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20-1-20 12:57:36 | 发自安卓客户端
  星期六晚上,一家乐器商店被盗。盗贼是砸碎了商店一扇门上的玻璃窗后钻进店内的。他撬开三个钱箱,盗走1225克郎,又从陈列橱窗里拿了一只价值14000克郎的喇叭,放在普通喇叭盒里偷走了。
  警方对现场进行了仔细调查,断定窃案是对乐器商店非常熟悉的人干的。警方把怀疑对象限在汉森、莱格和海德里三个少年学徒身上,认定他们三人中肯定有一个是罪犯。
  三个少年被带到警官索伦森先生面前,桌子上放着三支笔和三张纸。索伦森对他们说:“我请你们来,是想请你们和我合作,帮我查出罪犯。现在请你们写一篇短文,你们先假设自己是窃贼,然后设法破门进入商店,偷些什么东西,采取什么措施来掩盖罪迹。好,开始吧,30分钟后我收卷。”
  半小时后,索伦森让他们停笔,并朗读自己的短文。
  汉森极不情愿地读着:“星期六早晨,我对乐器店进行了仔细观察,发觉后院是最理想的下手地方。到了晚上,我打碎了一扇边门的玻璃窗,爬了进去。我先找钱,然后从橱窗里拿了一个很值钱的喇叭,轻手轻脚地溜出了商店。”
  轮到莱格说了:“我先用金钢刀在橱窗上剖了个大洞,这样别人就不会想到是我干的。我也不会去撬三个钱箱,因为这会发出响声。我会去拿喇叭,把它装进盒子里,藏在大衣下面,这样就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
  最后是海德里:“深夜,我在暗处撬开商店边门,戴着手套偷抽斗里的钱,偷橱窗里的喇叭。我要用这钱买一副有毛衬里的真皮手套,等人们忘记这桩盗窃案后,我再出售这只珍贵的喇叭。”
  索伦森听完,指着其中一个说:“小家伙,告诉我,你为什么要干这种坏事?”那个少年惊恐万状。
  这个少年是谁?索伦森凭什么识破了他?
  A、汉森
  B、莱格
  C、海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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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回答在 2020-1-23 16:58 被选定为谜题答案,获得破案经验 2

发表于 2020-1-20 14:21:13 | 2020-1-20 14:24编辑 | 发自安卓客户端
实施盗窃的人应该是莱格。
首先,警察的目的是在三个嫌疑人中确定真正的作案人,所以通常用的手段就是抓案件的细节部分,因此,警察在测试三个嫌疑人之前是不会向他们透露案件细节的。
再者,作为真证的作案人,在面对警察类似测试时,内心是会否定自己做过的事情的(即越是已经做了的事,越不想承认,怕增加自己的嫌疑)。
综上所述,莱格很清楚的写到了“三个”钱箱(细节问题),并写出了理由來强调自己不会去撬开钱箱(否定自己);最后还提到了为了不让人看见,要用“盒子”把喇叭装起来,遮掩在大衣下(细节问题:盒子在这里是个关键“角色”)按理说,既然已经可以用大衣遮挡了,为何还要用盒子(多此一举)?“临时”编撰的小短文,怎么会想到盒子上?因此,我认为是莱格在盒子的问题上说漏嘴了。
所以,通过以上莱格写的小短文中的三个问题,我认为真正的作案人是莱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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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0 13:09:29 | 发自安卓客户端
海德里 因为他把作案后想要拿偷来的钱买什么和什么时候出手喇叭写出来了 证明他想过这个事情
发表于 2020-1-20 13:45:23 | 发自安卓客户端
是莱格,乐器商店的三个钱箱已经被盗,但莱格说如果是自己,就绝不会去撬钱箱,很明显的此地无银三百两,如果不想去撬钱箱,一般情况只说自己偷喇叭就完了
发表于 2020-1-20 13:56:04 | 发自安卓客户端
莱格,盗窃一般都会拿走钱吧,钱是最实用的,拿走值钱的喇叭,还得买掉,很麻烦。莱格如果是窃者,写短文时不想让人发现,不会写自己干过得事。
发表于 2020-1-20 13:57:43 | 发自安卓客户端
c是,因为它知道自己所有的想法,他要避开一切正确的行凶步骤,确保自己没有嫌疑,并且连自己偷盗后要干什么都想好了
发表于 2020-1-20 14:42:20 | 发自安卓客户端
B莱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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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2 10:15:28 | 发自安卓客户端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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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2 15:26:39 | 发自安卓客户端
莱格,因为如果不是他他就不会知道三个钱箱被翘,喇叭被盗,
发表于 2020-1-23 10:51:04 | 发自安卓客户端
莱格,一般人偷盗都会拿钱财,而喇叭处理麻烦,并且警方调查起来就会发现赃物,莱格这样子洗嫌疑,所以就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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