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3450|回复: 65

[一分钟破案] 【原创】案发现场9 “色”即是空

原创  已解决  简洁模式
发表于 2019-2-15 18:45:24 | 2019-2-18 13:27编辑 | 发自安卓客户端
未经作者同意,禁止转载本篇谜题
案发地点是酒吧的包房,死者是一名男性,仰躺在沙发上,身上无明显外伤。死亡特征是上肢屈侧皮下大面积出血,性器官有持续性勃起。案发前,死者在包房内等待进行色情服务的小姐。包房桌上有小吃拼盘,还有有一瓶还剩一半的威士忌,旁边有少许晶状体粉末。
具了解,该酒吧很混乱,有人卖春药,也有人进行色情交易,这已经是该酒吧这个月内第三起死亡事件了,死者亡时间没有一定规律,死者身份无特定联系,地点随机。

补充相关知识:根据上肢屈侧皮肤大面积出血,性器官持续勃起都是一种药物的中毒症状。
药物是斑蝥素。

推凶手和案情。
登录帐号可查看完整回帖内容
发表于 2019-2-15 18:52:59 | 发自安卓客户端
上肢屈侧是哪里?
理解题意才能答题……
登录帐号可查看完整回帖内容
发表于 2019-2-15 19:05:00 | 发自安卓客户端
我猜是一个受过情伤的女子,借卖春药报复男性(瞎扯的),支持一下
登录帐号可查看完整回帖内容
发表于 2019-2-15 19:51:52 | 发自安卓客户端
太专业了看不懂。
登录帐号可查看完整回帖内容
发表于 2019-2-15 21:17:04 | 2019-2-15 21:22编辑
首先同一家酒店近期发生过三起死亡事件,酒店与案件无关联的可能性很小。
首先凶手应该是连续作案,那么就不可能是酒店人员。因为长期犯罪和长期的经营很明显是矛盾的,酒店内部小姐也都是分工明确,不会不知道谁负责去哪个包间服务哪个顾客。死者之间除了都去过这一家酒店没有任何关联,仇杀也排除了。情杀财杀什么的更不用说,统统排除。
那么动机只能解释为对嫖客这一特定群体的报复行为或无动机杀人。
结合酒店的特殊性,判断凶手可能为:1.春药贩子 2.酒店外对这里很熟悉的人
如果是顾客,酒店包间的房卡对于酒店外人员是很难取得的,如果是死者自己开的门,那么只能是凶手扮装成小姐进入。
如果是春药贩子,那么死因就很明显是违规春药(包间桌上的粉末状晶体)服用剂量过大心力衰竭猝死。但百度上并没有搜到类似的死因会造成大面积出血的死亡特征,故可能性较小。
文中很肯定地提到了案发前死者在等待服务,那么他就应该是一直在包间里没有出去,在酒店的包间里很难造成大面积的皮下出血(这只能是车祸现场好伐,除非凶手有超能力哦),那么上肢屈侧的大面积出血只能是皮上出血,很可能是外力所致,推测案发现场应该有死者之外的人。
而且死者阴茎持续性勃起,应该已经发生了性行为,按理说会留下大量的指纹和体液,但我国相关技术都还不发达,一般凶手只要没有嫌疑或没有前科,就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而且像这样的黄酒店一般是不会有摄像头的。
那么就很可能是某个很熟悉这里的酒店外人员扮装成小姐进入包间发生性行为后毒杀,外力打击死者后离开。
登录帐号可查看完整回帖内容
发表于 2019-2-16 02:05:30 | 发自安卓客户端
舍文姐
皮肤大面积出血没见过
我想象的不是很具体
是皮下出血那种
还是血淋淋那种?
登录帐号可查看完整回帖内容
楼主| 发表于 2019-2-16 02:14:23 | 发自安卓客户端
@陈瑯。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图片或附件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加入学院

登录帐号可查看完整回帖内容
发表于 2019-2-16 08:09:42 | 发自安卓客户端
春药变成了毒品?(哈哈哈,我蒙的太过了)
登录帐号可查看完整回帖内容
发表于 2019-2-16 20:27:53 | 发自安卓客户端
死者食用春药性勃起,死亡后还是勃起,证明死者在性勃起时死亡,
登录帐号可查看完整回帖内容
发表于 2019-2-17 16:00:57 | 2019-2-18 02:10编辑
死者身上没有发现明显外伤,推断死前没有遭受暴力和对抗.死亡特征是上肢屈侧皮肤大面积出血,性器官有持续性勃起,推断应该是服用某种药物中毒所致.根据现场环境和该酒吧本月已经发生的三起死亡事件记录,案件推断:死者应该是该酒吧的常客.当时在房内等待点的小姐.为了增强性欲和提高性能力,死者先在酒吧找到认识的药贩购买春药,然后在包房内等待小姐的过程中服用药物,再大口喝酒冲服下去,顺便提高兴致,所以桌子上有还剩一半的威士忌.旁边有少量的晶体状粉末应该是死者所服药物的残渣.案发前死者在等待点的小姐,也就是小姐还没有到,所以排除其为凶手.推断凶手应该是药贩子,为了某种目的在卖给死者的药里动了手脚,从而导致死者服用药物致死.
登录帐号可查看完整回帖内容
1人评分
英镑 +5
返回版块
12
尚未登录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