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的记忆”,或许大家都对这种心理效应比较陌生,那我们单从证人来说,这个大家都知道。证人,在我们的意识里,通常都是提供证据的人,他们要做的是:或是自己亲眼看到的,或是亲耳听到的,如实地讲出来。然而,心理学研究证明,很多证人提供的证词都不太准确,或者说是具有个人情感色彩,带着个人的观点和意识。
心理学家珀费可特和豪林斯为了考察证人的证词是否有特别的东西,他们将证人的记忆与对一般知识的记忆进行了比较。他们让被试者看一个简短的录象,是关于一个女孩被绑架的案件,在证人回忆的精确性上,情况并不乐观,但对于一般知识来说,情况就不是这样,信心高的人回忆成绩比信心不足的人好得多。
为了让大家更好的理解“证人的记忆”这一效应,我们举个例子来:具体看看一天,著名犯罪心理学家沃·里斯特教授在德国柏林一所学校授课。沃·里斯特教授那天讲授的是《远期遗忘》书中的一章。当他讲授时。一位高年级的学生突然提出了反对意见,而班上的一位同学试图阻止这一行为而发生争吵,突然那位高年级学生掏出一把手枪。沃·里斯特教授冲向前去夺武器,就在这一刻 ,听到一声爆炸 ,还好任何人都没有受伤 ,两位争夺者也因此停止打斗。几分钟后 ,这位教授告诉受惊的学生们 ,他们有义务提供他们目击整个事件的所有细节信息。
一位回忆最好的学生在回忆过程中有26%的重点细节发生错误,而其他学生在回忆中则有80%的错误,这仅仅是这些年轻的德国大学生对眼前发生的一切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平庸吗?事实上,这些大学生不仅完成了他们实验预期目的,更创造了历史,经过一个世纪的目击证人辨认的科研成果,人们意识到:无辜的人可能被错误的辨认犯罪的危险性。所以,证人的证据并不完全可信,他们往往会带有倾向性。
这就是“证人的记忆效应”。我们应该要通过各方面渠道,更全面的了解某些事,有些事所谓的“证人”说的并不完全正确,你应该要做到全局把握,这就是“证人的记忆”这一心理效应带给我们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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