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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钟破案] 每日十题,河畔男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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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4 13:19:21
在澳地利多瑙河畔发现一具被人勒死的男尸,警察仔细侦察,确认死者是位旅游者,但没有发现被害者颈上和全身处留下任何指纹和血迹。显然,作案者是个有经验的狡猾的凶手,再仔细检查,仅在死者的鞋上发现泥土里有许多黄色的粉末。时过三个月,这件无头案还没有破获。后来警方逮捕了一个嫌疑犯,要他脱下鞋子来检查,发现鞋底沾有类似的泥土。但该犯矢口否认与此案有关。警方经鉴定,明确指出他是在维也纳南郊的松、桦混交林内作的案。凶手大为震惊,不得不交待作案的经过。



请问,警方破获此案的根据是什么?道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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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8-5-4 13:19:31
真情









李明三岁的儿子被人拐走了,李明整整找了三年也没有找到。

有一天,李明听说城郊刘员外家有个孩子就是当年李明丢失的儿子,

李明就到官府状告刘员外,要求把儿子还给自己。但刘员外来到衙门,不仅不承认儿子是李明的,而且还要求县令对李明给予严惩。两人都说孩子是自己的,互不相让,县令一愁莫展,毫无办法。

这件事被李都督知道了。他想了一个办法很快就破了案。

你知道李都督想了什么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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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8-5-4 13:19:40
破案









乾隆十七年,一天早晨,一个30多岁的人闯入广西苍梧县衙正堂,双膝跪下举状鸣冤,县令李文正,见堂下有人告状,把惊堂木一拍道:“你告何人?慢慢道来。”原告抬起头,呈上状子,声泪俱下:“小人余阿吕,家住西门枥木桥,告前街米行店主邱以诚赖账不还,辱骂小人,邱以诚于康熙五十九年借我父亲三百两银子,今我持邱当年亲手所写借契向其讨还银两。他翻脸不认帐。现借契在此,望大人给小人作主。”李文公问:“三十二年前的债务为何至今才追还?”余阿吕回答:“先父本是商人。当年邱以诚向先父借钱经商,小人尚幼,未知此事。雍正七年,先父不幸暴病身亡,小人继承父亲经纪,一直做下来,只因近来生意亏本,正值走投无路之际,小人的母亲记起借出白银之事,从箱底翻出当年借契,差小人去向邱以诚索取欠债。”李文正令差人递上借契,并传邱以诚到案。

邱以诚50多岁,一进大堂,扑通跪下。李文正大声喝道:“你如何赖账辱人,从实招来,以免皮肉之苦。”邱以诚听完原告的状词后,大喊冤枉:“小人过去虽然和他父亲有交往,但从未借他父亲一分银子;前不久余阿吕向我借三百两银子,小人乃小本生意,哪来的这笔银子,他就骂骂咧咧,气愤而去。现他又咬我家欠他家三百两银子,实属诬告,请大人明断。”余阿吕在旁骂他狡辩,邱以诚反驳余阿吕有意诈人。李文正一时难以断案,便对余、邱两人说:“你们先回家去,待本官明断后再传你们。”

李文正退人后堂,呷了口茶,拿起借契反覆琢磨,沉思良久,又到书案取过《康熙字典》翻阅,然后又翻开雍正某年历书,不禁大腿一拍,哈哈大笑:“这是伪造的借契,怎骗得过本官。”



请问,为什么这借契是假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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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8-5-4 13:19:50
借银牙签









一日,乡民陈岩与酒店老板单某相互拽着到县衙告状。陈岩诉道:“小民陈岩,以贩布为生。前天单老到我处取走两匹细布,言明今日付钱,谁知今日我来收帐,他竟矢口否认,说不曾拿我布匹,小民薄本小利,怎禁得他如此讹骗,求老爷为小民作主。”

单老板反唇相驳,两人在黄知县面前各执一词,互相斥骂起来。

黄知县大喝一声,令他俩禁声。然后问过两人详情细节之后,猛一拍惊堂木,掷下捕签大声对陈岩道:“大胆刁民,自己贩布折本,竟敢诬告他人,讹诈银钱。你告单老板拿你布匹,契据可在?证人可有?分明视本公堂如儿戏,将刁民陈岩押下,听候发落!”

衙役一声吆喝,上前将陈岩拖去。

这时,黄知县走下公堂,来到单老板前,和声笑语地对单老板说:“单老板受惊了,刁民陈岩素不安分,本县一瞧便知非良善之人,此番定重责不贷。”黄知县与单老板言语良久,甚是投机。

言语之间,黄知县见单老板胸前露出一束银牙签。让他解下仔细一看,看罢,黄知县笑道:“本官早有心打造一副牙签,总因无比物样,难以如愿,今借单老板此牙签仿造一副,是否允许?”单老板忙

说:“老爷见外了,请随意仿制打造。”

结果,黄知县就靠这一副银牙签,破了此案。



请问,他是如何破案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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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8-5-4 13:20:00
骗布









从前有个算命瞎子想去赶集骗钱,走到桥边,听河水咆哮,浪声哗哗,不敢过河,正好有个进城卖布的农夫路过,便将他背过桥去。

那算命瞎子趴在农夫身上摸到一匹布,顿生邪念,偷偷将一根针别在布上,过桥后,硬说布是他的,结果闹到了县衙门。

县令听了瞎子的“诉状”,问农夫:“你为什么要抢盲人的布?”

“大人,冤枉啊!”纯朴的农夫申诉说,“布是我老婆织的,请青天大老爷明断。”

县令听后说:“你有何证据?”

农夫答曰:“这匹布4丈6尺长,2尺2寸宽,可以当堂用尺量。”

县令略一沉吟,侧身问瞎子:“你有何凭证?”

瞎子振振有词地说:“我的布4丈6尺长,2尺2寸宽,我怕人家欺负我,抢我的布,就在布上别了根针作记号。”

县令一看,布上果有一针,但他思忖片刻想出了一个办法,终于试出瞎子是骗子。

请问,县令想出了什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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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8-5-4 13:20:12
爆炸前的一分钟









秘密谍报员田和,正躺在床上看杂志,一直觉得耳边有一种刺耳的声音在响,起初还以为听错了,可总觉得有时钟走动的声音。枕头旁的闹表是数字式的,所以不会有声响。会不会是……一种不祥之光一掠而过,立刻心里不安起来,马上翻身起来,看看床下。

不出所料,床上被安放了炸弹,是一颗接在闹表上的定时炸弹。一定是白天田和外出不在时,凶手潜入进来放置的。这是一种常见的老式闹表,定时指针正指着4点 30分大概一到这个时间,就会接通表中的干电池,引爆炸弹。现在距爆炸时间,只剩下五分钟。

闹表和炸弹被用粘合剂固定在地板上,拿不下来。

连接闹表和炸弹的线,也被穿在铝带中用粘合剂牢牢粘在地板上,根本无法用钳子取下切断。而且,闹表的后盖也被封住了。真是个不留丝毫空子的老手呵。

就连田和也着急了。这间屋子是公寓的五层,所以决不能一个人逃离了事。如果定时炸弹爆炸,会给居民带来很大的不幸。所以要设法防爆于未然,可眼下报警已为时已晚。

踌躇之际,时间在一分一秒地过去。田和钻进床下爬在地上用指尖轻轻敲动闹表字盘的外壳。外壳是透明的塑料,不是玻璃制的。可并非轻易取得下来。万一不小心,会接通电流,有引爆炸弹的危险。



怎么办好呢,他思索了片刻,突然计上心来。在炸弹将要爆炸的一分钟前,设法拆除了定时装置。你知道是什么方法吗?
楼主| 发表于 2018-5-4 13:20:23
救了一条命









1989年,法国里昂市发生了一件谋杀案。里昂郊外的公路边有座楼房,房主维克多先生是位飞机设计师。他常因公出差,家里就剩下妻子娅当娜。

一天下午娅当娜摔死在楼下树丛中。一块石头击碎了她的脑壳。她的尸体被发现时,楼上卧室的窗户是关闭的。她摔死以后,是不可能爬起来关窗户的。那天,他丈夫正巧在家。当询问这位飞机设计师时,他承认窗户是他关的。那时很冷。他在里面小房间画图,他不知道妻子摔死在窗下,但是在法庭上有人作

证,说娅当娜是他推下去的。那位证人就是里昂中学的生物教师让·波特。

在法庭上,让,波特作证说:“我是生物教师,那天,我正好外出观察鸟类的习性。我带着望远镜,正好瞧到这一切。我看到维克多一把推开窗户,将他的妻子头朝下,抛到楼下。”

如果法院以让·波特的证词判决,维克多将以谋杀罪被处以极刑。而维克多的辩护律师安东尼·华特认为维克多是无罪的。他怀疑让·波特是凶手。

安东尼·华特故意问:“波特先生,您刚刚的证词我没有听清,请再说一遍,我的当事人是推开窗户,将他妻子推下去的吗?”

让,波特坚定地说:“是的,我看到窗户被推开,窗玻璃还闪闪发光!”

安东尼·华特问:“你说完了?没有补充的了?”

让·波特说:“对,我说完了。他是推开窗户,将他的妻子推下去的!”

但华特说了几句话,法庭就认定让‘波特是凶手。

请问,这是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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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8-5-4 13:20:34
错在哪里









4月28日(星期日)中午刚过,在市内一家公寓最高层的一个房间里,发现了漂亮的金发女郎间谍穿着睡衣被枪杀的尸体。罪犯是在对面楼顶上开的枪,但无人听到枪声,大概使用的装有消音器的来福枪。

从现场看,死者胸部中弹身亡,另有一发子弹打在挂在墙—亡的挂钟上,指针正指着8点半,因此,可以推定被枪杀的时间是上午8点半。解剖尸体检查得出的死亡推定时间与这个时间基本一致。

可是,当第二天抓到凶手时,凶手说有当时不在作案现场的证明,有几个人都证明他当天上午8点至9点期间,在离作案现场2公里外的一家快餐厅里吃饭。可奇怪的是就连凶手自己也为自己当时不在作案现场的证明能够成立而感到吃惊。



那么,为何会这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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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8-5-4 13:20:43
戳穿谎言









某冬天的晚上,一个青年嘴里一边喊着:“不……不得了了,一个女的在车里自杀了。”一边赶到派出所报案。警察马上叫这个青年带路赶到现场。在停在空地上的一辆轿车中,一个年轻女子倚着方向盘死去。她死了约有两个小时了。刚才一直在下雪,所以车子上也积有五六厘米厚的雪。从车后部的排气消声器那儿伸出一根长长的橡皮管,直伸进助手席侧的窗缝中。车周围没有别人的足迹。

“我发现时,车门都上着锁,所以用石头砸碎了玻璃,打开车门,赶紧熄火停止排气,但为时已晚,她已经死了。”青年叙述着发现时的情景。

“撒谎!她不是在这个车中自杀的。其实是你在别处杀了她吧。”警察直截了当地断定说。

那么,究竟是靠什么证据戳穿了这个青年的谎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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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8-5-4 13:20:53
尸体不见了









单身汉汤森,嗜好饮酒,逢饮必醉,大吵大闹,惹来各住户的不满。

今夜,他又饮得酩酊大醉了,吵嚷片刻后返回房中休息,翌日中午,清洁工人打扫房间时,走到汤森房门,拍门良久仍没有反应,推开了门一看,吓得清洁工人大声喊。原来她发现汤森躺在地上,头被劈破,鲜血满地,一把斧头放在他的身旁。

清洁工人吓得夺门大叫,邻居张先生及管理员闻声跑到现场,看见有命案发生,急忙报警。警方抵达现场,从房内环境推测,凶手与死者曾有激烈的打斗,可是尸体却不见了。

请问,尸体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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