神障碍,称之为迟发性脑病。 急性CO中毒迟发脑病是指急性中毒意识障碍恢复后,经过2~60天假愈期,又出现神经精神症状。 
a.精神障碍:定向力丧失、计算力显著下降、记忆力减退、反应迟钝、生活不能自理,部分患者可发展为痴呆综合征。或有幻觉、错觉、语无伦次、行为失常、兴奋冲动、打人毁物等表现。 
b.锥体外系症状:表现呆板面容,肌张力增高、动作缓慢、步态碎小、双上肢失去伴随运动,小书写症与静止性震颤,出现帕金森综合征。 
c.锥体系神经损害:表现轻偏瘫、假性球麻痹、病理反射阳性或小便失禁。 
d.大脑皮层局灶性功能障碍:如失语、失明、失写、失算等,或出现继发性癫痫。头颅CT检查可发现脑部有病理性密度减低区。脑电图检查可发现中度或高度异常。

氨气 
无色气体,有刺激性恶臭味。分子式NH3。分子量17.03。蒸气与空气混合物爆炸极限16~25%(最易引燃浓度17%)。氨在20℃水中溶解度34%,25℃时,在无水乙醇中溶解度10%,在甲醇中溶解度16%,溶于氯仿、乙醚,它是许多元素和化合物的良好溶剂。水溶液呈碱性,0.1N水溶液PH值为11.1。液态氨将侵蚀某些塑料制品,橡胶和涂层。遇热、明火,难以点燃而危险性较低; 但氨和空气混合物达到上述浓度范围遇明火会燃烧和爆炸,如有油类或其它可燃性物质存在,则危险性更高。与硫酸或其它强无机酸反应放热,混合物可达到沸腾。主要用于制造硝酸、炸药、合成纤维、化肥; 也可用作制冷剂。 
氨气主要经呼吸道吸入。对粘膜和皮肤有碱性刺激及腐蚀作用,可造成组织溶解性坏死。高浓度时可引起反射性呼吸停止和心脏停搏。人接触553mg/m^3可发生强烈的刺激症状,可耐受1.25分钟; 3500~7000mg/m^3浓度下可立即死亡。 短期内吸入大量氨气后可出现流泪、咽痛、声音嘶哑、咳嗽、痰可带血丝、胸闷、呼吸困难,可伴有头晕、头痛、恶心、呕吐、乏力等,可出现紫绀、眼结膜及咽部充血及水肿、呼吸率快、肺部罗音等。严重者可发生肺水肿、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喉水肿痉挛或支气管粘膜坏死脱落致窒息,还可并发气胸、纵膈气肿。胸部X线检查呈支气管炎、支气管周围炎、肺炎或肺水肿表现。血气分析示动脉血氧分压降低。 
误服氨水可致消化道灼伤,有口腔、胸、腹部疼痛,呕血、虚脱,可发生食道、胃穿孔。同时可能发生呼吸道刺激症状。吸入极高浓度可迅速死亡。 
眼接触液氨或高浓度氨气可引起灼伤,严重者可发生角膜穿孔。应立即用流动清水或凉开水冲洗至少10分钟。 皮肤接触液氨可致灼伤。应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30分钟。 

硫化氢
硫化氢是具有刺激性和窒息性的无色气体。低浓度接触仅有呼吸道及眼的局部刺激作用,高浓度
时全身作用较明显,表现为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和窒息症状。硫化氢具有“臭蛋样”气味,但极高
浓度很快引起嗅觉疲劳而不觉其味。采矿、冶炼、甜菜制糖,制造二硫化碳、有机磷农药,以及
皮革、硫化染料、颜料、动物胶等工业中都有硫化氢产生;有机物腐败场所如沼泽地、阴沟、化粪池、污物沉淀池等处作业时均可有大量硫化氢逸出,作业工人中毒并不罕见。 
硫化氢对眼和呼吸道粘膜产生强烈的刺激作用。硫化氢吸收后主要影响细胞氧化过程,造成组织缺氧。 
轻者主要是刺激症状,表现为流泪、眼刺痛、流涕、咽喉部灼热感,或伴有头痛、头晕、乏力、恶心等症状。检查可见眼结膜充血、肺部可有干啰音,脱离接触后短期内可恢复;中度中毒者粘膜刺激症状加重,出现咳嗽、胸闷、视物模糊、眼结膜水肿及角膜溃疡;有明显头痛、头晕等症
状,并出现轻度意识障碍,肺部闻及干性或湿性罗音。X线胸片显示肺纹理增强或有片状阴影;重度中毒出现昏迷、肺水肿、呼吸循环衰竭,吸入极高浓度(1000mg/m‘以上)时,可出现“闪电
型死亡”。严重中毒可留有神经、精神后遗症。 

一甲胺
一甲胺(methylamine,CH3NH2)常温常压下为无色气体,比重为空气的1.07倍。易燃、易爆、有强烈刺激性氨样臭味。碱性程度较氨强。一般加压成液体贮存或运输。 一甲胺主要用作染料、农药(如甲胺磷)、制药(如非乃根、磺胺)、燃料添加剂、溶剂、火箭
推进剂等。在其运输、生产、使用和管道维修过程中,因违章操作、设备陈旧、超载运输等因素造成一甲胺大量泄露,导致中毒发生。 
一甲胺可经呼吸道、胃肠道及皮肤吸收,在体内转化成二甲胺或氧化生成甲酸,二甲胺对人体的毒作用类似一甲胺,且作用更强。一甲胺对眼、皮肤和呼吸道粘膜有强烈的刺激和腐蚀作用,对机体全身有拟交感神经作用。 吸入中毒 可出现咳嗽、咯痰、胸闷、气急、紫绀,重症患者可见喉水肿、肺水肿,并因支气管粘膜脱落致窒息、肺不张,肺部感染等。少数重症患者因合并皮下气肿、纵隔气肿、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呼吸功能严重障碍,发生脑、心、肝、肾等多脏器损害。 皮肤灼伤 大多数急性中毒病人有不同程度的化学性皮肤灼伤,多见于暴露部位的皮肤,灼伤皮肤呈暗红色,类似强碱样灼伤。对大面积的皮肤灼伤患者,应警惕一甲胺经皮吸收加重全身中毒。 眼灼伤 可出现畏光、流泪、眼痛、眼睑痉挛、视物模糊。检查可见眼睑肿胀、结膜充血水肿,重症者角膜混浊、角膜溃疡,个别患者可出现失明。 口服中毒 口服本品可致口腔、咽喉、食管和胃灼伤,可见恶心、呕吐、口干、咽痛、吞咽困难、
上腹疼痛、消化道出血。 

炭疽热
炭疽热是一种由炭疽热杆菌引发的急性传染病,它主要发生在野生或家养的低等脊椎动物身上,例如牛、羊、骆驼和羚羊等反刍动物。人类感染炭疽热的概率很低,只有10000:1。容易感染的人群主要是那些有机会接触因炭疽热致死的动物尸体及其制品的人,例如牧场 工人、屠宰场工人、制革工人和剪羊毛工等。 
炭疽热是一种细菌,而不是病毒。炭疽热杆菌可以形成孢子结构,孢囊具有保护功能,让细菌能够在自然界中长期存活。在那些掩埋死于炭疽热的牲畜的地方,杆菌孢子可以存活数十年。当动物或人类接触这些区域的时候,炭疽热杆菌孢子有可能进入其体内。杆菌孢子在营养环境下
会以惊人的速度繁殖,它通常在有氧条件下生存,但在无氧条件下也可进行繁殖。炭疽热杆菌迅速增生扩散,并释放生物毒素,最终导致被感染的生物死亡。 
感染炭疽热杆菌的人一般会在7天之内出现相关症状,而根据感染途径的不同,炭疽热可以被分为三种主要类型:皮肤性炭疽热、呼吸性炭疽热以及肠道性炭疽热。。皮肤性炭疽热。大约95%的炭疽热患者是通过皮肤接触感染病菌的,炭疽杆菌通过被切开或磨损的皮肤进入生物体内。感染初期生物体将出现有痒感的肿块,痒的程度要超过一般的蚊虫叮咬,随后将发展成1-3厘米的无痛感皮肤溃疡,溃疡的中央将形成炭疽热感染所特有的黑色腐肉。 炭疽热杆菌会通过坏死的皮肤和肌肉组织渗入血液循环系统,患者将出现浑身乏力,出虚汗、发烧、打冷颤、苍白、头痛、虚脱等症状,严重时还会出现休克。如果不采取及时的治疗措施,皮肤性炭疽热还是会导致死亡,死亡率为20%。 ·呼吸性炭疽热。炭疽热杆菌通过空气传播,进入生物的呼吸系统和肺部,再进入血液循环。患者会很快出现感冒或肺炎的症状,呼吸困难,有时还会伴随脑膜炎的发生。 这种类型的炭疽热感染概率非常低,但后果最为严重,患者可能会在不到48小时内丧生。其临床症状主要有发烧、全身不适、头痛、呼吸急促、咳嗽、鼻喉充血以及关节僵硬疼痛等。 肠道性炭疽热。食用感染了炭疽热杆菌,且没有煮熟的肉类是此类炭疽热的主要传播渠道。 肠道性炭疽热因其感染部位的不同又可分为口腔-咽喉型和腹部型。前者属于上消化系统感染,患者的口腔和食道会出现溃疡,然后出现局部淋巴结肿大、败血症等症状。患者会感觉呼吸、吞咽困难。 而后者则是下消化系统感染,初期症状是肠胃不适,患者会出现恶心、呕吐、腹痛,然后患者会开始便血,感到尖锐的疼痛,严重浮肿。由于肠胃粘膜坏死,患者开始呕血。开始出现症状后2至4天,患者会产生腹水。肠道性炭疽热患者最终将死于大出血、电解液失调,以及并发性休克。肠道炭疽热感染的死亡率为25-60%。 
其实炭疽热现在已经并不可怕了,人类已经研制出疫苗和抗生素,可以有效防治炭疽热。但专家建议除非是易感人群,例如前面提到的农场工人,皮革工匠等,一般人不宜接受疫苗注射。原因之一是没有必要,人类感染炭疽热的概率非常低,而且至今仍没有有关人与人之间传染的报告。
另外,疫苗可以使93%的受体产生抗体,但这不具备长期的保护作用,必须持续注射疫苗。还有就是,注射疫苗会产生比较强烈的副作用。
对于已经感染炭疽热的人,也没有必要害怕,这种疾病在感染初期非常容易治疗,只要发现及时,对症下药,感染者一般没有生命之忧。 
炭疽热让人感到恐惧的主要原因应该是它的高度隐秘性,有些感染者,甚至医生会将它与普通的感冒、胃病或皮肤病混淆在一起,以至延误了治疗时间。 
由于炭疽热杆菌的培养相对容易,便于大量生产,同时还可以长期保存,一些国家将其作为生化武器的重要开发项目。 
二战时期,日本731部队曾经大量培养炭疽热病菌,并用活人作标本进行细菌及细菌武器效能的实验。1942年,731部队第三批远征队参加了浙赣战役,同日军1644部队相配合,用飞机把130公斤的炭疽热菌等病毒运至预定地点,然后向水源地、沼泽区和居民区投撒,使这些地区陆续暴发疫情,中国军民大批死亡。日本战败后,731部队在逃跑时,将炭疽热菌散播在华中一带,又造成大量民众丧生。 据称,因制造东京地铁沙林事件而轰动世界的日本邪教——奥姆真理教已经掌握了大量培养炭疽热杆菌的技术。     


密室的制造方法 

一、无理取闹型: 
代表作爱伦坡的《毛利街血案》和另一位作家(忘了名字了)的《黄屋的秘密》。看过的人都明白为什么是“无理取闹”吧,不用我多解释了吧,呵呵。 

二、门房钥匙型: 
要造密室,关键在于钥匙的处理。通常的情况是,只有一把门房钥匙能打开“密室”,但这把钥匙要么是被放在密室中、要么就是好像罪犯没有机会拿到,由此造成了密室效果。可以说这是大多数密室案的情况,但各有巧妙不同,现举几个例子: 
1、掉包计。代表作森村诚一的《高层的死角》,表面看是拿着自已房门的钥匙,但其实是已经掉过包的其他人的房门钥匙,然后做案后再找个机会换回来。 
2、空间几何。这是在金田一的《露西亚人偶杀人事件》中看到的,表面看钥匙被套在铁环上没法取下来,其实利用空间上的巧妙变换非常容易就拿出来了。我看了这个之后,从此就对那些地摊上卖的套环小玩具着了迷。 
3、和门锁较劲。这样的案子在柯南中犹其多,把钥匙丢在密室中,然后在门锁上下功夫,使得在不用钥匙的情况下也能让门在里面反锁。不过多半是因为那些门构造比较奇怪,我们家里的那种锁大概没法这么做的吧。 
4、密室外归还。即在密闭的室外,再想办法把钥匙送进去。这种情况在柯南的案子也很多,比如《来自黑暗组织的女子》。有一部日本作品甚至还利用住户家的猫洞,让猫帮凶手完成了放钥匙的工作。听过一个推理广播剧,方法也很巧妙,利用气窗上的小孔,拉一根绳子从小孔穿过,在密室里用一本书把绳子压住,另一端则放在上一层楼面同一位置的屋子里,然后锁掉门,在上一层楼的屋子里通过绳子把钥匙滑下后,再用力一抽收回绳子即可。 

三、心理作用型: 
这种密室不是真正的密室,只是利用人的心理、再加上凶手的胆大和手脚利落,从而造成了密室效果。 
1、偷梁换柱。有点类似阿加莎的《阳光下的罪恶》,先找个草包(作为证人)和自已一起来到现场,把门砸开后,首先冲过去大叫某某某死了,然后支开那个草包(多半是叫他去报警),躺在那里的人自然是他的同伙,两个人赶紧把真正的尸体搬出来,于是大功告成! 
2、当场扔钥匙。这种做法最简单也最大胆。即在众人闯进密室乱作一团时,把钥匙扔在现场。看!多方便,其实我觉得反而危险不大。 
3、潜伏于密室。也属于大胆做法,即作案后一直躲在密室里,直到许多人进入现场后,也是趁着一股乱劲,悄悄出来。不过有一点,凶手一定要是一个出现在这个地方而不会受人怀疑的,换言之,是内部人士。 
4、门前演戏。明明不是密室,没有上锁,却拿着钥匙假装开锁的样子,或许多扭两下、再冒出点急汗什么的,效果更佳。不过这种情况比较特殊,限制也大,被使用的次数还比较少。 

四、逆向思维型: 
想必大家对金田一的《异人馆村杀人事件》印象深刻吧!“虽然人不能下去杀她,但可以把她抬上来杀她”,真是太经典了!另外赤川次郎的《三色猫的推理》中的那个密室也很惊人,简直是骇人听闻。不过,说起来,这样的密室依赖客观条件的地方太多了,可不容易做啊! 

五、特殊技巧型: 
还有其他许多巧妙方法。比如《新歌剧院杀人事件》和《学园七个不可思议之谜》的镜子、《鬼火岛杀人事件》的胃镜、《魔神遗迹杀人事件》中利用煤气的方法。

各类伤的症状 
坠落伤:
人体从高处坠落在地面或物体上,就会形成坠落伤。这种损伤多系自杀或意外事放。但犯罪分子也常用高坠手段杀人,或者用其他手段杀害后又高坠尸体,伪装成自杀或意外事故。坠落伤的形态和轻重程度同坠落的高度,地面质地、被害人年龄、衣着以及着地方式、部位等因素都有关系。坠落伤一般分布很广,头、胸、腹、四肢、体表以及体内,可同时发生不同程度的损伤。坠落可以直接形成撞击伤,也可间接形成震荡伤。损伤的程度,可以出现表皮剥脱、皮下出血、挫裂创、骨折、内脏破裂,甚至还可出现肢体断碎。 
坠落伤通常体表呈较轻微的表皮剥脱和皮下出血,但内部则由于机械力的直接、间接或震荡作用,出现广泛性的内脏破裂和骨折。坠落时,躯干表面的损伤只发生在与地面接触的一侧,另一侧无损伤。高坠时。头部先着地,多出现皮下血肿或挫裂创,颅骨可形成严重的粉碎性骨折。有时颅底发生间接骨折,耳、鼻、口出血,两眼睑皮下出血,呈青紫色。臀部先着地,由于传导作用,可出现脊椎压缩性骨折和枕骨大孔周围的环状骨折。由于震荡作用,肝、肾、脾及胃肠也常发生破裂。躯干侧身着地时,在接触地面的一侧,出现广泛性皮下出血、挫裂伤,并常有肋骨骨折和内脏破裂。 
对坠落伤要结合现场勘验、尸检、化验等各方面情况,综合推断死亡的性质。尤其要注意死者有无中毒症状,坠落伤以外的致命伤、抵抗伤,以便作出自杀、意外事故或他杀的结论。

切创:
切创是用锐器的刃口在人体表面沿长轴移动并施加压力,将组织切断而形成的损伤。切创可以分布于人体的各个位部。法医检验中以切颈最为常见。其他的如切腹、切腕、切断动脉等在法医检验中也时常见到。 
菜刀、小刀、剃须刀片、薄铁片以及玻璃片、碎瓷片等,凡是具有锐利刃口或簿边缘的坚硬之物,都可以形成切创。切创的口呈纺锤形哆开,合拢时呈线状。创缘整齐、平滑。创角尖锐。创壁间无组织间桥,创口周围皮肤无表皮剥脱和皮下出血。如果力量很大,税器刃口切及深部,可在骨质上留下线状切割痕迹。 菜刀既可作切创致伤物,又可形成砍创。如果是钝刀或卷刃刀、玻璃片、瓷片等刃口不很锋利的锐器形成的切创,由于牵位作用,创缘不很整齐,同时伴有表皮剥脱。切创在自杀或他杀案件中都可见到。自杀的切创多在颈部,是切断颈动脉而致死的。自杀切创一般位于喉结上方。右手握刀,则切创多在左颈部;左手握刀,创口多在右颈部。创口由上向下斜线走向,一般进刀深,出刀浅。切割次数较多时,在主要创口的上下方,通常可见有多道平行排列的浅表切伤,这是自杀者害怕疼痛而留下的试探伤。他杀切颈,创口一般进刀、出刀都比较重,创底较深,伤痕严重。如果反复切割,伤口大多走向不一,排列不平行。创口上下无试探伤,创底深。他杀案件,手掌或肘、臀部有时可留下抵抗伤。此外,自杀案件中,也有切割腹部、生殖器的。 
切创出现的部位,一定程度上可以反应案件的性质,也可以表现出自杀或他杀的某些特征。通常手掌、手指的切创,大多是因自卫夺取凶器形成;毁容切割伤多在面部;伪装切创多见于额部、胸部、腹部、四肢,但创伤浅表,并且是在自己的双手可以达到的部位。在与性有关的犯罪案件中,有切伤乳房或切伤男性生殖器,或者在女性大腿内侧造成切创等。根据切创的形态、部位以及伤痕方向,可以推断是自伤还是他伤,是自杀还是他杀,可以推断致伤致死方法和死亡情况。 

刺创:
长而尖的锐器刺入人体,就会形成刺创。这类锐器有刺刀、匕首、三棱刮刀、小刀、柳叶杀猪刀、剑等。这些锐器既有尖端,又有刃口,具有刺和刺切的功能;另外一类是有锐利尖端但无锐利刃口的锐器。如铁钉、钢钎、锥子、鱼叉等。这类锐器虽不能使人体皮肤、肌肉组织断离,但可以使皮肤、组织分离。 
这种锐器刺入人体,也能致人死亡。如钉子从颅顶钉入致人死亡。此外,尖而硬的竹质、木质、玻璃、陶瓷锐器刺入人体,也可形成刺创。 
刺创的特征是体表创口小,刺入组织深,破坏性大。常因刺破心脏、肝脏、脾脏、肺脏器官或大动脉,发生血气胸或大失血,而致人死亡。刺入人体的锐器,形成刺入口、刺创道。如果锐器刺穿人体,则形成刺出口。有刺出口的刺创是贯通性刺创,未穿透人体的刺创是盲管性刺创。贯通性刺创,多出现在颈部及四肢,锐器特别长时,也可出现在胸部。盲管性刺创,常见于背部、腹部。 
刺创的刺入口形态,与锐器刺入部分横断面形态有密切关系。有刃的锐器刺入口呈▲形,创角一钝一锐。双刃匕首刺入口呈◆形或◆◆形。三棱刮刀刺入口呈▲或▲▲▲;圆锥形锐器刺入口呈纺锤形或裂隙状。若锐器表面锈蚀或粗糙,则刺入口周围或创缘皮肤上常伴有表皮剥脱。由于磨擦作用,有时刺入口出现轻度的皮下出血带,但刺创的刺入口没有组织缺损。这与枪弹形成的射入口的表皮剥脱和皮下出血带是有区别的。刺创道的深浅,一般与锐器刺入人体的长度相当,据此,可以推断锐器的长度。刺创道受锐器的长短、机械力的强弱以及刺入部位的组织结构的影响。但是,锐器较长,而用力较小,也可形成较浅的刺创道;较短的锐器,刺击有弹性的软组织或脂肪较厚的部位,因挤压作用,可以使刺创道深度超过锐器刺入部分的长度。盲管性刺创的创底与刺入锐器的尖端形态相吻合。如果用有刃口的锐器进行挑刺,形成刺切创,其创口、刺创道形态难于反应锐器形态。锐器刺入人体与骨质接触,可形成骨质损伤。骨质上亦可反映出锐器尖端形态,有时可残留锐器断端。锐器尖端刺中胸骨、肩胛骨、颅骨,机械力强大时可形成孔状骨折,其形态、大小与锐器横断面相近似。刺创道与刺入锐器方向一致。依据刺创道的方向,结合现场情况,可以推测凶手作案的方式及凶手与被害者的位置关系,进而为推断刺伤过程、自伤或他伤提供依据。刺创,可以是他杀,也可以是自杀形成的,灾害性刺创极少见到。他杀案件中的刺创,可发生在人体任何部位。刺创方向不一致,衣裤帽常有与身体一致的刺破口;手掌等部位往往有抵抗伤;伤势一般较重,有的立即死亡。自杀案件中的刺创,往往在自己双手能够达到的部位;无抵抗伤;致伤工具多遗留在现场;伤痕方向与手持锐器的方向大体一致。自伤伪称他伤,则刺创多在表浅;有试探伤;并且创口往往在非致命部位 

砍创:
凶犯用具有一定重量,并且易于挥动的锐器刃口,向人体垂直或斜向砍击,使组织分离而形成砍创。形成砍创的锐器,有刀、斧两类。刀从用途不同来划分,有菜刀、马刀、柴刀、竹刀、杀猪刀等,可以形成切创,又可以形成砍创。斧,有木工斧、劈柴斧、肉斧、消防斧等。斧刃可形成砍创,斧背可形成挫裂创、骨折、皮下出血等损伤。斧刃形成的创,是典型的砍创。 
砍创可分布在人体任何部位。他杀案件中,砍创常见于头部、面部、颈部。四肢也容易形成砍创,但多是抵抗形成的损伤。锐器砍击,也常常形成骨质损伤,如孔状骨折、凹陷性骨折等。锐器垂直砍入时,切口成直线形,创缘平顺,创底平整,两壁间无组织间桥。斜向砍击时,可形成瓣状创。瓣状创边照略有卷曲。有时斜向砍击,还能削去一部分皮肤、骨质,形成创面。由于锐 器刃口、重量、形态各异,形成的砍创也不尽相同。 
斧刃形成的砍创,创口长度不超过刃长,创缘光滑平直。锐利刃口形成的创口呈直线形,创缘周围无表皮剥脱和明显的皮下出血。锈蚀钝刃和卷曲斧刃形成的创口哆开较大,创缘伴有表皮剥脱及轻微的皮下出血。斧刃全都砍入人体时,两创角较钝。一端砍入则一钝一锐,呈楔形。创底在创角钝的一端较深,锐的一端较浅。砍击颅骨时,轻者形成条状砍痕,重者呈舟状凹陷性骨折或孔状骨折,创角常伴有延伸性骨裂纹。斧刃一端砍入颅骨,形成三角形孔状骨折。 
刀刃具有刃长而薄,重量较轻的特点,既可作砍器,又可作切器。刀刃创一般较长,创口呈直线形,创角尖锐,创缘整齐,无表皮剥脱和皮下出血。如果刀刃卷曲或缺损,形成的创口通常不太整齐。这样的创口特征,对于推断认定凶器有一定意义。刀刃砍击时,往往收刀端创角伴有拖刀形成的切割痕迹。刀刃砍击也能形成颅骨骨折。垂直砍入颅骨,常出现线状骨裂,骨裂区不大。当力量大或反复砍击邻近部位,则能形成粉碎性骨折。正因为刀刃薄,容易缺损,所以偶尔亦在骨质砍痕创口内遗留残缺的刀刃断片。提取遗留的刀刃断片,对于与凶器缺口部分作同一认定有重要意义。 
砍创虽多系他杀形成,但以刀类形成砍创的自伤案件也时有发生。自己砍伤,创口多集中于额顶、颞部和四肢,都是自己双手可以达到的部位。并且创口排列有一定方向、规律,伤势较轻,致命伤少见。在自杀现场,往往有砍器遗留,手掌无抵抗伤。砍创与切创有某些相似之处,如创缘平整光滑,创壁无组织间桥等。二者也有不同之处,砍创往往较深,伤势严重,可形成骨折。创口内有时遗留有凶器的缺损断片,而切创就不具备这些砍创的特征。法医学上,根据砍创的形态,部位及排列分布情况,一定程度上可以判断是自杀、他杀或意外事故形成的砍创。

剪创:
剪刀由于两片单刃锐器的剪铰作用,使人体组织造成损伤,形成剪创。剪刀既可作刺器,也可作刺切器使用,另外还具有剪铰作用。因伤及的部位、使用剪刀的方式不同,可以形成夹剪创、刺剪创和剪断创。 
剪刀作垂直于人体表面的剪饺时,能形成直线性创口,哆开比薄刃的刀砍创要大一些。两创缘的中央,有一小瓣状突起,是剪铰时剪刃交错形成的。剪刀与体表呈一定角度斜向剪铰时,创口呈V形,剪铰中有旋转时,可形成S形创口。剪刀的两刃没有合拢时,则形成八字形创口。夹剪创,则是由双刃的并合交错形成的,但受伤的组织却未断离。这种损伤创口哆开不太大,创角尖锐,创缘整齐,两壁光滑。夹剪创多见于颈部、胸腹部等。 
剪刀既可剪较,又可刺击。剪刃不同程度的张开或互相交错时形成的刺创,成对称形。两片剪刃合拢时刺入体表,可形成一般的刺创,呈◆形。以剪刃的一片刺入人体,可形成与刺创相似的创口,呈▲形或形。力量强大,刺入骨质时,常留下刺痕,有时可检见剪刀的断尖。刺剪创多发生在颈部、胸部、腹部,常因伤及要害部位而致人死命。剪断创是利用剪刀的剪铰作用,把人体突出的组织完全断离的损伤。剪断创的创面表面光滑,创缘整齐。与砍、切创的创面近似。剪断创的创面特点是创面与创缘可留下合剪时形成的嵴,剪断创多发生在颈部、乳头和阴茎等地方。 
剪创以自杀为最多,他杀也时有发生。根据剪创的形态、大小,可以推断剪刀的种类、剪刃大小以及致伤方式。剪刀的断尖可与作为凶器的断剪进行同一认定,为侦查破案和审判提供必要的材料。 

枪弹创:
枪弹、炸弹、手榴弹、雷管和地雷等发火武器作用于人体,形成的损伤,称为火器伤。常见的火器伤是枪弹创和爆炸伤。刑事案件中,常可见到以枪弹作为凶器,致人死伤的实例。 
以枪弹杀伤他人的刑事案件,在法医实践中也时有所见。枪支发射的弹头,作用于人体形成的损伤,称为枪弹创。枪支的种类很多,根据枪筒的长短不同,分为短枪和长枪。短枪有各种手枪,长枪有步枪、轻重机枪、半自动步枪、白动步枪、冲锋枪、猎枪等。法医检验中,多见手枪枪弹创。 
枪支发射的子弹弹头,基本是圆锥体,有钝器的特点,但枪弹的推进力极大,穿透性能非常强,所以又具有锐器的特点。猎枪用的是霰弹,弹头多由铅、锑合金制成。此外,民间土制猎枪,发射的铁沙子、小铁丸、短铁截、石子等也是霰弹。 
枪弹创主要由弹头作用于人体的形式而定,有时创口周围也会留下发射弹头的火药、枪支等其他痕迹。发射弹头的火药有黑色火药、无烟火药和少烟火药。用硝石、木炭、硫磺细末制成的火药,呈黑色颗粒状,发射时燃烧不完全,火焰大,烟灰多,并残留未燃烧完的火药颗粒。自制猎枪多用这种黑色火药发射霰弹。用于发射现代枪支弹头的火药,是由火棉、硝酸甘油酯配合其他成分制成的。这种火药燃烧充分,推进力强大,烟灰少,火焰小,声音小。现代枪支多用这种无烟、少烟火药提供发射动力。 
枪弹的活力大,穿透力强,所以对人体的损伤是比较严重的。当枪弹推进力强时,可以穿透人体,造成组织缺损,形成圆形或椭圆形创口;当枪弹推进力较弱时,不能造成组织缺损,只能将组织挤扩分裂开,顶破肌肉皮肤组织,形成呈十宁或裂隙状创口;当枪弹推进力十分微弱时,不能穿入皮肤,只能打击人体,形成表皮剥脱、皮下出血;当检弹推进力极大,飞速旋转运动时,弹头前端空气压力激剧增加,形成强大冲击力,在接触人体的一瞬间,就能造成人体组织炸裂。甚至可以使颅骨炸裂,皮肤呈星芒状炸开。

摩斯码(大家应该不陌生吧) 

摩斯密码表: (长音:答 短音:滴)
Alphabet 字母 
A。- B-。。。 
C-。-。D-。。 
E。 F。。-。 
G--。H。。。。 
I。。 J。--- 
K-。- L。-。。 
M-- N-。 
O--- P。--。 
Q--。-R。-。 
S。。。T- 
U。。- V。。。- 
W。-- X-。。- 
Y-。-- Z--。。 


Numerals 数字 
1。---- 
2。。--- 
3。。。-- 
4。。。。- 
5。。。。。 
6-。。。。 
7--。。。 
8---。。 
9----。 
0----- 

另外还有一些特殊的,常用的符号,大家可以记住! 

逗号。-。-。- 
句号--。。-- 
求救(SOS)。。。---。。。 
等(wait)。-。。。 
走(go)。-。 
错误(EEEE etc.)。。。。。。。。

其实有一幅图记摩斯很方便,可惜这里贴不上

什么是硝烟反应
硝烟反应就是根据枪的弹药射击之后火药遗留下来的痕迹(会随着枪的退膛处方向扩散),来辨认是否曾有枪击事件... 私家侦探的条件
现代社会条件下,称职的私家侦探还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行家里手们从不同方面纷纷提出见解。 
--对任何小问题你都很好奇的想去了解和解决吗?了解真相,解决问题是成为侦探的第一步。
--在做反复相同的事情时,一直很有耐心吗?侦探工作经常会有许多重复的无为的劳动,急功近利之人不适宜作侦探。
--善于随机应变和动脑筋吗?譬如在情报对象家中搜查时看到吸墨纸上沾有墨迹,用什么办法知道写些什么?
--擅长走路吗?有人说侦探的脚像两根棍子,这都是在搜集情报和调查取证时锻炼出来的。在有些侦探小说中常常会有"安乐椅型"侦探,他们足不出户,坐在安乐椅上听听情况,动动脑筋,就把问题解决了。这种懒惰的天才侦探只有小说中才有。现实生活中的侦探,虽然有时可以以车代步,每天仍要跑很多路,常常走的脚都起了水泡还不能停。所以,想当一名侦探就必须有一双特别能走路的脚。 
--有敏锐的反应神经吗?若不能掌握住瞬间即逝的时机,稍稍地迟疑了一下,情况就会发生变化,机会就会溜走。
--会从别人的谈话中听出弦外之音吗?在搜集情报和调查取证的过程中,不仅要取得对方的信赖,而且能从对方储蓄的谈话或暗示中,捕捉到你想知道的事情真相。不要指望所有的都会对你毕恭毕敬坦露心迹。
--有很强的方向感吗?即便第一次来到的城市,若是迷路或摸不准方向,这在跟踪监视、调查取证中将是一大失败。好侦探必须训练,凡是到过的地方都能够记住车子拐弯的方向、次数、速度、时间、沿途中周围发出的声响,包括因交通信号而停车次数。这样一来,无论被带到什么地方,也能猜出大概的路线。 
--对只见过一次面的人能记住长相吗?
--是否具备第六感觉?直觉测验。
--是否有很强的观察力?观察力测验。
--是否具有推理能力?推理能力测验。
您能对其中到少8个问题给予肯定的回答吗?那么祝您成功!
以上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皆为金玉之言。以下方面也是私家侦探从业的必备条件。
精通实用心理学和犯罪心理学,心理学是研究人的心理活动规律的学问。通过对作为自然人和社会人的心理活动分析,正确理解和处理人与人、人与事、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的关系,正确把握和预测人的心理活动特征、心理动机和行为特征,进而指导自己的思想和行为。犯罪心理学研究影响和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犯罪心理及其结构、形成、发展和变化规律的科学。主要内容包括:犯罪心理的形成,犯罪行为发生的心理原因和外在影响,犯罪心理机制,犯罪心理结构与发展变化规律,不同类型犯罪人的心理特征和行为特征,犯罪心理和行为的预测、预防和矫正。
侦探活动归根结底是与人打交道,于是便产生了"人--人"系统,侦探是系统的一方,要与对方交往进而驾驭对方,就必须透彻地了解和把握对方的心理特征、心理过程和个性倾向。了解对方一般情况下的心理表现、特殊情况下的心理表现,包括对客观世界、对人、事、物的认知过程、情感过程、意志过程、决策过程还有行为过程。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心理特征,同时作为社会人又有其共通性和既定的规律。侦探为完成一项任务,常常要与各种人打交道,于是便产生出许个"人--人"系统。犹如搭台唱戏,都在表演,真真假假虚虚实实。侦探介入其中充当角色甚至导演使事态向自己期望的方向发展,最终达到既定目标。
快速反应能力,美国心理学家桑德克说:智力就是智慧,是从事实和真理方面着眼的抽象思维能力和反应能力。称侦探是高智商者的活动,概括其思维特征和行为特征就是"快半拍"和"略胜一筹"。想在对方之前,反应在对方之前,行动在对方之前。如果商场如战场的话,那么侦探就是尖兵。总是处在与对手最贴近的位置进行面对面较量。故然亦须策划于密室的事前布置,更多的则是临场发挥和"徒手较量"。较量什么?较量智力、快速反应能力和行动能力。即便借助电子计算机也很难为武松打虎设计最佳程序:上一棒打A处,下一棒打B处,第三棒······对于侦探来说,智力比计算机、窃听器、跟踪仪更重要。
较强的记忆能力,记忆是人把过去感知过、思考过、操作过、体验过的事物印象保存在大脑中,需要的时候再将其回忆起来的能力。衡量记忆力好坏的4个标准;记忆的敏捷性、记忆的持久性、记忆的正确性、记忆的备用性。增强记忆的最好方法是理解和博学强记。孔子说:"多见而识之","多学而识之","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有人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重要,因为他们常常是在特殊场合和情况下获取情报:翻墙入室、暗中监听、邂逅相遇、智取套问,来不及笔记或不便笔记。有些至关重要的情报:数据、名称、时间、地点、声音、相貌、环境、空间,有些只是线索,蛛丝马迹,一闪而过,不可能总是有机会使用笔记、录音、录像等。怎么办?要靠强记。记不住就会使好不容易获知的情报线索丢失;因事过境迁,人过楼空或篱墙高筑,有可能永远无法弥补。 
较好的语言才能和演员才能,好的侦探往往懂得多种语言、方言、行话、俚语,有时还需懂得特殊人群内部使用的黑话。不仅是为了与交谈者对话,还因为有利于塑造角色。从某种意义上说,语言伪装胜过其他方面的伪装和假借,以掩护真实身份和目的,真实而又便宜地缩小与交谈者的距离。伶牙俐齿,巧舌如簧是侦探推销自己的本钱,也是采集情报的利器。一个侦探不请自来地突然闯入他人的圈子、领域,有时是黑社会组织。逢场作戏,投其所好,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方能被人接受,成为其中的一员,进而取得信任,取得情报。需要有天才的表演才能。勿庸置疑,犯罪分子,尤其是惯犯和某一方面的特长,为了实施犯罪,他们本身就具备很高的伪装本领和演员才能。老实巴交的人靠十分的付出,尚且未必能把事情办好,勿宁说投机取巧,使奸弄滑。侦探要解除他们的戒备,挖掘其情报,必须比他们技高一招,表演得更好。 
执著的追求精神,要有执著的追求精神,超乎常人的耐心和自嘲自解的幽默感。不要设想人们会把易于解决的问题交付侦探。换言之,侦探接手的委托,大都是人们深感棘手和困难的工作,因无力完成,努力无果或因风险大代价高不得已转而求助于侦探。世界上没有三头六臂的侦探,只有比常人更能吃苦、忍受挫折,具有执著追求精神的侦探?quot;铁脚板"走过多少辛酸和苦痛?也许只有侦探自己明白。多少次为获得一点点情报或仅仅是线索踏破铁鞋无觅处;多少次因委托人、当事人提供的线索不实、情况有误或节外生枝,虽餐风饮露莅临风险而徒劳无功。委托人可以随时撤消委托侦探却不能因困难挫折而解除合同。经济损失事小,坏了名声就等于毁了前程。侦探恰如过河卒子,不仅要和对方短兵相接,拼个你死我活,而且很难找出个退却理由。客观上造就了超乎常人的毅力和坚忍不拔勇往直前的拼搏精神。 
独立工作能力和甘冒风险的孤胆英雄主义精神,隐蔽性、诡秘性和保密性是侦探工作的三大特点,同时也规定了它的风险性。使用非常手段猎取情报、追查"白领"犯罪、打入犯罪团伙内部,一旦失手或仅仅是招致怀疑,都可能惹下祸端。但是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侦探必须知难而进,承受风险。加拿大黑社会组织"魔鬼的选择俱乐部"的执法人,处治反叛者的杀手塞西尔·柯尔比,1969年当他19岁时被吸收加入该组织,在黑社会中东奔西突16年,许多敢干向他的地位和权威挑战的人都败在他的手下。加拿大一位警官评价他说?quot;柯尔比对于许多人来说是个了不起人物。他有魅力,谈吐温和,礼貌周全得近乎虚伪,完全不符合公众心目中摩托车帮成员的形象,或者是黑社会性组织执法人那些众所周知的品性。但他却两者都是。"在35岁以前柯尔比一直过着犯罪生活,经历了有组织的黑社会的风风雨雨。他的刑事犯罪档案里装满了他60多次被捕的材料。
熟悉从业领域里的情况和犯罪分子的伎俩,车有车路马有马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世界上有多种多样的行当,多种多样的人群,他们都有存在的理由、处事的规距和不宜让外人知道的内部秘密,要想有所了解和驾驭,必须置身其中而且要沉下去。受雇于保险公司的侦探,必须熟悉保险业务:险种、险情、险金、险情防御、损失鉴定、理赔规定和程序,还有保险诈骗者的种种花招、伎俩。假冒商品侦探要熟悉公司的商标、专利、产品生产、包装、销售情况,假冒者的制假方法、手段、渠道。只有这样才能在案发时很快介入,一举侦破。如果对上述情况知之甚少,接受任务后便会眼前漆黑一团,举措失当,耗费时日,贻误战机。熟悉情况应从政策、规则入手,从熟悉人和事入手,由人及事,由人及人,渐及内幕。注意积累资料和对典型安全的分析、解剖,找出规律,受到启迪,逐步增长知识和经验。还需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关系网、情报网。 
熟悉环境,侦探活动没有固定之处,为搜集情报、跟踪目标,可能出现在任何地方。无论到何地,都要尽快熟悉当地环境、概况:交通、道路、繁市、陋巷、车站、码头、广场、饭店、电话亭、游乐场、警察局,还有就是私家侦探公司、保安公司也要记住,以便危难之时求助。
较高的情报分析能力,熟练掌握运用各种侦探工具和设备,当今社会,私家侦探越来越感到了工作上的压力。压力来自于客户过高的要求,来自于核心情报猎取困难;归根结底则是社会教育水准和公众情报意识的普遍提高,使侦探这碗乖嚼丛讲缓贸浴R 先险嬲娴靥岣咦约何渥白约海 欢嫌酶呖萍脊ぞ咦氨缸约海 窍执 耙嫡焯降囊桓鲋匾 ⒄骨魇啤R嗉创蛹际跏侄魏妥ㄒ祷 贤怀鲎ǔぃ ⒆憔赫 ? 
职业侦探将越来越成为善于熟练运用各种高科技情报工具的专家。
熟悉和掌握运用猎取情报、调查取证的方法、伎俩。侦探最感困难的是突破保密人员、反情报人员设置的重重障碍、陷阱,解除知密近密人员的戒心,以便获取情报而不被捉住。概括侦探手段不问、假手、行贿、引诱;三是侧面进攻:窃听、窃照、窃取、掠夺;四是坑蒙拐骗、渗透策反。凡此种种都必须熟练掌握,得心应手。尽管非常手段并不常用,用则必须用好。 
熟悉法律,掌握法与非法界限。侦探职业与律师职业有着许多相似类同的地方:同样接受客户委托,就疑难问题提供咨询;同样调查取证,目的可能是为了诉讼,也可用于自行调解私了。作为社会的人,侦探必须尊重法律,在法律允许范畴内从事活动并自觉规范行为。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冲突在所难免,但都属于人的社会行为。其诉讼、调解都应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许多侦探都有出身于律师或具有律师资格。克罗尔国际金融侦探社就是美国某种律师朱尔斯·克罗尔创建。美国中央电报局,联邦调查局工作人员中取得法学学位或律师资格的人占有不小比重。所以如此都是为了懂法、执法、护法和不触犯刑律。从另一方面讲,在采取非常手段和行为时,为了不触犯刑律,或者为了钻法律的空子,侦探也必须懂法。在接受客户委托时,因为懂法,可以婉言谢绝客户的过分要求,进而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向客户提出合理化建议。

私家侦探的培养

现代职业私家侦探的人才来源主要有三个。一个来源是国家警察机构、情报机构和特种部队中的退职退役人员。
另一个人才来源渠道是所谓科班出身的学院和为数众多的私家侦探。
第三个渠道是由记者、律师、商人、政府官员及其他"白领"人员转行到私家侦探队伍中来。
不管人员来自何处,职业私家侦探作为一种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上岗前大都需要重新接受职业培训,以适应未来的工作要求:多副面孔、双重人格、伪装、潜伏、窃取、策反、收买、引诱、监视、情报传递、危机自救;熟悉并掌握各种侦探手段与工具等。侦探不是奇才,与生俱有这么多本领,严格的训练和培养能使之成为称职的专家。侦探需要培训的内容有:雇员背景调查、民事诉讼程序、民事损害赔偿原则、刑事诉讼程序、证据的收集和保全、财物的扣押和控制、指纹技术、跟踪方法、守候监视、人身识别方法、工业调查、商业调查、保险调查、职业调查、情报收集、侦探技巧、犯罪现场绘图、犯罪手法分类、移动与定位摄影、证言的收集、调查报告的撰写和出庭作证等。
也可以将培训内容归纳为三个方面:心理素质训练、专业知识训练、侦探技能训练。对于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还应另加管理知识训练,以适应特殊职业管理的需要。
心理素质训练。健康健全的心理,是侦探保持和提高临场时冷静、沉着、机敏、善辩的重要先决条件之一。除了必要的理论学习和对不同类型人的心理、得为进行观察研究外,重要的是淡化职业行家和作风。有人总是把隐蔽、假借、诡秘等侦探活动中难免出现的某些职业行为特点,无形中与犯罪活动联系在一起。具有这种认识的侦探,临场时常会陡然产生莫名的犯罪感,随之而来的必然是难以抑制的恐惧和神经质。心理活动推移产生心理压力乃至神经质和精神分裂,久之,导致心理变态和行为异常,尚未临场便产生畏难情绪,行为异端。这就是所谓的侦探职业病,秘密意识分裂症,得了这种病症的人万万不可再作侦探。
怎样使侦探和秘密情报员减轻心理压力?从根本上讲,规范侦探行为,使其严格限制在法律和社会道德允许范围以内,运用合法手段搜集情报。其次应创造条件,使侦探和秘密情报员有尽可能宽松的环境中工作,养活神秘色彩。在必要的隐蔽和保密前提下,使侦探感到他们是作为普通人进行的普通的情报活动,而这种情报活动每日每时都在发生;律师、法官、官员、商人、掮客、经纪人都需要情报,都在努力摄取情报。即使是偶然采取非常手段,也要使其具有站得住脚或似乎能够站得住脚的理由。如揭露犯罪、拆穿阴谋诡计、为受害者昭雪、除恶扬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等。
现代心理学、行为科学、管理科学、社会学都产生于西方。对人、个体的人、群体的人、社会的人、民族的人、国家的人的心理研究和行为研究,历来被放到一个很重要的地位。在我国,就连师范学院中的普通心理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也常被中断十年。早在30年代,德国政府中就设有一个专门研究机构:心理研究局。由该局派出的心理学专家曾秘密潜入许多国家,对彼国民族、民众的心理进行研究,同时收集研究重要政治人物心理特征方面的情报资料:个性、气质、心理特征、思维方式、欲望抱负、兴趣、偏见、怨恨、价值观、世界观以及教育、家庭、婚恋等。
专业知识训练。侦探专业知识包括多方面内容,学员在正规学院中接受系统培训,包括犯罪心理学、法学、情报学、侦探学、物证学以及物证提取、跟踪监视、通讯联络、擒拿格斗、危机自救等多种专业技术。在私立侦探学校和短期培训班中,学员着重接受专业技能训练:如何化装、伪装、发现目标和接近目标,如何有公开、半公开文献资料中收集情报,如何套问、引诱、收买情报,如何使用窃听器、跟踪仪,如何跟和反跟踪以及反情报、反侦探、反窃听等。接受培训的时间长短不一,训练科目的多少深浅也不同。
专业技能训练。技能是偏重于实际应用方面的知识、技巧。有了书本知识、概念,不一定具有实际操作和应用本领。技能训练在侦探培训中总是被放在最突出地位。培训方法一是由专业学校培训,一是由侦探公司自行培训,包括老侦探的传、帮、带。列宁格勒谍报学校的训练科目和课时安排是这样的,除了一定的基础课、军事课程外,绝大部分时间用于特别技能训练。课程安排是:
无线电收发报技术、情报搜集技术380学时;
摄影、暗房、胶卷缩微技术,地形、地图知识和绘图技术270学时;
色情技术、情报传递技术、通讯联络技术57学时;文件和资料的保护、保密技术、情报隐藏技术35学时;
化装技巧、伪装术、职业掩护技术37学时;
物色、选拔、招募、训练秘密情报员技术70学时;
跟踪、监视、逃脱、越狱、反侦探与反情报技术150学时;
情报网的组织领导技术85学时;
解围与危机自救技术、擒拿格斗技术30学时;
跳伞、汽车驾驶技术40学时;
潜入、返回技术45学时;
特定国家、地区的历史、地理、风俗、礼仪、政治、经济、人文景观知识375学时;
伪造文件、证件技术,各种侦探器材、工具使用技术250学时。
总计1826学时。
希拉格穆勒博士在教材中写道:
(1) 把你的全部语言天赋都藏起来,让别人放心大胆地在你面前用他以为你不懂的语言和别人交谈。
(2) 当你在国外执行任务时,永远不要说出或写出一句本国话。
(3) 在搜集情报的时候,让你的情报员尽量远离他的住所,并且远离你的生活现场。最好是在夜间让他从偏僻的路上去到指定地点与你会面。在消息提供者疲倦的时候,警惕性低,疑心小,并且粗心和坦率;这时他很少有说谎和狡猾地讨价还价的精力,你就可以取得全部优势。 
(4) 搜集一切可以利用的情报,不要显露出对它感兴趣的神气。永远不要死盯住你认为难免或者应该得到的某一方面的情报。因为追求某一条情报,或者流露出明显的兴趣,就会使对方知道你的特殊要求是什么。
(5) 用一些看来无意义的伪装来掩饰你所取得的情报资料。最好把取得的数字写成像是你个人的流水账的样子。
(6) 当你焚毁一封信件或其他纸张时,不要留下没有完烧掉的依然可以辨读的残余部分。因为用显微镜可以检查纸灰。把纸张撕碎扔掉并不意味着它已被彻底毁掉,碎纸片即使被扔在厕所里也不是绝对安全的。 
(7) 说话和举动永远不要做出神秘的样子,除非你要逗引一个不爱说话的人对你谈论他所知道的事情。
(8) 克制任何出风头的表现,不要显示自己聪明能干或与众不同。记住塔里兰对他年轻的外交家所说的话:"最重要的是,不要心急!"你虽然进展较慢,但你会走得更远。在间谍活动中最优秀的天才,是永远不引人注意的人。还要记住亨利·奥斯汀的话:"天才,这个炫耀人们眼睛的字眼,常常只不过是经过伪装的坚毅精神而已。"
(9) 当你寻找住所的时候,要设法找一间有一个以上入口和出口的屋子或公寓。你还要预先计划和演习一下你逃跑的办法。 
(10) 要随时弄清楚你有没有被盯梢,而且要学会摆脱跟踪者的技能。
(11) 不要狂饮。只和你了解而且可以信赖的女人交往。
(12) 对别人的友谊、敌意、一个情报的可靠性或者看来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消息,都不要贸然相信。
诚然,从现代侦探学的理论和实践看,上述教条仍然是适用的、重要的,应当成为侦探的基本戒律。假如侦探能对以上每一条内容都能做到真正领会,切实地贯彻执行,那么成功的希望就有了相当的把握。
管理人员的培训着重以下内容:
(1) 韧性:管理者必须能时刻保持冷静和稳定,必须有耐心地坚持自己的信念、观点和态度。
(2) 明智:管理者必须有能力公正和平等地评价下属的行为和工作。
(3) 高尚品质:管理者必须具有高尚的品质,这不仅表现在语言中,而且要表现在他每日的工作和生活之中。
(4) 理解和同情:管理者必须学会理解和同情下属的情感,而且要善于发现他们的长处,激发他们的热情。
(5) 友善:管理者必须努力使自己以友善的态度来对待同事和下属。
(6) 真诚:管理者必须与下属的个人奋斗目标。
(7) 知识:管理者必须支持不懈地努力掌握各种与其工作有关的知识,而且要做到"专"与"博"相结合。
(8) 自我控制:管理者必须能够控制自己的情感和情绪,并且教育下属善于控制自己的情感和情绪。
在以下条件中,有些是先天具有的,有些是后天形成的。管理人员应该接受这方面的培训,以便克服自身素质中的缺点和不足,养成良好的心理习惯和行为习惯。

案发现场血迹研究(论文篇)

血迹是指血在物体上留下的痕迹。命案现场中的被害人或犯罪分子只要出现开放性损伤,现场中就会遗留血迹。血迹在命案现场中具有客观性、稳定性、广泛性和实用性的特点。通过对现场血迹的种类、数量、分布、范围、排列、高度、颜色、形态的研究和血液检验鉴定对判断案件性质;分析作案过程;分析作案时间、地点、工具、人数;刻画作案人;直接认定人身等具有重要意义。破案实践表明:运用唯物辩证法和科学方法论以及各种先进的技术手段去解读血迹中所包含的一切犯罪信息是侦破案件的一个重要环节,甚至成为破案的关键和突破口。

1 解读血迹中包含的犯罪时间信息

血迹陈旧度的测定主要依靠各种血液成分的变性和血清氯渗润基质的宽度等,这些指标,除了受到时间推移的影响外,还受许多因素的影响,一般只能做粗略的估计。

1.1 观察血迹的颜色变化,大致分析作案时间。
从人体流出的血液,经过一定的时间,红细胸逐渐受到破坏,血红蛋白变为正铁血红蛋白,再变为正铁血红素,因此颜色由鲜红色—暗红色—红褐色—褐色—绿褐色—黄色—灰色逐渐变化。在非直接阳光下,鲜红的血迹经1小时左右后观察,颜色明显变暗,再放置数周至月余,仍保持暗红色至红褐色,数年变褐色以至灰褐色。在弱阳光下,鲜红的血迹经半小时左右后观察,颜色明显变暗,数周后呈灰色。在阳光直射下,鲜红的血迹经10分钟左右后观察,颜色明显变暗,数小时即呈灰色。

1.2 通过血清氯的渗润测定分析时间。
根据血迹中的氯随时间逐渐向基质周围渗透的原理,可用硝酸银测定氯渗透的范围,从而推断时间。

1.3 通过其它方法分析时间,但目前的实践工作中较少用到。例如:溶解度的测试、分光光度测定、白细胞过氧化酶的检查等等。  

2 解读血迹中包含的犯罪空间信息

2.1 分析判断尸体所在地点是否原始杀人现场、尸体有否被移动。

发现喷溅血迹和血泊的杀人现场往往是原始杀人现场。而移尸现场则与原始杀人现场不同,主要表现为:尸体上有严重开放性损伤,但尸体所在地点却没有喷溅血点和血泊,尸体周围血迹少;尸体上的流注状血迹难与地面相联或血流注反映出的尸体的体位变化为移尸形成;现场外围可见移尸滴血;地面可见移尸时的血拖痕等等。

上述只是一般规律,在分析判断的过程中还要考虑以下因素:是死后较长时间才移尸,还是人死后立即移尸,还是没有死就移杀,以及移尸的距离等。

在分析判断的过程中,必须紧密的结合现场实际进行综合分析,而不能形而上学,简单的照搬课本。

2.2 分析判断作案过程中,受害人与凶手所处的位置、体位关系及其变化。

通过观察血滴的形态,可以大致确定血滴滴落的高度,从而进一步推断滴落血滴的主体的位置、体位以及伤口高度等。实验数据表明:由于重力作用,从10cm以内的高度,90°接触角度的滴落血滴是圆滴状,圆滴边缘光滑或稍带小突起;从50cm高度、90°接触角度的滴落血滴的周缘有较多的小突起。等量血液落下时与承受客体的距离越长(从50cm到10cm,形成的血滴越大,血滴周缘的小突起也越多;但超过100cm的距离之后,90°接触角度的滴落血迹的形状就基本不再发生变化,血液落地后由于飞溅作用,在大血滴周围,会形成许多更小的血滴。

通过综合分析血泊、喷溅血以及血流注在现场的分布形态和走向并结合尸体创伤部位可以确定被害人受伤时的体位、在现场中的位置和凶手所在的位置。受害人在受到伤害后,死亡或濒临死亡时,开放性创伤下方的承受客体(地面、床铺、沙发等)上往往会形成血泊;而喷溅血从动脉喷出后由于重力作用,是以抛物线的轨迹运行,受到喷溅方向、喷点与承受客体之间距离和承受客体的质地等因素的影响,喷溅血在承受客体上呈现不同的分布形态;血流注中于重力作用总是由上往下流注,受害人受伤的位置、体位姿势和体位的变化决定了血流注的轨迹和分布形态。例如:2000年5月2日,在广州市越秀区甜水巷20号二楼发生一宗凶杀案。死者侧卧在卧室的床上,床上有大面积的血泊。尸体上血流注的轨迹均为竖直方向。床旁的东面墙上高于床铺面80cm处有喷溅血迹,血迹的尖端斜向上,承受客体距离创口约100cm,分析喷溅血的抛物线运行轨迹,可以确定喷点在高于床铺面20cm左右处。整个现场的血迹分布表明并无明显搏斗迹象。再结合死者身上穿着日常生活中的衣服,而非睡衣,脚上却未穿鞋,鞋较整齐的摆在床下地面,可以推断死者在被害时正躺在床上毫无防备但又并非睡觉,再结合现场其它情况分析熟人作案的可能性极大。破案后证实分析判断完全正确。

3 解读血迹中包含的犯罪行为信息

3.1 行走运动路线分析

在一些命案现场中,血迹往往能反映出犯罪分子或受害人在现场中的行走运动路线,以及犯罪分子作案的出入口。

(1)观察血滴的形态,分析行走运动路线。无论是犯罪分子或被害人,在受伤后行走,血液滴在地上或其它客体上,可形成一边是星芒状突起的椭圆形血滴。呈星芒状的一端指示行走的方向。行走速度越快,血滴椭圆长短直径比越大,星芒状突起越长。

(2)观察擦蹭血的形态,分析行走运动路线。通过研究形成擦蹭血的主客体,以及擦蹭血迹的起缘、止缘和擦蹭中反映出来的线条痕迹,可以推断擦蹭方向,从而进一步分析行走运动路线。

(3)观察血印痕的位置、形态、方向,分析行走运动路线。现场遗留的血足迹和血手印反映了行走运动的方向。例如窗台上发现的血手印,能够反映是从窗外进来时形成还是出去时形成;卧房门上的血手印能反映是进卧房时形成还是出卧房时形成,等等。

(4)根据血迹的分布和形态,分析进出口。
A 犯罪分子使用工具撬压门、窗及其防盗铁支时,把手部弄伤,或被出入口的玻璃、被剪断的铁支等划伤,在进出口处遗留血迹。
B 犯罪分子在作案过程中受伤,自身流出了血液,在逃离现场时在出入口处遗留血迹。
C 犯罪分子在作案过程中,沾到受害人的血液,在逃离现场时在出入口处遗留血迹。

3.2 动作行为分析

3.2.1 杀人时的动作分析

根据喷溅血迹的性状和分布形态,可以分析杀人动作和重现搏斗情况。动脉血管喷出的喷溅血迹的尖端为喷射方向,能够大致反映出杀人时的动作方向。现场上大量的甩溅血,尤其是那些超过人体高度的甩溅血分布,反映出激烈搏斗的过程,进而可以分析出对抗双方力量相差是否悬殊,为作案人数的分析提供依据。由于形成甩溅血的主体(手、工具等)的高度不同;与承受客体之间的距离不同;甩溅的方向、角度、力度不同,从而形成的形态不同。无论是从一组甩溅血宏观上来看,还是从每一甩溅血点微观上来看:血迹多呈惊叹号状,尖端指示甩溅的方向,甩溅的力度越大、甩溅方向与承受客体平面角度越小,形成的惊叹号的尖端会越细越长,而且由于重力作用,每一甩溅血点离开形成主体到达承受客体,所走过的轨迹均为一条抛物线。那么反过来,通过对甩溅血迹及每一血点的抛物线运动轨迹进行分析计算,能够将形成血迹的犯罪动作进行重现。

双方在搏斗中,如果一方或双方均拿有工具,往往会在现场留下工具走空时的擦蹭、凹陷痕迹。如果工具上有血,还会留下血印痕。通过对这种血印痕和擦蹭、凹陷痕迹的分布、形态的分析研究可以判断工具的种类甚至认定工具,同时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重现双方搏斗时的情况。

3.2.2 杀人后的动作行为分析
凶手在杀人后,或由于自身受伤,或由于害怕罪行暴露,或由于恐惧紧张心理,往往会在现场有一系列的动作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1)停顿
凶手在杀人后,在现场中的某些地方会有停顿动作。通过观察行走滴落状血迹,在某处的血滴数量突然明显增多,并且在客体承受面水平的情况下血滴呈圆形,血滴周缘的小突起或其周围更小的飞溅血点在各方向上无明显差异,则表明在该处有停顿。

(2)清洗
在很多杀人案中,凶手由于杀人后手上、身上沾上血迹,往往会到厨房或卫生间进行洗手和其它清洗。通过观察洗手盆附近的血滴、血水,研究凶手是否在该处有停顿,并观察水渍和血迹的关系以及血水的存在、分布,就可以分析到凶手是否有清洗的动作行为。

(3)换衣、鞋、帽
凶手为了掩盖自己的犯罪行为,有时会脱下沾有血迹的衣服、鞋帽,而换上现场原有的衣服或鞋帽等离开。脱下的衣服鞋帽,有的会打包带走,有的则遗留在现场。

(4)包扎伤口
凶手在作案时,如果自己也受了伤,在离开现场时往往要对开放性伤口进行包扎。用于包扎的物品通常有绷带、纱布、衣服、封口胶或是剪下现场的床单、窗帘等。在凶手包扎伤口处,往往有反映停顿行为的大量滴落血迹,甚至是血泊,再结合检查现场的衣服、床单、窗帘等有无缺少或缺损,绷带、纱布、封口胶所处的位置及上面沾染的血迹就可以分析到凶手是否有包扎伤口的动作行为。

(5)寻找财物
结合现场翻动情况,检查装贵重物品的箱柜、抽屉面、被翻动的物品上的血印痕或擦蹭血等,就可以分析凶手寻找财物的动作行为。

(6)伪造、破坏或清理现场
部分案件中,凶手杀人后会对现场进行伪造、破坏或清理。

4 解读血迹中包含的罪犯人身信息

血迹中包含的罪犯人身信息包括现场血迹是几个人所留、性别情况以及认定现场某处血迹是何人所留。

4.1 依靠法医物证学来解读血迹中包含的犯罪人身信息。

法医物证学是解决司法实践中法医物证检验鉴定等问题的学科。血迹检验鉴定属法医物证学范畴,血迹又是法医物证中最常见的检验鉴定对象。血迹检验鉴定有红细胞血型测定(包括ABO血型测定和MN血型测定);血清型测定;红细胸酶型测定;HLA测定;DNA鉴定。
其中DNA鉴定技术是一门新兴的检验鉴定技术,是法医物证鉴定技术上的一个划时代的飞跃,它能够做到认定个人,成为破案中的极强有力的手段。

4.2 依靠对血印痕的检验鉴定来解读血迹中包含的犯罪人身信息。

(1)通过对具备鉴定条件的血手印进行检验鉴定,可以直接认定人身。条件好的血指纹还可以利用指纹自动比对系统进行检索,从而发现和认定犯罪嫌疑人。对具备鉴定条件的血手套印进行检验鉴定,可以认定手套,从而进一步确定犯罪嫌疑人。

(2)通过对具备鉴定条件的血赤足印和血袜印进行检验鉴定,可以直接认定人身。对具备鉴定条件的血鞋印进行检验鉴定,可以认定留下痕迹的鞋,从而进一步确定犯罪嫌疑人。 

5 应注意的问题

(1)根据事物普遍联系的规律,在对命案现场勘查过程中,一定要把血迹和其它现场现象联系起来,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切忌简单、孤立的分析某一处血迹;切忌分析问题没有准确、充足的事实依据,主观臆断。要把现场吃深、吃透、吃准,努力挖掘案件的事实真相。

(2)现场血迹检材的提取和检验鉴定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尤其是DNA鉴定技术操作复杂,可变因素多,而且多应用于重要案件,因此必须实行质量控制,保证各个环节的可靠性。

声纹  

通过声音可能进行个体识别引起了人们的极大兴趣,1941年,科学家们终于在贝尔实验室发明了声纹图谱。这种思想最早起源于二战时期,是德国军事通讯部门的情报服务机关用来鉴别广播声音的。在这之后,直到60年代,这项技术一直被束之高阁。美国的联邦调查局在贝尔实验室的帮助下,把声音进行分类,贝尔的工程师劳伦斯·科斯塔逐渐相信声音图谱或声纹(他命名的)能够提供一种有效的个人识别方法。通过四年的研究,他提出自己的设想,并且开始转让他进行实验的原理和必要设备的专利。 
科斯塔的方案是在记录5万种不同人声音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这些人的声音听起来大部分是相同的,但却都有各自的特征图谱。甚至他还找了一些职业声音模仿者做实验,模仿不同人的声音然后和被模仿者的声音进行比对,结果在荧屏上显示,他们的声音图谱还是明显不同。 
这些图谱记录了高质量录音带上的讲话,每2.5秒一个波带,然后对它们进行电子扫描,这一处理过程需要90秒钟,在一个转动的滚筒上输出记录,当滚筒转动时,滤波器会调整各种频率,然后通过描笔记录他们的强度,出来的图谱包括了所有的音频的谱线,谱线相互靠近,水平轴记录声音的高低,音量由话线密度表示,图谱越密音调越强。两种声纹能这样获得:屏障纹和轮廓纹。屏障纹用来鉴定,而轮廓纹适合于计算机整理汇集。 
科斯塔认为,因为身体在讲话时使用的器官——舌、牙齿、喉头、肺、鼻腔在尺寸和形态方面每个人的差异很大,所以任何两个人的声纹图谱都有差异。最易引起争论的是,他声称每个人的声音终身不变。其他专家指出每个人的身体和其声音随年龄变化。如果一个人迁移到了一个不同的地方。他个人的说话方式也会改变,同时还能学会其他人的口音。 
尽管声纹在美国法庭的使用率很低。但是警方已把它作为初始证据,并利用这种技术抓获了几名刑事罪犯。可在欧洲,人们对这种方法特有怀疑态度。但是声纹的特定性在任何地方都是有目共睹的。美国空军的工程师们,希望加强警各地区的安全性能,于是使用了一种声纹系统——进入该地区前必须输入自己的声音,计算机通过和早先储存的声音对比,从而确定工作人员。迄今为止,这一系统被证明有百分之九十九的成功率。只有职业模仿者能有百分之一次战胜这个系统的几率。而就是因为这百分之一,使得声纹使用有所争议。 

克里福德·艾沃思 
时间:1971年 
地点:巴哈马,极乐岛 
意义:在这起有史以来最奇异的案件中,得失成败会涉及几百万美元。 

1971年,一名名叫克里福德·艾沃思的著名作家和MC-G17lwrlill出版公司签署了一项艰巨的出版合同。他被授权创作世界上很有名的行为怪癖者、著名实业家霍华德·休斯的传记。这是一项令人羡慕的工作!几十年来,这位亿万富翁实业家引起过公众的许多猜测,起初他是一名飞行员,之后又成为制片人,而后又成为一家俱乐部的达官贵人。他极为富有,却向往一种隐居生活。这使他看起来十分古怪。 
MCGlachill出版公司最初只给了克里福德·艾沃思一个创作方向,但是当公司看到他仿造的休斯私人信件,就连专家也无法鉴定真伪时,他们看到了此书的光辉前景。因为期望能获得一份意外的收获,公司预付了艾沃恩75万美元,这是最近很少有的巨额报酬。艾沃恩果然完成了120灭的手稿,几名熟悉休斯的人读了以后,感到很真实。出版权的连载权归《时代》杂志,每个人都对此书的前景看好,事实上好像也是这样。 
于是克里福德·艾沃恩成为社会的焦点人物。可是沉默了15年的书中主人公休斯突然宣称,这部传记完全是一场骗局,因为他从来没有见过克里福德·艾沃思本人,他不明白作者是从哪里获取的原始材料,他称这本书完全是一部虚构了的小说。休斯把在伊甸园岛上的隐居处所收集的揭发材料,通过电话会议的形式由NBC安排在洛杉矶公馆进行,并选择了部分记者参加,整个过程花了两个多小时,这是一种典型的‘林斯方式”,整个会议是在极其秘密的情况下进行的。后来为了满足大众的好奇心,又制作了揭发材料的副本。所有记者都是经验丰富的,他们了解休斯的生活方式,其任务就是对电话另一端飘出的声音进行鉴别看是否是休斯的声音,他们花了20分钟的时间,用有关休斯的背景问题,来询问验证是否是冒名休斯,第一个问题是关于休斯早年的一架与众不同的飞机设计方案,回答是令人信服的,而且他还说出了一位对飞机制造所有情况都熟悉的人的名字。 

个人回忆录 

另一个问题更庸俗,一名洛杉矶时报的记者马文·迈尔斯问休斯:“你环游世界的旅行是在1938年,当时你的一位信奉邪教的好友,在你的飞机上留下了祝你好运的护符,护符的内容是什么,它在什么地方? 
这个问题使休斯完全乱了方寸,他停了一会儿,说:“我对你完全坦白吧,我已记不起来了。”在开始下个问题前,休斯又插话了,是的,现在他想起来了,1938年祝你好运的护符是一叠口香糖,留在了他的飞机尾翼上。并且此问题之后,他对每一个问题的回答都令记者满意。对这些问题的回答,使在场的每一个人信服:他们正在和名副其实的休斯交谈,他揭开了许多自己的生活内幕,然后他对所谓的传记作了长时间的指控。 
“我希望还在电影业工作,因为我想不起来任何像这篇奇谈中所展现出的有关野性和妄想的描写,我不认识克里福德·艾沃思,也从来没对他说过什么,直到几天前这件事引起了我的注意。我甚至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人。”更重要的一点,他同样强调——没有收到MCII3:wrlil公司给他的一便士的预付款。 
记者们为了调节他们沉默寡言的采访对象,努力加紧质询社会上流传的他古怪的外表,休斯否认媒介关于对他的宣传,说他留有齐腰的长发和8英寸的指甲,他还说将来打算以更加大众化的方式生活。可能不久新闻媒介会失去对他的兴趣。当神秘电话会议的消息被传出后,引起了社会上的骚动,克里福德·艾沃思自然宣称这则消息的发布者是一名冒名者,并且描述这个声音‘太有活力,并且很深沉……,乃年里没有任何人看到过他,这则消息只能是精彩的杜撰。”他更进一步虔诚的说,“当然我的义务只是针对休斯先生本人,而不是电话里的声音。” 
这些指控都是在意料之中的,NBC已经聘请了声纹鉴定先驱劳伦斯·科斯塔先生对录音磁带进行检验,由他断定这是否是真正的休斯先生的声音,在把两个声音进行比对时,关键的基本原则:显然必须找到休斯先生本人声音样本。最后终于找到了休斯先生的一盘演讲录音带,这是三十年前这位亿万富翁在参议院小组委员会上的发言。科斯塔先生知道这次鉴定将是对他理论的一个检验,尽管声音在几十年里可能会发生变化,但是一些固有的个别特征仍然会永久保留下来。 

慎重的分析 

几天后,磁带被转换成声纹图谱,测出音调、音质、高低以及声音的其他几个元素后,一条一条线地进行比对。科斯塔先生宣布自己很满意的结果:通过电话说话的人就是休斯先生本人。“在科学容许的范围内,这个结论是很精确的。” 
从这一刻开始,克里福德、艾沃恩的计划,随着他草率的行事和态度的转变而露出了马脚。一家瑞士银行并不想成为这起显而易见骗局的当事人,于是打破了传统的银行规矩,揭发了一切M。GI.-w-Mwill出版公司的隐情。此公司的65万美元以“H·R·作阶’的名义存入这家银行,然后又转存到了“Halgs R·休斯”的名下——实际上是艾沃恩的妻子。1972年7月10日,艾沃思被发现有伪造罪行,被迫偿还了发行人给他的钱,并被判入狱30个月。在狱中服刑一半时,又开始了他的写作生涯。 

结论 

直到1976年休斯先生去世,他仍然给大众一个特殊的印象,直到最后他都像他的声音一样令人困惑,富有瞟陵感。 

布赖恩·赫斯森 
时间:1971年 
地点:威斯康星州,锡姆斯 
意义:新发明的声纹技术破获了一起恐怖的杀人碎尸案。 

尼尔·莱夫从事狩猎法的执行工作,对于这份监护工作,他非常热爱。他长期在威斯康星州格林贝附近的森锡坝野生动物保护区进行巡逻。偶尔和擅自闯入者发生一些小的冲突,生活充满了活力,他忠于职守,从来不给任何人情面。1971年9月24日的下午,发生了一件意外的事情,这也是可以预料到的。这天是他32岁的生日,妻子佩吉计划给他准备一个生日晚会。尼尔·莱夫本来以为花木了多少时间就可以完成自己的工作,6点之前肯定能回到家。 
可到了下午6:30,尼尔·莱夫还没有回来,他的妻子佩吉焦急地等待着他,却没有一点音讯,她只好耐着性子热情地招待已经到来的客人。但这丝毫掩饰不了她的焦急。尊敬的客人们没有一丝不高兴的表现,他们在离开前告诉佩吉应该和尼尔·莱夫的老板哈罗德·施里纳先生联系一下,经过联系他的老板也感到疑惑,因为尼尔·莱夫在几个小时前就下班了,是开车离开水鸟保护区的。 
所有的可能情况都查过了,但是仍然没有这位年轻人的任何消息,哈罗德·施里纳也一直跟着寻找到天黑。然后,他给佩吉打电话,告诉她现在应该报警。搜索人员用大探照灯查了一整夜,却毫无结果。天亮了,搜索人员发现了第一条线索——尼尔·莱夫的绿色卡车门半开着,里边空无一人。 
附近的水坑里有血,还有散落的太阳镜碎片,这是个不祥之兆。另外,还找到了两个0.22口径的弹壳。搜索人员沿着血迹和看起来像人体组织的碎片进行追踪,终于发现了骨头碎片和牙齿。最后他们发现了一块刚刚挖掘过的新鲜土地。经挖掘,终于在几英尺下的土里找到了被割去头颅的尼尔·莱夫的尸体,他的头颅在附近不远的一个小坟堆里找到了,是被人用锹或类似的工具砍下来的。在头盖骨上还有两个弹孔,身体上还有更多的弹孔。这说明尼尔·莱夫在被肢解之前已经死亡。 
警方认为如此野蛮的手法,综合起来本身就是一个线索,这是一起有预谋的凶杀。马文·杰里奥斯凯警官是这起案件的负责人,他认为尼尔·莱夫是出了名的固执,因为他曾拘捕过许多的偷猎者,马文·杰里奥斯凯警官怀疑这起凶杀案的动机是报复杀人。他命令把每一位被尼尔·莱夫拘捕过的人都找来面谈。这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许多人已经离开了这个地区,其他人也只是勉强的配合。但嫌疑人范围还是在逐步缩小,嫌疑重大的人还要进行测谎器检测。除一人外,其他人都同意接受测谎仪检测。 

艰苦的交锋 

布赖恩·赫斯森十分痛恨这位已故的看护人,这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他和尼尔·莱夫多年来一直交锋,积怨甚深。不论这个月岁的偷猎者被捕多少次,他都屡教不改。最近尼尔·莱夫因他射杀野鸡抓捕过他。布赖恩·赫斯森当时很不高兴,但没有做出过激的反应。当问及谋杀案发生的那天他在什么地方时,他始终避而不谈,他明白自己有权利这样做;当问及他是否能配合进行测谎器检测时,他直言不讳地拒绝了。 
侦察过程遇到了障碍,马文·杰里奥斯凯警官凭直觉感到这个人有重大嫌疑,他向法院申请命令,在布赖恩·赫斯森和其女友贾尼斯·奥贝的住所安装窃听器。安装妥当后不久,警方窃听到布赖恩·赫斯森和贾尼斯·奥贝及其他的母亲玛莉谈论到枪及其不在现场的事实。甚至还有他83岁的外祖母阿格尼斯·赫斯森谈话时的咒骂声,还有布赖恩·赫斯森保证说把枪已藏到了没有人知道的地方。 
当侦探敲他家的门时,这位年长的女主人感到万分的惊异。以至她直接领着侦探去了武器储藏室。这些武器被送到麦迪逊实验室进行检验,弹道专家威廉·罗斯曼对枪支进行了检验。肯定其中一只枪发射过尼尔·莱夫尸体旁边找到的0.22口径的弹壳。1971年12月16日,案发后的3个月,布赖恩·赫斯森被拘禁。 
因为预先采取了措施,马文·杰里奥斯凯警官对布赖恩·赫斯森家里的谈话进行了录音,并且把这些录音带送到了密执安声纹鉴定中心的专家欧内斯特·那希先生那里检验,当时此机关代表国家声纹鉴定的最高水平。 
在讯问过程中,阿格尼斯·赫斯森完全否定她曾经说过关于藏枪的事。她甚至否认根本就没有这么一回事,这些证言完全在检察官唐纳德·泽埃姆德的预料之中,他早已胸有成竹。他立即请求斯特·那希先生来到证人席上。斯特·那希先生首先解释了声纹鉴定的原理,然后他肯定磁带中录制的关于藏匿武器的女人的声音就是阿格尼斯·赫斯森的声音,磁带上的所有其他声音也同样被鉴定全部是赫斯森亲属的声音。陪审团经过3个小时的深思熟虑后,做出了有罪判决。赫斯森被判终身监禁。 

结论 

这起案件是威斯康星州首次公开认可对窃听装置的使用,但是令人奇怪的是,这种有效的实践没有被广泛的应用。 

吉米·韦恩·格伦 
时间:1973年 
地点:加里福尼亚,莫德斯多 
意义:作为一种法庭科学的有利武器,心理压力测试仪是有争议的。但有一点无庸质疑,那就是对一些残忍的杀人者,它可以进行有效的鉴别。 

邦妮·约翰逊给她的母亲挂了一早晨电话都没有人接听,她每多打一次电话心里就焦虑一次,她心里充满了各种各样的猜测,没有一件事能让她高兴。1973年5月1日的下午,当她敲响她母亲公寓的门时,本想母亲来开门,可是里边却是死一般的寂静,她更加不安了。于是她告诉公寓经理,家里可能发生了什么事。她从经理那里要来了钥匙。打开了公寓的门,一幅恐惧的场面呈现在她眼前,她的母亲格罗丽亚卡本特已经断了气,尸体浮在浴缸里。一切迹象表明这位59岁的美容师洗澡时心脏病突发而死。人们一直认为这是一起普通的意外事件——直到发现有一扇门上的两把锁都被打开,格罗丽亚卡本特的家人几乎没有注意到这扇门的安全性,因为以前洗澡时从来不检查浴室的门是否锁好。 
直到验尸官代理人威廉·范泽到来时,才知道死者真正的死因。格罗丽亚·卡本特的颈部缠绕着一根几乎看不到的细线,一切都很清楚了,她是被勒死的。而且很可能就是被浴室地板上扔的长筒丝袜勒死。她死前被强奸。病理学家威廉·厄诺海兹把死亡时间定于当天早上的12:30左右。死者肺内没有水,说明她在被浸入浴缸前已经死亡。凶手企图利用这种方法掩盖他的杀人行为。因为没有暴力侵入现场的迹象,且没有丢失任何东西,侦探们推理,死者可能认识凶手。 
侦探们把死者当天晚上的活动情况集中到一起,最后目光聚集到了当地的一家酒吧内。在那里,有顾客记得她和一名名叫吉米·韦恩·格伦的单身男子一起喝酒。当侦探们见到吉米·韦恩·格伦时,他爽快地承认曾经和格罗丽亚·卡本特痛饮过,然后送她回家,但他否认曾经进过她家。他说,那天晚上他们在她家门前分手,然后他就回家了。在吉米·韦恩·格伦的公寓中,侦探们发现了许多探案杂志——一个长椅上,有一本正打开的杂志,而且这一灭正翻到了一起谋杀案上,故事中的细节描述类似于杀害格罗丽亚·卡本特的过程。吉米·韦恩·格伦部坚持说这是一个巧合。这听起来并不让人信服,尽管疑点很多,却没有证据把吉米·韦恩·格伦和格罗丽亚·卡本特案件直接联系起来。这时人们建议使用最近一项新发明——还没有得到证明的心理压力测试仪(PSE)。 

新技术 

就像测谎器一样,用来鉴别测试者是否说谎,但又不像所说的测谎仪。它不是通过追踪心率或出汗的变化来鉴别,而是通过声音的变化。它们还在许多方面不同。因为使用测谎仪时,被测试者往往被绷带或金属线绑起来,这样对被测试者会产生很大的心理压力,因此可能出现错误的结论。而PSE不进行直接的身体接触,仅仅让被测试者用麦克风说一段话,或者把他的声音录制成磁带,供以后分析。测试时把这些信号源加到一台像打印机一样的机器中,分析结果就会以图谱形式打印出来。尽管吉米·韦恩·格伦在法律上有权利拒绝进行这样的测试,但他还是痛快的答应了。在测试过程中,提问吉米·韦恩·格伦的问题还是他是否在凶杀案发生的晚上,进入过格罗丽亚·卡本特家。他依旧回答没有。但是,当磁带上记录的声音被送到PSE中时,指针剧烈摆动。这个极为明显的记录,充分告诉专家吉米伟恩·格伦在撒谎。但是这在法律上面是没有效力的。不过专家们帮侦探把侦查方向集中到了一点——吉米·韦恩·格伦身上。 
这些努力非常有效,当第二次对浴池进行更加彻底勘查时,发现了新的证据,在浴缸的边缘上,有一块儿模糊的掌纹,正好和吉米·韦恩·格伦的手掌纹一致。这一证据的出现,使案件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吉米·韦恩·格伦在凶杀案发生的晚上或者其他时间,毫无疑问去过现场。吉米·韦恩·格伦回答说曾有一次去过她家,滑倒在潮湿的浴室地板上,然后扶着浴缸站了起来。 
陪审团并不相信他的反反复复的口供,最后认定吉米·韦恩·格伦有罪。并判处终身监禁。 

结论 

尽管法庭不承认PSE对证人语言的分析,但这种技术的价值在各方面得到了应用。它的作用就是摧毁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最终令其坦白交代。

根据足迹判断身高与性别

如何根据足迹判断身高?
从解剖学观点来看,正常人的人体器官各部分具有一定比例。我国古代就有“力七坐五盘三”之说,即以头长为一单位,人的身高一般为七个单位。而每个人的脚长和头长基本上是一致的,因此身高与脚长之比基本为7∶1。但是也有极少数,由于遗传、种族、营养条件等多因素的影响,身体结构不在正常比例中,如矮个子大脚、高个子小脚等,这属于较特殊情况。因此,正常情况下,只要能较准确的测量出赤足长,就可以推断出一个人的大致身高。
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不同地区的人其身高与脚长比例也有所差别。近些年来,许多地区的专业人员对本地区居民的身高与足长的关系进行测量统计,得出有规律的参数,如上海人身高为足长乘以系数6.75;东北地区的人系数为6.876;重庆人系数为6.856;陕西人系数为6.734。因此根据足迹推算身高除了要准确测出赤足长之外,还须考虑地区因素。

如何根据足迹分析性别?
由于男女生理结构的差异以及社会生活方式的不同,从而使得男女行走行走姿势有明显不同。不同的行走姿势反映在足迹上,其表现也不相同。
男性身高较高,脚较长而宽,小脚骨较长,骨盆高而窄,腰部较粗宽;同时脂肪较少,肌肉发达,髋围小于肩围,因而重心高,跨步大,弹跳力强,反映在足迹上,表现为足迹较长偏宽,起、落脚有力,常伴有踏痕和蹬痕,压痕深浅不均多偏外压等。
女性身高相对较短,脚窄而短,脚弓偏低,小脚骨较短,骨盆低而宽,腰部细窄;同时脂肪发达,髋围大于肩围‘因而重心低,跨步小,稳定性强,反映在足迹上,表现为足迹偏窄、短,起、落脚平均,压痕较均匀,弓压较宽等。

(PS.侦探本领千千万,重要一点是求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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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8-10 10:44:27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谈谈冻饿死

某年某月某日,一小偷到一地下仓库去行窃,趁仓库保管员打开仓库提货,转身将
货物放置库外的瞬间,潜入了仓库。仓库保管员提好货物后,锁上铁仓门离去。这下“梁上君子”如鱼得水,任取所需,说不出的惬意。但正要满载而归,打道回府时,不想归路已被牢牢的铁门阻断,仓库四周又有如铜墙铁壁,莫想撼动分毫。更为遗憾的是,仓库内货物虽多,卸无一可食。在这“叫天天不应,呼地地不灵”的“世外桃源”中,逍遥虽逍遥,但却饥肠辘辘,一点也不自在。半个月之后,当仓库保管员再次开库提货时,意外地发现仓库地下躺着一具干瘦的尸体。为了确定死亡性质,经法医检验,证实“梁上君子”之死系由饥饿所致。
在旧社会,由于贫富不均和生产力的低下,冻饿死是一种很常见的现象,正如唐代著名诗人杜甫所说:“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穷人在饥寒交迫的状况下,不死也得脱层皮。在当今世界上,灾荒年代和灾荒地区,冻饿死的情况也屡见不鲜。如今天的非洲和世界其他地区的难民营里,由于自然和人为的原因,一个又一个,一批又一批的灾民、难民在饥寒中死去。在我们今天的社会主义社会里,由于社会制度的保障,冻饿死已极为罕见。但在自然事故、自杀、他杀、虐待和遗弃案件中,也偶有所闻。当遇到这类现象时,法医仍免不了要涉足其间。
冻饿死,包括单纯由饥饿引起的饿死,单纯由寒冷引起的冻死和饥寒交迫引起的冻
饿死三种。
一、冻死
冻死是怎样发生的呢?大家知道,人体常温为37℃左右,此时机体产热和散热相对
平衡,新陈代谢能正常进行。当寒冷作用于人体时,如果散热量超过产热量,体温便开始下降,机体的新陈代谢功能就会出现紊乱。当体温下降到一定程度,机体的新陈代谢活动便趋于停止,导致死亡结果的出现。一般认为,当体温(直肠温度)下降到26℃时,即可导致死亡结果的出现。
冻死经过时间的长短,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外界环境的温度、湿度、风速,个体健
康状况、营养状况、衣着保暖措施、饥炮状况等,都对冻死经过时间的长短起着一定的制约作用。就个体来说,在同样条件下,年轻体壮者比老人、幼儿和体弱者耐寒,胖者比瘦者耐寒,饱食者比饥饿者耐寒,女性比男性耐寒。因而年幼、年老、体弱有病、饥饿、醉酒者等相对更易被冻死。
冻死有些什么主要征象呢?《洗冤集录》中对冻死征象曾有过这样的描述:两手紧
抱胸前,兼衣服单薄,两腮红,面如芙蓉色,口有涎沫出,其涎不粘。这一描述基本上是正确的。它说明我们古人早对冻死尸体征象已有较详细的观察和认识。一般说来,冻死尸体的征象主要有:皮肤呈苍白色;尸斑呈鲜红色;尸僵明显且不容易缓解;两上肢常屈曲抱于胸前,呈卷缩状;心腔和大血管内可见凝血块;左心血呈鲜红色,右心血呈暗红色,左心血比右心血温度低1~2℃;胃粘膜下有散在性出血斑点;脑瘀血。脑组织冻结时,由于容积增大,可导致颅骨骨缝裂开。对此不可以认为是生前损伤。检验冻死尸体时,要注意了解尸体现场的气温,死者衣着、健康状况,是否饮酒,以及有无致命性疾病和外伤等,以便作出是否冻死的正确结论。
二、饿死
古人说:“民以食为天。”摄取足够的营养物质和水分,是维系人体生命活动的必
要前提。如果食物和水分摄取不足,营养缺乏,处于饥饿状态,人体就会出现毛病,发生机能障碍。饥饿可以分为完全饥饿和不完全饥饿两种,前者是饮食的完全断绝,后者是食物、营养和水分摄取不足。完全饥饿的新生儿,一般经过两三天至一周即死亡,成年人一般经过7~10天即死亡。老年人因新陈代谢缓慢,对饥饿的耐受力一般较青壮年强,因而经过的时间可更长一些。令人惊奇的是,摄取足够的水分,可以使生命维系较长的时间。只摄取水分而完全断绝食物的饥饿者,可存活40~60日,甚至更长一些时间。当从外界摄取不到足够的营养物质时,人体为了维持生活机能、必然依靠消耗机体本身的糖原、脂肪和蛋白质来补充和维持。因此,饥饿死的尸体,常极度消瘦,肌肉明
显萎缩,皮下脂肪减少甚至完全消失,体重可减轻40~50%。正是由于这个缘故,饥饿死尸表征象明显易见,不难辨认。除极度消瘦、萎缩外,饥饿死尸体尸检时还可见到以下征象:皮肤色泽变深、干燥起皱;高度贫血,血液粘稠;内脏、内分泌腺、骨髓和淋巴等萎缩;肠胃空虚、壁簿;胃内有时可见泥沙、树叶等异物,胃粘膜出血等。
三、冻饿死
冻、饿两者常交并进行,同时作用于机体,形成冻饿死。处于饥饿状态下的人,其体温一般低于正常人,耐寒能力降低,怕冷。而对饥饿耐受力的强弱在一定程度上也受温度的影响。机体在寒冷和饥饿双重作用下,会加速死亡结果的出现。
冻饿死尸体,可兼有冻死和饿死的征象。
| 楼主| 发表于 2020-8-10 20:38:55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际遇
希望能给大家提供灵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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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楼主| 发表于 2020-8-11 08:16:15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际遇
侦探必备技能
侦探专业知识包括多方面内容:犯罪心理学、法学、情报学、侦探学、物证学以及物证提取、跟踪监视、通讯网络、擒拿格斗、危机自救等多种专业技术;此外,还要了解:如何化装、伪装、发现目标和接近目标,如何在公开、半公开文献资料中收集情报,如何套问、引诱、收买情报,如何使用窃听器、跟踪仪,如何跟踪和反跟踪以及反情报、反侦探、反窃听等。
具体说来,有以下内容:
无线电收发技术、情报搜集技术,摄影、暗房、胶卷缩微技术,地形、地图知识和绘图技术,化装技巧、伪装术、职业掩护技术,跟踪、监视、逃脱、越狱、反侦察与反情报技术,情报网的组织领导技术,解围与危机自救技术,擒拿格斗技术,跳伞、汽车驾驶技术,潜入、返回技,特定国家、地区的历史、地理、风俗、礼仪、政治、经济、人文景观知识,伪造文件、证件技术,各种侦察器材、工具使用技术等,以及验尸、判断死亡及推断死亡时间技术等。
| 楼主| 发表于 2020-8-11 08:18:38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际遇
一、说话技巧
西方侦探工作当中,最重要的据说就是解读术。在和对方交谈时,必须听出事情的端倪,否则就将失去当侦探的资格。
掌握解读术,必须要做以下几点:
1、首先,为了取得对方的信任,礼貌的和对方说话。
2、与其会说话,不如会听话。
3、如果对方家里面养了猫或狗,不要放过。因为猫,狗会说出主人的话。
4、重要的是,要巧妙地以不同的方法问同一个问题,经由两次问话。确认事实。
5、在对手面前,不可以拿出便条纸做记录,如此会使对方有所警戒。因此,只需口头问问,将对方所说的话都牢记在脑海中即可。
6、如果怎么做都似乎免不了忘记,就将手放在口袋了面做备忘的技巧。
7、即使对方发牢骚,或是大谈他的身世,处境,也要如同亲人般,不厌其烦地倾听。
8、配合对方的个性,变换谈话的技术。
| 楼主| 发表于 2020-8-11 10:36:18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二、死亡时间和死因的推断
※人通常在死後30分~2小时内开始僵硬,9~12小时後会全身僵直。之後的30个小时会持续僵硬,接下来软化,经过大约70个小时恢复原状。
通常情况下是如此,但如果周围气温高於
35度的话,僵直和软化都会加速,只要24个小时即可恢复。
死前剧烈运动後,蛋白质在体内较容易凝固,死後僵硬也会比平常快。
※自杀是枪抵著脑袋开时,会在弹孔周围留下烧焦的痕迹,且周围皮肤的颜色也会加深。且子弹进入的洞比出的洞小,血流的也较少一点,一般情况下只有自杀才会留下焦痕。
※ 肺部穿孔,即使想呼吸也会因肺部无法扩张而不能顺利呼吸,这便会造成窒息死亡。死前大概能痛苦挣扎10~15分。
※ 溺死:口中稍带水渍,瞳孔放大,且有出血现象在眼粘膜上,耳膜也会因水压而造成破裂引起出血。
※ 中毒:嘴唇先泛起微紫色或黑色,接著身体其他部位也会出现此现象;眼睛有时会瞪著,两手紧握拳头,腰腿蜷曲等。
※ 被勒死:喉部明显有一道深深的紫色痕迹,瞳孔放大做痛苦状,舌头有时伸出且变成紫黑色。※用茶清洗伤口中和毒性是处理遭遇海蛇等的咬伤的最佳办法,因为茶中含有的丹宁可以解毒;另外负责吸出毒的人也要用茶漱口以防中毒。
※ 食物中毒时,可以用绿豆磨碎冲水灌服可以暂时缓解毒性。
※ 把盐素与酸性的清洁剂混合後,会产生有毒气体。
※ 死者皮肤成粉红色,且有些斑点由皮肤内向外呈出,明显是氢氧化钠(NaOH)中毒致死;若毒在胶囊中。则至少要融化15分钟才能显出毒性。急救时最好用含蛋白的东西漱口,如:牛奶。PS:氰酸钾是难溶於冷水的。
※ 外科医生的食指上会留下一道深而明显的痕迹,这是因为经常打包扎线所留下的。
※ 死者的发稍有些微烧焦,身体肌肉极度僵硬,这是高压中电而死的特徵。
※ 电流从手指尖流进身体所形成的烫伤,会使手指成为灰白色。
※ 吃了氢酸钾可能会引起窒息死亡(氢酸钾有杏仁味)。※ 若是在花上下毒,花本身也应先枯萎。
※ 表面看起来是咬端舌头“自杀”的死状,有时是因为吸入毒气或吞入毒物引起痉挛造成的。
※ 毒菌有很多种,有些还会发出猛毒的毒素。毒菌还可以拿来做药,但还有毒性,所以平常最好别吃。
※二氧化碳中毒:人周围气体中含超过20%的二氧化碳,那麽吸入後会剧烈痉挛,几秒钟便会咬舌而死且身体冰凉。二氧化碳比空气重,所以会沈在特定空间的下面。
※ 若是大量出血引起的痉挛,必须用绳子扎紧伤口附近止血,防止血流过多,接下来是揉按心脏。
※ 如果人的内脏被弄破,会有一种特殊的内脏气息。
※ 山洞中回声大的话就表示没路了,若回声小的话表示还有路。
※ 硫化硫酸钠(漂白剂)能解氢酸钾毒。
※珍珠的表面是由碳酸钙组成的,最怕酸性的腐蚀,所以在碰名贵的珍珠时,一定要带手套或用手帕包著,若不用的话,会使珍珠碰到手上的油渍,使珍珠表面光泽消失得更快。珍珠表面的光泽寿命最多30~40年,以後便会慢慢褪色。
※ 将屍体埋在土中,让身体不能接触空气,屍体腐烂的速度会是正常速度的1/8,在水中会更慢。
※ 一般失踪超过七年就被确认是死亡了,若是自然灾害或是灾难造成的人失踪,超过一年就被确定死亡了。
1 | 楼主| 发表于 2020-8-11 12:02:18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三、指纹
指纹可以分为三类:
一类是明显纹,就是目视即可见的纹路。如手沾油漆、血液、墨水等物品转印而成,通常都是印在指纹卡上成为基本资料;
第二类是成型纹,这是指在柔软物质,如手接触压印在蜡烛、黏土上发现的指纹;
第三类是潜伏指纹,这类指纹是经身体自然分泌物如汗液,转移形成的指纹纹路,目视不易发现,是案发现场中最常见的指纹。潜伏指纹往往是手指先接触到油脂、汗液或尘埃后,再接触到干净的表面而留下,虽然肉眼无法看到这些指纹,但是经过特别的方法及使用一些特别的化学试剂加以处理,即能显现出这些潜伏的指纹。鉴识人员最常接触到的指纹是潜伏纹。如果指纹是留在金属、塑胶、玻璃、磁砖等非吸水性物品的表面,检验方法就比较容易。通常可以用粉末法,选择颜色对比大的粉末,撒在物品表面提取出完整的指纹;另一方法是磁粉法,以微细的铁粉颗粒,用磁铁作为刷子,来回刷扫,显现指纹。
如果指纹留在纸张、卡片、皮革、木头等吸水性物品的表面,必须经过化学处理才能在化验室显形。常用的化学法有:
碘熏法——即使用碘晶体加温产生蒸气,它与指纹残留物的油脂产生反应后,便会出现黄棕色的指纹,必须立即拍照或用化学方法固定;宁海得林(Ninhydrin)法——将试剂喷在检体上,与身体分泌物的氨基酸产生反应后,会呈现出紫色的指纹;
硝酸银法——硝酸银溶液与潜伏指纹中的氨化钠产生反应后,在阳光下会产生黑色的指纹;
萤光试剂法——萤光氨与邻苯二醛几乎马上与指纹残留物的蛋白质或氨基酸作用,产生高萤光性指纹,此试剂可以用在彩色物品的表面。采集证据还可以使用其他的方法,如三秒胶法,即利用氰丙烯酸酯的气体与水和氨基酸分子反应而产生指纹。
1 | 楼主| 发表于 2020-8-11 16:23:34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际遇
四、死亡时间的初步推断
角膜浑浊单位:小时
轻度 12 ; 中度 24 ; 高度 48 ;
尸斑
开始 0.5——1 ;轻度 2——3 ;中度 4——5
尸僵
开始 2——3 ;全身僵直 4——7 ;最强 12
尸冷(21摄氏度下) 单位:小时
37(单位:摄氏度) 1 ;37 2 ;36.5 3 ;35.5 4 ;34 5 ;33 6 ;32 7 ;31 8 ;30.5 9;29.5 10 ;28.5 11
尸体未出现尸斑和尸僵一小时内
轻度尸斑 尸僵于颈部 2——3小时内 ;
尸斑明显 变动尸斑可消退,尸僵止上肢 4——5小时内;
尸僵尸斑明显,不消失 7——8小时内
临床表现
常见中毒种类
呼气、吐物有特殊气味
蒜臭:无机磷,有机磷
硫臭:含硫化合物
杏仁味:含氰甙及氰酸
异味:煤油,酒精,碳酸,煤酚,烟草,有机氯,丙酮等
流涎,大汗
有机磷,毒蘑菇,砷,汞,野芹,666,氯丹,水杨酸盐
口干渴,无汗
阿托品类
口唇及面颊樱桃红色
一氧化碳,氰化物等
面及皮肤潮红
阿托品类,醇类,烟草酸,甲状腺素等
呼吸困难而无明显青紫
一氧化碳,含氰甙及氰酸,砷,汞
皮肤紫蓝而无呼吸困难
亚硝酸盐,吡唑酮类,苯胺,碘胺,含硫化物
幻视幻听,乱语癫狂
阿托品类,氯丙嗪,异丙嗪,毒蘑菇,酒精,大麻
瞳孔缩小
麻醉剂,有机磷,毒蘑菇
瞳孔散大
阿托品,安非他明,巴比妥类,柯卡因,甲醇
失明
甲醇,奎宁
色视
山道年,洋地黄
肌肉震颤,抽动
有机磷,滴滴涕,氯丹,烟碱,钡,汞
肌肉麻痹
肉毒杆菌,河豚,蛇毒,野芹
尿绿蓝色
亚甲蓝,酚,萨罗
几种中毒的抢救方法及其作用
毒物
局部拮抗剂
作用性质
腐蚀性酸
弱碱(石灰水)、牛奶、蛋清、豆浆、肥皂水
中和
腐蚀性碱
弱酸(稀醋),果汁,牛奶,豆浆,桔子水,蛋清,浓茶
中和

硫代硫酸钠5~10克,豆浆,牛奶,蛋清
沉淀

牛奶,豆浆,蛋清,2.5%碳酸氢钠洗胃,硫代硫酸钠
沉淀

硫酸钠或硫酸镁
沉淀
无机磷
0.1%硫酸铜溶液
沉淀
钡盐
2~5%硫酸钠或硫酸镁(泻盐)
沉淀
含氰化物
硫代硫酸钠5~10克
形成无毒物

碳酸氢钠
形成无毒物
氟化物
牛奶,石灰水
生成氟化钙
草酸盐
牛奶,石灰水
生成草酸钙
福尔马林
0.1%氨水
生成无毒物
石炭酸
植物油(蓖麻油)
延缓吸收

面糊,米汤
使碘无活性
高锰酸钾
维生素c
还原作用
颜色.毒物
1、尿液颜色
尿液颜色 | 可能毒物
红色 | 安替比林及其他解热药、山道年
黄色 | 乙酰苯胺、铅
暗绿色 | 酚类、雷锁辛
黑褐色 | 焦性没食子酸
2、胃内容颜色
胃内容颜色 | 可能毒物
黄色 | 苦味酸、硝酸
黑色 | 硫酸、草酸
紫红色 | 高锰酸钾
绿色或兰色 | 铜盐
灰白色未溶物 | 砷
灰黑色 | 安妥或磷化物
暗处可见发光颗粒 | 磷
3、皮肤及尸斑颜色
皮肤及尸斑颜色 | 可能毒物
鲜红色 | 氰化物、一氧化碳
黄色 | 磷、铅、毒菌、四氯化碳
橙黄色 | 重铬酸钾接触处
灰褐色 | 氯酸盐、硝基苯、亚硝酸盐、安替比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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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8-12 11:25:22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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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楼主| 发表于 2020-8-12 16:46:47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谈谈面部微表情

快乐的面部表情

人在情绪达到喜悦的时候会不自觉的微笑,微笑是人表达快乐情绪的一个象征,但不是所有的微笑都是内心愉悦的表达。许多情况下人们受环境等其它因素的影响,也会出现假笑的情况。真正的快乐的表情是嘴角上扬并且眼睛会变小,同时眼角上扬,这才是真笑的表情,若仅仅嘴角上扬,眼睛周围肌肉并无变化,此刻就是假笑的表现。

愤怒的面部表情

愤怒的表情是人生气时表现出的表情,当人们遇到挫折无法实现,或者是内心的需求得不到满足等情况下就会出现愤怒的情绪。愤怒的面部表情是眼睛瞪大,瞳孔变小,眉毛下压,鼻孔不自觉的张大,并且会带有呼吸变粗,手握拳头等动作。

悲伤的面部表情

悲伤是情绪低落的表现,消极的情绪严重影响人们的心理健康,并且也会危害身体的健康,调节自己内心,去除抑郁和悲伤的情绪是非常重要的。悲伤的面部表情是面部的肌肉会整体向下垂,眉毛稍微紧皱并且向下压,眼睑处下垂。

惊讶的面部表情

当人们突然接收到某种信息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通常会出现惊讶的面部表情,这是一种突发的状况,人们会瞬间整理思绪进行面对,因此表情会维持不到一秒钟。惊讶的表情是眼睛睁大,瞳孔放大,上眼皮和眉毛都会向上扬,并且嘴巴张大。

恐惧的面部表情

人们在惊恐或者害怕的时候会出现恐惧的表情,是惊讶表情的一种延伸,因为惊恐会造成产生一些生理的变化,因此形成的面部表情肌肉会变得紧绷绷的,眉毛和眼皮也会上扬,瞳孔会先变大后慢慢变小,同时伴有双臂紧抱等保护自己的动作。

蔑视的面部表情

当一个人高高在上,对其他人的举止行为不赞同时,就会出现蔑视的表情,是一种社会性较强的表情。通常会产生蔑视的心理状态,形成一些趾高气昂的外在行为。蔑视表情最大的特点是一边嘴角上扬,眼睛微微缩小,瞳孔缩小。

厌恶的面部表情

这类表情的表达通常是从心底产生的一种厌恶感,遇到让自己恶心的人、行为或者事物时会产生厌恶的表情。厌恶的面部表情会出现眉毛下压,眼睛微小,轻微的厌恶会出现嘴角稍稍张开,漏出一点牙齿,非常厌恶的情况下眼睛和嘴巴会出现紧闭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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