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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钟破案] 嫌疑人们的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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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12 21:32:14 | 2020-2-13 10:56编辑 | 发自安卓客户端
某抢劫犯在珠宝店抢劫,遭到店长的激烈反抗,但仍带走一部分赃物逃走。警方到达时,店长头部流血,伤势很重,幸亏抢救及时,性命无碍。据店长描述:“我当时在整理账务,突然一个蒙面的壮汉冲进来,把我店内的员工全都打伤了。我以前学过点武术,所以刚开始和他交手时并不占下风。他看打不过我,就用身后的花瓶砸我。我晕倒之前记得耗尽全力用花瓶碎片割伤了他,但不记得是在哪个部位了。”警方根据伤疤的线索迅速排查可疑人物,但犯人过于狡猾,直到三个月后才在外省找到疑似人员。嫌疑人有四名,一下是他们的口供和伤口描述:
嫌疑人A:“啥?我根本就没去过你说的那个地方。唔...我的伤口吗?那是前两年被人撞的。不信你自己去查!”A的伤口在背部,大概10cm,经查证,A确实在两年前发生过车祸,不过经交警部门的资料,是A疲劳驾驶撞的别人。
嫌疑人B:“开什么玩笑?我爸可是xx公司的老板!我用得着去抢劫珠宝店?我这个伤...是去年滑雪时不小心撞到树上的。”B的伤口在脸上,有两三厘米长。经调查,B爸爸的公司由于经营不善,面临倒闭的风险。而据B朋友的描述,B在大家一起滑雪的前一天因故未来参加。
嫌疑人C:“哼!我就算去过那里又怎么样?不过我可没有犯罪。我的伤是小时候从摩托车上摔下来弄伤的。”C的伤口在手上,从手肘一直到手腕。经调查,C小时候确实受过伤,但伤口处无法查证。
嫌疑人D:“我怎么可能干那种事?我可是为了正义才受伤的!”D是当地出名的混混,据说他几个月前为了一个女人和别人大打出手,甚至惊动了当地的警察。他的伤在脚部,约五厘米长。
请问谁对自己的伤口描述最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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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公布:
记得看
是C
A的伤是车祸造成的,可能是被什么锋利的东西刮到了。至于为什么说是别人撞的而不承认那次是自己的问题?估计是反感在别人面前出丑。

B为什么说自己是滑雪伤的而他的朋友们却表示他在集体滑雪的日子缺席了?真相很可能是他想在出席前练一练但不幸受伤,碍于情面没有在朋友面前袒露真相,但怕被警方怀疑所以说了真相。至于公司破产?一般人不会因此去抢劫外省的珠宝店吧?这只是个干扰因素。

C说自己的伤是小时候受的,但伤口并不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变长,从手肘到手腕,C小时候手就这么长?到现在一点都没有增长?这显然是不现实的。

D是跟别人打架斗殴时受的伤,说是为了正义,女人?小混混大都是这样的无赖。受的伤也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综上,对自己伤口描述最有问题的是C,因此他也就最可能是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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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回答在 2020-2-13 17:21 被选定为谜题答案,获得破案经验 2

发表于 2020-2-13 08:27:52 | 发自安卓客户端
c 他说他伤口小时候弄的,他小时候胳膊要这么长我吃奥利给,伤疤不会随生长变大,而且嫌疑犯从正面用花瓶砸的,伤口应该在正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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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12 21:36:48 | 发自安卓客户端
B?
前一天并没有参加滑雪而身上有伤却说滑雪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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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12 21:41:29
不是B因为蒙面不可能划伤脸。
不是D因为不会去划jio。
应该是A因为既然A是撞人的一方不太可能伤到背。
至于C,伤太长了不像是用最后一口气划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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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12 21:47:05 | 2020-2-12 21:49编辑 | 发自安卓客户端
我突然jio得是d了
因为店主是在晕倒前划伤,所以就是躺在地上,因此划伤的部位应该是下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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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12 21:55:33 | 发自安卓客户端
是A吧,毕竟撞到人不应该背部受伤,应该是在他转身的时候店长划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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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12 22:09:08 | 发自安卓客户端
个人感觉是C,在店主晕倒前两人应该还有争斗,耗尽全力不可能只有几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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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13 00:39:18 | 发自安卓客户端
排除A:在对手失去行动能力前不可能背对对方,伤口在背部。
排除B:伤口只有两三厘米,不符合店长描述的耗尽全力,而且能划伤脸部,店长应该会看到嫌疑人的脸,记得住伤口位置。
排除D:伤口在腿部不太现实,而且伤口只有五厘米也偏小了,习武之人力气偏大。最重要的是,腿受伤怎么跑得掉。
我觉得应该是嫌疑人C。
不过伤口描述最有问题的是C了,出车祸怎么伤在背部了
发表于 2020-2-13 01:03:19 | 发自安卓客户端
首先呢,警方问话一般只会问你在什么时间有没有去过什么地方。B和D第一反应知道那个时间这个珠宝店被抢,有问题,先排除A和C。我比较倾向于B,第一是因为准确的说出抢劫珠宝店,第二,出名的混混一般不会去抢劫珠宝店,因为没有人比混混更清楚,抢劫珠宝店和勒索路人哪个判的轻。选B吧。
发表于 2020-2-13 08:32:55 | 发自安卓客户端
D吧,店长晕倒前应该划的是脚部分,D为了掩盖自己罪行,故意在几个月前大打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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