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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侦法医] 简述犯罪剖绘之“地理剖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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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4 16:30: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近几年来开始备受关注的一种剖绘方法,与“两分法”及“行为证据分析法”不同之处在于,地理剖绘法并不是一种严格意义上的心理剖绘法,它属于一种更为直观的统计归纳法。

加拿大的金·罗斯莫博士的研究成果可以说是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地理剖绘技术。他认为“地理剖绘有助于分析犯罪行为产生的空间模式以及连续暴力犯罪的侵害目标选择位置,利用对这些模式的分析结果可以得知犯罪人最有可能居住的区域。”

罗斯莫博士依据寻找被害人的方式而将暴力犯罪人分为4类:
1、“猎人”:以自己的居住地点为中心展开寻找侵害目标的行动;
2、“侵略者”:不以自己的居住地点为中心展开寻找侵害目标的行动;
3、“游荡者”:未经计划地展开寻找侵害目标的行动,其选择基本上是随机的;
4、设伏者:占据或制造一个场所,在其控制范围内遇到侵害目标。

暴力犯罪人依据攻击模式又可被分为3类:
1、“猛禽”:几乎在相遇/接触伊始就立刻展开攻击行为;
2、“潜行者”:先跟踪侵害目标并逐渐接近他/她,寻找合适的时机进行攻击;
3、“伏击者”:在其控制的场所范围内实施攻击行为,被害人的尸体经常被藏在相同的地点。

地理剖绘以大多数犯罪人都有一个“中心支撑点”的假设为基础,这个点通常都是犯罪人的居住场所或工作地点,也有他们朋友的住所或一些公共场所,比如酒吧或快餐厅。这个“中心支撑点”是存在于犯罪人的“心理地图”上的,而其实施的犯罪行为与这个点都会存在某种形式的关联,“很少有犯罪人在实施犯罪时,会去寻找一个未知的、全新的地域。”

上文提到的“心理地图”是指人类熟悉地区在自己心里的影象,与空间资讯一样,这些影象包括颜色、声音、感觉、情绪以及重要标志等一系列细节。“心理地图”所包含的空间要素主要分为5类:
1、路径:也就是移动的路线,这是构成大部分人有关城市或其他中央地点印象的基础;
2、边缘:也就是边界,比如河流、铁路或是高速公路;
3、区域:这里指的是子区域,也就是有明显标识特征的地域范围;
4、连结点:也可以称作连接点,通常为密集行动的中心联系点;
5、地点标识:可以用于辨识或参照的标志,比如广告牌、高层建筑等。

地理剖绘法是完全仰仗技术支持的,也就是说它并不适合用于一般刑事案件的侦查,目前最为权威的地理剖绘系统是加拿大温哥华“环境犯罪学调查中心”所开发并使用的“参宿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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