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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Q风暴] 侦探镇魂曲—伽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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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8 12:00:59
午后2:20。发生案件。巷子里发生双重案:车肇事和枪击。枪声持续近5秒。
  2:27。警方赶到。有五人死亡。经他人印象证明均为混混。身上在同一位置均有一处近似的枪伤。其中带头的混混身上有第二处。除第二处外其他体内都没有子弹。巷子亦未发现弹壳。车滑痕留在电线杆中部和地面。看似面包车。电线杆下遗留两本书:破旧的趣味小说和崭新的汽车驾驶手册。
  警员A略略思考下下。冲出巷子。到另一岔道时。被一车撞入另一小巷。隐隐听见枪声。当其他人赶到时已经死了。不是撞死的。是在死后被他人用器具致死。也和其他死者一致的近似枪伤的伤口。在电线杆处和地面亦有一样的滑痕。还有的就是在警员身旁一个警用略示屏。上面显示:“351”。
  ......

侦探问题:1.第一现场的作案手法及人物出现方式。
          2.肇事者的车型和职业。
          3.死者身上的迹象表明了他们的哪些行动。
          4.死者身上及身边物件的意思。
          5.第二现场的作案手法及人物出现方式。
          6.第二现场的荧屏数字的意图(要告诉我们什么)。
                        
                                                                    殇。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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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10-10 19:06:46
既然大家都没胆量尝试这个题的话。
那我就来谈谈我的看法(仅仅是看法,本人的书中未有答案,答案在官方那)并且希望大家能和我一起看看这道让人摸不着头绪的题。
首先第一个问题:作案手法及人物出现方式嘛...我个人认为(不同意见赶紧说!):首先,以个人口吻解释我认为是犯罪者仅仅开了一枪,因为是小巷才持续5秒的。其次,我认为其他的属于刺伤之类的,大概是车体侧面的什么长而尖利的棍类的东西吧...另外,没有子弹和弹壳可能是附近有装扮清洁工人的同伙将弹壳和子弹收拾好了...然后,应该有较多的同伙。因为是混混。肯定不会直接死亡。起码会抵抗吧...所以行动就是抵抗挣扎,尤其是那个头子,有2次伤。车型应该是叉车,才有那种配件和隐蔽以及突然出击能力。职业大概就是农工之类的,普通来讲,这个题目不会那么肤浅弄出柯南版的高抛悬疑的吧...因为趣味小说是素质较低的人才会看的,即使有高阶层的人看也会保护的更好(不同意见快来啊!)。
第二的手法应该是留守的人倒车(这里和前面一样是为了角度:个人意见)将A撞到那地方的,并且还没掌握好角度,A没死,另外一个人又出现将A用和刚刚同口径的尖棍刺死了他。逃走。
351的意思大概就是...我猜要把3个数字分开猜测.3大概就是他们藏身的地方5和1就是他们早就预谋会杀的人数(大概用作挑衅)...也许他们就在那个院子或者是那条街的3号户......
以上纯属个人猜测,希望大家与我一起讨论!!!
166
发表于 2009-10-10 20:05:59
浅析一下。。
“枪声持续近5秒”“有五人死亡”
平均一秒干一个,传说中的秒杀啊~~
而且,“身上在同一位置均有一处近似的枪伤”,一处枪伤就是致命伤了,可见枪技之高,简直达到专业杀手的水平了。

“巷子亦未发现弹壳”“除第二处外其他体内都没有子弹”
体内没有子弹说明子弹在外面(众:废话)
可能性一:弹壳被凶手捡了。在不足7分钟的时间里凶手能找出弹壳、逃走,高,实在是高。

可能性二:弹壳根本不存在。
题目说的“近似的枪伤”不能说明这就是枪伤,那么是什么让我们认定这就是枪伤——带头混混体内的子弹。那样一来凶手就得有高超的化妆水平了。
不过,既然凶手有枪,没必要这么麻烦吧。

可能性三:第一现场不是小巷
凶手可能在某个地方杀了那五个小混混,但是血迹难处理。

“警员A略略思考下下。冲出巷子。到另一岔道时。被一车撞入另一小巷。”
这里是给我们案发重演么。。||

还有的就是在警员身旁一个警用略示屏。上面显示:“351”。
如果是警员留下的,那么很可能是车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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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10-10 20:24:29
......虽然有电无厘头,但是大致OK
166
发表于 2009-10-10 20:55:36
在电线杆处和地面亦有一样的滑痕
凶手瞎的么,连续撞车两次。。盲人神枪手= =|
第二个案子和第一个案子有众多相似的地方,连续杀人事件?凶手一直监视警察的行动,没有逃跑?||
向警察宣战么。。个人认为警察的死是另一个人干的,暂且称为凶手B
(友情提示:无责任YY开始)
故意撞车是小混混干的,目的是制造事故敲诈车主。破旧的趣味小说和崭新的汽车驾驶手册,凶手扔的?实质死者所有的。
第二个案子暗示了假交通事故的制造,警察被撞后,敲诈团伙逃走,凶手B出现,模仿第一个案子
这么说来B是警察中的一员,351可能是警员编号。。

不用说我知道相当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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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10-10 21:59:51
361度的想象力...你去写想象小说可以畅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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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10-10 22:41:43
我有点点正版答案了,和大家分享下:
仅仅开了一枪。头子才中了枪子儿(2个创口)。
351:还是具体的猜测,可能是3是编号,警局根据实力编下的,因为他的出常思维,所以是3号也不为过.5就是5个混混死亡,可能凶手要为民除害或者是跟他们有势力纠葛或者是在从哪里过时,本想开枪引警察再杀死A的,但是混混又打劫他们,就顺手干了...再或者就是凶手想对着编号+多余死者+主要死者的格式杀人(很有想象力吧!!!鼓掌啊!!!别...别扔砖啊!),大概就这些...
166
发表于 2009-10-10 22:47:39
所以
是个吃饱了撑的凶手啊(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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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10-10 22:58:00
额...即使是冷幽默...但是癫狂状态的癫笑...!!!
是啊,好难做的题啊!真是个吃饱了事毛饭干的凶手啊!(望天,累罢.低回首.望地...)
166
发表于 2009-10-10 23:16:41
两次行凶都撞到电线杆上……
这点难道是多余的。。

召唤完整版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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