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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钟破案] 每日十题,浴缸“自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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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2 11:16:53
侦探马克接到报案,镇里的布斯特太太在家里服安眠药自杀了。马克急忙赶到事发现场进行侦察,并对现场进行了仔细的检查。马克发现室内并没有打斗的痕迹,门窗也都完好无缺,只有布斯特太太一个人躺在浴缸里,还很多沐浴泡沫充满了浴缸。在浴缸附近的地上,有掉落在地板上的移动电话和一个大的安眠药药瓶,还有一些散落的安眠药。
马克对布斯特太太的丈夫布斯特先生进行了询问,问他是什么时候知道布斯特太太自杀的事情。布斯特先生悲伤地说:“这几天我正在外面办事,就接到她打来的电话。在电话里我隐隐感觉到她的情绪不对劲,于是就在大约半个小时前赶了回来。没想到,我还是晚了一步。”
谁知马克听完后,却对布斯特先生说:“布斯特先生,我希望你能诚实地向我们坦白事情的经过,你太太不是自杀的吧?”
为什么侦探马克不相信布斯特先生说的话,还认定他就是凶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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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8-7-22 11:17:13
2    为何用枪柄杀人
查理斯是一位众议院的议员,有一天,他的妻子露莎被女仆发现死在了卧室之中。警察接到报案后,立刻赶来对现场进行了勘察:露莎穿着睡衣躺在地上,脑后一片血肉模糊。法医经过检查之后,认定露莎是因为脑后被钝器狠狠地击打而导致颅脑受损而死的,死亡时间应该是晚上11点到12点之间。
警察将尸体运走之后,又仔细地检查了整个房间,结果在床底下发现了一把枪柄上沾有鲜血的手枪。后来经验证,这把枪的枪柄和露莎后脑的伤口基本吻合,所以应该就是杀死露莎的凶器。但是凶手既然带了枪,为什么将好好的枪当成锤子用呢?
警察实在是搞不懂,询问仆人时,仆人表示昨天晚上经过夫人的允许,在10点左右就睡觉了。她在睡觉之前曾经检查过房间,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睡着之后也没有听到什么动静,一直到早晨按照惯例将露莎的早餐送进卧室的时候才发现露莎被害了。警方没有能够从女仆的话之中找到任何线索。
在这个时候,查理斯议员冲了进来,他满脸悲伤地高喊着:“天啊,我亲爱的露莎!”他告诉警察,昨天一整夜他都在市区的阳光酒店参加讨论会,然后紧紧拉住警长的手说:“我愿意悬赏300万抓住那个残忍地砸死露莎的凶手,请您一定要帮助我!”后来警长回到警局后,命令人将查理斯抓了起来,请问这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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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8-7-22 11:17:36
3     谁偷了马
农民老李养了一匹马,他和这匹马的感情很深。有一次,他离家外出办事,回来后发现心爱的马被人偷走了。老李找了半天也没找到,但他不甘心,于是每次出门的时候,只要看到马他都会仔细辨别是不是自己的那匹。终于有一天,他在集市上看到了自己的马,可是,偷他马的人死不承认。于是,两人吵着到了镇上的派出所,让警察帮忙。
在派出所的干警面前,偷马人振振有词:“这就是我自己的马,他非说我偷他的,有什么证据吗?”
老李已经和他吵了一路,知道这个人就是无赖,没法讲理的。于是他急中生智,也不和他争辩,突然捂住了马的双眼说:“我的这只马有一只眼是瞎的,你说是哪一只?”
偷马人心中一惊,心想坏了,我怎么从来没有注意到这个瞎眼啊?在这种情况下,也只好瞎猜了,反正有一半的概率。于是,偷马人立刻说道:“左眼!”农民老李将左手松开,大家仔细一看,马眼炯炯有神,根本没有瞎。
“呃,不是!我一急说错了,是右眼。”偷马人急忙分辨道。
这个自我辩解不能说没有道理,但老李又做了一件事,使得那个偷马人再也无法自圆其说。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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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8-7-22 11:18:01 发帖际遇
4    莫名的纵火案
亨利是一位享誉世界的著名作家。他特立独行,提倡自然,是一位极端的自然主义者。他放弃了优渥的生活条件,在风景秀丽的湖边建起木屋,过着和大自然融为一体的,与世隔绝的简朴生活。他喜欢小动物,养了一只可爱的猫。
有一天,他要去城里看望一位病重的朋友,就将猫留在家里,独自外出了。一周后,他返回家中,却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屋子里满是灰烬,可爱的猫咪烧得只剩下了骨头。短短几天内,他就失去了猫咪和住所,心痛极了。
从案发现场来看,这几天内曾下过一场大雨,房屋周围的树木因雨后的潮湿而幸免于难。小猫因被关闭在封闭的房间里,找不到出口而被活活烧死。现场勘察结果表明,着火点是放在屋角的书架。可是据亨利回忆,房间里没有任何火源,也没有漏电的痕迹,煤气开关禁闭,又无定时引火装置。这是怎么回事呢?
细心的侦探罗伊在清理书架时,发现书架附近的地面上有一些破碎的玻璃渣。亨利想了想,认为这应该是自己的鱼缸。而罗伊又在旁边烧焦的席子上发现有一些熟石灰。看到这些,罗伊马上想到了问题的答案。读者朋友们,你猜到是什么原因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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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8-7-22 11:18:20
5    奇特的郁金香
电影明星蝴蝶小姐的钻石项链在参加派对时被偷了,她痛哭着说道:“我看到小偷跑到楼上去了,可是我只看到他的背影,哎呀,怎么办呀?”说话间,一些年轻人早冲上楼去追小偷了。第一间被敲开的房间住着一位风度翩翩的商人,有人问道:“先生,冒犯地问一下,你刚才在哪里?”
“我不太喜欢吵吵闹闹,一直在房间里看书,怎么,发生什么事了?”商人镇静地说道。他面前的书桌上放着一本书,书的旁边是一盆黄色的郁金香,郁金香闭合的花瓣在灯光下显得格外鲜艳和美丽。表面上看,这位先生的确是一位温文尔雅的绅士。
“蝴蝶小姐的钻石项链不见了,我们要帮她找回来,听说刚才窃贼跑到楼上来了,我们就追了过来,请问先生能提供一些线索吗?”其中一个年轻人率先说道。
“我刚才听到一阵脚步声,声音好像跑到隔壁房间了,你们可以去那里看看。”这位绅士接着说:“我并不是怀疑隔壁的客人,我一直待在房间,只是猜测他有可能出来。”
正在大家要去隔壁房间察看时,一个眼尖的青年忽然叫起来:“看啊,郁金香的花瓣张开了。”他指着绅士说道:“快抓住这个道貌岸然的小偷,他在撒谎。”
年轻人说得对吗?他是怎么判断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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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8-7-22 11:18:41
6    会破案的牡蛎黄
川岛木子是东京一所大学的生物学教授,住在牧野公寓A座12号楼。几年前,川岛与妻子因感情破裂而离婚,唯一的女儿也判给了妻子,因此他一直过着独身的生活。
结果有一天,川岛被同事小泉发现死在家中,他仰面躺在客厅地板上,身上有两处刀伤,地上的大堆血迹已经干涸,小泉即刻报了警。警长富士九郎带着助手秋田禾很快来到案发现场,两人搜查半天,并未找到有价值的线索,但川岛手里紧紧攥着的两个油炸牡蛎黄却吸引了两人的目光。富士九郎有些疑惑,一个临死的人,为何要紧紧抓住牡蛎黄不放呢?这是他从前未遇到过的。
后来,富士九郎最终确定了两个犯罪嫌疑人:一个是死者的前妻,中学语文教师浅田真纪;另一个是死者的堂兄,在歌舞伎中扮演女主角的后藤未来。浅田真纪对他们唯一的女儿非常宠爱,甚至到了溺爱的地步,川岛认为这对女儿的成长不利,因此在前段时间提出收回抚养权,浅田很可能由爱生恨杀死了川岛。
而后藤未来不务正业,又极爱赌钱,前段时间刚刚输了一大笔钱,又跑来找川岛借钱。此前,川岛已经借给他几次,并要他戒赌,谁知他不知悔改,川岛便坚决不再借钱给他,并将他训斥了一顿赶出家门。后藤很有可能对此不满,起了歹意。
但两人不可能合伙作案,凶手只能是其中之一,到底会是谁呢?这让案件陷入僵局,显然并没有足够的证据去控告其中的任何一人。后来,富士九郎仔细分析死者手中的牡蛎黄,查阅相关资料后,终于找到了凶手。
你知道他是怎么找出凶手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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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8-7-22 11:19:05
7     杀人的牛皮绳
美国底特律的盛夏,炙热的阳光晒得人无比难受。傍晚时分,人们在农场附近乘凉时,在一棵树下发现了农场的继承人斯蒂夫被人杀害。只见他双目紧闭,表情极其痛苦,脖子上紧紧缠着3道牛皮绳,嘴里还塞着一团棉布。
警察局接到报案后马上赶到那里,并封锁现场进行勘察。经法医鉴定,斯蒂夫死于当日下午3点左右,是被人用牛皮绳勒死的。
经过调查,警察认为斯蒂夫的弟弟汉斯嫌疑最大。因为根据法律,斯蒂夫死后,汉斯将获得农场的财产继承权。而警察在审问汉斯时,汉斯却说自己下午3点的时候在镇上的小酒吧里喝酒,根本没有杀害斯蒂夫的时间。警察对汉斯提供的几个见证人进行调查,他们证实汉斯从下午1点到5点的确一直在酒吧里喝酒。
如果不能找到证据证实汉斯在案发现场,就不能将其逮捕起诉,此案也将难以侦破。警长感到非常棘手。就在这时,农场的老管家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使此案得以侦破。那么,老管家提供了什么重要线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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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8-7-22 11:19:26
8     吃死人的兔子肉
理查德和戴维是同一家公司的两名销售主管,两人在职期间业绩都很优异,不分伯仲,公司董事长有意提拔其中的一位做公司的销售总监。由于平日里理查德处事圆滑,通过在老总面前大献殷勤,如愿以偿地坐到了销售总监的宝座上。
事后,理查德为了笼络同事戴维,决定在家里办一次派对,并盛情邀请了戴维。出于礼貌,戴维带来了礼物——一只活蹦乱跳的兔子,寓意是祝贺理查德“像兔子一样”迅速获得荣升,其中的讽喻恐怕只有理查德自己知道吧。
晚会的最后一项是烧烤活动,理查德突然想到了那只兔子,他想和众人一同分享。而戴维制止了他,说自己看不得这么血腥的场面,并说,这只兔子是自己养了好长时间的,没舍得吃,请理查德一定要留着自己享用。众人觉得戴维的要求并不过分,也都没什么意见。理查德便没在晚会上杀那只兔子。
第二天,理查德迫不及待地将兔子宰掉,然后精心烹饪,一个人享用了这难得的美味,然而,刚刚吃完这顿美餐,理查德就七窍流血,不治身亡了。
法医鉴定,理查德死于阿托品中毒,警方认定理查德的死和兔肉有关。但一只活蹦乱跳的兔子经由理查德的手变成了他自己的食物,即使有毒,也是他自己下的毒吧?可是刚刚升职的他,又怎么会选择自杀呢?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楼主| 发表于 2018-7-22 11:19:52
9    刀伤认凶手
保安安东诺夫被杀了,死因疑为仇杀。当地警察很快赶到现场,只见死者是面朝下倒在地上的。从沾在面部皮肤上的沙砾看来,死者先被刺伤,行动受限之后才僵硬地倒在地上的。这个一米九的彪形大汉身上只有一处刀伤,但却是致命的伤。一把狭长的匕首由上斜向下从后颈刺入身体,割破了锁骨下动脉并继续向下刺入肺部,伤口很长,可见安东诺夫死的时候应该是很痛苦的。而且从伤口外观来看,匕首不仅刺入身体,还曾向下用力切割,导致伤口比匕首的实际宽度要长。
通过对安东诺夫的了解,警察很快将凶手锁定在镇上的小混混身上。因为忠于职守,安东诺夫前几天刚刚教训过一个三人组成的小混混团体。显然,这三个人与安东诺夫的死有重大关联。但这三个人拒不认错,有趣的是,其中一个最矮的,身高只有一米七的青年却好像是这三个人中的头目。另外两个高大的青年对他总是低眉顺眼,唯命是从的样子。在警方的严厉逼问下,两个“部下”中肤色较深的那个在“矮子老大”的示意下很快承认是他杀了安东诺夫。
但警长看了看这个身高近两米的大个子说,不是你。警长为什么会这么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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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8-7-22 11:20:21
10      毒针和纸杯
大律师诺伊斯先生在自己的办公室被人谋杀了。秘书露西报案后,警察迅速赶到案发现场。警方看见诺伊斯躺在椅子上,背后有一根毒针刺中心脏,鲜血染红了座椅。案发现场的一切看起来凌乱不堪,几本书籍和文件散乱地铺展在诺伊斯的办公桌上,其中一本书籍上还沾了几滴咖啡。地板上有一只手套,手套旁边是一块摔碎的手表,手表上显示的时间是4点45分。
察看过案发现场的基本情况后,警官戴夫开始向悲痛大哭着的露西询问事情经过。露西告诉警察,下午诺伊斯律师共有3个约会,分别是和艾顿先生(3点)、布兰妮小姐(4点)和圣马丁先生(4点30分)。露西说,会谈中,艾顿先生和布兰妮小姐都要了一杯饮料,圣马丁先生则要了一杯咖啡。诺伊斯先生是不喝咖啡的,办公室里没有任何装咖啡的东西,露西就用纸杯为圣马丁先生倒了一杯咖啡。
露西说,圣马丁端着咖啡杯进了诺伊斯先生的办公室,出来时将纸杯留在了桌子上,然后她将纸杯丢进了废纸篓。警察对纸杯和毒针做了检查,结果发现纸杯上有圣马丁先生的指纹,而毒针上没有任何指纹。
很快,警察传讯了露西,指控她是杀害诺伊斯的凶手,这是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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