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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钟破案] 【原创】案发现场4 猫捉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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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21 22:46:26 | 2018-12-22 13:38编辑 | 发自安卓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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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规矩,案件演绎,推测凶手

这次的凶杀地点是郊区,死者是一名女性,躺在一片草地上,双手环抱,面目安详。尸体周围有血液痕迹,且血液滴落痕迹衍伸到一旁的马路上,且在马路上都有好几米远。死者腹部中刀,失血过多死亡,腹部血迹已经凝固。但是死者身穿一件XXL 的白色宽大体恤(除此以外没有任何衣服)。根据法医鉴定,死者脚部和手部都有勒痕,且有被侵犯痕迹。草地附近的草有被踩踏的痕迹。大致是两组脚印,一个是23cm左右,一个是25cm左右,25cm左右的鞋子较明显。

根据Y-STR检验有以下怀疑人。
张某,张某的弟弟,张某的二叔,张某的父亲。
张某:大致一米七,胖,家里贫困,做农活为生。
张某的弟弟:大致一米七,中等身材(壮实),和哥哥住一起,但是自己在跑出租车。
张某的父亲:大致一米六五,胖,帮张某做农活
张某的二叔:大致一米七,微胖,家里情况不错。案发当晚在市里KTV喝酒,因为喝酒也没有开车出来。

单人作案。
很喜欢的一次凶杀案,不是因为多么巧妙的犯罪手法,而是猫捉老鼠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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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回答在 2018-12-26 16:16 被选定为谜题答案,获得破案经验 5

发表于 2018-12-23 01:45:21
凶案现场遗留两组脚印,一组是被害人,一组是凶手。按照脚印尺寸推断出凶手身高170左右,脚印比较明显证明体重偏重,符合这两个条件的是张某,张某的弟弟,张某的二叔。凶手不可能单靠人力把被害人带到案发现场,虽然被害人手脚已经被捆绑,但必须要不引人注目和有效的控制被害人,所以唯有交通工具才能快速安全的把被害人运送到案发现场,符合这个条件的只有两个人,张某的弟弟和张某的二叔。
1.张某的二叔,家境不错,从拥有自己的私家车可以看得出来,当晚出去KTV喝酒,没有开车。市里的KTV一般装有监控,只要查看监控比对案发时间就知道了,所以二叔的嫌疑可以排除。
2.张某的弟弟。开计程车(交通工具),身体壮实(容易控制被害人和脚印比较明显),符合上述推断条件。

案发过程推断:张某的弟弟晚上开计程车接客接到了被害人,把被害人带到某处侵犯后捆绑手脚接着带到了凶案现场,在马路中停下车,下车把被害人脚的捆绳解开,捅伤被害人腹部(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血迹一直到马路几米远的原因),在被害人下车逃跑过程中后面一直跟着进了草丛,最终看着被害人因为失血过多死去。然后给死者穿上白色的衣服,最后整理完现场之后离开。
只得注意的是,凶手捅伤被害人后不急于马上处理被害人,而是跟在后面慢慢追逐,欣赏和享受被害人痛苦挣扎最终死去的情景,其实是向被害人展现了他控制和玩弄生命的力量,被害人死了以后被凶手把其双手环抱,是基督教的葬礼仪式,并不是因为凶手是虔诚的教徒,是因为他把自己当成了神,主宰了生命。给死者穿上白色衣服,代表死者从凶手认为的肮脏中回到纯净,整理死者仪容也是如此,因此推断凶手可能是冷血精神病患者,他们缺乏人类正常情感,越犯暴力事件越能沉着冷静,不太能区分残酷暴力等情绪词语,对残酷的免疫性很强。特别提示:这类凶手极有可能不是第一茨犯案,尤其使用了能经常接触不同人群的计程车,连环作案几率很高。
个人见解,不对之处麻烦指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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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21 22:49:37 | 2018-12-21 23:08编辑 | 发自安卓客户端
先来占个楼
请问考不考虑多人作案的可能

23厘米左右的脚,人大概在一米六几。
25厘米左右的脚,人大概在一米七几。

但其实脚印的大小不是硬证据,没办法有说服力地证明凶手确切的身高,所以其实题目中的嫌疑人都不能排除。

脚印深浅其实也可以故意造假,装出来,不过我姑且假设凶手没有故意留假证据,不然这道题目要考虑的就太多太多了。

更新:不考虑多人作案

那就很明显有栽赃嫁祸的嫌疑了。必须考虑有证据作假。

那我觉得最可疑的是开出租车的张某弟弟,因为其他人要么又不在场证明要么似乎没什么可能随便遇到什么女性,更别说深夜在一名女子毫无防备之下杀害后奸尸/或打晕她后强奸然后杀人灭口。而且文中虽然说血迹一直延伸在马路上,但并不是一整条路来都有血迹,说明凶手运尸体的大部分路程是有运用车辆的,或者说案发现场就在郊区,因此血迹也就那么点距离。凶手还是故意在路上留一串血迹,是想要制造凶手没车只能人力搬运尸体的假象。

凶手可能是用女子的鞋子做出较小的鞋印,然后故意把自己的鞋印踩踏得很深,还特别明显地给死者套上特大号衣服,栽赃身高和他一样但比他重和胖的弟弟的这个意图不要太明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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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21 23:16:19 | 2018-12-21 23:17编辑 | 发自安卓客户端
我记得好像是脚长乘以7基本就是身高,所以23*7为161左右是女的,25*7为175左右为凶手的。因为手脚有捆绑痕迹,所以我估计是有车子的,否则无法搬运被害者。那就是张莫的弟弟。至于为何会是xxl的衣服,因为弟弟和哥哥住在一起完全有机会拿哥哥的衣服(因为哥哥比较胖,所以才穿xxl的)。至于为何要换衣服,因为害怕在犯案过程中自己的衣服纤维会留在被害者的衣服上。另外还有个原因就是血只是到了马路上,所以弟弟是翻案后回到了车上。所以过程应该是,弟弟在来出租车,遇到了个喝酒喝多的或者说吸毒了的女性(解释为何会面容安详,否则在清醒的时候遇到这种事情不会面容安详的),临时起意先那个后那个,结束后用哥哥衣服换下了被害者的衣服,还用被害者的鞋子在草地上留下脚印,并且自己的脚印菜的比较重用来陷害自己的哥哥。畜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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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22 09:37:21 | 发自安卓客户端
二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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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22 13:29:55
作者你案件中是否错把两组脚印写成两个脚印,那可是提供不一样的分析方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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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22 14:06:19 | 发自安卓客户端
嫌疑人侧写
男,25-45岁,偏胖身材,身高在170-180之间,社会底层,收入不高,有车或者是方便用车
案情演绎
凶手:开出租的张某弟弟
某天晚上,受害人乘坐凶手的车去往目的地,凶手见色起意,将车子开往无人处实施抢劫强奸。
事后凶手让受害人穿上较为宽大白体恤混淆视听,绑住受害人手脚,转移受害人至郊外,解开捆绑的绳子,并且捅了受害人一刀,放受害人离开,最后受害人因为失血过多倒在草丛里,凶手追上来查看,发现受害人已经死亡后驱车离开
至于为什么面目安详,双手环抱,对不起,我没想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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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22 14:14:28 | 发自安卓客户端
怎么说呢,面容安详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在死前的最后时刻,受害者没有受到惊吓,就是说死的过程是漫长的,流血过多,受害者应该不是一下子死亡的,从血液来看,受害者应该也是逃了一段距离,然后倒在草丛里,喘息,直到模糊意识,这段时间受害者都是没有看到凶手,没有受到惊吓,所以,面容安详(不确定对,欢迎指正)
补充:在网上查了一下,心理学上这个姿势是对自己的不自信,有莫名奇妙的恐惧感,想保护自己
我猜测,受害人虽然脱离犯人,但是依然在害怕(正常人遇到这种事不害怕也难)所以双手环抱,意图安慰或者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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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8-12-22 23:50:20 | 发自安卓客户端
这个凶手心里很特别啊,艺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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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23 10:11:42
1)这次的凶杀地点是郊区,死者是一名女性,躺在一片草地上,双手环抱,面目安详。

分析:凶手曾摆置过尸体。受伤的被害者如果是受伤在逃,她会是躲在一个隐蔽的地方,或者在死亡前最后一刻呈现爬行的姿势或有一定程度上的挣扎。躺在一片草地,把自己曝露在凶手的视线内等待死亡,不符合逃避凶手的心理。双手环抱,极可能是凶手对尸体进行摆置。让死者的姿态看起来比较体面,通常是凶手对死者内疚的心态。然而这里所表现虐杀的心态,凶手是不会有内疚感的。

我回翻了楼主曾发布的主题,面目安详受否楼主以尸体松弛这个现象解释?如果真的如此,似乎有点矛盾哦!如果不是,死者在临死一刻有安详的表情,那就是觉得死并不可怕,一种解脱的心情。这极可能死者成经过长期的禁锢和精神上受到非人道的折磨,而题目中死者的状况也似乎不符合这一点。


2)尸体周围有血液痕迹,且血液滴落痕迹衍伸到一旁的马路上,且在马路上都有好几米远。死者腹部中刀,失血过多死亡,腹部血迹已经凝固。

分析:这里有两个假设,虐杀和移尸。虐杀过程,完全符合楼主所描述的案发现场,但是无法对得上死者面目安详这点。就算是肌肉松弛为由,发生的机率几乎为零。如果是移尸,案发现场的血迹经过简单的检验,就能分辨出是死者活着从创口流出,还是死后从创口流出。如果楼主重点要突出凶手是“猫捉老鼠”的心态虐杀死者,行凶手法和凶手的心理状态严重不符合。凶手如果利用锐器,他更喜欢这个游戏能玩得更久,他会限制死者的行动能力,会让死者的腿部受伤,让死者无法逃脱自己的掌控范围。如果是凶手在死者腹部开一个创口,让死者慢慢死去,那么死者面目安详这点又对不上(在极度痛苦死去,肌肉产生痉挛的机率极度高)。

3)但是死者身穿一件XXL 的白色宽大体恤(除此以外没有任何衣服)。

分析:假设,这个猫捉老鼠游戏进行时,死者是赤裸。加大码的T恤,是凶手的衣物。虐杀手,为死者穿衣为了让死者死相体面,再次表示内疚的心态。但是,这发生在虐杀的案例?极度矛盾的心理。除非,凶手认识死者,但是这么冒险玩这虐杀游戏,又不符合凶手谨慎的心态。这类的虐杀,凶手机可能会囚禁死者一段时间,让死者长期赤裸是一种心理上的折磨和虐待。至于凶手为了反刑侦而换上衣物,那么会那么粗心留下DNA?


4)根据法医鉴定,死者脚部和手部都有勒痕,且有被侵犯痕迹。

分析:勒痕的仔细分析,能够告诉很多故事。这里,只能过看见的是,死者遇害前曾遭到禁锢。性侵,也是虐待的一种。死者遇害前,还有一段空白时期需要填补,特别是失踪前后。凶手,肯定有一个空间可以匿藏死者。


嫌疑人:
张某弟弟。有交通可以运载死者,车尾箱是个不错的匿藏地点。张某父亲不是不可能,缺乏交通载送这点。

后记:我留意楼主所发的题目,案件是很特别,但是犯案心理上却偶尔出现很关键的矛盾。如果你要以痕迹来演绎犯案过程,那么线索最起码要和心理对得上。比如楼主曾发布的入室抢劫杀人案,就是有这类的心理矛盾出现。

不是点火来这里闹,纯粹想要进一步的探讨。如有冒犯,请多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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