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20-4-30 22:43:03 | 2020-5-12 18:40编辑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前言
以下我罗列了一些对创作推理小说(主要适用于本格推理小说)或许会有一定指导意义的戒条,来源百度,欢迎补充。

就我所知,古典时期的作品中,那些逾越了这些戒条所规定的界限的例子可谓少之又少。而在现在看来,它们中有的确实为本格推理小说的公平性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也印证了在许多人心目中对推理小说的共识;而有些却暴露了制定者对某些事物的误解和偏见,被认为难以理解——而它们得到的评价,也直接影响了人们对其抱持的态度——有的被认为是“不可违背的底线”,有的则被全盘否定,还有的至今仍是饱受争议的对象。
此外,推理作家们的做派也是不一而足:有选择视情况灵活处理的,也有通过自己的大胆尝试,在作品中加入实验性尝试,并以此来向它们发出挑战的——而后者正是麻耶雄嵩(部分?)作品的风格:他的作品之所以毁誉参半,也多是因为它们带有的一种被称为“崩坏”的特性所致——同样,相信他的作品也引发了不少引人深思的争议。
总之,正如标题所述,本文是只适合借鉴和参考,还是应作为戒条来严格遵守——这还是要取决于各位自己的态度。

正文
首先是几乎每一个推理迷都熟知的十诫、二十则(话说这里我有点好奇,阿婆本人在她的某几部作品写完之前,有了解过范达因的这二十则吗?如果有,它们又给她的创作带来了怎样的影响?)和与前二者相比之下知名度较低的推理九命题:这里请移步@豆瓣面巾纸的整理:[推理]十戒九命题二十则


四、推理小说三十要素
提出/制定者:清凉院流水
出处:清凉院流水《密室之门》(或《清》《凉》《流》《水》这几部作品)
具体内容:
引用
构成推理小说的三十项要素 :l不可解的谜题(奇想) 2连续杀人 3远距离杀人 4密室 5暗号 6手记(遗书、日记等) 7外表 8斩首 9作中作 10不在场证明(不在场工作) 11装饰尸体 12交换尸体(没有脸的尸体、替身) 13字谜(欧文·日文) 14杀人预告状 15出人意料的犯人 16意外的动机 17意外的人际关系 18消失的环节 19误导 20垂死讯息 21特殊诡计(冰、镜子等) 22物理性诡计 23叙述性诡计 24人物诡计(性别、多重) 25动物诡计 26名侦探 27有名称的犯人 28双胞胎 29色觉障碍者 30结局逆转剧(幌子犯人)

被我放在最后的是,新本格七大守则。
五、新本格七大守则
提出/制定者:包括绫辻行人、但不包括岛田庄司在内的一批新本格派推理作家
出处:暂无
具体内容:
引用
1. 把故事的舞台建筑在好像孤岛那样的封闭空间上,事件发生之后,已经出场的人物不可以离去,也不容许警方或其他外人进入。当然,先进的科学搜查也不能够进行。
2. 把事件发生的场所设置在附有可以被锁上的房间的人工建筑物内、或在这建筑物的四周。
3. 把在事件发生场所居住或作客的人,在小说的初段给全部介绍出来。
4. 安排某些事件的发生,最好是杀人惨剧,而且还是发生在密室之内。
5. 把扮演侦探角色的人,从最开始便安排出现在惨剧发生的场所内。
6. 安排惨剧一件接一件的发生,可是凶手仍然不被查出,在这阶段,也可以包含一些侦探的错误推理。
7. 最后安排侦探把凶手指出来,而对于读者来说,那个凶手必定是意料之外的人物。

相关豆列:不像彩蛋的彩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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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学员已被删除
| 发表于 2020-5-1 00:0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优质贴
| 楼主| 发表于 2020-5-5 00:22:47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话说我最近对带领整个本格推理界冲出“清张魔咒”的重重围困、为无数后辈开启了一个新世界的岛田庄司君发表的《新本格推理宣言》到底讲了些啥很感兴趣……奈何我买不来日文原著不说,最要命的是还不会日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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