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2742|回复: 11

[一分钟破案] 楼下的魂魄 (4)

转载  已解决  简洁模式
发表于 2014-7-20 10:53:11
某大型市场经理的尸体在某公寓(不祥的公寓、)楼下被发现,死者背部向下,双目紧闭,脸上有绝望之色,面部有淤青和伤痕。双手有勒痕和淤青,腿部有勒痕和淤青,胸口有不深的血痕,应是匕首造成。目前来看,致命伤来自于背部的骨折。伤口附近也有匕首的血痕和淤青。死者右手放在左手袖子上,在袖子上可以看到“God forgive me(上帝饶恕我)”的用血写成的字迹,另外在死者上衣的口袋还发现了一张一家三口照片,照片上的父母头像被剪掉,中间的孩子整个人都被剪走,据调查,死者并无孩子。
    目前有绑架动机的有三人;
      李某 男 31岁(此人的儿子在商场的一次意外里死去,他一直觉得是商场管理人员的错)证言:这几天我一直都在外地出差。有人证明,但他请过一天假
    职员小张 男 30岁(此人的儿子在与死者的车祸中丧生,一直恨着死者)证言:什么?经理死了?我?我在商场啊!有人证明,但他的妻子说他没有出门
    死者至交 余某 男 37岁(此人小儿子与死者争执,被死者失手打死,死者歉疚于心)证言:我早就不和他计较了,我这几天都在游泳馆游泳啊。有人证明,但在游泳管没有他的编号

艾因死坦 于 2014-7-20 10:53 对帖子补充以下内容

凶手?作案过程?
发表于 2014-7-20 11:13:51
死者至交,,,死者无孩子 ,所以至交把自己小儿子给死者当养子,一家三口为死者夫妻和至交的小儿子。死者打死小儿子,所以至交用同样的方法复仇,绑架后殴打、刀刺死者,死者愧疚,双目紧闭,任由至交处罚,知道自己必死脸上有绝望之色。至于上帝饶恕我,可能是死者写给孩子的,也可能是至交写给孩子的
发表于 2014-7-20 11:53:25
感觉是余某   假设你儿子死了你会就这么不计较么……
发表于 2014-7-20 15:45:01
凶手是职员小张
死者面露绝望之色,那就是说不是出于愧疚,所以不是余。
死者生前受过囚禁和虐待,可以看出凶手对死者的憎恨。小张的不在场证明有所出入。god forgive me可能不是死者写的,因为双手及背部遭到严重的虐待,而且背部骨折,可能没有没有力气写下这些东西。
李某怨恨管理人员不会对某一个人特别怨恨。
如果是余杀的,死者应该是面露愧疚或者解脱而不是绝望,并且写下祈求原谅。

ps:首先说一句  这个死者害死了好多儿子。。。。
       照片把脑袋家小孩减掉之后不会断掉么?这减的轨迹也太奇怪了
发表于 2014-7-20 19:14:28
凶手应该是至交,从尸体的情况来看,死者曾经受过虐待,至交的儿子是被打死的,死者同样是被打死的,死者的双目紧闭,面露绝望之色,印证了柚子上的“上帝饶恕我”,并且李某痛恨的是商场管理员,而不是经理,职员小张虽然撒了谎,但是他的妻子证明他在家中,并没有出去。
发表于 2014-7-20 19:39:32
首先是绑架,然后是殴打。从胸口伤口不深可以看出是误伤或制造出误伤的假象。也可以从上帝饶恕我看出。最后是照片,可以看出孩子死了,剪去父母的头是因为不想被怀疑。所以凶手是余某。。。
作者,快公布答案吧。
发表于 2014-7-20 21:02:11
死者是职员小张 死者死前脸上是绝望之色 而非解脱之色 所以排除死者至交 死者生前受到残酷的虐待(脸上的瘀伤 胸口的轻伤 凶手是想先不杀死者而好好折磨他) 说明凶手十分憎恨死者 一家三口的照片 父母的头被剪掉 孩子被整块剪去 应该是表明凶手怨恨死者 夺去了儿子的生命 毁了自己的家庭 袖口上的God forgive me 是凶手写的 希望上帝能理解自己为儿子所做的一切...... 上面的分析李某和小张都符合 但职员小张的证词出现严重的纰漏 他说自己逛商场 妻子却说他呆在家 如此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小张为何要撒谎自己在商场 所以结论是小张瞒着妻子去复仇 和某人做了串供 但警员上门访问 知道死者是谁的妻子马上知道是小张干的 所以撒谎作了伪证...
发表于 2014-7-20 23:26:38
哇塞,机智啊。Det福。真有可能,尤其是说明不在场证明的那段话,顶你。。
登录帐号可查看完整回帖内容

此回答在 2014-7-21 13:19 被选定为谜题答案,获得破案经验 15

发表于 2014-7-21 10:29:13
本帖最后由 新福尔摩斯 于 2014-7-21 10:41 编辑

我认为凶手是死者至交余某,先说为什么吧,职员小张确实有可能,但是他的证词有出入原因其实是他一直恨经理,并且他妻子也知道,所以警察来询问时,妻子本能的保护丈夫做了伪证,再说李某,去外地出差,能否在一天之内回来做完这些再回去呢?不过这些都不是关键,关键是二楼给了我很大启发,照片,一家三口的照片为什么会出现在死者上衣口袋里?为什么剪掉了孩子和父母的脸?李某和小张的家庭情况没有详细介绍,我们先假设照片是他们的,那么一家三口的照片应该说明是独生子,既然是已经过世的独生子,那么一家三口的照片应该很珍贵了吧?怎么可能下手剪呢?而且为什么剪完还要放在死者上衣口袋里呢?再来看看余某,题目中说他的小儿子被死者失手打死,那么很有可能是四口之家,死者没有子女,由于是至交,余某便将小儿子交予死者做养子,死者喜出望外并且拍摄了一家三口的全家福,失手打死了孩子,满怀歉意的他依然把那张全家福带在身上,在死者被凶手殴打,虐待的时候被发现了,就觉得他不配和自己的儿子照全家福,从照片上“夺走”了孩子,但是由于死者没有子女,一张有死者夫妻俩带着孩子的全家福很容易让警方把注意力放在自己这里,所以一并剪去了死者夫妻俩的脸,并且大概对死者说了类似这样的话“想要孩子?哼,继续做你的梦去吧”并将剪过的照片放进了死者的上衣口袋里。现在我们再说说作案过程吧,首先我看这个案件的时候,注意力很快便放在了“God forgive me”这句话上,一个中国人临死前写英语,不觉得奇怪吗?平时习惯用英语了…好吧,我勉强接受,那想道歉写个Sorry就好了,干嘛写那么多,还要牵扯上帝呢?原因是死者是个基督徒!基督徒是不允许自杀的,因为生命是上帝给的,自杀就是对上帝的不敬,在我们知道了这些之后,那么案件的过程也就出来了,余某因为小儿子的死一直怀恨在心,便一连几天去游泳,在固定的地方做固定的动作,案发当天余某让大儿子稍作乔装,去了游泳馆并给大儿子说好该去干什么,不要干什么,因为在游泳馆几乎一直在水里,离开水里也可以带着游泳眼镜,并且不会有人从水里把你翻过来看看是不是你吧?所以前几天余某已经做了很好的铺垫,利用大家的惯性思维,完成了这个不在场证明,这也解释了没有编号的原因,再回到案件上,余某将死者绑架到某公寓,进行了殴打虐待,而满是歉意的死者一直紧闭双眼,向余某道歉,当余某拿出了照片并裁剪的时候,死者哀求余某不要这样做,自己很希望有个孩子,凶手将剪完的照片放进死者上衣口袋中并说“就凭你这种人?你不配有孩子”之类的话,然后解开了满身伤痕,几乎没有反抗能力的死者,用刀抵在死者胸前,将死者逼到窗边,让死者自己跳楼,死者最终绝望了,之前说过死者可能是基督徒,所以死者在袖子上留了“God forgive me”的字样,仰面躺了下去。
登录帐号可查看完整回帖内容
尚未登录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