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wclloveqq 于 2015-3-23 16:38 编辑
辩方陈述:
1、被告杀人动机不充分
被告米雪认识死者是5个月。纵然死者有不求上进,懒惰爱玩,隐瞒真实职业等行为,也不足以让刚认识5个月的人产生那么强的杀意。
引用 死者的死因是被利刃多次刺穿腹部因失血过多而死。尸体的手脚脸部均遭到严重破坏,严重腐烂。
从尸体被严重损坏和多次刺杀,可以看出,凶手对死者充满恨意。辩方认为被告不具有如此的恨意,不具备足够的杀人动机。
2、还有更具备杀人动机的人
引用 有多久?还有,死者的人际关系?
你询问了邻居得知已经有三个多月没见到武信藤,且武有一个谈了三年的前女友叫苗琳琳
引用 找那个前女友,问她与死者的关系
苗琳琳说武信藤4月11日的时候与她分手了,自那之后再也没见过
由上一条的杀人恨意,辩方觉得,死者的前女友在与死者相恋三年后,惨遭死者分手。比起被告,死者的前女友更具有杀人动机和足够的恨意。
3、仇杀?
引用 1、死者曾经的小餐馆的地址和经营情况,并前往餐馆原址周边询问死者和餐馆情况。
【(地址我懒得编了)周围其他商铺的人说小餐馆生意不错,老板武信腾人也很好。但是在4月份左右餐馆突然就关了没过几天就卖掉了】
2、请警方协助各渠道(可以是铁路局,银行等,不一一举例),查找死者大批现金的动向,及当时离开餐馆后的去向。
【警方经过调查发现武信腾的一个建行账户在4月20日汇进一百多万,之后每个月也都有一万多汇款
离开餐馆后在Q市某大酒店住了一个多月随后在5月24日来到T市】
死者在老家Q市时,曾经营过一家小餐馆,收入颇丰。而且在死者突然离开Q市时,曾收到一笔来路不明的巨额存款。辩方有理由相信,死者很可能卷入了一场严重的经济纠纷中。而死者被杀的动机很可能是仇杀。而这是仅认识死者5个月的被告远远不具备的。
4、总结
综上所述,被告人不具备杀害死者的动机。被告无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