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9-2-6 03:04:06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会把我看到的写下来,我今天开始怀疑执法者了。

大概两个小时之前,吃消夜,在一家空间较大的音乐餐厅,(半餐厅半ktv的那种)这是个开放式的餐厅,只有一个半开放式的西餐桌包房,然后就是大厅。
我们一行四个人说说笑笑的走进了这家餐厅,由于老板的侄子和我们是发小,前台点单的时候有开玩笑,声音也挺大,由于大厅没有位子,也凭着关系,我们四个人进了这个大概十八平米的半开放式西餐桌包房。
由于上菜速度没那么快,我们先点了一瓶三百毫升江小白,一瓶雪碧,兑着喝,(酒兑上雪碧之后,用餐巾纸盖上往桌子一咋那种,声音可能会有点大,嘭。每一杯都要砸,截止事件发生前,应该喝了有三四轮,也就是起码十六声“嘭”动静)
喝了几杯,大家为了助兴,也去台上点了一首歌,给我点的,华晨宇的齐天大圣。虽然我一再推脱,甚至想去把点好的歌给消掉,但是还是没能拦住几位的兴致。
待到下一首歌就是我们点的歌时,我们中一个人过去拿话筒。
这里我并没有看见发生了什么,我估算着拿个话筒不应该需要一分钟时间吧,回头看了一下,我们中的那个人似乎在和外围一桌的人对话,绝对不是什么好兆头,索性把他拉过来,笑脸相迎的说了一句“我们不唱了,你们可以切下一首,不唱一样的不唱一样的”
刚回桌坐下,音箱里的“齐天大圣”还在响着前奏,来了三个约莫三十五到四十岁的中年男子,其中一个酒气很重,其余两个也是满面泛红,酒气很重的那个指着刚刚那个出去拿话筒的人说,“你刚刚说什么了?你再说一次”
那个刚刚出去拿话筒的人,不以为然,回了一句“我没说什么,怎么了?”
两人随即互推了一下,我是没看清谁推的谁了,马上站起来拉开“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叔,没事儿,我们都是些小伙子(可能是方言不好直译,大概意思是,我们不管在身份还是力气什么的,都不可能和你作对)算了算了”
那个酒气很重的男子没有听见我说话,我不知道他是听不见还是视若无物,但是我知道,事情有点恶化的意思了。
而我朋友,根本没有怂的意思,然后开始了争执。
伴随着华晨宇的那首,齐天大圣,整个半开放式包房乱做一团。
我搂住一个一个和我爸那么结实的大叔,一个一个往外拽,而当事人被堵在一角,其余两个朋友护着他,餐厅里认识的几个朋友也过来拉架,人越来越多,这是我第一次,人越来越多,却不是我这边占优势方。
这些中年人戾气很重,餐厅老板出面阻拦,但是还是有个别中年人悄悄走过来动手,我和其他人站在当事人前面。
那个酒气很重的中年人突然大喊“你是谁昂?说我老癞子?你以为你是谁?”
所有人都人靠着人,我朋友拿起了手机,打了一个电话,并且在述说自己的当前位置,这个行为可能激怒了那些中年人。
有个中年人凑近我,问我“他是谁儿子?他爸叫什么?你清楚一点,别蒙我,知道你们惹谁了吗?yj!谁出面都算不了!”
我哪儿能不知道他爸叫啥,但是我不能说“他是我朋友,他爸我不认识”
这个人看上去没喝多少酒,并没有表现的很幼稚。
那个中年人不知道什么时候说了一句,但是我还有点映像“老子混了二十多年社会,你个小毛孩儿,,,,,”“干!”
然后,又开始了一波,中年人死命怼我朋友,其他人不顾,只认他,还好,又拦截了下来,但是这次,那个酒气很重的人眼圈儿肿了,很多人的衣服撕裂了,我朋友在流鼻血,后脑也有少量出血,起码我的手摸过去,我的手上就出现了血迹。
中年人还在不遗余力的喊着“老子今天砸钱,买你今天睡这儿!干!”
这次并没有发生很大的躁动,可能大家都觉得差不多了,有个人拦住了那个中年人,可能是那个中年人的朋友。
我朋友摸了摸鼻子,拔开了人墙,说“好,我错了,不好意思,叔,对不起,不好意思。”
那个中年人听不见,在我的视角里,他听不见,好像是因为脸上挂彩了,他的脸很平静,但是我知道他变得更加狂怒了,悄悄的拿了个酒瓶,往这边走,餐厅老板就站在我前面,他的耳朵刚好在我鼻子附近,我瞧瞧的说了一句“酒瓶,他手里”
餐厅老板马上过去拦住了他。
而后我朋友的手机响了,备注名是:爸爸。
其中有一个中年人马上说道“把他手机砸了!”
之后就是对峙,由于有人在中间拦着,所以中年人过不来,对方放狠话,我们闭嘴不语。
几分钟,我朋友他爸过来了,上来问怎么回事,怎么解决,不打架是最好的,好好谈。
我们三个,被赶了出来,而后我朋友也走了出来,所有人堵在大厅,刚刚人满为患的大厅,那些姑娘们,那些潮范儿青年们,都不见了。
中年人一群人似乎大半都接受了我朋友真诚的道歉,但是那个最开始酒气很重的中年人却不肯罢休,我朋友在他爸和那些一开始大打出手的中年人的掩护下,走出了餐厅。
而后我们三个也走出了餐厅。
在不愿的路口,我朋友的爸爸和几个没见过的中年人在交谈。似乎隐隐约约听到一句“拦不住啊,谈不了”
我拉开了车门,坐在朋友旁边,说实话这三个都是我发小,而我也觉得如果我可以早点上去把点好的歌给消掉,说不定这事儿就不会发生了,被愧疚吞噬的我不敢说话,我把手放在朋友的肩膀上,现在的他没有了的神采奕奕了,
两个人都没有说话,我的眼眶突然有点湿润,这是第一次遇到这种,这种不可抗力的情况,而我觉得,我是那个因果中的因。平静中,他说“没事没事,报警了,你们先回去,我可能晚一点回去,没事儿。”
我拉开车门出来,警察迟迟未到,其实派出所离事发地不过几公里,这个时间路上绝对不堵。其余两个朋友分别安慰了他几句,而后回家。
我知道这可能不仅仅是我朋友的面子问题,还涉及到了他的爸爸,我不知道这个中年人到底有多大的势力,究竟会不会是传说中那种手眼通天连警方也能走走后门那种人。
我预测了很多种结果,如果是警方处理,寻衅滋事,故意伤人。私下解决的话,花钱了事。
但是有一件事是可以肯定的,大家都喝了酒,还有一件事也是可以肯定的,大家都没喝醉。
而结仇的几率现在超过了六成。
但是现在已经报了警,由警方介入。
回去的路上,我碰见了那些中年人中的一位,我不会忘了个头型和身形,我见过,我记得。
而他在短时间内一定去了某个地方,现在是折返,我不敢想象,警察迟迟不来,会不会和这个人离开了一会儿有关系。
而后我打听到,这个名为yj的酒气很重的中年人,确实是混混,但是并没有混到很好很好。
我不知道到底发展成什么样了,所以各位,如果,没有走后门,没有势力介入,这个事情,到底是个什么性质?对我方有利吗?

现在的我不喜欢大群体,不喜欢打架,因为我知道打架这个事情不纯粹,我没有可以赔人一条命那么多钱,我也没有很硬的社会关系,我开始习惯退一步海阔天空,我明明在那三个中年人走过来的时候就意识到可能要出问题,我却没能够阻止事件的发生。
我只是希望在短暂相聚的这一两个月多开心几天,社会,太恶劣了。
我很怕这一系列的蝴蝶效应,会卷起一阵让我无法想象的滔天巨浪,我一个人怎么样都行,祸及他人的话会比让我死了都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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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2-6 07:17:55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问两个问题
1.这个餐厅只针对成人开放吗?
2.你在哪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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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2-6 08:07:17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警方也是人,但大多时候还是听警方的比较好。
| 发表于 2019-2-6 08:40:04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只认正义的话。
那请好好想一想,非常客观公平的思考这件事,你认为正确他就是正义的。可能法律并不认账。但这是我一直以来的原则。
| 发表于 2019-2-6 09:22:43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兄弟,你小说看多了吧,还手眼通天呢,别想太多,警察调解就行了,又不是什么深仇大恨,有生份的一般顾忌比较多,像这种纯属出来玩玩嗨了喜欢上头的,没事调解一下就行,你要是担心执法不公可以打电话举报,体制内的人最怕强力领导关注这种事了,不会因小失大的,尤其现在还查的这么严,所以放宽心,好好过年!
| 发表于 2019-2-19 23:45:56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嘿,这种事需要私聊的,我就少说点,安安你的心(我一个叔叔就是混黑的以前经常接触)像KTV的这种事可大可小,如果他们都是当地的还恰巧在那片或者市里的警察局派出所认识的有人(关系超级硬的),这样警察就会给弱势的一方出主意道歉赔钱什么的,如果不的话就是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赔钱蹲局子,另一方就会以正当防卫之类的付一点医疗费就没事了,当然了这种事现在已经不流行了,如果只是托的关系的话警察是不会徇私舞弊的,毕竟现在总书记可是习大大
| 发表于 2019-2-19 23:54:14 | 显示全部楼层
wow,我现在才看到,
听得云里雾里,好神奇啊,
要是我碰到那个人,估计我就得关进去了,
的确有些忍不了,多大点事啊,装什么13,先杀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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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2-19 23:58:26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社会…总有一天要面对,早点接触对以后更好…
也算是一次历练了,可以从中吸取经验。
人生,加油
| 发表于 2019-2-20 00:4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惜的是,不认识上饶的警察。
如果有当地执法部门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的证据,可以进行起诉。

但个人认为未达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2005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滥用职权案(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6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7、弄虚作假,不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缓报、谎报情况,导致重特大事故危害结果继续、扩大,或者致使抢救、调查、处理工作延误的;

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是不是没达到?



最后说一句,警察也是人,他们并非象征着绝对的正义,即使是FBI,也有大错特错的时候,历史上的冤案难道还不少吗?
在很多人都安逸生活的时候,表象的背后发生着许许多多不为人所知的事。

刑法第四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前些日子,某知名人士在路上酒驾(媒体没有报道),尽管在第一时间找了局里、厅里的人,但后果还是惨重的,职务撤销、身败名裂......
他是一个令人惋惜的人,这是一件让人倍感遗憾的事......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在习总书记的领导下,中国正朝着成为社会主义强国的目标发展。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贯彻新发展理念,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祝愿正义早日来到你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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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2-20 02:50:37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警方干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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