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青涯事件: 造成方青涯身上伤痕的器械就是崔媚手中的竹制撑衣杆(参考配图)。撑衣杆头部呈U型,两个末端又各分成U型,因此总共是四个尖端,每个尖端都完全一致、符合伤痕的大小;左右两对伤痕间距均为5厘米,而撑衣杆左右两个尖端距离是相同的,一般来说也符合5厘米的距离。 同时,方青涯就是造成崔媚当年流产的罪魁祸首,并且从她面对警察的反应来看一直很难接受自己不能再生育的事实,因此崔媚对方青涯也有充分的动机。虽然崔媚未必会愿意主动杀死方青涯,但当方青涯坠落之前她恰好就在窗前拿着撑衣杆晾衣服,机会摆在面前时,她也很可能加以利用。 从露台上方青涯右手的指痕判断,他即将坠落时右手抓在露台靠近佘耀家的一侧,通过所给参数粗略计算,露台下边缘外侧的顶点距离佘耀家窗户上边缘有1.5米,但是方青涯的姿势为手臂伸直,那么身体应该更加往下,也就更接近佘耀家的窗户。而撑衣杆的长度一般都超过一米,站在窗口的崔媚是完全有能力用撑衣杆将方青涯捅下去的。 [/font] [font=宋体]但是,另一侧的邻居听到有人大喊“快放手”,并且方青涯的左手有环状淤青,说明当时应该另有一人或几人站在露台上,以双手抓着方青涯的左手,并且仅是勉力支撑。方青涯体重仅有60斤,如果是成年人的话应该足够将他拉上来,因此拉着方青涯的人应当是小孩。 这时就需要考虑佘耀把小孩赶出天台之后究竟发生了什么。首先方青涯手中是没有钥匙的,而佘耀思考人生时,发现通风口上落满灰尘,而方青涯的衣服上恰有灰尘,这证明方青涯是通过通风口爬上天台的。张大婶听见小男孩说“公平起见,还在原来的地方继续”,证明爬上天台的除了方青涯一定还有别人,应该就是之前的方白鹿和邓青云。他们继续在露台打闹,结果悲剧终于发生。在露台上抓住方青涯时,方白鹿和邓青云很可能目击了方青涯被崔媚捅下楼去,但他们不敢说。从方白鹿抢夺佘耀手机、邓青云惊恐离开的状态来看,他们都非常害怕自己到天台上玩的事情被家长发现,尤其是知道佘耀录了视频之后。因此被问到的时候,方白鹿和邓青云谎称自己没有再去天台。 因此方青涯事件的真相是:方青涯和另外二人从通风口爬回露台继续打闹,不慎坠楼,抓在露台边缘的时候被崔媚用撑衣杆捅落。
方明山事件: 关于方明山事件,首先分析他的行动轨迹。门卫大爷目击他和方白鹿于九点十五共同进入校园,那么方明山死亡时间可以缩小到九点十五到十点之间。方明山的尸体在器材仓库被发现,死因为失血过多,身体下方发现血迹,而在校园的其他位置没有发现大量血迹;“铅球与地面接触的部分没有血迹”也说明铅球落地之后,方明山才大量流血。因此可以推测仓库就是方明山死亡的第一现场,不存在移动尸体的可能。而且方明山前额的淤青来自仓库里的柜子、后脑撞击伤全部来自铅球,如果凶手在其他地方杀人,也不可能选择铅球行凶。 仓库的窗户都没有人通过的痕迹、仓库门被从里面闩上、备用钥匙在方明山的裤子口袋中,从而方明山的死亡现场是密室状态。如果现场是真密室也即方明山从内部闩门,那么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方明山陪同方白鹿找发卡,九点四十左右让方白鹿先回家并闩上门,自己继续找,由于醉酒额头不慎撞上木柜,木柜上放置的铅球掉落,将其砸死。制造密室的人正是希望警方做出这样的判断。 但是这一密室出现了很多疑点,除了门闩上的痕迹之外,最关键的就是皮带扣上擦拭的痕迹和佘耀留下的指纹。这证明当晚佘耀接近过方明山,并且方明山的遇害时间内佘耀恰好在校园内,因此我们知道,佘耀必然参与了方明山事件。 在这样的前提下,我们开始解决方明山事件中关于仓库的几个主要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谁主动要求进入仓库的? 首先考虑方明山是如何进入仓库的。当天已经很晚,仓库应该是上锁的,那么方明山需要拿到钥匙才能进入,而备用钥匙也确实出现在了他的口袋里。但是备用钥匙一向被存放在窗户顶层夹缝中,而方明山出事的前一天也即9月18日佘老师用过备用钥匙之后也确实将其放回了窗户顶层夹缝,备用钥匙的存放地点只有常来的老师清楚,方明山不可能知道。但是当天方白鹿和佘耀一同来仓库整理物品时,她目睹了钥匙的存放位置。 方明山凭备用钥匙进入了仓库;方白鹿知道备用钥匙的存放位置,由此可以推知方白鹿是同意进入仓库的。理由很简单:如果方白鹿不愿意进入仓库,那么即便遭到方明山的强迫,只要不告诉他钥匙在哪里就可以了。其实很难想象方明山有什么理由非去仓库不可,因此这个结论可以加强为“方白鹿主动要求进入仓库”。备用钥匙存放的位置连佘耀都要踮脚才能够到,身高仅有一米二左右的方白鹿拿不到钥匙,所以需要方明山帮忙。而她对方明山说的理由就是要来找发卡,方明山喝醉的时候就会对方白鹿“善心大发”,所以也没有拒绝。 通过上述检证,我们得出结论:是方白鹿主动要求方明山陪同自己进入仓库,对此的理由是寻找发卡。
第二个问题:方明山进入仓库之后做了什么? 拿到备用钥匙开门之后,方明山可能把钥匙和挂锁一起拿在手中进入了仓库,因为如果挂锁挂在外面,就存在被人锁在仓库里的危险。虽然醉酒的方明山未必清醒到这个程度,但通过后面的分析可以发现,他是否把钥匙和挂锁带进屋内差别不大。 文中提到,器材仓库没有照明设施,结合方明山尸体手中的手机判断他进入仓库之后举着手机,用手电筒功能照明。方明山的指纹留在了挂锁和插销上,并且右手接触到了插销上的机油,可见他进入仓库之后拨动过门闩,很可能是将门闩上了。结合其他几点,我们可以大致推测出方明山在仓库里做了什么: 第一,方明山重男轻女思想很重,对待方白鹿极其粗暴; 第二,方白鹿下体确有撕裂痕迹,并且从她对校医的陈述中可以判断她确实遭到性侵。文中和方白鹿关系密切的成年男性实际上只有佘耀和方明山,然而佘耀做了结扎手术,而从孟吴月“甚至还想立马再怀第三胎”的说法可以判断方明山并没有; 第三,方明山被发现时位于佘耀闹误会的那块垫子上,并且从膝盖和小腿的灰尘判断当时处于跪姿或类似姿势; 第四,方明山皮带的金属扣疑似被佘耀擦拭; 第五,上面指出的,方明山进入仓库之后很可能立刻闩上了门。 从上述五条线索可以推测,对方白鹿实施性侵的人是她的父亲方明山。当天晚上醉酒的方明山与方白鹿二人独处在僻静的仓库中,心生歹意,在垫子上对她实施了性侵。方白鹿挣扎的过程中将方明山撞向柜子,从而他的额头留下了淤青;柜子上的铅球随之掉落,三个铅球砸中方明山,而方白鹿或许由于在方明山身下而没有被砸。
第三个问题:方白鹿的目的是什么? 通过第一个问题,我们知道是方白鹿主动要求进入仓库。但是,方白鹿遭受方明山的性侵,并且从她对于校医的诉说和扑到佘耀怀里哭泣的反应来看,她身心受到巨大的伤害,在这种情况下为什么还要跟方明山两个人在夜晚前往僻静无人的仓库?并且方明山偏偏死在了这间仓库?找发卡这个理由显然太过薄弱了。 合理的解释只有一个:方白鹿想借助仓库里摆放的铅球杀死方明山。18号中午发生误会的时候,佘耀提到柜子上的铅球很容易砸到人,方白鹿显然注意到了这一点。她原本的计划是故意将发卡丢在仓库里柜子附近的角落,坚持让方明山来陪自己寻找,当方明山接近柜子的时候将他推向柜子,震落铅球将他砸死。除了18号,方白鹿还有19号一整天的时间可以找机会去丢发卡。结果方明山对她进行性侵,她在反抗之中同样达到了目的。虽然这样的推测有些过于阴暗,但是方明山对方白鹿的家庭暴力非常令人发指,以至于方白鹿盼望自己被佘老师领养,说明她对父亲的仇恨也非常深重。
第四个问题:佘耀究竟做了什么? 佘耀备课的二楼教室恰好对着器材仓库,并且佘耀在黑板上抄题之后在窗前眺望,很可能目睹了方明山父女走向仓库的过程。佘耀对方白鹿喜爱有加,并且知道方明山待她非常不好,很可能由于担心方白鹿的生命安全前往仓库一看究竟。他赶到现场的时候方明山已死,方白鹿将真相告诉了他。 当佘耀得知方明山对自己的女儿实施性侵的时候,一定非常震惊和愤怒。从现场留下的痕迹来看,他做了两件事情来保护方白鹿:第一件是将方明山的裤子穿好,并将金属皮带扣擦拭干净。因为通过方白鹿对校医的诉说来看,她有被强迫口交的经历,而在这一过程中她容易接触到皮带而留下指纹。但是在这一过程中,佘耀不慎留下了自己的指纹。第二件事是让方白鹿离开后,自己利用仓库的门闩制造了密室(密室的构造在下文详述)。 佘耀的行为逻辑是:通过擦除皮带扣上的指纹,隐藏方明山对方白鹿实施性侵的痕迹,一方面可以掩盖方白鹿的杀人动机,另一方面避免这件事情被张扬出去,对方白鹿的心理造成更大的伤害。而制造密室就如前所述,造成方明山在方白鹿走后自己锁门、自己意外被砸死的假象,将案件伪造成意外,消除方白鹿(或任何人)的嫌疑。
第五个问题:密室是如何构造的?(参考附图) 首先对撞门后仓库门插销的状况进行解读:“墙上的门栓挡板有轻微的变形,门上的门栓挡板则是直接飞了出去,上面的金属门栓的插销已经有轻微弯曲,锁片则是完好的被没上锁的挂锁卡在插销上。” 撞门的时候众人对门施力,插销形成杠杆,以墙上的挡板上的挡片为支点,近墙端的插销的力指向门外,而近门端的插销的力指向门内,因此墙上的挡板只是略微松动,而门上的插销却被插销通过杠杆作用挑起,从门上飞了出去,这一过程没有任何问题。 在撞仓库门的时候,周围的人听到了“几声金属落地声”,随后门被撞开。墙上的挡板始终没有脱落,而门上的挡板脱落。但是如果仅仅是门上的挡板从门上脱落而锁片依然固定在门上的话,插销依然会插在墙上的挡板中,那么既不会有“金属落地声”,门也不会被打开。因此撞开门之后,不仅有门上的挡板处于脱落状态,而且锁片也处于脱落状态,只不过锁还挂在上面。挡板、插销、锁片、挂锁构成的整体从墙上的挡板中脱离出来,掉落在地上,由于各部分接触地面时间不同以及相互之间的碰撞,就发出了不止一声的“金属落地声”。 而密室诡计的核心就在于,锁片并非被撞门的时候才从门上脱落,而是一开始就被拆了下来。在最近的翻修中“将门内的门栓和门外的门环换新,并刷了机油润滑防锈,再用螺丝钉重新固定”,而仓库中恰好就有“平时修理工用的装有扳手螺丝刀等工具的工具箱”,经常来帮忙的佘耀对此一定很熟悉。于是,佘耀用螺丝刀将锁片从门上拆下,这样插销的活动范围就大大提升了。如图所示,只要保证插销位于墙上挡板上的挡片之外,就可以从外面顺利将门关上。“插销底部的机油不但有被剐蹭的痕迹,而且从插销的杆到近门方向还有一些垂直于插销间隔3毫米左右深浅不一的划痕”,这证明佘耀采用方法非常简单,就是在门外将薄片状物体通过门缝,一点一点将插销拨进墙上的挡片中。划痕就是拨动的过程中留下的,虽然仓库的门缝不足一厘米,但是对于每次只拨动三毫米的空间来说已经绰绰有余。至于拨动的工具可以是钥匙、小刀、信用卡等佘耀随身携带的物品,也可能是从仓库的工具箱中找到的工具。这个诡计唯一耗费的就是时间,但是仓库周围僻静,没有照明,佘耀穿的又是纯黑的衣服,加上当时校园里没什么人经过,所以佘耀制造密室的过程没有被任何人发现。 所以,无论方明山当时是否将挂锁拿进仓库里,佘耀出于制造密室的目的都必须拿挂锁。由于仓库内昏暗,即便谭老师从窗口能观察到门锁的情况,也很难发现锁片是不是被从门上拆下来。实际上发现尸体的时候,如果有人采取和佘耀完全相反的动作,即通过门缝把插销拨出来、甚至只要拨动一点,就能够发现密室是伪造的。但是当时情况紧急,撞门成了必然的选择,也恰好帮助佘耀消除了事先拆锁片的证据。
因此方明山事件的过程就是:方白鹿以找发卡为名带领方明山来到仓库,引导他找到备用钥匙,设法让他装上柜子被铅球砸中,这时佘耀赶到,为了保护方白鹿,他让方白鹿先行离开(九点四十),自己制造密室,之后于十点离开。
孟吴月事件: 孟吴月之死是利用她的习惯进行的毒杀。 备受打击的孟吴月陷入了一种着魔般的行为:每天中午盛三碗饭,自己吃一碗,给另外两碗中夹几块排骨;六点半吃晚饭时将剩余的两碗饭吃掉,洗碗筷后躺床上发呆。但是,她在给别人的碗中夹菜时会习惯性地使用筷尾,因此只要在前一天晚上孟吴月洗碗筷之后,将老鼠药涂在筷尾上就可以了,方家的筷子尾端都写有名字,所以可以准确地知道孟吴月将会使用哪双筷子。中午孟吴月只吃自己那碗饭,因此并不会中毒,但是通过筷尾夹菜后另外两个碗中都已经沾有了老鼠药。晚饭时孟吴月吃掉另外两碗饭从而中毒,八点左右毒发身亡。 孟吴月事件的凶手符合两条特征: 第一,凶手需要明确知悉方家筷子的特征、孟吴月用筷尾当公筷的习惯和丧夫之后着魔般的吃饭特征; 第二,凶手要能轻易接触到孟吴月的筷子,并且能够在晚上孟吴月洗碗筷之后下毒。 很明显,这两条线索都指向方家内部的人员,也就是仅剩的方白鹿。方白鹿知道家里的剩菜要拿去毒老鼠,自然也能接触到老鼠药,知道母亲的习惯和下毒更是易如反掌。 作为母亲,孟吴月对方白鹿也并没有应有的关心,甚至将她的碗筷扔掉,在已经破碎的家庭中,方白鹿对母亲的恨意也终于爆发出来。在方白鹿弑父的过程中佘耀提供了帮助,而方明山死后方白鹿仍然每天上学,或许会对佘耀吐露心声,但是佘耀究竟有没有参与孟吴月事件就很难判断了。不过,方白鹿一直知道佘老师希望领养一个孩子,现在她成为了孤儿,距离被领养的可能又近了一步,或许这种扭曲的希望也促成了她的杀意。
综上所述,方青涯事件凶手为崔媚;方明山事件中凶手为方白鹿,佘耀为保护她制造了密室;孟吴月事件凶手为方白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