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2765|回复: 75

[一分钟破案] 每日十题,被害人溺水死亡

转载  简洁模式
发表于 2018-8-22 14:58:54 发帖际遇
星期天早晨,罗德湖水面上漂浮着一具垂钓者的尸体。看上去他像是乘租用的小船垂钓时船翻溺水身亡的。警方推断,其死亡时间是星期六下午5点钟左右。
警方认为这起死亡事件是单纯的意外事故,但亨利侦探调查后认定是
他杀案。而凶手竟是死者一个在某大学附属医院任药剂师的朋友,因为他欠死者一大笔债。
可是,罪犯有不在现场的证明。星期六他确实租用另一条小船在罗德湖和被害人一起钓鱼,但15点钟左右便与被害人分手,一个人乘坐15点40分始发的列车回到邻市自己的家里。列车到达邻市车站是18点30分。这期间罪犯一直坐在列车上,并有列车员的确切证词。
不过,尽管证据看起来毫无破绽,亨利侦探还是揭穿了他巧妙作案的手段。
那么,罪犯用了什么手段使被害人溺水而死的呢?
登录帐号可查看完整回帖内容
楼主| 发表于 2018-8-22 14:59:46
3     离奇死因
一个富翁被杀死在正在装修的别墅里。
侦探和警长正站在死亡现场。这是别墅二楼富翁的房间,楼下是他侄子的房间。警长挠挠稀疏不多的几根头发:“波克侦探,您怎么看这个案件?太不可思议了!”
波克侦探一言不发,仔细地看着现场。
富翁的尸体就仰躺在床上,背部有个伤口,警察在里边找到一颗来福枪的子弹。伤口周围的皮肤有裂痕和灼伤的痕迹,看来应该是近距离的枪伤造成的。床上有一个枪洞,一直通向楼下。
侦探来到位于一楼的富翁侄子的房间,天花板上也有一个洞,洞口同样有烧灼的痕迹,估计凶手是贴着天花板开的枪。洞口也正对着死者侄子的床。但是凶手如何确定死者是在床上的位置的呢?而且死者的侄子说自己前一天晚上喝醉了,一夜未归,有朋友可以作证。
于是,警长叫来了别墅的管家,他证明死者的侄子确实出去了,也没看见他回来过。
死者的其他家仆证明说别墅的所有钥匙只有管家和富翁本人有,别人没有钥匙是进不了门的。
侦探沉思着又回到案发现场,死者的尸体已经被送去化验。这时他突然发现死者睡觉的地方竟然留下一个跟尸体轮廓相同的印记。印记里的床单明显变黑了。
他猛然回头看看外边,窗外就是工地。侦探的眼睛从那些大型机器上一一扫过,嘴角终于露出了笑容,这代表证据和凶手都找到了。
请问,你知道凶手是谁吗?他所用的方法又是什么?
登录帐号可查看完整回帖内容
楼主| 发表于 2018-8-22 15:00:28 发帖际遇
4     候选的小提琴手
金碧辉煌的大音乐厅里,演出马上就要开始了。为了保证演出质量,乐队的首席小提琴手演奏员,由罗德和格雷特两个人担任候选人。在每一
场演出前半小时,由指挥福兰特临时决定,让当天状态最佳的人上场演奏。罗德和格雷特是师兄弟,他们都是首席,且演奏水平都很高,不过罗德更得福兰特的赏识,所以,他上场演出的机会更多一些。
当天的演出,听说最著名的小提琴大师要来观看,罗德和格雷特都暗暗希望自己能够上场演奏,如果能得到大师的赞扬,说不定可以一战成名。
演出前半小时,福兰特做出了决定,让罗德出场。罗德听说以后,马上来到化妆间化妆,化完妆以后,他还要调试几分钟琴弦,然后才能上场演奏。可是,就在开场的前10分钟,人们发现罗德不见了!
剧场经理和乐团团长急坏了,派人到处寻找,最后在堆放道具的小房间里,发现罗德已经被人杀死了。
探长莱克来到现场,这时,离开场还有3分钟了。为了不影响演出,指挥福兰特只好决定,让格雷特准备上场。格雷特接到通知匆匆来到化妆间,一边化妆,一边伤心地说:“放心吧,我一定会好好演出,来悼念我的师兄!”上场的铃声响了,格雷特熟练地从琴盒里拿出小提琴,跑上台就演奏起来。
莱克探长站在后台,一边观看演出,一边细心地向乐团团长了解情况。演出获得了成功,格雷特当天发挥得特别好,他看到小提琴大师微笑着向他点点头,表示赞赏。他谢完幕,兴高采烈地回到后台,而莱克探长拍拍他的肩膀说:“格雷特先生,请跟我去趟警察局吧!你有谋杀罗德的嫌疑。”
请问,莱克探长从哪个细节上发现格雷特是杀害罗德的嫌疑犯呢?
登录帐号可查看完整回帖内容
楼主| 发表于 2018-8-22 15:01:09
5     火车站谋杀案
亚当斯侦探准备到曼彻斯特去度假,此刻,他正身处火车站熙熙攘攘的人群中。
“劳驾,请让一让。”他听到身后有人礼貌地说。亚当斯侦探连忙让到一旁,只见一个身穿宽松黑色长裙的贵妇,推着轮椅走了过来,轮椅上坐着一位老人,他蜷缩在轮椅里,表情十分僵硬。
“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亚当斯侦探询问道。
非常感谢,我想不用了。”贵妇婉言谢绝,她叹了口气说道,“这是我父亲,他偏瘫已经有一年多了,现在,我打算带他去曼彻斯特治病。”
亚当斯侦探接着彬彬有礼地说:“曼彻斯特吗?正巧我也去那里,要不结伴同行吧,如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我一定尽力效劳。”
贵妇婉言谢绝了亚当斯侦探的好意。她推着轮椅,慢慢消失在人群中。看着她的背影,亚当斯侦探忽然觉得有点不对劲,可到底哪里有问题,却又说不上。转眼开车的时间到了,一列从远处开来的火车此时呼啸着马上就要进站了。
亚当斯侦探拿起行李准备上车。突然,尖锐的刹车声响彻车站,刹车片在铁轨上磨起阵阵火花,伴随着旁边乘客的尖叫,刚进站的火车以飞快的速度撞上了出现在铁轨上的那辆轮椅,可怜的老人当场死亡。
亚当斯侦探马上停住要上车的脚步急忙赶过去,见刚才的那位黑衣贵妇正坐在地上哭泣。她撕心裂肺地号哭,自责地拍打着自己的脸,然后毫无风度地开始对火车司机怒骂。几位乘客试图安慰她,但是她的情绪始终无法平静。
警察迅速赶到,一名中年警员开始向她了解情况。黑衣贵妇哭诉道:“刚才我好端端在等车,送我父亲到曼彻斯特治病,谁知道火车进站的时候,一股强大的气流向我吹过来,把我一下子向外吹去,我一时站不稳,跌倒在地上。而我父亲的轮椅顿时失去控制,一下子冲下站台,卡在铁轨上!然后就……都是这该死的站台设计,我要告这该死的火车站!”
“女士,恐怕你说的都是假话。”亚当斯侦探在一旁冷冷地说,“不管你是因为遗产还是其他的原因下这样的毒手,都不能逃脱法律的制裁,警察先生,请立刻拘捕她。”
你知道亚当斯侦探是怎样知道她在撒谎的吗?
登录帐号可查看完整回帖内容
楼主| 发表于 2018-8-22 15:01:52
6    谁安放的录音机
某公司研究开发出一套新软件,将要应用在空军的战斗机上。这是国家A级保密的项目,国外的情报机关不惜重金,想要收买这家公司的人员,窃取软件的情报。
某个周一下午1点钟,在公司的会议室里,举行了新软件的论证会。会议是在绝对保密的情况下召开的。会议进行到一半,有个工程师不小心把笔掉到地上了,他俯下身子去拾,却发现桌子底下有个奇怪的小盒子,拿下来一看,竟然是用来窃听的微型录音机!
总工程师马上宣布会议暂停,并向警方报了警。摩恩探长迅速赶到现场。他先检查了录音机,录音带上开始没有声音,1分钟以后,听到轻微的关门声,又过了10分钟,听到很多人进来的脚步声和说话声。根据这些条件,摩恩探长推测,安放录音机的时间大约是在12点45分。根据调查,当时有可能进入会议室的,只有两个人。于是,探长和经理一起,在经理室分别找他们谈话。
首先进来的是一个名叫茱莉的女秘书,她说:“我12点30分进入会议室,把文件放在桌子上,就马上离开了。”经理看了看她的脚,生气地问:“公司规定上班应该穿平跟皮鞋,你怎么穿高跟鞋?”女秘书红着脸说:“实在抱歉,昨天是周末,我住在父母家,今天早上起床没有时间回家换鞋,便穿了周末穿的鞋子,请您原谅。”
接着进来的是男清洁工,他说:“我进会议室擦完桌子,就出来了。”探长还没有问话,经理指着他脚上的网球鞋,生气地责问:“你怎么也不按规定穿皮鞋!”清洁工支支吾吾地说:“对不起先生,我中午去打网球,忘了换鞋了。”
询问完毕后,摩恩探长告诉经理:“我知道微型录音机是谁放的了。”
请问,你认为谁是放录音机的罪犯呢?
登录帐号可查看完整回帖内容
楼主| 发表于 2018-8-22 15:02:29
7     魔鬼到底是谁
舰船街一户人家发生了严重的火灾。消防人员奋力扑灭大火后,在现场发现了烧焦的尸体,就把火灾事故转给了警察局处理。
警察局派探长到现场勘查。由于火灾把现场破坏得一塌糊涂,所以很难检查出什么来。不过至少还是可以确认死者是一名男性。通过进一步调查证实,该死者正是这栋房子的主人希恩。从尸体蜷缩的形态来看,希恩很可能是先被杀死,之后才被焚尸灭迹的。那么,是谁和他结下如此大的深仇大恨,不仅杀了他,而且连尸体都不放过呢?警方进入了紧张的调查
当中。
一个警员,在按例讯问一个邻居的时候,他们家的女儿跑出来,瑟缩发抖着对警员说:“你是警察吧?警察叔叔,我好害怕,有魔鬼要吃我。”警员不以为意,想哄哄她让她走开,但小女孩不依不饶:“真的,就是从隔壁那一家中跑出来的,你快去那家把魔鬼抓住吧,我好害怕啊。”
这句话引起了警员的注意,从那家跑出来的“魔鬼”,会不会就是凶手呢?他按捺住性子询问小女孩具体的情况。原来,在那一家着起火来的时候,小女孩看见了所谓的魔鬼。她房间的窗子刚好与失火那一家的窗子相对,难不成凶手是从窗户出来的?他又听到小女孩补充道:“那魔鬼还会动,一会儿变大一会儿变小。”这时候,警员大致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不过很奇怪,刚才在那家里怎么没见到这个“魔鬼”呢?
这么说,警员已经知道这魔鬼是什么了,那么你知道吗?
登录帐号可查看完整回帖内容
楼主| 发表于 2018-8-22 15:02:54
8     警察觉得哪里奇怪
凡泰太太叫来警察,说自己的丈夫被人杀死了。据她陈述,案发经过是这样的:
当晚,她和丈夫在熟睡之中,突然间她听到一声惨叫,就睁开了眼睛。她马上看到床前站着一个黄皮肤的男人,头发已经斑白,他手中的刀还在滴着血,而这些血明显是自己那倒霉的丈夫的,因为他的胸口还在汩汩地向外冒着血液。对方发现凡泰太太已经醒来,一瞬间就扭过头去逃走了。
警方听完凡泰太太的介绍,提出了一个疑点:“这么说,你醒来的时候,屋子里的灯就已经开着了?不然你怎么可能在漆黑的夜里看到凶手的面容呢?”“是的,灯已经开了,而且是我们家最亮的那盏白光灯。我偶尔在卧室里做针线活,必须有足够亮的光线才能看清布料上面那些精细的纤维。”那就奇怪了,警察想。
警察为什么觉得奇怪呢?
登录帐号可查看完整回帖内容
发表于 2018-8-23 07:08:47 | 发自安卓客户端
被害者生前肯定和嫌疑人有搏斗的痕迹,但是胸口上插了把刀地上却十分干净。显然是唯一一个在一楼的乔治干的
登录帐号可查看完整回帖内容
发表于 2018-8-24 14:19:33 | 发自安卓客户端
没有调试琴弦
发表于 2018-8-24 22:28:51 | 发自安卓客户端
时间差,有可能死者在和朋友分开之前就已经下手了,他在二条船交汇的时候下手,然后伪造一种死者那时还活着的错觉,
返回版块
12
尚未登录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