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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短篇] (原创)《no one l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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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5 17:53:48
未经作者同意,禁止转载本篇小说
本帖最后由 钱小1 于 2014-6-5 18:19 编辑

【说明】
   最重要的说明放在第一行:这是一篇题目起得非常高大上,实际是略带中二的微推理小说,
没有复杂的谜题,很粗糙,而且死者众多,唯一可能就是结局有些亮点。阅读注意。

   这是我无聊时用一群朋友的名字设想的一个小说,1万字左右。当时就写着玩,发到了群里供朋友取乐。
故事里每一个有名字的人都是朋友的名字衍生出来的,所以不要深究。

    另外这只能算是悬疑类的吧,推理很浅显,根本说完全剧情走向,而且其实写得非常粗糙,就凑合着看吧。
没兴趣关了也无所谓。如果坚持看完了,希望你能说说你的感想,我很乐意接受来自你的建议。

    最后,仅以此献给我的朋友们。这是几年前写的东西了,最近翻出来,也颇有感慨。希望你食用(?)愉快~







1.【世界的观察者】

  我不知道我死了多久,当我睁开眼的时候我看见“我”躺在地上,头已
经滚到脚边了,右手成一种可笑的姿势扭曲成Z型,内脏连着肠子乱排了
一地,还惹了一堆的苍蝇,估计过一段时间就会长蛆了。

  这么回忆起来我最后见到的那张模糊的脸,应该就是凶手了,那个还未
来得及回头仅仅从玻璃上匆匆瞥见的举着斧头的女人的脸。

  真糟糕,我最近可没得罪什么人,死得这么丑,大概是遇上了什么变态
杀人事件了吧。在这个案发现场呆这么久走不出去,会不会变成地缚灵永
远走不出去?我可不想做那种要自己找凶手才能升天的蠢事。这么说来,
看着自己的尸体腐烂也是件不错的事,还可以研究下尸体腐败的全过程。

  不知道又过了几天,“我”终于被一个流浪汉发现了。也难怪,死在了
这么偏僻的废旧小巷里,除了流浪汉大概也只有无聊的小鬼会来探险了。
看着流浪汉吓傻了的脸,我也不知道要哭还是要笑,反正能在这么多天终
于看到个人,心情还是挺愉悦的。如果他能报个警,那就更好了。

  又过了一天,终于见到一个小分队的警察冲进了现场。不过这不是什么
好兆头,反正这一群人跟我看过的任何一出警匪破案连续剧里的警察都不
一样。光看带头的那个男人,我就觉得没救了。打扮真蠢,胖胖的穿套光
亮的西装,脚下搭配的却是对深蓝色的塑胶拖鞋。

  “这是这星期发现的第三条尸了,一条死得比一条猎奇,这是在演连续
剧么?!”拖鞋男一脸吃了苍蝇的表情怒瞪“我”。

  “林华,快来验尸,这里臭死了,你搞定了再叫我。”拖鞋男捂着鼻,
光速的离开了现场。

  后面来了个白大褂,带着口罩看不清脸,蹲下来开始初步验尸。这是我
第一次见到活生生的法医,虽然现在这个视角真不能说得上好。不过我总
觉得这个背影有些眼熟,不过大概医生都差不多一个样的吧。也不会捣鼓
了多久,就叫人现场取证领走尸体了。反正我一个步骤都没看懂,真后悔
死前没多看两部推理小说。

  尸体被一群嫌弃脸的警察抬走了,我尝试了一下依旧没有走出小巷。看
来是真的变成地缚灵了。我现在是要去找替死鬼还是要找找杀人凶手?




2.【健文日记】

  她杀了三个人了。可是我还是没有勇气揭穿她,甚至有点懦弱的怕揭穿
她以后,我和他连朋友都没得做。

  终于,在他心中的地位被一个认识不过几年的女人打败了吧。呵呵,这
么多年的兄弟,还不如一个要负责的女人。总算是看清楚了。

  她也够厉害的,除了会毒害男人以外,还杀人不眨眼。

  她已经成功了三次了。而且还都被我撞见。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孽缘?

  第一次撞见她杀人,还是在他家楼下啊!这女人真不怕死。一刀捅进去
没过多久那女人就不动了。她把那女人拖到了隔壁楼道的杂物间里。真聪
明,至从上一年作为值班室的这里死了个人以后,就再没有人愿意多进来
了,后来被改为了杂物间,尸体放在这里就算过个一两个星期都不会被发
现,除非尸体发臭!

  看着她杀了他的前女友,我除了被吓得连声都发不出以外,什么都做不
了。一阵一阵的冷汗湿了半件衣服。

  幸好她没有看见我。不然死的第二个人可能就是我了吧。

  第二个死的人更是死得冤枉了。她不过是他的同事,出去吃过一次饭。
我只见过她一次,在酒吧门口。他让我送她回家,说临时有工作。好吧,
反正我也不赶时间。送她回家后关好了门,我就下楼开车了。

  如果我没有想起把外套忘在了她家,大概我就不会发现隔着几层楼的玻
璃窗上那个举着斧头的她的脸。

  这种回忆真糟糕,第二天死者就上新闻了。不幸的是那个我第一次见也
是最后一次见的人,死前只见过我,我还蠢到把外套忘在了她家。顺理成
章的,我成了嫌疑人。

  如果前两个人是因为妒忌,因为是他身边不该出现的女人,那么,我真
心想不到第三个人是怎么死的。

  我忘不了那条阴暗的小巷,也忘不了那个陌生女人的尸体。

  不知道她是有多恨那个女人。反正一斧头下去,头就掉下来了。似乎死
了还不解恨,接着是无尽的凌虐,开肠破肚,折手断脚。

  就算看过再多的恐怖视屏也抵不过真实的来一发现场吧,血腥味几乎让
我晚上吃的都吐出来了。我不过是看她神色不对跟着出来,就撞见了第三
起命案。

  最近大概是被死神附身了,走到哪就有人死到哪。偏偏还都目睹了所有
的杀人过程。

  我真的很想揭发她啊。如果我能割舍掉和他这么多年的感情的话。




3.【一个扑朔迷离】

  在空巷子里徘徊了三天,终于,第四天晚上我迎来了死后第一个人生(
人生?)转机。

  我无聊到第一百零一次的在数自己的手毛时,巷口出现了一个鬼鬼祟祟
的人影。我赌一根黄瓜,这货绝对不是警察。愚蠢的警察除了会在现场翻
翻这个找找那个以外,别的什么都不会了。按照杀人事件的剧情发展,这
货应该就是侦探了。

  那是个我从来没有见过的人。身形不是很高大,甚至有些瘦小?架一副
眼镜典型的懦弱眼镜男。怎么看怎么不像侦探。不不不,说不定是个有怪
癖的侦探,电视剧不都是这么演的么。

  他拉了拉身上的黑风衣,猫着腰溜进了巷子的入口。长长的巷子虽略窄
但足够黑。看他紧张擦汗的样子,应该是不记得带手电筒。他准确无误的
蹲在了我死的地方。血迹已经风干成黑色的印子,不明显了。他蹲下往地
上摸了好一阵子,突然露出了一个诡异的笑容。

  “还真有发现。”借着唯一一丝月光,终于看清,他捻着的,是一枚套
状的银色光戒。

  一阵晕眩感袭来眼前突然一黑。鬼也会晕的,太不科学了吧。

  再次醒来的时候,我已经不在巷子里了。

  这地方是......办公室?反正格调挺干练的。沿房间走了一圈,我终于
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了。墙上写了几个大大的英文字母——POLICE。

  “毛队,刘凤来了。”一个瘦不拉几的警察扭开了办公室的门,后面跟
着个穿黑风衣的——眼镜男!?

  “来得正好。”那天那个领队走进小巷的拖鞋男从办公桌下爬出来,伸
了个懒腰。

  我去,吓死爹了!这货一直在办公室里!?

  拖鞋男——毛志文理了理他那套闪闪的西装,终于正儿八经的坐在了办
公椅上。“发现什么了么。”

  眼镜男——刘凤脱下眼镜用衣角擦了擦,才缓缓道:“倒不是什么特别
重要的,不过有一点让我很在意。”

  “什么?”

  “第二件凶案和第三件凶案的凶手,大概是同一个人。”

  “我也是这么想的。来看看这个。”毛志文在身后的白板上依次贴上了
四张照片。三张女的,其中一个是我。还有一张是个男的。

  刘凤指着第一张女人照片:“第一个女死者是在B栋大厦杂物间发现的。
报案的是小区的住户王小姐。她称路过的时候闻到了很大的腐臭味,便
通知了大厦的管理员。从管理员发现尸体报警以后,直到我们接手尸体时,
死者已经死了超过一个星期了。死因是从背部向前刺入的刀伤。从创面
看,是水果刀。但现场没有发现凶器。”

  “恩。”毛志文点了点头,在照片下写下水果刀。“没错。”

  “第二个女死者发现死在了自己的家里。”刘凤在照片下面写了斧头。
“死因是头部被一刀砍下,凶器应该是一把锋利的斧头,但现场也没发现。”

  “第三个女死者和第二个女死者一样,死因也是被砍头。不过第三个死
者就没这么幸运了,死后被恶意虐尸,内脏肠子布满现场,这让我想起了......”

  “Jack the Ripper。开膛手杰克!”

  “bingo!”刘凤打了个响指。“不过那只是上个世纪的变态杀人犯,模仿
他杀人的,也为数不少。除了死者都是女性这个特点来看,这几件案件其
他的地方也并不都对得上号。”

  “来说说嫌疑人吧。”毛志文在唯一一张男人的照片下写上了“健文”
两个字。“嫌疑人吕健文,待业青年。目前没有发现和第一个死者有任何
关系。但是,他是最后一个见到第二个死者的,而且在凶案现场,也就是
第二死者的家中发现了他的外套。也就是说,他去过第二个死者的家,并
逗留过。”

  “口供录得怎么样。”

“他倒是挺坦白的,”毛志文掏了掏西装口袋,顺势拿出了罐可乐嚼了
一口,“他说他是被朋友拜托送喝得烂醉的死者回家的。那天是他第一次
见死者,连死者的名字都不知道。送完死者回家,他就开车回家了,并没
有继续回到酒吧应酬。等到第二天醒来才发现外套落在了死者家里。当然,
那是我们告诉他的。”

  “就这样?”刘凤一脸不相信。

  “谁知道。”毛志文继续嚼可乐,“说不定是只老狐狸,反正挺配合工
作的,目前在他这边还没有一丁点进展,但是……”

  故意拖长口音果然引起了刘凤的关注,他凑近盯着毛志文:“但是什么?”

  “但是我敢肯定,他和第二个女死者一定脱不了关系。无论他掩饰得有
多好。”

  “为什么?”

  拖鞋男放下可乐,望着窗外渐渐暗下来的天际,“这是男人的直觉。”

  “滚你的男人的直觉!”刘凤直接往他脸上踹了一脚。

  “滚你的男人的直觉!”我扭头。

  “哎呦喂,你就不能轻点。”毛志文从桌子下爬起来。

  刘凤理了理黑风衣,坐回原来的位置。“这么说来,就是毫无进展。”

  拖鞋男揉了揉被踹红的鼻子:“目前为止,是的。”

  “亏我还特意返回去现场找证据,并发现了这个。”眼镜男敲了敲桌上
不起眼的银色光戒。“在第三个死者死亡现场发现的。”

  “所以你发现了什么重要线索么?”毛志文一脸不屑。

  刘凤站了起来,扭开了办公室的门,“蠢货,我才不会告诉你,这个戒
指是属于嫌疑人吕健文的。”说完便消失在了门背后。

  “什,什么?!”这一句我几乎和毛志文同时脱口而出。




4.【健文日记】

  今天又有警察来找我了,是个穿黑风衣带眼镜的奇怪警察。

  又是来问凶杀案的问题。我明明就没有杀人,为什么还来纠缠我,不是
没有证据么。嗤,人明明是她杀的。但是我却不能说。真是难受。

  那个奇怪的警察似乎知道什么,今天故意拿了个和我右手戴的一模一样
的戒指来质问我。拿来的那个戒指明明不是我的,我的一直戴在右手上没
有取下来过,怎么可能到他手上呢。好笑了,他以为拿个一模一样的来就
能把杀人的罪推到我头上来么。

  打发走了奇怪的警察以后,今天我又跟踪她了。

  最近这几天她倒是挺安静的呆在家,除了出门买菜以外,并没有四处走
动。大概是难得他放假吧,要多留点时间在家陪他。老实说我不喜欢她在
家呆着,这样他就只能留在家里陪她了。而我这些做兄弟做朋友的,连约
出来喝杯酒的机会都没有。

  果然男人都是见色忘义的动物么。自从她出现以后,他几乎就没怎么陪
我出去了。喝酒打牌的次数越来越少,有时候难得几个星期没见面终于凑
到了合适的假期了,约出来吃个宵夜,也被她管这管那的。什么早点回家
啊,什么不要和不三不四的人混。我和他混的时候你还不认识他吧。霸占
了他这么久,现在连一点空间也不留给我了么。

  唉,不过说回来,她不出门总是有好处的吧。比如,最近就不会有新的
死人出现。这样,我也能被少怀疑一些。

  大概我也脱不了什么关系了。第一个死的是他的前女友,很快警察就会
查到这个关系吧。虽然说我跟他前女友没什么瓜葛,甚至连话都说不上几
句,但终归是认识的,警察不会放过任何线索吧。

  第二个死的,怎么说我也是最后一个见过她的人,况且外套还落在了她
家,算我倒霉吧,嫌疑人这是怎么都跑不掉的了。

  至于第三个,我真的是跟她一点关系都没有,甚至到她死的那一刻我才
第一次见到她,所以这个不能算到我头上吧。

  这么说来,只要她不继续杀人,或者我不这么倒霉继续撞见,或许我还
有机会摆脱现在这些麻烦的关系?

  最近一个穿塑胶拖鞋的警察已经盯紧我了,我得想办法脱身才行。看来
他们并没有彻底放弃任何关于我的线索。好吧,我承认,他们这么追查下
去迟早会发现她杀人的事。但是,我不能在这个时候让她出事,因为,听
说最近他要和她结婚了。虽然我巴不得这狗屁婚结不成,但自从我知道她
在他心中的地位以后,我就知道,他生命除了她已经没有别的了。

  真厉害,女人就是能用负责任把男人绑住。而兄弟感情,枕边风吹一吹,
什么都吹没了。

  但是没办法,谁叫她是他的女人。我得保护她。至少不能看着他为她杀
人定罪而最后郁郁寡欢吧。他们还要结婚呢。况且她杀人也是为了他。

  至少在这一点上,我能原谅她,并且会帮她保守这个秘密以及——掩护她。




5.【走向另一个扑朔迷离】

  自从摆脱了那个巷子以后我就发现了,原来我不是地缚灵,我能走动的。
但唯一能行动,或者说唯一的自由全在那枚戒指上。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那枚银色光戒到哪,我就跟着到哪。所以我被迫的,跟着刘凤去了一趟嫌
疑人家。

  那个叫吕健文的男人,唯一和照片上不一样的,大概就是精神状况了吧。
他看起来很不好,开门的时候还虚晃了一下,并没有将门完全打开,反而
以一种防备的姿势只拉开了一点门缝。

  一双看起来凹陷泛黑的眼,至少两三天没刮的胡渣,杂乱的鸡窝头。不
错啊,一副在家撸多了的虚弱相。

  “我是市第一刑警大队分队的刘凤,请开一下门。”刘凤晃了晃手中的
警察证件,他才勉强将门打开,欠身让出了一条路。

  “有什么事么,口供我也已经录过了,有证据就抓我,没证据就不要老
是来,好歹让我有点隐私和自由。”他一脸不耐烦的样子,抓了抓他的鸡
窝头。

  往里走是个不大的客厅,杂乱的杂志小说光碟同人抱枕扔得一屋子都是
,完全遮住了视线。

  “我要不要先回家?”一个穿可爱喷火龙T恤的卷毛男胖子坐在客厅中
间,手指还在拼命的按着游戏机手柄,眼睛根本就没离开过电视屏幕。

  显然刘凤也被吓了一跳,屋里还有人!

  “不用管他,你玩吧,我和他进房间聊。”他摆摆手,扭开了房间的门,
让眼镜男进去。

  “说吧,有什么事。”

  眼镜男从口袋里拿出了个装证物的塑料袋,里面放的正是那枚银色的光
戒。“这是不是你的。”

  看到戒指的那一刻,他脸上闪过一阵错愕,不过很快就被不屑代替了。
“警察先生,你好像搞错了什么吧。我的戒指一直在我手上没有取下来过。”
他举了举右手,显然,无名指上有一只一模一样的银色光戒。“该不会你
想用这个来定我的罪吧。”

  “这个是不是你的,我当然有办法证明。”眼镜男翘起二郎腿,以一种
犀利的眼神开始扫视他。“说实话吧,人是你杀的。”用的是肯定句,不
是疑问句。

  “放屁,有证据就直接抓我,别在这里摆样子,老子不吃这一套。”他
有些激动,脑门已经显出青筋了。“我再说一次,人不是我杀的。我也不
认识那个女人。我只是刚好那天被拜托送她回家而已,谁知道她倒霉催的
当晚就被杀了。”又喘了口气,“总之我没有杀人。你们没有证据就不要
再来了,我要说的就是这些,以后也只有这些。”

  刘凤站起来,叹了口气。“看来我们没什么好谈的。”转身就出了房间
门。

  确实,跟这种固执上脑一口咬定不放的人是没什么好谈的了。不拿出证
据,什么也不能让他有所松懈。

  卷毛男胖子还在全神贯注的打着游戏,刘凤直接从客厅横穿而过,出了
门。

   从嫌疑人家出来后,刘凤的方向就变得漫无目的了。好像没这么快回
警察局的样子。结果今天也什么收获都没有啊。我一直跟在后面,显然没
搞明白他到底想要做什么。来了趟嫌疑人家,显摆了一下在凶案现场捡到
的样式一样银色光戒,说了一大堆的废话,就这样?

  “DNA确实是他的。所以,至少能证明他去过第三凶案的犯罪现场。可
是,他和第三个女死者到底又有什么关系呢。”刘凤的眉毛从我见到他为
止一直没有展开过,现在眉毛锁得更紧了。

  我也想知道。应该没有关系吧。反正我确定我不认识那个叫吕健文的宅
男。

  “小姐,一直跟着别人走不太好吧。这样会变成背后灵的。”一把男声
从后面滑过,激起了我一身鸡皮疙瘩。

  谁?莫非能看见我?!回头的一瞬间,一道强光瞬间让我睁不开眼。

  “我是梦想乡的魔法师,要来我家喝杯茶么。”

  魔法师。呵。呵。呵。




6.【毛志文工作手记】

  啊,麻烦死了,还要写工作手记什么的。我就勉强写一写吧。好歹我也
是主角之一,戏份不能这么少。

  来说说案件吧。刘凤在第三凶案现场发现的那枚银色光戒是套状的,在
两个套状间找到了些许皮屑,经过DNA验证,证实了上面少许皮屑组织是
属于嫌疑人吕健文的。也就是说,不管戒指是不是他的,至少,他有佩戴
过。

  一个在第二凶案现场出现过并被定位犯罪嫌疑人的男子随身佩戴的戒指
出现在了第三凶案现场,那我们是不是有足够的理由怀疑他有连续作案的
嫌疑呢。

  先不说他有没有作案动机和不在场证明,能出现在了两场相隔不久的杀
人事件里的人,不是侦探就是凶手了吧。当然侦探这种角色,交给刘凤去
当就好。他只可能是凶手。

  如果要说这一篇工作手记要有什么爆点的话,那就注意一下等下冒号后
面那句话吧。我们在翻查嫌疑人健文的资料时发现:他曾经有精神病史。
虽然医院没有要求他要留院,但是仍处于药物治疗控制阶段。

  注意到了么?就是说他有可能是个疯子乱砍人哦。

  病历卡上写了,曾经因为心灵有过创伤和过度沉迷于游戏,而患上了轻
微的妄想症。至于有没有痊愈,因为他本人不愿意积极配合治疗,也没闹
出什么重大事故平时只是呆在家,所以医院只是开了些药物给他,并没有
让他留院进行系统的治疗。所以现在的他,极有可能病情严重是个失去控
制杀人的精神病患者。

  那么,只要抓住他,那么这些杀人事件也就能结束了吧。反正工作报告
这些事,随便编个借口说他是精神病人,也就糊弄过去了。现在的领导,
能赶快破案领功升职拿奖金才是正经事,别的什么事情真相不值一提。

  当然我也想这件案子就这么结束了,我也就能放个假好好的出去潇洒。
但是。偏偏在这个时候第四桩杀人事件出现了,而且手法是极其类似。也
就是说,他又杀人了。而且是在我们的眼皮底下。

  第四个死者是个男人,就死在了他家后巷的巷口。男人的助力车还停在
旁边,地上还有一大堆的布碎。助力车上拴着一条狗绳虽然狗绳的另一端
并没有连着狗脖子,但显然,可怜的大黑中华田园梗以一种英勇就义的姿
势,死在了它主人的隔壁。狗头被砸了个稀巴烂,以他主人胸口被斧头劈
开的性质来看,估计它是被凶器斧背活生生砸扁的。同样,凶器斧头依旧
没有留在作案现场。

  好吧,为什么我在这么近监视嫌疑人但隔壁街就发生了凶杀案我也察觉
不到呢。我绝对不会承认那个时间段我跟着一个穿短裙的美腿女人要电话
去了!

  那天他就在家,我离开了三十分钟左右,而他家离后巷就是那么一分钟
不到的路程,来回杀个人洗个血衣的时间都绰绰有余了。现在不抓他回来
调查个清楚,还等什么时候!我可不要因为要个美女的电话就被炒鱿鱼!




7.【真相】

  “我都说我没有杀人了。”吕健文一直抱着脑袋缩在椅子上,至始至终
都没有抬起头。

  “没有?那你说,你七点半到八点这段时间在哪里干了些什么!”毛志
文一脸不耐烦,重重的把记录本拍在了桌子上。

  “他一直和我在一起在房间里打DOTA,你要我说多少遍!”卷毛胖子不
满的往后挪了挪椅子,但也不敢说些什么。

  “嗤嗤,你以为你们这么说就有用么,我完全有理由相信,你也是帮凶
之一。”

  “你!”叫暴龙的卷毛胖子显然被气得不轻,但是也无话可说,随即安
静的闭了嘴。

  观察了所有人的表情状态以后,刘凤终于说话了。“我要说一下,你们
有足够甚至是充裕的作案时间。况且有两个人,你们一起杀一人一狗,这
样用时更短。只是你们居然在警察眼皮底下杀人,还要在这种风头火势的
时候选择作案场所在自己家后巷,我都快被你们蠢哭了。”说到警察的时
候,刘凤狠狠的瞪了毛志文一眼。

  毛志文缩了缩脖子,我真的不是故意走开的。

  刘凤推出了块白板,在上面写下了两人的名字,还有死者的名字。“吕
健文,李少龙,你们和这个叫梁胜的死者有什么过节,现场的布碎就能说
明了吧。让我来还原一下现场。首先,狗绳是栓在车上的,并没有扣住狗
链,也就是说,那只大黑土狗是个自由身。显然,有自由的土狗也干不出
什么好事来,它大概顺着后巷的破门钻进了你家阳台然后叼走了个限量版
抱枕,我说得没错吧吕健文。”

  他瞄了一眼一直趴着的嫌疑人,但是直至最后,他都没有抬起头来。坐
在旁边的暴龙犹豫了一下,但还是肯定的点了点头。“地上的布碎确实是
个限量抱枕的。”

  刘凤打了个响指,继续说:“然后,那只中华田园梗,也就是那只土狗
,叼着一个刚得来的玩具兴匆匆的就回到了主人身边,而你们,当然也不
会就这么放它走吧。于是就跟着追到了后巷。”

  “接下来的事可能就有些戏剧了。但是对于一个有精神病史的人来说,
一切都不是问题。你们绝对不会让它就这么叼着抱枕走的,于是拿了斧头
追了出去,想要教训教训它,当然糟蹋了自己心爱的东西,那只可爱的中
华田园梗估计最后也是要砍杀的命了。后巷的狗主人看见你们要拿斧头砍
狗,当然就不乐意了,估计当时有想向前劝说一下,但不幸的是,狗却当
场把抱枕咬了个粉碎。这种刺激下,一个精神病人会失去控制乱砍杀那该
死的狗和不负责任乱放狗的主人这种事就不稀奇了。”

  “放屁,追到后巷以前的事是真的,可是后面的都是些什么?谁有精神
病了!你们别含血喷人!”本来好好坐着听的李少龙在听到结论后一下子
就站了起来。

  刘凤咧嘴笑:“谁有?你隔壁的就有精神病啊。”

  “放屁!健文什么时候有精神病了!”

  “这是真的。病历还在呢,我就是他的主治医师。”门被推开了,一个
男人走了进来。看着有点眼熟,在哪里见过?

  “你来得正好,林华。这男人的病是你转法医以前接手的吧,看主治医
师名字时我还吓了一跳呢。”毛志文给法医林华端了张凳子。

  忽然,一直趴着桌子上的健文直直的坐起来了。他似乎不认识在场的任
何人,只直直的盯着那个刚进来的林华,眼神空洞似乎死了一般。




8.【伪真相】

  “你们有没有人看过他的日记呢。”法医林华手拿一本深蓝色的厚皮笔
记本,轻轻的放在了桌面上。成功的,吸引了所有人的视线。

  吕健文只是瞪着空洞的眼,依旧什么反应都没有。李少龙至此也一声不
吭。

  “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他——的病情了。”林华敲了敲笔记本。“他是个
朋友很少的人,发现自己有妄想症以后,他几乎都不出门了。除了李少龙
还会定时去他家看望他,陪他玩玩游戏以外,没有了。这使得他接触的人
更少了。患病这几年我是他唯一接触最多的人。他把我当成是一种心灵寄
托和依赖。但是,不得不承认,最近因为他拒绝治疗,我们已经很长一段
时间没有见面了。可是我却依旧频繁的出现在了他的日志上。不止这样,
更可怕的是,日志上出现了一个不存在的女人——婷婷,而这个叫婷婷的
不存在的女人是我的女友。”

  吕健文在听到婷婷这个名字的时候,忽然变得躁狂起来,拼命的拍打桌
子:“是她!都是她!我不要帮她顶罪!都是她杀的!是她!”

  刘凤眼疾手快,果断的和毛志文把吕健文压住了。挣扎了好一会儿但不
久,他又恢复了空洞的眼神,似乎什么都没发生过。

  林华翻开日记,继续说:“不止这样,日记中的婷婷还因为我而到处杀
人,而吕健文,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看着命案一件件的发生,却因为出于
对我的保护,没有揭发她。日记中的吕健文是一个被陷入怀疑的犯罪嫌疑
人身份,但他至始至终只是在帮婷婷掩护,杀人的是婷婷。但事实上呢。
事实上在现实生活中,日记所记载的命案全部发生了,人也都死了。留在
犯罪现场的,是他的外套和他的戒指。这说明了什么?”

  “这说明了人都是他杀的。”

  “对。但准确的来说,人都是他分裂出来的另一个人格——婷婷,杀的。”

  “人格分裂!?”

  “是的。”林华继续翻着日记,但显然,内容他已经都看过了。“他臆
想出了一个叫婷婷的人格,一边杀人,一边又非常痛苦负罪的活着。不能
揭发对方,也不能就这么帮对方顶罪,因为无论哪一项,都会使他痛苦不
堪。第一个女死者,只是恰巧住在我家附近的一位女士而已,那天我们在
楼道下打过招呼,恐怕这一幕被他看到了吧。他——不,那时候已经不是
他了,是她,婷婷,她把所有和我交谈甚至有过接触的女人都当成是假想
情敌,甚至是前女友,所以要一个个从我身边扫除干净!第二个,第三个
女死者,按照日志上说的,都是因为妒忌,因为是不该出现在我身边的女
人,所以才被杀的吧。”说到这里,林华叹了口气。

  “这下子,谜题全部都解开了。”眼镜男拿出手铐,终于还是把手铐铐
在了吕健文手上。“这也就很好的解释了为什么外套,戒指都会出现在命
案现场了吧。”

  林华站起来,看着依旧如死尸状的健文,叹了口气。“终归是我害了你。”

  就在大家以为所有事情都告一段落的时候,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哈哈哈哈哈哈,会死的,都会死的。等着等着!你们这样,不要指望
她会放过你们!不会!”一直安静坐着的李少龙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神志
不清的冲到了窗边,就在大家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的时候,翻身跃下去。

  来不及惊呼,一声清脆的骨头撞击地面的声音,噢,又多了一个死者呢。





9.【双重伪真相】

  “喂,你真的是魔法师么?”我望着眼前坐着的奇怪少年,无望的抽搐
着嘴角。

  “吾乃是……”一记漂亮的回旋踢,“魔法师”应声倒地。

  “给我好好说话!”
  “我真是魔法师。你是幽灵,只有我能见得到你,也只有我能接触你。我
不是魔法师,那就是通灵王吧。”方俊一个自称是魔法师的中二病少年,
却帮我解除了我只能跟着银色戒指走的束缚。反正我是不相信他坚称的
魔法师这一说法,当然,也没找到什么可以反驳的东西。

  “你不想知道你是怎么死的么?”

  “反正人都死了,现在的我比较想早点投胎吧。”

  “这么看得开?”

  “看不开也被这么折腾得看开了吧。我不过是听说对街后巷开了家新的
甜品店,想着下班心情不好回家就顺路去吃上一回吧,没想到抄个捷径就
在黑漆漆的废弃小巷被人杀了。我是得有多冤枉。”

  “这么可怜。”

  “这就叫倒霉,要知道,人倒霉到了一定地步,什么奇葩事都能遇到。”

  “这么说来我遇得多了。比如我朋友刘凤,无论什么大中小型的抽奖,
除了抽到过谢谢参与以外就只抽到过欢迎再来。”

  “哈,那算什么。只是人品不好而已。”

  “你人品就好么。凶手都不知道是谁吧。”

  “切,虽然没看清,但好歹从烂镜子的反射里看到了个模糊的样子。”

  “这也叫看到?”

  “至少我知道是男是女的吧!”

  “哦?”

  “我敢肯定,杀我的是一个女人。”

  “女人?不对啊。刘凤他们查出来的,杀你的是一个有精神病的男人。
男人哦。”

  “不,一定是什么搞错了,我敢断定,杀我的是一个女人。而且绝对不
是上次眼镜男带我去见的那个嫌疑人吕健文。”

  “为什么这么肯定?说不定是你看错了。”

  “不,我一定没有看错。因为,身高是骗不了人的。”

  “身高?”

  “对。那个吕健文高我半个头了吧,但是那天晚上举斧头的披头散发的
女人,高度不过就到我耳边而已。因为从镜子反射的样子来,我只见到了

露出来的一双血红的眼睛。”
  



10.【结局】

  “错了!”方俊拦着从警局出来正要上公交的刘凤。“抓错了!”

  “什么抓错了?”眼看公交就要走了,刘凤随手拉上了方俊上了公交,

  “你到底想说什么啊,跟我一起去林华家吧,今天林华请吃饭呢。”

“这么难得?好吧,一起。但是,我要跟你说件事。”

  “什么?”

  “你们抓错凶手了。凶手不是吕健文,是一个女的。”

  “哈?你说最近我和毛志文破的那个变态连环杀人案?”

  “恩。”

  “搞笑吧,那是林华的一个病人,人格分裂,所以才乱砍人的。哪来的
女人?四个凶案除了死者,没出现过女人啊。”

  “是真的。这是第三个死者口中得知的。你知道,我能看见那种东西,
最近有一个女的总是跟着你,后来发现了是你最近在查的第三个案件中的
女死者。昨天问起她的事,她说她很清楚,杀死她的,不是吕健文,是一
个比她矮半个头的女人。”

  “什么!?”

  “不信你问她,她现在就在你后面,虽然你看不到。”

  一阵寒意爬上了刘凤的背脊,他缩了缩脖子。“呸,你最近开玩笑的水
准降低了。”

  切,我真的在你后面,只是你看不到而已。我默默的吐槽了一句。

  “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真的凶手另有其人,那会是谁?”方俊一脸
迷茫的看着刘凤。“还有那个一直找不到的杀人凶器,斧头。”

  “喂喂喂,别吓我了。等下去到林华家和毛志文商量一下看看吧。”

  “好。”方俊点头。“希望我们没有错过什么关键的线索。”

  公交不急不慢的向前开,有什么东西似乎被所有人都遗忘了,或者说,
根本就没有被记起来过?

  “林华开门。我领着方俊来了。”刘凤非常不给面子,直接用脚踹了两
下大门。

  吱呀,大门开了。却并没有谁应门。

  “搞什么鬼,门都不关。走,进去看看。说不定能看到什么啪啪啪的事
情。”刘凤推了推眼镜,伸脚就走进去。

  厨房传来规律剁肉的声音,客厅一个人都没有,倒是挺光亮的开了好几
盏LED装饰灯,桌上摆了些食物和一打啤酒。

  “林华真是居家好男人,请吃饭还自己亲自下厨。”方俊自顾自的在沙
发上坐下,开了瓶可乐喝了起来。

  我不安的在客厅里走来走去。有股很浓烈的,让我不安的气息在这间屋
子里,好像下一刻就要将我压碎。这种气息到底是什么?从我进这个屋子
就感觉到了。

  方俊看了我一眼,以为我不习惯来到陌生环境了,正想和我说什么,还
来不及开口......

  是她!那个拿着斧头的女人,那双血红的眼睛,此刻,正站在方俊背后
举着斧头!只听见皮肤撕裂和血管喷张放射出的“噗”的一声以外,房间
彻底的安静了。

  可怜的方俊,瞪大着眼,不动了。

  “你!”刘凤从走廊出来,只看见了她站在一片殷红的血泊中,勾着嘴
角。地上是裂开的,方俊的头颅。

  “bingo!你猜中了。但是,今晚的肉不够了,客人要怎么办呢?”她
缓缓的朝这边走来。“我要做好吃的清蒸上颚还有脆脆的炸舌头,等林华
回来呢。”

  “原来那本日记从头到尾写的都是真的么?!你,你就是婷婷!”刘凤
流着冷汗一直后退,却摸到了背后冰冷的墙。

  “日记是真的,戒指是我扔在现场让你这些蠢警察去捡的。哈哈,你还
真相信林华随手写的病历么?他根本就没学过什么精神科,不过是随手在
医院拿了张病历盖了个章而已。吕健文真傻,以为这样维护着林华,总有
一天他会放弃我,傻,傻到一个地步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哈。”一连串阴冷的笑声充满了房间。

  “你为什么会杀了那个女人,她明明是无辜的!还有那个牵狗的男人也
是你杀的吧!是不是!”

  她停下了笑声,摸了摸带血的斧头。“告诉你吧,那个女人就是该死,
她居然撞花了林华送我的第一台车,那是他送我的第一个礼物!贱人,她
就该死!”

  我已经吓傻了,但是脑中却飞快了闪过了几个画面。是了,那天撞花了
一部本田,难怪我觉得那个叫林华的男人这么眼熟!那天我赔了他钱还和
他去了一趟医院检查!没想到……

  “那个男人更该死!居然说我有精神病!他只是想把我和他分开吧!还
去了吕健文家!他们只是想分开我和林华!我绝对不会允许的!绝对不会!”
那女人已经疯了,一步一步的走近刘凤。

  刘凤哆嗦的拿出手机,按下了毛志文的电话。“快接!快接啊!”
  
  “叮叮叮叮叮叮……”
  
   厨房传来熟悉的毛志文的手机铃声。
  
  “别急,你很快就能见到他了。”她慢慢的走过来,举起了斧头......
1人评分
+12 英镑 +6 原创度 +2
发表于 2014-6-6 08:06:07
描写渲染相当细致到位,情节略血腥……话说我也为同学们写过一篇的,好怀旧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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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8 15:43:09
果 真 是 《 n o   o n e   l i v e s 》 死 得 可 真 干 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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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1 19:18:05
如果将女鬼改为某个目击者会更好,可以增添真实感,魔法会令恐怖和悬疑减少,去看看《丽兹.博登抡起了斧头》
发表于 2022-5-22 11:08:59 发帖际遇
写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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