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 发表于 2020-8-7 20:03:50 | 2020-8-9 08:24编辑
死者:毒杀孟吴月,坠楼方青涯,砸死方明山
嫌疑人:10岁方白鹿,教数学的佘耀老师。
过程:
1、        先说被砸死的方明山。
从警方调查后的案发现场来看,凶手不会从门以外的地方出去,并根据撞门后的痕迹,门锁确定是从里面锁上的,如果从门外设置门内的插销还能使用机关,但要想把挂锁准确的挂在锁片上就非常困难了。所以插销和挂锁都是屋内的人锁上并挂锁的。
方明山的右手的指头上沾有和门栓上一样的机油,沾的最多的是右手食指和拇指,其他指头沾到的比较少,说明死者生前是碰过门栓的,并且是他锁上的门,因为如果是凶手锁门,如果凶手不戴手套那么必然留下指纹,但是带了手套必然会破坏擦除门栓上的部分机油,所以只有可能是凶手并没有触碰门内的门栓和挂锁,而是让死者自己锁上了门。
至于为什么死者会锁门,按理说找发卡并不需要关门,关门只能导致屋内更加漆黑,更不好找。所以锁门是为了做羞羞的事情。和谁做羞羞的事情呢?我想只有可能是方白鹿了(方明山真特么禽兽)。
让我们倒回在学校校医和方白鹿的对话的场景:
引用
原文:
校医决定诱导性地问她是不是以前被欺负过?不想回答可以点头或者摇头。
她点点头。
再问她是不是曾经被强迫做了不愿意做的事情?
她点点头。
继续问她之前有没有看见对方胯下的棒子?
她点点头。
这时候在场的大人脸色都有些挂不住了。校医轻声问,当时疼不疼?
她握紧了拳头,低下头,微不可闻地回答了一个“嗯”,还说了一句:
“白色的水...很臭...很难吃。”(吃‘惊’….少儿不宜)
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经过方白鹿同意后,校医当场粗略的检查发现,方白鹿的下体确实有撕裂的痕迹。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方白鹿确实被要强暴过,但施暴者并不是余耀,而是他的亲生父亲方明山。
再回看之前的场景:
引用
原文:此时方明山推门进来反手锁上门,看见女儿对着一根棒棒糖想入非非,径直走上前去一把夺走。
他粗鲁地撕开糖纸,一记响亮的巴掌落到了方白鹿的脸上。
“这是...奖励,我考第一的奖励。”
“行了别磨蹭,做今天的作业吧。”


这时方明山来到女儿房间反锁了门,做什么作业需要锁门?我想这是方明山对方白鹿实行的又一次强暴,方明山已经把这种行为称为‘作业’,可想方白鹿的痛苦。

综上我们可以还原方明山被砸死的始末:
当天晚上,方明山想再次对方白鹿实施强暴,方白鹿以事前放好的发卡(也可以是进入仓库后放的)为由,引诱方明山来到学校的器材仓库,因为没有装灯的原因,仓库很黑,从方明山的裤子膝盖及小腿正面有灰尘可以断定,他曾跪在地上,因为十岁的方白鹿比较矮,所以他需要跪在地上对她实施强暴或者脱衣,金属皮带是别再腰间的,说明皮带被解下,方明山是想要在仓库内对方白鹿实施强暴,金属皮带扣上的部分区域有被擦拭的痕迹,说明方白鹿想要抹去他曾被方明山上强暴的证据,因为皮带上肯定有自己为方明山解裤子时留下的痕迹。
因为仓库的钥匙的位置很少有人知道,
引用
原文:主任为了偷懒,悄悄把备用钥匙放在被封住的窗户的顶处夹缝里,这也是体育老师和音乐老师们都私下知晓的。当然,偶尔来帮忙的佘老师也知道。

但来帮余耀的方白鹿也看到了钥匙的位置,所以钥匙虽然她够不到,可以让方明山拿。
        再拉回仓库内,方明山和方白鹿二人进入到仓库内时,趁方明山不注意,先跑出门外,然后在门外提醒让方明山锁门,方明山摸黑锁上了门栓并挂上了挂锁,从而形成了密室。因为室内没有灯过于黑暗,所以方明山想要拿出手机照明,但手机已经没有电了(这一点也只有方白鹿可以知道父亲的手机没电,也是排除凶手为其他人的依据其一),所以摸黑寻找方白鹿,方白鹿在仓库外面通过声音故意引导方明山来到木柜面前(从文中线索来看,大爷有点耳背,所以方白鹿的声音不会引来门口大爷),当方明山撞到木柜,木柜上的铅球滑落,砸在了方明山的头上,致使方明山失血过多死亡。
        至于为什么方明山的腰间的皮带为什么会有余耀的指纹,我想这个皮带可能就是余耀的。但从案件的手法和余耀的不在场证明来看,他不是凶手。

2、        被毒杀的孟吴月
因为家中两人的死亡,对孟吴月打击很大,所以精神很恍惚,这就给了方白鹿下毒的时机,她深知孟吴月有一个习惯就是把筷子倒过来使用,
引用
原文:“你让着你弟弟点,他还在长身体。”话音未落孟吴月习惯性将筷子倒过来,用红色的尾端当公筷把10岁方白鹿碗里的红烧排骨挑进了6岁方青涯的碗里。

所以我们会发现毒是准确的投在筷子的尾端的。并且筷子尾端也刻着名字,所以只有平常收拾碗筷的方白鹿可以准确投毒。此案凶手也是方白鹿。
3、        坠楼的方青涯
最后我们说一下方青涯,首先,从余耀和邻居的口中得知,他们是经常来到这里玩的,从邻居听到的小男孩声音“公平起见,还在原来的地方继续”,他们之前就这样玩过,估计是某一种游戏,至于方青涯的的伤痕,我想是方白鹿的发卡所导致的(可能也是游戏需要,或许这也是导致方青涯坠楼的原因)。在第一次被发现三人在阳台时,方白鹿所表现的情况来看,她怕事情败露,所以很想要销毁证据,所以不顾形象面露凶相的去抢夺正在录制视频的手机。在他们第二次去露台时,其实邓和方白鹿也去了,只不过时候为了掩饰,邓也因为害怕,所以统一了口径说当时他俩并没有上去。
所以,方青涯的死,是方白鹿利用之前所玩的游戏,故意让方青涯坠楼。
动机:
方白鹿想要脱离这个家,想被余耀夫妻收养,但是首先自己得是孤儿,所以导致了这一系列的案件。但又有一个可能,就是余耀指使方白鹿,因为一个10岁的孩子想出这些精密的计划又不太可能,所以余耀不是凶手,却是指使人,为了给自己未出生的孩子的死复仇。并且从方青涯对方白鹿的态度来看,方青涯也很照顾方白鹿,所以方白鹿即使想成为孤儿,也只需要弄死父母就行,没必要杀死平常对自己不错的弟弟,所以方青涯的死很有可能是受余耀指示的,以只有能力领养一个孩子为由,暗示方白鹿。而当时拍他们在阳台玩,也是为了为自己做不在场证明。
匿名
| 发表于 2020-8-7 20:05:56 | 2020-8-9 15:05编辑
佘耀被诬陷

方白鹿对校医说的话不是针对佘耀,是其他人理解错了她的意思。校医问的是:“是不是以前被欺负过?”方白鹿以前确实被欺负过,经常晚上吃完晚饭后,在她的房间里被父亲强奸。“方明山推门进来反手锁上门” “行了别磨蹭,做今天的作业吧。”从这里可以看出,她几乎每天都和禽兽不如的父亲一起做“作业”。因此,那天中午才向佘老师展示委屈,回答校医的话说的是他父亲。

方青涯坠楼案

顶楼窗户玻璃渣早被掰下改成通风口。佘耀走后,确定顶楼没有人,然后又锁门了。露台东边边缘找到了方青涯右手四指扒墙痕迹和指纹,说明他确实在坠楼前挂在露台上。“蓝衣小男孩和白衣小男孩似乎在打闹,几次都堪堪摔到露台边缘,大一点的黄衣小女孩双手从背后抓着护栏观战。”再结合小男孩后面说的话:“公平起见,还在原来的地方继续”由此可以看出,方青涯和邓青云在露台上决斗,方白鹿作为裁判。他们被佘耀赶出露台后又从新回到上面。当时住在楼顶的住户基本都有人证和物证证明自己并不在天台,且他们的天台钥匙都在自己手中。住楼顶的几户人家和物业拿着钥匙,物业也应该有不在场证明,因此,三个小孩在顶层门已经锁上的情况下通过正方形窗户进去的。离地1米边长1尺(33cm)多的正方形窗户,大小能够让小孩通过,天台楼梯口的窗户早就被小区绝大部分熊孩子爬了一遍,大家的指纹鞋印都一个叠一个印在窗框上,说明小孩能够爬进窗去,大人应该爬不进去,否则锁和钥匙就没有意义。

根据张大婶听到的话“放开我,你撑不住了”,结合方青涯左手手腕上有环状淤青,说明方青涯挂在栏杆上时,有人试图救他。这个人应该不会是邓青云,毕竟他是生死决斗的对象。更可能是方白鹿,因为他们俩的关系非常好。方青涯经常给姐姐出气,这次的决斗多半是为了帮姐姐修理这个可恶的同桌。

当时的情况是方青涯失足,将要坠楼时,右手抓住露台边缘,左手手腕被姐姐方白露抓住往上拉。方青涯身上的伤口很奇怪:两手的手心都出现了几个小伤口,里面还扎着几根木质倒刺,而他的前胸中间靠近喉咙的位置发现了四道一模一样伤痕,左边两个右边两个,左右之间相距5cm。每个伤痕长约0.5cm,宽约0.2cm,伤痕不深仅仅造成皮肤表面一些损伤。只有几个小孩参与的情况下不可能出现这样的痕迹。伤口左右相距5厘米,这和普通的撑衣杆杆头宽度差不多,刺伤的形状和撑衣杆尖端相似,木质的倒刺很有可能是从这根新买的竹制撑衣杆上掉落的。露台是个向外延伸1m宽2m的平台,厚度大概是40cm,没有任何的防护措施,位于佘耀家阳台窗户顶部左侧半米再往上一米的地方,当时方青涯挂在那里,站在佘耀家阳台用撑衣杆是勉强能够挑到方青涯的手和咽喉下方。因此,当时在晾衣服的崔媚有重大嫌疑,只要确定了木质倒刺是撑衣杆的成分,皮外伤是通过崔媚那条撑衣杆形成的,就可以认为崔媚试图将方青涯从露台挑下。动机是因为方青涯使她流产,她恨透了方青涯。最终因为营养不良而且体重比弟弟轻的方白鹿不能成功将其拉上来,方青涯体力不支而坠楼。事后,方白鹿和邓青云为了逃避串通好口供,说他们后来没有上过露台。

方明山的死

现场:“方明山两手位于头前方的地面上,左手还握着他的华为智能手机但已经没电。裤子膝盖及小腿正面有灰尘,他前额有一大块淤青是生前造成,淤青形状与木柜子上距离地面80厘米的位置上的撞击痕迹吻合。”这说明死者当时正穿着裤子双膝跪地,左手拿着华为手机,手机开着手电筒照明,仰着头在柜子前方,估计是寻找发卡。后来因为手电筒一直开着,手机电量被消耗完。然后被后面的人用力一推,前额撞上柜子,留下痕迹。柜子被撞,导致上方的铅球坠落,有3个砸到死者后脑,死者失血而死。死者“右手的指头上沾有和门栓上一样的机油,沾的最多的是右手食指和拇指,其他指头沾到的比较少。”机油在内部门栓,内部门栓也有死者指纹,说明死者进仓库后顺手扣住了门口。为什么两个人要在晚饭后来找发卡,明明白天找更方便,而且仓库没有灯。9点15分一进学校就立刻来仓库寻找,仿佛已经知道发卡在仓库一样,如果发卡真的掉了的话,操场也是可能的。找发卡方明山为什么要在内部把门给扣上?这不得不让人推测到他是想让女儿在仓库垫子上完成她今天的“作业”。在此之前,先找发卡。门扣上了,在外面的人就不能进去推他了,因此,推方明山使其撞上柜子的是方白鹿。

但存在一个疑点:为何方明山的皮带扣下侧会有佘耀右手拇指的半个指纹?正常使用皮带拇指不会触摸到皮带扣下侧,食指才会。这半个指纹是直接触摸还是间接触摸?如果是间接触摸,必须是方白鹿用胶布从某个地方把佘耀的右手指纹沾来 ,在“做作业”期间贴到皮带下方。但这样不一定能够成功留下指纹,而且皮带扣下侧不规则,用胶布难度大,还会留下胶带的痕迹。所以,我认为是佘耀直接触摸的。

佘耀晚上抄完黑板的题后,走到窗边望向操场,看到仓库有光。于是悄悄上前查看,由于是晚上,自己又穿着纯黑的衣服,没有被发现。他看到方白鹿利用铅球将方明山杀死,或者看到方明山尸体,门没关。凶手就直接就离开仓库了。他立马想到是方白鹿,因为今天她也看到过自己从秘密地方取下钥匙,她也知道钥匙所在。由于他十分喜欢方白鹿,决定帮她处理现场,替她顶罪。把皮带扣擦过,在皮带扣的下侧留下自己半个拇指指纹。为了显示自己的才能,构造了一个没有意义的密室。

密室构成

用工具在锁插销划几道印痕,能够实现人在屋外,利用1cm不到的门缝和一块薄铁片就可以一点一点地移动和稍微旋转插销,使门从里面扣上。门可以从外面扣上了,关键是从外面把锁扣上。可以利用细线,线的一端绑在锁弯曲部分的那端,线的另一端打个较松的活结,绑在锁片挂锁的位置,线足够长使锁放在地上,活结要大,便于用铁丝弯成的小钩容易钩住。用铁丝弯成直角小钩,站在门外,把线钩过锁片孔,拉线,使锁穿过锁片,挂在锁片孔上,最后把线回收,把铁丝、铁片和线处理掉。

孟吴月的死

孟吴月的死因是吃了自己家的厨房用来药老鼠的老鼠药中毒且未及时送医。死亡的时间是9月26日晚上8点,方白鹿晚上回到家才发现。孟吴月家并没有发现外人闯入的痕迹,门窗完好,钱物也没有损失。其他人没有她家钥匙,在孟吴月的筷子尾端检测到了微量的老鼠药成分,排除了意外,说明方白鹿在母亲的筷子尾端下药。唯一的疑点:方白鹿白天早早就去学校,留到初中生们都晚自习结束才回家。而且老鼠药吃了后会立即死亡,不会延迟太久。早上、中午孟吴月也吃过饭,为什么毒性晚上才发作?

原因是这样:方白鹿26日早上上学前在母亲的筷子尾端涂上老鼠药,然后就去上学了。她十分了解母亲着魔般的行为:每天中午盛了三碗饭放在桌子上,自己吃完饭之后再夹几块清炖排骨到另外两个碗中。等到6点半吃晚饭时候,再默默把另外两个碗里的饭吃掉,把碗筷洗掉之后躺在床上发呆。母亲习惯性地将筷子倒过来,用红色的尾端当公筷给儿子夹菜,晚上才吃儿子那碗有老鼠药的饭。所以才晚上中毒身亡。由于筷子没有洗干净,导致微量老鼠药残留在筷子上。
匿名
| 发表于 2020-8-7 20:05:56 | 2020-8-9 19:07编辑
三起死亡案件:方家儿子方青涯,方家父亲方明山,方家母亲孟吴月

虽然没有问但是先解释一下方白鹿和佘老师的那件事情,会带出作案的动机。
而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经过方白鹿同意后,校医当场粗略的检查发现,方白鹿的下体确实有撕裂的痕迹。我们作为读者、旁观者,当然知道不是佘老师做的,那么是谁做的呢?小学还没有学过生物,而方白鹿的回答非常的真实。但是作者在这里做了一个错误引导,她承认被欺负过,但是没有说是被谁欺负的,而其他人由于之前的事情而自动的误认为是佘老师做的。而在整篇谜题中出现的和方白鹿有关的成年男性除了佘老师只有她父亲方明山。
后面学生邓青云澄清了误会后佘老师返校继续讲课,看似一切都love&peace,但是没有人(应该说除了凶手以外)再没有想过方白鹿被欺负过的事情。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接下来开始推理三个案件。
一、方青涯坠楼事件
方白鹿和邓青云一致说他们当天在被佘耀赶出天台之后就在楼道里玩了一会,方青涯提议再去天台,但是他俩不同意就没跟着去,而是继续再楼道里玩。
而其中一户住着离露台比较近的邻居张大婶当时在卧室看书,在天台小孩子离开之后,他隐约听到有小男孩的声音说“公平起见,还在原来的地方继续”,她以为是小孩子又上去闹了也没管。后来又听到有人喊“放开我,你撑不住了”
这两段话互相矛盾,而邻居张大婶提供的证词可信度更高。一方面是熊孩子会掩盖再去天台的事实而说谎,更何况还死了一个孩子,和自己脱不开关系;另一方面,张大婶在谜题里就是一个纯路人(就是作者用来提供线索的路人),没必要说谎。那么事实就是三个熊孩子在被赶出来之后又从那个窗口爬回天台到露台上继续打闹。
对于后面提到的方青涯衣服上的灰尘应该是窗口上的灰尘和趴在露台上时蹭到的灰尘,手心的木质倒刺是爬过窗口时扎到的(物业只是把玻璃渣都掰掉了,窗框并没有处理甚至还有大家的指纹鞋印都一个叠一个印在窗框上)。而锁骨上那四处伤痕比较规则但没有对应的器械,可能是残留的玻璃渣或者指甲这样的比较不起眼的“武器”。同时注意到方青涯死时天台上应该是没有其他人的,门也是锁的,和崔媚流产时的情况相似。
“放开我,你撑不住了”那么当时发生了什么?
三人回到露台上继续玩耍,按照“公平起见,还在原来的地方继续”,方白鹿背靠着栏杆,邓青云和方青涯在打闹。这时方青涯不小心要摔了下去,方青涯就抓住了邓青云,想让邓青云救他,但是邓青云还是个熊孩子没有办法,就说了“放开我,你撑不住了”,于是方青涯坠楼。邓青云为了逃脱责任让方白鹿一起说谎,毕竟她也在现场,逃脱不了责任。但是方白鹿提出要求,让邓青云澄清佘老师的事情。于是他们俩就串好了证词。
所以这本质上是意外事件。但有可能都是在佘老师的算计之中,利用小概率进行杀人。

二、方明山死亡事件
从一开始,我们就是知道了方家极度的重男轻女,对方白鹿非常的不好,连佘老师奖励的糖都抢走。那么这样的父亲怎么会因为“方白鹿用了很久的发卡掉了,孩子闹着要他陪着来找”就一起来找发卡。再结合到我开篇说明的事情,那么真相就出来了。(同时和崔媚流产事件场景非常相似,手机没电、密室、未及时救治而使生命消亡)
事发当晚,方明山在喝酒后拽着女儿(方白鹿自己提出地点要求的,就说省钱、没人,知道钥匙在窗户顶的夹缝里)去学校的仓库进行“父爱如山”,并借用找发卡的借口混过门卫。而方白鹿在白天的事件中知道了铅球在柜子上并且可能会滚下来砸到人。方明山在“父爱如山”时头撞到柜子上,使铅球掉下来砸到头部,昏死过去。方白鹿就整理好自己的衣服去求助佘老师(可能是故意磨蹭了一会,进仓库时已经看见教室灯是亮的,知道佘老师在),佘老师大概就说“我来处理吧”让她先回去。但是这时方明山已经没救了。佘老师为了保护方白鹿就把方明山的裤子给他穿上并系上腰带,然后擦拭指纹,但是没有查到皮带扣下的部分,(于是被检测了出来)。之后便想办法做一个伪密室。出仓库前把锁直接挂在锁片上,门之间有缝隙,将插销拉到恰好能把门关上且从外面可以直接看见插销的程度,之后出去、关门,通过卡片可以利用摩擦力把插销蹭过去,只要插销伸到另一扇门挡板后面,就能够使门不会从外面被正常打开。
那么这次事件是方白鹿导致的意外死亡事件。

三、孟吴月死亡事件
筷子尾端刻着名字,所以有凹槽。而肉汤会在饭毕后加入老鼠药去药老鼠。如果将筷子泡在有老鼠药的肉汤里,那么筷子尾端名字的凹槽内会残留一部分老鼠药,且非常不容易被洗掉。
在谜题的开篇时,我们就已经知道孟吴月习惯性将筷子倒过来,用红色的尾端当公筷。而在父子二人死后,而她也默默接受,着魔一般买了排骨在家里炖汤,每天中午盛了三碗饭放在桌子上,自己吃完饭之后再夹几块清炖排骨到另外两个碗中,仿佛丈夫和儿子马上就要回家。等到6点半吃晚饭时候,再默默把另外两个碗里的饭吃掉。那么孟吴月会习惯性的将筷子倒来,将另外两碗饭拨到自己的碗里再吃,在这个时候,筷子尾端的老鼠药会进入到饭里,虽然量不是很多,但每天如此,孟吴月迟早会病发去世。而事实上也是这样,孟武月是在9月26号死的,是父子双亡(9月19号下午和晚上)的7天后,而且晚上也是在吃过晚饭后。
因为是在家里发生的,所以这只能是方白鹿的量变引起质变型的故意杀人事件。
匿名
| 发表于 2020-8-7 20:06:01 | 2020-8-9 15:20编辑
事情最开始的起因:
女主一家重男轻女,并且文中多次借女孩阴道受损说明确实被强奸过但是并不是被余老师干的,父亲跟女孩谈话却要关闭房门,并且说要女主完成“每天的作业”,这些都在暗示父亲多次对女主进行性侵。生活在这样的家里,女主生活上得不到尊重,并且由于强奸每天不断的收到身心伤害,这样的家庭环境逐渐让她仇视其他人,而余老师一家人给她释出的善意,和愿意接受她作为养女,让她感受到了希望,可是要实现这一目的,她就必须要除去现在拖累和伤害她的累赘。

1.除掉恶霸和自己弟弟:
原文引述“而其中一户住着离露台比较近的邻居张大婶当时在卧室看书,在天台小孩子离开之后,他隐约听到有小男孩的声音说“公平起见,还在原来的地方继续”,她以为是小孩子又上去闹了也没管。后来又听到有人喊“放开我,你撑不住了”,心里觉得古怪,于是穿上拖鞋去阳台看看情况。但是当她到阳台,只看见已经坠楼的方青涯。
方青涯身上的衣服上面附着了一些灰尘,左手手腕上有环状淤青,两手的手心都出现了几个小伤口,里面还扎着几根木质倒刺,而他的前胸中间靠近喉咙的位置发现了四道一模一样伤痕,左边两个右边两个,左右之间相距5cm。每个伤痕长约0.5cm,宽约0.2cm,伤痕不深仅仅造成皮肤表面一些损伤,但是目前还没有找到造成对应伤口的器械。”
手法:挑拨两个人在露台决斗,给弟弟说自己在学校被恶霸欺负了。对恶霸应该说哥哥怎么看不起她等等,而原本在没有护栏的地方决斗,两个人迟早会出事,而她自己却选择用手抓住护栏,确保任何情况下都能保证自己的安全。
动机:家长重男轻女,而恶霸却又总在学校欺负自己,他们都应该死。所以逼他们决斗其实一举两得,不管谁死了,对于她来说,都除掉了对于自己的一个祸害。而一旦一个人意外害死了另一个人,作为目击者的自己就可以轻而易举控制那个人了。同时从心理上说,这件事情里女主更应该想要除掉弟弟,而以此威胁恶霸听从自己掌控,因为文章中提到了邓青云是打架王,打架天生就有优势。而相比于恶霸,在重男轻女的家里面和女主未来想要的去的寄养家庭里面,弟弟都是巨大的隐患,跟自己带来的灾难的间接原因,除掉他势在必行。
实际过程:第一次挑拨决斗被余老师发现了,不得不中止,而且她怕被视频里面暴露了自己的挑拨还想要抢回手机,需要注意的是两个男孩挑战的地方只有2平米大小,两个人站上去空间就只够基本挪移了,女孩还看着他们在上面挑战,自己不去阻止,而是在能够保证自己安全的栏杆处围观,就已经足够说明对于两个人她都下了杀机,等着他们出事。
很快,在女孩的挑拨下,男孩们开始继续约在露台开始了第二次决斗,这次的决斗明显出了意外,方青阳弟弟从露台甩落了出去,而结合后面露台上有他右手四个指纹,同时左手手腕有环装淤青,说明他此时左手手腕应该是被人抓住了,能抓住他左手手腕还能支撑一段时间的只有可能是年轻力壮的邓青云。而眼看两个人都要支撑不住,都要被拖下去了,最终弟弟选择了放弃,对邓青云说道“放开我,你撑不住了。”毕竟一个小孩力气再大,也是很难长时间承受一个男生下坠的重力的。
就在邓青云放开弟弟左手手腕后,第二个意外发生了,正在晾衣服崔媚听到声音后,外出探视发现了只有右手还支撑在露台上的弟弟,此时,由于右手支撑,在空中摇晃的他,胸口也朝着崔媚漏了出来。这个时候也不知道她是处于弟弟让他失去了孩子,他的姐姐又诬陷自己丈夫的悲愤,还是想要救弟弟,却由于长度不够,晾衣杆只能抵到胸口,她伸出了晾衣杆,抵在了胸口。最终将弟弟碰落了下去,摔落致死。
关于晾衣杆这里文中有多处提示,比如崔媚当时正在晾衣服,比如露台到崔媚家阳台刚好两米,刚好是手伸直外加晾衣杆能勉强够到的,而有四个相同且细小的伤痕,恰好和晾衣杆最前端的四个触角相符合,证明了晾衣杆是“凶器”。
而弟弟身上的其他伤痕,衣服上附着的灰迹和手心的小伤口,和木刺是因为余老师关闭了通往露台的门,他们只能通过窗户开的通气孔去往露台,而窗户开的通气孔只是拔出掉了玻璃,窗户缝隙间还存在木刺和碎玻璃渣,所以受伤。而左手手腕环装淤青,是因为邓青云抓住了弟弟手腕造成的。
2.除掉自己老爸
动机:全文有多处暗示,女孩阴道受损说明确实被强奸过但是并不是被余老师,父亲跟女孩谈话却要关闭房门,并且说要女主完成“每天的作业”,都是在暗示父亲对女主实施过性侵,所以父亲就是女主最大的报复目标,不是父亲,她不会万念俱灰,最终布上犯罪的道路。
实际过程:女主应该是想到了利用对自己尚有好感的余老师。她的方法是这样的,首先弟弟的死亡,邓青云脱离不了间接关系,所以她先以此威胁邓青云让他修改口供,暂时还余老师清白,而余老师有习惯课前提前来教室布置课堂,这样自己只要半夜将父亲“勾引“去仓库,然后制造契机让余老师发现,就可以制造足够的机会,让余老师撞破自己和父亲做爱,然后“英雄救美”,这样的话,无论最后父亲是死是活,有了余老师作为自己的证人帮凶,自己都能获得幸福。
对于这点也是有间接证据的,最开始邓青云在仓库外只能听到只言片语,最后却能完整说出仓库内发生的事情了,而当时仓库处于“关闭”状态,能够完整听清话语并不现实,肯定有个了解全貌的人告诉了他,这个人只能是女主。
在收到余老师重开奥数班的信息后,她开始实施了自己的计划,她的计划应该是这样的。
首先对自己的父亲谎称,自己的发卡遗留在了仓库,同时通过白天的事情暗示父亲,自己知道仓库备用钥匙在哪里,同时,哪里晚上黑灯瞎火,又地处偏僻,很难被人发现,所以让父亲内心产生歹意,想要在仓库性侵女儿。学校门口是有值守保安的,而且学校周围墙壁没有攀爬痕迹,说明父亲此前应该是没有利用过仓库对女孩实施性侵,否则保安应该有两人深夜来学校的印象。
同时女孩可以在仓库门口故意制造点事件吸引了余老师的注意,毕竟余老师的补习教室就在仓库几乎正上方,在仓库门口故意制造点事情很容易被余老师发现。同时在深夜即使不额外做事情,虽然仓库门栓和门环都做了更新和涂抹新油,但是本身门并没更换,长时间使用的仓库门,在大半夜被打开的声音也很容易被发现。同时,死者的头部还沾染上了些许青苔,很有可能也是因为女儿制造声响,吸引余老师注意过程中产生的,仓库内没有灯光,并且平时就长时间关闭,所以内部空气不流通,同时缺少阳光照射,阴暗潮湿,很容易滋生青苔,父亲头部沾染上的些许青苔,应该是女孩碰撞父亲后,让父亲的头部撞击到仓库内附有青苔处才带上的,而父亲碰到仓库发出的声响,也进一步吸引了老师的注意。
同一时间,父亲再根据女孩的话,取到了备用钥匙后,打开了仓库的门,并且在进入仓库后,合上了大门,而他这一举动并不是为了寻找什么发卡,而是为了在仓库内强奸自己的女儿。
这点可以从备用钥匙在裤子右边口袋发现,和死者右手的指头上沾有和门栓上一样的机油,沾的最多的是右手食指和拇指,其他指头沾到的比较少,这说明死者确实用备用钥匙打开了门,并且在取下外面挂锁挂在门内锁片上后,还用用手合上了大门,这点从死者手指机油分布可以看出。如果真的要寻找东西,那么打开大门,利用月光和手机光线配合寻找更为方便,可是父亲却关上了大门,仓库内并没有安装灯,关上大门后,仓库内会一片漆黑,这也说明了父亲来到仓库的目的根本就不是寻找发卡,一开始就是为了在仓库内强奸自己的女儿,其心可诛。而在刚走入密闭黑暗环境内,人类因为正常习惯都会夜盲,所以即使为了方便强奸进行,死者也需要打开手机手电提供照明,这也是为何死者为何会左手拿着手机,并且电量耗尽的原因。除此以外,还有很多地方可以作证,比如死者的小腿正面和膝盖都有灰尘,皮带扣经过了擦拭,这也暗示了之前皮带是解开的状态,事后被人插回了皮带。正常寻找东西,哪怕是寻找地面的东西也应该是半蹲状态,最多膝盖会有灰尘。小腿正面和膝盖都有灰尘,也暗示了死者是处于跪下状态,并且皮带解开,这些都足以证明,在黑暗的仓库里,父亲正在性侵自己的女儿。
而女儿希望赶到仓库的余老师看到的就是这一幕,看到这一幕后,无论余老师做出什么举动,父亲无论生死,至少被大人抓了现行,强奸自己女儿的罪过会被坐实。而随后发生的事情可能按照文中线索提示,应该是这样的。
首先,根据柜子撞击位置在80厘米处,同时木柜位置有所偏移,反映了余老师进去的时候,死者还保持在跪下状态,所以大腿叫上上半身才会差不多距离地面八十厘米高,此时余老师进去后应该是选择了撞击死者,死者头部撞击到柜子晕厥,而铅球也受到了撞击,掉落到了地面,这点在文中也有明确证明,死者前额有一大块生前造成的淤青,淤青形状和木柜子上撞击痕迹吻合。
而在前额收到撞击后,死者应该是陷入了迷糊状态,但是并没完全昏厥,所以此时余老师为了阻止他继续进行暴行,才会用铅球撞击死者后脑勺,最终导致了死者死亡。这一点文中也有一些细节能够证明,比如铅球与地面接触的部分没有血迹,这说明铅球应该不是砸伤死者带有血迹后自然下落的,否则掉落的铅球必然会滚动,那么沾有的血迹应该会沾染在地板上。同时前文有提示,铅球是学生用完后随手放在木柜上的,并不成规律,而且六个铅球如果一起掉落,必定有前有后击打到死者身上造成的伤口分布应该是个较大的范围,而不是现在的在死者后脑勺有三处撞击伤,在后脑正中及偏右位置,三个受伤部位相距不超过5厘米,这说明了死者头部的伤口应该是有人故意用铅球连续击打同一部位造成的。所以是有人砸死死者后,伪装成了铅球意外掉落造成的事故。之所以考虑到是余老师砸死死者可能性更大,主要原因是使用五公斤铅球连续击打人致死,需要一定的体力,女生难以完成,同时,女主回家后洗完碗筷就直接睡了,余老师却是洗了澡之后才去睡的,击打人出血致死,身上和衣服上难免留下血迹,只有余老师文中才有清洗身体和衣物的线索,结合文中细节分析,应该是余老师用铅球砸死了死者。把皮带上有余老师指纹,侧面说明了余老师帮忙处理了现场。
余老师冲动犯罪砸死死者后,他和女主必然开始商量脱罪的行为,而结合全文不难看出,他们的方法是将现场制造成死者是在寻找发卡的过程中,意外撞倒木柜,从而被木柜上的铅球落下砸死的假象。
具体步骤有以下这些:改变死者倒下的位置;将死者皮带穿回去,取消掉死者要强奸女儿还有第三者在现场的痕迹;同时,将铅球沾染上血迹放到地上,造成是铅球掉落砸死死者的假象;将发卡留在木柜附近角落,保持手机灯还在亮的状态,制造寻找发卡的假象;同时最重要的就是将现场制造成内部锁上的密室,1取消掉他杀的可能性。
那么现在只有一个问题了,密室是怎么制造的呢?
这个密室是靠门栓上锁形成的密闭密室,那么要解决密室问题,我们首先就要看关于上锁机构原文都有何描述,原文都有如下描述“墙上的门栓挡板有轻微的变形,门上的门栓挡板则是直接飞了出去,上面的金属门栓的插销已经有轻微弯曲,锁片则是完好的被没上锁的挂锁卡在插销上。“”门栓确实是撞门之后飞出去的,但是插销底部的机油不但有被剐蹭的痕迹,而且从插销的杆到近门方向还有一些垂直于插销间隔3毫米左右深浅不一的划痕。他们还尝试用磁铁,并没有吸起来插销,在挂锁和插销的杆上找到了方明山的指纹以及其他一些老师、学生的指纹。“
从上文描述我们就不难看出突破点,对于这个门锁机构来说,挡板和锁片都是通过螺钉固定在墙上和门上的,在猛烈地撞击后,门锁机构抵抗撞击力,没理由其他部位都有变形,但是门上的门栓挡板,和锁片,特别是锁片居然完好无损,这只能说明,锁片在这个过程中基本没受力,而门上的门栓挡板在撞击中也只部分承力,所以不难推理出,锁片在一开始就已经被罪犯取下了螺钉,所以和门之间无禁锢关系了,自然也不会因为门的撞击收到破损。那么取下锁片后对于门锁机构有何影响呢?
结合题目提供的图片可以看出,门栓是通过挂锁锁住插销的下部才能固定在锁片上的,而锁片本身通过螺钉和门禁锢,故此门栓才会在挂上挂锁后被牢固的锁住。但是此时,锁片失去了固定的话,门栓的上部插销就可以在门和墙之间三个固定金属环之中,自由移动了。此时即使在门外,只要使用螺丝刀或者小刀,穿过门缝,抵在门栓插销上,就可以在门外一点点移动插销,最终插入到墙上的金属环内,完成密室的闭锁。而门上的门栓挡板也应该去掉了最下面两颗螺钉,这样门栓除了左右移动外,也允许了有轻微的转动,这样在门外移动起门栓来就更加容易了。结合仓库内就有平时修理工用的装有扳手螺丝刀等工具的工具箱,同时需要松动螺丝的密室前期准备工作,调整门栓位置使用的是螺丝刀更为合理。
关于这个密室手法,文中的描述“插销底部的机油不但有被剐蹭的痕迹,而且从插销的杆到近门方向还有一些垂直于插销间隔3毫米左右深浅不一的划痕”也可以佐证,插销底部的机油有蹭刮痕迹,说明了有人使用了细微部件,接触了插销底部,而插销的杆到近门的方向还有深浅不一的细微划痕,更说明了有人通过外部部件,一点点拨动门栓留下的痕迹。





3.除掉老妈:
原文引述:而她也默默接受,着魔一般买了排骨在家里炖汤,每天中午盛了三碗饭放在桌子上,自己吃完饭之后再夹几块清炖排骨到另外两个碗中,仿佛丈夫和儿子马上就要回家。等到6点半吃晚饭时候,再默默把另外两个碗里的饭吃掉,把碗筷洗掉之后躺在床上发呆。
不过自从方青涯死后,她就不让方白鹿上桌吃饭,还把她的碗筷都扔掉了。
孟吴月大概是晚上8点死的,死因是老鼠药中毒且未及时送医,并在她的筷子尾端检测到了微量的老鼠药成分,这药就是她家厨房用来药老鼠的。
“你让着你弟弟点,他还在长身体。”话音未落孟吴月习惯性将筷子倒过来,用红色的尾端当公筷把10岁方白鹿碗里的红烧排骨挑进了6岁方青涯的碗里,顺带夹了两片醋溜白菜给方白鹿作为补偿,“吃点菜多好,胖了就不好看了,长大都没人要你。”
动机:女主老妈本来就重男轻女,对女儿行为有失偏颇,在接连失去了丈夫和儿子后更加变本加厉,全然不顾自己的女儿,不然女儿上桌吃饭还丢到了她的碗筷,这一切的长期虐待都加深了女儿要除掉母亲的决心,同时也只有除掉了母亲,自己才能成为事实孤儿,最终被老师家收养的可能性才会大大提升。
手法:女主利用的是老妈的习惯,老爸和弟弟死后,老妈就有了每天放三碗饭,并且给不存在的老爸和儿子夹排骨的习惯,而她在此之前还有个习惯,就是习惯性的给儿子夹排骨的时候,都是用红色的尾端当公筷,而女主就利用了这点,在妈妈常用的筷子上红色尾端涂上了家里用来杀老鼠的老鼠药,让老妈通过筷子把毒药沾染到饭菜上,最终毒发身亡。

女主最终到达的效果:
至此女主所有案件始末均已解释完毕,她通过心机步步为营,最终确实的杀死了长期强奸自己的猪狗不如的父亲,助纣为虐重男轻女的母亲。
对于自己的弟弟,长期过惯了重男轻女生活的女主,意识到了要是留下了弟弟,到了新的家庭很有可能自己还是被轻视的一方,所以弟弟也上了自己的黑名单。
而对于活下来的人,恶霸间接杀人自己作为目击证人,以后会受到自己控制。而余老师“帮”自己杀死了父亲,以后自己作为唯一目击证人,老师也只有对自己言听计从。而且,对于老师老婆,当时身在天台的她,最清楚谁导致了弟弟的直接死亡,从此余老师夫妻两成为自己手里的提线木偶,等待自己的是开心的新的收养生活。
同时,提一句题外话,对于余老师老婆的堕胎和女主是否有关,文中并没足够的线索支撑女主诱导了这起事件,所以对此不应做完全肯定的判断。但是无论是那种情况,如果和女主无关,那么弟弟伤害了喜欢自己善待自己的老师夫妻两,他更应该死。如果和女主有关,那么到了新的家庭,弟弟就是颗隐形炸弹,他非死不可。所以这件事情,对于弟弟的死亡都是有促进作用的催化剂。
匿名
| 发表于 2020-8-7 20:06:45 | 2020-8-9 19:50编辑
写在一切之前:方白鹿心里很清楚,自己在这样一个家庭里是不可能平稳长大的,那么她可以不要这个家。
杀了方明山,孟吴月,的人方白鹿是无疑。
动机为方家夫妇常年受重男轻女观念影响,对方白鹿​不好,而崔媚又有收养方白鹿的想法,于是方白鹿策划本案。

首先是方青涯,因为​邓青云欺负方白鹿,方清涯和方白鹿决定教唆邓青云一起去露台玩耍,造成邓青云意外坠楼的假象,方白鹿出于对弟弟得到的父母的宠爱而嫉妒弟弟,索性将计就计,在方清涯即将坠楼而用手扒住露台时并未施救。

其次是方明山,九月十九日晚,方明山带着方白鹿去学校的仓库行不轨之事,​而补课教室和仓库很近,而且佘耀当时并未归家,于是被佘耀撞见,出于对方白鹿的保护,在于方明山搏斗过程中,拉倒架子,铅球砸下来砸死方明山,事后可能为了防止警方调查到方明山长期性侵方白鹿,为保护方白鹿,把方明山皮带扣好,不小心留下指纹。仓库的锁是佘耀在仓库外锁好,又在仓库外用小刀通过门缝中一点点将插销插上​,伪装成密室。

最后是孟吴月​,文中提到孟吴月用红烧肉汤底加老鼠药,而且方家筷子上有名字,方白鹿轻易可以将筷子上沾上带有老鼠药的菜汤来杀死孟吴月。
匿名
| 发表于 2020-8-7 20:07:58 | 2020-8-9 19:31编辑
蓝字为原文依据,红字为重要结论。

一、恶臭蝈楠
1.方青涯坠楼是否是意外
(1)方青涯挂在露台的原因
在佘耀赶走天台上的小孩之前,方青涯和邓青云在露台打闹,而且有几次都差点摔到露台边缘
再结合方青涯身上的灰尘可以推测方青涯和邓青云的打闹是男生见很常见的摔跤。
“为了公平起见,还在原来的地方继续”这句话可以看出来,这个摔跤是带有较量的,否则也不会用到公平。既然是较量,那么除了较量双方,见证人也是不可或缺的。而这个见证人,只能是和两人关系都密切的方白鹿。
于是在佘耀离开天台后,方白鹿、方青涯和邓青云一行三人回到露台继续被佘耀打断的较量,在如此狭小的地方打闹,失足掉落露台是很正常的。
根据崔媚的证词方青涯在坠楼前曾挂在露台上,而露台的边缘确只有右手的抓痕,左手手腕有环状的淤青,所以方青涯在挂在露台上时是一手抓着露台,另一只手被人死死地拽着。
(2)抓着方青涯的是谁
根据大妈的证词“放开我,你撑不住了”
因为方青涯的体重比方白鹿还要重,所以方白鹿必然无力支撑,再加上姐弟的关系,能在这种危险关头还能让方青涯关心的也就只有方白鹿了。
小学一年级的学生的臂力也不可能完成这样高难度动作的引体向上,所以坠楼是方青涯可以预料的结局。
因此,当时抓着方青涯的就是方白鹿。
(3)是否是单纯的意外
从现象来看截止到这里都是一场较量中的意外,但如果仅是这样,就无法解释方青涯胸口的外伤:
两手的手心都出现了几个小伤口,里面还扎着几根木质倒刺,而他的前胸中间靠近喉咙的位置发现了四道一模一样伤痕,左边两个右边两个,左右之间相距5cm。
从伤口很浅这一点可以推测伤口是方青涯死前不久留下的,而打闹的抓痕也不会抓的这么有规则。
同时,在方青涯的两手手心里都出现了木质的倒刺。
首先,孟吴月对方青涯的溺爱不会让方青涯扎着满手的木刺去外面玩。因此,方青涯手心的木刺也是坠楼前不久留下的。
其次,在天台又没有可以留下木刺的东西。
基于以上两点就可以合理的推测在方青涯和邓青云打闹至坠楼这一段时间内出现了一个介入因素导致了方青涯的坠楼或者是让方青涯意外失足。
2.方青涯坠楼介入因素
首先就是确定是什么东西造成了方青涯胸口的伤痕和手心的木刺,而纵观全文符合伤口条件和能留下木刺的东西就只有崔媚的竹制撑衣杆了。
既然确定了造成方青涯胸部伤口的原因是撑衣杆,那么是谁戳了方青涯一下呢?
如果方青涯是在和邓青云打闹的过程中被戳的,也就是造成方青涯失足的原因,那么家里有撑衣杆可以进入到天台的人家都有嫌疑。
而假如方青涯是在挂在露台上之后才被戳的,从位置上来看的话就只有佘耀家可以了。
首先在时候调查中方方白鹿和邓青云都撒谎了,说没有跟去天台,而撒谎的原因就只有担心被大人责怪,也就是说在方方白鹿和邓青云眼里方青涯坠楼自己至少是有责任的,假如是因为被戳下去的就可以直接说是被某人戳下去的,而不用撒谎隐瞒自己和方青涯打闹的事情了。
所以方青涯是因为打闹失足挂在露台上后才被戳的。
既然是挂在露台上才被戳,那有可能的就只有当时正在阳台晾衣服的崔媚。,加上方青涯导致了崔媚流产甚至今后都没有再次怀孕的可能性,崔媚怀恨在心也有足够的动机。
3.结论
9月18号下午方青涯和邓青云在露台 “比武”,方白鹿作为见证人,被佘耀赶走后三人又回到了露台继续比试,打斗过程中方青涯失足掉落,一手抓住露台边缘另一只手被方白鹿拽住,在方青涯撑不住的时候崔媚看到这一幕,出于怨恨戳了方青涯一撑衣杆,后方坠楼。而方白鹿和邓青云怕被大人责怪则谎称自己没有跟着去天台。

二、父爱如山
1.方明山的死是否是意外
方明山的死亡现场:
从表面看仓库的门从里面锁上了插销,并且在插销上挂了锁,上面有方明山的指纹,而插销上机油的剐蹭与方明山手上有机油相吻合。钥匙也在方明山的口袋里可以证明方明山自己有锁上仓库的行为,是外人无法进入的密室。而方明山的尸体旁散落着6个铅球,头部撞到了木柜,淤青上的青苔和木柜的位置也相吻合,有可能是低头找东西的时候撞上了木柜让滚落的铅球砸到脑袋留血身亡的。
但是从方明山后脑的伤口间距不足5cm可以看出来这些伤口并非全都是铅球掉落砸到的,因为学校所用的铅球质量为5KG,标准铅球直径大小为11cm,如果是滚落的铅球砸到的,那么每个伤口之间的距离至少应该是11cm。因此可以得出结论,方明山的死亡并非意外,而是有人用铅球砸晕了方明山之后,布置了密室的现场来制造方明山是被滚落的铅球砸伤的假象。
2.方明山的死和佘耀是否有关
从方明山的铁质皮带扣上有半个佘耀的指纹来看,方明山和佘耀的死必然有关。
因为一般情况下,正常人是不太可能会触碰到这种位置,哪怕佘耀和方明山有不为人知的断袖之嫌,曾经摸过那里,也会被方明山自己和衣服擦掉不会留在上面。
所以,方明山皮带上的指纹只可能是方明山死亡前后留下的。
3.方明山死亡的经过
(1)方白鹿和方明山到仓库来做什么
虽然方明山说来学校的目的是为了找发卡,但是从方明山对方白鹿的态度来看不太可能因为方白鹿的请求就大半夜的专程为了方回去学校找发卡,而且如果真是发卡丢了那么第一时间寻找的地方也应该是操场或者教室,而不是平时不会过去的体育仓库。因此两人并不是来找发卡的。
再加上佘耀在方明山死亡的前后动过方明山的裤带这一点来看,很有可能是佘耀帮方明山提过裤子。那就可以断定,佘耀进入仓库时方明山并没有穿裤子。
那么为什么方明山会大半夜的在体育仓库光着屁股呢?
结合9月18号在体育仓库发生的乌龙事件来看,校医当场粗略的检查发现,方白鹿的下体确实有撕裂的痕迹。
这可以证明,方白鹿的确没有说谎,而佘耀已经结扎了自然不会做出这样的事。
那么,方白鹿说的那个欺负她的人是谁?
答案很明显了,那个人是她的父亲方明山,方白鹿和方明山到学校的仓库目的是为了做苟且之事。
题目一开始就暗示了方明山和方白鹿的作业,加之方在校长室的供述说明,这种事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而且通常都在家里,那么如果仅仅是为了做苟且之事在自己的家里就可以,没必要专程跑去学校的仓库。也就是说去学校的仓库是出于某人的原因而主导的。
方明山对学校的了解程度显然不会细致到连体育仓库里面有可以苟且的垫子和体育仓库的钥匙在哪里都知道这种地步,显然不会是因为方明山的目的而主动要求来体育仓库的。
9月18日,方白鹿在帮佘耀收拾体育器材的时候知道了体育仓库的钥匙藏起来的位置,而后第二天就和方明山到了体育仓库,所以可以推测这是出于方白鹿的某种目的而主导的。
(2)佘耀介入方明山死亡的时间点
既然方白鹿是出于某种目的而把方明山带到了了体育仓库,而后佘耀又和方明山的死亡有关,那么不管佘耀和方有没有串通都有一个无法解决的矛盾——佘耀如何进入进入被方明山上了锁的体育仓库。
前面我们已经论证了方明山在进入体育仓库后自己反锁了仓库这个事实,而如果是为了苟且的话,题目前面也出现过“做作业”前反锁门的举动。佘耀要进入进从里面锁上的仓库那就只有三种途径:
第一,从外面敲门或撞门进入,这两种从门进入的情况不管哪一种都会打断仓库里面人正在进行的动作,所以就不可能会出现方明山光着屁股需要佘耀帮他提起裤子的这一个举动了,自然就不会在皮带扣上留下指纹。
第二,在方明山和方白鹿到达之前就已经藏在体育仓库里面了,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那么在方明山到仓库时,门显然不可能是上锁的状态,因为佘耀躲在仓库里显然没法对外面的门上锁,方明山就会来到一个很反常没有上锁的仓库,就算方明山精虫上脑没有警觉,佘耀要动手也不会等到方明山脱了裤子之后,大可以方明山一到仓库就动手杀人。

前两种都不太可能的情况下,就只有第三种情况,仓库的门是里面的人自己打开的,这时候的方明山处于一种虽然没穿裤子,但是即便是有别人进来也无法做出反应的状态——也就是在佘耀进入仓库时方明山已经陷入昏迷,并且没穿裤子。
(3)方明山昏迷的原因
方明山虽然头部有撞到柜子的痕迹,但是根据方明山昏迷时没有穿裤子这一点可以排除是自己撞上去导致昏迷。
虽然有可能是方白鹿站在背后用力推了方明山让方明山撞晕,但先不提用力推人撞到前额昏过去的可能性,如果方白鹿真的想让父亲晕过去甚至杀了方明山,在方明山背对着着方白鹿时,大可以直接用铅球砸没有必要用冒险的举动。
因此,方明山昏迷的原因只可能是被铅球砸到。
但方明山后脑的伤有三处,是否都是方白鹿所为呢?从方明山的死因是失血过多而死不是直接被铅球砸死来看,铅球砸到方明山的力度一定不是很重,如果是成年的佘耀用铅球砸死者的后脑,死者大概率会当场死亡而不会等着失血过多了。
所以方明山头上的三处铅球伤只可能是瘦弱的方白鹿造成的。
(4)高潮再现
方明山死亡的当晚,方明山又要对方白鹿做猪狗不如的事,这时方白鹿提议去学校的仓库玩一点新的play,方白鹿打算利用学校仓库没有灯的环境和里面的铅球来干掉方明山,方明山同意之后便和方白鹿来到学校仓库,方明山在方的提示下拿到仓库的钥匙,打开仓库,并且反锁了仓库的门。在方明山动作的过程中方找借口让方明山帮忙找东西,在方明山背对着方白鹿的时候方白鹿拿到铅球砸了下去,由于方白鹿十分瘦弱,所以砸的力度并不大,第一下砸中后脑中央后方明山可能还没晕过去回头或者脸侧着倒下了,后面方白鹿被吓到之后又砸了两下,所以造成了两处偏右的伤口,在确认方明山倒下后方白鹿惊慌失措的离开了仓库,出了仓库之后遇上了在教室看到方白鹿和方明山而来查看情况的佘耀,佘耀在询问了经过之后由于担心崔媚戳方青涯的事被方白鹿说出去,于是作为交换承诺帮方白鹿处理现场,于是便让方白鹿留下了发卡先回家,自己则去仓库给方明山穿好裤子,把发卡丢到角落,并且用力的把方明山的头撞向木柜造成是铅球散落下来砸到方明山的假象,再布置现场的密室后离去。
4.密室手法
根据杠杆原理我们可以知道力与力矩成反比,一般的插销锁和图(1)中一样,墙边一侧的插销受力距离比门边一侧要短,也就是受力比门边一侧要大。再撞门时通常情况下飞出来的应该是受力更大的一侧,而不是受力更小的一侧。但是题目中确是门边这一侧的挡板飞了出去,这显然与物理常识不符。
那就只有一种可能性:门上的挡板在之前就被动过手脚,已经松动了。
在插销上还发现了一些间隔3mm左右的划痕,而不久前修缮仓库给插销刷机油时也没有提到插销上有划痕的事,因此可以推测划痕是为了布置密室留下的痕迹。从划痕的位置来看,刚好是插销从墙边这一侧进入挡板的行程。
从文中可以得知:佘耀正在办公室里用小刀削着铅笔。
这说明,佘耀手里是有一把小刀的。比上题的天外飞线好多了
那么就有可能是从外面用小刀把插销一点一点的拨了过去,但是如果插销是用挂锁固定的那就无法左右移动,那就与插销上的划痕相矛盾。
如果要让这种矛盾合理那么就只有一种可能性,在插销左右移动的时候,挂锁虽然挂在上面,但是没有固定,也就是提前把锁片拆了下来仅仅是让锁片和挂锁连在插销上而已。而要让门这一侧的挡板飞出来也是为了掩饰事先就被拆下来的锁片。
所以凶手是先将锁片拆下来,把挂锁和插销锁上,再把门这一侧的挡板拧松,把插销推到门缝边可以拨到的位置,出门之后再用小刀把插销一点一点的拨到挡板的锁扣里面去。而体育仓库也有扳手和螺丝刀等工具可以实现计划。

三、田园宗师
1.孟吴月之死
孟吴月死于老鼠药中毒,而且在筷子上检测到了残留的老鼠药。
从题目中可以推测出老鼠药是放在剩菜汤当中的,如果搅拌也不会用自己吃饭的筷子搅拌,因此可以排除是在使用老鼠药时不慎沾到误食的可能性,既然不是意外,那么就只有是别人下毒了。并且检查她家之后并没有发现外人闯入的痕迹。
那么在方青涯和方明山死后和孟吴月同居的方白鹿自然就是唯一的嫌疑人,而且饭后的碗筷也一直是由方白鹿来排序整理的,方白鹿有足够的可能性在孟吴月的筷子上下毒。
2.动机
虐待般的重男轻女当然是其中之一,方明山和方青涯死后,孟吴月对方青涯的爱并没有转移到方白鹿身上,反而变本加厉,加上之前方白鹿表示出来想被佘耀收养的想法,那么杀掉母亲,然后让自己能够被收养的想法也就不难想象了。

图(1):受力示意图

图(1):受力示意图

图(2):晾衣杆示意图

图(2):晾衣杆示意图
匿名
| 发表于 2020-8-7 20:12:23 | 2020-8-9 12:27编辑
方白鹿出生在一个重男轻女,女孩没有任何地位的家里,虽然有个对自己很好的弟弟,但还有一个性侵的爸爸。

方青涯的死:邓青云用方白鹿和佘老师的事情欺凌方白鹿,方青涯得知后要替姐姐打抱不平,邓青云也不是一个老实的小孩,两人约定在天台“决斗”打到一半被佘老师发现制止,之后因为门被佘老师锁上加上公平的原因,几人翻过窗户回到原来的地方继续,但打斗之中邓青云准备了折断的筷子“作弊”,扎伤方青涯,过程中方青涯失足坠落,虽然最后拼命抓住边缘,方白鹿也急忙救援,瘦弱的方白鹿根本拉不起方青涯,方青涯呵斥方白鹿放手后自己也终于支撑不住坠楼死亡,事后,邓青云用还佘老师清白为交换,让方白鹿帮他撒谎,不把这件事说出去。

方白山的死:方白山因为儿子的死对方白鹿更加变本加厉,强迫方白鹿带他去与佘老师出事的地方“发泄”,方白鹿知道门钥匙的所在地,方白山开门后,拿出手机照明,并简单插上插销并没有挂在锁片上,这一进门过程被旁边教室的佘老师看到,发觉不对,来到门口发现了方白山性侵方白鹿的事实,因为门被从里面插上,佘老师只好用削铅笔的小刀一点一点从门缝间推开插销,同事也留下了划痕,开门后佘老师在愤怒情况下推开方白山,或产生拉扯,方白山因酒意平衡感不足,撞到柜子跪在地上,柜子上的铅球掉落导致方白山意外死亡,佘老师迅速调整状态,让方白鹿留下发夹先行离开,并不要告诉别人这里发生的事,佘老师借手机灯光整理好方白山的衣物,借携带的保温杯里的水擦拭了可能留下指纹的地方,为了制造只有方白山在这的假象,佘老师用工具箱里的工具撬开了挡板下面的锁片,挂上插销和门锁,把钥匙放在方白山口袋里,之后把开着手电筒的手机放回方白山手上,之后用跳绳环住插销,关门后拉动绳子从里面插上了门,因为没有钥匙加上门很破旧,发现后则会选择用撞门的方式开门,则会理所当然的认为当时门是从里面挂着锁的。

孟吴月的死:儿子和丈夫接连死亡,精神上支撑不住的孟吴月选择了自杀,在自己的最后的饭里加了老鼠药,吃完后躺在床上等待死亡的到来。如果有人故意投毒的话,孟吴月应该在中午吃完饭后就会死亡,所以判定为自杀。


没有人想着故意杀人,不幸的意外毁了不幸的家庭
匿名
| 发表于 2020-8-7 20:12:49 | 2020-8-9 09:27编辑
(我果然是个废物,太难了
首先,一共发生了三起案件,而这三起都是围着一个人在转的,这个人就是——方白鹿第一起案件的死者—方青涯,性别: 年龄:6岁 身份:方白鹿弟弟
嫌疑人:方白鹿、邓青云、佘耀
这起案件是在佘耀被冤枉强奸方白鹿后发生的,当时方家姐弟和邓青云在天台露台上玩耍,而佘耀则是在被冤枉后来天台散心。从下面这段佘耀的心理看:
引用
他突然想到一个主意,现在录一个劝阻视频能不能挽回一点形象呢?
可以看出佘耀当时的确只是看见这三个熊孩子在危险的地方玩耍,打算劝阻,顺便拍个视频来挽回自己的形象,而在案发当时佘耀也正在和谭老师聊天,可以排除嫌疑。
那么此时具有嫌疑的人就只剩下了方白鹿和邓青云,但这两个孩子一致地回答当时面对方清涯要求继续在露台上玩进行了拒绝,选择两个人在楼道玩耍。然而根据十楼的另一个住户的证词:
引用
“公平起见,还在原来的地方继续”
这位住户刚开始以为是小孩子打闹也就没留意,但从这句话我们可以分析出当时露台上绝对不止方清涯一个人,“在原来的地方继续”一句说明除了死者外在现场的就是和死者当时玩耍的人,也就是方白鹿和邓青云。他们两个之所以谎称自己没有和方青涯一起到露台上可能是被吓到了。
引用
方青涯身上的衣服上面附着了一些灰尘,左手手腕上有环状淤青,两手的手心都出现了几个小伤口,里面还扎着几根木质倒刺,而他的前胸中间靠近喉咙的位置发现了四道一模一样伤痕,左边两个右边两个,左右之间相距5cm。每个伤痕长约0.5cm,宽约0.2cm,伤痕不深仅仅造成皮肤表面一些损伤
从死者左手手腕的环状淤青看,说明死者即将掉下去时有人在拉住死者。这也和邻居所听到的“放开我,你撑不住了”照应。
但还有两个疑点:一:死者手心的木质倒刺
二:死者胸口的伤痕
这让我百思不得其解,因为案发现场并没有什么木制的东西,而警方并没有找到是什么造成的伤口也说明胸口的伤并不是露台上造成的,而死者在家里可以是家宠,得到了非一般的溺爱,更不可能是在家里受的伤了。为了解开这两个疑点,我将第一个案件部分再一次阅览,突然发现
引用
拿着新买的竹制撑衣杆的妻子站在一旁惊恐地看着他
从网络上找到的信息:“竹制撑衣杆:杆头多为塑料或不锈钢,杆身为竹制,比较耐用
wKgBPVvZE9GAMjWuAACVSp2bUN8360.jpg (图片是随便找的,实在找不到竹制的,就用强度仅次于的不锈钢代替了)
从图片上可以看出,撑衣杆头是由一个U形组成的,经过我的测量,杆头的数值与方青涯胸口的伤口十分接近,可以初步判断死者在快掉下去时被佘妻子用撑衣杆撑了一下,而手上的倒刺,则可能是方白鹿和邓青云拉不住死者后死者抓那只撑衣杆时留下的。
对于这起案件我有两种猜测:
一、熊孩子们贪玩,是场意外
二、方白鹿故意设计的

第一个猜测是很平常的,而第二个可能有些不可置信,但方白鹿曾对佘耀说过“老师让我做任何事都可以”类的话(这点也体现在方白鹿抢手机时狰狞的表情,她按理说是个听老师话的学生,就算来人不是佘耀也不会这样不懂事,而她这样的反应正好是佘耀需要的,她更可能是知道佘耀拍视频的目的而配合他),在案件中关于方白鹿的描述也可以看出方白鹿爱上了佘耀,而方青涯害死了佘耀的孩子,很可能方白鹿会因此杀人



接下来是第二个案件死者——方明山性别:年龄:未知身份:方白鹿和方青涯的爸爸
嫌疑人——方白鹿,佘耀
这起案件是在方青涯死后发生的,死者是为了找方白鹿的发卡,死亡时间是在19日21:00——22:00之间,也就是方青涯死后第二天。而且前一天方白鹿也和佘耀打扫完仓库,发卡落在木柜缝里,也就是抱住佘耀的那个垫子附近。
先来说说这起案件的疑点吧:
一、死者是意外死亡还是被凶手杀死的——如果有凶手,凶手是如何逃出去的;如果没有凶手,死者为什么要将挂锁锁上
二、死者的皮带上为什么会有佘耀的指纹
先看死者,死者前额有一大块淤青是生前造成,淤青形状与木柜子上的撞击痕迹吻合,那么是否有可能是死者在捡拾木柜子旁角落的发卡时,因为喝了酒重心不稳或者被人推了一下导致滑倒,头撞到木柜子后木柜子上的铅球掉下来砸死死者

再看看尸体被发现后的现场情况
引用
墙上的门栓挡板有轻微的变形,门上的门栓挡板则是直接飞了出去,上面的金属门栓的插销已经有轻微弯曲,锁片则是完好的被没上锁的挂锁卡在插销上。
首先门是从内部锁上的,是第二天被撞开的,按照常理来说应该是墙上的挡片弯曲或飞出去,而门上的挡片是弯曲的,可现场情况却刚好相反。只有可能是挡板被人动过手脚。
引用
仓库里面存放着杂七杂八的东西,如:铁人三项,短道赛跑,球类运动等用得到的体育器械,还有整齐摆放在铁架子上的廉价鼓号队乐器,甚至还有平时修理工用的装有扳手螺丝刀等工具的工具箱也放在这里。


抄完竞赛题,他走到窗边望着操场,感觉自己又是当初那个人见人爱的佘老师了。
首先,仓库里堆有工具箱,那么对挡板动手脚的工具也就有了。其次佘耀所处的教室从窗外看去可以看见操场——意味着他也可以看见仓库,而从时间上看他也有作案时间。
目前来看这起案件有两种可能:
一、方白鹿作案
二、方白鹿,佘耀共同作案

那么既然佘耀有嫌疑,那我们就分析一下佘耀的动机:
①为自己的孩子报仇
②帮助方白鹿
很明显如果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动手的话,佘耀根本没有必要等到今天,而如果是第二点的话又是为什么呢?
让我们先把时间线倒回校医和方白鹿的对话:
引用
校医决定诱导性地问她是不是以前被欺负过?不想回答可以点头或者摇头。
她点点头。
再问她是不是曾经被强迫做了不愿意做的事情?
她点点头。
继续问她之前有没有看见对方胯下的棒子?
她点点头。
这时候在场的大人脸色都有些挂不住了。校医轻声问,当时疼不疼?
她握紧了拳头,低下头,微不可闻地回答了一个“嗯”,还说了一句:
“白色的水...很臭...很难吃。”
刚开始我以为是方白鹿故意这样冤枉佘耀,可惜方白鹿的确有被强奸的痕迹,而佘耀却早已经结了扎,他根本做不到“白色的水...很臭...很难吃”这一效果,那么方白鹿身上的痕迹是从哪里来的呢?方白鹿和亲戚并没有什么联系,更不可能是她六岁的弟弟或者是十岁的同学,那么只可能是她那禽兽的爸爸了。在第一部分里,方明山进入方白鹿房间时反手将门一锁这点就很不对劲。如果只是为了让方白鹿写作业的话他完全可以告诉方白鹿后离开,而上锁...这让我不得不想到一些不应由这个年纪小女孩承受的东西。
这是方白鹿的杀人动机之一,佘耀是否杀人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杀人动机,所以我们不从动机分析——“从木柜下方的灰尘分布来看,它的位置也较原来有些许偏移。”木柜是移动过的,如果只有方白鹿一个人,她一个十岁发育不良的小女孩是无法做到的,当然,木柜子也有可能是死者挪动的,但可能性不大。再看造成死者死亡的铅球,文中提到铅球与地面接触的一面没有血迹——死者“身体下流了好多血,旁边还散落着6个铅球。”这根本是不可能的,且不说没有砸到死者的铅球,就是砸到死者后脑的铅球也不可能每颗都恰好滚到没有血的地区,又都恰好与地面接触的那一面没有血迹。所以铅球这一点更有可能是死者撞到木柜晕厥后凶手用铅球将死者砸死,待血液干后将铅球摆好。至于杀完人后凶手是如何逃出去的我认为是这样的用仓库里的螺丝刀将门上的门栓的螺丝调松,将锁片的螺丝取下,用挂锁将锁片与插销固定,这样凶手要做到的就只有将插销插好了。
至于如何让插销插上这点难度就很轻松了,用绳子就可以做到,在门外抓住绳子的两根绳头,用绳身勾住插销,将插销拉过来就行了。插销上的划痕或许是用来确定插销拉入的长度的。





再来看第三起案件死者——孟吴月  性别:年龄:很老(疑似更年期 身份:方白鹿和方青涯的妈妈
嫌疑人:方白鹿
这起案件发生于9月26日,这是此案的背景:
引用
方青涯死后,她就不让方白鹿上桌吃饭,还把她的碗筷都扔掉了。方白鹿白天早早就去学校,留到初中生们都晚自习结束才回家。
方明山还在的时候,还能在方明山喝醉偶尔善心大发的时候被施舍一点下酒菜,现在她只能等孟吴月上床睡觉的时候悄悄吃电饭锅里的锅巴,吃榨菜喝两口肉汤,再留一点锅巴白天吃。


她也默默接受,着魔一般买了排骨在家里炖汤,每天中午盛了三碗饭放在桌子上,自己吃完饭之后再夹几块清炖排骨到另外两个碗中,仿佛丈夫和儿子马上就要回家。等到6点半吃晚饭时候,再默默把另外两个碗里的饭吃掉,把碗筷洗掉之后躺在床上发呆。


而后,就发现孟吴月死了,“孟吴月大概是晚上8点死的,死因是老鼠药中毒且未及时送医,并在她的筷子尾端检测到了微量的老鼠药成分,这药就是她家厨房用来药老鼠的。”
根据上面我所引用原文的句子可以发现一点孟吴月总会用筷子把菜夹到丈夫和儿子碗里,而孟吴月有将筷子尾端当作公筷夹菜的习惯——用红色的尾端当公筷把10岁方白鹿碗里的红烧排骨挑进了6岁方青涯的碗里而经过检查,在孟吴月所用筷子的尾端检测到了耗子药,我们可以初步的判断就是有人在孟吴月的筷子尾端下毒,当孟吴月用筷子尾端将菜夹到丈夫和儿子的碗里后,那些菜就理所当然的粘上了耗子药,有了毒性,等待六点半吃完饭后孟吴月默默吃掉丈夫和儿子饭的时候毒素就进入了她的体内,而耗子药的致死性极强,人只要摄入0.1克就会死亡。
前面我说了,嫌疑人是方白鹿,原因是对于孟吴月用筷子尾端夹菜这件事除了和她经常一起吃饭的家人是不会有人知道的,而孟吴月吃完饭后,会在自己房间里发呆,这时无疑是唯一可以下毒的机会了。如果凶手是外人,抛开动机这一点,也不说凶手如何知道孟吴月的习惯,就单说凶手为什么要如此费力的潜入方家后既不劫财也不劫色,只是给筷子上下了毒?所以杀死孟吴月的凶手只有可能是方白鹿,动机则可能是孟吴月一直以来对自己的虐待。
匿名
1 | 发表于 2020-8-7 20:13:43 | 2020-8-9 18:33编辑
方青涯坠楼案

原文1:
~在方青涯坠楼一案,佘耀和崔媚两人的供词有非常高的参考价值。由他们俩的供词,整理出一下9月18日当时的时间线:

1800           :佘耀和崔媚两人在放学后,直接离开学校回家。
1815           :佘耀和崔媚在家中讨论中午的事情。
1830           :佘耀准备去天台抽烟,崔媚打电话先给双方父母解释清楚。
                   :佘耀在天台的外延露台上制止3个小孩在打闹,并录像作为证据。
1840           :10分钟之后,佘耀把天台上的小孩子都赶出来,并锁上了门。
1840~1900:回到家之后,佘耀剪辑录像,并上传到社交平台。
1900           :谭英洲和佘耀两人进行视频电话。崔媚挂了电话,准备去阳台晾衣服。
                   :崔媚拿着撑衣杆和洗好的衣物,准备去天台时,听见男孩喊“放开我”。
                   :崔媚伸出窗户一看,有人挂在露台上,吓得高呼佘耀。
                   :佘耀听见崔媚的喊声,也听到窗外男孩的声音。谭英州也听见崔媚的声音,他们俩同在屋内。                  
                   :佘耀听见窗外一道沉闷重物砸地的声音,往窗外看,正下方有个人形。
                   :崔媚手握着竹制撑衣杆在旁边惊恐看着佘耀。


分析1:
        谭英州不可能,更不可以撒谎。佘耀和崔媚两人,基本上是没有作案的时间和机会。佘耀的行踪完全可以被证实(录制天台视频,与谭英州的视频对话),而崔媚也可以被证实没有离开家里(双方父母电话通话,谭英州听见崔媚的声音)。在这一幕出现的人物,张大婶属于路人角色,方白鹿不可能杀死方青涯(稍后会做分析),而邓青云出现的情节不足以指向他是杀害方青涯的罪魁祸首。
        然而佘耀和崔媚的口供,描述到发现有人掉下楼后,戛然而止。让我更好奇的是,佘耀和崔媚在发现方青涯坠楼身亡后,两人做了什么事?

原文2:
~崔媚继续说……听见窗外有“放开我”的声音
~张大婶……隐约听到有小男孩的声音说“公平起见,还在原来的地方继续”……后来又听到有人喊“放开我,你撑不住了”……但是当她到阳台,只看见已经坠楼的方青涯。
~方青涯帮她教训欺负她的男孩子。

分析2:
        正常的情况下,如果方青涯独自一人在露台上挂着,为了活命的第一个反应应该是高声呼喊救命之类的举动,为了吸引其他人的注意力好及时施援。耐人寻味的是,崔媚听见方青涯喊:“放开我”,而另外一位证人听见方青涯喊:““放开我,你撑不住了”,这很明显当方青涯挂在露台的当时,至少还有另外一位人在场啊!方青涯和某人在对话中!
        “公平起见,还在原来的地方继续”是男孩的声音,如果不是方青涯就是邓青云喊话。有理由相信,方青涯、邓青云、方白鹿在被赶出来后,再次溜回到阳台继续他们未完成的事。邓青云欺负方白鹿让她受到委屈(极可能是猥亵事件),平时为姐姐出头的方青涯,应该约邓青云回到露台上继续打架。

原文3:
~楼梯口南边的小窗是个离地1米边长1尺多的正方形窗户……物业干脆直接把周边的玻璃渣都掰下来改成通风口……落着灰的白色塑料窗框内嵌着的是被夕阳渲染的橘红色天空。
~而天台楼梯口的窗户早就被小区绝大部分熊孩子爬了一遍。
~方青涯身上的衣服上面附着了一些灰尘……

分析3:
        方青涯身上附着一些灰尘,这灰尘与去阳台楼梯口的白色塑料窗框的落灰,是一样的。文中还提到天台楼梯口的窗户早就被小区绝大部分熊孩子爬了一遍,极可能是这些孩子在门被锁上后进入天台的唯一途径。方青涯、邓青云、方白鹿三人还是小孩,穿过这离地仅仅一米,1尺多的正方形大小窗户,不会是什么难事。

原文3:
~方白鹿朝着弟弟咧嘴一笑,她知道这是弟弟特殊的关心方式,……这种“嫌弃式”推让……
~方白鹿高一些……才还不到50斤。相反,她弟……体重快要蹿到60斤。
~但是一个营养不良的小女孩怎么能比得过一个成年男子呢?
~方青涯左手手腕上有环状淤青。
~而在方青涯坠楼的露台东边边缘找到了他右手四指扒墙痕迹和指纹
~张大婶……后来又听到有人喊“放开我,你撑不住了”

分析3:
        可以肯定的一件事,方青涯的死是一场意外。在方青涯和邓青云在打闹时,方青涯失足挂在露台上。方白鹿的第一个反应,应该拼命的捉着方青涯的手,用尽气力把方青涯拉上来。方青涯尸检报告,在他左手手腕上有环状淤青,就是方白鹿施救时留下的。可是悲剧是,方青涯的体重(60斤)远远超过方白鹿(50斤),外表看起来营养不良的方白鹿怎么说气力上肯定比同龄的更差。
        方白鹿在这个家,唯一真心对她好的只有是方青涯了,方白鹿怎么也不可能伤害方青涯。张大婶听见方青涯喊:”放开我,你撑不住了”,当时方白鹿拉着挂在露台的方青涯已经用尽最后一丝气力了,方青涯为了保护姐姐不让两人一同落下,才要求方白鹿放手的要求。个人相信,方白鹿到最后一刻依然没有松手,但她有限的力气无法阻止这次悲剧的发生。

原文4:
~两手的手心都出现了几个小伤口,里面还扎着几根木质倒刺,
~而他的前胸中间靠近喉咙的位置发现了四道一模一样伤痕,左边两个右边两个,左右之间相距5cm。每个伤痕长约0.5cm,宽约0.2cm,伤痕不深仅仅造成皮肤表面一些损伤,
~还拿着新买的竹制撑衣杆的妻子(崔媚)站在一旁惊恐地看着他(佘耀)。

分析4:
        图1是在网上晾衣杆的图样。晾衣杆的头部,其构造与方青涯身上发现的四道一模一样的伤痕,完全符合。如果胸口的四道印记是由晾衣杆留下的,那么手持晾衣杆的崔媚嫌疑最大。方青涯手掌心的几个小伤口,扎着几根木质倒刺,和崔媚手中的竹制晾衣杆的材质不一样。根据插图,方青涯失足挂在的露台,与崔媚的窗户呈斜角的方向,假设崔媚在自家的窗户伸出晾衣杆捅向方青涯,因其斜角而无法在方青涯身上留下四道力度完全一样所形成的伤痕。可以再次排除崔媚是犯人的嫌疑。
        根据分析2,方青涯和邓青云极可能在打架,而方青涯敢再次向邓青云叫嚣约架,必定是占上风。也许是邓青云不敌要逃走的当时,或者邓青云第二次赴约的当时;不知轻重的邓青云一气之下,随手拾取被遗留在阳台的木质晾衣杆,捅向身在露台的方青涯。而失去平衡的方青涯尝试双手握住木质晾衣杆,无法捉稳手滑,在手掌留下木质倒刺,整个人挂在露台。
        由于谜题中的线索不足以完全指向一种可能。其中一位队友坚持人性有善良的一面,方青涯胸口的4道印记,是邓青云闯祸后尝试补救而留下的。邓青云立即在阳台找一根木质晾衣杆,递给挂在露台的方青涯。方青涯双手紧握着杆子,拼命的把自己的身体往上提,而不在意紧紧抵在他胸口晾衣杆的杆头,留下4道印记。这揣测可能性较小,但是无法完全排除。无论哪一种情况,邓青云是闯大祸了。

原文5:
~今天早上邓青云主动找校长说,当时他听到的是佘老师在鼓励方白鹿坚持数学竞赛,他因为当天作弊被抓心存不满,就说了谎。当他看到说谎的后果这么严重,就决心来说出真相。
~而方白鹿和邓青云一致说他们当天在被佘耀赶出天台之后就在楼道里玩了一会,方青涯提议再去天台,但是他俩不同意就没跟着去,而是继续再楼道里玩。

分析5:
        我们到回去分析1的最大疑点,佘耀和崔媚在发现方青涯坠楼身亡后,两人做了什么事?他们俩会在第一时间到天台一探究竟,在天台看见心碎了的方白鹿,也许看见逃之夭夭的邓青云。邓青云有把柄在佘耀的手里,经过佘耀的一番“劝导”后,邓青云明天回到学校向校长澄清,他在佘耀猥亵方白鹿这事撒谎了。佘耀劝说方白鹿方面也许私心有把柄要挟邓青云,也许是要保护方白鹿不被家人迁怒于方青涯的死。方白鹿最终还是守口如瓶,与邓青云一同说谎。


方明山命案

原文6:
~方明山命案发生在学校的仓库。根据守卫李大爷的供词,整理9月19日当晚的时间线:

1900:值班晚自习的3位老师回校。
2000:佘耀回校备课。
2115:方明山和方白鹿回校,两人说要到仓库找发夹。
2140:方白鹿单独离开。
2200:佘耀离开学校。
        :方白鹿回到家。
2220:佘耀回到家,崔媚能作证。
2300:初中学生和值班晚自习老师离开学校。


分析6:
        守卫李大爷耳朵不好使,但是不代表眼睛不好使,排除佘耀或者方白鹿折返回校而不被看见的可能性。学校的围墙以及警方在围墙没有发现任何翻墙的痕迹,排除不知名人士潜入作案。根据时间线的分析,当晚在学校而有作案机会的,只有佘耀和方白鹿两人。一切应该都是发生在2115~2200,这45分钟内。两人一同列入嫌疑人名单。

原文7:
~裤子膝盖及小腿正面有灰尘,
~而他面前的木柜子上距离地面80厘米的位置有个明显的撞击痕迹,从木柜下方的灰尘分布来看,它的位置也较原来有些许偏移。
~他前额有一大块淤青是生前造成,淤青形状与木柜子上的撞击痕迹吻合,在淤青和木柜撞击痕迹位置上都发现了些许青苔,但木柜其他地方均未发现有青苔。
~在死者后脑勺有三处撞击伤,在后脑正中及偏右位置,三个受伤部位相距不超过5厘米,与铅球所造成的伤口吻合……身边是6枚掉落的铅球,
~他看见木柜子下方地面上趴着一个人,身体下流了好多血,
~根据体育老师们所说,铅球原本就被放置在木柜子上,铅球的重量均为5kg。
~铅球与地面接触的部分并没有血迹。

分析7:
        方明山的裤子膝盖及小腿正面有灰尘,想必他当时的姿势是跪爬。现场木柜子上距离地面80厘米的位置有个明显的撞击痕迹,证实了是方明山撞出来的痕迹。头部撞击木柜离地仅仅80厘米高度的位置,也能假设当时他的姿势是跪爬,或者至少也是地下身子。假如方明山保持跪爬的姿势在找发卡,其爬行的速度是极度缓慢的。然而现场有两点不支持方明山撞击木柜是无心之举。
1)6个均为5公斤重的铅球,合计重量30公斤,估计加上木柜的重量至少有45公斤。如果方明山是在黑暗中缓慢爬行,撞击木柜也许只能让它轻微晃动。
2)假设反驳以上的点,所有的铅球都在一个不平衡的状态,轻轻一碰就会滚下来。那么“木柜下方的灰尘分布来看,它的位置也较原来有些许偏移。”这点可以看出当时方明山撞击木柜的那一霎那,其力道是如何的大,才能把摆着45公斤木柜撞偏。
        符合现场和尸体上留下的痕迹可以推理,方明山当时头部向着木柜,身体保持着跪爬的姿势。忽然其来从后面有一道很大的推力,把他整个人推向木柜并且把木柜撞偏,木柜上的铅球滚动而全数落下。其中三颗铅球集中地落在方明山的后脑,把他给砸死了,所以方明山死亡的姿势是趴着。还有一点线索证明我这项假设是,当铅球砸中方明山头部后立刻散落在四周,而方明山头部的创口才开始渗出鲜血,这形成了“铅球与地面接触的部分并没有血迹”的现象。方明山的死,不会是一场意外。

原文8:
~主任为了偷懒,悄悄把备用钥匙放在被封住的窗户的顶处夹缝里,这也是体育老师和音乐老师们都私下知晓的。当然,偶尔来帮忙的佘老师也知道。
~仓库背阴地处偏僻,佘老师垫脚伸手将钥匙从夹缝取出来,
~右手的指头上沾有和门栓上一样的机油,沾的最多的是右手食指和拇指,其他指头沾到的比较少。
~在淤青和木柜撞击痕迹位置上都发现了些许青苔。
~方明山说是方白鹿用了很久的发卡掉了,孩子闹着要他陪着来找。
~死者位于前两天佘老师闹误会的那块垫子上

分析8:
        道理上知道仓库钥匙藏匿的地点,只有主人、体育老师、音乐老师、佘耀这四人知道,其实方白鹿看见佘耀去钥匙,他也是知情人之一。方白鹿只有一个发卡,所以他特别珍惜,不惜要求方明山陪同回到仓库寻找。方明山不知道钥匙藏在哪儿,方白鹿只能自己取。然而方白鹿的身高不足以取得钥匙(佘耀都需要垫脚才拿到),方白鹿只能在附近搬几块砖块垫高,好伸手摸到窗户顶处夹缝里的钥匙。方白鹿极可能把钥匙交给方明山,让他把仓库门打开(方明山手上沾着和门栓一样的机油),然后就开始找发卡。
        这里最大的疑点是在方明山头上的青苔,是怎么沾上去的?假设青苔的来源是砖块(地上湿气中,地上的砖块容易长青苔),是方白鹿取来垫高的砖块,手上蹭上。这也解释门锁上没有青苔的痕迹,是因为是方明山打开门。第二个假设,是方白鹿在仓库找发卡时在地上蹭上的,因为仓库地上也许潮湿。首先根据分析7,方明山死前的姿势是跪爬,死在垫子上,只有头上的淤伤处有青苔,这是什么情况?难道是方明山要在垫子上猥亵方白鹿,而头上的青苔是方白鹿想要推开方明山而留下的?

原文9:
~而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经过方白鹿同意后,校医当场粗略的检查发现,方白鹿的下体确实有撕裂的痕迹。
~“白色的水...很臭...很难吃。”
~因此我也去做了结扎手术!”
~此时方明山推门进来反手锁上门……“行了别磨蹭,做今天的作业吧。”
~但是一个营养不良的小女孩怎么能比得过一个成年男子呢?而她脸上的愤怒和惊恐,还有嘴里不断大喊着的“给我!”都正中佘耀的下怀。
~方明山两手位于头前方的地面上,左手还握着他的华为智能手机但已经没电

分析9:
        男性结扎手术,是在输精管处绑扎或者切断,让睾丸产生的精子无法往体外输出。如果佘耀是猥亵方白鹿的人,他口中所说的“白色的水”是绝对不会出现。而且谜题中没有线索影射或者暗示,佘耀是个恋童癖。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方白鹿的下体有撕裂痕迹意味着他的确被人侵犯了。谜题的一开始,方明山进入方白鹿的房内并且把门锁上,而且不关心女儿的他竟然督促女儿“做作业”?这作业应该是指方明山侵犯方白鹿吧!
        方白鹿对手机的摄像的反应如此大,难道方明山侵犯方白鹿,也是用手机拍下过程?所以拍摄这个举动对方白鹿而言是一种阴影,是一种刺激?在这里很好奇的一点是,孟吴月他不知情吗?条件不好的住宅隔音一般不会太好,而且空间有限并不能保护隐私,我相信孟吴月是知情的。思想保守封建的女性,一出生就被灌输女人必须靠男人、男尊女卑、丈夫是天这些烂道理。也许孟吴月愿意牺牲方白鹿,认为丈夫侵犯自己的女儿,总比他到外头鬼混好。

原文10:
~他穿着男士长裤,腰间别着一条皮带。……金属皮带扣大部分区域有被擦拭过的痕迹,在皮带扣下侧意外发现半枚没被擦掉的属于佘耀的右手拇指指纹。
~左手还握着他的华为智能手机但已经没电,警方将其充电开机后并没有发现什么有用的信息。

分析10:
        分析6有提到,佘耀在这件事没有明确的不在场证明。分析8和9相信,方明山正在仓库对方白鹿做禽兽的事。分析7假设了,有人在后方推了正在跪爬姿势的方明山一把。结论是在这件事上必须有第三个人的牵涉,他就是佘耀。根据谜题提供的插图,上晚自习的老师和学生是初中,上课的地点与仓库相隔了一栋小学部的建筑物。佘耀的补习班教室和器材仓库,两者非常靠近。一定是方明山和方白鹿在仓库的动静,吸引了在备课的佘耀好奇心,来到仓库一探究竟。
        当佘耀看见方白鹿正在被跪爬着的方明山欺负时,佘耀情急下冲进了往方明山后面推了一把,才酿成这次的悲剧。可以想象,方明山当时的裤子是出于半脱的状态;佘耀把方明山的裤子穿好,也把皮带系好。佘耀特别处理(擦拭)皮带金属部分的指纹,为了不留下线索,可惜疏忽了。佘耀应该处理了方明山手机里头的档案,为了不让方白鹿被侵犯的事曝光。其实,佘耀为方明山穿裤子和处理手机里影像的举动,到底是为了布置现场呢?还是为了保护方白鹿日后不在众人鄙视的目光下生活?只有佘耀自己知道。


方明山密室分析

原文11:
~仓库门没有锁,他推门却发现门似乎在里面被锁上了。
~从不足1厘米的门缝往里看,门栓已经从里面拴上。
~两人一起用力,随着几声金属落地声,他们终于把门撞开了……墙上的门栓挡板有轻微的变形,门上的门栓挡板则是直接飞了出去,上面的金属门栓的插销已经有轻微弯曲,锁片则是完好的被没上锁的挂锁卡在插销上。
~门栓确实是撞门之后飞出去的,但是插销底部的机油不但有被剐蹭的痕迹,而且从插销的杆到近门方向还有一些垂直于插销间隔3毫米左右深浅不一的划痕。
~他们还尝试用磁铁,并没有吸起来插销,
~甚至还有平时修理工用的装有扳手螺丝刀等工具的工具箱也放在这里。
~在挂锁和插销的杆上找到了方明山的指纹以及其他一些老师、学生的指纹。

分析11:
        两位老师把门撞开以及证人的供词,仓库的确是从里面上锁了,而且仓库通风口没有其他人翻爬,排除犯人利用通风口离开。警方尝试利用磁铁制造密室失败,排除密室用磁力的帮助下完成。方明山手上有门锁机油的痕迹,但是只能说是在他生前沾上的而不是遇害后沾上。
        根据现场门锁的情况,我们进行实体模拟,请参考图2。门缝是1厘米宽,也就是10个毫米,许多工具都能够伸进去门缝,从外头推动里侧的插销。根据谜题中曾提及的工具,平头螺丝刀是一个极其适合的工具。因为锁具是上过机油,所以摩擦力会大幅度减少。请参考图3,如果用平头螺丝刀把插销托起,一点一点把插销往墙的方向推,会形成“插销底部的机油被剐蹭的痕迹”以及“从插销的杆到近门方向还有一些垂直于插销间隔3毫米左右深浅不一的划痕。”。插销底部被剐蹭是因为被托起后往墙的方向推,3毫米左右深浅不一(每次力度都会有变化)的划痕是平头螺丝起子与插销之间的摩擦所形成的,也说明了插销的移动是持续性、规律性的工作。

原文12:
~还有整齐摆放在铁架子上的廉价鼓号队乐器,
~这两块钱一根的跳绳都是打着结在凑合着用
~为了防盗,把窗户用木条从外封死,又在东西两面墙距房顶10厘米处各开了个6寸见方的通气口。

分析12:
        至于如何在门内侧把锁挂上,相信在毫无准备的佘耀会就地取材。文中提及的道具,有敲击鼓的鼓棒,和跳绳的绳子。图4是如何在通风口,用跳绳和鼓棒接成一直长杆,提着挂锁把它挂在锁耳的示意图。由于跳绳和鼓棒都是处于未整理的状态,只要完事后把这些都解开还原,通过通风口往里头一扔,谁都不会想到这些工具曾被用过。根据原文6的提及,方白鹿是在2145先离开学校,而佘耀是在2200才离开学校。佘耀留在仓库,布置密室。


孟吴月中毒案

原文13:
~孟吴月习惯性将筷子倒过来,用红色的尾端当公筷把10岁方白鹿碗里的红烧排骨挑进了6岁方青涯的碗里
~明天爸给你买两斤排骨叫你妈单独给你做个清淡点的,再放点枸杞红枣你还在长身体,多吃点肉。
~混着老鼠药送给厨房里偷吃的老鼠上西天了。
~着魔一般买了排骨在家里炖汤,每天中午盛了三碗饭放在桌子上,自己吃完饭之后再夹几块清炖排骨到另外两个碗中,仿佛丈夫和儿子马上就要回家。
~等到6点半吃晚饭时候,再默默把另外两个碗里的饭吃掉,把碗筷洗掉之后躺在床上发呆。
~并在她的筷子尾端检测到了微量的老鼠药成分,这药就是她家厨房用来药老鼠的。

分析13:
        孟吴月的死,我们组员很挣扎。非常有限的线索,再根据所有推理都需要有证据的情况下,孟吴月的死是自杀。非常符合死者在短时间内失去人生最重要的两个亲人后自寻短见,符合自杀前了了生前的遗憾,陪丈夫和儿子吃最后晚餐。儿子遇害前,孟吴月曾口头答应要为孩子做清淡一点的排骨,里头有枸杞红枣。文中,中午的时候孟吴月习惯性的把筷子倒过来,用尾端当公筷把几块清炖排骨到另外两个碗中。等到6点半吃晚饭时候,再默默把另外两个碗里的饭吃掉,再把碗筷洗掉。这里最大的疑点是,孟吴月有心思做最后一餐,却没有心思留下遗书
        孟吴月的筷子尾端检测到了微量的老鼠药成分,而她毒发的时间又是在晚上,推理孟吴月做的午饭已经有了老鼠药,因为中午孟吴月没有碰排骨,所以还未中毒。到了晚餐时间,孟吴月把孩子和丈夫的份吃掉,这才摄入老鼠药,毒发身亡。众所周知,老鼠药的毒性不会立刻发作,所以服下老鼠药的孟吴月还有能力把所有的餐具洗干净再躺在床上。这为什么在其他的餐具没有检测到老鼠药,唯独在筷子的尾端才检测到微量的老鼠药。
       不过经过一番讨论,组员得到的结论,更偏向是方白鹿下的毒(详情参阅分析15)。

原文14:
~方明山摸着儿子的头,又给他添了一碗清爽解腻的醪糟汤
~在母亲收拾碗筷转身去厨房的时候,她小心翼翼用筷子蘸了点红烧排骨的酱汁放进嘴里咂吧两下。毕竟再不来两口,一会儿这汤汁就要被废物利用——混着老鼠药送给厨房里偷吃的老鼠上西天了。
~现在她只能等孟吴月上床睡觉的时候悄悄吃电饭锅里的锅巴,吃榨菜喝两口肉汤,再留一点锅巴白天吃。

分析14:
        方白鹿知道每天肉汤都会在饭后被废物利用来杀死老鼠,也知道里面每天都放的老鼠药,那为什么她回来后还会喝肉汤呢?很显然并不是因为不怕中毒,而是知道里面没毒。
        为什么会知道没毒,文中孟吴月虽然有精神失常的症状,但是每天的日常行为,除了,会给死人的碗里夹排骨,行为还是和以前一样,如果方白鹿认为母亲精神失常就不放老鼠药的话,我想是不会的,所以她一定是做了什么,才能喝到没毒的肉汤。
        只要把枸杞和老鼠药调换,孟吴月把枸杞错当成老鼠药加了进去,就可以让方白鹿回来之后还有肉汤喝。

原文15:
~“谢谢啊,是我女儿多好。”佘老师揉了揉她的头
~“现在的你,就像关在这个房子里,我给你开了一个窥探外界广阔天地的小窗,但是你并不能从这里那里钻出去。想要出去,就要有拉开那扇门的气力和在险恶社会生存下去的能力。希望在这个岔路口,你能有自己的判断。”

分析15:
首先我们要先了解枸杞的颜色和味道,以及老鼠药的颜色和味道。
#根据网上对枸杞的介绍如下:
“正常的枸杞多为赤红色或偏暗红,皮干而肉滿。正常枸杞只有其清香的味道。 枸杞热水浸泡后呈淡黃色,且酸中帶甜”。
然而劣质的枸杞会进行加工染色,根据网上如何识别的介绍如下:
“熏蒸处理过的热水浸泡後呈砖红色,有苦味甚至辣味。如果碰到顏色疑似為熏蒸過的枸杞,可先闻闻味道,经硫磺熏蒸过的枸杞一般闻起來会有明显的酸味或刺激性。”
#根据网上对老鼠药的介绍如下:
“一般老鼠药都是稻谷外面染色加药的,很多都是无色无味的,可能有点稻谷的气味吧,我见过的老鼠药水居多是红色的。”
“一点 肉香味 吸 引老鼠的。”

        由于方家做了醪糟汤,而其配方里含有枸杞,可以知道方家有枸杞,方家的家境不是十分富裕,相信买的枸杞红枣不是品质最好。孟吴月在儿子和丈夫死后的日子,是过得非常有规律,就是做午饭,然后晚上吃掉中午的饭,洗了餐具后休息。如果方家的老鼠药是颗粒状,也是红色呢?这外形和枸杞似乎差不多。过着行尸走肉的孟吴月,无论判断力和五官的感应都会下降一个档次,用掺了老鼠药的枸杞做排骨汤,再把有点不同味道的汤喝下,一点也不奇怪。而最后机会往枸杞下老鼠药的,就是方白鹿了。只要孟吴月死后,方白鹿把剩下未煮的枸杞就大功告成。退一步,如果孟吴月不死,也可以把这一切归咎于自杀或者意外。
        方白鹿有这样念头的,对他最大影响的就是佘耀对他说的两句话。第一句,是在方白鹿埋下“佘耀会领养我当孩子”的念头。第二句话,是方白鹿需要在黑暗中的生活生存下去,就必须做选择和行动的勇气。方白鹿最好的选择和期盼,就是成为一位孤儿,被佘耀夫妇收养。
孟吴月身为母亲没有做到一视同仁,身为母亲他没有做到保护好方白鹿,身为女人他纵容悲剧发生在自己的女儿身上。也许,方白鹿对孟吴月的很,超过方明山。


案件还原:

        方白鹿被方明山猥亵、侵犯,谜题没有清楚地描述是第一次,还是多次。当方白鹿受了委屈,在自己崇拜的佘耀面前,方白鹿崩溃地抱着佘耀痛哭。只可惜被邓青云目睹,为了报复佘耀的课堂惩罚而扭曲事实,诬赖佘耀猥亵方白鹿。方白鹿与校医的对话,确实了方白鹿被侵犯的事实,然而大家都误会了犯人是佘耀。方明山夫妇接到通知,不敢立即到来学校了解,是因为担心东窗事发?此事被方青涯知晓,向来为姐姐出头的他知道邓青云的所作所为,约邓青云来自家楼上的露台打上一架。

        方青涯和邓青云两人在露台打架,方白鹿在一旁观战。心情不好的佘耀上台抽烟,用电话的摄像功能把他赶走三人的过程拍下。然而忿忿不平的方青涯不肯就此罢休,出言挑衅邓青云回去刚才的露台继续未了的事。在第二次的打斗过程,邓青云也许是无意,也许是有心,邓青云用晾衣杆捅向在露台的方青涯,方青涯失去平衡,挂在露台上。方白鹿见状,立刻死死捉紧方青涯的尚挂在露台的左手,想用尽气力把方青涯拉上来。方青涯左手没了力量松手了,方白鹿却还死死捉着方青涯的左手不放。只可惜他们之间的体重相差过大,瘦弱的方白鹿反被拉下去的风险。方青涯情急下哀求方白鹿松开手,因为如果方白鹿不松开,会两人一起坠楼。也许方青涯牺牲自己拉开方白鹿的手,也许是最后方白鹿放弃了松开手,没人知道。但是第一时间上来的佘耀夫妇,得知一切后发现这是洗清猥亵方白鹿的好机会。佘耀拿着邓青云的把柄,要求邓青云向校长澄清误会的来龙去脉。在佘耀的劝说,方白鹿也担心说出真相会让他在方家的处境更加悲惨,随后方白鹿选择了隐瞒。

        方白鹿身无长物,其旧发卡对他而言是极其珍贵之物。在没有办法下,方白鹿只要央求喝了有几分醉意的方明山,陪同下回仓库找发卡。方青涯的逝世,方白鹿期待的也许是现在他是唯一的孩子,方明山不会再伤害他。方明山和方白鹿来到仓库,方白鹿叠上地上的砖块,好让他能拿到藏在窗户上方缝隙的钥匙。方明山打开门后,方白鹿摸黑找发卡。几分醉意的方明山心情郁闷需要发泄,悄悄地把门带上(可惜失败),把方白鹿按在垫子上实施侵犯。方白鹿不从,沾着青苔的双手往方明山的头部拼命推。方白鹿的呼叫声,引来在不远处补习班教室备课的佘耀,前来仓库一探究竟。这时,方明山已经把腰带解开,裤子也许脱一半,更可能方明山的智能手机正进行拍摄。佘耀部分青红皂白从后面把方明山一推,跪爬姿势的方明山失去平衡,撞向放铅球的木柜。而沾有青苔的头部撞向木柜,留下痕迹之余,其强劲的力道让木柜上的铅球纷纷落下。其中3颗铅球,集中地砸在方明山的后脑。佘耀让方白鹿先回家,更要求方白鹿在这件事上守口如瓶,佘耀留下来善后。方白鹿回家后,佘耀整理好方明山的衣物和裤带(无意留下指纹),并且利用仓库原有的工具,制造了一个密室。

        方白鹿对佘耀一直以来都有好感,在方青涯和方明山两起事件后,方白鹿更渴望他能成为佘耀夫妇的养女。特别是佘耀在仓库对他说的那番话,方白鹿相信自己的命运必须自己争取。孟吴月对方白鹿的厌恶,让方白鹿对这个家没有丝毫的留恋,方白鹿确定把自己变成孤儿,让佘耀夫妇能名正言顺的收养自己当养女。方白鹿完全摸透孟吴月的生活规律,把老鼠药混进枸杞。方白鹿只要耐心等待,等孟吴月误服下老鼠药后毒发身亡。方白鹿第一个发现孟吴月的死,只要警方来以前,处理掉还没煮的枸杞(混有老鼠药)就没有人知道他下的毒。警察只会把一切归咎为孟吴月受不了打击而草草结案。

后记:
关于崔媚意外流产一说,所有的组员都有一个很荒唐的念头。方青涯玩捉迷藏,方青涯推到崔媚是意外,然而从门外锁上会不会是方白鹿?玩做迷藏一定多过一个人参与,方青涯会叫上姐姐。方白鹿外面上锁未必一定能让崔媚流产,但是佘耀夫妇如果有了孩子,方白鹿被收养的可能性就没有了。这是我们组的黑暗思路,线索外的猜疑。如果这揣测会影响打分,请忽视。

作答过长,谢谢评委的用心。

图1

图1

图2

图2

图3

图3

图4

图4
匿名
| 发表于 2020-8-7 20:24:18 | 2020-8-9 19:57编辑
一、人物关系和故事背景

从文中对于三起命案发生前的一些描述,可以得到以下线索:

1、方家父母重男轻女思想严重,对方白鹿有虐待行为。

2、方白鹿喜欢佘耀老师,甚至希望佘耀夫妇能领养自己。

3、佘耀是方白鹿的老师,两家也是同一栋楼的邻居。他关心学生,有事业心,有正义感。

4、流产事件对于崔媚是重大打击,使得她对于方家父母和方青涯有一定的怨恨,同时她对于方白鹿有同情、喜爱之情。

5、方青涯和姐姐私下感情还不错。

6、邓青云是方白鹿的同桌,学习差,考试时会抄袭方白鹿,课下会和方家姐弟一起玩。

7、方白鹿长期遭受方明山性侵。关于这一点,文中有不少证据:

①“校医当场粗略的检查发现,方白鹿的下体确实有撕裂的痕迹”,这句话说明方白鹿确实有遭受过性侵。而且方白鹿说的那些“虎狼之词”,如果没有亲身经历,一个10岁的孩子也很难编造得出来。

②校医的问话,“是不是以前被欺负过?”“是不是曾经被强迫做了不愿意做的事情?”以及后来使用的“对方”一词,都没有直接问是不是佘耀老师做的。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方白鹿的话并不是针对佘耀。如此严重的性侵事件居然因为邓青平的“翻供”而不了了之。想必也是方白鹿否认是佘耀对其进行性侵。

③其实题目从第一部分就暗示了方明山是个“鬼父”。他进女儿卧室后会反锁门,这就很反常。作为成年男人抢夺棒棒糖,并扯掉糖纸,总不会是抢来吃,大概是准备将其当做很污的道具。他从语言到行动对方白鹿都十分粗暴和无情,而且并不关心方白鹿的学习成绩和学校的表现。所以不大可能是真的来督促或辅导方白鹿写作业,所以这里的“作业”大概是指的一些丧尽天良的事情,已经例行化,日常化,才称其为“作业”。所以我们可以判断,方白鹿遭到的性侵,就是来自方明山,而且是长期性的。

④方白鹿在仓库对佘耀的行为显然有诱惑之嫌。她因为长期遭受性侵,不仅早熟。而且扭曲。大概她认为用这种方式可以“报答”老师,以及获得老师更多的好感。

以下分析均以这七条线索作为前提。

二、方青涯坠楼案

结论:方青涯因危险玩耍,意外摔到露台外面。方白鹿在此过程中有意促成意外,并在施救过程中做小动作,导致方青涯坠楼身亡。

证据:

1、佘耀第一次看到三个孩子在露台玩,方白鹿背抓栏杆观战,是最安全的一个,方青涯只有六岁,和邓青云一起打闹,无论体力,平衡能力,判断能力都比对方差很多,因此他无疑是最危险的那一个。佘耀拍着视频现身时,方白鹿的表现和邓青云的正常孩子的反应形成对比,说明她心里明白这样玩耍的危险性。但是作为姐姐的方白鹿,并没有制止方青涯,似乎是在有意促成意外的发生。而方白鹿发现被佘耀拍下视频后的反应,一方面是害怕父母的责难,一方面大概也是配合佘耀反转形象的一种表演。

2、佘耀把孩子们都赶走以后,把天台的铁门锁上并录了像,天台高层其他住户在这之后也没有开门。可见后来上天台的人并不是通过铁门上去的。楼梯口塑料框窗户的玻璃已经没有了,离地1米,边长一尺多,尺寸和高低,对于孩子来说,是可以钻出去的。窗框上有很多孩子的脚印和指纹,说明小区的很多孩子已经习惯于从这里爬到天台上去。前面佘耀看到过“落着灰的白色塑料窗框”,而后来“方青涯身上的衣服上面附着了一些灰尘”,应该就是方青涯钻窗户的时候蹭到的灰。可见,方青涯等人就是从这里又去的天台。而方青涯坠楼后,其他人也是从这里离开天台的。而且跟方青涯一起上天台的也都是孩子。

3、事件无关人士张大婶隐约听到有小男孩的声音说“公平起见,还在原来的地方继续”,这说明有不止一个孩子又回到了天台玩耍。而露台对于方青涯、邓青云、方白鹿这三人来说,才是“原来的地方”。“公平起见”这个词说明之前正在进行某种“比赛”。那么从佘耀之前看到的情景,方白鹿只是个观战者,打斗的是方青涯和邓青云。也就是说至少这两个男孩又回到了露台。
而且张大婶在提到听见的的两句话时使用的是不同的主语,第一句是“小男孩声音”,第二句是“有人喊”。可见两句话不是同一个人说的。结合现场情况,“放开我,你撑不住了”这句话应该是坠楼前的方青涯所喊。那么对应的,第一句小男孩的声音就只能是邓青云。
“方白鹿和邓青云一致说他们当天在被佘耀赶出天台之后就在楼道里玩了一会,方青涯提议再去天台,但是他俩不同意就没跟着去,而是继续再楼道里玩。”这段证词说明两个孩子都在说谎,对真相有所隐瞒。所以应该是三人当时都上了露台。

4、方青涯坠楼的露台东边边缘找到了他右手四指扒墙痕迹和指纹,可见他临坠楼前曾有一个右手单手扒边缘的悬空状态,有可能是在露台上蹦跳的过程中摔倒了,这应该就是他坠楼的原因。左手手腕上有环状淤青,结合张大婶听到的“放开我,你撑不住了”,说明当时有人抓住他的左手,试图拽住他,那么从位置上看,拽他的人应该在露台上,要么是邓青云,要么是方白鹿。

5、方青涯胸前的伤痕应该是撑衣杆的叉头留下的,无论尺寸还是形状都很符合。他两只手手心里的伤口还有木质倒刺,可见他曾经双手用力抓住过一根木质的撑衣杆,而且撑衣杆的叉头抵住过他的胸口。从位置上来看,崔媚有可能做出向方青涯伸出撑衣杆行为的可能性。但是崔媚的撑衣杆是竹制的,而且是新买的,按理来说不会有倒刺,更加不会出现木质倒刺。所以这根撑衣杆可以确定不是崔媚伸出的。文中有这么一句“但是她很喜欢这个经常来天台帮她晒衣服的懂事小姑娘”,可见天台也是可以晾衣服的,所以天台上极有可能放的有一些旧的撑衣杆,或者是被人遗忘的,或者是有人故意放在这里,给大家提供方便。所以当时在天台上,有人曾经向方青涯伸出过一根木质的旧的撑衣杆,试图把他拉上来。

6、综合4和5两条,可知当时天台上曾有人试图救方青涯,采取过两种施救方式。一种是抓左手,还有一种是用撑衣杆拉。从之前佘耀看到的场景,方青涯和邓青云跑着玩,方白鹿站在栏杆处观战。邓青云离方青涯更近,所以用手拉方青涯的应该是邓青云。方白鹿离得远,来不及拉,但是她帮崔媚晾过衣服,知道撑衣杆在哪里,所以迅速地找到后拿了过来。因此用撑衣杆拉方青涯的是方白鹿。

7、方青涯双手抓住撑衣杆后,为何反而松手掉下去呢?按理来说双手抓住撑衣杆会比较好受力。加上方白鹿可以和邓青云两个人一起拽他,其实是可以拽上来的。从方青涯胸前的伤口可以推断,曾经被撑衣杆的叉头扎到过,也就是说方白鹿递给他撑衣杆后不仅没有使劲拉他,反而往前扎了他一下,这才是他放手掉下楼去的原因。这个动作非常细微,从表面上看和救人没什么区别。在一旁气喘吁吁,惊魂未定的邓青云未必能看出来。

8、综合以上7条,还原当时的过程:孩子们被佘耀赶出天台后。邓青云和方青涯不甘心,还要去天台玩,方白鹿没有表示反对(甚至有可能是她主动怂恿两个男孩)。三人从楼梯口的窗口再次进入天台。邓青云说:“公平起见,还在原来的地方继续”。于是三人又来到露台陆续之前的危险游戏。不久方青涯不慎踩空,邓青云眼疾手快,拉住他的左手,他自己用右手扒住露台边缘。邓青云拉得很用力,但是也快支撑不住了。所以方青涯喊“放开我,你快撑不住了”。这时方白鹿从天台上大人晾晒衣物处找来了一根木质的破旧撑衣杆,递到方青涯的手边。方青涯先用右手抓住撑衣杆,邓青云也放开手,让方青涯用两只手拽住撑衣杆。但是这时方白鹿把撑衣杆往前一伸,戳到方青涯的胸部,方青涯痛到,手一松,坠落下去。

9、方青涯坠楼后的第二天早上。邓青云到学校改口,为佘耀洗清了冤屈。他为什么会有这种转变?是谁让他改口的。很明显是方白鹿。因为虽然实际上方青涯是方白鹿扎下去的,但邓青云并不知道,再次去露台玩是邓提出来的,方青涯是和他一起玩才摔倒的,最后也是邓放手后,方青涯才掉下去的。所以方白鹿一定可以利用他这种自责和害怕的心理要求他干一些事情。方白鹿和他一起“串供”,说两人没有去过天台。条件就是第二天到学校给佘耀洗清冤屈。

10、从崔媚所在阳台的角度,她是可以看到露台上的大部分场景的。但是她没有对警察说出所有的实情。一方面是出于对方青涯自己方家父母的记恨,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护方白鹿。因为如果别人知道方青涯坠楼的时候,方白鹿在场。方白鹿是有可能遭到父母的责难的。

动机:方白鹿对弟弟的恨意可能自己也没完全觉察到。就是潜意识地希望弟弟去死,所以消极地看管弟弟,施救的最后一刹那心念一转,就痛下杀手。这就是父母重男轻女,偏心,埋下的仇恨的种子。

三、方明山之死案

结论:方白鹿把方明山带到学校仓库,利用架子上的铅球设计意外,砸死方明山。然后向佘耀求助。佘耀改动了现场,并制造了密室。

证据:

1、显然方明山不是那种为了帮女儿找发卡会半夜出动的父亲。尤其是在儿子坠楼的第二天。那么他们九点钟还往学校仓库跑,显然还有别的目的。应该是要找一个僻静的地方性侵方白鹿。但是学校仓库这个地方显然方明山是没有机会知道的,只能是方白鹿告诉他,并带他过去的。

2、从题中看出方明山禽兽不如,但同时又重男轻女,很疼爱方青涯。所以方青涯之死对他应该打击很大,喝了很多酒大概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不在家里性侵方白鹿,大概也是因为这种心理障碍。发卡只是一个借口,也许真的是头天方白鹿纠缠佘耀的时候丢在那里的,也许是方白鹿自己放在那里的。

3、挂锁和插销的杆上有方明山的指纹,他的右手还有机油,钥匙装在他的裤兜里。这些迹象都说明方明山是自己拿了钥匙开门进来,并且曾把门从里面插上。钥匙的位置应该是方白鹿告诉他的,因为方白鹿跟佘耀收拾过体育器材,亲眼看到过佘耀从窗户缝拿钥匙。方明山如果真的是为了找东西,就没有必要把钥匙从锁上拿下来装起来,更没有必要从里面插门,所以方明山是插上门企图性侵方白鹿。

4、方明山的死因显然是因为头撞到了垫子旁边的架子,使铅球落下砸到头后受伤所致。方明山头上的淤青和架子上被撞击和位移的痕迹都可以证明这一点。从架子被撞的位置(80cm)看,他当时是一个跪着往前猛然用力弯腰的状态。从架子下面的发卡看,很像是要拿发卡的时候撞到了头。但是先不说方明山会不会去帮女儿拿发卡,即使是拿发卡,也不需要如此用力过猛的动作。所以可以推测他用力前倾,要么是受到外力的冲击,要么就是主动扑向什么东西。那么结合前面分析的方明山进仓库后就插上了门,后面不可能出现外人,方白鹿一个瘦弱的小女孩也不可能推那么大力。所以只有一种可能,当时方明山是正要扑向方白鹿。

5、从伤口位置看,方明山是连续被铅球砸中头部三下,甚至来不及躲避就昏迷了。所以手中的手机肯定不是受伤后拿出来求救的。仓库里没有照明设备,当时又是晚上,所以要照明除非用手机电筒,方明山手中的手机应该就是这个功能,之所以会没电,也是因为一直开着手电筒。但是从方明山要做的事来看,他又不应该会用手电筒,因为仓库发出的光线可能会引起学校里其他人的注意。

6、方明山裤子膝盖和小腿有灰尘,额头有青苔。说明他曾经在垫子以外的地上跪过,头也在地上蹭到过青苔。文中说仓库“背阴”,所以青苔应该就是在仓库里蹭到的。那么这个动作说明他曾经在仓库里来回摸索过。

7、结合5和6两点,可以推测出方明山最初进仓库的时候并没有用手电筒。所以在黑暗中蹭到了灰和青苔。但是后来方白鹿凭借自己对仓库情况的熟悉,悄悄躲了起来。方明山为了寻找方白鹿,才打开手机的手电筒。

8、方明山的皮带扣有被擦拭的痕迹,还发现了佘耀的半枚指纹。说明佘耀曾经帮方明山系过皮带,而且尝试清理过指纹(佘耀随身携带纸巾)。这种动作在方明山清醒状态下是不可能的,所以他当时应该已经死了或者说处于昏迷状态。也就是说,佘耀参与了此事,且方明山在死前或昏迷前皮带是解开的。

9、方明山死后仓库的密室是可以人为制造出来的。具体方法是在门内先把锁挂好,用螺丝刀把锁片带着螺丝刀卸下来,这样插销就可以带着锁向右移动了。同时为了掩盖锁片被卸过,把门上挡板的螺丝也拧松。然后人到门外关上门后,通过门缝用尖嘴钳或铁丝之类的东西夹住或套住插销的杆,一点一点地向墙上挡板上的插座里移动,直到彻底插进插座。
关于这个手法,有如下证据:
①从受力的角度分析,受到撞击后最可能被损坏的应该是墙上的挡板。但是事实正好相反。而且不久前体育老师刚刚整修过挡板门栓。可见门上的挡板和锁片是被人松动过。
②插销杆的划痕说明有人在门外通过门缝移动过插销杆。
③因为锁挂在上面,等于把插销固定了,因此要移动插销只能把锁片卸下来,使其悬空左右才能移动。
④仓库放着工具箱,里面的工具能够满足这种手法。

10、佘耀辅导班的教室从位置上看离仓库很近,窗户还对着操场,也就是对着仓库。时间上,方家父女去仓库的时候,佘耀正好在辅导班教室。佘耀有可能看到方家父女进到仓库,从而主动下来查看情况;而方白鹿也能看到辅导班教室的灯光,甚至跑去向佘耀求助。

11、综合以上10点,还原当晚案发过程:
孟吴月因儿子的死自我封闭,两耳不闻窗外事,躲在床上。方明山也心情郁闷,喝了不少酒。看到方白鹿,又想对其做禽兽的行为。方白鹿假装对父亲说自己的发夹掉到学校仓库里了,趁机介绍了一下仓库多偏僻,没有灯之类的情况。然后说自己知道钥匙放在哪里。方明山听了觉得是个不错的场所,就假意要帮方白鹿找发卡。带着方白鹿于9点15分一起到了学校仓库。
方明山在方白鹿的指引下找到钥匙,开了锁进入到仓库里,并把门插上。然后就脱掉裤子,跪在地上要强奸方白鹿。方白鹿趁黑躲到了架子附近。方明山在地上摸索了一会没有找到方白鹿。就打开手机电筒照亮,看到方白鹿后震怒地向架子扑过去,结果因为光线不好,他不熟悉环境且喝酒,跌跌撞撞地头碰到架子上,被滚落的铅球砸中,重伤昏迷。
随后方白鹿到辅导班教室找到佘耀,对他说方明山在仓库要强奸自己,结果意外撞到架子,被铅球砸死了。并且坦白了自己一直遭受的性侵。佘耀既愤怒又心痛。他看了现场后就让方白鹿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先回家。自己留下来收拾现场。
为了保护方白鹿的名誉和以后的生活,他把方明山的裤子穿上,皮带扣好。隐藏了方明山性侵女儿的丑事。发卡可能也是他放到柜子下面的,目的是伪装成方明山找发卡时碰到的头。但是他在用纸巾擦拭皮带上的指纹时,不慎遗漏了半枚指纹。
随后佘耀用工具箱布置了密室,然后就离开学校回了家。

11、头天方白鹿和佘耀纠缠的时候,佘耀其实正准备收拾架子上的铅球,还提过一句铅球放在架子上可能会砸到人的话,但是被邓青云及其他人打断了,所以最终并没有收拾铅球,而且方白鹿知道这一情况。方白鹿熟悉仓库的种种情况。而且佘耀当天下午宣布第二天补课,方白鹿也会知道佘耀会“像往常一样”去辅导班教室备课。所以整件事情,包括方明山被铅球砸死,包括佘耀被卷进来帮她收拾残局,应该都是方白鹿的计算。

12、方明山是失血过多而死的,也就是说有可能佘耀看到他的时候还没有完全死,但是佘耀没有救他,除了有一种替天除恶的使命感。多半也有一些报复的成分:方明山死的时候被锁在密室,手机没电,学校没人…等等,都很像半年前崔媚被困在化学实验室的情景。那次事件使夫妻俩失去孩子。所以佘耀也让方明山以这种方式结束生命。

动机:

方白鹿对尚有一丝感情的弟弟下手以后,就更加没有什么顾忌了。方明山对待她如此禽兽不如,当然动机就是仇恨。而且把佘耀卷进来,是为了博同情利用老师帮她,更是为了让彼此的命运捆绑得更加紧密。

四、孟吴月之死案

结论:孟吴月是被方白鹿投毒致死的。

证据:

1、排除了外人作案,要么是孟吴月自杀,要么是意外,要么是方白鹿投毒。

2、从死亡时间算,孟吴月是晚餐时吃下的毒药。而文中说过孟吴月晚上不做饭。吃的是中午给丈夫和儿子盛的两碗饭菜。那么毒就应该在这两碗饭菜里。但是中午孟吴月已经吃过同样的饭菜,并没有在午饭时中毒。可见饭菜本身是没毒的。毒是通过她用筷子尾端夹菜这个习惯性动作,投到那两碗饭菜里的。后来筷子尾端检测出的毒药也证明了这一点。如果是自杀就直接放进饭菜了,不会这么麻烦。所以排除自杀。

3、检测出的毒药是微量的。是因为孟吴月有晚饭后洗碗筷的习惯。洗后还能被检测出,说明之前放的毒药量并不小。排除被老鼠意外沾到。

4、了解孟吴月最近生活习惯的只有方白鹿。所以她可以在上学之前在母亲筷子的尾端涂上毒药。这样孟吴月中午不会死,晚饭时才会死。她有了不在场证明,不了解孟吴月习惯的人就会排除她作案的嫌疑。

动机:

孟吴月一直虐待方白鹿,对于父亲的性侵行为装聋作哑,成为帮凶。方白鹿大概以为父亲和弟弟死后,母亲可以对自己好一点。可是几天下来,虐待变本加厉。让方白鹿感到绝望。而且因为孟吴月的存在,方白鹿也不可能被佘耀夫妻领养。所以这就是方白鹿毒杀孟吴月的动机。
尚未登录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