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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钟破案] 谋杀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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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16 06:34:03 | 发自安卓客户端
单县有一个农民在田间劳作,他的妻子给他送饭,他吃完以后就死了。父母为儿子的死很悲痛,就以谋杀罪把妇人告到了官府。妇人备受酷刑,禁不住痛楚,就认罪。
县令仔细查阅了这个案子,从中找出两个疑点,便认定这个妇人一定是被冤枉了。然后县令亲自到妇人的居室和耕地里去详细察看,又让妇人把那天的饭再重做一遍,又问她路上去过什么地方,妇人说在荆林下休息了一会儿。
于是县令把鱼汤米饭都拿来,再把荆花放进里面,扔给猪狗,猪狗吃后,都立刻就死了。县令于是释放妇人。
请问:县令找出的两个疑点是什么?
发表于 2019-8-16 08:03:42 | 发自安卓客户端
《大宋提刑官》啊
补充:第一,作案时机不合理,这样下毒,随便谁都会认为妻子是凶手。第二,全家的饭菜都是妻子做的,她我可以把全家毒死,也就不会有公婆起诉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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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16 08:54:11 | 发自安卓客户端
一  谋杀夫君 一般是因为自己丈夫对自己十分恶劣 或者自己有了奸夫 所以县令去居室观察俩人生化状况
二 在田地中杀人 大庭广众 堂而皇之 易被人发现 难以掩藏 而且是自己亲自给丈夫送饭 这就是明摆着说 丈夫的死和我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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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16 09:30:29 | 2019-8-16 09:45编辑 | 发自安卓客户端
一,饭菜中如果加了荆花,会立刻致死。妇女亲自送饭,农民中毒而死的话,妇女首先会受到怀疑。二,房间没有出现打架的痕迹说明两人情感生活较为可以,而且妇女亲自送饭,两人之间感情应该不错,妇女不存在杀人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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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16 09:43:32 | 发自安卓客户端
应该是妻子休息的时候荆花掉落在饭里,但是妻子没有发现
如果妻子是凶手的话,就不会自己送饭,找借口让别人送饭制造不在场证明,这是其一
县令去夫妇二人的房间是为了查看夫妇二人是否感情有不和,按情况来看,夫妇二人和睦,这是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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