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探接受客户委托时,大都从委托人的陈述中获得了一定的信息和线索,或者通过对案情的初步分析研究获得一定的信息。这些情况、线索因数量有限,缺乏验证,可靠性较差,难以形成完整可信的判断,用以指导即将开展的调查。但是侦探又必须采取行动,于是提出种种假设,用以指导将要采取的调查。这些假设以及侦探活动中必不可少的各种假设,是对已知情报、线索分析评估的基础上的思想产物。思维方法是否科学,直接影响着假设的质量,影响着侦探的行动。
侦探的过程,是一个不断地收集情报,调查取证的过程,也是一个对获得情报、证据去伪存真的分析过程。对于数字情报、人名、时间、地址等,比较容易验证;对于观察情报、事实情报、人物对话、事件背景、作案动机方面的情报,验证较难。正确的思维和科学推理、想象,补充缺环,完善过程,就显得十分重要。
在侦探题材的文学作品中,有一种所谓推理小说,在故事发生发展的过程中,作者将这种仅靠有限的线索,着重正确推理的思想方法用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使读者为之叹为观止。事实上,何止推理小说,在所有的侦探实践中,科学思维和逻辑推理始终伴随着侦探并使其受益匪浅。可以这样说,抽去了科学思维和逻辑推理,探索小说将索然无味,侦探们的生涯也将就此结束。从这个角度上讲,一个称职的侦探不仅是社会学家,而且是思想家、哲学家。
在侦探活动中,最常用的逻辑推理方法有两种,一是演绎推理,一是归纳推理。
演绎推理方法:根据已知的一般原理,推知某个从属于该类事物的特殊事物情况的新知,谓之演绎推理法。一切化学元素在一定条件下发生化学反应。惰性气体是化学元素,所以,惰性气体在一定条件下确实能够发生化学反应。这里运用的就是演绎推理方法。
演绎推理的主要形式是三段论法。三段论法就是从两个判断中进而得出第三个判断的一种推理方法。上面的例子就是包含着三个判断。第一个判断“一切化学元素都在一定条件下发生化学反应”-提供了一般的原理原则,叫做三段论式的大前提。第二个判断是“惰性气体是化学元素”--指出了一种特殊情况,叫做小前提。联合这两种判断,说明一般原则和特殊情况间的联系,因而得出第三个判断:“惰性气体在一定条件下确定能够发生化学反应”--结论。
归纳推理方法:从对个别事物考察中,抽象出其中的一般规律,然后概括到同类事物上,从而断定这个由个别事物中抽象出的规律,也是该同类事物的共同规律。这种从个性中寻找共性的方法,称之为归纳推理法。金是能够导电的,银是能够导电的,铜也能够导电的,铁是能够导电的。金银铜铁都是金属,所以,金属是能够导电的。这就是归纳推理出的结论。
演绎法和归纳法是人们对客观现实的两种对立的认识方法的总结。两者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缺少任何一面,都无法认识真理。演绎法和归纳法,仿佛是相反的两种方法,实际上在人们的认识过程中,两者是辩证的统一。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正是在演绎和归纳的相互转化的过程中充分发展起来的。没有归纳就没有演绎,因为演绎的出发点正是归纳的结果。演绎必须以可靠的归纳为基础。没有演绎同样也没有归纳。因为归纳总是在一般原理、原则或某种假说、猜想的指导下进行的。这一情况在侦探活动中尤其明显。
无论从一般到个别或从个别到一般,在侦探所做的各种假设中,都必须保持思想的开放性,因为例外和特殊总是存在。1000只大象都是灰色,第1001只大象为白色的可能性总是存在。所有的金属都有导电性,但电阻大小一样,使用场合与效果也不一样,用铁丝充当保险丝就难以胜任,强而为之,后患无穷。
保持思想的开放性,就是既注意事物的个别与一般信息的收集研究,又注意事物中例外与特殊信息的收集研究,及时地修正原有的假设,产生新的假设,确定新的侦探方向和目标。贝弗里奇在<<科学研究的艺术>>书中写道:“科学家绝不能容许自己的思想固定不变。不仅自己的见解不能固定不变,而且对待当时流行的观点的态度也不能不变。”弗兰西斯·培根在<<新工具>>书中也写道:“我们不能像蚂蚁,单只收集,也不可像蜘蛛,只从肚子中抽丝,而应像蜜蜂,既采集又整理,这样才能酿出香甜的蜂蜜。”培根强调的“既收集又整理”,指的就是要善于运用归纳和演绎的科学思维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